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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倾君一梦负韶华 》-第 199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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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盯着那蜚的样子,他一副若有所思议的点着头:“还真要记住,以后要是在什么地方看见,一定要赶紧诛杀,免得引来天灾!”

      实在被他的样子逗坏了,我伸手抓起一大团雪,直接搓在他脸上:“【创建和谐家园】啊,这种东西几千年就出现过那么一回,你记它干什么?”

      本以为他会老实的挨下这一“雪”,没想到他竟然迅速一闪身,跟着抓起一团雪,迅速在手里一合,跟着就一团灵力直冲我而来。

      向后跳了两步,跟着我一扬袖子就扇掉了那团雪球,然后又挥袖一扇一大片雪浪就向他掀了过去。

      踮步拧腰的一踏地,他直接高高跃起,双手一合跟着那些雪团在了一起,跟着他又双手一开,雪团四散纷纷扬扬的落了下来,瞬间闪着点点光亮化成了无数雪白晶莹的白色小花。

      抬起头来,看着随着白色小花落下来的张临凡,有一瞬间我竟然失神把他看成了别人。

      “宿阳!”

      不自觉的,这个名字随着脑海中的身影脱口而出,我的眼睛被白银银的光刺得隐隐发胀,跟着有些疼,一股热流跟着淌了下来。

      那一年,也是这样漫天飞扬着花瓣,仙乐声声,仙女翩跹起舞,各色珍奇异宝闪着耀目华光,一个颀长高大的身影,穿着一件深蓝色道衣,一身浅银蓝色里衬,一头银色的飘逸长丝被琉金冠掬起一层在头顶,并用一根玉钗别在头上,一把修长闪泛着冰蓝色剑气的束阳剑佩在腰间,浑身上下都透着满满的侠骨仙气,叫人看上一眼便舍不得移开目光。

      “那是谁?”

      张临凡的声音随着在我眼前摆动的手传进了我的耳朵里,叫我一瞬间清醒了过来。

      本书来自

      第一百零二章 共同面对

      “没有啦!”我知道自己失态了,赶紧抬起手来把他推开了一点,“只是感叹,总算是结束了!”

      他的优点之一,可能就是从不打破沙锅问到底,所以,见我不想解释,也便不再开口追问。

      人家总说,雪后才是最冷的,站在空阔的太山脚上,我深深的吸了几口冰冷干净的空气,脑袋一瞬间清醒了许多。

      雪姬的笑容莫名其妙的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那一年,她十四五岁,笑容如嫣,青丝如瀑,肌白胜雪,单纯天真的如同孩子一般,怀抱着女桢琴,奔着自己向往的生活,义无反顾的离开了!

      不知道怎么了,最近店里的生意异常的惨淡。

      现在,像我这种经营古乐器的店是越发的不景气了。人家年轻人大部分玩的都是西洋乐器,最不济了,也要抱着一小巧的乌克丽丽,胡乱的拨拉着,发出阵阵好听又爽快的旋律来。

      所以,店中这些发着沉重低委的古琴,市场竞争力自是越来越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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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这丫头还惦记上那个时不时就会来找麻烦的张临凡了。

      倒了一杯千日醉,我一边慢慢的喝着,一边看着门外。自那日在太山分别之后,还真是好久没见着他了,不知道他又在忙些什么。听琳儿说,他的工作复杂多样,怕是不是又被什么绊住了脚也说不定。

      “还有脸说,你这天天拿着家伙儿,堵在门口,哪一个不怕死的,敢没事儿来闲逛?”我瞥了她一眼,只见她已经手攥着鸡毛掸子站在门外,左右的巴望着,时不时的抬起手来遮阳光,又或者踮起脚来向远处使劲儿瞧着。

      那样子,真是又可爱又讨喜!

      “哎呦,有些人啊,还真是不吃念叨,说了就到,你是曹操啊?”

      我正把一杯酒送进了嘴里,琳儿的声音就传了进来,跟着她就又蹦又跳的拉着一脸冷淡的张临凡走了进来。

      迎面望了过去,我就感觉到一股黑糊糊的气,笼罩在他的身上,弄得他的气色非常差,这是怎么回事?

      “你这家伙好久不来了,我都有点儿想你了!”把他让坐在榻上,琳儿欢天喜地的跑去后堂,估计是去泡茶拿酒了。

      “临凡,借你左手一看啊!”

      我放下了酒杯,幽幽的凝视着他,伸过了手去。

      点了点头,把手伸过来,张临凡的脸上略略显出了尴尬。

      随手把灵力在他的身体里走了一圈,我才放下心来。

      “你受了伤,是吗?”收回了手,我也收回了灵力,“过些日子,你身上的黑气就会消失,等那蛛丝化了就可以了!”

      “这你也知道?”听我这么一说,他又露出了一个难得的笑容,怔怔的盯着我。

      “《南部新书》有云,山蜘蛛,巨蛛,大如车轮,其丝可止血!”没有等到我回答,琳儿就抱着两个酒壶外加两个酒杯走了过来,“要说这山蜘蛛,临凡又知道多少啊?”

      她其实知道得很多,却故意挑起话头来挤兑张临凡!

      现在这个年头,科技发达到一日千里的速度,就连天上的神仙和地府里的殿王,都多多少少受了影响,更何况这些个山精地怪了,更是消失的消失,躲起来的躲起来,最可怕的是,有些本就胆小又脆弱的,老早就不知道灭绝在哪个时候了!

      “这山蜘蛛的故事,我就只听过一个!”张临凡喝了杯酒,放下了酒杯,脸色似乎有了些好转,声音也较之进门的时候,更加清亮,“传说,有一个叫斐曼的在山里走,被一只山蜘蛛盯上了,垂下织得如布般的大网,想要抓他,就在他要落入网中的时候,突然从背后取出弓箭来,把大蜘蛛射退了,他发现大蛛网像布一样,于是,就割下几尺,收了起来,想着若是打仗受伤什么的,可以用来包扎,却不曾想,只要用它一包上,那血就能立刻止住!”

      他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算是我们认识到现在的头一遭了。

      “哎呦!”琳儿猛的一拍手,满脸的惊喜,“想不到你知道这么多呢,但是,这终究只是个故事,这山蜘蛛可没大家想像中那么简单的!”

      “听说,这东西还喜欢吃人!”张临凡似乎是很同意她的话,便随声附和起来,“算是凶残的物种儿了!”

      “哎,小姐,世人还是对它们有这样的误解,也不知道这些传说都是哪儿来的,《南部新经》里,可是没有说这些的!”

      一听他这话,琳儿有些不开心了,巴巴的盯着我,眼神里露出了一种祈盼的光。

      无奈的摇了摇头,我又自斟了一杯酒,淡淡的笑道:“临凡,可有兴趣听一听,我所知道的,山蜘蛛的故事吗?”

      “有!”简单的吐出这个字之后,张临凡的眼神一转,又追了一句,“我非常想听!”

      手里握着酒杯转了转,我看了看琳儿,低头笑着:“那是一年春暖花开的时候,也是我和琳儿把店开在临安的第十个年头了!”

      临安城,中国南宋王朝的都城。位于今日浙江杭州市市区。金灭宋后,宋高宗于建炎三年(1129年)升杭州为临安府,作为行在所。绍兴八年(1138年)正式定临安为行都。因南宋希图恢复北方祖先基业,临安始终没有大的扩建,保持了原州城的布局。

      而这山蜘蛛的故事,大抵就是从那里听来的!

      ......

      我这间琴乐声嚣一转眼的时间已经开了多少年,若不坐下仔细的算一算,许是自己都不记得了。

      就连开在这临安城,也是有些年头了罢!奇的不是生意日渐红火,奇的是我与琳儿这般容貌不改,竟是无人起疑,想来这里的人们,还真是安逸得心都没了波澜。

      其实,我这个器乐店很不起眼,只是开在了城南的一个巷子角落里——店面不过十丈见方,几张紫檀条案贴在墙边,上面摆放着大大小小的各种弦乐器;一个明花暗雕的紫檀木陈列柜,立在一边,里面排放着各色笙管笛箫;墙上零零落落的挂着些装饰的摆设,门外檐下梯边廊上,稀稀疏疏的摆着几盆不知名却开得明丽的盆栽。

      正像有些人说的,明明是间卖乐器的店,路过的时候却常常被幽幽飘出的馥郁芬芳和醇醇酒香给吸引了脚步,叫人弄不清楚,这店中到底是卖些什么的,便会挑帘进去看看,这一看,便不自觉的掏了腰包,多少会买些东西。一是店中乐器真是少有,二是可以多蘑菇一会儿,讨些坊间没有处买的酒吃。

      之所以换这么一个地方开店,是因为它的后院有一口井,这井水与普通的不同,与我酿制百花酿和千日醉所用的泉水极为相似,故而,即使地点幽僻了些,也不打紧。

      “公主,你在想什么啊?”琳儿手中托着一盘藕粉桂花糖糕,一边吃一边凑到了我跟前,“你一直盯着对面的广风亭做甚么!”

      说是对面,其实这广风亭是在我店子的左对面,名字风雅却是间不折不扣的烟花楼。

      倚在柜台上,我懒散的打了个哈欠,团扇掩住了半张脸,目光随着街上三三两两的行人游走,享受着这般平凡日子所带来的别样风情。

      要说那广风亭,拄在我对面,还真是一道鲜明的对比:我的小店普通得可以说简朴,而广风亭,装得富丽堂皇美不胜收,且,日日高朋满坐,歌舞升平,好不热闹的!

      更别说我店中便只有我和琳儿两个人,还总是一副慵懒不羁的样子,怎能比得那烟花楼中尽是风情万种,妩媚温柔的大小美人,各类姑娘呢?

      坊间有传,这里不光很受达官司显贵,富甲商卒的青睐,就连当朝皇帝都曾多次“微服私访”。由此可见,其魅力之大,功力之强了!

      这不,那广风亭里的姑娘们,又在挥舞着手中香味迷人的帕子,对着往来的过客,卖弄风姿招揽生意呢!纵是这春寒未退的时节,她们的纱衣也薄如蝉翼般,偶尔从衣襟处可见隐隐春色,直叫路边过往男客意乱情迷,一头便栽进了那温柔乡里去!

      不过,说终归是说的,如何普遍也是总有意外的,瞧,边儿上不是站着一位——这主儿背对着广风亭,直勾勾盯着我的店门已经有半盏茶的工夫了。

      “他干什么一直盯着咱这边啊?”

      因为那人逆着光,所以琳儿用力的看,也还是看不清他的脸,只知是个身材高大又魁梧的男人。

      收回了目光,我摇了摇头,伸手自盘中拿起了一块藕粉桂花糖糕:“哎呦,这丫头,是要甜死谁了!”咬了一口,便骂着放回了盘中,真的是太过甜腻了!

      琳儿笑了笑吐了下舌头,正欲再说些什么的时候,门上风铃一响,阳光随着掀开的门帘投了进来。

      “昼姑娘,别来无恙啊?”

      本书来自

      第一百零三章 到底是谁

      来人都没有用让,直接坐在了我的榻上,脸上带着一抹有些憨厚又略显沧桑的笑容。

      “这不是斐爷嘛?”琳儿终于看清了来人,脸上露出了喜悦,“还真是别来无恙了!”说罢,她便把手中点心放在了桌上,“快尝尝,我早上新做的,我记得斐爷最爱吃甜食的!”

      他叫斐曼,是一名越骑校尉,平时就是负责追击和搜索一些做了恶的歹人。精通骑术,更是使得一手好弓箭,百步穿杨更不在话下。

      又因说话老气横秋,故而,人送爱称“斐爷”,实际上,人才刚过而立,正值当年!

      从盘中捞起一块点心,直接放进了嘴里,斐曼看上去应该是很喜欢:“真是好吃啊,琳儿姑娘的手艺又精进了!”

      “也就是你,能吃得下她那又甜又腻的东西,竟还能夸好!”倒了一杯千日醉,递给了他,我浅浅的笑道。

      “许是在下天生爱吃甜食,所以琳儿姑娘这甜甜腻腻的点心,我实在是喜欢得紧!”拾起了酒杯,他一饮而尽之后,笑道,“还有昼姑娘这酒,也是人间绝品!”

      空空的酒杯在手里转了转,并没有立刻放下,而是被他放到了鼻子边上,用力的吸了几下,两条本来拧在一起的剑眉舒展了开。

      被他夸得心情尚好,我便自柜台款款移步到了榻边坐下,笑道:“哎呦,这多日未见,你可是嘴甜得紧啊!”

      “呵呵,实话实说并无半点虚言啊!”放下了酒杯,他自觉的又给自己添满,憨憨的一边搔着头发,一边笑道。

      “斐爷!”琳儿搬了把椅子坐在了我们身边,脸上露出一副兴趣昂然的样子,“咱们可有几个月没见了,怎的这么忙,莫不是出公差去了?”

      小口的啜着酒,斐曼摸了摸下巴上的胡子,喃喃道:“可不是么,这一晃就足足过了五个月又十二天,公事在身的时候,最想的还是昼姑娘这里的酒啊!”说着,他一扬手把酒全都倒进了嘴里,“能活着回来,还能这样与你们喝酒聊天,还真是我福大命大!”

      一听这话,琳儿立马不高兴了,小嘴一噘有些嗔道:“我们这铺子又不是卖酒的,你是不是也好歹买个乐器啊?”说到这里,她的眼睛骨碌一转,坏笑却浮了上来,“除非,你能讲些有趣的事儿给我听,我考虑让我家小姐许你常常来喝个酒!”

      “是啊,若是什么有趣的事,说来听听,也不枉我这好酒好点心的招待你!”摇了摇手里的团扇,我拍了琳儿一下,呵呵的笑了起来。

      斐曼苦涩一笑,轻轻的自怀中掏出了一个朱漆匣子,递与了我:“昼姑娘见多识广,可识得此物么?”

      伸手接了过来,随手打开了盒子,里面是一方丝布和一把精致剔透的口弦琴。

      “这是山蜘蛛的网啊!”琳儿顺手把那方丝布拿了过去,“这么大一块啊!”展开来之后,她仔细的看了又看,“不知道有了这些,会救多少人呢!”

      “这把琴你是从何得来的?”

      我没有理会她的惊讶和感叹,而是把目光投给了斐曼。手中握着那柄漂亮的口弦琴,我咬进嘴里轻轻的拨弄着。

      “斐爷,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你就讲来听听吧!”琳儿被我手中的琴音提起了更盛的兴趣,便激动的又催道,“若是说得好听,这琴我家就收了!”

      听闻此话,斐曼看向了我,似乎是要一个准确的答复。

      微微点了一下头,我把那口弦琴重新放回了匣中:“是啊,不光收了这琴,日后也随时欢迎你来喝酒,保证琳儿不会挥鸡毛掸子!”

      “那便真是极好的!”

      许是这句话让他相当受用,故而他哈哈大笑了一番,才开始讲起了他的故事来。

      “我的故事,要从采花恶贼柳成风于城外频频出没开始说起......”

      ......

      五个月前,斐曼收到了消息,说是采花恶贼柳成风频频的在这临安城里做案,被害少女多达数十名,最近一次是在城南郊区发现了其踪影。

      于是,身为越骑校尉的他,带领了十来名副部便奉命前去搜捕缉拿。

      寻了三天三夜,终于被他们找到了那柳成风的踪迹。结果,自然是“狭路相逢勇者胜”,那柳成风也是采花贼中的佼佼者,先后杀了几个副部之后,又与斐曼大战了几百回合,硬是会不出胜负,最后,眼见自己渐渐趋于劣势,那厮竟“脚底板抹油”,急急遁入了山中。

      见情况不妙,斐曼带上仅剩的三名副部紧追其后,却怎奈山中地形多变,树木丛生,外加他们对地势不熟,便如无头苍蝇般乱转了半天,终是迷失了方向,又跟丢了人。

      剩下的三名副部都是斐曼手下最得力的精英,最有意思的是他们三个分别姓赵、钱、孙,且,名字分别是甲、乙、丙,所以三个人便拜了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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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时间:2026/06/29 00: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