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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闻中的家主大人 》-第 16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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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窑子?”姜义皱眉。

        “大人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元墨一脸很奇怪的样子,“我们是来找春娘的,大人你要不要一起?”

        姜义当然不打算一起,把刀一摆:“好,你们去。”

        因为是旁支的关系,尽管武艺超群,他也没有受到多大重用,直到他接到一个秘密任务。

        ——找到那个人,杀了。

        只要事成,他便能官升三级,还能从北郊兵营回姜府当差。

        事关重大,他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细节。

        他跟着元墨两人走到尽头一扇房门前停下,屋子里有暧昧的喘息声,以及床柱摇动的声响。只要不是聋子,大概就知道里面的人在干什么。

        元墨好像偏就是聋子,她大力拍门:“春娘,开门!”

        “滚!”里面传出一声,却是男子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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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面的动静停了停,一个黑胖男子探出头来,见不是官差,面上一松,但紧跟着他看到了姜义手里的刀,脸色立刻一变,赶忙系上裤腰带,走了。

        “我道是哪个杀千刀的坏老娘的生意,原来是二爷呀。”

        春娘三十来岁,脸上涂着脂粉,齿红唇白的,身上胡乱披着一件衣衫,发丝凌乱,一脸都是春色,目光一转,看到了姜义,脸上顿时露出喜色,“哟,这是给我介绍的客人吗?大爷,来呀,包你满意!”跟着就要上手来拉。

        姜义避之不及,一连退出三步,留下重重一哼,转身走了。

        春娘无比失望,转身回屋,元墨连忙跟上。

        阿九有几分迟疑,但想也知道,姜义的疑虑并没有完全打消,这会儿必定还守在巷外,若不进去,势必要给他发现不对,只得皱了皱眉,跟了进去。

        春娘点亮油灯,只有小小一盏,还特意把灯芯往油里拔了一些,以免灯光太亮费油,“说吧,找我什么事。”

        “也没什么,就是逛街走累了,到你这儿讨口水喝。”元墨熟门熟路地坐下,“把你炸的蚕豆也拿些出来,好久没尝了。”

        “杀千刀的,老娘是欠了你还是怎地?坏了老娘的生意不说,还有脸要这要那。”春娘一边骂骂咧咧,一面倒茶上蚕豆,还加了一碟子酥饼,“喏,这原是给小豆子备的,他明天休沐回家,今儿就先便宜你这死鬼了。”

        “小豆子还好吗?”

        “好个屁!光长个,不长肉,全身上下加起来都没二两重,学里也不知道吃得饱吃不饱。”

        小豆子是春娘的儿子,正在念书,十分用功,吃住都在学堂中,一旬才回来一次。

        春娘和元墨絮絮叨叨说着,瞥了阿九一眼,问元墨:“这是新人?怎么带到我这儿来了?”

        “都说了路过嘛。”元墨说着更正,“这位是阿九,是我家客人,不是新人。”

        春娘点点头:“你要能找到这样的新人,就该翻身了。唉,你这死小子也该下把子力气,好好去找个像样的撑撑门面,那个茉莉一脸小家子气,不中用!照我说,还是去江南买一个,、江南的姑娘,可水灵着呢!”

        “知道,春娘就是江南的嘛。”

        “我就算了,残花败柳,不提也罢。”春娘一脸自嘲。

        元墨又坐了一会儿,估摸着外头的姜义也该走了,便道,“这蚕豆好,春娘,给我装一袋子,我带回家去吃。”

        春娘便进去装蚕豆。

        元墨解下钱袋。

        她今天的钱袋是千年难得一遇的丰满,白天的采买还剩了不少。她抽出一张十两的银票放在桌上,又拿几块碎银子压在上面。

        然后向阿九使了个眼色,两人离开。

        阿九算是知道元墨为什么总是这么穷了。

        元墨出了门就套上那件白纱。

        阿九忍不住道:“你戴着这东西干什么?”

        元墨的声音一本正经:“我是鬼。”

        阿九微微一愣,明白过来之后,蓦地大笑出声。

        元墨还从来没见阿九这样笑过,笑得这样爽朗,这样无忌,笑声仿佛要冲破这黑暗直达星空之上。

        有这么好笑吗?元墨讪讪把白纱扯下来,好像确实有点蠢啊……

        “死小子!”春娘的家门“哐当”打开,春娘大步而来,“给我站住!”

        元墨拉起阿九就跑。

        她还没到二十,没有戴冠,头发只束成一束马尾,一跑起来,便左右摆动。

        她的手很小,却很暖。

        阿九跟在元墨身后,奔跑在黑暗的陋巷。

        脚下踏过污泥,心中却是从未有过的轻盈。

        这一带到底是春娘比较熟,元墨拉着阿九跑了一阵,正庆幸身后没有人影的时候,猛一抬头,春娘不知道从哪条近道上抄过来,已经抱着胳膊在前头等她。

        “发财了是吧?了不起了是吧?敢大手大脚花钱了是吧?”春娘把银票连蚕豆袋子一股脑儿塞到元墨怀里,“拿上走人,再来这套就别想再进老娘的门!”

        “还真发了点财,这点子银子本少爷已经不放在眼里了。”元墨笑嘻嘻,指着阿九,“看到这位美人了吗?我正想着有什么法子把她劝去评花榜,那就可以发大财啦,这点钱算得了什么?要不,这点钱算是辛苦费,你给我劝劝她?她不愿意当花魁呢!”

        春娘看了看阿九,道:“真不愿意?”

        阿九点头。

        “不当也罢。”春娘道,“那就嫁给他吧。”

        “当花魁有什么好?一年一个,比母猪下仔还容易。再说,当上了又如何?老娘当初也是花魁,可你看看老娘现在是什么鬼样子?”春娘道,“你既不愿当花魁,肯定也不愿意做男人生意,干脆就跟了这小子吧。这小子有良心,会疼人,不会辜负你。”

        元墨苦笑:“喂,我可不是让你劝这个。”

        春娘瞪她一眼:“下次要来白天来,天黑了老娘要做生意!”

        “知道了知道了。”元墨说着,抱着蚕豆,却把银票往地上一搁,“这不是给你的,是给小豆子的,你不替他拿着,谁捡着就归谁吧。”

        说着,拉起阿九就跑,把春娘的咒骂声远远地甩在了后面,一直拐了几道弯才停下来。

        大街上人流如织,热闹非凡,阿九容色过于醒目,以至于好几个人边走边看,险些跌跤。

        阿九皱了皱眉,忽然站住脚。

        元墨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

        不远处,一队姜家府兵正在排查行人,不是姜义那一队,领头的一人虽是眉清目秀,目光却十分森冷,看上去就不是善茬。

        “等我一下。”元墨说着,往前跑过去几步进了一家店铺,再出来时手里就多了只幂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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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队姜家府兵和他们擦肩而过,领头的人瞥了一眼阿九,再一看是女子,便挪开了视线。

        走了一阵,阿九忽然道:“走错了。”

        这不是回红馆的路。

        “没错,往前就是明苑私塾,我去看看小豆子。”

        明苑私塾占地不小,里面亭台楼阁俱全,还有一只小小池塘,池上莲叶新出,像刚裁好的绿缎子,还有一架小小木桥,横跨桥上。

        和脏污的陋巷相比,这里精致清雅,仿佛两个世界。

        小豆子十一二岁的样子,正是抽条的时候,生得瘦瘦长长的。元墨在路上买了纸笔墨条给他,又买了些蜜饯干果吃食,最后把那袋蚕豆递给小豆子,说:“我才去看你娘了,这是你娘让我给你带来的。”

        小豆子接过,规规矩矩躹了半躬:“多谢元墨哥哥。”声音清朗,眼神明净,举止斯文,身上穿着私塾的蓝袍,通体干干净净的,实上无法让人将他同他那位身在陋巷的母亲联系起来。

        私塾管束严格,一会儿便是晚课时间,元墨拍拍小豆子的头,让小豆子回去好好念书,然后在私塾夫子的陪同下出来,往回走。

        春天的夜晚,风很轻柔,不知何处隐隐飘来花香。这样的时节慢慢地走一走,是一件非常舒服的事情。

        “你从什么时候跟着我的?”阿九问。幂篱下嘴角微微翘起,显然心情不错。

        “前后脚。”元墨坦白得很。阿九在她家一天,一天就是她家的姑娘,身为坊主,把自家姑娘气得离家出走,总是不对的。

        “这么说,你同意我们的交易了?”

        “嗯,我想过了,你想当花魁,我自然高兴,你不想当花魁,我也不能强按着牛喝水。”元墨说着停下脚步,夜色中两只眼睛满是严肃,“但有件事咱们得说清楚。”

        “你说。”

        “你觉得春娘怎么样?”

        阿九拒绝评价。

        “春娘说她曾经是花魁,这是真的。”元墨道,“她比红姑和云姨都要大,算是红姑云姨的前辈,也是她们之前的花魁。夺魁之后,她身价大涨,恩客无数,其中有一人出身世家大族,年纪轻轻便前途无量,对她痴心一片,立意娶她为妻,只是家中长辈反对女伎进门,最后两下里折衷,他迎春娘为妾,发誓一生只爱春娘一人。”

        阿九淡淡道:“世家大族,重在联姻,子弟的婚姻岂能轻易许人?”

        “是啊,春娘嫁过去没两年,族里便逼着年轻人娶了新妇,新妇知书达理,又十分美丽,春娘渐渐失宠。有时说起当年的许诺,那人反而说春娘不知好歹,心生怨言,渐渐更不喜欢。第三年上,大妇有个什么要紧的东西丢了,最后却在春娘房里搜出,那人要春娘跪地赔罪,还要杖责春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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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娘万念俱灰,懒得解释,干脆求去,那个时候,谁也不知道她已经有了身孕。”元墨说着叹了口气,“春娘嫁时,红姑和云姨都竭力反对,但那时春娘春风得意,反而说红姑和云姨是嫉妒,她性子要强,出了事谁也没告诉,独自把孩子生了下来,就是小豆子。春娘离开时身无分文,只能靠典当勉强度日,后来小豆子长大,春娘发誓要让他出人头地,做人上之人,她重操旧业,来者不拒,后来年纪渐大,没什么出路,就成了娼门。”

        元墨说完,看着阿九:“就这样,你觉得春娘低贱吗?”

        阿九没有说话。

        阿九当然知道元墨是什么意思。

        作为一个不知廉耻的娼门,春娘自然是低贱到极点;可作为一个为了孩子可以付出一切的母亲,春娘无疑可称伟大。

        “你看那个抬轿子的。”元墨道。

        街上有骑马的,有步行的,有坐轿的,自然也有抬轿的,天气渐热,轿子里的人大概不轻,两个轿夫背心衣服都汗湿了,额上的汗也在一滴一滴往下滑。

        “对于那个坐轿子的人来说,抬轿子的可能是低贱的。谁问谁不想当那个坐轿子的人呢?又不受累,又凉快。可既然没当上,且手上只有抬轿子的活儿,那当然还是要好好抬下去,家里可能还有老婆孩子等着吃饭,或是父母要养老,再不然就是攒点钱将来做点小本生意,过上好日子。”

        灯光照在元墨脸上,元墨的肌肤细腻如玉,眸子温和。

        她很少有这样温和的时候,温和又认真:“做女伎也是如此。要是生来就是官家小姐,谁愿意当女伎呢?可既然当了,就好好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但凡好好养活自己养活家人的人,都是好样的,谁也不能说他们低贱。”

        街上很热闹,兜售木须糖的妇人,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孩子紧紧地盯着前面一位老人肩上扛的糖葫芦架子;一个瘸了腿的汉子拄着拐,捡起地上的风筝,那是他给客人示范试飞落下的;一对母女坐在屋檐下分吃一只馒头,身边摆着几盆牡丹花;一对夫妻从花盆边走过,怀里的婴儿无意识地对着花盆伸出手,夫妻俩相视一笑,他们的衣衫都已经洗到发白,袖口还打着补丁,但脸上的笑容却比谁都开心……

        街上还有开心的孩子,优游的仕女,有漫步的文士,有乘着马车呼啸而过的贵人……可这些人在昏黄灯光下仿佛都成了虚影,倒是以前从来没在意过的、那些仿佛生来就扎根在角落里的、不起眼的小人物,头一次映入到阿九的眼帘。

        阿九头一次看到这样的世界。

        热闹、喧嚣、热气腾腾、生机勃勃。

      第十七章

        自那晚一闹,硕果仅剩的两名常客都不来了,红馆大厅里常驻的客人换成了卫子越。

        卫子越再次来的时候,给每个姑娘都准备了礼物,欢姐那份格外贵重,还特地向欢姐长施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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