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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闻中的家主大人 》-第 12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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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总共五人,一人六千文,这一茶一酒一喝,三十贯钱便进了元墨的钱袋。

        当先一名书生衣饰华丽,出手宽绰,同伴都称他“卫公子”。看来这场花酒便是他请客,众人都小星拱月般将他送到主位,然后将菜式、点心、酒水流水般送上。

        新客登门,往往是花销最大,这是新客在乐坊确立地位彰显身份的机会,也是乐坊了解新客的方式。这一次的花销,会决定他将来在这家乐坊受到哪一种待遇。

        因为某些不便透露的原因,红馆已经很久没有新客上门了,尤其还是这种有钱有闲的年轻新客,只要姑娘们略施手段,就可以将他们悉数拿下,从此成为她们的不二之臣,天天来送银子。

        元墨笑得眉眼弯弯,整张脸都闪闪发光。

        然而没等她笑完,不知那卫公子说了什么,姑娘们的笑声为之一滞,欢姐朝楼上看来,脸上显出了焦急的神色。

        很快元墨就知道了原因,卫公子在同伴们的起哄下起身,走向厅堂的墙壁。

        “糟了!”元墨顿时笑不出来了。

        他想要青壁赋诗。

        时下乐坊中,最受追捧的不是美貌,不是身段,不是风情,而是才华。一个粗通文墨的女伎,比一个精通歌舞的女伎身价要高出三五倍。

        原因无它,客人们来乐坊寻求的不单纯是男欢女爱,而是心灵上的知音,精神上的伴侣,要引发他们的爱恋,绝不能单靠一副皮囊。

        所以在较为高等的乐坊里,点花茶与支酒之后便是青壁赋诗。

        青壁,是指乐坊厅堂正中一面墙壁,上面悬着淡青色绢轴,旁边有放着笔墨,客人将诗词题在绢轴上,女伎便在其后赋诗唱和,以文相交,各见其才、其心,又风雅又美好,远胜家中女子的柴米油盐,这正是乐坊吸引着士人前仆后继络绎不绝的精髓所在。

        可问题是,红馆,早已经不是“高等乐坊”了。

        青壁虽然还在,却早已经没有了能够与客人唱和的女伎。以往的客人大多都知道,绢轴与笔墨只不过是一种摆设,算是双璧坊变成红馆之后最后的一点风雅遗存。

      第十二章

        卫公子来时显然已经有了腹稿,提起笔来一挥而就,绢上酣畅淋漓,写道:“柳暗花明春事深,小阑红芍药,已抽簪。雨余风软碎鸣禽。迟迟日,犹带一分阴。”

        “好!”他的同伴们纷纷击掌赞叹。

        卫公子把笔递给欢姐。

        红融融的灯光下,欢姐的脸庞娇艳欲滴,卫公子显然对她最是心仪。

        欢姐嫣然一笑,接过笔,随手搁在桌上,拉卫公子入席:“大好春光的,写什么诗?来,坐下喝酒,姐姐敬你!”

        卫公子愣住了,表情有些不自然:“怎么?美人看不上我的词,不肯唱和?”

        同伴中有人道:“怎么可能?卫兄的诗词可是扬州玉翁都赞过的,来日放榜,定是状元之名,小小乐坊,敢看卫兄不起?”

        二楼雅间,听到“扬州玉翁”四个字,阿九神情一动。

        “是是是,公子多心了,奴家哪里敢瞧不起公子?实在是才疏学浅,对不上这些个诗啊词的。”欢姐擎杯赔笑,“奴家自罚三杯,算是罚我个不学无术之罪。”说着,连饮三杯,亮出杯底,涓滴不剩。

        卫公子看她的眼神,已由欣赏变为惋惜:“可惜了姑娘这般花容月貌,竟是个庸脂俗粉。”

        然后环顾场中,扬声道,“昔年双璧坊名驰天下,现在竟找不出一个可以唱和之人吗?这方青壁悬在这里,岂不是欺世盗名?”

        欢姐脸上仍带着笑,去拉卫公子:“公子,男人来乐坊都是找乐子的,我们姐妹虽然不会这些个诗词,吹拉弹唱却是样样都精,不如我给公子舞一曲如何?”

        卫公子甩开欢姐的手:“休要把本公子当成那种寻欢逐色的酒色之徒,本公子来乐坊是寻找知音的!”

        这一甩力道不大,欢姐趁势跌在地上,指望他们生出些怜香惜玉之心,哪知道这些人纷纷离席,口里道:“玉翁还说让我们莫错过双璧坊,难道这就是双璧坊?”

        “我打听得真真的,这就是,只不过改了名字而已。”

        “哼,什么破地方,竟挂着双璧坊的名号招摇撞骗!”

        “竟敢哄骗我们,不砸了这地方难消我心头之恨!”

        一时乱哄哄,一边的商客都忍不住站了起来,似乎打算离开这是非之地。

        姑娘们气不过,扶起欢姐,欢姐怒道:“你们都是读书人,难道书都白读了?认不得门额上的字?这里是红馆,不是双璧坊!要寻双璧坊,回二十年前去寻吧!”

        “本公子跟你们多说一句,都是有辱斯文!”卫公子一脸不悦,愤然转身,“我们走!”

        就在此时,楼上传来一个声音:“慢着!”

        “喀拉”一声,四折的屏风被推开,一名秀丽少年郎现身,手一扬,一样东西飘然自二楼坠下,轻盈,如梦一般飘向卫公子。

        卫公子不由自主伸手接住,展开先闻得一股郁郁酒香,只见是一幅淡青色丝缎,上面字迹宛然,呈淡红色。

        ——往事莫沉吟。身闲时好,且登临。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唯有少年心。

        同伴们围过去细看,忍不住赞道:“好词!接得绝妙,和卫兄的词浑然一体啊!”

        卫公子怔怔道:“不,此人笔力,远在我之上。”仰头望向二楼的元墨,“这是兄台写的?”

        这当然不是元墨写的。

        这是阿九写的。

        就在欢姐跌倒的那一刻,元墨满面怒容,腾地起身,撸起袖子要下去收拾这帮家伙,阿九却问道:“他写了什么?”

        元墨怒:“我管他写了什么!”

        “念。”

        元墨一句“念个屁”已经到了喉咙口,忽然有灵光一闪,蓦地意识到某种可能,但这种可能太过微茫,太过惊喜,她的心跳不由加速,探出头去看那片青壁上的题词,念道:“柳什么花明春事什么,小什么红芍药,已抽什么。雨余风软碎鸣什么。迟迟日,犹什么一分什么。”

        阿九瞪着她:“你知道你自己说了些什么吗?”

        “反正就差几个字嘛,意思差不多行了!”元墨一脸期待,“你会写词啊?”

        “诗余戏笔,何足道哉?”

        元墨的眼睛“铮”地一声,闪闪发亮,连忙道:“我去取纸笔!”

        “不必。”阿九侧头看了一眼壁上题词,撕下半幅衣袖,以指为笔,以酒为墨,转即书成,扔给元墨:“让他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阿九说话,惯常有一股高高在上的睥睨之气,元墨本来觉得这点目中无人很是妨碍她成为一个名伎,但现在却忍不住想拜倒在她的裙下。

        此时看这帮人的反应,这词大约是很不错的。所以,阿九不单人美,还有才华!

        有这样的人物在,红馆不红,天理难容!

        元墨的心情实在是太好了,以至于骂人的情绪都被冲淡了,只是居高临下道:“公子求的是美人的词作,在下代笔,像什么话?”

        卫公子脸上掠过一丝惊喜:“既有佳人在此,何不出来相见?”

        “罢了。”元墨淡淡道,“公子深嫌庸脂俗粉,我们家姑娘也深嫌恶客。你既为求词而来,现已得词,不必多言了。姑娘们,送客!”

        最后两个字说得干脆利落,欢姐等人早看这帮人不顺眼了,顿时摆出了送客的架势:“各位,请吧!”

        卫公子和他的同伴人脸上都有几分尴尬。

        春闱刚过去不久,隐隐有些内幕消息透露出来,这位卫公子名列三甲之内。

        于是众人已先在酒楼庆祝过一番,都起哄说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现在卫公子是春风得意,长安花却还没看,一番怂恿,卫公子便欣然答应请众人上乐坊。

        卫公子祖上是盐商,世代豪富,到他这一辈才出了一个读书种子,自然是千般宠爱,还从来没受过什么冷眼,此时脸上便有些下不来。

        同伴中有人嚷道:“既有才貌双全的佳人,何不早些请出来?分明是故意瞧不起我们!”

        又有人道:“我看八成这佳人貌比无盐,所以不肯出来见人!”

        元墨一听就知道这帮小子埋头苦读,全是死读书,压根儿没有正经上过乐坊。

        真正才艺双绝的女伎,岂是一般人想见就能见到的?当年云画情当红之时,多少达官贵人来上十几次也不能见上一面。

        再说京中女伎向来重才胜过重貌,许多人有一手精绝之艺,即使年岁大了也能被称一声“大家”,比如红姑就是现成的例子。

        元墨懒得跟他们废话,挥了挥手。

        欢姐领着姑娘们自行散去,聊天喝茶理簪子,只当这起人不存在。

        这种无视比任何言语都来轻蔑,卫公子紫涨了面孔,怒喝一声:“都给我进来!”

        像他这种豪商公子,出门在外,身边少说也会跟着十数名豪奴,头起喧哗时,豪奴们已经在外面竖起耳朵,此时闻得一声喝,外面山一般一声雄喝:“是!”

        一伙高大威猛的汉子应声而入。

        “给我砸!”

        卫公子一声令下,豪奴们立即动手,搬起椅子就往桌上砸去。

        一时杯盘与木屑横飞,桌椅与案席全垮,慌得那另外两个客人避之不及,逃之夭夭,姑娘们花容失色,惊叫连连。

        元墨肺都快气炸了,一脚跨上二楼雕花栏杆,凌空跃下,一记窝心脚将砸得最卖力的那名豪奴踹飞。

        那人直跌出五步开外,被同伴扶着才爬起来,捂着胸膛,脸色发白,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还有哪个不怕死的,他妈的再给我砸一下试试!”

        元墨眼睛喷火,大声道。

        气势,气势非常重要。

        豪奴们不由自主,都后退了一步。

        “废物!”卫公子也是气红了眼,“给我上!”

        豪奴们权衡一下,彼此之间互看了一眼,点了点头。

        元墨一看不好。

        在被红姑收养以前,她在街头巷尾讨生活、捡吃的,常常为半块馒头就跟人打得头破血流,对于“打架”这种事情可谓是自小历练,经验丰富,深深知道有两种架人们是绝不会退缩的。

        一是恃强凌弱,二是以众欺寡。

        眼下元墨看起来好像挺强,但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何况对方七七八八加起来有三四十双手!

        果然,豪奴们大喝一声,向元墨冲了过来。

        根据元墨的经验,这会儿要是退缩,铁定只剩下挨打的份,再说这是她的地盘,在自己的地盘上,怎么能退?

        元墨也大吼一声,冲上去。

        豪奴们个个膀大腰圆,孔武有力,虽然算不上什么高手,但胜在力气大,一拳一脚有板有眼,虎虎生风,真挨着一下不是玩的。

        元墨虽是经过真正的高手指点,但自己根骨一般,兴趣也不大,半玩半学,并没有多少真功夫。

        她在人群中眼观八路耳听四方,见缝插针,戳人家双眼、斩人家咽喉、踩人家脚板、踢人家【创建和谐家园】……用的都是当年做小混混时的全套看家本领,再加上一点腿劲和轻功,时不时在柱子上一借力,飞上众人头顶然后择中其一狂踹之,以一敌众,竟然也打了个平手。

        “二爷威武!”

        姑娘们心花怒放,摇着帕子给元墨呐喊助威,还有姑娘抱起琵琶,弹起了十面埋伏。一时间,琵琶铮铮,厅上拳来脚来,人起人落,呼喊不绝,十分热闹。

        阿九居高临下,却看出来元墨能支撑到现在,全仗着身形灵便。

        对方人多势重,却毫无章法,彼此之间不能配合。往往两个人朝元墨一起出手,结果元墨泥鳅般一缩身子,那两人刹不住手,你的拳头砸中我的脸,我的拳头砸中你的胸口,被迫自相残杀,各自哇哇惨叫。

        但这都是暂时的。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这一点,几个人已经会先施眼色再向元墨包抄,再加上人的体力终有极限,元墨的身法必然会渐渐慢下来,那时情形便不容乐观了。

        以元墨的脑子不会不知道这点,却还是冲了上去,当真是愚蠢得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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