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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此处有些版本插入下述句子:“应当承认,所有这些情形已有所改变,但是在我们能获得一种公平合理的人民选举法之前,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这段话作为编者注是很恰当的,放在正文里却很不合适。——原编者
法国宪法有很多东西可供学习。征服和暴政已由征服者威廉从诺曼底移植到英国,这个国家至今仍深受其害。但愿全法国的榜样能够对恢复被它的一个省所摧毁的自由作出贡献!
法国宪法规定,为了防止国民代表腐化堕落,国民议会议员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领取干薪。柏克先生将提出什么来反对这一条呢?我来小声代他作答:面包和鱼啊!这个面包和鱼的政府的危害比人民所想到的还要大得多呢。
国民议会发现了这一点,并向全世界作出了榜样。如果各国政府故意争执以便征税来压榨人民,它们不可能比现在干得更出色。
在我看来,英国政府所作的一切都同常理相反,也同嘴上所说的相反。
议会尽管选举的方式不理想,没有准则,但总算是受国民的委托来掌管国库的;可是英国国会组成的方式却好象一个人既是抵押人又是受押人,如果发生【创建和谐家园】的情况,那就不啻是犯人开庭审判自己。如果投票赞成经费的人就是投票后接受经费的人,同时又负责向那些投赞成票的人说明经费的用途,那就等于自己对自己负责。这样,“错误的喜剧”就以“沉默的哑剧”
告终。执政党和反对党部不会提这件事,国库就成为每个人都可以骑一骑的公用出租马。这正如乡下人所说“骑骑拴拴——你骑一阵我再来骑。”
①在法国,这些事情处理得比较好些。法国宪法规定,战争与和平之权属于国民,除了支付费用的人之外,这种权还能属于谁呢?
在英国,据说这种权寓于一个在伦敦塔②展出,每看一次要付六使士或一先令的隐喻:原来是些狮子。说这种权寓于狮子,是更接近于理性一步,因为任何无生命的隐喻不过是顶礼帽或便帽而已。我们大家都知道,崇拜亚他的金牛③或尼布加尼撒的金像④是多么荒谬。但人们既然看不起别人做这种荒唐事儿,自己为什么还要继续去做呢。
有充分理由可以说,代表英国国民的这种方式不能表明这种权利归于何者,是属于国王还是属于议会。在一切国家中,战争是所有参与分配和花费公款的人们的共同收益。这是征服本国的手段;其目的是增加国家的收入;既然不征税是增加不了国家收入的,就必须为开支找一个借口。只要考查一下英国政府的历史,它的战争与捐税,一个不为偏见所蒙蔽和为私利所歪曲的旁观者就会说,捐税不是为了进行战争而征收的,战争却是为了征收捐税而挑起的。
柏克先生作为下院议员,是英国政府的一个成员;虽然他自称是反战者,他却谩骂那个谋求消除战争的法国宪法。他认为英国政府在各方面都堪作法国的模范;但他首先应当了解法国人对英国政府的评价。他们拥护自己的政府,认为英国所享有的那部分自由用来奴役一个国家,其成效要比用专制主义来奴役一个国家正好大一点点,而由于一切专制主义的真正目的在于岁①这是这个国家一些地方的习俗,当两个行人只有一匹马时,正象国库不能双重负担一样,一匹马是不能同时骑两个人的,于是,一个人先上马骑两、三英里路,然后把马拴在一家门前,自己就往前走。第二个行人走到以后,把马解下,骑上,越过他的同伴一、二英里路,再把马拴上,就一直这样“骑骑拴拴”下去。——作者
②伦敦塔系英伦敦的古城堡,中世纪时是王室住所,后来作为拘留显要人物的牢房,现主要用作军火库。
——译者
③亚伦系《圣经》中传奇人物,他熔制金牛并向它顶礼膜拜。——译者
④尼布加尼撒系公元六世纪时巴比伦国王。——译者
入,一个这样组织起来的政府的收益要比采取【创建和谐家园】裸的专制主义或充分自由制度的收益都来得大,因此,由于利益之所在,政府既反对专制,也反对自由。他们也通过评论产生战争的各种动机说明这些政府为什么总是那么乐于从事战争。对专制政府来说,战争是不可一世的心理造成的;但对那些把战争当作征税手段的政府来说,战争就更加经常有一触即发之势。
因此,为了防止这两种弊端,法国的宪法剥夺了国王与大臣们的宣战权,把这种权给予必须负担战争费用的一方。
当战争与和平的权力问题在国民议会进行热烈讨论时,英国人民对此显得很感兴趣,并高度赞扬国民议会作出的决议。作为一种原则,这个决议适用于一国,也同样适用于另一国。征服者威廉作为一个征服者,独揽战争与和平的大权,从此他的子孙也跟着要求把这种大权据为己有。
虽然柏克先生肯定革命时期的议会有永久约束和控制国民及子孙后代的权利,但同时又否定议会或国民有任何改变他称之为王位继承的权利,除非是部分地改变或作某种限制。他通过采取这一立场,把事情上溯到诺曼征服时代,这样,他就从征服者威廉以迄今日划了一条继承线,从而使人们有必要查究一下征服者威廉是何人和什么样的人,他是哪儿出生的,并深入到所谓特权的起源、历史和性质。凡事必有一个开端,应当透过时间和远古的云雾予以发现。就让柏克先生拿出诺曼底的威廉来,因为他的论证是追溯到这个起源的。不巧的是,在划这条王位继承线时,另一条与之平行的线也出现了,就是说,如果王位继承是顺着征服这条线走的,国民则是顺着被征服这条线走的,这样柏克先生的论证就应当将它自己从这一非难中解救出来。
也许有人会说,虽然宣战权是从征服者继承下来的,但因国会有权停止给养而受到牵制。一件原本错误的事,修修补补并不能使它变得正确,这是必然的。另外,修修补补的坏处不亚于它的好处,这也是屡见不鲜的,故争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因为,如果一方以行使权力为名草率宣战,另一方以行使权力为名断然停止给养,那么,治病的办法就会变得和病一样糟或者更糟。
一方强制国民打仗,另一方则捆住国民的手脚;但更加可能的结局是,争斗将以双方相勾结而告终,并成为双方的掩护。
关于战争问题有三点应当加以考虑。第一,宣战的权力;第二,战费;第三,宣战后进行战争的方式。法国宪法把宣战权给予战费的担负者,两者只能体现在国民身上。至于宣战后进行战争的方式,则委托给行政部门。如果各国都这样做,我们就不会听到什么战争的消息了。
在我进而谈法国宪法的其他部分之前,为了减轻论争的劳累,我想讲一件从富兰克林博士那里听来的轶事。
当富兰克林博士在独立战争期间作为美国的公使驻在法国时,他接到世界各地形形【创建和谐家园】的投机家向他提出的无数建议,他们希望到这个充满牛奶与蜂蜜的国家——美国去;其中有一个人提议让他自己来做国王。他写信(此信现在巴黎市马歇先生手中)向博士提出建议说,第一,美国人既然已经废黜或赶走了他们的国王,他们想必需要另一个国王。第二,他本人是诺曼人。
第三,他出身于比诺曼底公爵还要古老的家族和更加荣耀的门第,他的家系也从未败坏过。第四,英国已有过国王来自诺曼底的先例。根据这些理由,他提出由他本人做国王的建议,并责成博士将此项建议转达美国。但富兰克林博士既没有照办,也没有给他回信,这个投机家就又写了一封信,信中确未以亲自出马去征服美国相威胁,而只是庄严地提出,如果他的建议不被接受,可以付给他三万镑左右的谢礼,以报答他的宽宏大量!现在,由于一切有关王位继承的议论必然要联系到它的起源,柏克先生关于这个题目的议论就表明国王并无英国血统,他们都是靠征服起家的诺曼家系的后裔。因此,把这个故事讲出来,对他的理论也许是有益的,同时也可以告诉他:如果由于任何人都不可避免的自然死亡,还可以按照比征服者威廉便宜的价钱,从诺曼底再搞些国王来;因而,1688年革命时期善良的英国人也许会干得好得多,如果象这个如此宽宏大量的诺曼人知道他们的需求,而他们也知道他的需求的话。柏克先生钦佩得五体投地的骑士风味比起一个难对付的荷兰人来肯定是要容易成交得多了。但还是回到宪法上来吧。
法国宪法规定,废除一切头衔。这样一来,在一些国家称为“贵族”,另一些国家称为望族的名目繁多的一代人就都被取消了,贵族也就上升为“人”了。
头衔不过是绰号而已,每个衔号就是一个头衔。这种东西并无害处,但它标志着人性格上的一种浮夸习气,从而使它降格。它使男人在大事中变得渺小,女人在小事中变得虚伪。它象姑娘一样夸耀她那美丽的蓝缎带,象小孩一样卖弄他的新吊袜带。一个属于老一代的作家说:“当我孩提时,我心里想的是孩子的事,但当我长大成人后,我就把孩子气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废除头衔这个笨东西,当然是出自法国的高尚心灵。法国已长大,穿不上伯爵和公爵的儿童服装,而穿上成人的服装了。法国没有被推倒,而是升高了。它已抛开矮子,扶起大人。象公爵、伯爵这类不足道而又毫无意义的字眼已不再讨人喜欢了。即使那些拥有头衔的人也抛弃了这种莫明其妙的称呼,他们既然摆脱了软骨病,也就讨厌较骨病发出的戛戛声。人类的真挚心灵渴望回到他的老家——社会,对那些把他同社会隔离的小玩具嗤之以鼻。
头衔象魔术师的魔杖划的圆圈一样,把人的幸福范围缩小了,他被禁锢在头衔这个词儿构成的巴士底狱中,从远处观望值得羡慕的人类生活。
如此说来,法国废除了头衔,又何足惊异呢?别的地方还保留这些头衔,岂不更令人惊异吗?头衔是什么?它们有什么价值?“它们一共值多少?”
当我们想到或谈到法官或将军时,我们把它同职务与品德等概念联系起来,我们会想到前者尊严,后者骁勇;但如果我们把这个词儿仅仅作为一个头衔,就没有什么概念可以同它联系了。在亚当的全部词汇中没有“公爵”与“伯爵”这类动物;我们也无法把什么概念同这些词儿联系起来。不论这些词儿意味着强大或弱小,聪明或愚笨,孩童或成人,骑士或马匹,全都是含糊不清的。对这些既不形容什么也不具体说明什么的东西,又何必放在眼里呢?
人的想象力曾经赋予半人半马的怪物、马耳马尾的森林神直至一切妖魔鬼怪的形象和性格;但头衔却甚至使幻想也无能为力,是一种想象不出的怪物。
但这还不足以说明一切。如果全国人民都蔑视头衔,那它们就一钱不值,谁都不要头衔了。只有舆论能使头衔威风凛凛,或威风扫地,或比威风扫地更糟。没有必要硬把种种头衔去除,因为一旦整个社会都嘲笑它们,头衔就会自动去除。这种假想的东西在欧洲各处都明显地在走下坡路,而当理性世界不断上升时,它就会迅速消亡。曾经有个时期,人们对所谓贵族中的最低层的想念,要胜过现今对贵族中的最高层的想念,而一个披坚跃马,驰骋于【创建和谐家园】教国到处保险的人物,要比现代的一个公爵更引人注目。全世界的人已看到那种愚蠢行为倒下去了,而且是在人们的嘲笑声中倒下去的,头衔这种滑稽剧也会遭到同样的命运。法国的爱国者已经及时发现,社会上的地位和尊严必须采取一种新的立场。旧立场已经垮了。现在必须采取性格这种具体立场,而不是采取头衔这种空想立场,他们已经把头衔供在祭坛前,把它们作为对理性的烧供品。
如果头衔这桩愚事不曾带来危害,那本来是不用象国民议会那样一本正经下命令加以取消的,而这就有必要对贵族的本性与、品质作进一步的探讨。
那种有些国家称为“贵族”而另一些国家称为“望族”的东西,来源于以征服为基础的政府。它本来是一种用来支持军人政府的军人等级(因为所有以征服为基础的政府情况都是如此);为了世代保持这种等级以达到所以要建立它的目的,所有那些家庭的幼嗣都被剥夺了继承权,长子继承法也应运而生。
在这个法制中,贵族的本性和特征暴露无遗。这个法制反对其他每一个自然法则,自然本身要求把它消灭掉。要建立家族的公正无私,贵族制就得垮台。按贵族的长子继承制,一家六个儿女,其中五个要被遗弃。贵族制不容许超过一个孩子,其余的都遭殃。他们被投给吃人者吃掉,自然的父母准备了一份不自然的食物。
凡是违背人情的东西,多少会影响社会的利益,这件事也是如此。所有为贵族遗弃的子女(长子除外)通常都象孤儿被交给教区抚养一样,由公众来供给,不过费用更大。在政府或【创建和谐家园】中建立一些不必要的机构和场所,而由公众负担其经费。
父母还能用什么双亲之情来关心他们幼小的子女呢?从性质来说,他们是孩子,从婚姻来说,他们是后裔;但从贵族制来说,他们却是私生子和孤儿。一方面他们是父母的骨肉,另一方面又同父母毫无血统关系。因此,为了把父母还给儿女,把儿女还给父母——恢复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和社会的关系,并且彻底消灭贵族制这个怪物,法国宪法已经废除了长子继承制。这个怪物就躺在这里,柏克先生乐意的话,可以给它写个墓志铭。
以上我们主要是从一个观点来考虑贵族制,现在应当从另一个观点来考虑它。但无论从前面看或后面看,从侧面看或其他任何角度看,从家庭立场看或公共立场看,贵族制终究是个怪物。在法国,贵族制的五官比别的贵族制缺少了一官。它没有组成一个世袭的立法集团,它不是象我听到过拉法叶特侯爵形容英国贵族院的那种“贵族公司”。那么,就让我们来考察一下法国宪法所以决定反对在法国有这样一个议院的理由吧。
第一,因为,贵族天然不配作为一个国的立怯者。他们关于公平分配的观念从根本上已经败坏了。他们的生活是以践踏他们所有的弟妹和其他各种亲戚开始的,并受到这样去行事的教育。一个人独吞同胞弟妹继承的遗产,或者妄自尊大地把少得可怜的一部分财产作为恩赐分给他们,这种人能有什么公正思想或荣誉观念可以进入立法机构呢?
第三,因为,世袭立法者的观念正如世袭法官或世袭陪审官一样地不合理;也象世袭数学家,世袭哲学家,或世袭桂冠诗人一样地荒谬可笑。
第四,因为这帮人自己对任何人都不负责,所以也不应当受任何人的信任。
第五,因为贵族制继续推行以征服为基础的政府的野蛮原则以及人以人为财产并以个人权力统治他人的卑劣念头。第六,因为,贵族制倾向于使人种退化。从自然法则可以得知,从犹太人的例子可以证明,在一小部分人与社会大众相隔离他们之间经常通婚的情况下,人种有退化的倾向。贵族制甚至破坏它自命要达到的目的,早晚会把人的高贵品质转向反面。柏克先生奢谈贵族,就请他说明贵族究竟是什么?世界最杰出的人物都是平民出身的。
贵族始终跟不上平民的步伐。在大自然”贵族”面前,人为的“贵族”变得多么渺小;确有那么少数几个贵族(各国都有这样一些人),在他们身上还奇迹般地保留着赤子之心,但那些人都是轻视贵族的。现在该转入一个新的题目了。
法国宪法改革了教士的待遇,它增加低级和中级教士的收入,减低高级教士的收入。现在没有人收入低于一千二百科弗①(合五十镑),也没有任何人高于二千到三千镑。柏克先生用什么来反对这一点呢?且听他说些什么吧。
他说:“英国人民能够眼看一个大主教居于公爵之前而毫无痛苦或怨恨之意;他们可以理解杜尔汉主教或者温彻斯特主教每年收入一万镑,而不能理解为什么在坏人手里,即在这个伯爵或那个乡绅手里,可以拥有同等数目的财产。”柏克先生把这一点提供给法国作榜样。
关于这段话的上半部分,无论是大主教居于公爵之前,或者公爵居于大主教之前,我认为,在一般人看来,有点象斯特恩霍尔德和霍普金斯或霍普金斯和斯特恩霍尔德②,你喜欢哪一个就把哪一个放在前面,老实说,我不懂其中奥妙何在,所以不想同柏克先生去争辩。
但对于这段话的后半部分,我倒有几句话要说。柏克先生并没有把事情说对。把主教和怕爵或乡绅相比有点不伦不类,应当把主教和副牧师相比,这就成为:——“英国人民能够眼看杜尔汉主教或温彻斯特主教每年收入一万镑,副牧师每年收入三十到四十镑或者更少,而毫无痛苦或怨恨之意。”
不,先生,他们当然不会眼看这些事情而毫无痛苦或怨恨之意的。这可是一件触及每一个人的正义感的事,也是迫切要求制订一项宪法的许多原因之一呀。
在法国,“教会!教会!”的叫嚷,就象在柏克先生的书中一样不绝于耳,而且也和英国议会中提出反国教法案时一样响亮;但大多数法国教士却不再受这些叫嚷的欺骗。
他们懂得,无论怎样花言巧语,只有他们自己才是这个问题的主要目标之一。叫嚷的是受益高的教士,目的是不许在那些年人一万镑的人和教区牧师之间作任何收入方面的调整。所以,大多数法国教士就把他们的景况同其他被压迫阶级的景况联系起来,并且从中得到补偿。
法国宪法废除了什一税,这种税是什一税得者和教区人民之间永远不和的原因。土地征收什一税是在地产为双方所有的情况下进行的;一方得收入的十分之一,另一方得十分之九;因此,根据公平原则,如果地产经营可以改善,使生产比原来增加一倍或二倍,或任何其他比率,这种改善的费用应由分享收益双方按同样比例承担才是。但什一税并不如此:农民承担全部费用,收税者除原来的十分之一以外,还要收增产部分的十分之一,这样,到手就是十分之二而不是十分之一。这是需要制订宪法的又一事例。
法国宪法也已经废除或放弃了“信教自由”和“不容异教”,并建立了①利弗(11vres),法国古货币名。——译者
②即中文张三、李四之意。——译者
普遍的思想自由权利。
“信教自由”并不是“不容异教”的对立面,而是它的花样翻新。二者都是专制主义。一种自命有压制“信仰自由”的权利,另一种则授予这个权利。一种是用火与柴柬武装起来的教皇,另一种则是教皇出售或授予免罪证。
前者是教会与国家,后者是教会与买卖。
但是还可以用更严格的眼光来看待“信教自由”。人并不崇拜自己,而是崇拜造物主;他要求信仰自由并非为他自己服务,而是为上帝服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有把两件事联系起来看的概念:崇拜的会死的人和被崇拜的不会死的神。因此,“信仰自由”并非把自己置于人与人之间,教会与教会之间,教派与教派之间,而是置于上帝与人之间,崇拜者与被崇拜者之间;并且,它还用它据以容许人们进行顶礼膜拜的窃取来的权威放肆和亵渎地容许全能的上帝去接受这种顶礼膜拜。
如果向任何议会提出一个法案,叫做“容许或同意全能的上帝接受犹太人或土耳其人顶礼膜拜法案”或者“禁上全能的上帝接受犹太人或土耳其人顶礼膜拜法案”,人人都会吓一跳,骂它大不敬。这将引起一场鼓噪。这样一来,在宗教问题上容许自由的那副专横跋扈的嘴脸就暴露出来了。但这种专横跋扈并不由于那些法律仅仅针对“人”这个名称而略为减少,因为崇拜者和被崇拜者这一对相互关联的概念是不可分的。你这虚妄的凡人,无论你叫什么名堂,叫国王,主教、教会也好,或是叫国家、议会或任何别的名称也好,究竟是什么东西,竟敢不自量力地插手人和他的造物主之间的事情?
管好你自己的事吧!如果他的信仰和你不同,这就证明你的信仰和他不同,而人世间没有一种力量能够决定你们谁是谁非。
说到宗教的派别,如果让每个人来评价自己的教,没有一个教是错的;如果让人们去评价彼此的教,那就没有一个教是对的;因此,要末大家都对,要未大家都错。但就宗教本身而论,不管名称如何,作为人类大家庭对神灵的崇拜,这是人献给“造物主”的心灵的果实,虽然这些果实象大地上的果实那样可以彼此不同,但每个人满怀谢意的贡品都被“造物主”接受。
杜尔汉主教或温彻斯特主教,或居于公爵之首的大主教,不会因一捆十中纳一的麦子,不是于草而拒绝接受,不会因一捆十中纳一的干草不是麦子而拒绝接受:也不会因一头十中纳一的猪既非于草又非麦子而拒绝接受;但就是这些人,在国教的姿态下,却不许人们以种种教派形式向造物主效忠。
柏克先生书中不断弹出的调子之一是“教会与国家”。他指的并不是某一特定的教会或某一特定的国家,而是一切教会与国家。他用这个说法作为总的公式来提出各国教会应永远与国家相结合的政治理论,并且责怪法国的国民议会没有这样做。让我们也对这个问题提一些看法。
一切宗教在本质上都是仁爱慈祥的,并且同道德原则相结合。它们不能一开始就宣扬任何罪恶的、残酷的、害人的或不道德的东西,否则就罗致不到信徒了。象其他一切事物一样,它们都有自己的开端,都是从说服、劝导和示范着手。它们又是如何失去其原来的温和而变得难弄和心地狭窄的呢?
这种情况是从柏克先生的推荐的那种结合开始的。把教会与国家相结合,于是产生一种只能从事破坏,而不能养大的杂种动物,名字就叫依法建立的教会。这个教会甚至从它诞生时起对他的亲娘来说也是陌生人,到头来总会把她一脚踢开和干掉。
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不是从原来宣扬的宗教而是从教会与国家所产生的这个杂种动物开始的。斯密斐尔德的烈火也是从同一异种怪物开始的;而且正是这种怪物后来在英国重生,使人民中间的怨恨和反宗教的情绪重新迸发出来,并且把称为教友派【创建和谐家园】和非国【创建和谐家园】的人驱逐到美国去。迫害并不是任何宗教的原有特征,却向来是一切“法律宗教”或依法建立的宗教的显着特征。去掉“依法建立”、各种宗教都会恢复它原来的宽厚性质。在美国,一个天主教神父是个好公民、好人、也是个好邻居。监理会牧师也是同一类人;其所以如此,不在于这些人本身的表现,而是因为在美国没有依法建立的教会。
如果我们以世俗的眼光来看待这件事,就会看到它对国家的繁荣所产生的不良后果。教会与国家相结合使西班牙陷于贫困。南特勃令的撤销,把丝织业从沫国赶到了英国;教会与国家正在把棉织业从英国赶到法国和美国。
还是让柏克先生继续宣讲他那套教会与国家的反政治理论去吧!这会有好处。国民议会不会听他的,却会从他的笨话中得到好处。美国正是看到了英国的这些不良后果而提高警惕来反对它的;国民议会正是因为法国经历了这些恶果才废除了它,并且象美国一样,建立了“普遍的信仰自由权利和普遍的公民权利”。①我对法国宪法原则所作的比较到此为止,下面再就法国和英国政府组织形式作一点考察,以结束这部分的讨论。两个国家的行政权都掌握在一个称为“国王”的人手中;但法国宪法把国王和【创建和谐家园】区分开来。它把国王的地位看作公务上的,【创建和谐家园】却交给国民。
国民议会由国民代表组成,国民代表拥有立法权,由人民选举产生,而选举则为人民的天赋权利。英国则不然;这种权利来于所谓君主这个原始制度,因为,由于征服,人民或国家的一切权利都集中在征服者手里,征服者把国王这个称号加在自己头上。那些在法国目前作为权利掌握在人民或国家手中的东西,在英国却认为是出于所谓国王的恩赐。英国国会及其两院是征服者后代特许建立的。下院的产生并非由于人民有委派代表或选举的权利,而是出于一种恩赐或恩典。
形还要糟。——但这种情况正在改变。法国和美国向所有到来的人表示欢迎,并使他们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因此,政策和利益在英国将占上风(但恐怕已太晚了),而理性与主义却不能。那些制造业正在从英国撤出,并在别处兴起。目前,在离巴黎三英里的帕西正在建造一个大型棉纺厂,在美国则已建成了好几个。在废除宣誓法的议案遭到否决后不久,我听到英国一位极为富有的制造商说,“阁下,英国不是非国【创建和谐家园】安身之处——我们只好到法国去。”这是实话,说出来对双方都是公平的。把英国制造业提到现有高度的主要是非国【创建和谐家园】,也正是这些人有权把它们搬走;尽管这些制造业今后还会继续在那些地方生产,国外市场却丧失了。《伦敦公报》经常摘要刊登关于阻止机器和人员(凡法令所涉及到的人员)出境的某些法令。从中可以看出,宣誓法和依法建立教会的不良后果已开始在很大程度上被感觉到了;可是,暴力补救方法永远也不能弥补理性补救方法的不足。在不到一个世纪的过程中,英国和英国所有效派的没有议员选举权的那一部分人——人数之多至少超出一百倍——会开始感到非制定一部宪法不可,到那时,所有这些事情也就会正常地进行了。——作者
〔这一注解及其所属整个一段文字在后来的一些版本中被略去了。——原编者
〕*宣誓法:1673年英国国会通过,规定政府人员必须按照国教仪式举行仪式,放弃天主被信念。1828年撤销。——译者
法国宪法总是把国民置于国王之前。《人权宣言》第三条说:“国民是一切【创建和谐家园】之源。”柏克先生却辩称,在英国,国王才是源泉,他是一切荣誉之源泉。这种观念显然是征服传下来的;我就不多加评论了,我只想说,征服的特性就是把一切事情都颠倒过来;因为还有让柏克先生第二次说话的权利,并且因为这个比喻只有两部分含义,即喷泉和喷口,第二次他会说对的。
法国宪法把立法置于行政之前,法律置于国王之前;“法律,国王”。
这也是物之常理;因为必须先有法律,然后才能执行法律。
法国国王在向国民议会讲话时,不象英国国王说“我的国会”那样,说“我的议会”。他不能以此称呼宪法,也不允许这样做。在英国这样做也许是适当的,因为如上所述,英国国会两院都出自国王的特许或恩赐,而不是出自人民的固有权利,法国的国民议会则出自人民的固有权利,它的名称就指明了它的由来。
国民议会议长并不象英国下院那样请求国王赐予议会以言论自由。国民议会宪法的尊严不能使它贬低自己。言论首先是人们永久保有的天赋权利之一;就国民议会而言,运用这种权利乃是他们的义务,而国民则是他们的权威。他们是由最大多数人运用欧洲人未之前闻的选举权选出来的。他们不是从【创建和谐家园】的享有选举特权的城市中产生的,也不是依附贵族的代理人。他们感到自己秉性的尊严,力求保持这种本色。不论对问题赞成还是反对,他们在议会上的讲话都是自由、大胆和有骨气的,并且涉及问题的各个方面和各种情况。如果事情或论题关系到行政部门或主持者面前,他们照样用男子气概和正人君子的语言辩论下去;他们的答问或演说也受到同样的方式对待。
他们不以粗俗无知的空虚神情超然物外,也不以溜须拍马的【创建和谐家园】态度卑躬屈膝。真理的庄重自豪感漫无止境,并且在生活的一切领域保持着人类的正直品质。
让我们再看看问题的另一面吧。在英国议会对其国王的致辞中,既没有象法国旧国会那种无畏精神,也没有新国民议会那种安祥沉着的庄严;更没有丝毫迹近生硬的英国风度。它们既不是外来品,也不是天然的英国产品,它们的来源要到别处去找,这就是诺曼人的征服。它们显然是一种臣属的态度,并且有力地标明一种仅仅存在于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的匐伏在地的距离。这种臣属观念和发言方式甚至在1688年革命时也未去掉,这可以从国会致威廉与玛丽的宣言中的这些话明显地看出来:“我们最谦恭和最忠诚地表达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子孙后代永远顺从之意”,“顺从”完全是臣属的措辞,同自由的尊严极不相容,这是征服时期所用的语言的摹仿。
判断任何事物都要通过比较。对1688年的革命,尽管在当时情况下可以作高于它本身价值的赞扬,但还是应该对它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它已经衰落下去,日益扩大的理性范围以及美法两国的光辉革命已使它暗然失色。要不了一个世纪,它将和柏克先生的着作一起,“扔进储藏一切垃圾的家庭地窖”。那时,人们将很难相信,一个自称为自由的国家居然会到荷兰去请一个人来①,给他权力,以便使自己怕他,每年还给他近百万镑,让自己和自己的子孙后代象奴婢般永远顺从他。
但是有一个真情应该让人知道:我曾有机会看到这一点,即不论表面现①指1688年11月英国国会派代表去荷兰迎接荷兰执政者威廉到英国为王。——译者
象如何,随便哪类人轻视君主,都没有官廷大臣来得厉害。但他们深知,如果让别人看出破绽,就象他们所看到的那样,就蒙不下去了。他们的处境就象靠变戏法为生的人,他们对戏法的愚蠢是那么熟悉,自己也觉得好笑,但如果观众在这方面也变得象他们一样聪明,那戏法就拆穿了,钱也没了。就君主政体来说,一个共和主义者同一个朝臣之间的差别在于,共和主义者反对君主政体,相信它有点名堂,而朝臣则讥笑君主体制,知道它一点名堂也没有。
由于过去我经常同柏克先生通信,当时相信他的为人比他的着作的表现显得有原则,所以去冬我特意从巴黎写信给他,告诉他那里的事情进展得多么顺当。信中除别的事情外,我还提到国民议会的可喜处境:提到他们业已采取把道德义务与政治利益相结合的立场。他们无需说自己也不相信的话骗别人相信。他们的地位无需用手段来支撑,而只能由开明的人士来维持。他们的目的不是要助长愚昧,而是要铲除愚昧。他们不象英国阁员或反对党那样,虽然互相反对,还是联合起来保持共同的机密。国民议会必需大开光明之门。它必须向人显示人应有的品质;越使人接近于这个标准,国民议会地位就越巩固。
在研究法国宪法时,我们看到一切事情都井然有序。原则与形式相协调,二者又和它们的发端相协调。也许有人会替坏形式辩护,说它们不过是形式而已,但这是错误的。形式来自原则,并在运用中继续发展原则。坏的形式只能根据坏的原则去推行。坏的形式也不能硬加于好的原则:任何一个政府,如果它的形式是坏的,它的原则也肯定是坏的。
这里,我要最后结束这个论题。我在开始时曾说过,柏克先生已自动放弃把英法两国的宪法相比较。他对没有这样做表示歉意,说他没有时间。柏克先生的书写了八个多月,长达三百六十六页。正如他对这个问题避而不谈有损于他的事业一样,他的道歉使情况更糟;海峡那一边的英国人会开始想,在所谓的英国宪法中到底是不是有一些根本的毛病,以致柏克先生只好不做比较,免得把毛病暴露出来。
柏克先生既然没有谈到宪法,所以也就没有谈法国革命。他没有叙述革命的开始或其进程。他只是表示惊讶。他说:“在我看来,我好象处在一个极大的危机之中,这不仅是法国一国的事,而是全欧洲,也许超越全欧洲的事。从一切情况来衡量,法国革命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发生过的最令人吃惊的革命。”
聪明人对蠢事吃惊,蠢人对聪明事吃惊,我不知道柏克先生吃惊所为何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根本不了解法国革命。法国革命好象是从混乱中进发出来的新事物,其实只是在法国早已存在的思想革命的结果。国民的心理早已发生变化,事物的新秩序自然随着思想的新秩序应运而生。在这里,我将尽可能扼要地追溯一下法国革命的发展过程,并指出促成这一革命的种种条件。
路易十四的暴政,再加上他的宫廷的荒淫【创建和谐家园】以及他秉性的浮夸不实,曾经大大压抑同时又迷惑了法国人民的心理,以致他们好象失去了一切尊严感,一味想到他们大皇帝的尊严;而路易十五全部在位期间,又仅以软弱无能和忧柔寡断着称,情况毫无改变,反而使国民更进一步陷于麻木不仁的境地而不能自拔。
在这期间,显示自由精神的唯一标志只能从法国哲学家的着作中找到。
波尔多议会议长孟德斯鸠做了专制政府统治下的作家所能做到的一切;由于他不得不既讲原则又小心谨慎,他的思想往往隐而不露,因此我们应当相信他有更多的想法没有表达出来。
伏尔泰既是专制政治的颂扬者又是讽刺者,做法有所不同。他的长处在于暴露与嘲笑教士权术和政治权术相结合而加诸于政府的种种迷信。他作出这些抨击不是由于只注重原则或热爱人类(因为讽刺与博爱不是天然协调的),而是由于他看穿丑事真相的卓越能力以及揭露丑事的不可抑制的意向。
可是,这些抨击之令人生畏,宛如出于善良的动机,因此他值得人类的感谢胜于尊崇。
相反,我们在卢梭与顿纳尔教长的着作中发现热爱自由的思想感情,它令人尊敬并提高了人的能力;但是在激发了这种蓬勃向上的生气之后,却没有指导它去发挥作用,只是听任人们爱上一样东西,并没有阐明如何去占有这样东西。
魁奈和杜尔哥以及这些作家的朋友们的着作,都是属于严肃一类的;但是他们与孟德斯鸠一样,在不利的条件下从事写作;他们的着作中充满了有关政府的道德箴言,但只涉及精简和改革政府的行政方面,而不涉及政府本身。
然而,所有这些着作和其他许多着作都是有分量的,它们以不同方式讨论政府问题,孟德斯鸠用他关于法律的见解和知识,伏尔泰用他的机智,卢梭和赖纳尔用他们的生动活泼,魁奈和杜尔哥用他们的道德箴言和经济体系,使各式各样的读者都获得了适合他们口味的东西,当英国和它当时在美洲的殖民地发生争执的时候,一种政治上寻根追底的气氛就开始在法国全境传播开了。
由于把在美洲发生的军事事变同美国革命的原则分离开来是不可能的,把这些事变在法国公布就必然要与生产事变的原则联系起来。许多事变本身就是原则,例如美国《独立宣言》,《法美同盟条约》,它们承认人的天赋权利,认为反抗压迫是正当的。当时的法国总理维尔日纳伯爵不是美国的朋友,可以公道而感激他说,倒是法国王后使美国发生的事情在宫廷中流传开来。维尔日纳伯爵是富兰克林博士的私交又是社交,富兰克林通情达理的文雅态度对他有所影响,但在原则上维尔日纳伯爵仍然是专断独行的。
富兰克林博士作为美国驻法公使,他的地位应列入一连串事件之中。在社会上,活动范围最小的就数外交人员,大家由于互相猜疑而不相往来,外交人员就象一个失去联系的原子。不断地冲击和被冲击。但富兰克林博士却不是如此。他不是官廷的外交官,而是人民的外交官。他的哲学家的品质早就被一致公认,他在法国的社交范围是广阔的。
在很长时间内,维尔日纳伯爵不准译成法文的《美国宪法》在法国公布;但即使如此,他还是不得不对舆论让步,知趣地允许把他曾经【创建和谐家园】过的东西发表出来。《美国宪法》之于自由,正如语法之于语言;它们规定各种词类,并且实际上把词类造成句子。拉法叶特侯爵的特殊地位是一连串事件中的另一件。他曾在美国国会一个委员会领导下当过军官,为美国效过劳,由于交游广阔,同美国军政界关系友好密切。他讲这个国家的话,参与讨论美国政府的各项策政,而且在历次选举中都是一位深受欢迎的朋友。当战争结束时,由于法国官兵回国,一支增强自由事业的庞大力量遍及法国全境。实践知识于是同理论结合了起来;就缺机会使它真正实现。严格说来,人不能为自己的目的创造时势,但是时势一旦出现,他总是能抓住时势加以利用,法国的情况就是如此。
内克先生是1781年5月去职的,后来由于财政管理不善,特别是在哥洛纳先生施政期间挥霍无度,法国岁入虽达二千四百万镑,仍不敷支出,这并非由于收入减少,而是由于开支增加;而这就是这个国家爆发一场革命的条件。英国首相皮特先生经常在他的预算案中提到法国的财政状况,但并不了解这个问题。倘若当年法国议会登记新的征税法令也象英国国会予以批准那样干脆,败政本来就不会混乱,也不会发生什么革命了,但等我讲下去,这一点自会明白的。
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以前法国敏府是怎样征税的。国王或毋宁说是宫廷或内阁以国王名义任意制定征税法令,送交议会登记;因为在议会予以登记之前这些法令是无效的。对于议会在这方面的权限问题,宫廷和议会之间一直有争执。宫廷坚决主张议会的权力只限于对征税表示异议或提出反对理由,而自己则保有断定所提理由是否充分的权力,结果官廷就可以要末自行撤消法令,要末行使权力勒令议会予以登记。议会方面则坚持不但有权表示异议,而且有权拒绝登记;据此,议会总是得到国民的支持。
还是回到我讲述的事情上来吧!当时哥洛纳先生需要钱。他知道议会对于开征新税的强硬立场,就很巧妙地设法或则用比较婉转的方式而不用高压手段去接触议会,或则用策略绕过议会;为此,他袭用故伎:从各省召集一批人,称为“名人会议”,于1787年开会,这些人的使命是向议会提议征收新税,或者自己来行使议会的职权。1617年就召开过这样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