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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分子继续同国民议会分厅开会,此举引起的猜忌必然甚于同国民议会合厅开会,他们的阴谋也会被拆穿。但既然已经做了,现在要有借口下台,就得制造一个借口。达多亚伯爵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他发表声明说:“如果他们不参加国民议会,国王就有生命之虞。”据此,他们就离开了自己的会场,参加国民议会,同国民议会合为一体。
声明刚发表时,大家都把它当作是达多亚伯爵的谎话,目的不过是要把两院的重要成员从他们所处的困境中解救出来;如果接下来没有发生更多的事,这个结论也许是不错的。但是事情的结局是对事情本身的最好说明,这种表面上的联合不过是给在暗中进行的阴谋打掩护罢了;声明正是为了这个目的。不久,国民议会就被军队包围,而且每天还有数以千计的军队到达。
对此,国民议会向国王提出强烈【创建和谐家园】,指出这样做法不对,要求解释。国王(正如他后来声明,并未参与这个阴谋)大致回答说,他除了要想维持当时显得很乱的公共治安之外,并无别的用意。
但几天以后,阴谋就暴露了。内克先生和他的内阁被免职了,由革命的敌人组成了新内阁!布罗伊率领两万五千到三万外国军队前来支援。假面具揭开了,局势紧张。结果是,三天之内,新年阁及其教唆者感到还是逃出国为妙;巴士底狱被攻下,布罗伊和他的外国军队作鸟鲁散,正如本书前一部分已叙述过的那样。
在这个短命内阁和短命的反革命阴谋中,还有一些希奇事儿。宫廷驻地凡尔赛宫与国民议会会场相距不到四百码。当时,这两个地方就象两支敌军各自的司令部;可是官廷却好象处于百英里之外,对国民议会从巴黎得到的消息竟一无所知。如前所述,在这个紧要时刻,拉法叶特侯爵被选为国民议会议长了,他在攻下巴士底狱当天,根据议会命令,接连派了三个代表团到国王那里去报信并同他商讨局势;但是当时还不知自己已受到攻击的内阁却断绝了一切交通,还在私下庆幸他们是多么巧妙地获得了成功;可是几小时后,报告雪片般飞来,他们不得不离开办公桌,开始逃跑。这些人逃跑时,一个个都乔装打扮,谁都不敢露出自己的身分。他们急于在消息传出之前逃跑,生怕受到拦截,消息尽管传得快,总没有他们逃得快。
值得一提的是,国民议会既没有去追捕那些逃亡的阴谋家,也不去理睬他们,更不想以任何方式进行报复。国民议会忙于制定一部以人权和人民权力(各国政府可赖以存在的唯一权力)为基础的宪法,丝毫也不沾有卑劣的感情,而那些感情正是把自己建立在它们特有的权力或世代相传的荒谬制度之上的专制政府的特征。是人类的智能促成了它所向往的一切,并且按照它的目的采取行动。
阴谋就这样被粉碎了,国民议会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象别的政府那样发布种种报复性的公告,而是公布一项《人权宣言》,作为制订宪法的基础。现将该宣言附录如下:
第一部分-3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法国国民议会公布
“组成国民议会的法兰西人民代表,考虑到对于人权的无知、忽略或轻视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创建和谐家园】的唯一原由;考虑到这个宣言经常铭记在社会成员心中,可以使他们永远关注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考虑到政府在立法和行政方面的法令如能随时同各种政治机构的目标相比较,将会更加受到尊重;同时也考虑到在这些简单明确的原则指导下,公民的未来要求将会始终有助于维护宪法和公众幸福,兹决定的庄严宣言公布这些天赋的、不可侵犯和不可剥夺的权利。
“鉴于上述理由,国民议会在上帝鉴临下,并祈求他的恩惠和赞许,确认并宣布下列神圣的人权和公民权:
“一、在权利方面,人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因此,公民的荣誉只能建立在公共事业的基础上。
“二、一切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护人的天赋的和不可侵犯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以及反抗压迫。
“三、国民是一切【创建和谐家园】之源;任何个人或任何集团都不具有任何不是明确地从国民方面取得的权力。
“四、政治上的自由在于不做任何危害他人之事。每个人行使天赋的权利以必须让他人自由行使同样的权利为限。这些限制只能由法律规定。
“五、法律只可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法律不禁止的事不应受到阻挠;也不应迫使任何人去做法律不要求做的事。
“六、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凡属公民都有权以个人的名义或通过他们的代表协助制订法律。不论是保护还是处罚,法律对全体公民应一视同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可按他们各自的能力相应地获得一切荣誉、地位和工作,除他们的品德与才能造成的差别外,不应有任何其他差别。
“七、除依法判决和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外,任何人都不应受到控告、逮捕或拘禁。凡提倡鼓吹、执行或唆使执行专横命令者应受惩处,凡公民被依法传讯或逮捕者应立即服从,违抗者应受处罚。
“八、法律只应判处绝对而且明显地非判处不可的刑罚;除非依据一项犯罪前已公布在案的法律,并合法执行,任何人都不应受到处罚。
“九、任何人在未经判罪前均应假定其无罪,如非拘禁不可,法律应规定对他采取的严厉措施不得超过为防止他脱逃而必须采取的措施。
“十、任何人都可发表自己的意见——即使是宗教上的意见——而不受打击,只要他的言论不扰乱法定的公共秩序。
“十一、无拘柬地交流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每个公民都有言论、着述和出版的自由,只要他对滥用法律规定情况下的这种自由负责。
“十二、为了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必须有一支公共武装部队,建立这支部队是为了社会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它的负责人的特殊利益。
“十三、为了维持这支公共部队和支付政府的其他费用,必须筹集一笔公款,此款应由社会成员按各自的能力平均分摊。
“十四、每一个公民都有权由他本人或他的代表,就决定各种公款的必要性、用途、数额、征收方式和期限等问题自由发表意见。
“十五、每一个公共团体都有权要求它的一切工作人员汇报他们的工作情况。
“十六、每一公共团体都须制订章程以便分权和保障各种权利。
“十七、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有明显的公共需要,经过合法手续,并事先给予公平的补偿,不得剥夺。”
第一部分-《人权宣言》评述
前三条概括了《人权宣言》的全部内容;以后各条不是导源于前三条就是接着阐明前三条。第四、五、六条对第一、二、三条只一般说明的地方作了更为详细的解释。
第七、八、九、十、十一条说明法律据以制订的各项原则,同已宣布的各项权利一致。但是法国和其他国家的一些好心人却怀疑第十条是否足以保证它想要给予的权利;此外,这一条为了使之成为人类法律的一个题目,还取消了宗教的神圣尊严,削弱了它对心灵的力量。于是,它象光明为云雾遮蔽一样呈现在人面前,光源被遮住了,人在昏暗中就看不到什么可崇敬的东西了。①从第十二条开始的其余各条,实质上都包含在以前各条的原则之内,但是在法国当时所处必须拨乱反正的特殊局势下,理由比在另一种局势下说得更详尽些。
当国民议会审议《人权宣言》时,一些议员主张,如果公布一项权利宣言,就应当同时公布一项义务宣言。这种看法显然是经过考虑的,毛病仅在于考虑得不够周密。从相互作用来说,权利宣言也就是义务宣言。凡是我作为一个人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另一人所享有的权利;因而拥有并保障这种权利就成为我的义务。
头三条是自由的基础,不论就个人或国家而言都是如此;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如果不从这三条所包含的原则出发,并继续保持这些原则的纯洁性;这个国家就不能称为自由,全部权利宣言对于世界各国的价值要比迄今颁布过的一切法令与条例高得多,好处也大得多。
在权力宣言的绪言中,我们看到一个国家在“造物主”庇护下,着手建立一个政府的宏伟壮观,场面如此新颖,非欧洲任何事物所能比拟,以致革命这个名称已缩小了它原来的意义,而上升为人类复兴。当今欧洲各国政府不是罪恶和压迫的渊蔽又是什么?英国又如何?它自己的人民不是说它是个市场,每个人都标上了价格,达的话)就存着一个契约;由于人作为个别的人对造物主的关系和条件不能改变,也不能由任何人类的法律或人类的权力更改,作为这个契约一部分的宗教信仰,甚至不能作为人类法律的一个题目,一切法律都必须遵从这个先期存在着的契约,而不可贸然使契约遵从法律,因为法律不光是人类制订的,而且是后来才产生的。当人环视四周,发现自身并非是一个由他自己创造的生物,看到世界上有那么多东西供他享用,皈依之心必定油然而生,这种皈依对每个人必定永远是神圣的,因为他感到这是对的,而政府加以干涉就错了。——作者
而以牺牲受骗的人民为代价的【创建和谐家园】腐化行为都比比皆是吗?那么法国革命遭到恶意中伤就不足为奇了。如果法国革命仅限于摧毁臭名昭着的专制主义,柏克先生之流也许会默不作声。现在他们却叫嚷“革命搞得太过分了”
——就是说,对他们太过分了。革命直指【创建和谐家园】腐化行为,贪官污吏都惊慌失措。他们色厉内荏,不过是负了伤的恶人在【创建和谐家园】。可是,法国革命从这种反对受到的不是损害,而是尊崇。法国革命受到的打击越多,发出的光辉就越强;就怕它受到的打击还不够。攻击并不可怕:真理已使革命确立,而时间则将使革命永垂青史。
在把法国革命从它开始到攻克巴士底狱直至制订《人权宣言》为止的大多数主要阶段的进程加以探索之后,我将用拉法叶特侯爵的有力的呼声来结束本题——但愿这个为自由而高高竖起的伟大纪念碑成为压迫者的教训和被压迫者的典范!
①①见本书第121页。注意——自攻下巴士底狱以来,事变己予公布但本文所记载的各种事情发生在那个时期之前;因此,其中有些事情显然很少为人们知道。——作者
第一部分-杂 记
为了不影响本书前一部分的论争或随后所作的叙述,我把一些意见保留下来,归入杂记一章;这样做也许可使多样性的内容不致被斥为混乱。柏克先生的书全然是杂乱无章的。他的目的在于攻击法国革命;可是,他不是有条有理地往下讲,而是用一大堆互相干扰矛盾的概念滥施攻击。
但是柏克先生书中的这种混乱与矛盾是容易说明的。一个立场错误的人,若不是用某种真理或原则来引路,就必然会迷失方向。除非始终牢牢盯住这一指导方针,要把一个论点的所有部分统一起来,溶为一体,决非他力所能及。记忆和创造都不能弥补这个缺陷。前者会使他搞错,后者会将他引人歧途。
尽管柏克先生胡说八道(因为没有更恰当的词儿可以代替),主张什么世袭继承和世袭权利,又胡说什么国民无权组成自己的政府,但他碰巧解释了一下政府是什么。他说,“政府是人类智慧的一项发明。”
承认政府是人类智慧的一项发明,就必须承认世袭继承和世袭权利——如它们所号称的那样——不在此例,因为智慧是不可能世袭的;另一方面,那项发明也决不是有脑筋的,运用这种发明,就有可能把一国的政府交给一个【创建和谐家园】去管理。柏克先生采取的立场对他的事业的各方面都是不利的。论点从世袭的权利变为世袭的智慧;但问题在于,谁是最聪明的人呢?他必须证明,每一个世袭谱系中的人都是所罗门①,否则就不配称国王。柏克先生作了多么有力的一击呀!用水手的话说,他用拖巴擦了甲板,使国王名单上连一个名字也认不清了;他还用死亡和时间一样可怕的镰刀把贵族院扫了一通,使它零落不堪。
可是,看来柏克先生已经意识到这一尴尬局面;因此他小心防范,使政府不但成为人类智慧的发明,而且成为一种智慧的垄断。他把国民当作蠢人放在一边,把他的智慧的政府——“愚人村”的智叟——放在另一边;然后宣称“人类有‘权利’让这种智慧来满足他们的需要。在作了这样的宣告后,他就接着向他们解释,他们的需要是什么,他们的权利又是什么。在这方面,他倒是得心应手,因为他把他们的需要说成是对智慧的需要;但由于这是空洞的安慰,于是他又告诉他们说,他们有一种权利——不是赋有智慧的权利,而是受智慧统治的权利;而且为了使他们对这个垄断智慧,又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政府肃然起敬,他还以占星学家的神秘气氛神气活现地进一步向他们说明它的权力:“人们在政府中的权利是他们的利益所在;这些利益往往是各种不同好事之间的平衡;有时则是善与恶之间以及恶与恶之间的妥协。政治理论是一种要进行计算的原则;要从道义上而不是从形而上学或数学上加、减、乘、除,作真正道义上的论证。”
鉴于莫名其妙的听众——柏克先生设想自己是对他们讲——可能不理解所有这些高深莫测的话,我倒愿意来充当讲解员。善良的人们,这话的意思就是:政府是不受任何原则管辖的;它可以任意以恶为善或以善为恶。
简言之,政府是专横的权力。
但是,有一些事情柏克先生却忘得一干二净。第一,他没有说明,智慧最初来自何处;第二,他也没有说明,智慧是根据什么权力开始活动的。按①所罗门系古以色列王国国王大卫之子,以智慧着称。——译者
照他的说法,不是政府窃取了智慧,就是智慧窃取了政府。政府没有来头,它的权力也没有权威。简言之,这就是篡权。
到底是惭愧,还是意识到政府的一些根本缺陷必须加以掩饰,还是两者兼有,还是任何其他理由,我不想断定。但事实是,一个君主主义的理论家从来不去探索政府的根源,或者从根源去研究政府。这是一句把他鉴别出来的试验的话。一千年后,那些生活在美国或法国的人,将会自豪地回顾他们政府的起源,并且说,这是我们光荣的祖先的业绩!但是一个君权论者能说什么呢?有什么值得他欢欣鼓舞的呢?哎呀!他什么都没有。有件事不许他寻根溯源,生怕哪一个强盗,或哪一个罗宾汉①,从远古的年代站出来说:
我就是根源。尽管柏克先生两年前对摄政法案和世袭继承权下了苦功,拼命挖掘先例,他还是没有足够的勇气把诺曼底的威廉揪出来并且宣布:这就是名单上的头一名,这就是光荣之源;这个【创建和谐家园】养的,这个英国民族的掠夺者。
现在,各国人民对政府的舆论变得很快。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向全世界投射了一线光明,使人民开了眼界。各国政府的浩大开支促使人民去思考,使他们觉悟;而一旦假面具戳穿,就无从弥补。愚昧有一种特征:一经消除,就再也恢复不了。愚昧原非生来就有,不过是缺乏知识而已;人尽管可以处于愚昧,但不能硬使他愚昧。人的头脑发现真理,就象通过眼睛发现物体;一旦看到了任何物体,就不可能使头脑恢复到它看到物体之前的那种状态。
那些谈论法国发生反革命的人,表明他们对人是多么不了解。在语言范畴内,没有适当的词汇足以表达实现反革命的手段。这种手段必得是消灭知识;而至今还不曾找到一种方法使人不知其所知,或不想其所想。
柏克先生要阻止知识的进步是徒劳的;更叫他丢脸的是,城里有一种传说,怀疑他冒名领取津贴。这也许可以说明他为什么在书中提出某些怪论,尽管他把这种怪论指向“革命会”,实际上是反对全体国民的。
他说:“英国国王捧着他的王冠”(因为据柏克先生说,王冠不属于国民所有),“对革命会的选择表示蔑视,革命会无论个人或集体都没有投票选举国王的权利;而国王陛下的后嗣到时候一个个都会以同样蔑视他们的选择的态度接过国王陛下现时正戴着的王冠”。
谁当英国或别处的国王,到底有无国王,人民选择一个契罗基①酋长还是黑森②的轻骑兵当国王,这都不是我的事,他们爱怎么干就怎么干;可是,就理论尤其是涉及人权和国民的权利的理论而言,这种论调比天底下受奴役最深的国家发出的论调还要可恶。是不是因为听不惯专制主义的那一套,所以这种论调在我听起来比别人更不堪入耳,这一点我难于判断;但是,对于它那可恶的原则,我是不会丧失判断力的。
柏克先生指的不是“革命会”;而是指原来身分和代表身分的国民:他还刻意让别人理解他的意思,说他们不论是集体还是个人都没有投票权。“革命会”是由各个宗派的公民和议会两院的成员组成的!如果他们中间没有任何人有选举权,那么,无论国民或议会也都无选举权可言。英国怎样引进外国的家族来充当国王,这对每一个国家来说都值得警惕。事情看上去有点奇①罗宾汉,英国中古传说中的绿林好汉。——译者
①美国印第安人一个最大的部族。——译者
②当时德国中西部的一个州名。——译者
怪,尽管英国人一向喜欢谈论国王,可国王往往是外国家族的,痛恨外国人,却受外国人统治。目前是布伦斯瑞克家族,德国的小部落之一。
英国议会一向习惯于控制所谓的王位继承(即认为国民始终同意把一个工室加于政府的做法是理所当然;因为,如果不这样,议会就无从派人去荷兰或汉诺威,或违反国民意愿把一个国王强加给国民)。这对于议会来说肯定已到了极限,但国民的权利却及于全局,因为它有权改变政府的整个体制。
议会的权利只是一种受委托的权利,一种代表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只是从极小一部分国民取得的;议会中两院之一甚至连这种权利也没有。但是国民的权利是一种固有的权利,象纳税一样普遍。国民支付一切费用,因而凡事都必须符合国民的意愿。
记得我曾注意到谢尔本伯爵——我想他当时是大臣——在英国所谓贵族院发表的一篇演说,在这方面很适用。演说全文记不得了;但就我的记忆所及,内容大致是:政府的体制任何时候都完全决定于国民的意志,如果国民决定要君主体制,它就有权这样做;如果后来又决定要共和国,它就有权建立一个共和国,并且可以对国王说,“我们不需要你当国王了。”
当柏克先生说“国王陛下的后嗣到时候一个个都会以同样蔑视他们的选择的态度接过国王陛下现时正戴着的玉冠”这样的话时,即使对这个国家的最卑下的人来说,这话也说得太过分了,这些人把每天劳动所得的一部分交出来,每年凑足一百万镑,由国家交给它称之为国王的人。政府不讲道理是专制,但如果再加上蔑视,那就更糟了:被蔑视还得出钱,是奴役过度。这种类型的政府来自德国;并使我想起在上次战争中被美国人俘虏的一名布伦斯瑞克士兵向我讲过的话。他说,“啊!美国是一个美好自由的国家,人民为它战斗是值得的;我熟悉自己的国家,因而懂得这种差别;在我的国家里,如果王公说吃虾,我们就得吃虾。”我心想,但愿上帝保佑那个国家,不论是英国还是别的国家,它们的自由是靠德国式的施政原则和布伦斯瑞克的王公保护的!
由于柏克先生忽而谈到英国,忽而谈到法国,忽而谈到全世界,忽而又谈到一般的政府,因此,如果不是公然跟他在同一立场上接触,是难以对他的书作出答复的。尽管政府的原则是普遍性的问题,但在许多情况下,要把它们同地点和环境等概念分开来几乎是不可能的,特别是要就各种环境进行辩论,柏克先生的情形往往就是如此。
他在他的书的前一部分向法国人民说:“经验告诉我们(指英国人)除了世袭王位之外,再没有任何其他方法可以使我们的自由作为世袭权利永远神圣不可侵犯地保持下去。”请问柏克先生,谁要剥夺这些自由呢?拉法叶特侯爵在对法国的演说中说:“一个国家要自由,只要她要求自由就行。”
但是柏克先生断言英国照顾不了自己,它的自由必须由一个对它持“蔑视”
态度的国王来照顾。如果英国堕落到这个地步,那它就得准备吃虾,象在汉诺威或在布伦斯瑞克那样。但是,除了这种说法愚不可及之外,许多事实恰巧都是对柏克先生不利的。正是由于政府是世袭的,人民的自由才受到危害。
查理一世和詹姆斯二世就是明证:然而,他们俩谁也没有达到对国民持蔑视态度的地步。
由于听取别国人民对本国有什么意见往往对该国人民是有益的,法国人民可能会从柏克先生的书中学到一些东西,而英国人民也会从这本书所引起的反驳中学到一些东西。当国与国之间自由的问题发生争执时,就开辟了广泛的论战园地。这场争论从战争的权利开始,而未涉及战争的种种恶果:由于争辩的目的在于增长知识,遭到失败的一方反而受益非浅。
柏克先生谈到他所谓的世袭王位,仿佛王位是一样天然的产物:仿佛象时间那样具有一种不仅能独立运行而且无视人类的力量;又仿佛是受到普遍赞同的东西或一个话题。可惜!它不具备这些特性,而是适得其反。这是一种想象中的东西,是否适当大可怀疑,其合法性在短短几年内将被否定。
但是,要把这件事表达得比一般说法所能表达的更加来得透彻,就必须列出几个要点,在这些要点下,可以对所谓世袭王位,或更恰当他说,对世袭继承一国政府加以研究;这些要点是:
第一,一个特定家族确立自己地位的权利。
第二,一个国家确立一个特定家族地位的权利。
对于第一点,即一个家族不征求国民同意,径自依靠自己的权势用世袭的权力来确立自己的地位,对此,所有的人都会异口同声地称它专制,谁要想为它辩护是不会获得谅解的。
但是第二点,即一个国家用世袭的权力去确立一个特定家族的地位,这乍看起来不象是专制,但如果人们再用脑子想一想,并且越过自身为下一代着想,他们就会明白世袭继承对别人最终也会成为被他们自己所责难的那种专制。它不让后代人表示意见,而不让人表示意见就是专制。如果某个随时可占有政府的人或那些等着继承他的人对国民说,我掌了权就“蔑视”你们,这并不表明他说这话是假借什么权威。一个被奴役的人想到他被父母出卖,非但不能减轻反而加重他的痛苦;由于加深一种行为的罪恶程度的说法并不能用来证明这种行为的合法性,世袭继承是不能作为一种合法的东西站稳脚跟的。
为了对这个问题作出更加完善的结论,不妨把着手用世袭的权力去确立一个家族地位的那一代同后来的世世代代分开来研究;同时也研究一下第一代人对后代所扮演的角色。
最初选定一个人并以国王或其他任何称号将他置于政府首脑地位的那一代,是按他自己的选择行事的,不论这种选择是明智还是愚蠢,总之是代表它自己,不受别人限制。这样树起来的人并不是世袭的,而是经过挑选和派定的;把他树起来的那一代也并非在世袭的政府下生活,而是在自行选择和建立的政府下生活。如果树他的那一代人以及被树的那个人永远活下去,就决不会发生世袭继承的问题;因此,世袭继承只能在第一代人死了之后发生。
既然世袭继承对第一代来说是不可能的,我们就应该研究这一代对下一代以及以后各代所扮演的角色。
这一代擅自扮演了一个它既无权利也无资格扮演的角色。它把一个立法者变为一个立遗嘱者,并冒名订立一个给政府的遗嘱,这个遗嘱在制订者死后生效:它不但想遗赠,还企图给下一代建立一个它自己在其下生活的新的和不同的政府体制。上面已经说明,它本身不是在世袭政府之下生活,而是在它自行选择和建立的政府下生活的;而它现在却企图用一纸遗嘱(它并无订立这种遗嘱的权力)从下一代和以后所有各代手中夺取它自己行使过的各种权利和自由意志。
但是,撇开任何一代都有集体立遗嘱的权利不谈,它在这种情况下所追求的目的都不在任何法律或任何遗嘱或遗言的范围之内。
在社会中,人权是不可分割的或转让的,也是不可消灭的,而只能代代相传,而且任何一代都无权打破和切断这个传统。如果现存的一代或任何一代沦为奴隶,这并不能缩小下一代获得自由的权利。错误的东西不能具有合法的传统。当柏克先生力图说明英国国民在1688年革命期间确实最庄严地宣布永远否定和放弃他们自己和所有子孙后代的权利时,他的话不值一驳,而只能令人对他滥用原则表示轻蔑或对他的愚昧无知感到可怜。
不论世袭继承以何种方式出现,只要出自前一代的遗嘱和遗言,就是荒唐无稽。甲不能立遗嘱从乙手中剥夺乙的财产并将它给予丙;然而,所谓依法世袭继承正是这样做的。某个前一代立下遗嘱,剥夺下一代以及以后所有各代的权利,并将这些权利交给第三者,此人后来跑了出来,用柏克先生的话对它们说它们没有权利,它们的权利已经被遗赠给他了,他将以蔑视它们的态度来统治。愿上帝将世界从这样的原则和这样的愚昧中拯救出来吧!但是,号称王冠的那个隐喻或君主政体究竟是什么呢?它是一件东西,一个称号,还是一种欺骗呢?它是一项“人类智慧的发明”,还是用煞有介事的口实向国民诈骗钱财的手段呢?反对国民来说是必要的吗?如果是这样,那么,这种必要性何在,它作出了什么贡献,它的职责是什么,它的功劳又是什么?美德寓于隐喻抑或寓于人?制造王冠的金匠也制造美德吗?它是否象福图内特斯的如愿帽①或哈利奎因的木剑②一样灵?它能否把人变成魔木师?
总而言之,它究竟是什么?看来,它已经大大过时,落到了可笑的地步,并在一些国家中作为多余而又浪费的东西遭到唾弃。在美国,人们把它看作是一种荒谬的东西;在法国,它一直在走下坡路,只因其人的善良以及对他人品的尊敬才使它勉强存在下去。
如果政府真象柏克先生所说是什么“人类智慧的发明”,我就要问他,难道在英国,智慧已低落到这样的地步,非从荷兰和汉诺咸去把它引进不可吗?但是我愿意为这个国家说句公道话,情况并非如此!并且即使如此,那也是进错了货。每个国家的智慧只要充分发挥,是足够解决一切问题的;英国并没有真正理由要请一个荷兰总督或一个德国选侯来,正如美国没有理由于同样的事一样。如果一个国家不了解它自己的事务,一个既不懂它的法律,它的风俗习惯,也不懂它的语言的外国人又怎么会了解呢?如果真有一个出类拔萃的人,必须用他的聪明才智来领导一个国家,那么,君主政体也许还有点道理;但是,当我们放眼看一个国家,看到它的每一个部门对自己的事务是多么了解;当我们环顾世界,看出世界上所有的人当中,要数国王这类人最庸碌无能,我们就必然要扪心自问——要保留这些人来干什么呢?
如果我们美国人民对君主政体有不了解的地方,我希望柏克先生不吝指教。在美国,我看到一个政府管理着一个有英国十倍大的国家,而且进行得有条不紊,费用仅为英国政府开支的四十分之一。如果我问一个美国人,他是否需要一个国王,他会嗤之以鼻,问我是不是把他当作【创建和谐家园】?怎么会发生这种差别的呢?是不是我们比别人多少要有头脑些呢?我在美国看到一般人民过着一种君主制国家所不知道的富裕生活;我还看到美国政府的原则,即人权平等原则,正在全世界迅速发展。
①福图内特斯为欧洲古代民间故事的主人公,命运女神赐给他一个钱包和一项帽子,钱包里的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戴上帽子可立刻到达任何他所要去的地方。——译者
②哈利奎因是欧洲滑稽剧中的人物,带假面具,穿杂色花衣,手持木剑,本剑挥动,舞台场景立即变换。
——译者
如果君主政体没有用,为什么还要到处继续推行呢?如果必不可少,又怎么废除得了呢?所有的文明国家都会同意文官政府必不可少:而文官政府就是共和政府。从警察署开始,一直到地方行政部门、每年开四次的州法庭,以及巡回审判(包括陪审制度)各部门在内的英国政府,是共和政府。除了征服者威廉强令英国人称他为“国王陛下”这个称号之外,任何一个部门都没有君主制的样子。
诸如官吏、雇佣、卧室贵族、厨房贵族、厕所贵族以及天知道别的什么贵族等一帮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找到同国民花钱付给他们的薪俸数——这些薪俸是由国家负担的——一样多的理由为君主政体辩护,这是很容易想象的;但是,如果我问农民、工厂主、商人、职员直至各行各业普通工人,君主体制对他有什么好处,他是答不出的。如果我问他什么是君主政体,他会认为这有点象一种挂名的职务。
尽管英国的税收每年几达一千七百万镑,说是为了供政府开支,但国民显然还是感到自己在管理自己,而且确实是由地方长官和陪审官,根据共和原则,几乎完全靠自费而不靠税收在自己管理自己。唯一由国库支付的恐怕只有法官的薪傣。考虑到一切内政都由人民管理,英国的税收在欧洲应当是最轻的;但事实恰得其反。由于这不能记在文官政府账上,问题就必然牵涉到君主制政府。
当英国人迎请乔治一世时(这会使一个比柏克先生有点头脑的人迷惑不解:要他来干什么或他能效什么劳,他们至少应当以放弃汉诺威为条件。除了一个德国选侯当了英国国王必然引起没完没了的德国纠葛之外,要把自由主义和专制主义(英国通常称之为专断权力)融合于同一人之身,这天然是不可能的。德国选侯在他的领地里是个专制魔王;又怎么能够期望他在一个国家的利益受到专制主义的支持,而在另一个国家却爱上自由主义呢?这种融合是不能存在的;容易预见的倒是,德国选侯会成为德国国王。或者用柏克先生的话说,会以“蔑视”的态度执政。英国人一向习惯于仅仅按国王的身分来看待一个英国国王;而这同一个人,只要关系维持不断,在另一个国家却占有一个地盘,其利益同英国人的利益不同,而且政府奉行的原则也大相径庭。对这样一个人说来,英国象是一个城里的寓所,而领地则是他的庄园。英国人也许希望我相信他们确实希望自由的原则在法国或德国获得成功。但是一个德国选侯却为他领地内的专制主义的命运惊慌;同时,当今英国王后的家族直辖的梅克兰堡公国则处在专断权力统治的悲惨境地,人民处于被奴役的附庸地位。
英国人从来不象现在这样小心翼翼地注视大陆上的阻谋,并将选侯领地的政治同英国的政治区分开来。法国革命完全改变了英法两国基础:但以普鲁士为首的德国专制君主却联合起来反对自由;而皮特先生则因官迷及其家族关系所获得的利益,并不着力【创建和谐家园】这个阴谋。
鉴于世界上经历的每一件事都将成为明日黄花,我现在要离开本题,对英国的政党与政治情况作一简要的回顾,正如柏克先生对法国作过的一样。
目前的王朝统治是否以轻蔑开始,这个问题我让柏克先生自己去回答。
然而,可以肯定,它看起来绝对如此。
英国民族的仇恨情绪曾经高涨过,人们对此记忆犹新;而且,如果自由的真正原则在当时就象今天一样为人们理解,那么,这个民族可能是不会忍受屈辱到这个地步的。乔治一世和二世敏锐地感到斯图亚特王朝的残余是个大敌;而且由于他们不能不考虑到自己应立足于循规蹈矩,他们虽采取审慎态度,把德国的统治原则秘而不宣;但是,随着斯图亚特王族的衰落,这种审慎态度就不那么必要了。
权利和所谓特权之争继续激荡着这个国家,直至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一些时间,此后局势突然平静下来,咒骂变为赞美,宫廷一夜之间声誉雀起。
为了说明这一突变,必须知道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声誉;一种是功绩造成,另一种是愤慨造成。由于国家已经形成两个党派,每一派都赞扬它的议会战士赞成和反对特权的功绩,再没有比这两派战士突然联合起来更令人震惊的了。每个党派的人都突然受了骗,大家都对这种做法感到愤愤不平,认为只有联合起来同声咒骂双方的议会战士才能出口气。在激起一阵比特权之争所引起的更强烈的愤慨之后,国民摈弃了以前一切正确的和错误的目标而只求一时痛快。对两派联合的忿怒如此有力地取代了对宫廷的忿怒,以致把对后者的忿怒一扫而空;而宫廷虽然对原则不作任何改变,那些过去谴责宫廷专制的人却同宫廷拉起手来,向联合议会报仇。问题不在于他们最爱什么,而在于他们最恨什么,结果恨得最少的就博得了他们的欢心。解散联合议会足以使国民解仇泄恨,必然大孚众望,宫廷的声望也就此提高了。
这种转变表明一个国家受意气而不是受坚定原则支配;而且一旦意气用事,它就会不顾一切地干下去,以证明其最初行动的正确。对在其他时候会加以抨击的种种措施,它现在却表示赞许,而且还说服自己不去评论。
新的议会选出后,新首相皮特先生获得了牢固的多数;国民也对他表示信任,这并不是出于对他本人的推崇,而是因为恨另一个人才决定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