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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大帝国里,道路、桥梁、通讯总是先进的发明,因为如果它们一旦中断,帝国的统治也就随之而终止,甚至导致统治阶层的垮台——在近代的革命中,它们是典型的首当其冲的攻击目标。我们知道,印加王一直在精心保护这些设施。但是,在这些道路上没有车辆往来,在桥梁的建筑上也没有采用圆拱,信函也不是用文字写成。印加入的文化在1500年时还没有作出上述发明。这是因为美洲文明的开端延缓了几千年之久的缘故,而在它未来得及作出旧大陆已有的全部发明之前,就被外族征服了。
这看起来似乎很奇怪:已经知道如何利用滚木运送大块石料的建筑学竟没有发展到应用车轮;我们忘记了关于丰轮的应用,关键是固定的车轴。这一点也颇为奇怪:人们修建了悬索吊桥,却没有想到建造拱桥。而奇中称奇的是,一种能够精心保存数字资料的文明形态,却没有将这些资料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这是否因为印加王也像他那些卑贱的臣民一样冥顽不化,抑或像推翻他的西班牙海盗一粗野无知呢?
印加王用一节一节剪断的绳子,以数字形式记录信息,这种记事的绳结被称为“奎普斯”(quipus)(!)。“奎普斯”只记录数字(其结头的安排恰如十进制),作为一位数学家,我对此倍感亲切,可以说,这些数字是一种像言语那样信息丰富、富于人性的标记;但它们毕竟不是语言。要而言之,描述一个秘鲁印加人生平的数字,就像电脑打孔卡片背面的数字一样,而卡片上凹凸不平的纹路,也就好比这些打结的绳索。当这个人结婚时,有关他的一段绳结就与另一家族的绳结联在一起。印加王军队的每一件装备,每一座谷仓和货栈,都如数在“奎普斯”上记录下来。事实上,秘鲁已经成为未来那种令人生畏的大都会,成为一座记忆库,帝国冷漠无情地用数字形式记载每一位臣民的行为,安排他的劳作,确认他的地位。
这是一种相当严密的社会组织结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位置;每一个人都供给衣食;每一个人——农民、工匠、士兵——都为同一个人工作。这就是至高无上的印加王。他既是国家的主宰,又是神明的化身。那些为印王效劳的匠人,怀着敬畏的心情刻石作画,以象征太阳、太阳神与印加王的关系。
然而,这又必然地是一个非常脆弱、外强中干的帝国。从1438年起,在不到100年的时间内,印加王征服了3000英里的海岸线,从安第斯山脉以至太平洋海岸,莫非王土。但是,到了1532年,几乎是目不识丁的西班牙冒险家佛朗西斯戈,皮萨罗(franciscopizarro),仅率62匹令当地土著不胜恐惧的战马和106个步兵,进入秘鲁,转瞬之间,就征服了整个印加帝国。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呢?砍去金字塔的顶端——俘获印加王。从此,这个帝国一蹶不振,而那些城市,那些美丽的城市,则被贪得无厌的西班牙强盗洗劫一空。然而,一座城市毕竟不只仅育一个中央政权。何为城市?城市即人民。城市是有生命的。它是以比村落富饶得多的农业区域为生存基础的社会,足以负担每一种手艺人的生计,使他得以终身专操其业。
这些手艺人早已谢世。他们的作品也已湮没无闻。那些缔造了马丘比丘文化的人们—金匠、铜匠、织工、陶工——的作品被抢劫殆尽。编织物腐朽了,铜器锈蚀了。留下来的只有石匠的作品,这是那些创造了这座城市的人们绝妙而高超的技艺的见证。——创造城市的不是印加王,而是那些手工匠人。自然,如果你为印加王工作(或为任何一个人工作),他的鉴赏趣味就会支配你,你自己也就不能有什么独创和发明。直至印加帝国来日来临,主匠们使用的仍然是横梁;他们从未发明拱形结构。这就是新大陆与旧大陆之间文化时滞的差距,因为横梁的发明恰好是2000年前希腊人达到的最高成就,也是他们止步不前的所在。
帕埃斯图姆(paestum)(1)位于意大利南部,曾是希腊的一个殖民地,那里的神庙比帕特浓神庙(parthenon)更为古老:始建于大约公元前500年。现在,那里的河流早已淤塞,帕埃斯图姆隔着一片干涸的盐碱平原,与大海遥遥相望。但它昔日的风彩仍然蔚为壮观。尽管在9世纪时,这里曾遭萨拉森人(saracen)海盗的洗劫,在11世纪时又经历了十字军骑士的枪掠,成为一片废墟,但是,帕埃斯图姆仍然是希腊建筑的一大奇观。
帕埃斯图姆兴起之时,正是希腊数学发端之日;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背井离乡,就在离帕埃斯图姆不远的另一个希腊殖民地克洛同(crotone)传授学问。正如2000年以后秘鲁数学的成果一样,这里的希腊神庙完全由直角和方形结构组成。希腊人当时也没有发明拱形结构,因此,在他们修建的神庙中,石柱拥挤,通道交道地错。在这些神庙成为废墟后,它们看上去显得空阔,但事实上它们是一些内部没有什么空间的纪念性建筑。这是因为,它们要靠一根一根的立往来支撑,而每根横梁所允许的跨度又受到其强度的限制。
如果我们用图像显示横跨两根立柱的横梁,电子计算机的分析表明,当立柱之间的距离拉开时,横梁的应力就会增加。横梁越长,其自身重量从上面产生的压力就越大,其底部产生的张力也就越大。石头所能承受的张力很小;如果只承受到压力,立柱尚不会倒塌,但如果张力过大,横梁就会断裂。除非立柱相互靠近,否则横梁就会从底部发生断裂。
希腊人真是足智多谋,为了使建筑物变得轻巧一些,他们使用了两层支柱。但这也不过是权宜之计;从根本上讲,石头的物理学上的局限性是无法克服的,除非有一种全新的发明创造。虽然希腊人热衷于几何学,但奇怪的是他们竟然没有构想出拱形建筑。事实上,拱是一种工程技术上的创新,或者更恰如其分地说,拱是一种比希腊文化和秘鲁文化都更具有实践意义、更世俗化的发现。
位于西班牙塞戈维亚(segovia)的高架水渠于大约公元1000年时由罗马人建成,其时正值图拉真(trajan)皇帝统治时期。这条水渠输送着从十英里以外的塞那纳高地流出的里奥弗里奥河水。水渠横跨谷地处长达半英里,有100多个双层圆拱,完全用粗糙凿成的花岗岩石块砌成,没用任何石灰或水泥之类的砌料。这项规模宏大、惊人的工程使此后生于更为迷信时代的西班牙人和摩尔人徒生敬畏之情。他们对此惊叹不已,把这一段高架水渠称为el puente del diablo,意为“魔鬼之桥”(the devils bridge)。
在我们看来,这座建筑显得过于庞大,与其输水的功能不相称。但是,这不过是因为我们今天拧开水龙头就可以得到水,因此容易忘记当时所有城市文明所共同面临的供水问题。
每一种将有一技之长的人们集中在城市里的先进文化之所以存在,无不依赖于由塞戈维亚罗马水渠所体现的这种创造性和组织性。
罗马人最初并不是用石头创造出拱形建筑,而是用某种凝结物塑造而成。从结构上看,拱是一种使建筑构件在跨越空间时,其悬空部分负载与其它部分均等的方法;也就是一种使压力平均地分布开来的方法。正因为如此,整体的拱可以由各别的部分组成,即由各自承受压力的石块砌成。在这种意义上,拱的发明是人类理性方法的胜利。这种方法将自然物分割成块,再把它们重新组合起来,成为新的、更有力的组合物。
罗马人总是把拱做成半圆形;他们自有一种行之有效的现成数学方法,因此不愿再作新的尝试。【创建和谐家园】国家在大兴土木时,也总是采用这种以圆形为基础的拱形结构。这在摩尔人的修道院式的宗教建筑上可以看得很清楚,例如在科尔多瓦(cordoba)的大【创建和谐家园】寺,以及【创建和谐家园】人占领西班牙后于公元785年在那里修建的【创建和谐家园】寺。这是一种内部空间比帕埃斯图姆的希腊神庙更为宽敞的结构;但它们显然还是遇到了类似的困难;就是说,里面仍然充斥着砖石。在另一种全新的发明创造问世之前,事情就只能如此。
引出重要结果的理论发现,通常看上去就不同凡响,独具匠心。而实用性的发现,即使影响深远,看上去却较为平庸,易于被人忘却。突破罗马式拱形建筑局限的结构终于诞生了,它最初是从欧洲地区悄然传入的。这就是以椭圆形而不是以圆形为基础的新型拱的发明。看起来,这似乎算不上什么伟大的变革;但它对于建筑物联结部位的构造方式的影响却是十分惊人的。当然,尖顶拱可以使建筑物修得更高,从而获得更多的空间和光线;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如莱因地区的那些建筑一样,哥特式拱的延伸使建筑物育可能以一种崭新的方式获得空间。墙壁的负载减轻了,人们可以在上面开窗户,装玻璃,从而使房子像一个笼子那样倒挂在拱形屋顶之下。由于骨架安在建筑物的表面,内部空间变得宽敞而开阔。
约翰?罗斯金(john ruskin)满怀崇敬地描绘了哥特式拱形建筑的影响:“埃及和希腊的建筑大多是靠本身的重量和庞大站立起来的,一块石头钝态地叠压在另一块上面。如此而已。
然而,在哥特式拱顶和窗花格中,具有类似动物肢骨和树木纤维的劲度,具有弹性应力和各部之间的力的传递,而建筑物的每一根线条都无不刻意求工地表现着这种力量。
在人类冒昧尝试的所有建筑遗迹中,没有什么可以与公元1200年前在北欧突然出现的饰以玻璃和花格窗的巍峨高塔媲美。这些咄咄逼人的庞然大物的建成,是人类预见力的一个惊人成就——我应该说,既然它们早在数学家懂得如何计算其中的力学变化之前就已经建成,因此又是人类洞察力的一个惊人成就。当然,这类建筑物的出现,不会没有错误和某些重大失败的经历。然而,令数学家最为惊讶的是,人类的洞察力是多么的精细入微,一种建筑结构向另一种建筑结构演变的进程又是多么的了无痕迹,多么的富于理性。
这类大教堂的修建得到了市民的一致赞同,由普通的石匠施工完成。它们与当时日常的、实用的建筑几乎毫不相干,而工匠们的即兴之作则随时成为创新之举。作为一个力学问题,这种设计使罗马式的半圆形拱变成了高耸的哥特式尖顶拱,从而使应力通过拱肋传递到建筑物的外墙。到了12世纪,又发生了一场惊人的变革,尖顶拱变成了半截拱,即飞拱垛。正如我举起手时,压力沿着手臂延伸而下的道理一样,建筑物的应力也沿着飞拱垛传递开去,反过来产生推力托住建筑物,好像在支撑着它似的——因此,在没有应力的地方,也就不必使用砖石。即使在钢筋和混凝土发明以后,建筑学的基本原则仍是如此,并没增添什么新的内容。
人们也许会有这样的感受:那些构思出这样高大建筑的人们一定陶醉于他们对石头力量的新的认识和驾驭之中。如果他们根本不懂得如何计算建筑物的应力,他们怎么可能异想天开,要修建高达125英尺和150英尺的拱顶呢?但是,那座150英尺高的拱顶——在距莱因不到100英里的博韦城(beauvais)——已经倒塌。或迟或早,这些建筑的修建者也必然会遇得某种灾难:因为这些建筑物,即或是大教堂,它们的规模必然要受到建筑材料在物理学上的局限。博韦教堂的尖顶在建成后不久,就于1284年倒塌了,这使人们一味追求哥特式建筑高度的冒险行为有所收敛:从此再也没有人尝试修建这样的高大建筑了。(当然,如果采用经验主义的设计或许会好得多,可能仅仅因为博韦的地基不够坚实,使建筑物在重压之下移动了位置。)而高达125英尺的莱因教堂的拱顶却一如既往,巍然屹立。于是,从1250年起,莱因就成为欧洲艺术的中心之一。
拱、飞拱、穹窿顶(这也是将拱旋转而形成的)还不能说是使自然物弯曲变形,从而使其性能适合人类需求的最后步骤。必定还有某种更微妙的性质隐藏其后:我们不得不探求建筑材料本身的局限性。建筑学似乎也同物理学一样,把注意力的焦点转移到了物质的微观水平上。实际上,近代建筑学的问题再也不是根据材料的质如夹设计建筑结构,而是为了一种结构而设计建筑材料。
石匠头脑里有一些构想,但却没有那么多现成模式,这些构想产生于他们从一处工地到另一处工地的游历之中。他们随身携带轻便的工具。他们用圆规画出拱顶的椭圆形和花格窗的圆圈。他们用两脚规确定这些圆圈的交汇点,使它们排列起来,组成连续不断的重复的样式。垂直线和水平线则用丁字尺的直角联结起来,就像按照希腊数学方法所做的那样。这就是说,垂直线用铅锤来确定,但水平线却不是用酒精水平仪,而是用与垂直线相交的直角来确定。
四处游历的建筑师是才智上的贵族(就象500年后的钟表匠一样),到欧洲任何地方都肯定能找到工作,并且受到人们的欢迎。早在14世纪,他们就被称为“自由石匠”
(freemasons)。在别人看来,他们双手的技巧和头脑中的灵感,是一种既神秘又古老的传统,是卓然独立于大学教授的说教式枯燥学术之外的奇妙的知识宝藏。到了17世纪,这些自由石匠的创作灵感渐趋枯竭,于是他们开始吸收一些荣誉成员,这些人自以为他们的技艺可以溯源至金字塔那样的建筑艺术。这并不是什么恭维的说法,因为修建金字塔所运用的几何学知识要比修建大教堂所运用的简单得多。
但是,从几何学的角度看来,确有一些东西具有普遍性。让我用一些美丽的古老建筑作为例证,来说明我的这一先入之见,例如,莱因大教堂。建筑与科学究竟有什么关系?特别是在本世纪初,当时所谓科学不过是关于金属的膨胀系数,或关于振荡频率之类的数据,建筑与我们曾经理解的科学是什么关系?
事实上,我们今天关于科学的概念,到20世纪末,已有很大变化。现在,我们把科学看作是对自然界基本结构的描述和解释;在我们试图作出的每一种描述中,经常出现“结构”、“模式”、“方案”、“排列”、“建构”这样的字眼。我碰巧一辈子与这些东西打交道,喜不自胜:因为我从少年时代起搞的就是几何学。但是,这在今天已不再是个人的或职业的偏爱,不过是一种阐释科学原理的常用语汇罢了。试看不同晶体聚合的方式,或原子组成的方式——首先是有生命的分子组成的方式。最近几年,脱氧核糖核酸的螺旋形结构已成为科学的最为生动的形象。而这种形象也存在于拱形建筑之中。
那些建造了这样那样类似建筑的人们究竟做了些什么呢?他们找来一大堆无生命的石头,这些石头当然还不是尖顶大教堂,但他们利用重力的自然力量,以石头在岩床中处于自然状态的方式,做出了拱和飞拱这样辉煌的发明。通过对自然物的分解,他们创造出宏伟壮观的综合性结构。今天对这种用自然物建成的建筑感兴趣的人,与近800年前建造这些建筑物的人可谓如出一辙。这是人超越其它动物的首要天赋,这种天赋随时随地表现出来:这就是,人类对运用和发展自己技能的极大兴趣。
一种颇为流行的哲学上的陈词滥调宣称,所谓科学仅仅是一种分析或简化,如同把彩虹分解成为色彩斑斓的碎片一样;而艺术则仅仅是一种综合,好比是把彩虹拼缀起来。事实却并非如此。人类所有的想象无一不是从分解自然物开始的。米开朗基罗(michelangelo)在他的雕塑作品中(在他未完成的雕塑中尤为明显),含蓄而生动地表达了这一思想,而在他关于自己创作活动的十四行诗中,说得尤为明显:当我们鬼使神差,要塑造人像时,头脑和手互相配合仿照那仅有的柔弱轻盈的模特儿,用艺术的自由力量,赋予这石头新的生命。
“大脑和手互相配合”:材料通过人手表明自己的属性,同时也为头脑预示了作品的形状,雕塑家,和石匠一样,在自然之物内部去体会作品的形态,对他来说,这种形态早已存在于石块之中。这条原则万古不移。
艺术【创建和谐家园】想过,要展示粗糙岩石多余的外表下面所包藏的东西:去掉大理石那迷人的外衣,这就是为头脑效力的手所能做的事。
在米开朗基罗雕刻布鲁图(brutus)头像时,是别人为他开采石料。最初,米开朗基罗本人也是卡拉拉(carrra)地方的一位采石匠。这时,他仍然觉得,他和那些石匠手中的铁锤正在石头上探寻那已存在其中的某种形状。
如今,卡拉拉的石匠们仍在为来自各地的现代雕塑家开采石料——如马利诺?马利尼(marino marini)、贾奎斯.里普希茨(jacgues lipchitz)和亨利?摩尔(henrymoore)。他们关于自已工作的描述虽然不像米开朗基罗那样富有诗意,但他们的感受是很相同的。当他们谈及米开朗基罗这位出自卡拉拉的头号天才时,亨利?摩尔的想法最能说明问题:作为一个年轻雕塑家,起初我买不起昂贵的石料,于是我走遍整个采石场,找出那些被人们称之为“不规则的石块”,从而获得我所需要的石料。然后,我不得不以米开朗基罗那样的方式思考,也就是说;人们不得不等待,直到一个适合于这块石头形状的想法产生出来,并且能够在这块石头里面看见这一思想。
当然,并不是说,雕塑家构想和刻划的形象真的蕴藏在这些石块里面。但是,这种比喻确也道出了人类与自然物之间发现与被发现的真实关系;值得注意的是,科学哲学家们,特别是莱布尼茨(leibniz),也已采用关于人类理性活动的同样比喻,而且也是石料的纹理激发了他们的联翩浮想。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我们发现的一切都早已存在:一尊雕像和自然的法则都已隐藏在这种粗糙未凿的原始材料之中。从另外一种意义上说,一个人的发现是由他个人作出的:在他人手中,表现方式不可能完全一样——不同时代的不同个人无法制作完全一样的雕塑,或发现同一条自然法则。发现,是分析和综合双重关系的结果。就分析而言,目的在于探索存在的为何物;而综合则是以某种方式将分割的部分组合起来。于是,人类富于创造性的头脑就这样超越了大自然提供的原始框架结构的种种局限。
雕塑是一门唤起人的美感的艺术。(但爱斯基摩人(theeskimos)制作的小型雕塑,却不是让人观赏,而只是供人把玩。)我选择雕塑和建筑这种热情洋溢而又具体的艺术活动,作为通常认为冷漠而抽象的科学的例证,似乎有些奇怪。但这样做是正当的。我们必须懂得,这个世界只能由行动而不是冥想来把握。手比眼更为重要。我们的文明已不是远东或欧洲中世纪那种逆来顺受、静思默想的文明,那种文明确信,大千世界仅仅供人们观察和思考——他们并没有我们所特有的科学实践。我们锐意进取;我们也确实懂得,正是人手的进化促进了人脑的进化,在人类进化过程中,这决不仅仅是具有象征意义的偶然事件。今天,我们发现了人在成其为人之前所创造的种种工具。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franklin)在1778年把人称之为“一种能制造工具的动物”,这真是千真万确。
我已经描述了手在使用某种工具从事创造发现的过程中的作用;这就是本章的主旨。我们时常可以看到小孩学习如何使自己的手与工具结合起来的情景——系鞋带、穿针、掷纸飞机或吹六孔笛。随着这种实践活动的进行,发生了另一件事情,这就是在这种实践活动中,人们体味到了乐趣——在这种行为和技能中,在这种出于兴奋好奇而不断加以完善的行为和技能中,人们体味到了乐趣。说到底,每一种艺术和科学无不归因于此:这就是,人类的所作所为,之所以具有愉悦性情的盎然诗意,是因为人能够这样去做。而最激动人心的,是这种富于诗意的科学或艺术活动,最终导致了真正具有深远意义的结果。甚至在史前时期,人类就制作出超过实际需要的精巧的帯刃工具。这种制作精细的锋刃,反过来又使工具发挥出更为精巧的作用,并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改进,扩大了应用的范围,这些都大大超出了原先的设计。
亨利?摩尔把他的一座雕塑题名为“刀刃”。而人手就是人类智慧的刀刃。人类文明并不是已完成的人工制品的汇集,而是各种创造过程的总和。人类的发展进程最终意味着人手在实践活动中的不断完善。
在人类上升的历程中,最强大的动力是人从施展自己的技能中获得的无穷乐趣。他喜欢做他善于做的事,而对已经做好的事,他又想做得更好。你可以从人类的科学实践中看出这一点。在他们兴之所至、满腔热情、而又不揣冒昧地开凿和建造的辉煌杰作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点。这些千古不朽之作从来被看作对帝王、英雄和宗教信条的纪念,但实际上是颂扬那些建造者们的一座座丰碑。
因此,每一种文明形态中的宏伟的庙字建筑表明了不同民族的个性特征。仅仅把它们看作祖先崇拜的产物,如在中国那样,未免过于狭隘。这类遗址成为死者对生者的代言人,由此产生一种永恒的意义,一种人类特有的观念:人类生活具有一种能够超越个人,又通过个人使之绵延不绝的连续性。那些终生被埋没在马背上的或在萨顿胡(sutton hoo)的航船上备受崇敬的人们,在后世修建的石砌纪念碑中,成了人类信仰的代言人,证明人类是一个整体,而我们每一个人,无论是生前还是身后,都是这个整体自代表。
有我结束本章时,我不能不转而谈及我所喜爱的一些遗迹。这些遗迹由一位并不比哥特时代的石匠有更多科学设备的人建成。这就是位于美国洛杉矾的瓦茨塔群(the wattstowers),它们由一位名叫西蒙?罗迪阿(simon rodia)的意大利人建造。罗氏在他12岁时从意大利移居美国,后来成为一名瓦匠和修理工。在他42岁那一年,他突然决定在他的后花园里用软铁丝、轨枕碎片、钢条、水泥、贝壳、瓶渣、当然还有瓦片——用他能找到或邻居孩子所能带给他的一切——修建这些惊人的建筑物。他前前后后花费了33年时间。他没有找任何人帮忙,因为,正如他所说:“很多时候,我自己都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他于1954年完成这些建筑,时年75岁。后来他把他的住房、花园和这些塔统统送给一位邻居,然后一走了之。
“我当时一门心思想干一番大事”,西蒙?罗迪阿说,“我确实这么做了。一个人要么行善,要么作恶,才能让人记住。”在他做这些事并由此而自得其乐时,他学会了建筑的技艺。后来,城市建筑部认为这些塔不安全,于1959年对它们进行了检测。图为他们试图推倒的那座塔。但令人高兴的是,他们未能得逞。就这样,瓦茨塔群,这些由西蒙?罗迪阿用双手创造的作品保存下来了,成为我们在20世纪回顾作为我们关于力学法则的全部知识来源的、简朴的、令人愉快的重要技艺的纪念遗址。
扩大了人手能力的工具,也就是一种想象力的装备。这种装备揭示了物质的结构,使人们能够以某种新的、富于想象力的方式将其重新组合起来。但是,不言而喻,可见的结构并非世界上唯一的结构形态。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更精细入微的内在结构。人类上升历程的下一步,就是发现一种工具,去揭示物质内部的不可见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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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隐秘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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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由于火,铁匠们才能将铁块铸成美妙的形状,他们思想的形象:没有火,任何艺术【创建和谐家园】也不能使黄金呈现出最纯真的色调。
不,无与伦比的凤凰也不能重新再生,除非经历烈火的煅烧。
——米开朗基罗《十四行诗》第五十九首火使炼金术臻于完善,无论是在熔炉中,还是在炉灶中。
——柏拉塞尔苏斯(paracelsus)人类与火的关系神秘而离奇,火是希腊人四种元素中唯一没有被动物形象占有的一个元素(甚至没有火神)。近代物理学非常关注物质的不可见的细微结构,而这种结构又正是人们借助于火的锋芒揭示出来的。虽然,在几千年前,人们就在实践中进行过这种分析(例如对食盐以及各种金属的提炼),但是,这一进程最初产生于熊熊火焰所造成的神秘的魔幻气氛中:这是一种炼金术的感觉,以为各种物质实体都可以用一些不期而然的方式加以改变。
正是这种神奇的性质使火成为生命的一个源泉,成为一种把我们带进物质世界里隐秘的内在结构的活生生的东西。许多古老的秘诀都表明了这一点。
汞化物就是如此,越是加热,它的升华物就越奇妙。
朱砂变成了【创建和谐家园】,经过多次其它形式的升华,它将再一次变成朱砂,因此,它可以使人长生不老,这就是使从中国到西班牙的中世纪炼金术士们用以在围观者中引起敬畏之情的传统实验。他们取来朱砂这种红色颜料而这种颜料其实就是汞的硫化物,把它放在火上加热。热量排除了硫的成份,只留下神奇的银色液态金属汞的颗粒,这使得他们的赞助人不胜惊诧,敬畏之情油然而生。而当这种金属升华汞在空气中加热时,它受到氧化,又变成——不是如秘诀所说又变成朱砂——汞的红色氧化物。不过,那个秘诀也不算错:这种【创建和谐家园】可以再次变成升华汞,从红色又变成银白色,然后又变成【创建和谐家园】,又从银白色变成红色,这一切都是加热作用的结果。
尽管公元1500年前的炼金术士认为硫化汞和升华汞是构宇宙的两大要素,这一实验本身却并不重要。但这个实验确实表明了一个重要的事实,这就是,火并不总被认为是一种破坏性的元素,它也是一种改造性的元素。这始终是火的奇妙之处。
我仍然记得,阿尔多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在与我作彻夜长谈时,曾将他那白晰的手伸向壁炉中的火焰,说:“这就是变革之物。种种传说都表明了这一点。首先,是凤凰涅槃的传说,凤凰从火中再生,一次又一次,生生不息。”火是青春和热血的象征,并具有红宝石和朱砂、赭石和赤铁矿那样富于象征意义的色调,人们正是用这些颜色郑重其事地描绘着自己的形象。当希腊神话中的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为人类盗来天火时,他也给人类带来了生命,使他们成为半神半人的人——这就是众神之所以要惩罚普罗米修斯的缘故。
从更为实用的意义上讲,火为远古人类所知已有数10万年的历史。这就意味着,远在智人时期,人类就已开始用火,正如我已强调过的,在北京人居住的洞穴中确实发现了用火的痕迹。从那时起,每一种文化形态中的人都一直在用火,尽管尚不清楚他们是否已经知道如何生火,过去人们曾经发现,有一个部落(缅甸南部的安达曼岛(andaman)上热带雨林中的侏儒)非常小心地保存火种,因为他们没有掌握生火的技术。一般来说,不同文化形态中的人们为了同样的目的而使用火:取暖、驱赶野兽、清除林莽、改善日常生活——烹调、烘干木柴、加热和分解岩石。而用火揭开金属这一崭新物质材料的秘密,则是使人类文明向纵深发展的伟大变革。这是人类上升历程中一次伟大的技术进步,一次飞跃,其意义之深远,可与石制工具的伟大发明等量齐观。人类对火的应用,使火成为一种分解物质的更为精巧的工具。物理学是剖析岩石自然纹理的利刃;而火,这把灼热的宝剑,揭示了岩石可见的表层结构下面的秘密。
差不多1年以前,定居的农业社会出现后不久,中东的居民就已开始使用铜器。在人们找到一种系统的方法来获取那些金属以前,金属的应用并不普遍。我们知道,大约在7000多年以前,即大约公元前5000年时,在波斯和阿富汗人们开始从矿石中提炼金属。那时,人们煞有介事地把孔雀石放进火里,于是从火中流出了金属的红色液体,这就是铜——令人高兴的是,铜在不太高的温度下就熔化了。人们认出这是铜,因为他们有时候在天然结块的表面看到过这种东西,而且,铜以天然状态被人们敲打后制成用具已有2000年之久。
到了公元之初,新大陆的居民也学会了使用和冶炼铜,但仅止于此。只有旧大陆的人们才继续使金属逐步成为文明生活的支柱。在自然界中,人类得以控制的范围突然间极大地扩展了。人类掌握了这样一种金属。它可以拉长,可以浇铸,可以锤锻,可以铸造;这种金属可以做成一件工具,一件装饰品,一件器皿;这种金属还可以扔进火里,重新加以铸造。它只有一个缺点:柔软。只要被拉紧,就像在拉一条绳索一样,它就会立刻变形。这是因为,如同每一种金属一样,纯铜是由一层层的晶体构成的。在如同薄饼一样的各个层次上,这一金属的原子分布在固定有序的晶格之中,每个晶格在另一晶格上滑动,直至最终被分开。当被拉紧的粗铜丝出现变细的地方(即当其弱点扩大了的时候),与其说它是由于耐不住拉力而断裂,倒不如说是由于内部晶格的滑动而导致断裂。
当然,6000多年前的铜匠并不这么看。他面临一个巨大的难题,就是这种铜不能制作兵刃。于是,人类上升的进程一度踌躇不前:下一步是制造坚硬而带有锋利刃口的金属制品。这似乎是一种对技术进步的强烈要求,因为,作为一种发现,下一步是那样的有悖常理而又美妙动人。
如果我们仅仅在近代意义上描绘人类上升历程的下一,事情就简单多了。我们已经知道,作为一种纯粹的金属,铜是柔软的,因为它内部的各层晶格的平面相互紧贴在一起,容易因滑动而相互分离。(通过锻造,也可以便它变得多少坚硬一些,因为在锻造时,大的晶格被打破,使它们变得参差不齐了。)可以断定,假如我们在晶体中加入某种坚韧的东西,就可以防止晶格的滑动,从而使这种金属变得坚硬起来。当然,就我在这里所描绘的细微结构而言,取代一些晶体状铜原子的柔韧的东西,必须是不同种类的原子。于是,人们不得不制造一种合金,由于这种合金中的原子不是同一种类,其晶体就更加坚硬。
这是近代的情况;只是在最近50年内,人们才开始懂得合金的特殊性能来源于它们的原子结构。然而,由于一时的幸运,也由于实验的结果,古代的冶炼工匠也发现了这个答案:这就是,当人们在铜中加入某种甚至更为柔软的金属(例如锡)时,他们就制成了一种比这两种金属都更坚硬、更耐用的合金一一青铜。很可能,这种幸运是由于在旧大陆,锡矿往往是伴随着铜矿而被人们发现的。事实上,几乎每一种纯粹的金属都是脆弱的,而许多杂质却足以使其变得更加坚硬。锡并不是唯一能够起这种作用的金属,它所起到的只是某种一般性的作用:给铜这种纯粹的材料增添了另一种原子的金属屑——不同粗度的粒子在晶格中粘连属”。后来,铁矿右经过提炼,铁这种金属立刻就被人们辨认出来,因为它早已为人们所利用。北美印第安人使用陨铁,却始终未能从矿石中提炼出铁来。
由于提炼铁要比提炼铜困难得多,铸铁自然只能是一个晚近得多的发现。人类实际应用铁的最初证据,大概要算嵌在一座金字塔上的工具残片;其年代被确定为公元前2500年以前。但铁的广泛应用是大约公元前1500年时从靠近黑海的赫梯人(hittites)开始的——与中国精美绝伦的青铜器以及欧洲的巨石阵同时。
当黄铜发展成为它的合金——青铜的时候,生铁也发展成为它的合金——钢。在500年内,即到公元前1000年时,钢在古代印度制作出来,性能优异的不同钢种的制作方法也开始为人所知。但是,直到相当晚近的时候,钢的用途还是有限的,从很多方面来看,它还只是一种罕见的材料。直到200年前,英国谢菲尔德(sheffield)的钢铁工业仍然规模狭小,技术落后。当教友派的本杰明?亨兹曼(benjamin hunt【创建和谐家园】an)想要制造一种精密钟表的发条时,他不得不去找冶金学家,试图学会自己用钢来制造发条。
既然我已转向远东文明,回顾臻于完善的青铜器制作技术,那么,就让我再举出一些生产特殊性能的钢的技术的东方范例吧。在我看来,这种技术在日本刀的制作中达到了顶峰,而早在公元800年时,人们就开始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运用这种技术了。在一起,其滑动就受到制止。
由于青铜是人类的一项了不起的发现,我已尽量用科学术语描绘了它的本质。而同样了不起正是,对于已经掌握这项发明的人来说,它揭示了一种新的加工方法所具有的和所能发挥的潜在力量。青铜器的制作在中国得到最完美的表现。差不多可以肯定,青铜器的制作技术是从中东传到中国去的。在中东地区,大约在公元前3800年,人们就已发现了青铜。在中国,青铜器制作的鼎盛时期正好是我们所认为的中国文明的开端——公元前1500年以前的商朝。
商朝统治着分布在黄河流域的众多封建领地,第一次在中国大地上创立了统一的国家和文化。从各个方面来看,这又是一个制陶术得到发展,书写形式得以确立的创始时期。(陶器和青铜器上的书法艺术令人惊叹!)在这鼎盛时期制成的种种青铜器,引起了人们对神奇的东方艺术的强烈关注。
中国人在铸造青铜器时,先用一些支板围绕一个用陶土制成的型芯,做成铸模。这种支板在今天仍时有发现,所以我们知道青铜器是怎样制作的。我们可以仿照它的制作程序,先准备好型芯,在上面刻划图案,特别是将型芯上的文字印在按型芯制成的型套上。这种型套就成了一种陶土制成的外模,经过焙烧,外模变得坚硬了,足以承受炽热的金属熔液。我们还可以追溯青铜的传统冶炼方式。中国人使用的铜和锡的比例非常精确。在铜中加入5%到20%之间任何比例的锡,都可以制成青铜。但商朝最好的青铜器包含15%的锡,刃口极其锋利。按照这种比例制成的青铜要比黄铜差不多硬3倍。
商朝的青铜器是祭祀、敬神的用品。它们体现了中国的一种纪念性崇拜,与此同时,在欧洲,这种崇拜表现为修建“巨石阵”(stonehenge)。从此,青铜成为一种适合于任何目的的材料。无论是在欧洲还是在亚洲发现的青铜,无不具有这种普遍的性质。但是,在中国人的技艺达到炉火纯青的顶峰时,青铜器所表现的尚不止于此。这些中国人制成的盛酒和食物的器皿——一半是为了赏玩,一半是为了敬神——之所以使人感到赏心悦目,在于它们构成了一种从青铜器制作技艺中自然而然产生出来的艺术。这种材料制约和指引着制作者,制作者对于器物形状和纹饰的构想与设计,在制作过程中显现出来。他创造的美,他显示出来的娴熟精湛的技艺,来自他对自己手艺的执着的追求。
这些古老的传统技术的科学内涵十分清楚。伴随火可以熔化金属这一发现而来的,是火可以将不同金属熔铸在一起,制成一种具有新的性能的合金这一更加微妙的发现。铜的发现如此,铁的发现也是如此。的确,各种金属的类似情形比比皆是。人们最初也只是利用处于自然形态的铁;流星陨落,把铁带到了地球表面,因此,铁的苏美尔语(sumerian)名称就是“天外飞来的金就像所有的古代冶金术一祥,日本刀的制作也是在繁文缛节中进行的,其原因显而易见。当人们没有书面语言时,当人们没有什么可以称之为化学配方的东西时,人们就必须有一种确定操作程序的精确仪式,从而使这些程序为后人准确无误地记住。
于是,产生了一种行按手礼或坚信礼的仪式,一种耶稣授徒式的因袭相沿的方式,用这种方式,这一代人求神保佑,把铸刀的材料传给下一代,求神保佑火,保佑刀剑制作者。这位正在制作刀剑的人享有“活的文化纪念碑”的美称,这类称号通常是由日本政府正式授给那些专长古代艺术的【创建和谐家园】们的。这位制剑人名叫月山贞一(getsu)。从正规意义上说,他是刀剑制作家正宗(masamune)这门手艺的嫡系传人,后者于12世纪使刀剑的制作臻于完善——目的是为了打败进犯的蒙古人,也许这只是一种传说:不过,当时,蒙古人在成吉思汗之孙——功名赫赫的忽必烈汗统帅下,确实三番五次想从中国大陆入侵日本。
铁的发现比铜更晚,这是因为冶炼铁的每一步骤都需要更多的热量——提炼、制作,自然也包括制成合金,即钢。(铁的熔点大约是1500摄氏度,差不多比铜的熔点高500度。)在进行热处理,以及对添加的元素的反应方面,钢都是一种比青铜更为敏感的材料。
铁与很小比例的碳混合,就可以制成钢,其间的比例变化则决定着钢的内在性能。
制作日本刀的过程表明了人们对碳含量热处理的精确掌握,依靠这种掌握,一块钢坯被制成了完全符合性能要求的刀剑。钢条的锻造并非易事,因为必须使两种不同的、难以相容的材料按一定比例结合在一把刀中。这把刀必须既育韧性又有硬度。一种材料不可能同时具有这两种特性,除非它包含不同层次。为了做到这一点,先要切断钢条,然后把两段重叠地锻压为一体,如此反复再三,在钢条内造成大量的内面层(inner surface)。月氏在制作刀剑时,反复锻炼钢条,达15次之多,这就意味着,钢条的内部层次多达2的15次方(215),即3层以上。每一层与性能有所不同的另一层紧密结合一起,这就好似使橡胶的韧性与玻璃的脆性相结合。这样制成的刀,实质上如同由两种不同特性结合而成的一大块三明治。
最后一个步骤,是把刀涂上厚薄不匀的粘土,加热后投入水中,粘土复盖的部位将以不同速度被冷却。在这最后关头,必须精确判断加热的温度,而在人们还不能用测量的方法来判断温度的文化形态中,“这只是一种纯实践的做法,观察正在加热的刀,直到它发出朝阳初升似的色泽。”平心而论,我应该说,欧洲的炼钢工人在历史上也曾依赖于对这种色彩变幻的观察:直到18世纪,人们还是根据各自设想的不同用途,使钢材在回火时呈现出金黄、紫红或天蓝的色泽。
制作过程的【创建和谐家园】,与其说是戏剧性的倒不如说是化学反应的【创建和谐家园】,就是淬火,淬火使刀变得坚硬,并且使其中的不同性能固定不变。各个部位的不同速度的冷却造成了不同形状和尺寸的晶体:大而光滑的晶体分布在刀的柔韧的核心,小而粗糙的晶体则分布在锋刃处。橡胶和玻璃的两种不同性能终于在这把制成的刀中结合起来。这些性能也在刀的表面反映出来——呈现出一种绸缎似的熠熠光泽,日本人非常看重这一点。但是,对一把刀剑,对一种技术实践、一种科学理论的最终检验,应当是“它能用吗?”也就是说,这把刀能以仪式所规定的正规方式砍断一个人的躯体吗?传统的砍杀方式规定得很细致,简直就像烹调书上用图显示的牛肉切割法一样:“切成二号大小。”现在,人体已由捆扎的稻草人取代。而在过去,一把新制成的刀的确是要用来处死一个犯人的,借以检验刀的性能。
刀是日本武士的武器。依靠手中之刀,武士阶层得以在12世纪的日本经历分崩离忻和无穷内战之后幸存下来。他们的所有装备都是精工锻造的金属制品:钢片缀成的坚韧铠甲、马饰和马镫。然而,这些武士却不知道如何制造这些东西。就像别的文化形态中的骑士一样,他们凭借武力为生,依赖那些他们时而抢掠、时而保护的村民们所施展的技艺,为他们提供武器。久而久之,这些武土也就成为受雇于他人的雇佣兵,不惜为了金钱而效力卖命。
人们对物质世界怎样由各种元素组合而成的理解源于两个方面。一个是我在前面已经谈过的制造各种有用的合金的技术的开发,另一个就是炼金术。炼金术具有不同的特征。它的应用范围狭小,并不直接用于日常生活,而且还包含着某种思辨理论的实体。出于某些间接但并非偶然的原因,炼金术主要涉及另一种金属,即黄金,而黄金实质上却没有什么用处。
但黄金使人类社会为之倾倒,以致我如果不专门谈谈使黄金具有象征力量的种种特性,我就很不近情理了。
黄金在所有国家,在所有文化形态中,都是众人争夺的目标。各种具有代表性的黄金手工艺品的收藏,恰似一部记载各种文明演进的编年史。上了色彩的金念珠,16世纪,英格兰,蛇形金别针,公元前400年,希腊;阿布那(abuna)的三重金冠,17世纪,阿比西尼亚(abyssinian);蛇形金手蜀,古罗马;阿开民王朝(achaemenid)的金制祭器,公元前6世纪,波斯,马利克(malik)金酒蛊,公元前8世纪,波斯;金制牛头,……庆典上用的金刀,奇穆人(chimu),前印加帝国,秘鲁,公元9世纪,……16世纪的著名人物,本威努托?切利尼(benvenuto cellini)为弗兰西斯一世国王(king francis i)雕刻了一个金制的盐碟。他回忆他的这位法国主顾曾经这样谈到他的作品:当我把这件作品放在国王面前时,他不胜惊喜,凝神屏息: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他惊讶地喊道:“这比我想象的要好上100倍!这个人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呀!”
西班牙人在秘鲁掠夺了大量黄金;当年,印加贵族搜集黄金就像今天人们收集邮票一样,唾手可得。他们有所谓贪婪之金、华丽之金、装饰之金、尊崇之金、权势之金、祭献之金、舍身之金、温情之金、野蛮之金、奢靡之金,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中国人正确地指出了黄金风靡于世而不可抗拒的真实原因。葛洪曾经说过:“黄金入火百炼不消,埋之毕天不朽。”从这句话中,我们知道黄金具有某种独特的物理性能;这种性能在实践上可以测定,在理论上也可加以描述和概括。
制作一件黄金手工艺品的人不仅是一位技师,而且也是一位艺术家,要明白这一点并不难。然而,同样重要却不那么容易被承认的是。那从事试金化验的人也不仅仅是一位技师。
对他来说,黄金是科学的一个要素。掌握一门技术总是有用的,但是,正如任何技艺一样,使这门技术富有生气的,是它在一种整体的自然图式中的位置,即一种理论。
那些分析和提纯黄金的人们揭示了一种关于自然的理论:一种认为黄金虽然是无与伦比的,却可以用别的元素制成的理论。这就是为什么如此众多的古人竭思殚虑、不惜花费大量时间设计种种纯金提炼方法的原因。17世纪初,弗兰西斯?培根(franci【创建和谐家园】acon)对这个问题有过明确论述:黄金具有这样一些属性——沉重、坚实、稳定、柔韧、抗锈蚀、色泽金黄。如果有谁制成了具有这些属性的金属,人们就可以争辩它是不是黄金。
在若干次关于黄金性能的经典性试验中,有一次试验使黄金的特征表现得最为明显。这就是用烤钵试金法做的一次试验。先把一个骨灰罐,或烤钵,放在火炉中加热,达到比熔化纯金所需的温度还要高得多的温度。然后把含有各种杂质或渣滓的金子放进去,使其熔化。
(金子的熔点相当低,约为1000摄氏度,与铜的熔点差不多。)于是,杂质从金液中分离出来,吸附在缽壁上:就这样,立刻产生了一种分离,这一次是物质世界的渣滓与火光映照下的纯金的分离。炼金术士们关于合成金子的梦想,最终将在这些经过试金而留存下来的纯金颗粒面前接受现实的检验。
黄金的所谓抗腐蚀(我们应称之为化学腐蚀)能力是非凡的,它因此而弥足珍贵,独具一格。黄金的这种性能具有一种象征意味,这在哪怕是最为古老的炼金方法中也是明白无误的。现存的第一部关于炼金术的文献来自中国,约有2000多年的历史。这部文献谈到如何制造金子,以及如何用它来延长人的寿命。在我们看来,这是一种异乎寻常的联系。我们认为黄金弥足珍贵,是因为它稀世罕见,而对炼金术士们来说,黄金之珍贵,在于它不被腐蚀。当时人们还不知道有哪一种酸或碱可以腐蚀黄金。而那些帝王的金匠们确实是采用酸处理的方法来提炼,或者如他们自己所说,来分离纯金的,这种方法比烤缽法更省事。
当人生被看作(对大多数人来说也确乎如此)是寂寞、枯燥、平庸、粗鄙而又短暂易逝的时候,对那些炼金术士来说,黄金代表着人体内一种永恒不灭的活力。他们提炼黄金的不懈努力,同时也是对长生不老之药的执著寻求。黄金是永垂不朽的象征——但我不应该说只是“象征”,因为那些炼金术士认为黄金同时是物质世界和生命世界不可侵蚀性的体现。
因此,当炼金术士们试图把贱金属变成黄金时,他们在那熊熊火焰中寻求的就是使这些金属的可蚀性向不可蚀性的转化,他们试图从日常可见的金属中提炼出那永恒不灭的物质。
这如同使青春永驻的努力一样:作为一种基本的配伍成份,每一种抗衰老的药方都包含有金子,炼金术士还劝告他们的主人用金杯饮酒,以延年益寿。
炼金术决不仅仅是一套刻板的把戏,或者是一种宜人的神秘气氛中的模糊信念。从一开始,它就是一种关于世界是怎样与人的生命相联系的理论。在人们还没有明确地区分存在与过程、元素与行为等范畴时,炼金术涉及的那些元素意味着人性的几个方面——正如希腊人的四种元素是构成人的气质的四种体液一样。因此,在炼余术士的工作中包含着一种极为深刻的理论:当然,这种理论最初起源于希腊人关于土、火、空气和水的观念。但是,到了中世纪,这种理论则采取了一种新的而又非常重要的表现方式。
在炼金术士们看来,人体的微观世界与大自然的宏观世界之间,存在着一种契合关系。
大规模的火山爆发,犹如群情鼎沸,暴风骤雨,恰似人的嚎陶大哭。在这些肤浅的比附后面,隐含着一种更为深刻的观念。这就是宇宙万物与人的血肉之躯,都是用同样的材料、按照同样的原则、由同样的元素构成的。炼金术士认为这样的元素有两种。一种是水银,它代表着各种致密和持久的东西。另一种是硫黄,它所代表的是各种易燃和暂时的东西。所有物质的实体,包括人的肉体,都是由这两种元素构成的,也可以用这两种元素再造出来。比如,炼金术士们相信,所有的金属都是在地球内部由水银和硫黄生成,就像骨骼在胚胎内由卵子生成一样。他们对这样的比附深信不疑。其实,这种比附至今还保存在某些医学象征之中。对于女性,人们至今沿用炼金术关于铜的,就是说,关于柔软东西的标志:维纳斯(金星)。对于男性,人们则沿用炼金术关于铁的,即关于坚硬东西的标志:玛尔斯(火星)。
今天看来,这种理论极为幼稚,是无稽之谈与荒唐比附的大杂烩。但我们今天的化学在500年以后也会显得幼稚可笑。每一种理论都以某种类比为基础,不过,它迟早总是要失败的,因为任何一种类比终究会被证明为荒诞不经的。一种理论只是在它所处的时代有助于解决那个时代所面临的难题。直到大约公元1500年时,人们还是用截肢的办法来解决医疗中的难题,因为古人相信,所有的疗法要么来源于动物,要么来源于植物——这是一种生机论(vitali【创建和谐家园】),这种理论难容把人体的化学成份与其它化学成份等同视之,因此,它使当时的医学在很大程度上局限于使用草药。
这时,炼金术士们大胆地把一些矿物质引进了医学领域:例如,盐就是这一转变的契机,有位炼金术的新理论家将盐当作他的第三个元素。他发明了一种新疗法,用以治疗1500年时肆虐欧洲大陆的一种前所未知的疾病——梅毒。直到今天,人们仍不知道梅毒是从哪里传来的。它可能是由哥伦布船上的水手带回欧洲的;也可能是随着蒙古人的入侵从东方传入的,要么就是人们从前根本没有认识到这是一种特殊的病症。对这种疾病的治疗实际上依赖于一种最有效力的炼金术金属即水银的应用。在通向近代化学的道路上,使这种疗法行之有效的人成为从旧炼金术向新炼金术转变的一块里程碑,从此陆续产生了医学化学、生物化学和生命化学。这位【创建和谐家园】16世纪时在欧洲工作,具体地点是瑞士的巴塞尔(basel)。
那一年是1527年。
人类上升的历程中,有一个从神秘而无个性的知识的幽暗之乡,迈步走向开放的、个人发现的新体系的时刻。我选择的代表这一转折的人叫“受洗的奥尼俄卢斯?菲利普斯.塞俄弗那斯图斯?朋巴斯图斯?冯?胡恩海恩”(christened aureolus phili ppustheophrastus bombastus von hohenheim)。谢天谢地,他给自己取了一个比较简洁的名字,叫作“帕拉塞尔苏斯”(paracelsus),毫不隐讳他对塞尔苏斯(celsus)以及其它死去1000多年的中世纪流行医学著作的作者的公然蔑视。1500年时,在医学、科学和艺术方面,人们把古典作家的著作仍然看作是包含着人类历史上某个黄金时代的、鼓舞人心的智慧的纪录。
帕拉塞尔苏斯于1493年出生于苏黎世附近,于1541年在萨尔茨堡(salzburg)去世,年仅48岁。他对当时的一切学问都提出了挑战:例如,他是识别一种工业疾病的第一人。
在帕拉塞尔苏斯对当时最古老的医学实践传统进行的毕生无畏的战斗中,也有一些既荒诞不经又讨人喜欢的插曲。他的头脑是各种学说和理论永不枯竭的源泉,但其中有不少学说自相矛盾,许多理论甚至今人无法容忍。他是一个拉伯雷式的(rabelaisian)、狂放不羁的传奇人物,常和学生狂饮作乐,追蜂逐蝶,浪迹天涯,漫游了旧大陆的许多地方,而且直到近代,在各种版本的科学史著作中,他都彼描绘成一个江湖郎中。但事实并非如此,他是一个兴趣多样而又才华横溢的人。
事实上,帕拉塞尔苏斯是一个十分了不起的人物。从他那里,人们第一次明确地领悟到,科学的发现产生于一种人格,各种富有生气的发现都是由一个一个的个人作出的。帕拉塞尔苏斯是一个讲求实效的人,懂得对于病人要对症下药(他是一个杰出的诊断家),由医生直接施治。他打破了这样一种传统:内科医生是皓首穷经、死背教条的饱学之士,而可怜的病人的命运则掌握在唯医生之命是从的助手手中。“没有一个外科医生不应该同时又是一个内科医生”,帕拉塞尔苏斯写道,“如果一个内科医生同时不是一个外科医生,他就只是一个偶像,或者什么也不是,只是一个涂抹装扮出来的怪物。”
这些警句并没有使帕拉塞尔苏斯的竞争对手因此更喜欢他,但是,在那宗教改革的年代,这些话却使他在那些善于独立思考的人中间颇具吸引力。他的坎坷生涯使他来到巴塞尔,在那里赢得了唯一的一次胜利。1527年,在巴塞尔,约翰?弗洛本尼留斯斯(johannfrobenius),伟大的新教信徒和具有人文主义精神的印刷商,腿部受到严重感染,马上就要被截肢了,在绝望之中,他央求他在宗教改革运动中的朋友们请来了帕拉塞尔苏斯。帕拉塞尔苏斯断然抛弃了学究的空论,保住了约翰?弗洛本尼留斯的腿,成功地完成了一次使他享誉整个欧洲的手术。伊拉斯莫斯(era【创建和谐家园】us)在给帕拉塞尔苏斯的信中写道:“你把弗洛本尼留斯、我生命的一半从地狱里带回来了。”就时间和地点而言,医学中反传统的新的化学治疗方法与路德(luther)在1517年发动的宗教改革运动并驾齐驱,这绝非偶然。这一重要的历史性时刻的中心就是巴塞尔。在那里,人文主义甚至在宗教改革前就已蓬勃兴起。
在那里,有一所具有民主主义传统的大学。因此,尽管医学界人士怀疑帕拉塞尔苏斯,市政厅仍坚持允许他在大学任教。而弗洛本尼留斯家族正在印行包括伊拉斯莫斯的著作在内的各种书籍,这些书籍把新的世界观传遍各个领域,传遍天涯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