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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龙战天-第133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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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云跟着阿义,很快来到了香烛店里。

      老板在店里等着他。见他进来,连忙从柜台里拿出一个一尺来长的纸盒子:“沈小哥,你来看看,这刀符纸合用不合用?”说着,打开来,现出里面的符纸,“这是我在县城里费了很大的气力才搞到的新货。上上好的货!卖了这么多年的符纸,我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好货色。”

      沈云见色泽与书上所描述的符纸极为相似,便从中取出一张,先是拿在手里掂了掂。

      符纸薄如蝉翼,但是拿在手里却比寻常的符纸要重得多。至于是不是十倍重,他掂不了来,必须回家称过才知道。

      接着,他试着用力绷了绷符纸。

      非常结实!从力度上来说,也符合书上的描述。

      极有可能是书上所说的符纸!按住心中的喜悦,面上不显,他点头说道:“嗯,很结实。是我想要的那种符纸。只有这一刀吗?我还想多要一些。”

      不料,老板哈哈大笑:“这么好的货,我也想多进一些呢。奈何人家不给啊。就这一刀还是我使了点心计,才搞到手的。”呵呵,这刀纸其实是他的意外之财。在县城的时候,他挑着担子打一家酒楼下边经过。不想,从楼上的窗户口里突然飞出这只盒子,不倚不偏,恰好落在他的一个箩筐里。当然,他是不会告诉旁人这刀纸是白捡的。

      沈云听出来了:有且仅有这一刀,多的,没了。

      他从袖袋里拿出两锭十两的银元宝,递到老板手里:“我都要了,这些够不够?”俗说话,有钱能使鬼推磨。他想跟老板打探一下卖这种符纸的店家,故而出了个大价钱。

      “够的够的。”老板欢喜的收下。

      看在沉甸甸的银子的份上,他决定卖一个消息给沈云:“那家是大店子,做惯了大买卖,不屑跟我这新客做一刀两刀的买卖。不过,我有打探到,能从哪里买得到这种散货。”

      “哦?是哪里?”沈云追问道。

      “县城东郊十里的大河湾里,有一座双孔的石桥。在那一带的河边,双月的十四日,会有一个临时的小集市。听说那里专门卖一些好东西。就是价钱贵了些。沈小哥不妨去那里碰碰运气。”

      有没有这种符纸?店老板表示不知道。因为这是他上一次进货时,从掌柜的嘴里偶然听到的一句闲言。香烛店里的掌柜嘴里的“好东西”,除了香烛纸钱,还能有什么?

      至于是真是假,他又没去过,怎么知道?

      第一九二章 你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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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老板嘴里的“县里”,不是石平县,而是玉溪镇的县府所在,叫做新宁县。一座很寻常的县城,名不见经传,离得又比石平县还要远,沈云还未曾去过。

      玉溪镇这边的生意人要进货,以前也很少去新宁县,而是就近去石平县。近段时间,因为石平县被封了,他们不得已才去新宁县找新货源。店老板也是如此。

      所以,沈云听信了他很难再进到手头这种货的借口。

      再者,真正画符的话,除了要符纸,还要两样东西:一是,雄鸡血泡过的朱砂,另外就是一支“专门的符笔”。

      雄鸡血泡过的朱砂,书上有详细的制作法门,沈云随时都能配制出来,不难得。

      为难的是,一支“专门的符笔”。这也是在玉溪镇找不到的货色。

      罢了。下个月就是双月,沈云决定到时走一趟新宁县,去那双孔石桥边碰碰运气。

      回到家后,他将新得的这发符纸收进了百宝囊里。他觉得,这样好的符纸,又如此之难得,用来练习符,简直是暴殄天物。还是等他练好符,真正学会了画符,再拿出来用吧。

      一个多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十二日这天,他早早的出了门,前往新宁县。

      当晚,在路上露宿。第二天,快到中午时分,沈云到了新宁县。他先是在东城门附近找了一家客栈住下。略作收拾,他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去逛了一圈。

      奇怪得很,这里的人们居然无人知道东郊十里外的大河湾有一座双拱的石桥!

      莫非是店老板的消息有误?

      见天色还早,沈云决定先去东郊实地寻访一番。

      于是,他出了东城门。

      城外有一条小河。他沿着河道走。

      此时正是秋高气爽,山花烂漫之季。河边时常能看到游玩的人们。沈云独自走在河道边,倒也不显眼。

      以他的脚程,十来里的路,用不了半个时辰。

      然而,半个时辰之后,沈云在一个呈弯月形的河湾里走了两个来回,不要说“双拱的石桥”,就连寻常的简易木桥也没看到。

      并且整个河湾这一带林深草密,人迹罕至,甚是幽静。也不象是集市的地儿。

      看来真是店老板听错了。沈云好不沮丧,随意的靠着旁边的一棵大榕树歇歇脚。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背后远远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有人来了!

      听着声音不止一骑!

      这里离官道有好几里远,又不是适合骑马游玩的好地头沈云心中一动,从粗大的树干后探身往后看。

      离他二十多丈远的地方,有三人策马急驰而来。两男一女,个个衣着光鲜。看他们的身姿,应该个个都是练家子。不过,其中一名年轻男子的骑术显然要差一些,被两名同伴落下了十来丈远。

      很快,最前面的那名白袍年轻男子在离沈云还有七八丈远的地方,翻身下马:“我们到了。”

      三人之中唯一的女子看着有二十出头,梳着妇人头。她跳下马,四下里看了看,轻“咦”一声:“哪有什么坊市?明明什么也看不到嘛。”

      白袍男子笑道:“能用肉眼凡胎看到的,那能叫仙人坊市吗?”说着,指着右前方,“莫娘子,你请过来看。”

      仙人坊市?莫非是店老板说的临时市集?沈云不由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

      那里,除了一蓬一人多高的茅草,什么也没有。

      他忍不住在心里嘀咕:象这样的茅草,这里遍地都是,有什么好看的?

      莫娘子松开马绳,走到白袍男子身侧,望着那蓬茅草,也是一头雾水:“黄大哥,那蓬草有什么不同之处吗?”

      “哪有什么草?你再仔细看看。”黄大哥让到一边。

      沈云狐疑的再看过去。可他还是只看到一蓬高高的茅草。

      就在这时,莫娘子“啊”的尖叫了一声。

      沈云连忙看回来。

      啊呀!

      莫娘子双手按住胸口。殷红的血水正汩汩的从她的手指缝里涌出来。

      黄大哥手执一把短剑,站在离她三步远的地方,冷眼瞅着她。

      “你,你为什么!”莫娘子的脸上现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不为什么。”黄大哥象是换了一个人,冷声说道,“我只有两枚进仙人坊市的通行符。而我们有三个人。”

      “相公!”莫娘子如遭雷击,踉踉跄跄的转过身去。

      与他们一道同来的另一名年轻男子终于牵着马从芦苇深处走了出来。

      “黄大哥说了,修仙要很多钱财。而我们的家财只能足够一个人修行。”他深情款款的看着莫娘子,说道,“娘子,你不是说过,能为我去死吗?放心,等我在坊市里寻得仙缘,将来修成了神仙,我一定会去阴曹地府找你,也度你成仙。”

      沈云躲在背后,听得全身寒毛暴立,心道:天哪,世上竟有如此厚颜【创建和谐家园】之人!

      莫娘子悲愤的用被鲜血染红的手指着她的相公,浑身上下直打颤,咬牙连声说“好”,用尽全力怒斥道:“姓丁的,你个狼心狗肺的东西。你不过是我莫家的赘婿。我死了,膝下又无一儿半女,你以为你还能得我莫家的万贯家财?真当我莫家无人了吗?”

      “这个不劳娘子费心。”丁姓男子扯起嘴角笑了,“等我寻得仙缘,成为了仙官大人,你们莫氏族人哪一个还敢说一个不字?”

      “哈哈哈”莫娘子仰头大笑,“姓丁的,你真当这世上没有天理了吗?我会在地下看着你的,看你怎么当上仙官大人,怎么夺我莫家的万贯家财!”

      丁姓男子闻言,恼羞成怒,呼的从袖子里抽出一把匕首,冲到他的娘子面前,一把揪住她的头发,照脸上捅过去:“【创建和谐家园】,竟然诅咒我!我现在就挖出你的眼睛!”

      沈云大怒,从针囊里取出一把银针,欲将那厮打成筛子。就在这时,一直拿着短剑站在旁边,冷眼旁观的黄大哥又动了。只见他一个箭步上前,提剑从背后刺向王姓男子。

      “扑哧”短剑入肉。剑尖破膛而出。刺了个对穿。

      黄大哥手里一旋,短剑在丁姓男子的背上剜了一个大窟窿。

      “王兄,你与莫娘子夫妻情深,何苦分离呢?不如一起去地下做一对鬼夫妻。莫家的万贯家财还是交给我吧。”他狞笑着抽出短剑。

      一道血线冲起,喷了他一脸。

      丁姓男子双目圆瞪,软软的瘫倒在地。

      沈云终于看明白了:什么三个人只有两枚通行符,都是狗屁。这位黄大哥分明就是设计图谋莫氏夫妻的万贯家财!王姓男子这是想当神仙想疯了啊。如此简单的骗局竟也没能看穿!

      “原来,你是骗子!”莫娘子喷出一口血水,一头栽倒在地。

      黄大哥弯下腰来,伸手在她的颈部探了一下脉,确定她已死之后,一把扯下了她挂在腰间的那块上好的羊脂玉玉佩。嘴里还说道:“傻女人,下辈子选夫婿时,记得要把眼睛瞪大些。我真的只是求财。是你的好夫婿非得要你死不可。他这么狠,我哪里还敢留他一命?”

      将玉佩收进怀里,他转过身来,对着沈云所在的方向,大声说道:“我说,树后的那位朋友,你从头看到尾,现在是不是也应该出来露个脸?”

      第一九三章 稍逊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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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糟糕!被发现了。

      沈云心里“咯咚”作响。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刚才,这位黄大哥偷袭莫氏夫妇时,动作无声无息,下手是准、快、狠。他看得出来,这厮的身手不弱。更何况,他明明一直尽量控制了气息。可是,隔着好几丈远,这厮还能听到。这就是说明了,这厮也是有真气护身的。

      记得师父生前曾反复告诫过他:如果没有一只手按住对方的实力,便不要尝试去扇人家的耳光。

      再加之,又是头次听壁角,被人捉了个现形。沈云不免头皮有点儿发麻。

      要不要就此现身出去呢?他颇为犹豫。

      “喂,听到没有!我看到你了!出来吧!”黄大哥又叫了一声,“难不成还要我用八抬大轿来请不成?”

      他不嚷嚷还好,这么一嚷嚷,沈云禁不住心里起疑:这厮莫非是在诈我?

      如此一想,他左手也抓了一把银针扣在掌心里,准备看看再说。

      貌似他的猜疑是对的。黄大哥只是朝这边又叫了几句,并没有走过来一探究竟。他先是将莫氏夫妇的尸体堆在一起,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只拳头大的黑色小瓶子,一只手捂住口鼻,另一只手将瓶里的药水尽数浇在两具尸体上。最后,连瓶子也扔在了尸体上面。

      旋即,尸体开始猛烈的冒白烟,恶臭迅速向四周散开。

      自从体内凝结出真气之后,沈云的五感比先前更加敏锐。是以,白烟刚起,他就闻出来了,这股烟里头含有大量能使人晕厥的【创建和谐家园】。

      怪不得这厮不再叫唤。原来,还有这一手。

      他连忙屏住呼吸,同时,施展“穿云步”,飞身跃上树冠高处的一枝大杈,借用大榕树浓密的枝叶,遮住身形。同时,也避开了迅速弥漫开来的这股白烟。

      几息之后,两具尸体化成了白烟。地上,莫氏夫妇身上穿的衣服鞋子,还有戴着的首饰等随身之物,都象是刚从腌脏的地沟里捞了来的一样,黑不拉叽的,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不过,它们摊在地上,依旧还保持着人形。

      好狠毒的化尸水!沈云看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黄大哥用短剑将衣服等物戳了个稀烂。又转过头来,对着沈云这边扬声说道:“这位朋友,看来你是打定主意不肯出来了,非要我来请不可了。那么,我就如你所愿。”

      沈云双手各扣了一把银针,蹲在大树杈上,冷笑连连:废话这么多,分明是虚张声势!有胆,你且过来试一试呀。

      呃好象是听见了他的心语,黄大哥望了望这边,数息之后,真的提着短剑,慢慢的走了过来。

      八丈、七丈、六丈他渐走渐近。

      沈云目不转睛的盯着他,心里飞快的盘算着:等只隔了五步远的时候,我一定用银针将他打成筛子。

      谁知,黄大哥走到差不多还有七八步远的地方,竟然打住了。他皱了皱眉头,嘴里嘟囔道:“哪里有人?是我看花了眼。”说着,转身又往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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