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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四章 原来师父是个超级大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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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屯兵所越近,街道上的人越少。沈云住的客栈那条街,被对面的连天大火照得象烧得通红的灶膛,然而,整条街却连个鬼影子也见不着。家家户户关门闭户,似乎睡得死沉。
与这边诡异的宁静相比,仅隔一条宽水沟,对面的屯兵所却好比是人间炼狱。火光之中,不时能看到身着黑衣的人走来走去。
那些人就是圣姑和她的手下?
沈云扫了一眼街道两边紧闭的门窗,决定还是少生事端为上,低着头,匆匆的跑向客栈的后门。
“哎哟喂,沈小哥,你怎么还跑回来呀!”门后,两名伙计一人握着一根碗口粗的长木棒,看到他,赶紧把门打开一条一尺来宽的缝。待他进了门,两人又用最快的速度关门、落栓,再合力抬起装满水的大瓦缸顶在门后。
“对面怎么走水了?”沈云做出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搓着双手问道,“我出去时,不是还好好的吗?”
“不是走水。”一名伙计低声爆料,“是那个杀来了!”
“哪个?”沈云瞪大眼睛,故作不懂。
“就是那个!”伙计指着自己的嘴,用口型说出叛匪二字。
沈云长长的“哦”了一声。
“也不知道杀光那边之后,会不会杀过河来?”另一名伙计愁眉苦脸的叹了一口气,紧了紧手里的长木棒,“掌柜的他们都守在大门那里,这边只有我们两个守着,哪里守得住?”
“他们应该不会杀过来。”沈云安慰道,“我们都是本本分分过日子的平头百姓,替天行道也轮不到我们头上。”
“就是就是。还是沈小哥有见识。”两个伙计闻言,愁云尽扫,个个眉开眼笑。
一个说:“对面那些东西坏事作绝,活该得报应!”
另一个则说:“平常我走路,连蚂蚁都不敢踩唔,等那个走了,我要去天帝老爷的庙里烧一把平安香。”
沈云笑了笑,回到自己的房间里。
外面的夜空被火光映红了,屋子里也象是点了好几根红烛似的,亮堂堂的。是以,他一进门,便看到窗边的桌子上有一个用白布包住的大包袱,四四方方的,里头象是个盒子之类的。
有人来过!沈云立时心中警铃大作。他用最快的速度将房间检查了一遍。
除了窗户上的细线断了,他在其它地方拴着那些细丝都是完好的。
也就是说,来人是走的窗户,将大包袱放到桌子上,便离开了。
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沈云慢慢的走到桌边,细细的看过大包袱,又吸吸鼻子,认真的嗅了嗅,确定无异状之后,才打开包袱皮。
里面果真是一个黑色的四方大木匣。
木匣之上,摆着一封厚实的信。
沈云从袖袋里取出一方帕子,用它拿起信。
信未封口,封皮上的两行字墨迹尚未干透。正中间的那一行写的是:林爷的饷银。左下边的那行是落款,写着:一位故人。
莫非是圣姑?沈云心头一跳,打开信封来看。除了一叠厚厚的银票,再无只言片纸。
银票都是通用的百两票,和信封一样,干干净净,没有动什么手脚。
他粗略的捏了捏,这厚度,应该是一百张。也就是说,来人送了他一万两银票!
好大的手笔!
沈云将银票和空信封都放在桌上,依然是用帕子隔手,去打开大黑木匣。
刚一打开盖子,一股混着石灰的血腥味直冲鼻底。
啊呀!盒里整整齐齐的摆着四颗狰狞的人头!
沈云吓了一大跳,险些惊落了手里的帕子。
怎么回事?好端端的送四颗人头给我做甚?
做了一个深呼吸,心神稍定,他再敛神细看那四颗人头。这时,他发现每颗人头的血迹都是新鲜的,明显是用石灰粉仔细硝制过。且每一颗人头的旁边都立着一根扁扁的小竹签。
小竹签上写有血字!
和信封上的字迹是一样的。
右上角的那根上面写的是“刘海”!
沈云心头大震,再急急的去看另外三根小竹签上的字。
“肖庆云”
没错!正是刘海他们四个人的名字!
原来盒里的四颗人头是他们四个的!
啊,肯定是圣姑送过来的。
圣姑定是与师父生前有旧,所以自称“一位故人”,不但以师父在叛军里的饷银为名,厚银相赠,而且还把刘海他们四个的人头也一同送了过来师父一生漂泊,居无定所,若是存有万两饷银,何苦身负重伤,还要露宿山林?所以,沈云看到万两银票,第一反应是,这笔巨款是圣姑借着师父的名头,赠送与他的。
望着仇人们的头颅,沈云感动之余,心里揣测道:圣姑怎么知道我与刘海他们四个的血海深仇?是她真的如此神通广大,还是师父生前曾经与她联系过,告诉她的?
回想到师父生前时常流露出来的对自己的担忧,他越想越觉得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最【创建和谐家园】父定是自知时日不多,放心不下他,所以,联系上了在叛军中的旧友圣姑,托她有机会的话,暗中照拂自己一二。
如此看来,圣姑虽然行事狠辣,却也不失为性情中人,很有义气。
只是,大仇,就这样报了!未能亲手斩下此四獠的狗头,真是一大憾事!
沈云轻轻的吐出一口闷气,将木匣子复又盖得严严实实,有白包袱皮包好。
接着,他走到窗边,再三确认周边无人监视之后,这才从床底刨出师父留下来的那只红漆匣子。
把匣子抱到床上,沈云在旁边盘腿而坐。匣子的正上方居中刻有一朵祥云。他将右手平放在祥云之上,静心敛神。
他按照师父生前所教的法门,尝试着徐徐催动体内真气。
真气动了!
如师父所言,象极了一条在经脉里流淌的细流。
沈云暗喜,进行第二步:将真气从右手的掌心逼出来,注入手底的祥云图案里。
“叭嗒!”
祥云,散了!
匣顶随之露出一个拳头大的孔。
一蓬金光嗖的自孔里迸射出来,照得沈云的脸也象是镀了厚厚的一层金子似的。
天帝老爷!
他从外头看着,感觉匣子里头起码有一座山那么大。满满的堆满了金银财宝!
原来,师父这么阔,是个超级大富豪!
怪不得万两饷银,完全没当回事,他老人家说不要就不要。也难怪师父在遗言里叮嘱我,要好生保管这只匣子和百宝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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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五章 走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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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心念一动,右手掌心顿时沉甸甸的。一个金元宝赫然摆在那里。
是不是真的啊?他将信将疑的拿起金元宝试着用牙咬了一下。
甜的!
再看金元宝,刚刚咬过的地方留有牙印。
确实是如假包换的金元宝!
沈云又用同样的法子,从珠宝堆里随意的取出一颗龙眼大的珍珠。
又圆又亮,是上好的珍珠。这样的货色在外面的珠宝铺子里,少说一粒也要卖到千两银子。
这里装了满满的一匣子金银财宝,不知道百宝囊里又装了什么?沈云如法炮制,又将真气炮制在百宝囊正面的那朵祥云图案上。
百宝囊打开了。
它也是一件收纳宝贝。不过,里头的空间比红漆匣子的要小得多,大约高丈许,有一亩地那么大。
没有金银财宝,一边摆着三个大木架,上面用数十把大铁钩挂着新鲜的鸡、羊、猪、牛肉;底下一字排开,摆着十口寻常人家用来装水的大瓦缸。其中,有八口大缸里,白花花的大米堆得高高的。右边的第二口瓦缸里的大米见了底。最右边的那一口缸里有大半缸水;旁边有一个分为上、下两层的简易碗橱。里头被子、床褥、锅碗瓢盆、油盐酱醋等物件齐备;
另一边,象是武馆的借书间,顶天立地的摆着二十来排大书架。每个架子上都密密麻麻的摆满了书。
怪不得师父生前在茅屋里住了近两载,然而,屋里却连个吃喝的碗都没有。原来,吃的用的都收在百宝囊里。
而第一排的书架上,有一排书册,沈云看着很眼熟。心念一动,他取出了最边上的那一本来看。
是太师祖亲笔所写的一本手札。
二十来排大书架,收藏了不下万本书!
没想到,师父生前竟然随身带着一个巨大的宝藏书库啊。
沈云在武馆的时候,尝到了读书的好处,看到这么的书,比先前在红漆匣子里看到满满的金银财宝还要高兴。
想起师父的遗言里有写道,等他凝结真气,打开百宝囊,就能知道幻阵之事。他顿时领悟过来:师父的意思是要他读完百宝囊里的藏书。
原本,他的计划是,斩下刘海他们的头之后,再去寻找当年的丰成县大老爷复仇。然而,昨晚在金燕楼的经历再一次无比深刻的告诉他,他的实力还是太弱。能够当上一县之大老爷的人,必定是仙官藉。其爪牙必定也多。以他现在的实力,就算是找到了人,也未必能报仇雪恨。
现在,新得了这么多书,听师父的意思,其中不乏阵法之类的宝典秘籍,沈云心道:磨刀不误砍柴工,我不如先静下心来,仔细研读这些宝典,待学了阵法新本事之后,再去寻找仇人。
于是,他决定,先在客栈里住下来,安心读书他自己本来有近千余两银子伴身,当年袁峰的舅舅们的五千两赠银亦是分未动,所以,手头不缺住客栈的银钱。现而今,又从师父手里得了那么多的金银财宝,就更不用再操心生计问题了。
决定之后,沈云先将装着四颗头颅的大木匣装进红漆匣子里。因为没有动用真气,所以,大木匣子是装在明处的空间里,而不是祥云图案的隐藏空间里。
明处的空间远不及隐藏空间大,但是,装下比自己体积大三倍还不止的大木匣子完全不在话下。而且,和隐藏空间一样,明处的空间里也能保鲜。他曾做过试验,将一块新鲜的珍珠蚌肉放在里头。半年之后,珍珠蚌肉才开始变色。又过了一年之久,珍珠蚌肉终于腐烂发臭。
对面的屯后所烧到天明,火势依然不减。提心吊胆了一夜的人们,再三确定那边没有人了,陆续从屋里出来,小心翼翼的与邻居们低声交换情报。
“那个走了啊?”
“走了!半夜里走的。我听到了马蹄子哒哒的打街上过。不只一两匹马,听声音是打东门那边去了。”
“哎呀呀,昨天真是吓死我了”
又过了个把时辰,街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他们大多是出来看大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