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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断尾村的地理气候,夏末酷暑的时候人最容易脱水疲惫。热病了几个人后,队里特许社员们中午回家歇个午晌,等日头不那么毒了再出来。现在白天长,大不了把收工的时间往后挪一挪,那个时候较为凉爽,大家做起事来也痛快些。
这一个决定大大方便了王春枝,她大可以从从容容地回太婆家吃个饱,然后舒舒服服地小睡一会儿,不用担心叫人撞见。
午饭是煮好的头尖儿大米饭,一粒粒堆在碗里,甜香气飘出来,像是一座小白玉山,看得王春枝花了眼。
得知这些大米的“来历”后,王春枝愤愤地用脏话把王老太的祖宗十八代全都问候了一遍,用语之粗鄙让太婆赶紧捂住了程冬至的耳朵。
桌上依旧只有一碟子咸菜,可王春枝就着咸菜狠扒下了四大碗饭,狼吞虎咽,看得程冬至直咂舌。她和太婆两人都吃了两碗,以为已经够多了,没想到大姐这么能吃。
大姐的饭量这么大,那她平常吃饱了吗?
“以前过年的时候才能吃到一碗呢,米还没这个好!”王春枝发觉了程冬至的惊讶,解释道:“我这是看饭不够了,不然还能吃几碗,要是来点儿下饭的好菜,我能再吃一锅!”
程冬至被她这句话提醒,连忙撒娇央求:“姐,好久没吃肉了,我想吃肉!”
王春枝想了想:“那就吃!”
之所以这么爽快地答应,一是因为她们手里不缺钱票,二是心里有股气下不去——凭啥王老太和她闺女能啥事不干就吃好喝好的,她和妹儿就天生是吃糠咽菜的命?
买,必须得买!要不是妹儿这个小福星,她们俩也不能落着这么多东西,给大功臣打打牙祭不是应该的吗?
董大头的事情可难不倒王春枝,她拖人给高爱国带了个口信,当天高爱国就屁颠屁颠地来了。
“春枝儿,你想买啥?我和县里那些售货员都熟,拿啥都方便。”
售货员之间也是有圈子的,私下你送我一张糖票,我送你一张布票,这都是很常见的事情。
在这个年代,售货员是非常受人羡慕的吃香职业,代表着说不清的便利和关系,只要认识一个售货员,就总能买到别人买不到的东西。
王春枝把钱票都塞给他,笑着说:“我知道,你可是个出了名的大能人!要不我为啥巴巴儿的找你呢。这不是最近馋了想吃点带油水的,肉门面那边总尽剩些白光光大骨头,就想托你买点儿实在的。”
高爱国被王春枝夸得有些飘,连忙抢着揽下任务:“包我身上,董大头那边我熟得很,好办,好办。”
其实也就普通的同事关系,可在喜欢的姑娘面前,五分熟也要强行十分熟了。
王春枝吃吃笑了,露出一口整洁的白牙:“你可别说是我让你买的,你知道王家人的德行,还不得把我们的肉给吃了!”
高爱国连连点头:“我知道,放心吧!”
大约是高爱国的同事身份起了作用,几天后,他顺利地弄到了一副干干净净的猪大肠,用荷叶层层叠叠地裹着,把个自行车骑得几乎要腾空而起,趁着天黑亲自送上了门。
王春枝欢喜得合不拢嘴,就在她想要感谢高爱国的时候,高爱国又摸出了一个荷叶包,坑吭哧哧:“这,这个是我送你的……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王春枝疑惑地接过了,顺手摸出一把红薯干塞高爱国手里:“家里没啥好吃的,这个,你就当个零嘴儿回去路上吃吧。”
其实这只是客气话,对方帮了这么大的忙,红薯干回礼也不算轻了。
高爱国傻笑着接过了。
他本来还想说点什么,王春枝怕妹儿急着吃肉,便无情地打发他走:“不早了,赶紧回去吧,叫人看到你来就不好了。”
“好,好……”
关上门,王春枝得意地把猪大肠举起来亮给早就急得不行的程冬至看,满脸都是得意:“晚上咱们把这个烫了吃!”
程冬至欢呼雀跃。
由于猪大肠是已经收拾好了的,并不需要再特意清理,王春枝只是用粗盐简单地搓了一遍又冲洗一遍,便放入锅中煮了起来。
原本程冬至还有些担心,这边酱料什么的很不齐全,大肠这玩意儿味道重会做的不好吃,可是王春枝很快就打消了她的顾虑。
王春枝从抽屉里找出一小袋像种子一样的东西,用擀面杖给敲碎了,又去屋外头撸了一串叶子样的东西回来,洗干净了一起揉碎了丢进锅里。
程冬至从来没有见过这两样玩意,然而很快就闻到了锅里传来的香味,口水一下子就鼓囊囊的了。
好香!和以前在城里生意最好的老卤店里买的麻辣肥肠是一个香味儿!难道那家店的秘方就是这两样东西?
时间从来没有这样漫长过,程冬至眼巴巴地蹲在灶台边,口水不知道吞了多少次,炖煮总算出锅了……
第13章
王春枝揭开锅盖,扑鼻的香气腾腾而起,香得程冬至几乎要坐倒在地上。
“快,去看看窗户关紧了没有,拿抹布把门缝儿也堵上。”王春枝吩咐。
程冬至慌忙跑去照办,仔细检查了一圈确认味儿不会飘出去后,才乐颠颠地回到灶台前。
王春枝手脚麻利地削了两个土豆的皮,切成块儿丢进了锅里。土豆是队里发的,作为没有工饭的补偿,正好一起丢进锅里增加炖煮的分量。
程冬至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炖煮的大肠,正觉得新鲜呢,忽然看见大姐从瓮里捞出咸菜,洗了洗又切成段丢进锅里。
“姐!”程冬至下意识喊了出来。
“怎么?”
“没事……”
晚了,放都放了。
她有些沮丧,大姐怎么做什么都喜欢放咸菜啊,这炖煮大肠里放咸菜会不会味道很怪?
王春枝并不知道程冬至内心的绝望,兴致勃勃地用筷子把锅里的大肠夹成一小段一小段的。
雪白的肠在锅里翻滚着,吸收了土豆淀粉的水变得粘稠泛白,原本黑黄的咸菜在吸收了炖煮汁与油水后渐渐舒展成了墨绿的颜色,与肠相互辉映着,倒也好看。
程冬至抽动鼻尖,噫?味道似乎还不错,没有想象的那么黑暗料理。
炖煮做好了,王春枝先是盛了满满一碗给太婆,然后盛给程冬至,最后才是给自己盛,盛完了立即把锅盖严严实实地盖好了。
刚出锅还很烫,程冬至只好一边吹,一边深深地嗅着碗中传来的香味儿。
久不尝肉味,程冬至被炖煮的香气勾引得来不及等凉,急匆匆地就夹了一块雪白的肥肠送进嘴里。
尽管有些烫舌头,可程冬至还是猛地睁大了双眼,太好吃了!
一点腥味都没有,反而带着之前神秘调料的恰到好处微辣与辛香,再加上大肠本身软滑浓郁的口感,让人恨不得把舌头也给吃下去。
咸菜的存在也是画龙点睛的一笔,不仅大大解了肠原本该有的腻,并且在吸收了油脂后在嘴里蓬蓬的极为爽口。咬一口焖煮得粉粉的土豆,再喝一口香浓的汤水,程冬至捧着碗几乎抬不起脸来,浑身的毛孔都在叫嚷着两个字——痛快!
猪下水一直是非常受欢迎的东西,不仅价格比肉要便宜许多,吃起来也是一样的富有油水和满足感,还有些额外的弹牙与筋道,有些偏好这一口的人宁可不吃肉也要买下水回家。
王春枝的做法是断尾村以及附近一带的特色,这边的人很少像外面那样拿浓油赤酱把下水给卤了下酒,大多是混煮着加些面和咸菜,这样不仅味道好,全家人也可以大大地尝些肉味解馋。
高爱国拿来的这副大肠差不多有三四斤,加上咸菜土豆水什么的足足有一大锅,可对于她们来说不过是毛毛雨,很快就吃了个一干二净。
王春枝意犹未尽地舔完碗后,忽然想起高爱国塞给她的另外一个小包,忙去打开看,居然是些油炸花生米。
她有些哭笑不得,这个高爱国,送这种东西给她是要她下酒呢?糊里糊涂的。
不过她很快就想到另一个用处,把花生米倒出来一些给妹儿和太婆吃后,重新裹紧了系起来,拎着到老队长家去了。
老队长也姓王,不过大家都习惯喊他作老队长,因为他公正宽厚又正直,有什么【创建和谐家园】找他总能解决好,很少有人不服气的。
王春枝摸黑敲门,里面传来老队长媳妇董阿婆的声音:“谁呀?”
老队长不收人一根草,他媳妇董阿婆却是个心眼活络的,年成好的时候就爱吃个花生瓜子的零嘴,如今戒了。她和王春枝很要好,两人年龄差得多却谈得来,平常有点什么事风里雨里帮忙不含糊,是个热心实在人。
“是我,春枝儿。”王春枝把声音压得很低。
董阿婆开了门,王春枝把荷叶包交她手里:“这是县里的高二傻给我送来的,我不爱吃这个,你拿去吃吧。”
董阿婆手一捻,又闻到了味儿,瞬间明白了是什么东西,笑嘻嘻地说:“真是个傻小子,送年轻姑娘这种东西!你和他处对象啦?”
第10节
王春枝拍了她一下:“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这才哪到哪呢。”
董阿婆推心置腹:“这小子是个好人才,你不要,被人抢了可别后悔。”
“谁稀罕!”
两人在门口轻声聊了一会儿后,很谨慎地分别了。现在不同以往,虽然俩人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可这种事被人看到终究是有些不清楚,谁让董阿婆的男人是队长呢。
由于柜子失窃事件的影响,王家这几天气压极低,除了王雪花和正得宠的大蛋儿偶尔说几句话,其他人都是低着头木着脸,能不招王老太就尽量不招惹。
要是谁一不小心触了老太太霉头,那可就热闹了。王老太像是一头蓄足了杀气和怒意的野兽,连着骂一天一夜骂出朵花儿都算是轻的,重则抓打挠撕样样都来,闹得整个家里都不安生。
没办法,谁让她的心头肉被活活给挖走了一块呢?无论怎么叫骂折磨家里人,王老太心中的憋屈和邪火都无法挥散,每天夜里都是含着两泡泪水入睡的,梦里都是柜子里东西失而复得的场景。
那是她辛辛苦苦好些年才攒下的私房,除了她以外没有任何人知道。
房里的柜子是王老太当年的陪嫁,柜子是找人特地打的,这个暗格也是王老太的娘亲口传授给她的压箱底宝贝。
本来打算用这笔钱给雪花做陪嫁,好将来嫁个好人家,现在全没了,没了!
雪花今年有十二岁了,按照村子里的规矩再过个五.六年就能看亲,在那之前还要张罗着她上县里的学校还有找工作的事情,还来得及攒一笔丰厚的嫁妆吗?
王老太愁得又多了几根白发,看老四一家和看仇人似的,每天想着法子折磨他们,尤其是重点对象邓翠兰。
家务活(除了做饭)她全包,吃的也少,稍微不如意就是一顿骂,一点脸面都不留。本来干净利落的小媳妇儿没多久就被折磨得蓬头散发叫苦连天,可偏偏一点办法都没有。
虽然新法规那样美好光明,可在农村里大家还是保有着许多老旧的观念,并不怎样合作。觉悟高的会稍微进步那么一点,觉悟低的又蠢又倔,公社干部们也没办法,因为他们成分好,顶多只能口头批评教育。
比如隔壁村的一个妇女,因为受不了夫家人的虐待跑去公社那边请求离婚,结果半路上被公婆丈夫截住吊在树上打,打断了几根大棍子,死了,埋了。
娘家的人不管泼出去的水,夫家人自然也不会出面告,村里女人熬不下去【创建和谐家园】的事情并不少见,这事便不了了之,大家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当然也有觉得太过分的,认为打断一根棍子也就算了,几根就有些太过了。
然而说到底还是这个女人不对,怎么敢去闹离婚呢?这是多么丢人的事情。她自己的脸不要就算了,还把娘家夫家的人也害得面上无光,娶这种女人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这是一个淳朴又无知的年代,有时候两种特质结合到了极致,便成了极致的恶,唯有时间才能渐渐化解改变人们落后的观念,好在世界总是缓慢进步的。
这天夜里,王老太把晚上吃的糊糊端上了桌,大家看着都是心里一凉。
分量比以前少不说,也更稀了,累了一天吃这样的东西,晚上还能睡得着吗?就连男丁的那一桌,也不再和以前一样满满的了,而只有大半碗的样子。
可没人敢说话,只能低头吸着糊糊,并盘算着怎么样弄点外食来吃。
王老太可不管这些,只要她和老闺女吃饱就行,其他人饿不饿不关她的事情。再不省着点,闺女的嫁妆什么时候才能攒起来呢?
这年头有口吃的就不错啦!还挑三拣四的,也不看看自己是不是那个吃饱的命!
从这一点来说,王老太还算是挺先进的,并没有因为王雪花是个女儿就不把她当回事儿,反而看得比儿子还要重一点点,几乎和孙子齐平了。虽然这种看重和重男轻女一样,本质上也不过是一种自私。
就在大家舔碗的时候,王家的大门忽然被打开,大家头也没抬继续吃着,因为都知道是谁。
大蛋儿吊儿郎当地进了屋,嚷嚷着:“我的糊糊呢?”
王老太瞪了他一眼:“天天野不着调的,这个点儿回来,吃什么糊糊?没了!”
周招娣心疼儿子,忙把自己的碗推过去:“大蛋儿,你吃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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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吃吃,天天就知道吃!把咱们家的大孙子养成这个德行你还吃得下去?你看看他那个鬼样子,眼里有点你这个做娘的没有?将来怕也是个眼里没老人的货!”
第1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