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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之前阿姨在厨房说的那些话,她开始不动声色地观察每一个姑娘,试图在没有提示的情况下猜对那个令阿姨讨厌的心机女。这个单人小游戏让她觉得十分有趣味,比看啥大戏都乐,连阿则和她说话都有点心不在焉的。
阿则坐在程冬至旁边帮她夹菜,那个叫卫红的姑娘忽然嗔道:“阿则哥哥,我想吃你面前那个番茄虾!”
阿则还没来得及回答,坐在卫红旁边的一个姑娘飞快地站起来替她夹了一筷子:“你喜欢吃这个呀,我帮你!”
卫红的脸顿时涨得比番茄虾还红,结结巴巴地道了谢,那姑娘毫不客气地接受了,还要怼她一句:“你家里可真疼你,抬抬手的事儿都不用自己做,怕是吃饭还要替你抬下巴?”
卫红又气又羞,可说不出什么,只好狠狠地嚼虾,大概是把虾当这个姑娘啃了。
其他人都在看笑话,没有一个人替这个卫红说话。小伙子们是看热闹,也不想得罪阿则;姑娘们则十分讨厌她刚刚的行为:卖什么熟,显得就你一个人是亲戚似的!
程冬至把大部分心思放在了找人上,话很少说,菜倒是吃的不少。阿姨做的猪头肉上来时,她顿时啥都忘了,吃得那叫一个香,险些把脸都埋在了碗里。阿则见她喜欢,把自己的那份也给了她,大盘子里的倒是没有去夹,免得其他人吃不够。虽然今天来的客人都是能吃饱饭的,可这个对于他们来说也是很好的菜,还是不要动他们那份了。
一个看起来就很高傲不好相处的姑娘微微翻了翻白眼,看了看阿则,又看了看程冬至,冷不丁道:“吃慢点儿,别噎着了!怕是好长时间没吃过这么好的菜了。”
虽然觉得阿则身边的程冬至极其碍眼,可大部分姑娘都聪明地选择了沉默,即便有点眉眼高低也不会直接说出来。既然是阿则的朋友,直接怼岂不是会得罪阿则?邵叔叔他们的印象恐怕也不太好。
这个翻白眼的叫黄小蕾,她是文楚本地人,这波年轻人当中家境最好的,也是和邵家关系(相对)最亲近的,她的嫡亲舅妈可是邵叔叔本家三太公的孙女儿,四舍五入约等于是邵叔叔的堂妹!关系近也住得近,这种牵连那可不是这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能比的!
所以,她觉得自己有资格翻这个白眼。而且在她看来,她说的这句话根本算不上怼人,已经很温和了。
虽然阿姨说这个是阿则的好朋友,可她冷眼观察了好久,根本就是个上不得台面的草鸡!今天这么多体面人都在,大家都克制着进食的速度和频率,偏偏就她吃起来和没见过好东西似的,肯定是哪个旮旯出来的小市民。
再说了,要是什么有大来头,阿姨怎么会让她帮忙端茶倒水呢,这不是正经大家闺秀该做的事。估计是扒着在这混吃混喝的?
程冬至顿了顿,皮笑肉不笑了一下,懒得理这种人,继续吃碗里的猪头肉。
让她说去,顶好是再说一阵子风凉话,那自己就可以趁机多吃几口了!
阿则笑了笑:“这边猪头不好买,今年还是托姐的福,我才吃上了阿姨的拿手菜,这桌上的菜大多都是沾她的光。”
黄小蕾一愣,顿时脸涨得通红,准备往碗里放的筷子僵在了半空。
她本来想夹一块红烧排骨在自己碗里,可刚刚讽刺人家馋,现在得知自己才是那个沾光的人,她筷子夹着的那快排骨顿时成了火中栗,拿也不是,丢也不是!
第214章
这时, 还是旁边一个文文静静的秀丽姑娘接过了话, 把尴尬的局面带过去了:“谢谢姐!为了感谢姐给我们带来的好吃的,大家敬她一杯!”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赞成,大家站起来齐齐举杯敬酒, 对着程冬至露出了示好的笑容。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至少他们面子上都是做到位了,程冬至当然不会垮阿则的台面,落落大方地接受了众人的感谢, 还很爽快地假客套了一句:“都是些乡下玩意儿,也没啥稀罕的, 就吃个新鲜劲儿,大家不嫌弃的话多吃点!”
除了这个小插曲,一顿饭吃得顺顺溜溜的, 气氛也算是不错。程冬至吃饱喝足很过瘾,却还是没能找出阿姨说的那个心机女来, 不禁有些感慨自己看人的功夫退化了。放以前她一眼就能揪出那个最坏的, 可现在却看谁都差不多。
吃完饭后,没来得及等那些人围上来,阿则带着程冬至出门去了。这个变故让好些人都有些【创建和谐家园】, 卫红的母亲带着些幻灭的怀疑感问阿姨:“他们这个时候出门去哪儿?”
阿姨皱着眉,似乎是很不高兴地埋怨,可语调里却有着异常轻松的愉悦:“我早就说要阿则换个事情做做,每天忙得不行,好不容易放个年假, 家里的凳子都坐不热!这不,吃完饭又要去那边了……你说冬枝?大概是顺便送她去哪逛逛?”
出门后,程冬至头一次觉得外面的空气如此清新。屋子里很暖和,有食物和酒的香味,还有些若有若无的高级香水味,可就是有种说不出来的不得劲。
阿则开着车,两人都没想好去哪里,可都很默契地想要出来逛逛,于是干脆在街上慢慢地开着。
虽然是大年初一,可出了阿则家那片住宅区后,大街上的过年气息并不是很浓厚。商店照常营业,工厂公司照常上班,来来往往的人脸上忙碌疲惫的神情和平时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一定要说有变化的话,那就是许多明显的标语,提示着大家过年期间能够得到什么特殊供应,大红的字看起来还是挺振奋人心的。
天还早,程冬至却想起了晚餐的事情,她觉得那些人说不定会硬着头皮留下来再吃一顿饭等阿则回去。
“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我听你的。”
“你之前不是说要带我去吃这边的小吃吗?”
“你还能吃得下吗?”
“吃不下,我们去逛百货,逛完了再去吃小吃!”
“好。”
阿则对这边的百货很熟,开车带着程冬至去了最近的一家。文楚市以前也有过租界历史,百货虽然不像南平上江那么多,却贵在精,虽然只有两个,却是天南地北的好货汇聚满满,时下受欢迎的进口商品也是应有尽有,当然价格也是令人望而却步。
程冬至现在的身家基本可以逛百货不看价格了,票也不愁,手头没有合适的票的话还有阿则的钱夹子呢。她兴致勃勃地挑了好些之前没有收录的手表样式,还选了一些高级化妆品小饰品啥的,打算把以前丢下的单帮儿倒爷事业再搞起来。
为啥?现在的情况比之前几年要缓和好些了,以前的老顾客们开始有闲钱买这些东西了;再者,高级替身她刷出来两个全买下了,中级替身也买了一些,完全可以远程操控他们继续这项灰色活动,再也不怕被人逮着有什么风险啦!
结账的时候,程冬至正要掏钱包,阿则却在她之前把钱票都付了。
程冬至见售货员已经拿了钱票进去点,不方便在这个时候推来推去惹人白眼,便低头继续数票子打算直接给阿则,阿则却按住了她的手:“姐,不用。”
“怎么能不用,你平常请我吃吃饭看看电影什么的就算了,这种大钱可不能让你付!”
“为什么不能?”阿则很平静地问。
程冬至想了想:“因为不太好……”
“没有什么不好的,我的钱就是你的钱。”
程冬至心里特别熨帖,感情上她非常愿意接受这个说法,可理智告诉她要纠正这个错误:“你胡说啥呢,你的钱是你自个儿的钱,将来是你媳妇的钱,我咋好意思当成自个儿的钱花。”
阿则点点头:“那,在我找到媳妇之前,就先交给姐保管,到时候再给我媳妇就行。”
程冬至只好收回钱包,忽然她又想到了什么,有些紧张:“不要利息?”
阿则没忍住笑了,伸出手摸了摸程冬至的头:“不要。”
他比程冬至要高很多,程冬至娇娇小小的看着也不显年纪,因此这个动作倒也不违和,很自然。
程冬至楞了一下,下意识避开了点儿,有些别扭:“干啥呢,没大没小的!”
连着逛了两家百货,几乎把后座都给放满了,程冬至这才意犹未尽地收了手,考虑到吃饭的事情。
“咱们真的不回去吃吗?今天可是初一,不和叔叔他们团聚吃年饭好吗?”她问阿则。
“没事,晚点回去吃夜宵是一样。那些人可能留在家吃晚饭,回去也没多少意思。”
程冬至想想也是,现在提倡过革命化朴素的新年,不但东西吃得不好,假放得也少。像他们这样还能过个形式上的年已经算是很不错的,大把的人从除夕到元宵都坚持奋斗在工作岗位上,饭在食堂吃,晚上也不一定回家睡觉,听起来很不可思议,然而这是眼下的常态。
阿则开车带着程冬至来到一条不甚显眼的街。白天,这里只是一个连接两块普通居民区的小小过道,约莫长几百米,勉强能容一辆小轿车通过,两旁还有好些光秃秃的老树,四通八达地通往好些地方。一到暮色下来的的时候,这条街就变了样了,许多带着玻璃罩子的小推车和带着小火炉的挑担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打着一盏盏橙黄发暗的小灯,兜售着各式各样的小吃与小玩意。
有卖杂碎汤的,卖刮骨肉的,卖小馄饨的,卖油粑儿的,卖糊汤粉的,卖蒸饼的,卖发黄发蔫的水果的,还有卖各种手工小制品如瓦罐竹套子的……
程冬至惊讶地睁大了眼,她还以为这样热闹而富有生气的场景要等好些年才出现,没想到这么早就有了!
每一个摊位都很小,与其他摊位隔着一段距离,都巧妙地驻扎在离出口不远的地方,方便随时看到带有红袖章的人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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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鲜!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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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冬至一口气吃了大半碗才想起站在身边的阿则,有些歉意地问他:“你要不要也来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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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则摇摇头:“就你手里的这份给我尝尝,尽量每样少吃一点,能多尝几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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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节
小贩有些失望,不过程冬至递过去了饭盒:“劳烦你把生馄饨给我装两份,紫菜啥的也放一些,别给汤水在里头。”小贩立即眉开眼笑地照办了,做得很熟练,看来不止一个人这么要求过。
阿则问:“是给爸和阿姨带的?”
“嗯!”
吃过馄饨后,程冬至肚子里有了食,又想尽可能地多尝几份好吃的,便认认真真地从头到尾把摊子都逛了一遍,细心地看着摊子上吃食的成色,摊主的指甲和袖口,以及旁边吃的人脸上的表情,多方品评,精心搭配计算,最终决定了顺序,拉着阿则从街道口开始吃起——
先吃了用竹篾片儿串起来的烤鸡杂碎,然后吃了蘸有浓郁酱料的油粑儿,带着点糖霜味儿的蒸饼,点着黑豆眼睛的糖兔,最后收尾的是辣椒炒年糕,完美!
比起把自己撑到走不动路的程冬至,阿则吃得不多,也没什么自己的想法,主要是吃她吃不下去的东西。程冬至吸取了刚刚的教训,尽量不让阿则和自己共用勺子,也不让他吃自己碰过的剩的,都是挑完整的留给他。阿则本人倒是没在意这个点,始终很淡定,给他啥吃啥。
本来程冬至也不是那种很讲究这些的人,对方要是宋二马他们她也没这么大的反应,可不知道为啥,是阿则的话就心里头别扭。
她也是后知后觉的这个时候才意识到,阿则早已经是个大人了啊。有些事是该开始注意起来了,无论感情再好,毕竟是俩成年男女了……
第215章
俩人回去的时候, 那些客人已经走了。阿姨正在拖地,邵叔叔则在厨房里哗啦啦洗着碗盘, 安静下来的小楼再也没了白天时的热闹与浮躁, 程冬至感觉舒服多了。
“回来啦!阿则带你去哪儿逛了呀?”阿姨一边拖地一边关切地问道:“晚上吃了啥?肚子还饿不饿?我给你们留了吃的, 待会儿给你们热一热!”
程冬至连忙给阿则邀功:“不用了不用了,肚子都快撑坏啦!阿则今天给我买了老些东西,还带我去吃了道口那边的小吃街,估计明儿早上都吃不下早饭了。对了阿姨, 这是我给你和叔叔带的馄饨, 没放汤的, 你们俩时候想吃了就煮了吃, 这馄饨可好吃了!”说着把饭盒递给了阿姨。
阿姨欢喜地接过:“哎呀, 咋就这么巧, 今儿下午我还和你叔说想吃他家的小馄饨呢,你这就给带回来了!你这孩子, 真是知道惦记人……”
程冬至嘻嘻地笑了。
接下来的几天照旧是宾客满门,大多都比较好对付, 少数不太好对付的阿则都帮忙对付了,所以程冬至的日子过得还算是舒心, 不知不觉间便到了初四。
她很愿意再住一些时候, 可是厂子那边再不去露个面就太说不过去了, 难得有一个清闲又靠谱的岗位,程冬至暂时还不想被炒鱿鱼,便和邵叔叔阿姨他们告辞, 说是要回去了。
阿姨很舍不得,可她也知道不能妨碍程冬至的工作,便只好拼命地给她装各种自己做的小菜和腌腊制品,瓶瓶罐罐包包袋袋的,就连程冬至最喜欢吃的焖猪头肉也拿辣酱裹好了放饭盒里,眼下这个天儿就是天然冰箱,像这样一处理能吃好久。这操心程度,不比后世家长给去远方城市读大学的儿女准备行李少。
阿则开车送程冬至回去,刚到宿舍楼底下停车的时候,程冬至在挎包里摸了好半天,终于摸出一个粉色的盒子,递给了阿则。
阿则有些意外:“这是什么?”
“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啦?”程冬至很期待他打开盒子后的表情。
阿则解开盒子上的缎带,打开了盒盖,发现里面赫然躺着一只银质男式手表。
光从外表看似乎很简洁低调,可仔细观察就知道这只表相当了不得,做工精细宛如艺术品,指针乍看不显眼,可用的却是此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电镀技术和珍稀材料贵金属,十二个记时点赫然是天然紫钻,背后的雕纹细腻生动,单看这个雕工就值不少钱。这些,都只是眼睛看得到的好处,表的内部还有更多无法用言语表达的令人惊赞之处。
阿则有些意外:“这是……”
“英女王加冕纪念珠宝表,其他款的数量太多了没啥升值空间,这个款的全球一共也就一千块不到,你好好留着,以后说不定值大钱呢。对了,可别对外头说这是啥来头,就说是进口表,不然会招惹来麻烦。”
“你从哪里弄来的这个?”
程冬至压低声音:“是南平那边的一个朋友给的。”
其实就是季二这个老滑头,叫康大力带过来给她换酒喝的。老头子也有走眼的时候,这个表现在不算特别值钱,可后来不知道咋的价格一路飙升,差不多值两套海边别墅,程冬至便欣然地捡了这个漏。系统给的水晶价她不是很满意,反正她现在也不怎么急缺水晶了,便干脆留下来,打算以后给自己的女儿做陪嫁啥的。要不是阿则送她那么珍贵的钻石项链,她也没想到会在这个情况下送人。
这个表是建国后发行的,不过那个时候对季二他们这种人的监管还不是很严格,允许他们收国外的包裹啥的。季二在欧洲那边有些老朋友,这块表就是那些朋友替他买来把玩儿的,发行价对其他人来说算很大一笔钱,季二来说不算啥,买着玩儿呗。类似这样的钟表玩物季二有很多,他再怎么精也算不到几十年后的走向,算到也没多大意义——谁知道那个时候他还在不在呢!
阿则笑了,问程冬至:“姐,你知道送男人手表是什么意思吗?”
“啥意思?”
“现在结婚大都是三转一响,手表是其中一转,单独送的话有定情的意思。”
程冬至大窘,脸都红透了:“也不一定只有这个意思?我,我之前也送了宋二马他们手表……一人一块呢!难不成我和他们都订婚了?要是你觉得不合适,我就先拿回来,换个其他礼物给你?”出了这样的糗,她说话都有些结巴了。本来还得意地想要感动阿则一把的,没想到弄巧成拙闹了这么大的笑话!她咋就没想到三转一响这个事儿呢?
阿则拒绝:“送出去的东西哪有再要回去的。刚刚是开玩笑,朋友之间也可以送这个。”
程冬至回过味来:“行啊你小子,又逗我!”
阿则笑:“姐着急害羞的样子很少见,挺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