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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把她的护照和登机牌一起放到柜台上,简晨烨无意中瞥到了登机牌上的名字:辜伽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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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办妥手续之后,那女孩早已经不见了。
安检处的队伍很长,简晨烨一直在回头张望着,有意无意地搜寻着什么。
他一直把这个消息捂得很严实,没让任何人知道,他不是个轻狂的人,事情没有等到尘埃落定之前他是不会声张的。
元旦之前他收到邵清羽的短信,说要开什么新年Party,邵清羽特意强调了一点——昭觉也会来。
那天晚上他是想过去见个面的,那么多人在,就当凑个热闹好了,可是他转念一想,正是因为那么多人在,又有什么必要在那种场合相见?
他决定先回公寓去收拾一些需要带去法国的东西,等叶昭觉回来了再跟她分享这个好消息。
他刚收拾完就接到了邵清羽的电话,对方在那头像是火烧眉毛一样焦躁:“昭觉到家了吗?我说错话了,我真该死!你见到她叫她别生气好吗,你叫她开机给我回个电话!”
他甚至来不及问是什么事情,挂掉电话就拎着包冲出了门,冲进了电梯,他想去接她——虽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事情,但一定不是好事——去接她回家,就像从前她下了班,去小区门口等她一样。
就有那么巧。
他远远地就看到了那辆车,缓缓地驶过来。
他看到叶昭觉坐在副驾驶座上,旁边坐着她的老板。
他的意志力是在那一刻溃散的,分手那天晚上叶昭觉说的那些话又卷土重来了——“我们这么穷,有什么资格要孩子”“我也是个人,我也想有人照顾我,关心我,我不是铁打的”。
原话是这样吗?他有点儿混淆了,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
他想转身走,可是她下了车,追了上来。呵,穿着黑色的礼服裙,披着别人的西装外套,这太滑稽了。
他记得自己对她说的那句话:都分手了你装什么傻。
他说完就后悔了——可是来不及了,出于自尊,还有一些愚蠢的理由,他没法当着外人跟她说对不起。
他看着她蹲在地上哭,那一刻如果可以的话,他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去换她不要那么难过——可是,来不及了。
想到这里,他便轻声地笑了笑,算了,难道还真指望邵清羽能把她带来吗?
她不会原谅我的。简晨烨心里想,这么多年了,难道你还不了解她的个性吗,她永远都不会原谅你的。
带着这个念头,他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安检通道。
登机之后他从背包里拿出《十一种孤独》,理查德?耶茨的作品,用十一个小故事来阐述孤独,不是泛泛的描述,而是用具体的故事来说明。
就在这时,他听见一个女孩的声音对他旁边的人说:“这个位子是我的,你怎么乱坐啊。”
旁边那个中年男人用商量的语气说:“我的位子是里面靠窗的,你们女孩子不是喜欢坐在窗户边吗?”
“大伯,你别啰唆了,我要我自己的位子,上厕所方便。”女孩很干脆,不容商量。
当她坐下来的时候,简晨烨抬头看了一眼——是她,辜伽罗——这个姓和这个名字都太特别了,他就看了一眼,可他就记住了。
空姐开始挨个检查乘客是否系好了安全带,辜伽罗又把耳机塞进了耳朵,她伸手摁了一下属于自己的那盏读书灯,从包里把那本没看完的书拿出来,找到之前看的那页,又开始读。
她是那样的悠然自得,仿佛天塌下来也不关她的事。
这次简晨烨看清楚了,她手里的那本书,蓝绿色的封面,大32开,跟他手中的这本一模一样——理查德·耶茨的《十一种孤独》。
他把目光收回来,没察觉到自己嘴角那点儿浅浅的弧度,像一个淡淡的笑。
飞机隐没在夜幕之中,对于地面上的人来说,那就是一颗遥远的小小星球。
此刻,他的旁边坐着一个跟他阅读同一本书的陌生女孩,这真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不是吗?
同一时刻。
乔楚走出79号,这一次闵朗没有追出来拉住她,从她说出那句话的那一刻开始,他们的关系已经不可能再回到从前,她恨上他了,他也恨上了她。
而最可笑的是,她一面恨他一面又不能停止爱他。
邵清羽整个晚上都呈现出暴走的状态,她用了多大的气力才克制住没有去找齐唐问个究竟啊:苍天啊,齐唐你什么意思?大街上那么多姑娘你不追求,你非得追求叶昭觉,你让我怎么面对你们的关系!
而齐唐仍然坐在那家咖啡馆里,老板是他的哥们儿,一脸啼笑皆非地问:“今天那姑娘……新欢啊?”
他笑了一下,半是玩笑半认真地说:“是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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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想起来,因为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我忘了按时去缴这个月的电费,一定是断电了。
印象中听谁说过,电卡反着插入电表可以预支几度电,我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这么回事,但我的身体却不由自主地挪到了沙发上坐了下来。
我们家的沙发多舒服啊,坐下了就舍不得起来。
于是我就这么心满意足地靠在沙发上,我又饿又累——可是我心满意足。
外面灯火通明,室内无边无际无形的黑暗包裹着我,很快我就成为黑暗的一部分——我就成了黑暗本身。
没有人知道我在干什么,没有人找我,一切喧嚣都以光速远离我,整个世界都清静了。
谁知道以后还会发生什么?
我像一粒小小的尘埃,飘浮于浩瀚的宇宙,我生在水里,我长在树上,我从来没有这么自由过。
第23章:【后记】
你经历过的事,你必再经历
时隔三年,我再写长篇小说,一切像是世道轮回。
换了一台电脑,换了一个房间,在这期间甚至喜欢过的人都换了几个,没有改变的是Word熟悉的页面,还有通宵达旦的失眠。
人生中与你最久的只有自己,我曾经讲过这样的话,但现在我要加一个后缀——还有那些选中了你的事情。
我用了一些时间领悟这件事。
十六岁在杂志上发表第一篇短篇小说,一直到现在,十年过去了,我还在写,并且因为这件事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走的路跟大多数与我同龄的人都不相同,曾经我以为是我选择了写作,而今我相信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写作选择了我。
命运强于意志,我年纪越大越相信这一点。
十年的时间里我做了一些什么事情,我在这个夜晚想要详尽地回顾一下却只感觉到了迷茫和徒劳。
当然我确信能够找到很多证据,只要我愿意的话。
硬盘里几十上百万字的文档,几十G的照片,还有类似于多少支唇膏多少瓶香水多少件冬天的大衣和多少条夏天的裙子,我在某航空公司的累计行程,甚至是淘宝上的购买记录——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愿意认真统计的话,这十年间的一切或多或少是有迹可循的。
但这些事物之外,还发生过什么,只有命运知道。
2009年的时候我出了第一本书,《深海里的星星》让很多人认识了我,当年的勒口上放的是一张我戴着鸭舌帽的【创建和谐家园】照,圆鼓鼓的脸,有些傻气的笑容和眼神,还有那一大段作者简介的文字——如今看起来简直不忍直视。
当年,啊,当年,我是把叛逆当标签贴在身上招摇过市的少女,生怕别人不知道我有多特立独行,生怕别人不知道我和别人不一样——哪怕那种不一样是刻意而为之。
那样的轻狂和肤浅,令我汗颜。
直到现在,我依然还在做着自己喜欢也让自己痛苦的事情,我还是相信爱情,虽然一直没有遇到一个能做我的后盾的人,但我自己能给自己充分的安全感,疲惫的时候没有肩膀靠,但我相信自己这双手。
是的,十年过去了,我从不良少女成为了大龄文艺女青年,但叛逆这回事,已经从表面渗透到了我的血液里。
有时我疑心,或许我的一生都将这样下去——自由而孤独。
我曾无数次回忆过去,像一个垂暮的老人,不厌其烦地把人生至今为止所经历过的那点儿事反反复复地拿出来品尝,咂着嘴,试图每一次都品出一点儿不同的滋味。
《一粒红尘》完稿之前的一周,我与一个四年未见的人见了一面,当然,不是普通朋友。
我们的相识和分开都充满了戏剧性,那时候的我,情感饱满,天真赤诚,也曾说过希望将来能够嫁给他之类的蠢话,突然有一天,他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了。
我没问过原因,也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被我这种激烈的表达所惊吓的成分,又或许这就是全部原因?
从此我们天各一方,再无往来——直到,这个冬天。
出现像消失一样突然,我们都变了,但,我们又都没变。
我们认识的时候,我刚出了第一本书,重逢的时候我的第六本书即将完结。
我们装作若无其事地聊天,企图对于中间这空白的四年只字不提,这样很好,我一直希望能够与其平等对话,我告诉自己沉住气,不要激动,不要有怨怼之词。
我做得很好,像个成年人该有的样子。
直到——我说——你并不知道这几年我都做了些什么吧?
他看着我,眼神诚恳,言辞真切,他说我当然知道。
他说,你做了些什么事情,我都知道,我只是觉得,你不用知道。
生命中所有的缺失都会得到补偿,无论是以何种方式。
你失去的那些都会以另一种方式重新回到你的人生,如今我真的愿意这样相信。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已经过了26岁,十年前我一定想不到到自己26岁的时候依然还是孑然一身。
在大多数少女的幻想中,这个年纪,踩着七彩祥云而来的盖世英雄应该早已经出现,白色的婚纱和钻戒应该都及时登场,一刻也不会迟到。
幻想我也有过,那是在我很年轻的时候,在我对自己的认知并不足够清晰的时候。
而今我双脚踏在坚实的土地上,诚恳地面对生活的真相。
真相就是,快乐和悲伤五五分,哪一样都不比另一样多点。
现在,我的年纪到了一个有点儿尴尬的阶段,逢人便会被问,你为什么还不结婚?
有时我会说出原因,更多的时候我只是笑一笑,懒得讲话。
我有不少朋友,掏心掏肺的、喝酒吃肉的都有,他们分布在世界各地,随时等着我心血来潮的探访。
我有私交甚好的闺蜜,闲暇时我们一起逛街,看电影,互赠礼物,记得对方的生日和生理周期,一盒炒饭分着吃,偶尔也会相约一起去相近的城市玩几天。
我们都不是有太多物质欲望的人,所以也就能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为什么要急着嫁人,我们什么都不缺。
关于爱情的理想,如果说我还有的话,那么,我希望最后我能和我最喜欢的人在一起。
否则,婚姻对于我也没有任何意义。
这十年里,我做了一些事情,但同时我也浪费了很多的时间,人生总会有一些偏移和错失,大概每个人都是如此。
我不能说这些年里我一点遗憾都没有,但我知道在我遇到的每个关口,我都全力以赴,毫无保留,即使时间倒回到十年之前,我也不敢说我能做得更好。
如同我写这个故事一样,我确实,尽我所能了。
这个故事快结尾的时候,我回到长沙,住在一个很老的小区里,楼下有很多夜宵大排档,很多个凌晨,他们陆陆续续地收摊,伴随着啤酒杯互相撞击的声音,继而,一片寂然。
那些时刻,我觉得整个世界就像一望无际的旷野。
所有的人和事都离我那样遥远,只有这个文档是真实的,只有手指敲击在键盘上的触感是真实的,而我,是一头沉默的骆驼,在沙漠里寻找水源。
这种感觉并不陌生,每隔一段时间我都必定会重温一遍,若说孤独,颇为矫情,若说这不是孤独,我又不知道该称它为什么才好。
我每天都在朋友圈里洋洋洒洒写很多东西,一大篇一大篇的文字,过两天又删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