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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鞋尖印没错,」萨姆吼道,「闭嘴,布鲁诺。」
「这里,」雷恩平心静气地继续,「在只有鞋尖印的地方,有一点附加事实,每一个鞋尖印距离下一个鞋尖印大约只有四英寸远。只有一个可能的解释——凶手从打击黑特太太头部的床边那点转身以后,是踮着脚尖离开的——没有鞋跟印。我再进一步证明他是踮着脚尖,因为连续的脚印之间只有四英寸的距离,这是在受限的区域中踮脚尖走路的正常距离……然后当露易莎·卡比安碰触凶手时,他是直立的——不是弯腰的屈膝,记住——而且踮着脚尖!」
「但是现在,」雷恩迅即说,「我们有一个计算凶手身高的基准了。让我暂时打个岔。当然,我们可以看出露易莎·卡比安是属于哪一种高度。在宣读遗嘱,全家人都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也可以明显地看出,露易莎和玛莎·黑特两人的身高一样,还有,她们是家里最矮的成人。后来在拜访米里安医生,参考他档案里的病历卡时,我确定了露易莎的正确身高:她的身高是五英尺四英寸,但是我自己其实并不需要那个正确尺寸,当她在描述该晚的遭遇时,我就看出来,估量了她的身高。我当时估计她有多高——以我自己的高度来比较——并做了一个快速的计算。现在,请仔细地听着。」
他们专注地盯着他。
「一个人从头顶到肩膀的距离有多远?嗯,布鲁诺先生?」
「呃——我不晓得,」布鲁诺说,「不过,我不懂你怎么有办法精确地说出来。」
「就是有办法,」雷恩微笑,「每个人的尺寸会有差异,而且当然男人和女人又不一样。我碰巧由某人得到这个知识,这是我从奎西那里取得的一项资讯,他是我所遇过的人当中,对人头的生理构造了解最多的……女人从头顶到肩膀的距离,是介于九到十一英寸之间——我们就说,对平均身高的女人而言是十英寸吧,你可以由观察一般的女人证实这点,甚至可以用眼睛估计。
「很好,那么!露易莎的指尖碰到凶手鼻子和面颊,马上告诉我们一件事——凶手长得比露易莎矮。因为如果他长得和她一般高,她应该是摸到他的肩膀,然而,因为她摸到他的鼻子和面颊,所以他一定是比她还要矮。
「我能不能更精确地得出凶手的高度?能,露易莎是五英尺四英寸——即六十四英寸高。她手伸的手臂到地板的距离,比她的身高少十英寸,那么从凶手被露易莎碰触的面颊到地板,也比她的身高少十英寸,或者说,从地算起五十四英寸。如果说凶手接近鼻子和面颊部位距离地板是五十四英寸,那么我们只要估计凶手从鼻子到头顶的大约距离,就可以得到他完整的身高。就一个比露易莎矮的人来算,那个距离大约是六英寸,因此,凶手的身高大约是六十英寸,或者说整整五英尺。但是凶手是踮脚尖站着,所以要取得他的真实身高,你必须减掉一个人踮起脚尖所增加的高度,我想你可以估算出来那大约是三英寸,换句话说,我们的凶手大概是四英尺九英寸高!」
布鲁诺和萨姆一副头昏目眩的样子。「我的天,」萨姆【创建和谐家园】道,「我们还必须是数学家不成?」
雷恩平静地继续,「另一个计算凶手身高的方法如下:假设凶手和露易莎的高度相同,如我刚才所说,她应该是会摸到他的肩膀,因为她的手臂是以肩平的高度直直伸出去,但是她摸到他的鼻子和面颊,这表示他的身高等于她的身高减掉他从肩膀到鼻子的距离,一般大约是四英寸,加上他赔起脚尖的三英寸——一共是七英寸,因此凶手比露易莎矮七英寸,后者我已经说过,是五英尺四英寸。那样算起来凶手大约是四英尺九英寸——完全证实了我原先的计算。」
「哦!」布鲁诺说,「不得了,光靠一堆用眼睛做的估计,可以得出这么确切的数字!」
雷恩耸耸肩,「你好像觉得很难,无疑我的计算听起来也好像很难,然而这实在是简单得可笑……假设我给我的辩证留一点质疑的余地,假设露易莎伸出去的手臂并非和地板恰好平等——而是比她的肩膀稍微低一点,或稍微高一点。记住,这高或低的差距不会很大,因为她是一个盲人,盲人在走路时最习惯的动作,就是把手臂直挺挺地伸出去,但是我们就算是提高或降低两英寸吧,这显然是一个很宽容的误差了。那样算起来,我们的凶手就介于四英尺七英寸和四英尺十一英寸之间,仍然是个很矮小的人……你们可能还不服气——我看得出巡官的眼光仍不服输——可能认为我对从鼻子到头顶,或从鼻子到肩膀距离的估计太肯定。这些你们可以自行检验。但是无论如何,露易莎摸到踮着脚尖的凶手的鼻子,这件事实显示他比她还要矮很多——光是这点,就足以让我下定论:她摸到的人一定是杰奇·黑特。」
他停下来喘一口气,萨姆叹息,待雷恩一解释,一切好像变得简单得很。
「为什么会是杰奇·黑特?」一会儿之后雷恩接着说,「一个基本的解释即足以说明。既然露易莎和玛莎是全家最矮的成人——她和玛莎的身高正好又相同——这点在宣读遗嘱全家聚集的时候显而易见,因此她摸到的那个人不是家里的成人。屋子里的其他成人也在考虑之外:艾德格·皮瑞长得很高,阿布寇先生和太太也都高大,还有维琴妮亚也是。至于外人,如果犯案的人不是家里的人呢?呃,崔维特船长,约翰·格利,米里安医生——全是高个子,彻斯特·毕格罗中等高度,但是一个男人中等高度当然不至于比五英尺还低好几英寸!凶手不可能是个全然陌生的外人,因为从犯案的种种因素看来,证明他对这座房子,对屋子里不同人的饮食习惯,对四周的地形等等,都十分熟悉……」
「我懂了,我懂了,」巡官不高兴地说,「一直就明摆在我们鼻子底下。」
「这次我不得不同意你的意见,」雷恩轻笑一声说,「所以凶手只可能是杰奇·黑特,依我所见,大约正好是我算出来的高度——这点于我在米里安医生处读到他的病历卡时得到精密的证实,他是四英尺八英寸高——我只差一英寸,如此而已……自然,不可能是小比利,除了这想法明显的不合理以外,还因为他还太小了,不到三英尺高。另外一点:露易莎说她感觉是一个光滑柔嫩的面颊,一般人马上会依此联想到女人——和你们一样,但是十三岁的男孩子也有光滑柔嫩的面颊。」
「真要命。」巡官说。
「所以,站在卧房那里听露易莎的证词,看她演习前一晚的经历——迅速地计算一番——我得到了结论。看起来,杰奇·黑特是前一晚的偷袭者,是他在他姑姑的梨子里下毒,并且敲了他祖母头部一记,导致她死亡。」
雷恩停下来叹口气,望着他的天鹅,「我马上可以告诉你,但这个结论似乎太悖理太可笑了,我当下就把它抛弃。那个孩子是成人智慧程度的复杂计谋的编造者——而且还杀人?太可笑了!当时我的反应和你不久前的反应一模一样,巡官,我耻笑我自己,不可能,我一定是哪里弄错了,否则就是有大人在背后指使那个孩子,我甚至还假想有个我从来没见过的大人潜藏在暗处——一个几乎像侏儒的人物——四英尺八英寸或九英寸。但是这太愚蠢了,我不知道该怎么想。
「当然,我没有表露我的想法。当时如果我把我计算的结果透露给你们,一定会显得很荒唐,我自己都不相信了,怎能期待你们相信呢?」
「我开始看出——很多事情来了。」布鲁诺喃喃自语。
「真的吗?」雷恩低声问,「我想你还没有看出一半——或四分之——布鲁诺先生,即使以你全部的洞察力来说……怎么回事呢?露易莎·卡比安声称她闻到凶手身上有香草味。香草,我对自己说,和小孩子并不矛盾,我探索所有我能想到的香草来源——糖果,蛋糕,花朵,还有其余的,你们知道,没有进展。我独自搜遍房子,寻找可能的关联,线索,仍然无所获。所以最后我放弃与儿童相关的香草理论,把香草味往化学品方面想。
「我从殷格斯医生那里发现,我发现约克·黑特的手臂曾经有过皮肤病,而且确实用过秘鲁香油作为疗方,我在实验室里发现有一瓶这种香油的记录……约克·黑特!一个死人,他有可能没死吗?」
「那就是我走岔的地方。」萨姆闷闷不乐地说。
雷恩未予留意,「的确,有可能。认尸的结果并非绝对,我们只是假设捞起来的那具是他的尸体……但是——身高怎么解释呢?巡官,你最初对我谈起找到尸体的事时,并未提及身高,即使那不是约克·黑特的尸体,而是他的欺瞒伎俩,他也应该会找一个和他自己身材大约相符的死尸,所以知道尸骸的身高对我会有帮助。但是我最后还是从米里安的病历卡知道了约克·黑特的身高,是五英尺七英寸,所以露易莎摸到的不可能是约克·黑特——凶手比露易莎矮多了,至少也在五英尺以下……
「那么为什么会有香草味呢?依逻辑推算,谋杀案那晚的香草味来源应该是秘鲁香油,它是一种化学品,在凶手挑选毒药的实验室里就有这种东西,它摆在架子上伸手可得,而且我找不出有其他香草味的来源……因此,虽然觉得案发当晚的秘鲁香油味不可能由约克·黑特带来,我仍追踪这条线索,期望能找出一个解释,为什么会有其他人使用这种香油。我所能想到在案发当晚使用这种香油的唯一理由,是凶手刻意留下这条线索,期望警方能借而发现约克·黑特在过去使用过秘鲁香油。但这又好像太愚蠢了——约克·黑特已经死了,抑或没死?这问题在当时非常令人困扰。」
雷恩叹气,「下一步是实验室。你们记得架子上瓶罐的排列方法吗?一共有五层架子,每一层架子分隔成三段,每一段上面摆了二十只容器,每一只容器依顺序编号,一号始于最上层最左边的第一段架子。你记得,巡官,我指出番木鳖碱的九号瓶,是在顶层第一段几乎中央的位置。而且我们发现五十七号的氢氰酸,也在顶层,但是在第三,或者说右手边的那一段。假使我不在场,仅由你跟我描述这个情形,我也会知道瓶罐的次序是由左到右贯穿整层架子,从第一段,而后第二段,而后第三段。除非是依照这种顺序,否则九号瓶和五十七号瓶不可能摆在它们所摆放的位置……到此为止,没有疑问。
「秘鲁香油,根据索引,是在三十号罐子——火灾和爆炸以后,那个罐子不见了,但是依照我对这些容器顺序的知识,我可以确切地说出来它原来是摆在什么地点,因为每一段有二十个容器,而且其间没有空隙,所以三十号应该是放在顶层中段的正中央……我已经查出来,玛莎·黑特是家里除了约克本人以外,唯—一名知道约克有皮肤病的成员,我把她叫来,她证实了这点:没错,她知道他使用一种软膏——她不记得名称——但是她知道那闻起来有香草味。当我问她那个罐子通常摆在那里——我事先摆了一些作假的瓶罐在顶层中段——她走过去中段那里,取下一个摆在三十号——秘鲁香油——原来位置的瓶子……然而当时,我发现一件重要的事——一件和气味本身一点关联也没有的事情!」
「是什么事?」萨姆巡官急着问,「我当时没看见任何重大的事情发生。」
「没有吗?」雷恩微笑。「那么你欠缺我的长处,巡官。玛莎·黑特如何取下罐子呢?她踮脚尖站着,勉强才能够到罐子。那表示什么?玛莎·黑特,全家最矮的两个成人之一,必须伸长了手,踮高了脚尖,才能拿到顶层的罐子。但是重点是——她站在地板上就能够摸得到顶层的架子!」
「可是那有什么发人深省之处吗,雷恩先生?」布鲁诺皱起眉头。
「你马上会明白。」雷恩的牙齿闪闪发亮,「你记得我们事先那一次调查实验室吗——火灾之前——我们发现架子边缘有两个印记?两个都是椭圆形——显然是指尖留下的印记。第一个在第二层架子边缘正对着六十九号瓶底下,另一个在第二层架子边缘正对着九十号瓶底下。这些印记并未进一步延伸到整个架子的深处,而只出现在边缘前半。现在,无论是九十号瓶或六十九号瓶,都和本案毫无牵连——前者装硫酸,后者是硝酸,但是印记的位置有另一个重要性——正对第一个印记的六十九号瓶,恰好在九号瓶的正下方,换句话说,在往下一层的架子上,正对第二个印记的九十号瓶,则恰好在三十号瓶的正下方——也是往下差一层的架子。而九号瓶和三十号瓶都和本案有关——九号装番木鳖碱,被用于第一次下毒,掺在露易莎的蛋酒奶里面;三十号装秘鲁香油,凶手在黑特太太死亡当晚身上散发那种味道,显然,这不纯然是巧合……所以我的心思马上跳到另一样东西。那把三脚凳,依尘埃上的三点印记证明,它通常是摆在两张工作桌之间,却被发现放在中段壁架下方,而且凳子上有使用的痕迹——凳面有摩擦和不均匀的印垢。很显然,如果只是坐在上面,不会造成这么不均匀的尘垢,因为坐下来应该会留下一个平滑的臀印,或者把大部分的灰尘整个抹掉,不可能造成摩擦的痕迹……现在这把被搬离原位的凳子,记住,被摆在架子中段的三十号和九十号容器正下方,这一切代表了什么?为什么要使用这把凳子?如果不是用来坐,那么是为了什么?显然是用来站,这样就可以解释摩擦和不均匀印垢的由来。但是为什么站在凳子上?如此一来,故事就很明了了。
「第二层架子边上的指印显示,有人试图取得再上一层架子上的九号和三十号容器,但是却够不到,他的指尖只够到第二层架子的边缘。要拿到那些瓶子,这个人必须站在某个东西上面,所以凳子就被派上了用场。当然,这取瓶子的企图想必是成功了,因为我们知道这些瓶子被使用过。
「这带给我什么结论?带给我以下的论点:如果某人在六十九号和九十号瓶子底下留下指印,那么从留下指印的架子到地板的距离,必然就代表了这个人的高度——当然不是他的真实身高,而是他拉长,或者伸手的高度。因为如果你想取得某样超出你手所能及的东西,你就会伸长你整个人的高度,自动踮起脚尖,并把手探出去到最大的垂直极限。」
「我懂了。」检察官缓缓地说。
「是,玛莎·黑特可以不必站在凳子上,只要站在地板就可以从顶层架子拿到罐子!这表示本案中的每一名成人,都可以不必使用凳子,只要站在地板,就可以拿得到顶层的秘鲁香油,因为玛莎和露易莎是本案中最矮的成人。所以那个在第二层架子边上留下指印,然后站在凳子上取瓶罐的人,比玛莎还要矮很多,而且也不是一名成人……矮多少?很容易计算。我借了你的尺,巡官,量了两层架子之间的距离,发现从顶层架子到留有指印的下一层架子之间,正好差六英寸。我也置了架板本身的厚度,是一英寸厚。因此,留下指印的人,大约比玛莎矮六英寸加一英寸再加一英寸(因为玛莎的手探到罐子前一英寸高的地方)——也就是说,比玛莎矮大约八英寸。而因为玛莎和露易莎的身高相同,露易莎是五英尺四英寸,所以留下指印的人大约是四英尺八英寸高!
「惊人而又断然地证实了我原先的推算——再度指出,这是一名五十六英寸高的凶手,又指向杰奇!」
一阵短暂的沉默。「我不敢相信,」巡官喃喃自语,「我真的不敢相信。」
「不怪你,」雷恩沉郁地回答,「我比原先更加郁闷——一个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理论,竟然得到证实,但是事情实在太过分了。我不能再回避真相,杰奇·黑特不只在梨子里下毒又攻击黑特太太的头,而且他还是那个拿番木鳖碱掺在蛋酒奶里,又是取用秘鲁香油的人……这一节都是凶手的杰作。」
雷恩停下来深吸了一口气,「我清点事实。到此毫不怀疑,虽然看似疯狂,但十三岁大的杰奇确是我们要追缉的活跃罪犯。不可思议,但是也毫无疑问!然而他的谋略相当复杂——就某方面来说颇为聪明,而且不可否认地老成又睿智,无论如何早熟,也完全无法想象这个十三岁的小孩子,有办法自己想出这样一套方法。所以我可以毫不费力地这样说,只可能有两个解释:其一,他只是一个成人运用的工具,这名成人想出计策,然后想办法叫这个小孩付诸实行……但是这很显然不对,大人可能拿小孩——这种最不可靠的对象,来当工具吗?有可能,但几率太小——这名成人要冒的险太大了,小孩子有可能因为不知事情轻重,或只是淘气,或耍威风而泄露机密,或者有可能在第一次警方审讯时就受不了压力而把真相全盘抖出。当然,小孩子不可能因为暴力威胁而三缄其口,但这似乎也说不太通,小孩子是最直率的了,而且从杰奇的一般行为看来,他不是那种会受恐惧胁迫的孩子。」
「我对这点没有意见。」巡官咕哝。
「当然没有,」雷恩微笑,「现在即使假设有个成人利用这个男孩子做工具,在执行策略上仍有一些显然矛盾的所在,是成人不可能允诺的——成人绝对不可能让这种事情发生——这些做法,我会在待会儿说明,处处指出这是出于一个孩童,而非成熟的心灵。基于这些矛盾,我抛弃了有个成人在指挥杰奇行动的理论。然而,我仍旧无法相信,这计策不是大人肇始的结果,所以面对一个这样的问题:如何可能由一名成人策划,由一名小孩实行——而他们两人之间却没有共犯的关系?这只有一个可能的答案——亦即我两项解释中的另一项——这个小孩根据一部由大人创作的计划行动,而那位大人完全不知道这个小孩子在跟随他的计划(否则他应该会马上向警方透露)。」
「所以那就是你如何追到那部大纲的由来。」检察官沉思着说。
「是,此时我觉得自己找对了方向。有没有什么线索指出谁是那部策略的成人创作者?有,其一,对毒药能运用自如。这当然指向这群人里的化学家,约克·黑特;另外一点,芭芭拉·黑特在早先的证词中提到,她父亲曾经尝试小说写作。我回想起来,怵目惊心,小说!然后,还有秘鲁香油,只有约克·黑特一个人用这个东西……所有的征兆都指向他,不管他是死是活。」
雷恩叹口气,伸了伸臂膀,「你记不记得有一次我说,我有两条必须侦查的线索,巡官——而你显得十分讶异?第一条是我曾经描述的香草气味;第二条,就是我为了追究那部成人写的策略去拜访芭芭拉·黑特,从她那里,我很高兴发现,我对约克曾经致力写一部侦探小说的臆测是正确的。处理犯罪的小说就是侦探小说,我知道一定是这种小说。除了黑特曾经说他在做大纲以外,芭芭拉对之一无所知。这么说来,有可能存在这样一部大纲!我相信,约克·黑特基于创作小说的意图,至少曾经策划一个谋杀策略的大纲;没有料到在他死后,却给小杰奇提供一个活生生的犯罪蓝图。
「杰奇依照大纲行事。他会不会把大纲销毁了?不太可能,按照儿童心理,他把它藏起来的可能性大于把它销毁,至少,仍是值得动手寻找。如果他把它藏起来了,可能藏在哪里?当然是在房子里的某处。然而房子早就被搜查过了。并没发现类似的东西。此外,我觉得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子——在这种喜好海盗、牛仔和印第安、流血暴力武打和恶魔与正义搏斗的年纪——一定会选一个非常浪漫的地点来藏这部大纲。我事先已经发现这孩子进入实验室的方法——经由烟囱和壁炉。我猜测这个相当浪漫的入口,同时也可以成为一个同等注意的大纲藏匿点,既然这似乎是一个很可能的地点,我便去搜索烟囱和壁炉的内部,发现在砖砌的隔墙上方,有一块松动的砖块,砖块后面藏了大纲。这算起来也是合乎道理的,杰奇确信别人都不晓得这个出入两个房间的奇妙办法,把大纲藏在那里,可以保证大纲不会被人发现。
「就烟囱这件事来讲,无疑这个孩子——顽皮捣蛋,乖张倔强,不服尊长——只因为他的妖魔奶奶禁止他去实验室,所以他就搜遍了房子上下,刻意去找一个能够如愿以偿的进口。正如一般儿童有时也会找出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物,杰奇一定曾经在卧室这边的壁炉探查搜索过,他看到那堵墙并非整个封到顶,就爬到那上头,由此发现不必用门就可以进实验室。然后他一定在实验室里东看西查,从档案柜我们发现空空如也的那个夹子里,我猜,找到黑特【创建和谐家园】之前放在那里的手稿。一段时间之后,可能就在他决定要把虚构的罪案付诸实行的时候,他把烟囱里那块砖头弄松——也可能本来就是松的,他只是趁便利用把它当做藏物点……还有一件事:记住,从发现大纲到第一次下毒,他有很长一段时间去思忖那部引人入胜的谋杀计划,拼出艰深的字眼,了解其中的要旨,虽然无疑没读懂一半,可是也到足以明了如何行动的程度。因此,记住,发现大纲是在第一次下毒之前,然而是在约克·黑特死亡以后。」
「只不过是个小孩子,」巡官喃喃自语,「所有那……」他摇头,「我——妈的,我不知道要怎么说。」
「那就洗耳恭听好了!」布鲁诺粗暴地说,「继续吧,雷恩先生。」
「回到大纲本身,」雷恩继续说,此时他已无笑容,「当我找到的时候,我不能把它拿走,杰奇会发现大纲不见了,而且我要让他以为自己是个了不起的成功策上。所以我当场抄了一份,把原件放回去,我还找到一个装满白色液体的试管,我知道一定是毒药,为了安全起见,我用牛奶取代——还有一个理由,等你们读了稿子本身就会一目了然。」
旁边的草地上有一件旧夹克,雷恩伸手把它拿过来。
「我已经随身携带好几个星期了,」他平静地说,「一部引人入胜的文件,我想在我继续之前,你们两位先把它读一遍。」
他从那个夹克口袋里拿出铅笔誉抄的约克·黑特的大纲,交给布鲁诺。两位访客求知若渴地一起阅读,雷恩沉默地等他们读完。当他们同样沉默地把大纲交还时,两张脸上都有恍然领悟的神情。
「刚才我说,」雷恩把抄本小心放回以后,接着说,「在执行这个其实说起来算计老练的策略时,有一些很明显幼稚的矛盾之处,我依照它们在调查中出现的顺序,—一加以讨论。
「第一,毒梨子。暂时光不谈有没有杀死露易莎的意图,无论动机是什么,至少下毒的人就是要在梨子里掺毒。我们发现用来注射毒药的针筒掉在房间里面。我们知道,那颗梨子一开始并不在房间里,那是下毒的人带进来的,换句话说,下毒的人带一颗没有毒的梨子进来,在他的犯罪现场施行下毒的手续。这多可笑!事实上,多么幼稚!成人会这样做吗?由于有被揭发或干扰的可能,可以料想,这个犯罪行动应该是很仓促的。一个大人要想在梨子里下毒,会在进入要放梨子的房间之前先把毒药注射好,这样就不必在每一秒钟都十分宝贵、随时都有可能被发现的情况下,还站在那里进行把注射针【创建和谐家园】梨子等等的工作。
「确实,如果凶手是故意把针筒留在房间里,那么我就无法结论说,带针筒进来的理由是要在房间里面给梨子下毒,如此我也无法确知梨子是在房里还是房外下的毒。然而暂且假设注射筒是故意被带进来留在房间里的,为什么呢?只有一个合理的可能:要引起人们注意梨子被下了毒。但这未免多此一举,我们已经证明谋杀黑特太太是预谋犯罪,不是意外!尤其是在这之前已经有过一次下毒的阴谋,梨子被下毒的事一定会被发现,因为警方会寻找下毒的迹象——事实上,萨姆巡官正有此举。因此,所有的征兆指出,注射器是无意间被留下来的,这表示,把注射器带进房间唯一可能的理由,就是要用它在房间里给梨子下毒……当我阅读大纲时,这点得到了证实。」
他再度从夹克口袋把大纲拿出来, 打开, 「大纲上实际是怎么说的?它说:『这一次的点子,是在一颗梨子里下毒,把它放在……水果盅里』等等,然后接下来说: 『Y……挑选……一颗已经发烂的梨子把它带进房间,梨子里注射了满满一针筒的毒药』等等。以一个小孩子的心思来看,」雷恩把大纲丢在草地上,继续说:「大纲讲得很粗略,并没有特别说明,应该在进入房间之前或之后在梨子里下毒,而且也没有指定要把针筒留在房间里,就如任何成人的想法,黑特理所当然地以为,梨子会在带进犯罪现场之前就下了毒。
「因此,无论解读这部大纳指示的人是谁,是依照字面逐一解释,在死者房间里给梨子下毒……我马上看出来,这是一个不成熟的心灵的征兆,换句话说,这是一个由成人构思、但由小孩执行的情况——该行动显示出,当指令暧昧不明时,童稚的心思是如何运作。」
「绝对错不了。」巡官喃喃说。
「第二项矛盾。你们记得实验室地板上的灰尘有许多脚印,没有一个是完整清楚的?这些灰尘不可能和黑特原来的计谋有任何关联。显而易见——因为根据该计划,他自己还住在实验室里,所以根本不会有任何灰尘。所以那些脚印和任何由之推演出来的结论,都涵括于真实事况之内。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实验室的使用者把所有清楚的脚印全部磨掉——一方面,就一个小男孩来说,做法十分精明,然而在房间唯一的那扇门附近,没有一个,不管是磨损或没有磨损的脚印!好,成人不会忽略在门附近留下足迹,因为他进来的真正方法是通过烟囱,而这点应该要当做秘密严加保守。门附近的脚印可以误导警方以为闯入者是从房门进来,也许用一把【创建和谐家园】的钥匙。门附近毫无脚印,绝对会引人调查壁炉。又一次,如我所说,一个不成熟的心灵的征兆,忽视了他行动上最明显的破绽——因为他确实想到把脚印磨掉,若换成一个大人,当然也不会遗漏这个破绽。」
「加上这点,」萨姆粗着嗓子说,「天哪,我真笨!」
「第三项矛盾,大概是所有矛盾中最有趣的一个。」雷恩的眼睛一时灼灼有光,「你们两人——和我一样——都被杀死黑特太太的那把不可思议的武器搞得很困惑。那么多可用的武器,却用一把曼陀林琴!为什么?坦白说,直到我读了大纲之前,我一点也想不通为什么杰奇会选一把曼陀林琴作为凶器。自然我假定,无论他跟从的是谁的策略,指定使用曼陀林琴一定有其特殊的理由,我甚至想到,使用曼陀林琴可能只是为了要暗示其拥有人——约克——与本案的关联。但那也不会道理。」
他再度拾起大纲,「参考大纲上面怎么说,没有一个字提到曼陀林琴!它只这样说:『用钝器打击埃米莉的头。』」
萨姆瞪大眼睛,雷恩点点头,「我晓得你得到结论了。完全证明是一个小孩子的解释办法,随便问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钝』器是什么意思。大概千分之九百九十九都不晓得答案。大纲里再没有其他字眼提及这个杀人的钝器,约克·黑特不假思索地写下这个名词,知道任何成人都会明白——钝器是指一种不税利的、沉重的武器。杰奇读到这个字,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他必须取得一种叫做『钝器』的怪东西,然后用这东西打击他可恶的祖母的头。小孩子的心思如何运作?器——这个字对小孩子仅代表一个东西:乐器。钝——算了,他不管了,这个字或许连听都没听过,即使听过,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或者他曾经查过字典,发现那意指某物是粗的,不是尖的;是愚钝的,不是锐利的。他一定马上联想到曼陀林琴——房子里,如芭芭拉·黑特所言,唯一的一样『器』,而且,又属于这桩计谋的罪犯约克·黑特所有!这些都证明是孩童之举,成人只有【创建和谐家园】才会以那种方式阐释『钝器』。」
「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布鲁诺反反复复只讲得出这句话。
「整个来说,我知道杰奇在实验室找到那部手稿,然后一步步地根据指示,实践真正的罪行。现在,想想看大纲本身:它特别说明,约克·黑特本人——当然,黑特是指在小说里面代表他本人的那个角色——说约克·黑特扮演那名凶手。假设是一名成人找到那部大纲,并计划根据大纲实施真正的罪行。他读到约克是故事里的罪犯,但是约克已经死了,一个成人难道不会因而抛弃所有指明约克是凶手的计策吗?自然会。然而我们这位凶手做什么?他使用秘鲁香油,依大纲说明,是导致约克·黑特涉嫌的线索。约克·黑特的方法很聪明:香油是指向故事里的凶手的一种『气味』,因为该线索,他才会在故事结束的时候被逮。然而,在真实生活里,既然黑特已经死了,使用香草气味来引人怀疑约克·黑特,岂不幼稚……在这里我们又发现什么?一个盲目跟从文字指示的心灵——一个不成熟的脑筋。
「第四项矛盾,或者这是第五项?在黑特的故事里,他自己是罪犯,并且暗植一条线索指向他本人——香草的气味。在他的故事里那是真线索,但是鞋子那条线索——康拉德的鞋子——假线索,原意就是要当假线索,仿佛凶手刻意栽赃康拉德,以误导警方偏离正确方向。
「然而,当这不再是一个故事,而变成真实生活时,情况改观了——某人把小说情节当做真实犯罪的模式来跟随。在本案中,指向约克的香草线索,变成也是假线索!因为约克死了,现在他在这个计谋当中根本已经不成要素。那么为什么要像凶手所做的,使用两条假线索指向两个不同的人?任何成人若处在杰奇的立场,会选择康拉德的鞋子作为稳当的假线索,而抛弃指向死人的香草味——至少,会在两者中选择其一,不会一视同仁地两样都用。假使选择鞋子,也不会像杰奇一样当真穿起来,只要把毒药淋在其中一只鞋尖,然后把鞋子留在康拉德的衣橱里,那就够了。但是,又一次,因为对暗示和明白的指令都缺乏成熟的理解能力,在大纲并未说明必须穿着的情况下,杰奇当真把鞋子穿起来——打翻爽身粉,大纲里并未提及,纯粹是件意外,证明大纲并未要求必须穿上鞋子以便留下脚印——而这是穿鞋子唯一可能的理由……这一切指出,这名凶手在面对仅需一般成人智慧即足以应付的情况时,却不辨轻重,再一次,如我所说,标明是幼童之举。
「最后,那场大火。在读大纲之前,那场火使我很困惑。其实,在我读大纲之前,很多事情都让我很困惑,因为我一直想给每一件事情都找出理由来,而事实上根本全无理由可言!所有的事都是盲目做出来的……大纲里面对那场火的目的如此说明:使之看起来像有人意图谋害约克·黑特,因而让约克显得无辜。但是黑特一死,以他卧房为中心的火灾变成没有意义,任何成人或者会因此将之全然放弃,或将之改为己用——也就是,在他自己的房间或在接近他自己的某处起火。成人大概会干脆放弃,因为即使在约克的小说里,那也是一个蹩脚办法,并不是一个特别聪明的侦探故事素材。
「那么,我们面对的是什么?一部虚构犯罪的大纲,被巨细靡遗且愚蠢地盲从到底——每一项需要原创性或选择性思考的行动,都表现出这个跟随者是不成熟的,是个小孩。这些事情使我确信杰奇是凶手,而且会和说服我一样地说服你们。杰奇对他所全心追随的大纲的微妙复杂,一点也不了解,他唯一能理解的,就是对要做什么事的清楚和特定的说明。至于做这些事情的理由,他并不了解,他的脑袋唯一明白的地方是:依据大纲,他知道约克是罪犯,他知道约克已经死了,打定主意自己来当约克, 或者说罪犯。所以每当大纲说,约克,或者Y,必须做什么的时候,杰奇就把自己当做约克,然后去做,甚至连那些约克在大纲里刻意安排给自己——即罪犯——脱罪的指示,他都照做不误!而且每次杰奇必须靠自己判断行事,或必须解析某件语意不明的事物时,他的反应都很合乎本性,做出幼稚的举动,把自己暴露。」
「那个要命的第一次下毒,」萨姆清了清喉咙说:「我看不出来……」
「耐心点,巡官,我正要提及这点。我们当时并不知道那次下毒是不是有意谋命,然而,当我们由谋杀案推知第二次下毒并无意谋命以后,大概也可以假定第一次也没有那个意思。在知道那是约克的计谋之前,当我想到杰奇可能是凶手的时候,我自问:『蛋酒奶那一次,似乎是杰奇意外阻止恶事成真,是否可能他喝下蛋酒奶并非意外,而是故意的?倘若如此,是为什么?』好,如果第二次下毒不是有意的,第一次下毒也不是有意的,那么凶手要如何使露易莎连一口蛋酒奶也不喝,而同时又能把蛋酒奶被下毒的事实显露出来?毕竟,仅是在饮料里掺毒,然后例如假装无意地把它打翻,并不能显现里面有毒的事实;小狗出现完全是意外。所以,如果露易莎不可以喝,而又必须让人知道其中有毒,凶手不得不采取大胆的对策。事实上,杰奇自己喝下一些,即是他在遵照某种指令行事的重要证据——他不可能自己把它下毒,然后又故意喝一口致病——这根本不是小孩子的推理方式。他照此行事的事实,使我确信他是在跟随一个并非由他策划的计谋。
「等我读了大纲, 一切就了然了。在故事里,Y有意于蛋酒奶下毒以后,自己小啜一口,微感不适——如此可以一箭三雕,既不伤害露易莎,又使情况看似有人要谋害她,最后,还把自己摆在最无辜的地位——因为下毒的人怎么可能故意陷害自己?黑特的计划高明——以小说的观点来说,如果他策划的是一个真正的杀人阴谋,显然即使为了掩人耳目,他也不至于考虑自己服毒。」
雷恩叹口气, 「杰奇读了大纲,看到Y给蛋酒奶下毒,然后自己啜一小口,杰奇知道大纲上说Y做什么, 他就一定要照做不误,所以只要他的胆量——以及情势——允许,他就照章行事。事实上,杰奇在第一次下毒时饮下蛋酒奶,以及在第二次案件中自己既下毒又杀人,都有力的证实,他只是盲目服从一个异想天开、不符事实的计谋,对其中所隐含的任何意义当然从来都没了解过。」
「至于动机呢?」萨姆有气无力地问,「我仍然想不通为什么一个小孩会要谋杀他的祖母。」
「棒球是一个理由。」布鲁诺故作滑稽地说。
萨姆瞪他一眼,布鲁诺说,「毕竟,像那种样子的家庭,很容易可以了解嘛,萨姆。嗯,雷恩先生?」
「是,」雷恩面带哀伤的微笑,「你早就知道答案,巡官,你自己晓得,这个家庭的魔鬼血统是怎么造成的。虽然才十三岁,杰奇的血管里有他父亲和祖母的病态血液,可能出生的时候,他就已经具有杀人的潜力——也就是说,除了所有的小孩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的执拗、捣蛋和残忍的倾向,而他这些倾向的程度特别大以外,他还继承了黑特家血统的弱点……你们记不记得他对小家伙比利几近疯狂的欺压?他热衷破坏——践踏花草,差点淹死一只猫——全然不受管教?除此之外,再加上我约略猜测,但大概也【创建和谐家园】不离十的:黑特家族没有所谓的家庭温暖,家人之间的仇恨与整个黑特家族习性相较起来并无矛盾,老太太经常毒打那个男孩子,事实上,案子发生前三个星期,才因为他偷了露易莎的一颗水果鞭答过他,那个男孩子曾经听到他妈妈玛莎对老太太说『我希望你死掉』之类的话——孩子式的仇恨日积月累,加上脑子里的劣根性煽风点火,可能在读到大纲,看见所有人里面他是讨厌的家中之敌,也是他母亲的敌人,『埃米莉祖母』,要被计划谋杀掉时,立即引起他的灵感……」
此时,曾经多次呈现在雷恩脸上的衰老憔悴的表情再度出现,他的面目一片阴霾,「因此,不难理解,当这名遭到遗传和环境扭曲的少年,发现一个以他假想中的敌人为谋杀对象的计划时,是多么正中下怀,而且在采取第一个步骤——下毒——以后,没有被逮到,他看不出有任何道理不继续往下做,他的犯罪冲动更因成功而滋长增大……」
「这些令人困惑的罪行,和多数罪案一样,因种种不在约克·黑特计划之内,或因幼龄罪犯参与所造成的意外,使情况更趋复杂:床头桌上的粉盒被打翻,杰奇蹑脚站定时被露易莎摸到,证实下毒身高的污指印。」
雷恩停下来喘口气,布鲁诺赶紧开口问,「皮瑞,或者说卡比安,在这里面的角色呢?」
「巡官以前就揭示过答案,」雷恩回答,「皮瑞,埃米莉前夫的儿子,对她心怀怨恨,因为她个人应对他父亲的惨死负责——无疑他心中有某种犯罪意图,否则何必改姓在这个家里谋职。无论是真是假,总之他想要以某种方法让黑特太太吃苦头。然而当老太太被杀,他变成处身险境,可是他不能离开,也许他早在谋杀案发生以前就断绝了原来的意图——他似乎因为与芭芭拉亲近受到极大的影响,他真实的意图可能永远没有人知道。」
好一段时间,萨姆巡官都以一种非常奇怪的审思神情看着雷恩。「为什么,」他问,「在整个调查过程中,你都这么噤若寒蝉?你自己说在调查实验室以后,你就知道是那个孩子,你为什么要这么神秘兮兮?对我们不太公平,雷恩先生。」
良久,雷恩都没有答话,等他终于开口,那沉重的声调充满了难以言传的感情,萨姆和布鲁诺都为之震慑。「让我给你们大致剖析一下,在调查进行期间,我自己的感触……当我知道那个孩子是罪犯,一次又一次的证实驱走我最后的怀疑时,我面对一个不忍目睹的问题。
「无论从任何社会学的立场来看,都不应该要求那个男孩子对他所犯的罪行负道德上的责任,他是他祖母罪恶的受害者,我要怎么办?揭发他的罪状吗?如果我揭发了,你们的态度会如何——你们,曾经宣誓维【创建和谐家园】律的专职人员?你们毫无选择的余地,那个孩子一定会被逮捕,可能要被送进监牢关到他长大成人,然后以他于道德上不应负责的年纪时所犯的谋杀罪受审判。假设他被判无罪,然后呢?充其量他也只能以心理不正常请求释放,然后在精神病院度其余生。」
他叹口气,「所以,我既然并未宣誓护卫字面上的公正,我觉得,既然罪恶的源头并非出于那个男孩子,既然无论是策划或犯罪冲动都不是他自发的,既然就广义来说,他是悲惨环境的受害者……应该要给他一个机会!」
雷恩凝望地面静谧的波纹和悠游的黑天鹅,「从一开始,甚至在我读到大纲之前,当我以计谋是由成人构思的假设为基础进行调查时——我就预测可能还有一次谋害露易莎的行动。为什么?因为,由于前面两次都不是当真的,由于黑特太太的死才是主要的目的,依逻辑,似乎阴谋者应该会再安排一次以露易莎为对象的『企图』,加强杀人动机是出于对付她,不是对付她母亲的假相……倘若这名新的阴谋者真的要杀死露易莎,我怀疑这第三次企图可能会当真致命,无论如何,我相当肯定会有另一次行动。
「当我在烟囱墙上的秘洞找到一试管的毒扁豆碱,这个计谋中还没有被用上的毒药,理论便得到证实。基于两点理由,我用牛奶取代毒扁豆碱:预防意外,并且给杰奇一个机会。」
「恐怕我不太了解怎么——」布鲁诺开口。
「这就是为什么我不能告诉你们,我在什么地方找到大纲的理由,」雷恩把他的话挡回去,「等到你们了解就太迟了。你们会设陷阱,当场逮住他,把他缉捕起来……我要用什么方法给他一个机会?就是用这个方法。我找到手稿,发现里面不止一次说明,无论如何,绝对没有要毒死露易莎的意思,一再重复,如你们读到,说不要杀死她。因此我用一试管无害的液体取代,让杰奇有机会实行大纲的最后一项指令——即对露易莎进行第三次假下毒——而不造成任何恶果。我很确定他会不顾一切地遵照大纲的指令做到底……我自问:等他依照大纲指示把脱脂奶下毒以后,他会做什么? 大纲对这点并未完整说明——Y只说他会或者引人注意脱脂奶不太对劲,或者用某种方法避免露易莎喝下去,所以我在旁观察。」
他们俯身向前,神情紧张。「他做了什么?」检察官耳语问。
「他从窗台溜进卧室,取得他以为装着毒药的试管。大纲上,据我所知,要求在脱脂奶里滴十五滴毒药,杰奇踌躇一下——然后把整瓶试管的毒药都倒进玻璃杯里。」雷恩停下来,沮丧地望一眼天空,「这看起来很糟糕,这是第一次他故意不遵守大纲的说明。」
「然后呢?」萨姆厉声问。
雷恩疲惫地望着他,「虽然计划中指示,要在露易莎喝下去以前引人注意奶中有毒,他并没有如此做。他任她喝下去,事实上,我看见他从窗台外偷看,而且,看她喝下脱脂奶以后没有任何痛苦挣扎的后果,他脸上有失望的表情。」
「上帝慈悲。」布鲁诺大为震惊。
「不是位很慈悲的上帝,」雷恩沉重地说,「起码对那个可悲的小家伙不怎么慈悲……此时我的问题是:杰奇会做什么?确实,他在好几方面都没有服从大纲的字句,而现在大纲已经结束了,他会就这样罢手吗?如果他到此为止,如果他没有再企图毒害露易莎或任何人,我下定决心绝口不提他的罪状,佯装我无能破案,从此踏出这出戏,这个男孩子可以有机会改邪归正……」
萨姆巡官表情很不自在,布鲁诺瞪着一只搬了一小片干叶子的蚂蚁忙乱地往小土丘爬上去。「我看住实验室,」
毫无生气的声音传来,「那杰奇可以取得更多毒药的唯一所在——如果他要的话。」稍稍停顿一会儿,「他要,我看见他潜入房间,刻意拿下一个标明有毒的瓶子,装满一支小瓶子,然后离开。」
雷恩一跳站起来,用脚尖站起来,用脚尖踢一团泥土。
「杰奇给自己定了罪,两位先生,对流血和谋杀的欲望已经深植他的脑海……当时他已经开始使用他自发的意念,跨越现成和特定的指示——事实上,违背了大纲,这时我知道,他已经无可救药,如果不受嫌疑地活下去,他会一辈子成为社会的害虫,他不适宜再活下去,同时,如果我告发他,继之而起的,将是一场社会报复一名十三岁大男孩子犯罪的惨烈局面,至于他所犯的罪,最后分析起来,其实是社会本身的……」雷恩沉默不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