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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确证是,凶枪的消失和最后的寻获结果。这把左【创建和谐家园】没留在车上——它的发现地点是距谋杀发生后五分钟车程的一条小河之中。很明显,凶手在作案五分钟之后才处理凶器,这难道只是个偶然之事?——而且又那么偶然,【创建和谐家园】哪里不掉,准准确确地沉入到沿线的小河中几乎不被发现?常理来说。凶手作案后立刻处理凶器,远比他带着凶枪等五分钟要安全多了,但他决定等——为什么?
“我的推论是,凶手心中雪亮,尽管车外漆黑一片,车子开到哪里会经过那条小河——这是处置凶器的最佳地点——因此,他宁可多等五分钟,等到车开到他所熟知的小河再扔。这意味着,凶手极其熟悉这列车的沿线状况,而这列车上谁最可能如此熟悉沿线状况呢?不言自明,当然是长期服勤的列车雇员,他们每天同一时间同一路线经过沿线同一处地方,这些人包括司机、机务员和列车员……列车员,又是列车员!凶手是列车员这个推论又一次吻合,尽管这纯粹只是心理学上的佐证。
“我还有另一个确证,一个最有力最直接的确证,但这先保留到一会儿再谈。
“案发之后,我就从相反方向倒回来思考凶枪的问题。我问自己:如果我是这名凶手列车员,我将会怎么处置这把棘手的枪械?如何处置最不容易被发现?最惹眼之处——沿线两旁或甚至就在铁轨路基边——是警方的必搜地点,这应该放弃。而说真的,在这条路线两侧的所有可能地点,既适合丢弃凶器又能保证凶器不容易被找到,我纯靠推论,马上就想到最合这些条件的所在,一条河流……于是我察看了沿线的地图,标定出所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沿线河流,终于成功找出这把凶枪来。”
雷恩的声音昂扬起来:“好,究竟哪个列车员是凶手——汤普森或勃登利?除了最直接的一点,列车的后半部车厢属于汤普森的执勤责任区之外,我们并无其他直接的证据来分辨出谁是凶手。
“但等等!我既已推论出这第三桩命案的凶手是列车员,而第一桩命案的凶手也是列车员,可不可能这两名列车员其实是同一个人呢?——也就是那个伍德?是的,非常非常可能,毕竟,杀隆斯崔,杀渡轮上的不名男子,和现在的杀德威特,无疑出自同一组缜密计划下的同一只手。
“而伍德的身体特征我们知道的是什么?红头发和伤疤在这里不用谈,前者可简单用假发来冒充,而后者则摆明了是假的——我所能掌握的最起码特征是,伍德是个高而壮的男子。老列车员勃登利,小而瘦弱;年轻列车员汤普森,高而壮硕,于是,汤普森便是我们要找的人。
“至此,我终于走到这尽头的一点:德威特是汤普森所杀的,而我有充分理由相信,这位杀人的汤普森,也必定是杀人的伍德。
“但这位伍德——汤普森究竟是何许人?很明显,这三件案件源起于同一个动机,而这动机至少已有五年之久,甚至更久。于是,我的下一步路就明白出现在我眼前——我必须追回隆斯崔和德威特两人的陈年往事,去找出究竟是何人有如此强烈的杀人动机,筹划多年,非置这两人于死地不可。
“你们两位现在已知道凶手的真正身份是史托普了。但当时,我对过去这段往事一无所知,我唯一察觉有迹可寻的是,从德威特管家乔肯斯口中,我听说不久前,德威特家中曾住着个谜一样的南美访客——我由此出发,巡官,你得承认在这方面我小小领先一步……这看起来是有用的一条线索,因此我立刻遍寻各个南美领事馆,最后才追到乌拉圭的荷安·亚贺斯领事那儿,由他口中问出这段残酷的往事。这段往事现在你们也都清楚了,但在当时对我而言,却是一道重要的环扣,让我可将德威特、隆斯崔和另外两人联系起来——马丁·史托普,越狱的犯人;以及威廉·柯洛奇,德威特-隆斯崔证券公司的隐名第三合伙人。在这两人之中,史托普必然就是那个伍德——汤普森,他的杀人动机再清楚不过——复仇,而且目标直接指向其他三人。因此,我做出结论,史托普就是该名列车员,而柯洛奇则是渡轮上的被害人——史托普精心策划五年,刻意仿冒柯洛奇的一头红发和腿上的伤疤,以便除之而后快。因此,柯洛奇尸首被发现时,由于身体其他可辨识的部分已摧毁殆尽,就被误认为伍德。
“这就是第二桩凶案发生后,我向两位要求失踪人口报告的理由。早在听亚贺斯领事所说的往事之前,我一推论出尸体并非伍德开始,我就知道伍德一定杀了某人,而这些失踪人口报告里也许有某些线索也说不定。直到听了亚贺斯领事所言,我才知道死者就是柯洛奇,毕竟,史托普不可能只因为需要一具尸首诈死,而随便杀个不相干的第三者来顶替,却得花整整五年时间去模仿他的红发和伤疤。至于史托普是如何诱骗柯洛奇上渡轮来进行谋杀,我不知道,直至现在还不知道,布鲁诺先生,史托普有没有说明这点?”
“有的,”布鲁诺哑着嗓子说,“史托普一来为了不让柯洛奇认出他的笔迹,再者为了不让他起疑,从未写过恐吓信给柯洛奇。作案前,他谎称自己是德威特-隆斯崔证券公司因故被解雇的会计,写信给柯洛奇,说明德威特和隆斯崔在账上做了手脚,侵占了柯洛奇应得三分之一收益中的绝大部分金额,那半年一次的大额支票,其实和柯洛奇应得的数字相距甚远。当初,三人带着钱回到美国,柯洛奇坚持要求分得未来收益的三分之一;而对于这位莽撞、残酷成性又极不可靠的同伙,他只要一天手握三人在乌拉圭的秘密,德威特和隆斯崔也就别无他法,只好答应他占有三分之一的股份,并分享未来三分之一的公司收益。我所了解的是,这些年来,隆斯崔几次不愿再分钱给柯洛奇,但却被德威特挡了下来。总之信寄到柯洛奇手中,史托普以公司会计的身份谎称他手中握有侵占的确实纪录,若柯洛奇肯前来纽约碰面,他会提供这份证据结柯洛奇。史托普看得极准,抓住了三人的心事及一贯流言——柯洛奇立刻就信了,认定这两个当年联手作伪证的老同伙要一脚踢开他了。史托普在信上还说,要柯洛奇到纽约后留意【创建和谐家园】的个人通讯栏。柯洛奇完全上钩,怀着一肚子怒气和担心打算到纽约兴师问罪,果然在【创建和谐家园】上见到史托普给他的消息——要他悄悄结账离开饭店,10点40分在威荷肯码头搭上渡轮,到北侧的顶层甲板碰面,一切行动得隐秘不可引起注意。就这样,柯洛奇非常合作地上门送死。”
“不止这样,”萨姆插嘴,“史托普这狡猾的魔鬼还说了他诱骗德威特上船的经过。他仿冒柯洛奇,在星期二当天早晨打电话给德威特,约德威特塔当晚10点40分的渡轮,在底层甲板碰面。他特意以极其尖利又紧张的口气,说有要事相商不见不散,还叮嘱德威特‘千万小心’,不要被看见——他也同样叮嘱柯洛奇,把两人在船上偶遇的几率降到最低点。”
“有意思了,”雷恩低声说,“这完全说明了德威特何以不肯透露碰面对象,对于柯洛奇这个人,德威特一定得保密到底,免得柯洛奇在警方侦讯下,一时情急全盘托出过去在乌拉圭的污秽往事。史托普也完全知道德威特会保持沉默——他敏锐地掌握了德威特的性格。”
“说真的,”雷恩深思着继续说,“史托普这个人无与伦比的才华和胆识,一再让我叹服不已。记住,在这整个谋杀过程中,没有【创建和谐家园】、没有冲动,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情感渗入其中,而是以长年钢铁般的意志力所凝铸出的冷静且精准无比的杀人罪行。这个人实在具备了伟大人物的所有条件。你们想想看他是如何进行第二桩谋杀案的,他必须以伍德的身份和柯洛奇在顶层甲板碰面,诱他到角落,拿出手提袋中的钝器重击柯洛奇,再脱掉被害人的衣服,让他换上自己的制服,然后从手提袋拿出另一套新装束——推销商尼克森的衣服,再把柯洛奇的衣服包着行凶的钝器弃于河中。做完这些事还不算结束,他得冷静地等待,等默霍克渡轮准备靠向威荷肯码头这准确的一刻,才将不醒人事的柯洛奇准确地丢向码头木桩处,让船身和木桩的必然擦撞毁掉尸体,接着他还得神不知鬼不觉下到底层甲板,以推销商尼克森的身份加入那些高呼‘有人落水了’的人堆里。这里的每一个步骤都说明,此人不仅是个勇者,而且是个聪慧无比的思考者和策划者。当然,更换衣服一事危险而耗时,而史托普却简单以四趟船程来解决,他用来完成谋杀案的时间,可能是前三趟船,包括击倒柯洛奇、交换衣服及弃掉柯洛奇的衣物等等。他精确地选择又漆黑又罩着浓雾的夜晚气候;也精确地选择这趟航程不远的过河渡轮,乘客很少会上到顶层甲板;他也了解所有的谋杀环节都可慢条斯理来进行,事实上如果真有必要,他还大可来回搭乘八趟,而警方只能乖乖守候在威荷肯码头岸上吹冷风。”
说到这里,雷恩用手摸摸自己喉咙:“我觉得自己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没多久前我还能毫不费力连续说上几小时台词……我们言归正传吧。”接下来,雷恩说的是,谋杀案发当晚稍后,他在西安格坞德威特家中找到那封史托普寄给德威特的威胁信,寄信的日期是几星期前。说着,雷恩把信拿出来,交给眼前这两人。
“当然,”他说,“在发现此信之前,我已完全解决了这个案子,因此,对我而言,这封信出不出土其实无关紧要,毕竟我已完全知道伍德和汤普森是同一人。
“但从法律的观点来看,此信却十分重要,一眼就可看出,信中史托普的笔迹,和我记忆里看过的伍德告密信及其识别证上的签名,完全一致。字迹吻合这个事实,我得再强调一次,对解决案情并不需要,仅仅是法庭审讯才成为重要物证。
“接下来,我面对的问题改成了:如何把我对本案的理解,转化成法庭承认的实证。毕竟,知道伍德、史托普和汤普森三位一体是一回事,但如何加以证明却是另一回事。因此,我求助于亚贺斯领事,从乌拉圭政府当局要来史托普指纹的电传照片。逮住汤普森时,巡官,我要你马上采下他的指纹,你也照做了,经过比对,汤普森的指纹果然和史托普的指纹照片完全吻合。就这样,汤普森就是史托普这一点,我得到了牢不可破的法庭所需证物;而从笔迹的比较,又可证实伍德和史托普也是同一人,依据最基本的代数定理,汤普森自然也就等于伍德,在三位一体一事上完全得到证明。”
雷恩又精神昂扬地说下去:“但整个案子还有一些环节颇为松垮,比方说,史托普究竟如何安排他三个不同身份——伍德、尼克森和汤普森——能有效进行而不至于手忙脚乱,这一点我承认自己仍不得甚解。”
“关于这一点史托普也做了说明,”布鲁诺说,“听他说起来,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困难。扮演伍德,他的工作时间是下午2点30分到10点30分;而汤普森部分,则是凌晨12点整到1点40分的短时服勤,颇特殊的一样工作。扮演伍德,他住威荷肯,方便他上列车执勤时换装变容;至于是汤普森则住在西哈佛斯旧,列车的终站,在那儿过夜,第二天早上再搭车回威荷肯住处成为伍德,如此循环不已。至于尼克森这个身份原属插花性质,很少使用,像渡轮谋杀案当晚,史托普所以选用这个假身份,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当晚列车不用服勤,他无须装成汤普森,就这么简单!另外,满出乎预料外的,他的改装工作也远比想象简单。史托普秃顶,这雷恩先生您已知道了,扮伍德时,他只消戴顶假发,再约略妆扮几下即可,至于汤普森,那就是他没变装的本来样子……这方面雷恩先生您是行家,完全清楚用不着费多少手脚。当然,扮尼克森稍微麻烦些,但时间相对也较充裕,可慢慢变妆,而且,正如我说过的,扮尼克森的机会并不多。”
“史托普有没有解释,”雷恩好奇地追问,“他究竟怎么把德威特的私人雪茄,放到柯洛奇的尸体来嫁祸德威特?”
“这小子,”萨姆粗里粗气地回答,“什么都讲了,除了没说您是怎么解决这整桩案子,不过再给他点时间,我看也快了。他说,在杀隆斯崔前不久,德威特亲手送他的——送给列车员汤普森的。这是一些阔佬常有的举动,没什么特别意义——摆阔随手送根雪茄罢了,就这样偏偏史托普废物利用,狠狠地回敬他一下。”
“当然,”布鲁诺说,“有些事史托普也无力解释,比方说,德威特和隆斯崔的不合,他知道,但也不晓得原因何在。”
“我猜,”雷恩说,“要想一个恰当的解释倒也不难。德威特的道德铠甲上,除了遥远乌拉圭那个裂缝之外,基本上,他是个光明磊落的人。也许年轻的岁月里,他凡事听从隆斯崔的宰割,但很快地,他对自己当年在胁迫下参与陷害史托普一事非常后悔。我敢说,德威特近些年来,不论是于公的公司业务方面,或干私的个人社交生活方面,都有意和隆斯崔划清界线;而隆斯崔这个人,可能有某种虐待狂的倾向,他清楚德威特的商业经营长处,是他经济收入的重要支柱,当然不允许德威特躲开他,当然,当年大家联手执行的血腥阴谋,便成了好用的紧箍咒套在德威特头上。我绝不惊讶,隆斯崔可能早就把这段往事,阴险无比地暴露给德威特最钟爱的掌上明珠珍·德威特。总而言之,毫无疑问这就是两人矛盾日深的原因。为了保持距离,又要严守秘密,一方面,德威特力求制止隆斯崔于公于私的亏空,另一方面,对隆斯崔的种种公开恶行,德威特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由他去。”
“听起来很有道理。”布鲁诺颇表赞同。
“对柯洛奇此人,”雷恩说,“史托普杀他的手法就可说明一切。这个人才是杀害史托普妻子的真凶,因此,三件命案中,史托普选择最残酷的手段杀他。当然,另一方面也是史托普得借用他的尸体,以便让伍德这身份消失,非把尸体弄得面目全非不可。”
“雷恩先生,”萨姆想了想,兴师问罪起来,“您自己应该还记得吧?那批电传照片送到哈姆雷特山庄来时,是我第一次听说史托普这名字,当时我问过您这叫史托普的是个什么鬼,您曾告诉我,马丁·史托普是得为隆斯崔、伍德和德威特从这个世界消失负责的人,差不多这类的话。现在想起来,您把伍德也包含在里面,不是误导我吗?史托普怎么可能又扮成伍德,又把伍德给宰了呢?”
雷恩笑出声来:“亲爱的巡官,我并没有说史托普杀了伍德啊,我说的是,他得为伍德离开这个世界一事负责,你想想,这是不是百分之百正确?杀了柯洛奇,替他换上伍德的衣服,他的的确确是让伍德这个角色从这个世界消失掉了啊!”
笑谈之后,三人有短暂的一阵沉默,各自陷入深思。炉火旺了起来,布鲁诺注意到雷恩双眼已然平和地闭着。这时,萨姆忽然大手重重一拍大腿,啪的一响把布鲁诺的眼光吸了过去。
“好家伙!”萨姆嗓门不小,并倾身向前,轻拍雷恩的肩膀,雷恩睁开眼睛。
“我一直在想您好像有什么事没说完,雷恩先生。没错,正是如此,有件事我还是不知道,而您也忘了说明,德威特那两根手指的鬼把戏,刚刚您说您从头到尾不认为这和鬼神之说扯得上关系,好吧,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对不起,我疏忽了这点,”雷恩轻柔地回答,“这绝妙的一点,巡官,很高兴你提醒我,真的,非常绝妙的一点,也是整个罪案中最引人入胜的部分,”雷恩线条清楚的脸严肃起来,声音也清晰有力,“在我完全确定汤普森杀了德威特之前,我完全无力对这个手势提出任何解释,唯一能确认的是:德威特,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想起了我讲给他听的故事,有意留下这个手势,来指出凶手是谁。因此,这个手势必然和汤普森此人有某种关系,要不然,我那一整套看起来还不错的小小逻辑推论,将当场崩塌殆尽。因此,除非对这个手势的意义我也能找到满意的解释,否则,我不能贸然进行逮捕汤普森的行动。”
说着,雷恩一扶椅子把手站了起来——典型的雷恩方式,迅速、平顺、似乎毫不费力,萨姆两人同时仰脸看着他。
“在解释之前,我想先了解一件事,史托普有没有确实交代,在他开枪杀德威特之前,他和德威特之间,情形究竟是怎样?”
“这个嘛,”布鲁诺负责回答,“他记得相当清楚。大约在德威特一行人上了车之后,他就一直睁大眼睛注意了,找寻一个,听清楚,一个德威特落单的机会。若情况需要,他还会耐心等下去,再等个一年都不在乎,总之要找一个无人可目击的谋杀机会。刚好,他看见柯林斯和德威特走到没人的末节车厢,又从车门看到柯林斯跳下车,他知道苦心等候的时刻终于到了,于是,他静静穿过你们所在的车厢,一走进昏暗的末节车厢,立刻看见德威特一人坐在后来尸体发现的位子上。于是,他走进加挂车厢,德威特抬头发现是列车员来了,立即掏出新的回数票,但汤普森当时心情太激动了,并未留意到德威特从哪个口袋掏出车票,他满怀怒火,知道这是他一生复仇计划的最终一步了,他掏出【创建和谐家园】,对着吓呆的德威特表明了自己的真正身份——马丁·史托普。他冷笑着斥责德威特,并告诉他血债血还,他罪恶的生命已彻底告一段落。史托普说,那一刻,德威特很奇怪呆呆看着史托普(或说汤普森)腰部垂挂的列车员剪票夹,像被催眠了一般,跟着,他的脸色惨白如死人,缩在椅子上,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应该就是在这一刻,某种意念飞快闪过他脑中,而留下那个奇怪的手势)。在熊熊的怒火中,汤普森开枪了,这一了百了的一枪,让他的愤恨心绪像枪响起般爆开但立刻平复了下来。当他神智清醒过来时,德威特已垂着脑袋死了,手中还握着那本尚未使用过的新回数票。他立刻想到不能带走这本车票,也不能让车票留在德威特手中,所以他搜了德威特口袋,把新车票放到装旧车票的外套内口袋里。汤普森还说,他完全没注意到德威特那两根交缠的手指。事后他知道时相当讶异,但他跟我们一样,也不晓得那个手势是什么意思。”
“谢谢你说明得这么详细,”雷恩郑重地说,在闪烁跳动的炉火映现之下,雷恩修长的身子宛若剪影,“现在,我们回头来谈那个奇特手势的意义。汤普森和交缠的手指,交缠的手指和汤普森……有何关系?我反复问自己。”
“仿佛一道耀眼的强光闪过眼前,在那电光闪过的刹那间,我记起一个我曾瞥见过的东西,非常非常不容易留意到的东西,却是这烦人问题唯一可能的答案……”雷恩平静地说,“且别管那类驱魔避邪的想法,那是毫无意义的,除此之外,这两根交缠的手指还可能意味什么?前提是和汤普森有关的某种什么?
“我先把我对两者有何关系的臆测方式暂时放在一旁,从另一个全然不同的角度重新来看,这两个概括交缠的手指外形有什么意义?形成同这么古怪的形态研究相似的哪个特定的几何符号?我想了一下便得出个有趣的答案,和这两根交缠的手指最接近的几何符号,毫无疑问是,X!”
雷恩停了下来,看着眼前的两张脸缓缓浮现出恍然之后,萨姆还试着把手指交缠,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但X,”雷恩用平稳的声调继续说,“X通常代表未知数,所以我又错了,当然,德威特绝不会在死前留给我们没有答案的未知数!X……我没办法把这个想法驱出脑中,模模糊糊中总觉得我好像更接近答案了,于是我试着把X和汤普森放在一起想。二位,遮盖着我眼睛的薄纱瞬间拨开来了,我完全记起来了,这的确清楚指出凶手的一个特征,一个列车员汤普森的特征,一个明明白白、一个准确无比、一个独一无二代表汤普森的特征——正如每个人有他不同的指纹一样。”
布鲁诺和萨姆茫然地对视一眼。检察官眉头深锁,巡官则拼命模仿那个手势,手指交叉,分开,再交叉,再分开,最终,他狠狠一摇头:“不行,我放弃了。”他极度不耐烦地喊着,“我八成是笨驴一只。雷恩先生,饶了我吧,到底是什么?”
雷恩的答案是。他再次掏出皮夹,但这回抽出的是一张长形纸片,雷恩兴味盎然地看着它,跟着他走到壁炉之前,把纸片放在布鲁诺茫然的手中,这一名检察官、一名巡官把头凑一块,身子可怜兮兮地紧靠着。
“二位,这只是一张经由列车员艾德华·汤普森剪过的车票票根,”哲瑞·雷恩先生轻柔无比地说,“是你,亲爱的巡官,在我们逮捕他之前,你帮我们大家买的车
——(完)——
推理!以奎因的名义——奎因系列译本全推荐
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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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奎因系列的第一部,也是非常精彩的一部。奎因系列贯穿国名中的主旨一直影响我到现在,并培养了我怀疑一切的习惯,这就是任何奇怪之处,必有原因。而这点,在罗马帽子上表现的尤为明显。剧院内的谋杀,嫌疑人数量的巨大,给破案带来了巨大的困难,但是一切都要靠推理,只有推理,才能走出迷雾,迅速锁定凶手。
★2、《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又名《法国香粉之谜》)(1930)
具有奎因早期作品惯有的特点,也是我读的较早的一部,而那一次,我完全的没有猜到凶手,并从此喜欢上了奎因。这部小说有一个惊人的推理片断,非常值得推荐。而商店橱窗里发现尸体的画面,也慢慢的成为历史经典了。论推理,本书绝对挑战最高的逻辑思维。这也是我非常喜欢本书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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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把这本书称为国名系列的三大杰作之一,可恨的是这是我看的第一本奎因的书,而凶手我也是全然的没有猜到,只是记得最终非常的惊讶,原来居然推理这么简单。
在享受这个落差的同时,我静静的开始了我的奎因探索之旅,并一本本看了下来。作为奎因对我的启蒙作品,我自然万分怀念。而作为国名系列的三大杰作之一,的确是不无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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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称黄金时代最曲折最离奇的作品,挑战读者的智力和耐力到极限,一案四破,精彩异常。虽然当时读的过程很长,但是我都一直忍了下来,并收获了最终的果实。记住本书在网络上有两个版本,但是一定要读“足本”,不要读简写版,会丢掉很多东西。这本集中也能看到奎因巨大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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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折离奇的四起无头命案,哥特式的谜团和作案现场,复杂迷离的故事情节,挑战理智到极限的作品,也是我心中黑名单上前十名的作品。在看完之后,我只能说一句“名不虚传!”。可惜本书大陆没有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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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完美?这就叫完美!天才的凶器,神秘的死前留言,离奇的密室杀人,华丽的诡计,突兀的情节,多勒鲁·雷恩的初登场。这部小说汇聚了太多构成完美的元素,使本书当之无愧的成为推理小说史上的经典巨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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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与《X》的那种平均的完美,《Y》则是一种突兀的完美。《X》的每个完美的要素重量都比较平均,而《Y》却在拥有相当多称得上完美的推理小说构成要素的基础上,加入了让人震惊的东西!这是一部华丽的解谜小说,也是一部发人深省的推理故事。简单来说,这是一部“梦幻”般的推理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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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诡计比较惊人,但是还是被我看穿嘿嘿。但是如果不仔细分析,还是会落入怪圈,上作者的当。其实里面有稍稍有些不公平竞争的意味。这次嫌疑人场面要更宏大。
露天大剧场上的两万多名观众都是嫌疑人,而众目睽睽之下,牛仔被枪杀,经过严密的搜查,发现凶器居然不翼而飞。真相到底是什么呢??真相是惊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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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山庄的杀人模式,山火造成的恐慌和紧张,惊天的诡计手法,戏剧化的过程和结局。本书也属国名系列中的一部,原名《暹罗双胞胎之谜》(注:暹罗=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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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情节相对平淡,凶手的推理也并不很难,最后一段的描写感觉有些做作,让人想起某些廉价的电影。但是谜团的构成还是有相当的吸引力。阅读重点:雷恩先生的人性展现!
★11、《哲瑞·雷恩的最后一案》(1933)一直没看到本书有多大的好评,但是我看的时候觉得非常过瘾。因为是最后一本,有些东西我的确有点先知先觉了,而这并不是一件开心的事。看着短短出现两年但却深深吸引了我的侦探雷恩先生以那样的方式死去,胸中不免有一些忧伤和不舍。短短的四个故事,却在我心里刻下了一个完美的侦探形象,我真的很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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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要不是因为那个密室,这部作品的分也许能高些。虽然贵为史上密室的前十作品,对于这个密室我却颇有些不以为然,也许我没理解到精髓吧。但是“所有不合理之处,必有原因”这句话,倒是在这里得到了深刻的展现,通过本书,我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对于里面描写中国人的镜头有些感觉莫名其妙了太过神秘,毕竟本身就是中国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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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11个短篇,属于严格黄金时代的解谜作品,每部小说都可以分开成一部极高水准的谜题,挑战推理的朋友不妨在奎因作解释之前停住,整理一下思维,挑战埃勒·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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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怀疑自己喜欢的作家让我一度非常困惑,但是这部作品确实是意料之外的没有感觉。推理过程可谓非常之简单,但是作者掩饰的还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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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这部作品时,埃勒里已经从纯粹的解谜走向了另一种分格。本期也是收到好莱坞和光面杂志的影响。但是情节却是非常完美,也有令人震惊的推理段子,让人大呼过瘾。以后的作品几乎每一次都会出现一个MM了……但是就推理和故事性,《半途之屋》绝对是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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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的偶然和必然,就能构成难以破解的案件。本书也算是一宗密室杀人,而且复杂的超出想象,结尾一波三折,回味无穷。这部作品,是近期让我产生联想最多的作品之一,但是中间作者一定程度上没有进行公平的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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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比较具有故事性,可以说是非常之复杂,而动机却……落差比较大,让人觉得有些郁闷,凶手也没找到,不知道是我不行还是他们耍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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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明显能看得出受到了好莱坞的影响,而凶手我几乎是毫不费力的指了出来,因为线索实在太明显。奎因这段时间水平确实有所下滑,是收到了好莱坞的影响比较大,有些不太专心于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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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中篇,讲述了一个房屋消失的诡计故事,应该说这是一个非常华丽的表演,虽然事先几乎被漏了底(各种卡通和日本的小说),阅读感依然很好。属于惊艳型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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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因转型的代表作,也是后期伟大的作品之一。这个故事情节曲折离奇,更有预告杀人的诡计,而身份替换杀人手法更是应接不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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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作品完全不象转型后的作品,奎因也许在怀念黄金时代的那种纯净的感觉。完全的解谜作品,童谣城堡式的杀人,曲折离奇的情节,意外的结局。(典型的奎因式意外,没有看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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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有意思的一部作品,涉及宗教、英文字谜、世界观等等诸多因素,并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也是奎因事业史上的一次重大转折!对奎因后期的生活和探案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并在后面的作品中经常被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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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这部小说符合奎因后期的所有特征,是典型的后期代表巨作。连环杀手是永远无法褪色的恐怖,一个连环杀手就能让整个城市陷入恐慌。犯罪心理学,连环杀手,很多精辟的论点,奎因精神态度的变化(由于《十日惊奇》的影响),都是本书的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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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犯罪的杰作!密室之外众目睽睽下放出空枪,却导致密室内的“国王”中枪而死。没有灵异现象,没有不可解释的事,相信这一点,相信自己的推理!本书有些地方非常BT,让我有些郁闷,总体上还是非常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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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泼的人物构成,严谨的推理,非常不错的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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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平淡的一篇,没有什么出色的谜题,也没有什么震惊的场面,诡计也比较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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