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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萝香上一世中,是灵魂系的,使用的是四品的紫色创龙石,如果换了是碧蓝之海的话,那么她的龙就变成水系的了,依萝香的天赋在于灵魂,换了是水系的,不但不会有任何的帮助,反而会让她就此平庸下来,甚至变成一个资质差无可差的存在。
如果随便找一个九品创龙石的话,以辛云重生的身份,完全可以轻松做到,可是要找的是紫色灵魂系的创龙石的话,这世界上只有一枚!错过了就永远没机会了。
第二十二章 敛财手段
现在,辛云要做的,就是在自己八岁生日前,抵达那个矿城,然后找到那块9.9品的碧蓝之海,要知道……那碧蓝之海就是在最近几个月被发现的,一旦辛云去的晚了一步,那是再没有一丝可能性得到它了,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无论如何,就算要依萝香吃苦,也顾不了许多了。
当然,这只是第二个原因而已,还有第三个原因,距离依萝香的八岁生日,也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了,得到了碧蓝之海后,必须立刻起程,只有这样,才可以赶在依萝香八岁生日前,用九品紫色灵魂系创龙石,来做为依萝香的生日礼物。
重生之后,有太多的机缘在等待着辛云,凭借着上一世的记忆,辛云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做,因此……他必须要争取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虽然他不可能将所有机会都抓在手里,毕竟……辛云并不会分身之树,可是他却要努力将那些相对重要的机遇,全部抓在手中。
休息结束后,三人再次抵达了仓库,看着堆积的麻袋包,阿大兴奋的道:“我刚才打听过了,嘿嘿……在这里,干松蘑竟然可以卖到八铜一两,哈哈……咱们这次发达了!”
这里一共是3000两干松蘑,按照八铜一两卖的话,那就是24000铜,也就是两金四银的价格。
阿大兴奋的继续道:“接下来我们去哪里?要运什么货物去?嘿嘿……这一次咱还是直接用干松蘑换吧,你看如何?”
“汗……”听到阿大的话,辛云不由的擦了擦汗水。
无奈的看着阿大,辛云摇头道;“拜托,这平原城虽然只是小城,可是再小也是城市,你在村镇可以以货换货,可是在这里,却只能卖钱!”
说到这里,辛云微微一笑,随后继续道:“而且,干松蘑不是粟米,别说不能以货换货,就算能也不划算,记住……想做买卖挣钱,要多动动脑子,不是照抄别人的路子就可以的。”
“那……你的意思是?”听到辛云的话,阿大彻底的迷糊了,感情……换了个地方,换了个环境,原来的招就不好用了!
辛云也没有过多解释,开口道;“好了,你也别问太多,只管按我说的去做就可以了,现在……你立刻去裁缝店,去给我定做300个羊皮口袋去,做工要精致一点,还有袋面上印上这个图样的花纹。”说话间,辛云从怀里掏出一张画着高贵气息图样的纸张,递给了阿大。
看着手中的图样,阿大张口欲言,不过随即便想了起来,辛云让他不用多问,只要去做就好了,那意思已经很明显了,辛云没功夫去解释,只要忙完一切,阿大的疑惑自然就解开了。
对于辛云,阿大已经信服了,上次粟米的买卖还算一般,可是这一次,只一周的时间,他却挣到了大把的利润,辛云承诺的十倍利润,现在已经做到了,而这还仅仅是开始而已。
当时……这粟米进价只是3000铜而已,可是经过辛云几番折腾,现在却达到两金四银的价值了,短短两个周,纯利润达到了两金,这是过去一年才勉强能挣到的钱数。
看着阿大转身离开,辛云也没有闲着,带着依萝香,揣着在巨木村收购的青铜一星级的龙晶,朝集市的方向走去。
龙晶这个东西,可以直接用来吸收,提升龙的力量,一向是有钱人最喜欢的,不需要刻苦努力就提升实力的捷径!
龙晶可以被完全吸收,但是不属于自己的能量是无法运用的,必须进行炼化后才会成为自己的力量,在炼化的过程中,会有很大一部分损失,基本上,这就是一项烧钱的运动,一般人是绝对烧不起的。
当然,也不是所有龙都产龙晶的,普通的龙不产龙晶,只有每一个龙群的首领,才会在大脑内凝结出一颗龙晶,因此龙晶一直都是供不应求的。
作为一个拥有两千多户人家,以狩猎为生的巨木镇,一共才收购到了50颗龙晶,这已经足以证明龙晶的难得了,也正是因为龙晶的难得,所以一般的小镇,是不被商人们注意的,浪费那么多时间,却只收了几十块青铜一星龙晶,这点利润还不够来回的消耗的。
可是对于辛云来说,那就不同了,他现在只需要启动资金而已,并不需要太多的钱,这50颗龙晶数量虽然少了点,但是正好是辛云当时所能承受的极限,要知道,虽然龙晶只有50颗,可是这却已经是巨木镇最近半年才积攒下来的,足以帮辛云换来大量的金钱了。
原本,辛云也没想到可以收到这么多,可是很显然,最近半年来,没有商队到达过这里,所以辛云也算走运,该他发这笔小财了。
带着龙晶,辛云赶到了集市,但是却并没有贩卖,而是用以一换二的比例,和集市里所有贩卖龙晶的人兑换同阶的龙晶。
在辛云的上一世中,有一个富豪就是靠这个起家的,几年之内,竟然挣到了数以百万记的金币!
在不同的区域内,所有人的能量体系也不太相同,所谓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靠近沙漠的人则土系比较多,靠近森林的则木系比较多,靠近海洋湖泊的则水系的比较多,与此同时,与这些能量系对立的一系就比较少。
这平原城位与翠绿草原上,因此绿色生命系的就比较多,其他各系的武者就比较少,尤其是与生命对立的灰色死亡系,几乎没有,有也是外地人。
因此,在这平原城内,生命系的龙晶是最好卖,价格也是最贵的,其他系的则相对低一点,至于灰色死亡系的,虽然也不是没人买,但是那寥寥的几个购买者,相对与整个市场来说,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价格最为低廉。
辛云的龙晶,是一银的价格收购的,在这平原城内,应该可以卖到两银,因此……当辛云提议,用各系龙晶兑换死亡系龙晶的时候,哪会有人不答应?他们的进价也是一银,双方都划算!
对于辛云来说,五十颗龙晶,却换到了一百颗死亡系龙晶,将数量翻了一倍,总价值也高了一倍,而对于那些贩卖者来说,虽然没从这次的交易中挣到一分钱,但是却解决了货物积压的问题,不用再为流动资金发愁了。
当然,辛云也不是从一家就兑换到所有龙晶的,事实上……每一家也只能淘到十来块而已,连跑了十多家,辛云才将所有的龙晶都兑换了出去。
当辛云将最后一颗龙晶兑换出去后,此次的平原之行,他已经实现了100%的赢利,而且……最重要的是,在他们下一个要去的地方,这些死亡系龙晶的价格会很高,也很好卖!价格是这里的两倍!
第二十三章 有钱之人
想要抵达碧蓝之海所在的塔山巨城,如果从巨木镇出发的话,必须经过平原城,然后从平原城继续向西,穿越死亡沙漠,而死亡沙漠中间的死亡之城,就是下一站的位置。
死亡沙漠之所以以死亡为名,正是因为其凶险,没有一定的实力,是很难穿越的,就算实力很高了,想要穿越死亡沙漠也有一定的概率会死亡。
死亡沙漠中,有很多危险区域,里面生活着死亡沙龙,那是杀不死,锤不烂,谁都挠头的龙,除非是顶级高手,否则的话谁碰上谁死。
换了是一般人,还真不敢穿越这死亡沙漠,因此虽然明知道死亡之城里,死亡系龙晶很昂贵,可是却没有多少人敢做这个买卖。
没有实力的,是很难安全穿越死亡沙漠的,而那些有实力穿越死亡沙漠的,哪还会在乎这点小钱,不说别人,就说上一世的辛云,后期就没脸再去做这种生意了。
怀揣着100颗死亡系龙晶,辛云回到了仓库,当两人回到仓库时,阿大已经回来了,几百个精致秀美,表面烙印着高贵花纹的薄羊皮袋整齐的堆积在那里。
随手拿起一只羊皮袋,随手翻看了一下后,辛云满意的点了点头,对着依萝香和阿大道:“好了,时间紧迫,咱们这就开始吧,立刻开始装袋。”
听到辛云的话,阿大张了张嘴,刚想问点什么,却再次想起了辛云的话,于是不再追问,转身打开装着蘑菇的麻袋包,将蘑菇纷纷装进了羊皮袋内。
按照辛云的设计,这羊皮袋看起来很大,但是其实却很窄,看似能装一斤的干松蘑,但是其实只能装半斤多一点,大约六七两的样子,忙碌了三个小时后,300斤干松蘑,竟然硬是装了500袋!
将最后一袋干蘑装好袋,并且封上口后,辛云满足的呼了口气,随手拿起一只薄羊皮袋看了起来,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真的不错!
这薄羊皮袋,看起来鼓鼓的,装了很多的干松蘑,光是用眼睛看的话,绝对有一斤多,可是其实只有六两左右,标准的视力欺骗。
这样的办法,倒也不是辛云发明的,在上上世的地球上,有一种饮品——可乐,就是用这种办法,看起来瓶子很美,造型非常流线,象女人的曲线一样,可是这是这曲线,让瓶子的容积大大的减少,装的水少了很大一部分。
那羊皮袋分正反两面,正面是用烙铁镂空的高贵花纹,透过古朴的花纹空隙,可以清晰的看到袋里的蘑菇,也可以闻到蘑菇特有的清香,让购买者可以一眼就看到袋里的货物是多么的整齐,品质是多么的优良!
当然,这些镂空花纹的作用可不仅仅是露出空隙给大家看货,最重要的是,这些高贵的花纹,还可以提升货物的档次,只是套上了一个皮袋,这些蘑菇看起来立刻便不同了,可谓是身价倍增!
当然,光是这样的话,还是不够的,在皮袋的背面,还用黑色的笔墨,写了一些字迹,对袋中的蘑菇大家吹捧,简直吹的没边了。
这些从巨木镇购买的普通松蘑,却被描绘成了是从龙居住的丛林中,在黄金级巨龙栖息地的周围,在万年松树间,冒着生命危险采集到的珍品蘑菇,洋洋洒洒的,上百个小字简直把这蘑菇吹嘘成了世间极品!
除了洋洋洒洒的介绍外,辛云还特意为这种商品起了个名字——万年老松蘑,将这些蘑菇的价值提升到了最高点。
就在辛云满意的暗暗点头时,看着堆满地面的蘑菇袋,阿大满眼放光的看着辛云,颤抖的道:“我明白了老大,这下我明白了,这一用袋装,虽然看起来装的很多,可是其实每袋装的都没有看起来多,硬是将300斤蘑菇当500斤卖了,哈哈……这一下就凭空多出了200斤蘑菇啊!”
微笑着点了点头,辛云开口道:“没错,所谓无商不奸,作为商人,追逐利益是铁律,不过……你的眼光还是太近了!”
说到这里,辛云扬了扬手中的那袋蘑菇,傲然道:“这里虽然不是什么巨城,甚至连大城都算不上,但是有钱人可不少,嘿嘿……所以,这些皮袋的作用,可不仅仅是将蘑菇变多了,在价格上,咱们也要提上一提!”
“啊!提价……”听到辛云的话,阿大嘴巴张的大大的,连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平静的点了点头,辛云继续道:“恩……一共是五百袋蘑菇,原本可以卖24000铜,平均每袋大概是50铜吧?”
“恩恩恩……”听到辛云的话,阿大连连点头,别的不成,调查一下市场,算一算帐,阿大是绝对称职的,这个帐不会错。
看着阿大的兴奋的样子,辛云笑着继续道:“这价是普通干松蘑的价格而已,咱们的可是万年老松蘑,是非常稀有的,而且采集时是需要冒着生命危险的,所以这价格嘛,必须往上提,大大的提!”
“啊!”听到辛云的话,阿大不由的怪叫一声,不可置信的道:“咱们的蘑菇,不是在巨木镇收的吗?哪里是什么万年老松蘑?哪有冒什么生命危险?而且数量也很多,算不得什么稀有啊……”
平静的横了阿大一眼,辛云坚定的道:“到底是不是你不用管,你只需要记住,作为卖家,只要你说是就是!”
面对着辛云的话,阿大眨巴着一对小眼睛,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看着阿大那可笑的样子,依萝香噗嗤一声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解释道:“你放心吧,只要咱们说是,那不是也是,这是没有办法查证的事,就算有人怀疑,也没有办法揭穿咱们,虽然肯定有人会不信,但是咱们也不需要所有人信,只要买的人信就可以了,不是吗?”
辛云笑着道:“没错,依萝香说的有道理,不过却还是不全面,其实……咱们的蘑菇,是卖给有钱人吃的,这个对吧?”
听到辛云的话,阿大断然点了点头道:“那是当然的了,就算是普通的干松蘑,也不是普通家庭消费的起的,何况还是被咱们吹捧起来的万年老松蘑!”
“恩……”点了点头,辛云继续道:“既然咱们的蘑菇是卖给有钱人的,那咱们就要分析一下有钱人的心理,你们说说看,什么叫有钱人?”
听到辛云的话,阿大一阵呆愣,傻傻的道:“什么叫有钱人?钱多的人自然就叫有钱人啊,这还要问吗?”
听到阿大的话,辛云不置可否的笑了笑,转头朝依萝香看了过去,在辛云的注视下,依萝香思考了一小会,随后继续道:“所谓的有钱人,应该是穿着精美的衣衫,使用着华贵的物品,住着高贵的住宅,进出高档场所,永远不必为钱发愁的人。”
赞许的点了点头,辛云笑着道:“你说的对,但是却还是不确切,不具体,不形象。”
“啊!”不解的看着辛云,依萝香疑惑的道;“那你说说看,到底什么才叫真正的有钱人?”
洒然一笑,辛云伸出一根手指道:“你们记住了,所谓有钱人,就是不管买什么,都不买对的,只卖贵的,越贵就越欢迎,不这样的话,怎么能体现他们是有钱人呢?”
第二十四章 塔山巨城
呆若木鸡的看着辛云,阿大也好,依萝香也好,完全不能接受辛云的论点,可是仔细想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一点都不假。
看着两人渐渐清晰的眼神,辛云知道,他们终于想通了,于是继续道:“所以呢,这万年老松蘑,咱们必须提价,而且还不能提的少了。”
“那……咱们提一倍?”听到辛云的话,阿大试探的道。
听到阿大的话,辛云断然摇了摇头道;“咱们这次货物的数量很少,所以咱们选择的客户范围也要缩小,针对那些中层的有钱人,以他们的购买能力,一袋最少也要一银币!”
“什么!”听到辛云的话,不仅仅是阿大,即便是依萝香也惊叫了起来,这太夸张了点,价值50铜的蘑菇,硬是被卖到了1000铜,20倍的提升,这哪里是做买卖,这分明是在抢钱啊!
看着两人傻傻的样子,辛云傲然一笑道:“好了,你们也不需要这么惊讶,你们仔细想一想,如果这些真的是万年老松蘑,难道不值这个价吗?事实上……咱们想低卖都不成,如果价格定的低了,那岂不是明摆着告诉人家这些都是假的?”
听到辛云的话,阿大和依萝香终于了然,不过阿大还是担心的道:“可是……如果价格定在一银一袋的话,以这个城市的消费能力,根本就卖不出去多少,能卖100袋就不错了,所以……”
听到阿大的话,辛云微笑着道:“没有所以,事实上,我本来也没打算全在这里卖,要知道,光是卖100袋的话,那也是10金了,剩余的400袋,咱们继续带上出发,下一站……咱们去死亡之城,你们想一想,位与沙漠正中心,与世隔绝的死亡城,这些蘑菇是什么价?你们还怕卖不掉吗?”
“什么!你要去死亡城?天啊……这我可不敢听你的,会没命的啊!”阿大骇然大叫着。
给了阿大一个放心的眼神,随后……辛云微笑着继续道:“放心吧,我知道一条安全通道,绝对的安全,相信我……就算我不在乎你的死活,可是我却不会把自己,还有我的同伴也搭送进去,不是吗?”
“安全通道?”听到辛云的话,阿大满脸的惊讶,这死亡沙漠真的有安全通道?
看着阿大不可置信的神色,辛云点了点头,在上一世,这安全通道,是距离现在十年后才被发现的,绝对安全的通道,至于现在,死亡沙漠的安全通道依然被掩埋在那里。
“没错,绝对安全的通道,由我带领的话,绝对不会出差错的,你只需要按照我所说的路线走就可以了,你该明白的,就算我不在意自己的生命,但是却不会拿着依萝香的生命去冒险。”
听到辛云的话,阿大深沉的看着辛云,好半天……阿大断然道:“好吧,既然你这么说,那我答应你,我也相信,你不会将咱们三人带入死亡之路!”
说完话,阿大转过身,去仓库外雇佣了几个工人,将所有的货物运到了市场,随后开始叫卖了起来……
出乎三人预料的是,这平原城有钱的人还真的不少,原本以为最多只能卖出100袋,但是事实上,却只花了一天时间,所有500袋所谓的万年老松蘑,竟然完全卖了出去,当阿大手捧着50个金灿灿的金币时,激动的眼泪都下来了,如果不是辛云的话,想挣这么多钱,恐怕一辈子都未必能做到,能维持日常花用就不错了。
看着阿大激动的样子,辛云不由的笑了起来,50金看似很多,足够一个人轻松的活一辈子了,可是事实上,这点小钱,却什么都不算。
虽然这已经是辛云在这个世界生存的第二世了,但是直到现在,辛云也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只肯定这里不是地球,和这个世界比起来,地球不过是一粒沙尘而已,这个世界要比地球大上亿万兆倍!
地球的赤道周长,那也不过是四万公里而已,可是在这个世界上,四万公里不过是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的距离而已,比较远一点的,那得是上百,上千万公里的距离!
地球上最高的山是喜马拉雅山,高度是8848米,可是如果把喜马拉雅山搬到这个世界的话,你会发现那不过是一个小石笋而已,甚至连山都算不上了!
这个世界最大的山,是一座高不见顶的山,仿佛一个巨人一般,伫立在天地间,没有人知道它到底有多高,以阿大猪皮龙的速度,想围绕着他飞一圈,也需要十几年的时间,曾经有人试图登上这座高山,可是他向上飞出了八千多万公里,却依然看不到山颠在哪,甚至连山的直径都没有任何的变化,也就是说,八千万公里的高度,也依然属于山脚。对比而言,8848米的喜马拉雅山到底算什么呢?
这个世界除了大外,还有就是生灵多,没有人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少生灵,那绝对不是以亿为单位可以计算的,也不是以兆为单位可以计算的,如果一定要用一个形容词的话,那么这个形容词是——无限!
如果把这个世界比做是地球的话,那么相对而言,地球就是一颗沙砾,也许……这个比例还是太小了,因为没有人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大。
这个世界中,通用的货币是金银铜三种金属,所谓的金币,其实更应该叫做金钱,和中国古代的铜钱很像,外圆内方,用兽筋串之,上面并没有花纹,但是却绝难假冒,这个世界的人,对于金币的重量实在太敏感了,因此假币是完全没有存身之处的。
50个金币,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可以过上一世了,可是对于那些真正的有钱人来说,却什么都不算,以辛云为例,上一世中,他曾经拥有过一个日产黄金十吨的金矿,可就算这样,他还不算是巨富!
无言的摇了摇头,既然有了钱,自然不能空跑了,沙漠中最缺什么?没错……最缺的不是什么干蘑菇,而是——酒!由于沙漠中根本无法种植粮食,而酒又是粮食所酿造,所以在沙漠中心的死亡之城,酒是高档的奢侈品。价格比这里贵一倍!
第二天一早,辛云三人携带着50个大酒囊,朝着死亡沙漠的方向赶了过去,在成功抵达死亡之城后,辛云将手中的100颗青铜一星死亡系龙晶兑换成了100颗白银一星的火系龙晶!
一阶换二阶,虽然只有一阶之差,但是价格却翻了十倍,之所以会成功交换到手,一来是因为死亡系龙晶是这里最紧缺的,二来……作为沙漠正中心,这里正是火系龙晶的产地,价格低廉的可怕。
九大系龙晶中,火系的龙晶是最昂贵的,因为火系的龙威力最大,破坏力最强,中期和前期占有压倒性的优势,因此选择火系的人最多,所以火系龙晶的需求量就最大,别看在这里不值钱,可是一旦成功从这里运出去,立刻就身价倍增。
当阿大将所有米酒都卖光后,资金从50金变成了100金,可是辛云的100颗白银二星创龙石现在就值100金,一旦运出去,最少也可以卖1000金!
由于时间紧迫,三人并没有在死亡之城休整,而是立刻上路,不过这一次,辛云没有让阿大装任何的货物,而是装了足够三个月食用的食物,随后踏上了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