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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不自禁
作者:墨妖
乐殊一直就是个孤独的人。
她没有见过母亲,因为母亲在生下她不久就和别的男人走了。而父亲也很快地和别人组织了家庭。那一年的婚姻,对于这两个人来说好象只是一场过景的梦,而自己这个恶梦的遗果则应该扔得远远的彻底遗忘。
自懂事起,乐殊就一直在上全托幼儿园,全日制小学,封闭式中学。也许是那两个良心未泯的父母觉得欠自己诸多吧,在金钱方面他们从未苛待过自己。但乐殊却从来没有多花过他们一分钱,每年寄来的钱除了必要的学费生活费外,她都将它们攒了起来。在自己满了十八岁后,将这笔钱投入了股市。
那是幸运的一年,也是不幸的一年。幸运的是那年的股市如此的争气,自己很快赚够了钱,而不幸的是,自己终于完成了心愿。
乐殊永远记得那一天,黑色的星期四,自己头一次约齐了父母。但不是在某家知名大酒店,而是在一间路边小摊。脏乱差的环境,让衣着光鲜的父母与那里格格不入,也让乐殊觉得自己真的和她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开场是极其尴尬的,虽然是至亲的骨肉,但陌生的却不如一个路人。乐殊平静地在父母面前吃下那碗他们根本无法下咽的面条,然后将两个信封放到了他们的面前。
他们打开信封的表情,乐殊一辈子都记得,那是震惊与恐惧。母亲惊慌地伸出手想抓住些什么,可自己疏离冷漠的目的却让她无法再向前一步。而自己向父亲伸出的手,让那个叱咤风云的男人有些手抖。
随即下来的时光,是乐殊一生中痛得最酣畅淋漓的时光。她带了父母去了出生地的派出所,在所有的不明所以的眼光中,把自己的户口迁离出父亲的家庭之中,并在当时,改了自己的姓名。
当自己冲管理人员索要改名表格时,那个已经不知所措的父亲紧紧地抓住了自己的手,但是一切已经无法挽回。自己去除了他的姓氏,改掉了他的赐名。换上了一个现在这个奇怪到家的名字——乐殊。
那一天的过程,从始至终的冷漠崩溃于从派出所出来时,母亲的号啕大哭以及父亲无所事从的走来走去。而自己,冷漠的当事人则静静地站在路边等待着公交车的到来。
那个时刻、那个地点。走过的、路过的以及好象明白了故事,从派出所里出来看结局的人,就象是走马灯一样在自己面前晃。晃得自己头晕,恶心以及浑身止不住的颤抖。那天的公交车上人很多,当自己颤抖地挤上车,车门关掉的那一刻,母亲忽然象发疯了一样地冲了上来,大呼着自己的名字。
全车的人都在看自己,他们不明白故事的过程,也不明白自己这么个年纪轻轻的姑娘,为什么会如此冷漠地面对自己的母亲?
公交车司机在怔愣了数秒后,将车开走了。隔着玻璃窗,乐殊可以看到母亲委顿在地的凄迷以及父亲怔楞的表情,他们的身影逐渐的变小,变得模糊,而憋久许久的热泪则一下子象崩闸的洪水一样狂涌而出,然它们来得汹涌却毫无声息。泪水模糊了自己的视线,乐殊看不清车厢内众人的表情,只知道那天的那辆车,异常的寂静。
泪,一直流。从公交车内,到大街上,再到学校。见到自己的所有的人都惊愕得不知所措,尤其是自己的那些个校友。在他们的眼中,自己是座比北极还冷的冰山,不喜不怒不惊不燥更不会这样狂泪不止。
然,那也仅仅只是短暂的几个小时,在收拾好行装后,自己离开了这个学校和这个城市,永远地将过去扔到了久远。
来到了北京,选择了天文系。
四年的苦读,一年的工作,五年的时光就这样一眨眼的过去了。
滚滚的人流改变了许多,也有许多东西是再也改变不了的了。
乐殊曾经以为,把钱还给他们,自己就自由了。换个新的地方,找个新的环境,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不见得要多好,但要象正常人那样。
可是,乐殊错了。
她的淡然已经成了习惯,冷漠更是已经入骨,十八年的生活中岁月早已经给她定型。且,新的环境里有新的契机,却也有更新的伤痕。
北京是个很大的城市,大到有许多地方乐殊甭说去了,听也没有听说过。可是,它也小到你可以轻易发现那些有人想让你永远发现不了的事情,碰到那些你早就想遗忘却偏偏又出现在你面前的人。
曾经乐殊想做个正常人,于是学着别人的模样交了男朋友。
男友叫什么已经记不清,他因为自己的美色而来,却因为自己的冷漠而走。乐殊不怪他,因为自己知道自己这个样子实在是不讨人喜欢。
但是,命运有时候实在是奇怪到不行!
他走了,和谁在一起自己也不伤心,甚至于会祝福他。
可是,他却偏偏选择了她——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
撞见这场婚礼,其实实在真的是个意外。
自己本来是到这间清初就建立起来的圣若瑟教堂借一些资料的,根本不知道这里在干什么?但,一切偏偏就那样的巧。
场面实在是有些尴尬,因为来宾当中不是知道自己和新郎的关系,就是知道自己和新娘的关系的,当然还有那些什么也知道的人,譬如说自己的父亲。
自己来的时候,婚礼已经结束了,新人刚刚从教堂里面出来,准备在草坪上合影留念。而自己的出现则让他们惊愕得不知该如何是好?
真是冤孽啊!
当初自己就是因为不想再和他们有瓜葛,才从南方来到了北京。却不料,仍然是纠缠不清,也许这就叫做命运吧!
也许自己只有真正离开这个世界,才会一生轻松吧!
平静地走了上去,来到人群的面前。但是,面对的不是新郎,不是新娘,更不是曾经的父亲和曾经的父亲的老婆,而是那个一身圣袍的神父。
从包里拿出了介绍信:“神父您好,我是北京天文台的乐殊。台长让我来拿那本《律历渊源》,这是我的证件。”
一本正经的事情,平淡的表情,视若无睹的面容让这难堪的气氛有几许的缓和,人群中不明真相的人以为没事了,便开始张罗照相和玩闹。
他们的世界渐渐活泼,而乐殊的世界,则一点一滴地正在变冷。
因为,他、她和他,一个都没有上来。
他们的惊愕如同以往的任何一次一样,留在了表面。
只是,连同乐殊也不知道,这一面,竟然成为了她们之间的最后印象。
因为,在那一天,她在教堂的钟楼间,永远的消失了。
穿越这个词,在当今的年代里实在是流行得很。
乐殊虽向来不看这种小说,但无奈此流的荼毒面实在太广,自己的几个年纪相仿的女同事,皆是某穿越协会的成员,成天叽叽呱呱的的在自己耳朵边说那些穿越的幻想。尤其是最近,十几本新出炉的网络小说迷死了那帮丫头。而穿越的最新流行标直指清康熙年间,九龙夺嫡的朝代。一帮大大小小的丫头都疯狂的迷上了康熙的那十几位出名的阿哥,还结了什么四爷党之类的东西,把雍正叫成了四四,胤祥叫成了十三,什么八【创建和谐家园】九十十的就更是不用说都知道是谁了。
其实这都要归功于二月河先生,不是他编出了这样的剧本,也不会引发这样的狂潮。只是,这些小丫头们实在是有趣。穿越已经是难事,而就算是穿越成功了,又岂能那样轻易地见到那些阿哥们?不用说什么风花雪月的爱情,就连吃饭问题,也得实靠‘幸运’二字。
就象自己现在,不就得两手辛劳地擦擦抹抹吗?
不过这回擦的可不再是天文台的那些高精密仪器了,而变成了三百年前的桌椅板凳。
三百年前?
不错。
因为,我穿越了。
事情具体是怎样发生的,乐殊不明白。她只知道,那天借到书后,不愿意立刻离开,到门前那些人面前徒惹不快,便循迹登上了高高的钟楼。远远地似乎望得到那些人,可也因为远远地因此看不真切。后来发生了什么?乐殊就不知道,只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一个比较亮的星体,在天空中一闪而过,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待再醒来时,便身处在这间,三百年前的圣若瑟教堂了。
地点,没有变,变的只是时间。
此时的圣若瑟教堂还十分新,起码比起三百年后来讲,它建成几十年的历史算是新的了,只是不如三百年后的宏大和雄伟,但在当时来讲,这也是全国最大最好的教堂了。
关于清朝的传教士,自己知道的只有汤若望、南怀仁以及郎世宁。现在是康熙四十年,汤若望已经故去,南怀仁在宫中任职,而这间教堂里的传教士则是一个叫傅圣泽的法国人。
傅圣泽是一个十分幽默风趣的法国人,自己的突然出现吓了他不轻。据他所讲:当时他正在书房的窗前往外看,就见半空中突然出现了一个身影,然后掉到了无人的教堂后院中。
他救了自己,但却没有问自己的来历。虽然看得出来,他也是非常好奇的,但是却没有问。这也许就是外国人的优点吧,原来三百年前,他们就已经十分注重个人隐私的问题了。
上学的时候,自己附修了几门外语,英语和日语是主课,法语和德语,意大利语只是稍有涉猎。不过傅圣泽的中文说得相当好!
自己刚刚反应过来穿越了时空后,吓得不轻,惊慌失措的。毕竟,来到一个三百多年前的陌生地点,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虽然在三百年后的那个地方,自己没有亲友只是一个人,但是那个时代自己毕竟是熟悉的。最起码,在那里,自己可以挣钱吃饭,养活自己。而在这里,自己不知道该如何活下去。
所以,自己抓住了傅圣泽这棵有点老的稻草,以帮他翻译为业在圣若瑟教堂扎下根来。
回到古代的日子,实在是有些可怕。没有电灯和电话,更不要说电视和电脑了。晚上六七点的时候,屋子里就已经暗到不能看书了,必须点蜡才可以看。这时候,中国甚至连油灯也没有出现,可悲啊!
傅圣泽是一个比较穷的传教士,作为在京唯二的外国人,他的地位简直不可以和南怀仁相比。南怀仁的名字自己只在电视上看过,却不知这个家伙不仅仅是个传教士,还居然当中清庭的官。康熙八年二月,他因历法的问题被授为钦天监监副。因为制出六整套天文仪器又被提升为监正。几年以后,三藩作乱,清王朝于危难之中,南怀仁又向康熙献出绝技,设计制作了一种新型火炮,帮助了平定三藩叛乱的清军,成为清王朝的功臣,被晋升为工部右侍郎。
对于这点,乐殊问过傅圣泽,可他只是笑笑并不多语。
刚开始的时候,自己还以为这个家伙真的淡泊名利,后来才知道,他是在等一个机会。而这个机会,也直接影响到了自己的命运。
原来,自己一直以为北京只有他和南怀仁两个外国人,可是当那天的来临时,才知道,原来这北京里还有一个叫白石的法国佬。这个白石是头一批来中国的法国传教士,由南怀仁引荐,进入了宫廷,接替他作了康熙的洋老师,并兼作众阿哥的洋教授。只是在这一年,他接到了法国教会的通知,决定回国去了。
而在他临走之前,将傅圣济推荐给了康熙。
理所当然的,傅圣济成为新一轮的洋老师,自己则被他扮成小厮跟进了那个大得有些离谱的紫禁城。
紫禁城,乐殊去过一次,那是刚来北京时,趁着还未开学前,去游玩过一次。那时感觉并不好玩,只是莫名的觉得有些心酸。偌大的紫禁城里,挤满了游人,本国的外国的大的小的男的女的,哗哗喧喧的象在赶集,而不似在体味中国古老文化的精髓。不过也不能怪那些游人,毕竟,三百年后的紫禁城已经不再是至高无上的皇宫,空空当当的地方没有一个真正的主人,它只是一个供人游乐的风景地,不再复当初的意义。
当时的乐殊,也许说起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有机会真正地光临紫禁城一次。可是,如今真正进来这真正的皇宫时才发现,原来,有主人的皇宫更加的不好玩。
傅圣济是的主要责任是负责教康熙和他的儿子们洋术的。他讲课的地方居然叫“上书房”!原先乐殊一直认为上书房是皇上议政的地方,后来和知道不是。这个地儿人家原来叫“尚书房”是专供给皇子们上学读书的地方,不知道哪个编剧就给改成了上书房,看来这历史上的冤假错案还真是多啊。
尚书房在乾清宫的东侧,景仁宫的南面,毓庆宫的西面,是一个极大的宫院,里面三出五进的小院落也很多,但最宽敞的两个大殿是给皇子们读书练武用的。皇子们的师傅很多,康熙按洋人的礼拜制给每天订了不同的课程,傅圣济的洋文和算术是排在礼拜四的。
原先乐殊还以为皇子们都蛮好当的,尤其是在小时候。可真正进了宫才知道,原来一点都不是。康熙是个十分好学的皇帝,对子女的要求也非常严格。他订了规矩,五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皇子们都要上学,而且天天都得上。
乐殊头一次和傅圣济去上课的那天,天还黑黑的就起床了。事实上那时候的西洋表针指在三点,自己问过傅圣济为什么这么早起来,而他却说这时候皇子们都已经到了上书房开始复习昨天的功课了。这时候乐殊才知道原来皇子们上学更痛苦啊!
自己作为跟班的,就是帮傅圣济拿一些教材,进到上书房后,有专门为各个老师设置的屋子,自己就呆在屋子里等着,傅圣济就到殿内上课,上午两节四个小时,下午两节四个小时,中间两个小时吃饭。
每天早上三点上到下午七点,简直不是人干的事情。相比较之下,现代教育制度就要人性化多了,乐殊这时却突然想起那些四爷党想穿越的小姑娘们,如果让他们知道古代皇子们读书如此辛苦时,她们会是怎样的反应?越发崇拜那些自己隔得远远的,根本看不到鼻子眼睛的阿哥们,还是害怕得不敢再来?
此时是康熙四十一年初春三月,算来自己来到古代已经有两个月的时间了。这时的康熙的儿子们已经不少了,据傅圣济讲:他最小的学生是刚刚够五岁的十七阿哥胤礼,最大的学生是十四岁的皇十四子胤祯。
十四上面的十三个阿哥,最大的已经三十岁了,就是那个在各个电视剧中都表现得没出息的皇长子。按照古代,十五岁的男子已经算是成年了,不再日日上课,而是派了各种各样的差使为试炼他们了。老八以上的八个皇子们都已经出宫开府各自住去了,老九以下则仍然住在西六所内。
西六所离尚书房很近,只隔了一道宫墙,可是真正要走来却也走上好大一截路,谁让这宫里的墙那么多呢?
乐殊是女子,每天进宫前都会乔装一番,用布条围住前胸,穿上仆人的青布衣裳,梳好麻花辫子,然后戴上一顶青色的瓜皮小帽。用轻灰将白晳的脸色轻按得发了黄,才敢出行。
傅圣济似乎十分对康熙的脾气,自己随他进宫上课已经整整十九天了,可按时按点的回家次数却连十次都没有,总是要和他聊到很晚才回。弄得自己每天累得晕晕沉,此时才知原来跟班,也这么累。
好在的是,白天自己可以补眠,傅圣济上课去后,自己就在屋子里睡觉。
尤其是今天,乐殊简直累到了不行。
这个康熙大帝真不知是不是人做的,不对,肉做的,他每天起的不会比他的儿子们晚,上完朝后,还要批阅大量的奏折,然后还有一堆一堆的事情要和大臣们商议,完了还要过来管他的儿子们念书,兴致来了还要和老傅这样的人一聊就是大半夜。这时候,乐殊总算明白为什么后宫会有这么多女人闷死了,他已经忙成这样,哪来的时候去和女人要情骂俏?简直是太可悲了。
在现代的时候,常常听那些营养师健康师之类的叫唤,说现代人的生活节奏过于快,不利于身体健康,心态平衡。可是回到古代才知道,现代人活得其实挺轻松的!起码比之皇宫内的这些人要轻松多了。
自己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虽然回到古代的时候不算长,自己因为要隐瞒姓别,所以不太敢和人说话,但耳朵还是蛮好使的。再说有些事情想也应该想得到的,主子都忙成这样了,下面的奴才就更是不用说了。生活,果然是辛苦的啊!
昨天大半夜才回了家,没睡了三个小时就又爬起来。
今天,一定要睡个过瘾!
也许昨天睡得实在是太少了,乐殊今天睡得特别实,以至于房门开了两次关了一次,她都没有发觉,仍然在睡得香又甜。
但是,就算是睡得再熟的人,如果一直有热气往你脸上呵的话,也会有所察觉吧?更何况,乐殊这种心有中‘鬼’的人。
本来睡得蛮好,可不知何时脸上竟然吹来了一股股的热气,而与这股热气同来的还有一种极淡却极好闻的清香。
香?傅圣济是从来不喷香水的,他是传教士,不玩那个的。当然就更不可能摘回来花儿给自己了,他可是个老头子兼守道夫。那么,这个香从何而来呢?
不好,屋里有人!
这个信息一进脑海,乐殊吓得当场就醒了。
因为眼珠子瞪了太快,不止没看清楚太靠近自己的这个人,还连带的,把这个趴在自己跟前看自己的人,也吓了一跳。
“啊!”
先惊叫的居然是他!
乐殊有点生气,怎么着,这种情况下该被吓到的也应该是自己吧?怎么会是他先吓得惊叫?不过,这个小小子还真是——俊耶!
只见自己的屋里,不知道何时多出来了一个五六岁大的小男孩,一身朱红色的长衫,银白色的腰带,红顶黑边的小帽子中央带嵌了一颗拇指大的珍珠。瞧这珠子也知道他绝不是下人之流!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小男孩长得真是俊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