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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冠绝笑天下-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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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浮华终是梦一场

        莫晓风打开锦囊,终于明白它为什么这么饱满了,里面足足塞了一团纸。

        “小朋友,想不到我们又会见面吧?为了追上你们,本神医这一路真是吃了不少苦,那个……”

        其中省略一堆埋怨途中辛苦的话,不过莫晓风觉得这逻辑有些问题,一,他是专程来送锦囊,理所当然准备好了再上路,二,这些字他是上了路后才写的……她吐了口气出来,接着往下看。“你和小皇帝经过的两个地方,一是由我管辖的地宫,地宫之中见生死,生死之间见真性,说复杂亦复杂,说简单亦简单;二是天池,为众生停滞迷惑之地,其中有三岔,一岔贪,二岔嗔,三岔痴,此三岔即属三毒,人一旦沉迷其中,便不可自拔。天茫果令人浮躁,心生嗔怨,躁则令人失去定力,难御蛊音,蛊音惑人心智,令人滋生贪欲。如果此人无贪念,蛊音便引诱其见识前世今生,一般人皆会因此心生执迷,不愿回归现实。能通过三岔者,世上无几人,你当是少数中的少数。

        现在你也应该明白了,你的前世便是风莫里,你既是她,又不是她,命运是奇妙的环,分不清哪方是头哪方是尾,若能证明,世人皆可超脱尘世,不在五行中。还有,你所救的金雕原就有主人,它的主人也是天池现在的主人,即我的师弟加南,想必你听过此人的名字,此等将谎言当饭吃的【创建和谐家园】人,你也不必去理会,所幸那只金雕尚有一点人性,懂得感恩报德。最后便是那撑浮萍的老儿,也是满口胡话之人,就算你们上了船,他也会将你们扔进湖中。天意啊天意,小朋友你误打误撞,竟反勾起了他的贪念……”花容最后写道:“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条小蛇,这条小蛇是这个人的前世。佛祖为了渡化小蛇的贪、嗔、痴、慢、疑五惑,所以给了人们下一世悔过的机会。大多数人执迷不悟,是以五惑继续腐蚀人性,抹煞天真。极少数人,勉强走在边缘,但若志犹不定,则又坠入五惑漩涡,身不由已。每五年一次轮回逆转,无可避免,若命运之轮启动,改变的就不止是一个人,也可能是整个天下。所以小朋友,有空就好好想一想,将来的路该如何走才好。”落款,踩着云朵儿的花容小人。风是寒回屋时,随意扫了一眼阁楼上拱起的被影,只当她早已睡死,于是开始褪衣。

        月色有些朦胧,照在他无意中露出的胳膊上,一条粗深的创口,已然结疤许久。

        原来当日,他所食天茫果的药性早在莫晓风解手之前便已发作。他有所察觉后,便独自离开,本想用仅剩的内力将药性逼出体外,奈何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只能拔出靴中的匕首,狠狠刺入自己的左手臂,以剧痛来抑制药力的发作,最后强用内力止住伤口的血后才去寻找王爷,顺便听到了王爷与火莲教人的一席谈话,更是亲眼见证了凤舞九天如何被她找到。如此轻易便找到了这件世人为之若狂的宝物,还真是让他觉得有些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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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了。”风是寒刚想起身,哪知王爷会如此大胆地将他一把按了下去,不禁恼怒地瞪她。

        “这样吧。”莫晓风眼角斜向一侧,“我去借个厨房,给你煮天下第一粥吃,只要出身大汗,热就应该能退了。”风是寒眼神一闪,阖上眼,又别过脸去。“随便你。”背对着她,忽而有些迟疑地问:“天下第一粥到底是什么?”“呵、呵呵。就是天下第一杂粥。”趁对方没有反应过来前,赶紧儿窜出门去。

        客栈的小院里,莫晓风借了个小炉子,生火煮粥。只见那黑乎乎的粥里,一些不明物体在上下沉浮,她拿个大勺子搅了半天,终于将那些东西搅得不成原形,混入黑米粥之中。

        当她端着一大碗天下第一粥进屋子时,风是寒已经半靠在床头,闻到怪异的香味,他转过头,看着那碗黑不溜秋的玩意有些怔忡,半晌才冷声开口:“怎么,你打算拿这来外敷?”

        莫晓风已经将粥端到人家面前,柔声道:“我觉得吃下去比较能吸收营养。”

        风是寒险些吐血,怒道:“你也敢拿它给我吃?”莫晓风已经舀了一汤勺,凑到他嘴边,“别看卖相不好,可还是很好吃的。”

        这可一点也看不出来。风是寒蹙着眉头,抿了抿唇,一副大丈夫能屈能伸的决绝,闭上眼,张口含下那一勺看起来更像外敷药膏的天下第一粥,喉咙一缩,咕噜咽了下去。“味道如何?”莫晓风睁大眼睛问。风是寒缓缓开眼,脸上的表情变了几个来回,倏地推开莫晓风,趴在床头呕吐起来。

        莫晓风简直被吓傻了,看着手上的粥,这端也不是,放也不是。风是寒吐完,连怒火都燃烧不起来了,质问也显得有些虚弱:“你,到底在里面加了什么东西?”“别紧张,只是放了一些……”莫晓风细数起来:“黑糯米,小白菜根,老姜,鱼肉,鸡脯,豆腐,山药,桂圆,芝麻,雪梨,冰糖,莲藕……”风是寒狠瞪了她一眼,夺过她手上的粥,用勺子捞了块小白菜“根”,低沉着声线道:“果然是菜根,很好。”又捞起一大块鱼肉,“里面还有鱼刺就罢了,外面居然还有鱼鳞。”捞起鸡脯,“你也敢说这是鸡脯?鸡骨头比肉还多。”捞起豆腐,“没有新鲜豆腐,就用臭豆腐?”捞起山药,“这是厨房里用剩下的头吧?”捞起桂圆,“嗯?只有核,果肉呢?你吃掉了??”捞起芝麻,看了看,挑不出毛病,回头又捞起雪梨、莲藕以及还没融化的冰糖,大声吼:“第一次听说这些东西能放在粥里一起煮。”莫晓风使劲翻白眼,就差没有晕过去。“这些都是没花银子的东西,虽然不是最好的段,但也是好不容易才凑到的。”

        在野外吃半生不熟的东西时,他都没这么多怨言,还真以为他对吃的没多少讲究。

        风是寒冷着脸将碗递还给她,身子斜靠于床柱上,按着头道:“你给我全部吃下去,敢剩一口,你这个王爷就别做了。”“唔唔。”莫晓风眼泪哗哗地一勺勺舀着粥往嘴里送,一边吃一边往外吐骨头一边还说:“要不,我重新给你煮?”风是寒一把捏过她的手,眼迸精光,口吐热气:“你就这么急着要改朝换代?”

        长江后浪推前浪,气不起死你不算强。另一端,化作老太的四侍,正一人挎着一个大食盒,由狱卒领着前往天牢。

        望着那扇大门,四人复杂的心思,不谋而合。几人皆受先帝大恩之惠,是以心甘情愿地效忠信王。然而,风莫里的性情一向乖张薄戾、做事有悖常理,若是她认定的事,就是十头牛也拉不过弯儿。先帝为她私存的黄金银两被她拿来随意折腾,恰是这种不怕输的心态,反倒给她捣弄出一番作为来。这还不算什么,夸张的是,风莫里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在皇帝之上,竟然发誓要勾尽天下美人,让皇帝自惭形秽,讨不到老婆……唉,王爷如此随心所欲,直让四侍头痛不已。正所谓,跟着老虎吃香喝辣,跟着老鼠上街挨骂,也就难怪她们四人这几年的脾气一路看涨。三年前,加南偶然和她们提到王爷风莫里的命数,说王爷下一世不过是平民一介,非但双亲早逝,且常被弃离,命运可谓多桀。唯一的好处,倒是性情要比这世的王爷好上不知多少倍。

        风莫里十四岁那年被墨尚书之子告白,被个断袖男说喜欢,她自然语气恶劣,未想到墨书生经不住打击,跳井了生。同年秋末冬初,先帝因恶疾猝然驾崩,风莫里披麻戴孝坐在府院中哭泣,却在此时见到了一个人——加南一身水红衣,与府中满是素白格格不入,独坐在屋顶之巅,笑中生花,夜空皓月如斗,衬得那人似仙又似魔。他不客气地道:“你哭得再凶,那死了的人也活不过来。”“关你什么事!”风莫里一听这话,又急又怒。“只可惜你眼中虽有泪,心中却无泪。”加南状似惋惜地叹息,只有【创建和谐家园】听不出他语气之中的‘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嘲弄。“你懂个屁!”风莫里捡了块不大不小的石子朝加南扔了过去,加南轻轻一捏,石子在他手里顿时化成粉末。只见他站起身,笑如莲灿,低头吹了吹手中的石沫,而后在身上摸、掏、找,终于取出了一卷丝帛,嗖地掷给风莫里。风莫里以为是什么暗器,也嗖地一下躲了开去。加南在屋顶踱着步子,指着地上的丝帛,说道:“这是天女散花的心经,只要你练成第九式,便能扭转乾坤,如若不然,你在这世的命数不过十九年。”风莫里上去踩了丝帛两脚,而后叉着腰,跳脚骂:“妖僧,早死早投胎,你怎么还没死!”

        加南静望她一眼,忽而哈哈大笑,这一拂袖,跳下屋顶,人去无踪。四侍这时赶到,隐约听到加南的声音在说:“五年后的一月初九,正是天地乾坤玄门大开之际,骤时,星时混乱,轮回逆转,你若做不到,自有人替你做到。”四侍当时并未将这些话放在心上,以为只是加南的一句诳言。哪知五年后,王爷忽生怪病,某日醒来时,竟称自己来自未来,她们惊愕地发现,那日正是一月初九。发生这种事的确让人头疼,说到底都是怕麻烦的人,不过,到哪找这么听话的王爷?没有半点架子不说,她们指东她绝不打西,配合得十足好,不知不觉,一年过去,如今王爷在几人心中已然生根,大有相见恨晚的意思,想当初一唱一和地哄骗她,果然还是明智之举。只是加南那时的一番话也一并刻在了几人的心头,她们担忧,是否五年之后,那种事还会发生?加南已死,诸多疑问无从所知,这次变故恰好坚定了她们的决心,绝不会让现在的王爷重蹈覆辙。野心滚滚,在她们四人头顶汇成巨大烟云,五个大字黑压压一片堵在天际。

        我们要造反!四老太表情凶神恶煞,手上挂着饭盒的姿势仍显得大义凛然。铛一声……狱卒手中的刀柄猛一敲铁门,四人刚回神便遭一记当头棒喝:“你们几个进是不进?送个饭而已,当是要劫牢呢!”八只眼睛相视一哂,赶紧恢复到老太应有的慈眉蔼目,踩着小步往地牢深处走去。片刻之后,几人越发觉得不对头。天牢里安静非常,把守的官兵三三两两地来回走动,只是面目无神,昏昏欲睡,好像他们看守的不是重犯而是几只病猫。“都是些草包,没看到半个精英。”冬月密道。秋来一脸郁闷,密:“再怎么说他们抓的也是王爷,顾忌着我们几个,总该重兵把守,四大侍卫轮流值勤,皇帝亲自坐镇,什么陷阱,空城计,连环杀人案一起上,这才合情合理。”

        唐夏在后面,忍不住啐了声,“故事听多了吧你。”“嘘!”三人同时对他竖起了指头。“吵什么吵?”狱卒回头吼。四人赶紧低头走路。拐了几条弯,终于到了关押王爷的牢房,看起来与其它的并没有什么不同,就是被子干净点,犯人睡得香了点。四侍一下子便被那个四叉八仰躺在床上,脸被乱七八糟的头发挡住,大声打着鼾,浑身上下没有半点气质的王爷震到了。唐夏一根指头直直指着那人,问狱卒:“这就是王爷?”狱卒挖了挖鼻孔,随手一弹,不耐烦地道:“没错。”一边掏出钥匙开锁,一边朝床上的人嚷,“送饭的来了。”刚才还睡得天昏地暗的“王爷”,一听此话,竟精神抖擞地弹了起来,即使手脚上的镣铐铛铛作响也丝毫不影响其翻饭盒的动作。四侍愤怒了,一顿好饭好菜就这样被狗吃了。离开天牢,唐夏换了身黑色劲装,冲其它三人道:“你们先回将军府,我去宫中看看,搞不好,那个皇帝也是假的。”

        

      毒计不及计中毒

        皇宫内苑,十几个侍卫被唐夏的紫菱散搞定。他才潜入皇帝的寝宫,背后就传来一声嘻笑。

        “二哥,你来得可真快。”唐夏直起身子,抖了抖裤腿上沾到的灰尘,面无表情地转过头去,哼道:“再快也快不过三弟你呢。”只见唐秀一身月白华服,腰缠金丝带,脂玉玲珑佩,一手夹着水烟,口中吞云吐雾,身后跟着两个梳髻少女,巧笑倩兮,一人举茶壶,一人托茶杯。“好一个少年得志,荣华惬意。”唐夏嘴上赞着,找了个位置,软筋软骨地坐下。

        唐夏的冷嘲热讽,唐秀似乎一点也不放在心上,春风依旧满面,笑着吩咐两丫头:“还不给二爷上茶。”“是。”两女嗲声细气屈了屈膝,转到唐夏身旁,斟了杯碧清温茶,端至他面前。

        “请二爷喝茶。”眉目含笑,口吐香兰,虽不是国色天香,倒也娇巧可人,一般男子若见之,别说发怒,就是想摆脸色也难。唐夏多看了两眼,随手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嗯,茶是好茶,毒也是好毒,是以两者掺在一起,也丝毫不影响茶香清幽。

        唐秀倚在门口,抬手抽了口水烟,问:“二哥,这茶味道如何?”唐夏皮笑肉不笑道:“皇宫里最好的茶都给你拿来了,我若说不好,不是太对不起这泡茶之人。”唐秀站直身,往里踱了几步,两个少女好像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他脚一停,一张锦凳就替他搁在【创建和谐家园】底下了。见唐夏一脸专注地看他,唐秀得意一笑:“只要二哥点个头,三弟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皆愿与二哥同享。”唐夏也不正答,伸了个懒腰,叹道:“最近一阵子尽是奔波,这一坐,还真是觉得乏了。”说着,整个人像是被抽去了骨头一样懒懒地靠向椅背。两少女极机灵,不等唐秀吩咐,已经放下手中的茶具,一人蹲在唐夏膝前,一人站至唐夏身背,甜声道:“晴玉晴兰给二爷松松筋骨。”“好好,咱也当回爷。”唐夏眯了眯眼,敞开手脚,任两双柔若无骨的小手游走周身。力道不轻不重,刚刚好。才一会时间,整个人酥软得连根指头也不想动。唐秀在一旁继续道:“二哥你可知,三弟这一生最佩服的人只有你。”唐夏神态懒散:“得了,我有什么值得三弟你佩服。”唐秀将右腿搁在左腿之上,抱着胳膊,吸了口水烟,脸上挂着灿若星辰的轻笑:“唐门之中,数二哥看得最开,也做得最彻底。这富贵荣华就算是唾手可得,你也能说放手就放手。多少人为它们拼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二哥却将它们当作粪土不屑一顾,怎能叫三弟我不佩服?”

        唐夏哂笑仰首,吐气如丝道:“可见你还是不懂我。”“哦?”唐秀有些许诧异。“小时候我对你说过的话你还记得几句?”唐夏问。唐秀思了片刻,说:“印象比较深的还是母亲刚走时你劝我不要难过,你说她只是去了一个更快乐的地方。”唐夏道:“那时我要是不这么说,你早把我的衣服哭废了。”再怎么说,那也是母亲做给他的最后一件新衣。唐秀又说:“有一年,爹从塞外捎回一些梨给我们几兄弟吃,你主动挑了小的,我问你为什么,你说你喜欢吃小的,但我知道,你是为了把大的让给我们。”唐夏哈哈笑道:“傻了吧你,那是因为小的那种比大的更加爽甜可口,挑大的岂不说明没眼光?”唐秀差点一头栽下凳子。“小时我不好好念书,你痛骂我,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你要是背不出书,爹第一个罚的就是我,说我督导不利,我当然要骂。”

        “你说唐门规矩太多,忌赌忌酒也就算了,若连女色也忌了,唐门不得改口叫绝代唐门,只要是自己认为对的,就应该放手去做,总比留下遗憾来得好。”“因为当时几个常来串门的小妹妹发育得不错……”“我喜欢隔壁的小青姐,你对我说,女人是最毒的暗器,我解毒功力尚且,所以碰不得。”

        “你不能解,我能解撒。”“什么,原来二哥也喜欢她?”“呃,当时来说,的确。”唐秀一张脸憋得通红,一时连话也说不出来了。唐夏毫无羞赧地道:“如今你总该知道,我唐夏可不是什么两袖清风之人,不过是只做自己想做之事,若入不了我眼,就是拿刀架我脖子上,我也绝不多看半眼。”唐秀缓了口气,“好吧,这些事暂且不说。但有一点想必二哥心里也清楚,以目前的形势,就算二哥你想置身事外,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总会有人逼得你不得不作出一个选择,不是我,就会是别人。与其这样,倒不如便宜了自家兄弟,你说呢?”“可惜……”唐夏长叹一声。“可惜什么?”唐秀不解地问。唐夏耸耸肩,道:“我已【创建和谐家园】给信王,凡事得问过主人,自己可作不了主。”

        唐秀锁了锁俊眉,有些激动地哼道:“信王?且不说那是个假的,就是真的又如何?何况真正的信王早就……”唐夏一脸狐疑地看着唐秀,“早就什么?”唐秀也不知哪来的自信,竟直言不讳地道:“二哥,六年前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釜国尚书墨辽之子墨文书曾去信王府见过信王,这事你可知道?”不就是那个告白之后扑嗵一声跳进井里的男子?唐夏脸色越发凝重,良久才点头。

        “原来那墨文书是个断袖,因为思慕信王,所以瞒着家人跑去信王府。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谁料这墨文书就此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这事过后,表面上风平浪静,实际波涛暗涌。

        当时知此关系的最少有三人,第一人是成远帝,这种事,信王一定不会瞒着自己的父皇。第二人正是墨辽,谁让他比谁都了解自己的儿子,但他知道又如何,只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那第三个人就是当时的太子风是寒,因为墨辽此时已经与他站在了同一阵线,要想斩去藤蔓,势必拔去它依附的大树。没想到成远帝驾崩后,信王反得高人相助,硬是拖了几年。”唐夏不知道他是从何得知这些,又忍不住问:“是不是成远帝的死与墨辽和风是寒有关?”

        “此事十有【创建和谐家园】。”看样子唐秀也不十分肯定,也是,若这么容易被拆穿,风是寒就不会是今天的釜皇了。“想那墨辽是被仇恨蒙蔽了眼睛,见风是寒一直没有动静,便再也坐不住,竟然找上了我们唐门,说不管是什么条件,只要能除掉信王,他都答应。这种好事,我们自然不能放过。不过,要除去信王倒真不是件容易的事。首先一个天女散花,便威力无穷,何况他身边还有四个不好对付的女人……”唐秀微顿,暂时岔了话题,“二哥会变成女人模样,叫我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问题是,无天境地的阴合散不是已经失传百年了吗?”唐夏晃了晃脑袋,“这可得问成远帝了。”唐秀未再多问,继续刚才的话题:“后来我便想,信王不是喜好女色么,那就让他来一个做鬼也风流。刚巧不久前,我成功配制出一种香毒,除了我,一般人根本分辨出它与体香的区别,无论你是大罗神仙还是武林高手,只要与被我施了香毒的人行房,保管撑不过三刻。本来计划天衣无缝,怎料信王跟我派去的美人最多只是嬉耍玩闹,并未进一步。不过,即便如此,他吸入体内的香毒也足以拖垮他的身子,到时求医无门,一样活不长久……”“什么?”唐夏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噎到,“我道为何查不出病因,原来竟是你下的毒手。”

        千算万算未曾算到王爷会惹来唐秀,也就难怪唐夏会忽略了王爷中毒的可能性。

        唐秀不明白,二哥这么有主见的一个人,缘何要袒护那声名狼藉的信王,于是迁怒一个已死之人,“他要是不贪图美色,我哪能有这个机会……”“够了!”唐夏再也听不下去,拍案而起,可这人还没站稳,突然间又倒了下去。

        “……不可能……”唐夏瞠目,惊道:“那茶里的毒根本伤不了我的。”

        唐秀松气的同时又有些不安,毕竟对方是自己又敬又爱的二哥,如此做法,二哥恐怕是要怨他的了。唐秀眼神乱闪,喃喃:“在茶里下毒,不过是声东击西,引开二哥的注意而已。”

        唐夏望向已垂手站在一侧的晴玉晴兰两个少女,缓缓眯起双眼,轻笑道,“好一个呵气如兰,岂知此兰胜毒。”唐秀倾身上前,“二哥,我也是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唐夏叹气:“你是铁了心,非要与我为敌了?”唐秀苦笑,“恐怕这话是说反了吧……二哥,你也看到了,如今就连这皇宫内苑都成了我等随意进出之地,想釜国臣服于我吴东之下也只是早晚的事,你何苦非要逆天而行?只要你点一点头,解药我立刻奉上。”“看样子,这解药不吃个一年半载,是解不了我身上的毒了?”“那也是怕二哥你诓我,拿了解药又反悔。”“哈哈哈,好你个唐秀,竟算计到我身上来。”唐夏放声大笑,倏地止声,双目竟透着一丝凌厉的阴狠,“何不看看,这一局谁输谁赢。”“什么?”唐秀这才看到唐夏手中捏着两粒药丸,顿觉不妙。本来还好好站在一旁的晴玉晴兰,身子突然同时一阵痉挛。须臾间,两人已伏在地上,嘴角渗出暗紫色的血丝,再看那两只给唐夏【创建和谐家园】的手,竟是一片黑紫。唐秀大惊,“你身上居然有这种毒,为何我从没见过?”唐夏虚弱地冷笑道:“论用毒,你我可有过上下?只是,你的毒一时还不能把我怎样,我的毒却能让她们痛苦个半死再要了她们的命,不想我将解药捏碎,就把你的拿出来。”

        唐秀怔了怔,“你还是要走?就算我现在给了你解药,如果不持续服用,你还是会……”

        唐夏一挥手,不耐烦道:“用不着你来告诉我怎么做。”“三爷,救我们。”地上的晴兰晴玉无比痛苦地抱在一起。唐秀咬了咬牙,从怀中掏出了解药,递给唐夏。唐夏接过,吞下。解不了全毒,至少能恢复他的体力,用来撤退,足够。他运了会气,确定解药发挥了作用,才徐徐站起身,将两颗解药扔给晴玉晴兰。转身脱衣,走至唐秀身边,低头道:“今天你让我知道了不少事,虽然咱们是亲兄弟,但我还是要说一声,谢谢。”将染了毒的外衫扔在脚下,唐夏抬起脸,嘴角扯出一丝若隐若现的得意。

        若比毒术,以三弟的天赋,超越自己也不是没有可能,可要是比滑头,唐秀在他唐夏面前还是太嫩了点。他早就料到那杯茶中的毒不过是个幌子,之所以未加防范,引毒入身,只因为知道他的弱点。自认为胜券在握,便无所顾忌。所以说,知已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事情原委不过如此

        唐秀一脸的悔恨莫及,欲哭无泪,举天无语……只见他慢慢撅起嘴皮子,突然伸手抱住唐夏的胳膊,像挂在树上的蚯蚓扭过来扭过去,然后发出无赖般撒娇的声音。“二哥我错了,我错了二哥,你别走行不行?”“靠!你给我放手!”唐夏赶紧去扒他的手,开什么玩笑,都多大的人了,还玩这一套?

        “你不走我就放手。”“你放手我就不走。”“你不能骗人。”“我骗你是猪,行了吧?”唐秀心喜,果然松开了手。谁知唐夏转身就是一脚,踹倒唐秀后,倏地施展脚底抹油的功夫窜出殿门外,一会功夫,人已在数丈外。唐秀趴地大叫:“二哥,你怎好一而再再而三……为戏弄我,就不怕变猪吗?”

        唐夏的声音远远传来。“你要搞清楚,我说的是‘我一骗,你就是猪’,挖哈哈哈哈!”“怎么会这样……”唐秀坐在地上,怔怔自语。晴玉晴兰爬了过来,轻声叫唤:“三爷。”唐秀长长叹了口气。晴玉抹了把眼泪,说:“您也看到了,咱们小鸡没抓到,还丢了老鹰,万一给陛下知道了,不是正中某人的下怀?事到如今,只能一不做二不休……”不等她说完,一声怒喝劈头盖来:“哪个敢有这个念头,我废了她!”糟糕,果然是个馊点子。“是、是晴兰叫我说的。”晴玉马上眨着无辜的眼睛指着晴兰说。“还有,刚才她有趁机吃二爷的豆腐。”晴兰哇地一声,哭天抢地道:“三爷啊,说什么也要先给我换搭档哪!”

        “‘皇上’,您这是唱得哪出啊?”人未到,半嘲半讥的声音已先至。这声皇上,自是叫给唐秀听。原来,唐秀拿走风是寒龙牌令的目的就是要假扮釜皇。他故意受伤迫使唐夏不得不送自己回唐门,如此一来,既能阻止他去寻找假王爷甚至是釜皇,还可在途中劝说其归顺吴东,若他执意不答应,只好卑鄙一点,来一招断前绝后,逼他就范。特意在唐夏的眼皮底下回到唐门,唐夏就不会怀疑到自己,而他身份被曝光的事正好嫁祸给苏缬那只倒霉蛋。

        至于唐夏买不到马匹,自然也是唐秀搞的鬼。他给唐夏布下一个假象,这么做只是想他知难而退,却不知其实是为了拖延时间。而这时,唐秀早就不顾伤势,日行千里到了釜国皇城。要假扮成皇帝风是寒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易容术也只能做到几分相像而已,而正好身上有伤,以此为借口恰能挡到一些麻烦的人物,再加上手中的龙牌与宫中的内应,计划进行得可谓滴水不露。

        而真正的釜皇中了血蝎毒,就算醒来,凭他不足三成的内力,又失了龙牌,想要回宫,难如登天。再说唐夏竟是信王身边四侍之一,此事倒是一个好机会,让假皇帝唐秀可以明正言顺地搞定富可敌国的信王府。一道圣旨,给信王扣上莫须有却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罪名,把王府倒个一干二净,光是清数黄金,就数到他两手抽筋,眼冒金星。接下来预备打着釜国船行的旗号将抄得的黄金暗中运回吴东,神不知鬼不觉,便可挖空这座金池。而在这之前,唐秀曾委托红楼打探到风国将与釜国和亲,顺便再签结盟协议的消息,于是,他们准备在抄完王府后,来一手‘皇恩浩荡,特赦信王’,再将他们的人假冒成信王“嫁”到风国去,从中作梗,破坏结盟。反正真正的信王已经不在了,流落在外的那个不过是个假货中的假货。

        唐秀当时极得意,自以为大功数件,心道:天助我也,还有什么好忧?事实上,老天爷是公平的。唐秀算错了四件事:一,当年信王的确是因为中了香毒而卧床不起,只是他死也不会料到,一个叫做莫晓风的未来人会从天而降顶着信王的名字活了下来,唐秀只当是原来相助信王的高人破了他的香毒,为此还郁闷了好一阵子。但是自从发现信王是假的后,他便重拾信心,确信一年前真正的信王已死在他的香毒之下。二,以为唐夏骑头驴,无论如何也赶不急他们成事前回到釜国,却不料唐夏在半路撞上山贼,山贼反倒让他给劫了。三,将唐夏的身份暴露出去,以为可以栽赃给苏缬。四,以为伏羲不会再信任唐夏等人,就算假王爷等人出来生事,也不会有人相助。

        说到伏羲,他会相信假王爷,确是件令人摸不透的事,但唐夏会不怀疑苏缬,理由却很简单——早些时候,唐夏就对火莲教主闻天心的真实身份有所质疑。看那火莲教表面上是处处针对着釜皇,可做的事哪一件不是为了釜国的百姓?如果真是什么亡国公主,怎会有如此好心。

        再者是苏缬,不管他是不是飞星,有一点是肯定的,苏缬轻功极烂,好巧十二美都不是什么武林高手,何况他使红绫的手法与当年十二美的一号如出一辙。如果苏缬是一号,就算他易了容,唐夏也应该有所察觉,如果苏缬不是,那闻天心是一号的可能性便有九成。正是考虑到这一点,唐夏才会试探性地将自己是男儿的身份告诉苏缬,若如他所猜,等苏缬回去一讲,真相自然大白。后来唐夏之所以可以确定闻天心就是一号,正是因为唐秀在马车上的一番话——闻天心在找一样东西,只有皇宫才有的东西。试想,皇宫里有什么东西是连飞星也找不到的?只有一样,那就是阴合散的解药。因为阴合散的解药根本不在皇宫里,唐夏比谁都清楚这一点。

        是以,唐夏第一个要怀疑的人,只有唐秀。在未进宫前,他便想好了万全之策,只等鱼儿自动上钩。本来此事他可以暂时旁观,但凡牵涉到王爷,唐秀便不能不插手其中,这是当年他对先帝许下的承诺。这么看来,唐秀若败,恰是因为天不助他也。……殿门口,高大的身影背对着日光,毫不掩饰他满目的讽刺。“我道‘皇上’为何急着调开我们,原来是为了抓小鸡,早知道,属下也应该来帮忙才是。”

        唐秀看着来人,恨恨道:“为免其它三人怀疑,所以才以清查奸细的借口将四大侍卫调开,当时你可没有反对,如今倒拿来说事了?”“‘皇上’一不小心阴沟里翻船,将气撒在属下身上,属下自然也能理解……不过,”那人踩过唐夏临走时扔在地上的毒衣,冷声道:“就是不知道‘皇上’将要如何善后?放虎归山,后患无穷,想必不用属下教,‘皇上’也已经很明白了。”“此事我自会处理。”话虽这么说,唐秀此时却是烦躁无比,走至白玉雕龙桌旁,抓起茶壶注满茶杯,而后阴沉着脸,一杯接着一杯往肚子里灌。“那就好,希望很快就能听到‘皇上’的好消息。”那人带有警告意味地瞥了唐秀一眼,“你好自为之,告辞!”唐秀手一抖,狠狠地将茶杯掷在地上,顷刻,碧玉碎溅。难怪说,摔别人的东西最不心疼。唐秀觉得不过瘾,搬起几架上的古董,就朝墙上砸去。晴玉晴兰掏出纸笔算算写写,对望:“不到一盅茶的时间,三爷就砸掉了咱们吃一辈子也吃不完的饭。”晴兰挨近晴玉小声说:“趁三爷还没将东西砸光,咱们捡值钱的先藏着。”刚说完就一脸的戒备,“喂,到时别又出卖我!”晴玉推了推她,“好啦,咱俩谁跟谁。”两人转头,眼睛扫了一圈,发现能拿走的只剩下那张玉石做的桌子……

         作者有话要说:收到大家的生日祝福非常开心啊,今天更得有点晚,明天早点来继续更王爷和皇帝的戏.接下来人又会多了,十二美有几个要出来,还有会看到凤女皇跳舞,唐夏回到男人的样子.

        

      鬼哭神嚎十三太饱

        风是寒身上披了件单衣,伫立在窗口,低眉凝视手中装着血蝎毒解药的小瓷瓶,心思复杂。这会,莫晓风端着一碗药走进屋子,他不动声色地将解药塞回袖兜之中。药太烫,莫晓风呲着牙,两手交替着捏耳朵,抬头看到窗边的人,立马怪叫了一声,“唉呀,你怎么又爬起来了?快躺下,快躺下。”快速将碗搁桌上,就要去扶人上床。风是寒由着她拽着自己走到床头,一低首,冷不防撞上了她的头,发出嘭一声闷响。两人大眼瞪大眼,最终,风是寒慢慢蹙起眉峰,说了句:“以前还不知道你头这么大。”

        “咦。”莫晓风受惊似地将头往后仰,接着问:“现在呢?”风是寒眉头锁得更深,“别退了,再远看着也大。”皇帝不愧是皇帝,骂人都比一般人要有内涵,至少不带脏字……但是!哼,有见过这么可爱的猪头吗?莫晓风再泄气也得伺候人家吃药,别说对方是皇帝,好歹也是个病人。在她的观念里,有三种人是一定要谦让的,一是病人、二是做皇帝的人,三是尿急的人。第一种是不想要了别人的命,第二种是不想被要了命,第三种是不想要了大家的命。嗯?第一第二种还说得过去,第三种似乎有点儿戏罢?不会不会,你想,如果你拦住一个尿急的人,不让他解决,他说不定会拿砖头砸你噢,当然,等到你咽气,那人也该被尿憋死了,嘿嘿嘿嘿。风是寒一口喝下大碗苦药,连个眉头也未皱一下,搁下碗,脸色平静。莫晓风看看空碗,再看看他,认真地说:“大夫说这药很有效果。”风是寒斜眼看她,“怎么?”莫晓风有些痴呆地喃喃:“难道你不觉得苦?”风是寒不知道该怎么说。自他六岁那年,因不肯喝苦药而被先帝训斥以后,即使喝到再苦的药,他也不会有任何表情,这岂是那个听到雷声都要哇哇大叫、被先帝捧在掌心的皇弟所能体会。莫晓风以为药真的不苦,向上一翻眼,唉声道,“难道遇上奸商了……”

        “什么奸商?”风是寒见她忽然生出痛苦之相,不禁奇怪地问道。莫晓风抓抓头,往床边坐下,开始说起她之前鬼哭神嚎的经历。“我去给你买药时,发现这附近的梅龙镇上有三家药铺。我到了第一家,问掌柜有没有退热的药,掌柜说有,我问苦不苦,掌柜说不苦不苦,一点都不苦。我想,人家都讲良药苦口,这家药铺明显没卖好药……”风是寒一手托起下巴,微眯着眼继续听她说。“于是我去第二家,问了同样的话,那掌柜说苦是有点苦,吃完后含颗糖就好了。我犹豫了一下,决定去第三家看看……那第三家的掌柜是个女的,一见我进去立马迎了出来,我才开口问有没有,她立马说有,我刚问苦不苦,她说不苦不要钱。她这么说,我当然乐了,这不正好没有钱……当我告诉她这个事实时,她将我轰了出来。”“后来呢?”风是寒饶有兴趣地问。后来啊……后来莫晓风就又跑了进去,对女掌柜说:“这不是不苦不要钱么?要是我喝了你的药感觉不苦,不还是不要给钱?”“好,别说我杜九娘不给你机会!”女掌柜当时手执芭蕉扇,用它指着莫晓风的鼻子说。

        莫晓风一听,知道有门,心下大喜。杜九娘一扭头,朝后面叫了声:“村生,把今天早上煮的鬼哭神嚎十三太饱药给我端出来。”

        叫村生的伙计在后堂嗳了声,之后抱着一药锅上得堂来。一股强劲的药味直冲莫晓风的鼻子,她忍不住屏住了呼吸,探头往锅里一看,都是些希奇古怪的药材,份量比那汁还多。

        杜九娘一脸瞧好戏地说道:“看到没有?要是你喝了它还敢说不苦,我分文不取,给你拿药去。”莫晓风心道,反正苦一下又不会死人。于是应了。杜九娘挥了挥扇,“诶,话说在前头,这里面的药你得一口气全部喝光,不准给我耍滑头,中途若喝不下去……哼哼,既然你没钱,就留在这里给我当伙计,做满一年半载才能走。听明白没?”

        “成。”莫晓风挽了挽袖,扎好马步等着。村生同情地看了她一眼,往大碗中倒药汁。莫晓风的脸色在看到碗中那些浓得化不开的药汁时,越发凝重起来。怪不得叫十三太饱药,的确,十三个人喝都嫌饱。杜九娘得意地笑着,手里晃着芭蕉扇,怎么看都像西游记里那个刁钻刻薄的铁扇公主。

        莫晓风自然不是孙悟空,顶多也是一唐僧,她口中念念有词:“苦不苦,想想红军两万五。”眼一瞪,两手捧起青瓷大碗,一鼓作气,将那药汁往嘴里猛灌。杜九娘手中的扇子越摇越慢,嘴巴越张越大……这个少年看起来一副柔柔弱弱的模样,怎么也不像是能吃得了这种苦的人,啧,难道她也有看错人的时候?莫晓风一边喝着药,一边在心中淌泪,谁说喝药不会死人?要是没长舌头有多好……不,要是把用来擦【创建和谐家园】的银票留下来该有多好,也不会便宜了【创建和谐家园】苦了嘴。世上没有后悔药喝,有也正被她喝着。感觉自己已经到了麻木不仁的时候,她谢天谢地地发现,一大碗浓汁终于全部进了她的肚子。“喝……”莫晓风打了个嗝,将药碗倒过来,惨白着脸色道:“饱了——错了,是喝完了,一丁点都不苦。”最后不苦两字重重加重,同时哆嗦了下。掌柜杜九娘和伙计村生忍不住给她鼓掌。杜九娘道:“看到没,这才叫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想当年我喝了这锅鬼哭神嚎十三太饱后,前掌柜佩服得将整个药铺都盘给了我,至此再没出现在这梅龙镇。”事实上并非完全如此,当年杜九娘两拳将人家一对眼睛打成熊猫眼后,才说赌喝这鬼哭神嚎十三太饱药,赌注就是这家药铺,能喝光的就算赢,她喝起来有如干酒,而人家早就吓得屁滚尿流,扔下家业落荒而逃。莫晓风暂时没什么大的追求,她只想恢复到正常人,因为她现在看什么都像药材。

        风是寒神情颇复杂地问:“你真的喝光了那什么……”“是鬼哭神嚎十三太饱。”莫晓风接口,点头。“呵。”风是寒怔了怔,望着眼前这张明净的脸蛋,不禁说道:“你不但头大,嘴也大。”

        莫晓风噘着嘴巴,让它看起来小一点,“这话怎么说?”“不明白?嘴大吃四方,倒是很能省钱。”但愿信王府的钱不是这么省出来的,否则他应该会良心不安吧……嗯,良心?

        莫晓风干笑数声,突然惆怅地叹了口气。信王爷被皇帝关进天牢的事外面已经传得沸沸扬扬,甚至衍生了各种不同的版本,有人猜说信王抢了皇帝喜欢的女人,所以皇帝找个借口将信王废了,还有人说,信王因为纵欲过度,不能再行人道,导致产生活腻了的想法,于是把皇帝给捅了……好吧,这些暂且不说,为什么连夏日是唐门二少这样离奇的版本都会有人想出来呢?“接下来怎么办?”莫晓风踢着脚,迷茫地看着窗外,眼前浮现出一张脸,剑眉横飞,英气凛凛。“我想……”她转过头来,提议:“不如直接去找伏将军,和他说明真相。”

        风是寒侧目,轻扫,随之淡淡道:“如今朝中已经被奸人控制,回皇城无疑是自投罗网,再想他法吧。”“这倒也是。”莫晓风愁眉莫展了须臾,忽而拍拍腿,站起,“你刚喝过药,再好好睡上一觉,我就不打搅了。”她欲起身,风是寒却扯住她的衣袖,问:“你去哪里?”莫晓风看着他的手,多么漂亮干净的一双手,她说:“我想去弄点钱,总不能一直都白吃白喝的……”仅剩的银两只能拿来支付这些日子的房钱,根本不够来买吃的。原本王爷就是深谙生财之道的人才,皇帝自然也没觉得什么不妥,只是随口提了句:“你怎么弄钱?”“其实我已经想好很久了。”只见莫晓风斜过眼去,看着角落里安安分分呆着的凤舞九天道,“借把凿子,敲点金块下来,够我们几天的盘缠了。”风是寒连筋都懒得抽了,盖头睡觉。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发现我老是磨磨蹭蹭,又是这么晚才发上来。

        

      刀是好刀人是坏人

        凤舞九天是什么?是返古呕心沥血二十年才做出来的神器,要是这么容易就被人从上面敲点金块下来,返古好从墓里爬出来痛哭三天三夜了。原来用作弓身的黄金材质经过特殊的锻造手法,其硬度要比普通的黄金大上许多倍,是以经历了百年还不见半丝走形,这别说是敲块下来,就是想稍稍掰弯也是不太可能的事。莫晓风拿着借来的凿子敲打了半天,叮叮又当当,连片金屑都没刮下来。风是寒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不烦恼,猛地弹起,七分命令三分哀求道:“给我安静一会,行不行?”莫晓风远远地背对着他,扔了凿子,改使内力,双腿夹着凤舞九天尾端,双手死死拽拔着凤头上翘起来的一根金翎毛。旁若无人,全神贯注,用力,再用力。风是寒垂目疾首,心中想:皇帝做到这个份上,的确该检讨了。才短短几天,他便心生动摇,倒情愿王爷就那么反了,也比折腾他要来得轻松。然而想法稍纵即逝,大局仍占上,他再三决定,忍。等到事成,便将他捏扁搓圆,扔他出九天之外,从此天下太平。啾。什么声音?风是寒才看过去,立马一个翻身滚下床去。呯一声重响。凝目一瞥,只看见飞过来的凤舞九天硬是将床砸出了一个坑。风是寒抹了把冷汗,刚要爬起来,罪魁祸首便奔了过来,扑通一声跪下,双臂贴地,大呼:“李四该死,请张三赐李四失手之罪。”房间的窗户被风吹得开开合合,啪啪作响。屋内,两位绝色的脸色都很绝,一人铁青,一人灰白。铁青的高高在上,灰白的五体投地。持续地冷场,莫晓风忍不住慢慢缩回一只手,往后背挠了挠痒。风是寒那利薄如削的唇抿成了一线,墨色长眉慢慢聚拢,一只手伸至枕下,不动声色地掏出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寒光乍泄,凌意锃锃。莫晓风偷偷望上一瞄,顿时血逆流,气倒抽,七魂六魂争相逃走了一大半。

        “是、是、是要就、就地正、正法么?”血淋淋的事实摆在眼前,女人抱着头,瑟瑟抖动。脑中的小人儿牵着狗跳了出来,举旗大喊:快逃啊!留得菜籽在,不怕没菜烧,难道你真想乖乖趴着受死? 不不不,那只是客套话。她好不容易死里逃生,还没能再见上四侍甚至是伏羲的一面,怎能因为想掰一片金毛而被皇帝以谋杀未遂的罪名砍了。如此死法,太窝囊。她窝囊了老久,不能到死都缺钙(英雄气概)。

        莫晓风趴着,慢慢往后移动,心中数着拍子——十下的时候,就要像只兔子一样窜起来,然后从窗口跳出去,胁持赤龙马一路朝西,直奔皇城,找到四侍,一齐躲进深山老林。

        乒乓——东西掉地的声音,就掉在她的跟前,明晃晃的刺眼。莫晓风眨眨眼,歪头看着地上的匕首,颤着声音,问:“要、要我自刎谢罪?”

        风是寒猛地捏住她削瘦的下颌,抬高了面向自己,对着那张黑白分明的脸,冷酷无情地吼:“有空想怎么死,不如想想怎么将我这把血眠卖个好价钱!”说着将匕首往她右手心一塞,重重握住,“拿着它,给我马上消失,还有,暂时别让我看见你。谢谢。”莫晓风耳边一直萦绕着那声冷冰冰的谢谢,感觉忽远忽近,忽冷忽热。满含痛苦地眼睛切切地望着风是寒,眼一闪,一滴泪落了下来,再一次砸在了他的手上。

        风是寒怔住,随之慢慢蜷起手指,紧抿着唇,目光陷入无底的暗沉,直衬得脸上的冷漠更甚,有如结成了霜,然而,手心的灼热,像是穿透了冰冷的外壳,一直传达至心口,也许该称之为温暖,但于他相当陌生的感觉油然升起。风是寒第一次对着眼前熟悉的脸产生一种陌生的触动,说不清是什么因素,让他甚至已经记不清前一刻说过什么,又做过什么。二十三岁的风是寒,尚不知情为何物,他的眼里装的只有天下,只有天下。此刻,他却迷茫了。然而正是因为迷茫,让他的心又骤然变冷。什么是亲情?就是在你最需要它的时候,它在你背后划上一刀。“对不起……我知道我很没用……”莫晓风的眼泪越聚越多,虽不及洪水泛滥,却也是小溪淌淌,“你的鞋子正踩在我的左手上,我,我却抽不出来。”长风忽起,卷起千丝万缕,黑发挡去他的眼,暗沉的眸光,像道利刃,划破所谓的暖意。他退了一步,她的手得以解脱,他手一挥,恰巧打在床柱之上。一边闷哼一边咬牙切齿,“我不想再说第三次,给我出去。”莫晓风跳了起来,飞快地说了声:“很快就回来。”风是寒立马转身扶着床柱,不发一言。莫晓风赶紧跑出门,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停住,慢慢擦去眼泪,抬头呢喃:“我真是小白兔么?”

        耸肩。跳着步子跑了。莫晓风跑到大街上,本想找间当铺将匕首当了,却发现唯一的一家当铺今日歇业。

        她掂了掂手上的匕首——三大名刀之首的血眠。光看精工细雕的鞘壳也是把值得珍藏的艺术品,更别说刀器本身就是一个传奇。据说血眠的第一代主人是个家道中落的瞎子,而且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瞎子。他的老母亲为了上山给他采药,不幸被山中猛虎吞入腹中。瞎子一直不见老母亲回家,便让乡亲给他指路,想独自去寻找。有一樵夫对其道:在山中远远看见一虎,嘴里正嚼着半截人腿,恐怕你母亲凶多吉少。瞎子大恸,携着血眠刀就要上山去找老虎报仇。乡亲劝阻:别去白白送了性命。瞎子不听,执意上山。那个夜里,所有人都以为瞎子不会再回来。第二天清早,人们发现一只老虎死在山腿下,已被开膛破肚,肠血沿路拖了长长一条,蜿蜒至一座新堆的坟墓。坟前,缺了一手的瞎子跪倒在地,早已没了呼吸。人们后来推测,瞎子那断去的左手是自己斩下,为的是引出那只猛虎,趁其啃食发出声音时,将虎活活刺死。从瞎子死去的样子便可见当时的搏斗何等惨烈。世人没有记住瞎子的名字,却记住了他的刀,血眠,见血方眠。莫晓风走到一杀猪卖肉的摊前,叫道:“师傅。”“要多少肉?”刀飞肉溅,卖肉的粗汉头也不抬地问。“呃。”莫晓风将溅在脸上的肉沫拨去,指着手上的血眠刀,说:“你抬眼看一看这把刀,别看它个子不大,可是刀中霸主,名字起得也好,杀猪血眠,有了它,保管你剁着不累,指头乱飞……不不,是肉沫不飞,这生意兴隆,财源广进……”粗汉手中的杀猪刀嚓一声【创建和谐家园】了案板。莫晓风赶紧闭嘴。粗汉两手撑着案板,口鼻哼哧,明显不屑。“俺一个煞猪卖肉滴,要嫩那劳什子滴玩意儿作甚?嫩消遣俺捏?这么着吧,要是嫩那劳什子任把俺这里滴猪肉切成牛肉,俺就考虑买咧,嫩任吗?任吗?”莫晓风老实地摇头,“俺不任。”可是不死心,“但俺想,就是不任将猪肉切成牛肉,但切出来的猪肉好歹也任在卖相上高一筹筹,瞧,这么利滴刀,嫩要切方就切方,嫩要切圆就切圆,看着也讨喜捏。”咦,话又说回来,莫晓风为啥这么快就学会人家的方言呢?她转过头来解释:“就把我改成俺,把你改成嫩,把能改成任,把的改成滴,把呢改成捏就成了,还是很好懂的。”粗汉像轰苍蝇似地挥手:“去去,不买肉就一边儿玩去,吃饱勒撑滴也别挡俺做生意。”

        莫晓风赶紧走开。才不要傻瓜似地被人骂,而且那人手乱挥的时候,手里还拎着把杀猪刀,万一不小心飞了出来……不见得能像皇帝那样幸运地躲过。嗯?这像是武林高手会考虑的问题?不,这是莫晓风会考虑的问题,和是不是武林高手没有一丁点的关系。莫晓风踱着步子走到一菜摊前,见卖菜的老婆婆看起来一团和气,于是笑吟吟地拱了拱手,老婆婆坐在小扎凳上也乐呵呵地看着她,嘴一咧,可爱得只剩下两门牙。莫晓风刷地拔出刀,嘴里喋喋不休地道:“老婆婆,买把刀吧,你瞧我手上这把,用来切菜,经久耐磨,还不生锈,若说最大的好处,便是可以双用,坏人要见了你保管撒丫子就跑。”

        她举着把刀的样子看起来倒像是打劫的。老婆婆【创建和谐家园】不离扎凳地往后挪去。一买菜的大婶走了过来,弯腰捡了捆青菜,搁下几个铜钱,走了。莫晓风一斜眼,这才注意到旁边有块木板,上面写着几个字——“耳聋,勿欺。”莫晓风扭头,撒丫子跑了。气喘吁吁地跑到路尽头,莫晓风停下来歇歇,这时,突然有一只手拍上她的肩。以为是老太追了上来,心中不由大骇:不会跑得这么快吧?一转头,对上一双明惠聪亮的眼睛,竟是个眉清目秀的俊朗青年。他收回手,笑问:“这位兄弟,是要卖刀吗?”莫晓风看看他,再看看手上,总算反应了过来,喜道:“你想买它?”“呵呵,我见你一直在问人卖,所以有些好奇,跟过来看看。”那青年斜眼看看四周,稍稍挨近她,低声道:“这种小地方,识货的人少,你再怎么问也是没人买的。”莫晓风摊摊手:“这不是没办法嘛。”青年笑道:“你手中的可是名刀之首血眠,若要卖,自是要卖个好价钱,这样吧,我出……”

        “五千两,少一两都不行。” 她伸出五个手指头,在那人眼前一晃。谁也不是傻子,让他开口,还不趁火打劫?好歹是把名刀,不能任人宰割。青年抽了抽嘴角,真不知是谁趁火打劫。“好,五千两就五千两。”青年豪爽地从怀里掏出一沓银票,“你数数。”

        “不用不用。”莫晓风见他豪爽,自己也不能差到哪里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笔诡异的交易居然就这么成了。青年看着莫晓风远去的背影,苦笑:不愧是信王,拿着五千两,连眼皮子也不眨一下。

        收好血眠刀,青年转身隐入市流。莫晓风回到客栈,见风是寒已将行装整理妥当,坐在床头静等自己。她挥了挥手中的银票,开心地道:“卖了五千两,嘿嘿。”风是寒低哼了声,将包裹以及凤舞九天扔给她,“拿着,现在就上路。”

        莫晓风皱眉:“你不要多休息一天再走吗?反正我们现在也不知道上哪去……”

        “我已经没事了。”风是寒淡淡道:“此处不宜久留,走吧。”说着,人已经到了门口。两人走出客栈,经过马市时,一个头戴笠帽的人牵着匹马走过来,马一看就知是好马,毛色干净,蹬足有力。“这马卖吗?”风是寒突然叫住那人问。“卖。”一个字简单明了。莫晓风明知故问,“为什么还要买马?”风是寒望住她,反问:“你认为呢?”在经历这么多事后,还愿意跟她同乘一匹马的,不是疯子就是傻子。莫晓风喃喃道:“但骑马不是我的强项……”无疑,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风是寒不再理她,付了钱给那卖马之人,又从他手上拿过马鞭,那人拿了钱,脚步匆匆地走了。

        莫晓风绕着高大的白马走了一圈,脸上直犯愁,自己的骑术差得不是一般二般,慢慢蹓跶还好,若是跑起来,会比中风好看到哪去吗?白马眼珠儿溜溜地看着她,打了个响鼻。好像在说,我可是匹好马,你可别糟蹋了我。哒哒哒!清脆的马蹄声夹杂着车轮滚辗的声音由远及近。莫晓风一眼望过去,大吃了一惊,赶车的人竟是药铺那个叫杜九娘的女掌柜。不会是后悔没收药钱,于是讨债上门了吧?莫晓风赶紧往身旁白马上爬,见风是寒牵着赤龙马出来,急道:“张三,我们快走。”

        风是寒蹙了蹙眉,警惕地问:“什么事?”莫晓风见杜九娘的马车越来越近,压低了嗓子说:“那药铺的老板娘追来要钱了。”

        “哈哈哈!谁说我是来要钱的?”大女人的声音气势十足地传来,丝毫不逊色于男人。

        莫晓风脖子一缩,慢慢伸直,转头扯出一个笑来,作了作揖:“杜掌柜好啊,出来蹓马散步?”

        杜九娘坐在马车上,不知又从哪拿出了芭蕉扇,慢慢摇着,瞥了眼风是寒,鬼笑着跳下马车,将莫晓风拉至一边,问:“那男人看起来可不太一般,你这小白兔怎么会跟只大灰狼跑到一起去了?”

        原来杜九娘见她喝完鬼哭神嚎十三太饱药后眼睛红红脸色白白还一副啥事也没有的样子挺像小白兔,于是当场给她冠上这么个小名。莫晓风吸了吸鼻子,千言万语在心头,就是掏不出来。杜九娘叹了口气,用力一拍她的肩,颇侠气地道:“就冲着你是这几年来除我之外第一个能将十三太饱喝光的人,这忙我帮了。”莫晓风有点晕,“什么什么?”“替你看着大灰狼啊,免得你被一口吞了还不自知。”杜九娘说着,迈开步子走到风是寒跟前,大拇指朝自个一指,道:“我,梅龙镇杜九娘。”风是寒微一挑眉,淡淡道:“原来是江湖上令人闻风就跑的九趾鬼娘,幸会。”

        “咦,”杜九娘两脚跳开,怪声怪气道:“果然不简单,这么保密的事你也知道?”

        风是寒跨上马背,言简意骇:“江湖并不大。”莫晓风飘过来插嘴:“九趾鬼娘啊,就是说只有九根脚趾?”杜九娘哈哈一笑,当场就将鞋袜给脱了下来,将只有四根趾头的大脚凑在莫晓风眼前……莫晓风扑通一声倒了。杜九娘无疑是个漂亮女人,但脸蛋漂亮不代表就没有脚臭。杜九娘将头昏脑胀的莫晓风扶起,还用芭蕉扇替她扇了扇。“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忘了脚上有点汗味。” 岂止是有点。莫晓风一时飘无着际,跑着调问:“你、你到底是来做什么的?”杜九娘穿好鞋,道:“这不是在梅龙镇呆腻了,想找点事儿做。”莫晓风愁着一张脸看她。杜九娘拿穿鞋的手,掸了掸她的衣服,“何必这么严肃嘛?想我九趾鬼娘在江湖上也算得上是彪悍之人,有我做你的保镖,岂不是很威风?”莫晓风咂咂嘴,“可我们现在是穷光蛋,请不起你这么高级的保镖。”杜九娘挥了挥扇子,悠悠道:“外加替你们做饭,只要五两银子一个月,干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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