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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哼!”狗继续扭头。
“那你起码告诉我为什么生气,知道错在哪里才能改啊。”堤丰被剪短的毛如今已经长齐,又柔又顺,简直让人爱不释手。何泉把手插在细软的毛发中,轻轻划过,忍不住感叹:“你为什么长得这么漂亮?不管是人的状态还是狗的模样都让人移不开眼睛。”
“基因决定一切。”狗这次不扭头了,得瑟挑眉,很骄傲地抬起下巴:“宇宙万物、自然生息、能量循环,这里面的奥秘低等生物是不会懂的。你们引以为傲的科技在浩瀚的宇宙中连入门都不算,渺小得可笑。”
“就因为不懂,才需要你教。”何泉坐起来,活动因为超负荷劳作而酸痛的肩颈:“首先告诉我怎么才能捕到人鱼。”
“人鱼啊,用钓的肯定不行。它们虽然没有鱼人和美人鱼的智商,也不算太蠢的怪物,起码简单的陷阱抓不住。而且我们没有船,简易筏子很难在外海的巨浪中平稳航行,一旦打翻了,等于把自己暴露在危险中。再说人鱼聚集的地方到处是有毒的雾气,要抓它们,以你和肉肉的能耐,老实说很难。”幼鸟吃得多又饿不得,饲料成了棘手的大问题,连堤丰也觉得头痛:“不如这样,暂时先由我潜到外海去抓捕,等过几天人鱼繁殖的季节到了,再去收集受精卵,然后在瀑布自己养殖。这样能解决吃食问题,也可以训练破鸟捕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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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傻啊,要长得那么慢,这些怪物还会泛滥到这样程度?海里都跟煮饺子一样密密麻麻全是人鱼了,要有大网,估计一网下去能抓几十上百条。”说干就干,何泉带上刀,跟他一起去海边。狗下水不到二十分钟就拖回猎物,已经死绝的成年人鱼面目狰狞,不管看几次都觉得恶心。
可是人鱼内脏可以延年益寿,不忍心自己早死而留下堤丰孤独活着,何泉决定试一试。
见他把肝和心脏挖出来,用叶子包好,狗有点好奇:“干嘛,你还想打包回去?你敢吃?下得了嘴?”
“不是说能长寿吗。”不过光是走出第一步就很难,毕竟是人形生物,人类社会的道德还在约束他。可这些和必须跟堤丰分离,留下他一个人的痛苦相比都不算什么了。
他顿了顿,眼神很坚定:“你活了那么久却没有爱人和朋友陪伴,我想并不是没有,而是他们都死了。漫长的岁月中,你的孤独我虽然不能亲生体会,却能感同身受……人类的生命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算长期食用人鱼肉也不过三四百年的寿命,没办法跟你相提并论。但是,晚一点死,就能多陪你一会,所以我愿意吃这种肉。”
堤丰歪着头,罕见地没有吐槽这段话肉麻,似乎在掂量对方的真心和决心。
听见何泉表露心声,他不是没有感动,而是不敢置信,怔了半响终于说:“人鱼肉只能增加寿命,鱼人肉才能治疗疾病,美人鱼的肉则能永葆青春。所以说想长生不老得吃这三种肉才行,不然过半个世纪,各种疾病和无法抵抗的衰老也会叫你痛不欲生,恨不得早点结束生命。而且要生吃,煮熟就没效果了。”
“生吃?”这有点困难。
“想要不老不死,肯定得付出代价,这里可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把树叶包扒开,露出血淋淋的内脏。
狗用试探的眼神看他,似乎忍不住脱口而出吃不下就别吃了,千万不能勉强自己,可是又没开口。看得出,他是希望何泉能吃人鱼肉的,希望他健康地活下去,这个愿望强烈得旁人都感觉得出来。
猪肝有股浓郁的腥味,若是切片后佐以料酒、生姜、花椒、辣椒等调料腌制入味,再速冻到半硬,切片沾酱料还能下口。只是眼前这温热的,还在滴血的肝脏叫他怎么吃?他切了一块,送到嘴边,还没张口迎面而来的血腥味就冲得人头脑发晕。虽说处理食材时也没少杀生,没少接触内脏和血液,可是要吃生肝,真的需要点勇气。
“公元前702年,我与友人寻找所罗门王的宝藏。我们穿越沙漠,攀登终年不化的雪山,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靠草根树皮和雪水支撑了二十天。后来,我们终于翻越群山,到达气候温暖的大草原。草原上到处都是瞪羚,我抓了一只,用刀剖开它的肚子,连生火烤制的时间都无法等待,迫不及待和友人饱餐一顿。我们像野人一样茹毛饮血,等填饱肚子才惊觉方才的行为如此野蛮可笑,但那是我这辈子吃得最满足的一顿。血是温暖的,生肉是鲜美的,饥肠辘辘中得到这样的美味,至今难忘。”狗说自己的经历,大概是想告诉他生吃内脏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难,可何泉的关注点却不在这上面。
公元前702年?所罗门王的宝藏?能同生共死的友人?特别是最后一条,让何泉心得堵得慌,到底是什么人,居然可以跟堤丰一起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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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谁,你们怎么认识的,最后找到宝藏了吗?”某人气鼓鼓地追问,又感觉被这件事激到,狠狠咬了口肝脏,合着血水跟腥臭吞了,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以下咽。
“都说是个朋友,两千多年前就死了,追根问底打听那么清楚干什么,说了你也不认识他。”挣脱何泉的怀抱,狗在风中做四十五度望天状大秀明媚忧伤。
等他卖弄文艺小清新的表情,装深沉够了才继续:“所罗门王拥有当时最先进的科学巨著《罗洁爱尔之书》,这是降落在地球上的高智慧生命体创作的百科全书。上面记录了浩荡宇宙中无穷无尽的知识,种种古老的法则,凡人无法窥见的自然奥秘,还有许多意想不到的事。由于人类无法理解这些深奥的知识,所以将书里收录的东西当成魔法,作者也谣传成天使罗洁爱尔或是七十二魔君中的巴力。这本书落在人类手里,必定会造成天翻地覆的改变,好人可以用它推动历史发展科技,坏人则能毁灭世界使人间万劫不复。所罗门王正是知道它的威力才把书封存起来,因为他认为当时的人们还没有资格使用这本书。而我和那位朋友的任务就是把书找回来,送到才德兼备、胸怀天下的人手中,让他造福人类。”
“然后呢?”传奇故事让何泉入迷,他坐正,洗耳恭听的样子,甚至忘了难吃的肝脏,很快嚼了大半:“你们找到书了吗?最后又把他交给谁?”
“你简直是十万个为什么里天天提问的那个【创建和谐家园】,哪来那么多问题,我捡到你的时候还是个鞋拔子脸面瘫,几棍子都打不出一个屁来,现在跟唐僧肉那个话唠有得拼,这变化我接受不了啊。”狗虽然不耐烦,却不吝啬有趣的经历,绘声绘色忆当年。
他评价那个朋友时用了一句话——我离不开他!
简短的五个字,包含太多的感情和不舍。何泉听出来了,那哪是朋友,分明是他漫长生命中的一位恋人。他忽然感到心脏收紧,像被一只手狠狠攥住,痛得人不舒服。
明明是只狗,却让他如此烦恼,从容尽失。
“吃不下别勉强,快吐出来,这东西生吃味道不好,我知道。”他的脸色太难看,导致狗以为是硬吃内脏恶心的,顿时觉得自己的玩笑太过分:“生吃才有效果是骗人的,煮熟了一样,就想跟你开个玩笑,你振作点。”
居然耍他!
何泉嘴角抽筋,咬紧牙关才忍住没把胃里的东西气得吐出来。偏偏狗又在周围转来转去,探头探脑的样子实在太贱,让他有种把贱狗按在地上狠狠教训一顿的冲动。不过考虑到自己之前得罪了堤丰,还是忍了:“你整了我就不许再耍小性闹脾气了,不准再生我的气。好了好了,笑一个,吃点生肉而已,死不了。”
“嘤……”狗瘪嘴,一头扎进他怀里:“不气了不气了,全世界就你对我最好,再也不生你的气了。”
“肝脏我也吃了,能增加点寿命,总算没白受罪。不过心脏就算了,实在没法生吃这玩意,带回去加点青辣椒蒜苗来炒。”何泉把东西收拾好,让狗拖着人鱼,朝瀑布进发,去给能吃的幼鸟喂食。狗因为做错了事,特别主动卖力,而且没有奚落讽刺挖苦人:“你找到辣椒了?什么时候的事,没辣椒的日子终于要结束了,爷要吃辣子鸡,水煮肉片,麻辣鱼!”
“回来的路上有几株菜椒,我留了些做种子,其他可以炒菜吃。不过这种辣椒的辣度不高,辣子鸡是做不成了,青椒炒肉丝还可以。”谈到美味狗就会兴致高涨,尾巴摇晃的频率也特别高。何泉喜欢他这么爱吃的性格,因为自己没有别的本事,就会做菜,如果这也是优点能让堤丰喜欢自己,那就再好不过了。
不知不觉中,他对堤丰的感情变得不那么单纯,有些物质正在催化,这改变让人措手不及。
真是疯了!
他曾疑惑过,因为种族不同。也别扭过,因为性别相同。还害怕过,因为人类短命。可是那只狗像用了魔法一样牢牢抓住他的心,张开眼也是那张贱脸闭上眼还是那张贱脸,忘也忘不掉。反正在异世界人类屈指可数,其他都是稀奇古怪的种族,既然别人都能跨种族相爱,那么自己入乡随俗,也不是不能找个非人类伴侣。特别在知道狗也喜欢自己后,这种感觉更加强烈。
荒唐?也许是的,人和狗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物种想要走到一起,根本是天方夜谭,古今奇闻,如何如何也说不通,还违背人伦常理……
可是何泉对堤丰的感觉那么熟悉,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轻松自在,这种愉快是从未体验过的,即使在和前女友相处时也没有这么幸福。他从小没有亲人,也缺乏朋友,唯一的恋人因为有更好的选择而抛弃他。所以,孤独太久,太需要一个人来爱他,让他爱了。这种渴望无限放大,大到迫切得快要冲出胸腔,要不顾矜持表达出来!
以他的性格,如果不是瞬间冲动把心事说出口,很可能会埋在心里一被子。
说,还是不说?
“堤丰。”他犹豫了好久,呼唤狗的名字,表情严肃。
“哇,发现极品美容大补药黄金美人鱼一只,吃了会变好漂亮的!”狗无视他正经的神色,忽然兴高采烈地大叫,动作粗暴地甩下背上的猎物蹭蹭蹭朝海岸线跑,也不解释前因后果,猛地跳进海里朝远方游去。
何泉好不容易在冲动下打算告白,这下气氛全没了,以后还有没有这样的机会不知道,只能干瞪眼。不过堤丰嘴里那个词成功吸引了他,黄金美人鱼,和肉肉说的黄金人鱼是一个品种?不对,或许是肉肉从一开始就搞错了,因为人鱼肉的效果是延年益寿,他要抓的是能让外婆返老还童的品种,肯定不是人鱼而是美人鱼,所以黄金人鱼大概是个口误。
但美人鱼使用魔法,堤丰这样毫无准备,空手空脚地冲过去会不会有危险?
他揪心地站在海边努力朝远方看,白茫茫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亏狗就这么远远的一眼就知道里面藏着什么。只是过了好久狗依然没回来,只能看到迷雾中火光冲天,震耳欲聋的爆破声此起彼伏,看来是场大战!
堤丰很厉害,这点毋庸置疑,本来不需要担心,可是冰系魔法克火系,而且海里有成群结队数以百万计的凶残人鱼,让他焦虑到不行,手心里全是冷汗。狗肯定不会为了肉肉的外婆那么拼命,他之所以会去抓美人鱼,大概是为了自己能长生不老。这个想法不断浮现,让何泉很害怕,如果狗有个三长两短,绝对不能原谅自己。
海面战况越来越激烈,美人鱼的魔法非同寻常,而且能力巨大,连海岸也开始感受到寒气。流动的海面快速结冰,整片浅海都被冰层覆盖,巨大的变化仅仅花了半小时。温暖如春的近海一带顿时变成北冰洋,被铺天盖地的银覆盖。
好冷!
何泉抱住胳膊,知道不能留在这里,应该退到冰系魔法的范围外,但他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丢下堤丰自己逃。现在海面结冰了,也许可以顺着冰面过去查看情况,如果狗受了伤或者需要帮助,也许还能帮上忙。
不,不行……
他不会魔法也不能打斗,去了只会让堤丰分心,拖后腿而已。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自己照顾好,免得狗担心。这么想着,他扛起啾啾的口粮,快速朝瀑布那边跑。不知跑了多远,气温终于有所回升,最终恢复正常,同时冻得发痛的手指也恢复知觉。可是不知道是被冻坏了还是太担心狗,他也精疲力尽,再也走不动一步。幸好这里离瀑布很近,他连忙丢下人鱼,跑去找肉肉帮忙。
“狗大爷不会有事的,我保证,他那么厉害哪来出事呢,我看你就放一百个心等着他带美人鱼肉来大吃一顿。”见他魂不守舍的样子,肉肉来不及把人鱼扛回去喂幼鸟,连忙先安慰几句:“不过能把黄金美人鱼误写成黄金人鱼,我们族的书籍也真是不靠谱。没想到我需要的居然是美人鱼的肉,这可不好办啊,听说他们比人鱼凶残百倍,我肯定抓不到,就算狗大爷能捕获一只,也不会平白无故分我那么宝贵的肉。可是我真的很需要肉去救外婆,就算一小块也好,到时候能帮我跟狗大爷说说吗?我愿意拿自己的血肉来换,你吃了我的肉,肯定能恢复健康的。”
“那是什么?”完全听不进耳边的碎碎念,目光被浓雾中巨大的阴影吸引。
雾气中,高达数十米的巨型生物被冻结在原地,他愤怒地疯狂攻击。因为雾气太大看不到完全体,但何泉知道那不是海洋里的生物,剪影看上去是西方龙和触手的结合体,还有锋利的爪子和奇怪的翅膀,十足的怪物。困局没能持续太久,怪物张开血盆大口,吐出火柱,融化周围厚厚的冰层,而后展翅高飞到半空。他发出威震八方的吼叫,从空中吐出巨大的火球,不断砸向海面。
火雨从天而降,人鱼也不是吃素的,很快回击。无数冰箭拔地而起,密密麻麻射向天空。冰与火在海面上交织,是堪比魔幻大片的震撼场景!
只是,那个怪物不会是……堤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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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忽然一声巨响,大量海水冲破冰面,迅速螺旋向上,如巨大的龙卷风般袭向怪物。怪物体型太大,行动没办法那么敏捷,所以被洪水淹没。来不及脱身,水已经凝结成冰,把他困在坚硬的冰壁中。不光如此,美人鱼还想置他于死地,制造出数枚更大的冰箭,一下把怪物扎成刺猬。
不会吧,何泉的心提到嗓子眼,堤丰就这样败了?想到狗有可能会死,向来缺乏情绪波动的他居然鼻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差一步就掉下去了!
该死的!
他狠狠捏自己的大腿,绝不能哭。堤丰不会出事,哭什么哭,丧气!
那边,怪物当然没那么容易就被消灭,他很快挣脱枷锁,再次加入战斗。这次喷出的火焰与众不同,不再是红色的明火,而是诡异的黑色火焰,随后又从口中吹出阵阵狂风,加速火焰燃烧。黑火燃烧之处惨叫声此起彼伏。没能逃出战场的人鱼们非死即伤,不是被冻死就是被烧死,水面上密密麻麻全是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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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大爷真身原来这么帅,黄金美人鱼那么小居然能跟狗大爷打成平手,看来都不是简单的生物啊。”迷雾被怪物制造的狂风吹开,战场展露出来。肉肉因为见过堤丰喷火,又猜想那么厉害的人物不可能是只狗那么简单,一定会变身成其他生物。所以看到怪物的瞬间,他就认定那是堤丰。
随着迷雾散去,神秘的美人鱼也浮出水面。人类的视力不够好,巨大的怪物看得清,美人鱼就只能看个大概了,只知道是白皙皮肤,有着浅金色长发的美人。
肉肉在旁边当望远镜,很兴奋地说:“好漂亮啊,没见过这么美的人,原来美人鱼能迷惑众生的传说是真的。据说有幸见到他们的人,都心甘情愿献上自己的生命。”
再美能比得上我们家堤丰?
战斗在持续,用上新招的怪物渐渐走出下风,掌握主动。何泉七上八下的心稍微平稳,开始胡思乱想。他虽然没看清美人鱼的长相,但也知道这世界上没有任何生物比狗更漂亮。当然,这里面可能有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成分,不过堤丰无与伦比的长相也是真的很吸引人。
再看堤丰,真身是一只火红色的龙,和许多影视动漫作品中代表邪恶的西方龙不同,他没有丑陋的疙疙瘩瘩的皮肤和邪恶眼神。端正的外貌加上头上恶魔般的角还有蠢萌大尾巴,使他显得与众不同,再加上背上长着一对和身体不成比例的半透明小翅膀,飞的时候快速煽动,居然很可爱。而那些在迷雾中看起来是触手的东西,是绑背上的……恩……粉红色丝带……随着风飘来飘去,用淘宝客服的话来说,就是——亲,这件衣服穿起来可仙了!
看来堤丰无论是什么状态都很爱美!
“狗大爷万岁,狗大爷威武,狗大爷我是你的忠实支持者!【创建和谐家园】美人鱼,我切大腿肉给何泉吃。”鱼人的汉语是外婆教的,那个年代没有粉丝或者脑残粉这样的词汇,所以他虽然能说许多成语却不知道网络用语,连加油也喊得中规中矩。
“大腿肉就算了,活生生切下来你不怕痛?”内脏效果最佳,其次是肉,再次是血。何泉仔细考虑过,如果非要吃鱼人的肉才能长生,他也下不了那个狠心伤害肉肉。不过在对方同意,又不危害他的生命的前提下,抽点血喝应该没问题,反正就是效果差一点而已,还是有用处的。
“可是除了自己的肉,我没有其他东西能跟你们换黄金美人鱼。其实我只要小小的一块就够了,传说只要吃一口就能返老还童,所以我不贪心,只要能让外婆变年轻,就那么一点点就可以。然你要割我哪里的肉都可以,绝对心甘情愿做奉献。”肉肉很爱外婆,可以做出这样的牺牲,何泉更不可能让他自残。
他摸摸鱼人的头,像对弟弟那样宠溺地说:“我们已经是朋友了,朋友不会做利益交易,只会互相帮助。如果堤丰能抓到黄金美人鱼,肯定让带你回去帮助外婆重获青春。”
“朋友?”肉肉张大嘴,眼睛忽然湿润了,还有手背擦了好几下:“我因为是混血,和族人长得不一样,又跟能干受欢迎的外婆不同,总是笨手笨脚的,从小到大都没什么朋友。大家都不爱搭理我,没想到来到这里,反而认识了好心的骑士大人,还有对我特别好的你跟嘴巴虽然坏可是很有责任心的狗大爷,还有可爱的啾啾作伴,我好高兴。有朋友的感觉真好,谢谢你,呜呜。”
说着哇哇大哭起来。
他一哭,何泉又得分心安抚,就在这么一会没盯着,战斗居然结束了。海面很快恢复平静,怪物凭空消失,美人鱼带着大批人鱼散去,仿佛根本没发生过魔法比拼一样。不过何泉知道怪物不是不见而是变回狗,连忙跑到海边等。果然,没过多久狗游上岸,乱甩身上的水,一瘸一拐往森林走。
“堤丰!”追上去,发现他满肚子的血,心痛得要死,连忙检查伤口。不过除非了触目惊心的血迹,并未发现创伤,不知是体质特殊有惊人的恢复力已经痊愈,还是沾的是别人的血。
“我去找点药吃,消耗过大,光吃肉补不回来。”狗还知道要补身体,自己去森林啃了几种叫不出名字的草药,然后趴在树下休息。
他累得不行,连从来不会停止抖动的尾巴尖都安静下来,很快睡着。趁这个空档,何泉和肉肉回山洞做了许多美味,端到森林地等狗睡醒。堤丰闻着味张开眼睛,吃过东西还是半死不活地趴着,情绪低落。知道他输了不开心,何泉先把肉肉只开,然后抱住他:“吃不上美人鱼的肉也没什么,别自责了。”
“什么叫吃不上也没什么,你知道那是什么美人鱼吗,是黄金美人鱼。”特别加重这几个字,还跳起来捶胸顿足:“不管是人鱼、鱼人还是美人鱼,体色越浅蕴含的能量就越丰富,吃了他们的肉,获得的效果也就越好。黄金美人鱼是金字塔的顶点,等我把这条吃完,美貌起码能上两个台阶!”
哈?
本以为堤丰那么拼命是为了自己,谁知他在说美容的事,何泉彻底傻眼。
“逆天的美容神器啊,就这么让他从眼前溜走了。人家不开心啦,人家要吃美人鱼的肉肉变得更漂亮成为宇宙第一美人。”低潮过后就是满地打滚,撒泼耍赖,动作表情跟要不到玩具的熊孩子一样一样的。
“你在我心中,现在已经是全世界,不,全宇宙最漂亮的人了。”原来抓美人鱼不是为了他,何泉多少有点低落,又不能放着狗不管。说完安慰想起狗不喜欢别人说他是人类这种低等生物,立刻改口:“不是人,是全宇宙最美艳动人的高级智慧生命体!”
“哼,还算你有眼光。”狗卧下,发现肚子脏得不行,又哼唧要洗澡。
何泉心痛他大战之后太累,不让去海边,自己打来清水把狗从头到尾洗得干干净净,末了用毛巾擦湿漉漉的身子,再把毛都梳理整齐。狗被伺候得快要升天了,爪子一抖一抖的,尾巴也摇来晃去。心情好转,话匣子打开:“肉肉之前告诉你的黄金人鱼的说法其实不对,你已经看出来了吧。”
“恩,不过生活在冰川的美人鱼到这里的目的是?”十分好奇这么厉害的生物到这里干什么。
“因为交尾的季节到了,他来辅助人鱼繁育后代。”狗挖挖鼻孔,露出猥琐的犯贱表情:“你知道人鱼不需要结合就能生育后代,繁殖方式和鱼类相同。但是负责受精的王种需要【创建和谐家园】才能产生【创建和谐家园】,只是外貌漂亮的王种对普通人鱼没有交配,所以需要与同宗的美人鱼进行交尾,之后再给人鱼卵受精。这条黄金美人鱼不远万里来到这里,就是来给王种播种的,这是他们数万年来不可间断与逃避的责任。”
“等等,那条美人鱼应该是男的吧。”距离虽然远,但还是能看到美人鱼胸前一马平川。如果不是男人,那这个妹子就太悲剧了。
“是男的啊,人类不也有同性恋吗,这么惊讶干什么。”堤丰很淡定,见怪不怪,接着又反应过来,何泉奇怪的不是同性结合,而是同性能生育这种事,少不得继续解释:“你理解错了,不是让美人鱼和王种生孩子,是让他们爽了之后产生【创建和谐家园】让卵受精。简单的说就是我把你撸射了,你再用【创建和谐家园】让别人怀孕。”
虽然知道狗是在说自然规律,可是听起来,怎么这么不对劲?
何泉面红耳赤,浑身都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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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三天就涨潮了,一整个月都困在山洞里,好无聊哒,不如我教你下棋打发时间。象棋规则简单容易上手,但易学难精,琢磨的过程千变万化,百玩不厌。棋盘可以刻在平整的岩石上,棋子就用粘土来捏,你手那么巧嫩豆腐都能雕出花来,这点小事妥妥的。”科普完人鱼繁殖后代的知识,又抱怨接下来的日子不好过,何泉趁机建议搬到别的地方去,狗死活不干。
晚上休息时,他终于找到堤丰不肯离开的原因。
洞穴最里面的石壁,刚好是躺下后侧过身就能看到的位置,上面刻着两个名字。其中一个由类似英文的字母组成,何泉不认识,却从T打头的组合推测出读音为提丰。另外个形状像汉字,字形奇怪复杂,即使是中文也不可能是现代人使用的简体字。至于意思,连猜都猜不出来。但这两个刻痕不知经历了多少风霜雪雨,也不知被狗抚摸过多少日夜,连边缘都发白磨平了。
他脑中忽然出现这样的画面:一袭绿色华服,头戴精美羽饰,举手投足间满是帝王之气的男人扣住堤丰的手。两人十指交错,共执匕首,一笔一划刻下彼此的名字。奇怪的是,明明不认得的古老文字,脑内小剧场里的画面却变化成他认得的字体。
句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