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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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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第14章

        朗月惊道:“什么?”

        伙计苍白着脸道:“夺命镖死了。”

        不仅死了,还死得很诡异,据他探听到的消息,对方仿佛是死在某种高明的剑术下。

        在场两人都不蠢,不仅不蠢,还很聪明,剑和叶孤城之间的联系,他们能想到,那南王就一定能想到。

        毕竟,夺命镖是南王与金铭灭间唯一的联系,除了叶孤城,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有理由对他动手,又剑术高明?

        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这是嫁祸。”她的神色镇定,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大部分时候,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相反,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创建和谐家园】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创建和谐家园】打脸的【创建和谐家园】。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第15章

        夺命镖的尸体被保存得很好。

        这世界上的能人异士很多,付出足够的代价,不说活死人,也能肉白骨,一具小小的尸体,想要将他定格在死亡的一刻,不是什么难题。

        南王或许心胸不够宽广,脾气不够和善,但智商却不见得有多低,想象力更是大到没有边际。

        南王道:“死人也是会说话的。”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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