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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灵蚕丝呀。就是灵蚕洞里的蚕吐的丝,我今年刚收回来的,还没挑,姐你帮我挑吧?”招娣拿着手里丝线,像拿着她刚刚纳鞋底那锥子麻绳一样的平常。
项默就觉得,她明白啥叫守着宝山饿死了。
话压在心里,没说。而是认真的听着招娣交她,怎么挑线,挑什么样儿的,挑出来怎么缠成团留着用,挑剩下的,也不扔,也是缠成团,可以留着绣花用。
“这个丝线要做什么呀?”这么好看的丝,做出来的衣服,得多好啊?
“做喜帕和喜被的。”
那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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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这里的女孩子,从小就会自己去灵蚕洞里收蚕丝,个个都会织布,一生要织一大一小两块布。小的就是喜帕,结婚的时候带在头上,做装饰,死的时候系在腰上带走,送给阴间的鬼神,祈求下一世投个好胎。另一块大的,做成小被子,给将来的孩子睡,就是喜被,灵蚕丝做出来的被子,冬暖夏凉,孩子睡着不爱生病,夏天还防蚊虫,当地的孩子,都是睡着这个被子到周岁的。
项默听着觉得挺有意思的,一个地方一个风俗,很有意思。怪不得这村子叫灵蚕洞村呢,原来真有蚕呀。
只是这么好看的丝线,只用来做那些吗?太可惜了。
“你才多大呀,就开始准备啦?”心里痒痒的不行,嘴上逗着招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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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家里有织完的吗?能给我看看吗?”项默都好奇死了。
有呀。
招娣答应着就又跑回家了。没一会儿拿回来一大一小两块帕子,小的就是长宽有二十厘米差不多的小手帕,大的有一米宽窄的一块儿。是真的好看啊,彩色特别自然,它是丝的自然色,成品就没有匠气,流光溢彩,特别漂亮。项默看得眼睛都舍不得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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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好看着呢。真好看。对了,招娣儿,你们这帕子织的这么漂亮,做丝巾或者头花也都好看,怎么不往外卖呢?”守着这些灵蚕,能产出这么漂亮的丝,都穷成这样儿了,带不拿去换钱啊?背出去一百袋子山货,能有这一小块手帕值钱不?
“卖呀,怎么不卖呢!咱们灵山县的姑娘出嫁,都带咱们灵蚕洞产的喜帕。外地人一看就知道是咱灵山的媳妇呢!别的乡不产这个,都是咱们乡买的灵蚕丝。有人也织好了卖现成儿的。不过家家都有的东西,不值钱的。”
“那怎么没往山外的大城市卖呢?”本地人不当好东西,外面可没见过。
“卖啥呀,以前也有出去打工的,拿着灵蚕丝出去卖过,人家城里人嫌弃花色少,又容易坏,不结实,没有丝巾好看,都没人买。一块钱一块儿都卖不出去,拿出去几十条,就卖了七八条。咱这织了可费劲呢,还卖不上价儿,就没人往外卖了。”
哎呀,这可真是……
项默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想了想,她是真的喜欢这东西,“那招娣,你能不能帮我织一块啊?我想用它做裙子穿。你帮我织五米布,我给你两千块,行吗?”
她这一说,把招娣吓着,手里的改锥都扔出去了,一下子手足无措起来,“不用不用,姐姐,你想要,我给你织就成了。不过你别着急,我得慢慢织,明儿我就进洞里收丝去,等我姐回来,我俩一起织,过几个月就给你。不要钱的,不要钱的……”把孩子吓的,她长这么大,就没见过两千块钱长啥样儿。随手就能得的东西,她怎么能收人家钱,更不要说,项默还是周干部的妹妹了。
项默也不劝,只笑着跟她说,“那你先织着呗。不着急的。”
正说着呢,周风眠从门外进来了,“织什么呀?你又想弄什么东西去追男人了?”
人未到声先到。
这人,怎么就那么不会说话呢!
烦人。
“这是啥?”
项默刚想怼周风眠几句,找回场子,就听他问话,眼睛不错眼珠的盯着项默手上的两块帕子。
嗯?您这两个月点儿蹲了个寂寞吗?
就这么大点儿的地方,这样的宝贝在眼皮子底下,你都没发现?
第24章 指尖精灵3 灵蚕洞……
“这些小姑娘的私房物品, 我怎么会知道。”周风眠被项默挤兑得不轻,搞明白到底是啥之后,才找到反驳的理由。他一个大老爷们, 谁家的女孩子能让他看到这么私密的东西。
就像招娣说的, 这种灵蚕丝做的丝织品,并不受欢迎, 只是当地年轻女孩子结婚时带的装饰品,灵山县城都只有那么一两家七彩石镇人开的店里有卖的,他来两个月, 也没有出嫁的姑娘, 上哪能见到去。村里的人又都只当是平常,更没人会特意给他介绍这东西。
“那你这两个月都干啥了?不会就天天上班下班等着领工资吧?你们这种不是扶贫干部吗?你这是不是不敬业啊?”项默上上下下的用怀疑的眼视看周风眠。就说这人不靠谱,灵蚕洞村的人也是够倒霉的,怎么摊上个他!
周风眠气得直瞪眼, 你一个只会追着男人跑的死丫崽子,还消遣起你哥了?“你管【创建和谐家园】什么呢?你是领导啊?我还没问你呢,你干啥来了?闲得你。”
一边数落着项默,一边跟招娣说话, “二柱哥下午进洞打了两网鱼,给你家一桶子, 我一并拿回来了,跟婶子说, 晚上吃鱼,行不?”
招娣把手上的鞋底一收, 站起来笑眯眯的回话,“那有什么不行的。我这就回家帮我妈做饭去,姐姐爱吃啥?让我妈给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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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娣就笑,也不回话,起身就要出门,周风眠也不拦着,“灶台上有半袋子面,用那个烙饼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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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项默惊奇得不行,这还真是不见外。
要说这周风眠,熊是真熊,但做为周总和谷总的亲儿子,他要想跟你好好相处,那亲和力是真牛。就这一天,从招娣的嘴里听来的,周干部就是一个脾气特别好,特别有耐心,还很勤快的好人。他不会做饭,来了就在邻居冯婶子家蹭饭吃,不嫌弃也不见外,去镇上开会或是去县上,也会买吃的回来直接交给冯婶子,人家也不说是特意买的,就说自己馋了想吃,让冯婶子帮着做,还说要是只给他自己做,他就生气了。那冯婶子还咋说,一家子都跟着时不时的就吃细粮。
“还没说呢,你来干啥来了?不追男人了?”招娣回家了,屋子里就剩下兄妹俩,周风眠就问了一遍。
“你两个月不回家,电话也不打,谷妈怕你在外面饿死,让我来看看呗。能不能别提遭心的人了?以后跟我没关系了。”项默回得没好气儿。
这话到是让周风眠挺意外的,就她那个疯狂的劲儿,得受多大的【创建和谐家园】,能放下那男的?本来还想着明天就送她走呢,这会儿倒是不太敢说了。
“这儿也没啥好看的,你要想待,就让招娣带你玩儿吧。”想了想,还是这么说了。来都来了,想待就待吧,别回去给家里添堵,也算是他为家里做点儿贡献。
“我看上那个灵蚕丝了。想要做条演出服,你觉得行不行?话说,你就没有点什么想法?”项默急得什么似的,他脑子不笨啊,宝贝都送到眼皮子底下了,还不开窍?
周风眠看了她一眼,“有什么想法?”
项默耐着性子,好说好商量的提示他,“你不是扶贫干部吗?灵蚕丝那么有特色,不会搞特色经济啊?你可是周总和谷妈的儿子,别让我笑话你啊,那蚕丝布料要是运作好了,可是宝贝。”
周风眠的笑就到了眼底,没回答项默的问题,而是跟她说,“等你脚好了,我带你在附近走走。”
项默被他笑得莫名其妙,但也意识到自己冒失了,什么都不了解呢,见到个蚕丝帕子就大言不惭的提意见。这世上从来不缺聪明人,也不缺有经济头脑的人,要真是那么简单,灵山县也不会这么多年没发展,穷成这样。
她就不再聊这个话题了。开始指使周风眠折腾她拿来的几个大包袱,里面大部分都是谷妈给他带的衣服,还有一些吃的,自家食品厂产的肉干火腿之类的袋装熟食,都是他从小吃到大的心头好。还有他喝惯的咖啡,应该是他打电话回去让给带的。之前说他不打电话,也不是一个没打过,之前项默听谷妈骂他没良心,儿子不贴心的时候,还挺认同的,来了之后一看,还真不能怪他不打电话,这地方就没信号!
折腾着把东西都收拾得差不多,招娣就在那边院子里喊他们吃饭了。
项默换了周风眠给她找出来了一双新的厚运动祙,也没再穿她来时候穿的登山靴,换了运动鞋,果然舒服多了,不用瘸着走路。
晚饭太丰盛了。
原本以为就是炖个鱼,再加上野菜呢,结要是满满一桌子,炖鱼,小鸡炖蘑菇,野菜炒肉,木耳炒鸡蛋,黄瓜和野菜拌的凉菜,糖拌柿子,还有蘸酱菜,酱都分了肉酱和生酱两种,再加上两盘子野菜咸菜,一大盘子油饼。桌子都快摆不下了。
“婶子,您这也太客气了,我还怎么再来呀。”项默很过意不去。
冯婶子是个外向的人,说话声音大,笑起来哈哈的,很爽朗,“客气什么。都是家常的,没特意准备。咱这地方穷得光剩下这些吃的了。都是山上产的,一分钱不用花,面还是小周出的。就是多添几根柴火的事儿。啥时候想吃婶子都供得起,哈哈哈哈……”
项默就看周风眠,见他点头,也就不说啥了。
菜是真的好吃。
特别的好吃。
除了油、盐、酱,没放别的调料,但味道就是好。
这年头儿,还能吃到这么天然的食物,太不容易了。
“太好吃了,婶子你这手艺,绝了。”项默撑得真拍肚子,猛夸冯婶子手艺好。
“好吃就好,明儿婶子还给做。”做饭的人就喜欢看别人吃得香,冯婶子高兴得不行。
吃得太多,不敢直接回家睡,怕积食,周风眠就带着项默在村子里慢慢的溜达消食儿。
夜晚的小山村,空气里都是青草味儿,再伴上不知道是什么的虫鸣声,是一种特殊的静谧,能让人心静下来的那种。
两人向来不是一路人,从来也没有过多少共同语言,这会儿也没啥可聊的,就静静的走。
走得远了,回去的时候,项默脚疼了,水泡肯定又磨破了。周风眠直翻白眼,到底没说什么,把人给背回家的。
第二天,周风眠把项默的车钥匙拿走了,要借她车开。项默接着在家里养伤。晚上下班,周风眠拿回来一个小药包,里面有消毒水,棉签和药膏。
又养了两天,脚就好得差不多,不影响走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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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娣这几天挺忙的,没再陪着她。这不是项默说了想做灵蚕丝的裙子嘛,她这几天都去收蚕丝了。项默脚一好,就想跟着去看。
那就去呗。
灵蚕洞就在村子的后身,转过一个弯就能看到一个宽大的洞口。
收蚕丝只能上午进行,早上的阳光能照进洞里,下午就看不见了。
一进洞,项默差点没给送走。
这可真是能逼死密集恐惧症的景象。巨大的山洞里,石壁上密密麻麻都是蚕茧,阳光下发着彩色的光,漂亮,也极具冲击力。
项默没有密集恐惧症,但没有心里准备的情况下,一进去,也是难受了好半天,才缓过来。
适应之后,才是震撼。
真是好看呀!
这是个巨大的溶洞,下面有河,上面是钟乳石。阳光下,全是彩色的。万花筒一样的漂亮。细看才发现,那钟乳石上也都是蚕茧,并不是本来的彩色。河水不深,但很清澈,能清楚的看到黑面的鱼,还不少。颜色是水里的石头的颜色,呃,确切的说,是石头上苔藓的颜色。
山洞很深,看不到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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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进过灵蚕洞吗?”晚上回家,项默坏心眼的逗周风眠。
他从小就怕虫子,大男人怕虫子,这么丢人的事儿,他肯定不会对外说,项默知道还是听谷妈说的呢!从小到大,没少拿这个嘲笑他。
周风眠狠狠的瞪了不招人喜欢的死丫头一眼。
他去过,来扶贫的,最基本的就得了解本地的风土人情,他一来,几个村干部给他接风,吃的鱼,喝的酒他就觉得好,问了之后知道鱼是从灵蚕洞的河里打的,酒是用河里的水酿的野果子酒,他能不去看看吗?去了,没等进去,在洞口就吓晕过去了。
是真的晕过去了。让二柱了给背回村里的。从此之后,灵蚕洞就成了他的禁地,再没人敢在他面前提。说起来,也是一句洞里带过。
他这两个月,差不多都往山里钻,林子里的虫子不特意找,一般不太明显,他都慢慢适应了。
就知道这死丫头要是知道灵蚕洞里的情况,不会放过他,真是没让他“失望”,死丫头,还是那么不会来事儿,招人烦!
追不到男人,活该。
哪个男人瞎了,能看上她?
哼。
第25章 指尖精灵4 目标确定:扶贫…………
周风眠对于项默的奚落很无耐, 很生气,可又没什么办法。
就把他的气愤在别的地方往回找补。他也知道灵蚕洞这个资源很重要,养活了整个七彩石镇, 自己不敢进去, 就指使项默干活。让她跟二柱了一起,进去取了各种样本出来, 又派她回枫城,找人化验。
还把她的皮卡给征用了。把自己的SUV给项默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