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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誓~章[全][..~..]》-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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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温宝裕之间,常有“男人的默契”,所以对白素的话,都没有人去反驳她。

        又过了若十天,温宝裕兴冲冲来告知:“后天,可以参观拍卖品了。”

        我的消息比他灵通,因为苏氏兄弟中的苏耀西,早就通知我拍卖品运到,已经开始布置了。他道:“真不得了,全是精品,听说陶氏集团新成立的基金,号称可以调集十亿美元,就是为了这批宝物而设的?”

        商场上对这种事十分敏感,财团有可能以这种基金为名,暗中从事突如其来的商业行动。所以我立时道:“据我所知,确然如此!”

        苏耀西叹了一聱:“本来我看中了一套玉碗,现在看来,难以竞争了。”

        苏氏弟兄也控制著庞大的工商业集团,是大豪富,可是一山还有一山高,和陶氏集团相比,当然又差了一截。他也想到陶氏集团可能要全部买下来了。

        我笑了一下:“世界上的奇珍异宝太多,不能见了就想据为己有。”

        苏耀西也立时笑了起来:“说得是  你是不是想先看看展品?我可以向拍卖会的主持人安排。”

        我想了一想:“不好,这样一来,我的身分不是暴露了吗?”

        事实上,我倒很想先去看一看,但是我和白素又有约,这几天,我们虽然没有商量这件事,但是互相都可以在眼神中看出对方大有挑战的意思,都像是在说:你认不出我,我会认出你来。

        看看究竟是谁认得出谁,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

        苏耀西没有再说甚么。到了预展会之前的一天,我果然不在家中,到了陈长青的屋子,可是又避开了温宝裕  那屋子极大,要躲起来,十分容易。

        我夤夜化装,装成了一个西方人,凡是化装不想破人认出来,必须在最难改变的地方,加以改变,而经过改变了的部分,又不是很碍眼,太碍眼了,有经验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那是化装的结果。

        白素是化装的大行家,功力和我不相伯仲,要瞒过她,自然非别出心裁不可。

        我化装的白种人,是金发白种人,我把自己的皮肤有可能露在衣服之外的地方,全部染白,又把我的汗毛,也染成金色,头发当然也染了,然后再用蓝色的隐形眼睛,北欧口音的英文我不成问题。

        这样的化装法,十分花时间,我用了足足三小时,才算是成功,金发碧眼,十分传神,然后,我又在化了装的脸上,戴了一个面具  那是一种任何人一眼就可看出来的面具。

        第二天上午,我离开大屋子的时候,看到一个身形偃偻的老妇人,拄著一根拐杖,战巍巍地走了出来,还向我瞪了一眼。我几乎要忍不住哈哈大笑:温宝裕竟然扮成了一个老婆婆,不过,他也算是扮得像的了。

        我当然带了小型摄影机,这种摄影机使用特别的底片,拍出来的幻灯片,可以放大到一平方公尺,效果极好。

        那捆羊皮上的文字,拍了下来之后,可以放大了来慢慢研究。

        到了预展场地,我不禁叫了一声幸运,拍卖会的主持,显然不知道这捆羊皮的重要,只是随便放在一边,而且,其他所有的物件,都是可以看,不可以用手去碰,都有玻璃柜保护著。

        而那捆羊皮,却放在那里,任人翻揭。

        这时,我已看到那“老婆婆”的身手,忽然矫健了起来,在那叠羊皮之前,不停地用手杖去翻,翻了一张又一张,行动可算相当奇特,可是却没有人理会。

        本来,我还十分为难,因为我的化装虽然天衣无缝,可是只要我一表示对那堆羊皮有兴趣,白素就立时可以认出我来。

        所以,我只是像别人一样,盯著那柄匕首,和许多金器玉器在看。

        可是,我又要拍摄羊皮上的文字,又不能连看也不向那些羊皮看一下,而且,我也无法进行远距离的拍摄。

        而在我留意温宝裕的行动之后,我不禁大是高兴。温宝裕用拐杖在翻羊皮,每翻过一张,他就把拐杖向上,提高一些。

        这小子,他竟然把特制的摄影机藏在拐杖之中,公然进行拍摄!他的这个方法十分好,从根本没有人注意他这一点上,可以证明他的成功。

        一看到这个情形,我自然放下了心,由得他去拍摄好了,我可以专心一致,只把白素认出来。所以,我开始打量在这个展览大厅中的人。

        人很多,超过两百个,每个人都经过化装,绝大多数,是戴了叫人认不出面目来的面具,也有乾脆扮成【创建和谐家园】女人的。

        我留意著每一个人,自然留意的重点,放在这个人是不是对那堆羊皮注意,或者对温宝裕特别留意。要有所发现,也不是容易的事,我看到一共有三个人,来到了温宝裕的身边,逗留了一会,温宝裕还居然向他们十分不耐烦的瞪眼,用不友善的眼光,把他们赶走。

        这三个人,两个是身形高大的男人,白素的身子没有那么高,但当然可以加高  高明的化装术,非但可以使身形变高,甚至可以变矮!另外一个,是作中东女人打扮的妇女。

        我本来想去进一步留意这三个人,可是一转念间,我想到白素如果在场,见到的情形和我一样,她也会去留意那三个人(如果她是三个人中的一个,她就会去留意另外的两个),这时,我如果去接近这三个人,叫白素看在眼中,岂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把我认出来了。

        所以我仍然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只是注意是不是有人特别去接近那三个人,可是却又没有发现。

        温宝裕的行动十分快,他只花了二十分钟不到,看来就已经有了十分满意的成绩,他拄著拐仗,装模作样,在大厅中晃来晃去,神情十分怡然自得。

        若不是怕白素认出我来,我一定会大大地和他开个玩笑,例如绊他跌一跤之类。

        半小时之后,我开始走动,在每一个人的身边,逗留五秒钟到十秒钟,从各人的化装上,判别这个人是不是白素。

        由于有“不能互相交谈”的规定,所以厅中极静,人与人之间也不互相交流眼色,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那些珍贵的拍卖品上,尤其是那柄宝光四射的匕首,它那锋利的刀身,杀气隐隐,十分慑人。

        一小时之后,展览厅中的人减少了一半,连温宝裕也走了,可是我还是没有认出白素来。看来,白素也没有认出我。

        又过了半小时,人更少了,我想到,到了最后,可能只剩下我和白素两个人时,情形不是十分滑稽吗?

        还没有认出白素来,我当然不能就此离去,等到只有十来个人的时候,我不禁用力在自己的额头拍了一下,责怪自己的蠢笨。

        白素何必非留在大厅不可?她可以一早就认出了我来,然后离去,只要她可以说出我化装成甚么样子来,我就算是输了。

        而她在一认出了我之后就离开,我自然再也没有认出她的机会了。

        我叹了一声,不再留连,回到陈长青的屋子,又花了足足一小时,才把化装完全洗乾净。

        我来到温宝裕常到的那几间房间,温宝裕不在,我留了一张大字条:速将【创建和谐家园】到的照片交出来。

        然后,我回住所,在门口徘徊了一回,估计白素会怎样取笑我。

        可是,当我推开门进去的时候,却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白素在当眼的地方,留下了一张字条:“有突然的急事,一位好朋友向我求助,必须离开,不能去辨认你了。”

        白素根本没有到那个展览厅去!不是我认不出她来,是她根本没有兴趣。

        这实在令我啼笑皆非,但也令我松了一口气。从留字的时间来看,是早上七时。白素没有说她到哪里去,也没有说向她求助的是谁。她一定走得十分急。这样的行动,大多数发生在我的身上,白素很少这样。

        我当然不会担心,白素有应付任何变故的能力,她的行动如此突然,一定有她的理由。

        我休息了一会,温宝裕已风头火势赶了来,一到就瞪著我:“你怎么知道我拍了照片?”

        我不说穿:“那么简单的办法,你一定想得到。”

        温宝裕十分自得:“一点阻碍也没有,那堆羊皮,简直没人留意,你绝想不到我装成甚么人。”

        我笑著指向他的鼻尖:“令祖母?”

        温宝裕大吃一惊,一步跳向后,用大惑不解的神情望著我,我由得他疑神疑鬼:“拍的是幻灯片,带来了没有?”温宝裕要在十秒钟之后,才回答我的问题:“带来了,还没有看。”

        我和他一起进入书房,把放映那种特殊小幻灯片的放映机装好,面对著一幅白墙,然后,拉下了窗帘,开始放映。一共是七十五幅,每一幅上,都是那种看不懂的文字。显然要记述的事件十分复杂。

        夹在那种古怪文字中的汉字草书批注也不少,有时比古怪文字还多,而且,可以推测写这些汉字的是同一个人,这个人,一定十分霸道,因为在很多情形下,他写的汉字,盖过了那种古怪的文字,喧宾夺主的情形,跃然于羊皮之上。

        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草书,是红色的,红色还十分鲜明,那是上好的朱砂,这种朱砂,相当名贵,这个人竟可以大量使用,自然很不简单。

        我辨认草书的能力算是高的了,但在当时,我至多也只能看清十之六七,我相信温宝裕连一成都没有看懂,他不断在咕噜著:“这算是甚么字,这种字,写了等于不写,真正岂有此理。”

        羊皮并不循序,所以也很难连贯,可是一个小时下来,我边看边讲,已经令得温宝裕怪声连连,我也大是兴奋。

        可以相信,古怪文字记载的,是有关一个人的故事,而写汉字草书的,就是这个人。

        古怪文字看不懂,这个人在批注之中,很多处对古怪文字作了补充,也涉及他的故事。例如他的名字,他是甚么时候的人等等,就全是在汉字草书之中得到的。

        始终没有人认得古怪文字。

        汉字也是请了几个专家来认,才全部认著了的。

        这些都是后话了。

        对了,那个拍卖会怎么样了?

        拍卖会的结果,出乎人的意料之外,每一件拍卖品,都被抬高到疯狂的价格,那柄匕首的最后成交价是一千二百万英镑,而且到最后,拍卖会主持人宣布,有人提供了一个天文数字,买下了全部拍卖品。

        不是陶氏集团,温宝裕参加了拍卖会,他说:“简直是疯狂的价格,陶氏虽然有钱,也不能这样用法,只有【创建和谐家园】酋长才会这样疯狂。”

        整批宝物,究竟落在谁的手中,竟然不得而知  当然这是暂时的,后来的事情又有意外的发展。

      第七章 一个支离破碎的故事

        在认出来的汉字草书之中,知道了故事的主角的名字是裴思庆。

        对了,就是那个一开始,浩浩荡荡,带领驼队西行,在沙漠中遇到了异样风暴的长安大豪裴思庆。

        他的故事经过一番整理,但是并没有经过多少“艺术加工”,相信是有一个人,用那种古怪的文字,记下了他的故事,而他又加以批注,说明和补充。他所作的补充,自然不会有整个故事可窥,所以,不免有点支离破碎。

        但是,在支离破碎的情节之中,也可以大体上拼凑出一个故事来。

        故事之中,有一个主要的女角,名字叫柔娘,柔娘在十五岁那年,就成了裴思庆的新娘,在柔娘之前,裴思庆自然有妻子(因为他有儿女),他原来的妻子怎么样了,并没有提及  在古代,中国的女性,一直没有地位,可有可无,不受注意,除非是受到男人特别宠爱的,像柔娘那样。

        可是裴思庆得到柔娘的手段,十分可怕。从不完整的情节来看,柔娘原来是一个十分出色的青年人的未婚妻。

        这个青年人是武林中人,还和裴思庆有结义兄弟的关系  凡是这种关系,在结义的时候,双方都必然罚誓,以证实这种关系。

        裴思庆这时所罚的毒誓,是若有违誓,会在沙漠之中饿死渴死。

        可是多半没有隔了多久,裴思庆就杀了他的结义兄弟,原因,推测多半是为了柔娘  古代的一个弱女子,在未婚夫猝然死亡之后,唯一的出路,就是另外找一个男人,裴思庆就是最佳对象了。

        裴思庆在娶了柔娘之后,也曾害怕自己的誓言,所以很久不敢再西行,越过沙漠去经商。可是时间一久,他的恐惧渐渐消散,他又带著驼队西行了。

        就在这次西行中他遇到了风暴,在沙漠中不知挣扎了多少天,连最后的一头骆驼也杀掉了  关于这个过程,记述得相当详细。

        (自然,大家都可以知道,裴思庆并没有死在沙漠中,要是他死了,这段经过也不会留下来了。)

        (他在沙漠中,是怎样绝处逢生的,也可以在他的批注补充中拼凑出来,后面会写出来。)

        在已经知道的故事之中,可以知道他有一柄极喜爱的匕首,这柄匕首的来历,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本来,他是准备在临死之前,把他得到这柄匕首的经过想上了一遍的  可想而知,那一定是一个十分甜蜜的回忆。

        可是结果,他在终于支持不住,再也难以在沙漠上挪动半步的时候,他却想起了他最不愿意想起的那件亏心事。

        亏心事的一切经过,一切细节,都历历在目,他但愿快一点死,也不要把整件事再想一遍,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在应誓了,在经过了那么样的痛苦挣扎之后,他终于死在沙漠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是饿死还是渴死的了,都没有分别,反正死亡都是一样的,令得他还想挣扎著知道的是,他不知道自己的灵魂是不是也永远离不开沙漠,还要在沙漠上飘荡。

        当他努力想弄清楚这一点的时候,他又听到他的结义兄弟的笑声和语声,一切都如此清楚,使他可以听得明明白白:“不必担心这个问题了,因为你根本没有灵魂,你不是人,何来的灵魂?”

        他想大声反抗,可是当然出不了声  即使是在心中大叫也做不到,他已经感到死亡侵进了他的身体,他听到了一种十分古怪的声音。

        这种声音他应该是十分熟悉的,可是这时听来,却又十分陌生:这时候,怎么还有可能听到“叮叮”的驼【创建和谐家园】呢?

        最后一匹骆驼,不是被他杀了么?一定是骆驼的灵魂在调侃他,他没有灵魂,骆驼可能有。

        然而那种声音却在迅速移近,裴思庆勉力想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可是没有用,他的眼前是一片血红,然后,红色在迅速暗下去,在完全黑暗之前,好像有十分夺目的一片彩光一闪,接著,就是无比的黑暗,而那时候,他也完全没有了知觉。

        事后,他回想起来,心想如果死亡就是那样子的话,那么死亡其实也并不可怕,只不过是一下子忽然都不知道了而已。

        至于死了之后,是不是会有灵魂,由于他不是真的死,所以他也无从得知。

        在那一刹间,最失望的,大约是在半空中盘旋的食尸鹰了,这种形状丑陋之极的大鸟,平日不知在甚么地方栖息的,她们对死亡的气息特别灵敏,哪里有死亡,哪里就有她们的踪影,她们在空中盘旋,跟踪著死亡,她们投在沙粒上的阴影,就像是死神伸出来的手,把生命一点一点攫走。

        可是,这一次,食尸鹰没有成功,几头食尸鹰已然落在裴思庆的身边,侧著头看著他,食尸鹰十分遵守天地宇宙间的规则!绝不啄食活人,只要这个人还有一口气,它不会去碰他。

        而它们判断【创建和谐家园】的生和死,准确无比,只要人一死,她们锐利之极的、铁钩一样的喙,就会在第一时间啄下去。食尸鹰的第一啄,必然是啄向人的天灵盖,一下子就可以啄出一个深洞,让她们可以啜食多半还有温度的脑浆。

        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若是那几只食尸鹰已然开始了行动,那三匹骆驼就不会再向裴思庆奔过来  奔向一个死人,并无意义,人已死了,沙漠也就是最好的归宿,不必再多费手脚了。

        而食尸鹰还是守著不动,这就证明那个人还没有死,还活著,那就不能眼看他死去。

        三匹骆驼,只有一匹有人骑著,那人一身白袍,把全身连头都裹在中间  那是在沙漠上生活的累积下来减轻猛烈阳光肆虐的最佳方法。

        骆驼上的人提了提缰绳,那匹骆驼立即改变了原来奔走的方向。那是一匹十分神骏的骆驼,毛色也比普通的骆驼深,是深棕色,奔起来又快又稳,这一点,可以从它项际所悬的驼铃,所发出的“叮叮”声是如此之有规律上得到证明。

        骆驼到了近前,几头食尸鹰十分不情愿地扑打看双翼,让开了一些,却并不飞上天去。

        多半是它们认定这个人必死无疑,懒得飞上去再落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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