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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四川境内,龙门山脉依旧保持着苍翠,只有山顶的地方有少量积雪,三人在一个大湖的旁边停下休息,湖水呈现出湛蓝的颜色,清澈见底,能够轻易看见游弋的小鱼。
“除了灵气稍微欠缺一些,这里不失为洞天福地了,这样闲置下来实在可惜。”小医仙捧起一汪湖水发出感叹。
要知道,修真门派很难找到福地,小门派或者家族为了一处灵脉甚至迁到国外,这龙门山脉绵延千里,灵气也属充沛,被放弃了难道不可惜吗?
胖子骂咧咧的说道:“四川是蜀山的一亩三分地,修真者来这里修炼还可以,谁敢在龙门山脉开宗力派,那不是找死吗?再说这里也并没有被漏掉,即便是在龙门山脉的入口,就有大大小小上百家道观,虽然香火差强人意,不过正好能图个清静。”
第一百三十五章 师恩(中)
“湖水下面好像有房子。”召唤师像是发现了新大陆。
“不单是房子,湖的下面淹没了一个小镇,叫做血旗镇。原来镇子是在山上的,后来有一次下大雨,山体出现了严重的滑坡,半边山连同小镇都沉入水底,于是就成了现在的样子。”说话间,王浩利落的捕了几尾小鱼,收拾干净,升火架鱼,不一会已经飘出了香气。手法堪称专业,和胖子在一起永远不用担心挨饿。
“你的口才不怎么样?”尽管对胖子怀有感激,召唤师仍然一边吃鱼一边抱怨道:“这样的景致应该有个美丽的故事,比如说情侣,爱情什么的,你刚才的描述不够吸引人。”
小医仙也深有同感,武夷山,昆仑山,华山,这些地方的景致固然美丽,但是吸引人的却是美丽的传说,胖子刚才的诉说显然算不上精彩,连故事也算不上。
王浩也不否认。“当初给我讲故事的人,确实比我说的诱人些,我刚才只不过为了节省时间,将中间的过程省略掉了,直接说出了结局。反正到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所有人全部沉到湖里淹死了。”
重要的就是过程呵!召唤师不禁摇头,和胖子在一起注定会错过许多美好的东西,除了美食,王浩烹制的鱼绝对属于极品,不仅召唤师赞不绝口,小医仙也胃口大开,于是她又取出了随身的小酒坛。
刹那间,她似乎回到雅安的细雨中,那个一身白衣的神秘女人。仿佛许久不见了一样,王浩居然有一些怀念,舍不得移开目光。胖子终究是中意那个不会说话,喜欢静静喝酒的白衣女子多些。
小医仙发现他的异状,奚落道:“别看傻了!嘴馋也不用携带三十多种调味料,你基本上等于是随身带了个厨房,你不累呀?”
胖子用力的摇摇头,白衣女子成了小医仙,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所以他曾经恨过卓月,因为卓月为他创造了一个完美的女人,然后又活生生的将那个女人撕碎,随即回敬道:“你背上一口大锅出门都不觉得累,我带点瓶瓶罐罐有什么辛苦?”
小医仙知道他又要抱怨,心中却是升起一丝喜悦,无论雅安的白衣女子,还是足智多谋的小医仙,都是卓月的一部分。或者卓月本身的性格更倾向于白衣女子,可是作为冰岚水阁的长老,他必然要戴上小医仙的面谱。
召唤师的体质比常人强不出多少,加上年迈,王浩将大家引到猎户家过夜。为什么本来是心急火燎的赶来,此刻却突然间不急了,小医仙虽然奇怪也不询问。
傍晚的时候,小医仙和召唤师终于听到了关于血旗镇的传说,那是个哀怨动人,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和大部分的爱情故事一样,那是个悲剧。召唤师强打精神听完故事,才心满意足的回到房间睡觉。
王浩则留下和老猎户饮酒,刚上山的第二年,胖子就认识了猎户,以前都是白吃白喝,人家可是从来没有怨言,如今终于还了一次。猎户出肉,胖子出酒,不过还要负责烹饪。
凌晨两点,猎户不胜酒力,来不及回到房里就倒在篝火边呼呼大睡。
“你好像对这里很熟悉的样子?”尽管不畏惧寒冷,小医仙仍然靠近了火堆,这就是她和拓拔舞的区别,拓拔舞仿佛处处与众不同,惊艳的容貌,不凡的家世,过人的天赋,永远是那么的出类拔萃。和拓拔舞在一起的时候,胖子也会感觉到快乐,可是要获得那份快乐太累,胖子不愿意委屈自己。
而小医仙却是恰好相反,有不输拓拔舞的容貌,却不露出半点的锋芒,仿如旷野中迎风摇曳的白色小花,让胖子耳目一新,尽管胖子知道她比拓拔舞更出众,更优秀,但是胖子就认为她容易亲近,即使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也无所谓。换做是拓拔舞,任何小小的玩笑都会遭到责备,要不就是失望的眼神,还不如直接开口责难。
但是小医仙也不是什么都好,起码她不好骗,她的聪明让王浩无法忍受。
“我本来就是四川人呀,熟悉这里有什么奇怪?”王浩灌了口酒,叹气道:“你要是能回到以前该多好!”
小医仙仰望星空询问道:“那你到底是不喜欢我说话呢,还是不喜欢我太聪明,难道做你的朋友还要装傻?装哑巴?你未免也太强人所难了。要我说,你不是讨厌我聪明,也不是喜欢哑巴,问题出在你的心里。在雅安的时候我没有刻意改变自己,只不过怕你认出来没敢说话而已,我还是以前的卓月,是你的感觉不同了,你对我有了戒心,当然害怕我聪明。难道在雅安的时候你认为我很笨吗?还有,为什么你希望我笨呢?除非你准备骗我,或者有事情瞒我,不然,你有什么理由希望我笨?”
“神经病,【创建和谐家园】吗要对你有戒心,干吗又要骗你?”王浩做贼心虚的移开目光。
“是呵,你为什么要对我有戒心?不说这些,时间还早,你是不是在烤一条鹿腿?”小医仙舒适的躺在草地上,至少她对胖子却是没有戒心。
喝了整晚的酒,第二天的时候又是头痛欲裂。三人辞别猎户,沿着蜿蜒的石阶上山,经过两天两夜的跋涉,熟悉的小屋终于出现在众人视野里。这样也能被洋鬼子找到,连王浩都羡慕他的运气。
眼前的一切还是那么熟悉,就和师父在的时候一样,王浩默不作声的走进房间,茅舍早就人去楼空,只剩下一个冰冷的丹炉。
师父到底去了哪里?难道真的飞升了?王浩触景生情,用手指轻轻的抚摸丹炉。老伙计曾经日夜不休的烧丹,如今却变的冰冷。
“我来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召唤师不无遗憾的叹息。
“咦,这分明就是一具丹炉,你说的神仙是炼丹师。”小医仙何等的见识,立即发现了其中玄机。王浩没有心情顾及他的问题,也顾不得做任何掩饰,心事重重的走向师父的房间。
师父果然不在了,床铺上连被子都没有整理,茶几上还放着一个香炉,将徒弟赶走以后,这里就剩下丹王一个人,反正用不着担心丢人,老头索性连整理床铺的功夫也省下了。
王浩将房间寻找了一遍,师父什么都没留下,果然是了无牵挂了,自己又何必要执着?王浩不禁一阵自嘲,每个人都期望飞升,仿佛那是修真的终极目的,然而对于留在凡间的人来说,飞升的人实在和挂掉没多少分别,无非是失去至亲的人,丹王就是不肯伤感,也不肯叫徒弟伤感,才借题发挥将胖子赶下了山。
胖子无心睡眠,先是帮师父整好床铺,然后将房间收拾的一尘不染。做好一切后独自来到山崖边,默默的等待黎明的来临。师父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走了,丹王的修为自然不可能挂掉,飞升?有的时候猜到和确定还是有分别的,胖子也无法接受这种分手的方式。
“你认识这里的主人,是吗?”小医仙静悄悄的出现在身后。
“你那么聪明,难道会猜不出?”胖子再次摸出酒壶,隐约猜出了她的来意。
小医仙顺势坐在崖边,吐了口气妥协道:“好吧,我确实猜出个大概来,也的确有那么点好奇,但是不至于八卦到跑来打听。如果我说是来安慰你,你肯定是不肯接受,不过,我的确是你宽慰你的,当初师父飞升的时候,我也是非常难受,你说要我怎么做,你才能够舒服点?”
“陪我喝酒,就像以前一样。”黑夜中,只剩下胖子咕嘟咕嘟吞酒的声音。
不追过了多久,小医仙突然出声询问道:“你又叫我装哑巴?这好像不大公平,你有很多事骗我,对不对?”
胖子虽然酒喝多了点,不过还是能够思考,想了一想说道:“的确有事情瞒住你,不过那不叫做骗,是你自己没有问我,而且也没有很多,就一点点而已。”
“你的一点点是多少?能不能说给我听听?作为知己应该坦诚相待。”小医仙趁热打铁,应该说是借酒套问。
“嗯,也好。不如你来问,我来说,我保证说的都是实话,好不好?”王浩已经是昏昏欲睡了。
小医仙连道了两句有趣。“问题有没有数量限制呢?不是随便问多少都可以吧?那我可就赚大了。”
“没有数量限制,在我睡着以前你可以随便问。”说话的时候王浩突然倒在地上,不过立即又被小医仙拉了起来。
“这里的老神仙其实就是丹王,对不对?”得到胖子的承诺,小医仙一针见血的问道。
“是的。”王浩没有丝毫的犹豫就点头承认,起码的诚信还是有的。
“你是丹王前辈的徒弟,是不是?”小医仙乘胜追击。
王浩摇头,当然不是。
“那么你和丹王有什么关系?”小医仙得意的笑了,看他如何自圆其说。
要做出这一切的猜测都不难,自从召唤师出现的那一刻起,胖子的身份就已经呼之欲出了。首先,胖子对召唤师提到的神仙格外尊重,而且还在神仙面前加上一个老字,试想一下,胖子出现至今可曾尊敬过何人?
然后是答【创建和谐家园】唤师炼制星尘沙,这种连小医仙都没听说过的宝贝,显然不是用炼器方法制成,茅舍里的丹炉也说明了这一点。来到龙门山脉以后,名义上是由召唤师带路,胖子却像是回到家里一样,先是血旗镇的故事,然后又是熟到不能再熟的猎户。
最夸张的是,胖子到了茅舍后的表现,闷声不响的又是铺床,又是整理房间的,还摸着丹炉发呆,和平日的懒散,自私完全判若两人。很明显,胖子和茅舍的主人认识,而且在这里居住过一段时间。
当世懂得炼丹的人唯有丹王,丹炉无疑说明了茅舍主人的身份。丹王在此隐居,陪伴在旁边的一定是亲近的人,说到亲近除了子嗣就是徒弟,修真界将子嗣看的非常淡,依此推断多半就是徒弟啦。
“我和丹王前辈什么关系都没有。”天衣无缝的推断,却被胖子斩钉截铁的否决了。胖子和丹王本身是师徒关系,可是当初被不明不白的赶下山,哪还有脸自称为丹王的【创建和谐家园】?胖子当然更不肯说自己是丹王的弃徒,本来他就不是,要怪也只能怪丹王做的决定。
不过眼下倒是成全了【创建和谐家园】掩护身份,既然师徒的缘分尽了,也就和丹王没有关系了,所以王浩称自己和丹王没有关系,不算是扯谎。
任凭小医仙再如何聪明,也猜不出整件事的曲折,再看看王浩痛苦的表情,绝不像是在说谎。继续追问唯恐勾起王浩的伤心事,索性换了个话题问道:“那你能告诉我星尘沙是什么?”
召唤师为了一袋星尘沙不远万里来到中国,还找到丹王前辈,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那么星尘沙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值得召唤师如此重视,不惜用火炎晶来交换,这一切的一切让小医仙感觉好奇,不过她即不可能去问王浩,也不愿意向召唤师打探,硬生生的将这份好奇留到现在。
王浩有些神志不清的答道:“所谓的召唤术并不能真的召唤出远古神兽,或者是魔神什么的。他们只是利用阵法将亡者的灵魂召唤出来,本质上就和中国的招灵差不多,但是他们的手段更加高明罢了。你也知道灵那种东西什么用处都没有,普通人连看都看不见,也就是变成鬼还能出来吓吓人,所以,他们召唤的东西什么价值都没有,就和变戏法没有什么两样。只有极少数的召唤师能够使用道具,将自己召唤的人,或者神兽展现再观众面前。”
“假如招出来的只是魂魄,的确没有什么好希奇的,随便找个道士也能做到,而且,即便能让人看见魂魄也不希奇,本来就有方法能让人看见魂魄,只不过我们倾向于修炼自身,比如说开阴阳眼。而国外喜欢将各种药品施加到魂魄身上,让他们能够被常人所见。但是无论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不管法术的原理在奇妙,在让人眼花缭乱,倘若缺少力量存在,都是不入流的把戏。”
“召唤师是能够呼风唤雨,还是一个不入流的小丑,就要看他是否有星尘沙了。召唤师能召唤出最强大的生物,不过仅仅是灵魂而已,星尘沙却能为灵魂赋予血和肉,甚至是完美重现灵魂在生时候的力量,所以星尘沙是召唤师的顶级道具。”
第一百三十六章 师恩(下)
星尘沙可以完美重现灵魂生前的力量,那么他就不仅是对召唤师才有用处,修真者也有许多法术可以召唤出灵,供自己驱使。当然,这种召灵不能和召唤师相比,毕竟人家才是专业玩召唤的。
而且修真者一旦渡劫失败,有一定几率面临元神还在,但是失去身体的尴尬,星尘沙这种东西可以拿来救急,虽然比不上原来的血肉之躯,在修炼方面也受到诸多限制,却比识仙状态四处漂泊安全的多。考虑到种种因素,修真界有星尘沙这种宝贝也不奇怪,不过,见识广博的小医仙却想起一个名字,血臣丹!貌似和星尘沙的作用完全吻合。
为了证实心中的猜想,连忙询问王浩,星尘沙和血臣丹是否同一种东西。谁知道胖子连续灌了七,八口酒,倒在地上彻底人事不知了。
清晨,铅华般的乌云遮住了天空,灰暗的天控飘落细小雪花,轻轻的落在小医仙的头上,脸上,看了眼枕在腿上呼呼大睡的胖子,她无奈的苦笑。天晓得她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容忍,事实上,她觉得这好像没有什么,胖子喝醉了,靠在自己的腿上睡着了,事情就是这么简单,难不成将胖子的头扔进雪水里?不过,换成别的男人敢如此放肆,早被她扔到悬崖下面去了。
要说胖子对自己有戒心,还真是冤枉他了。远的不说,但凡是有一点点的戒心,胖子也不敢放开了睡呀?
懒洋洋的翻了个身体,王浩终于张开惺忪的睡眼,发现自己枕在小医仙腿上,也没有任何的内疚,反而将眼睛一闭继续装睡,这么舒服傻子也肯起来呢。
这种小把戏当然骗不过小医仙了,如果胖子确实谁着了,照顾他是理所应当,不过这种情形就有些暧昧了。“还不快起来!那个召唤师还等着你的血奴沙呢?”
毕生的梦想近在眼前,召唤师哪里睡的着,睁着眼等待了整夜,清早就来寻找王浩,只不过见到两人亲热,没好意思打搅罢了。
王浩装作不知昨晚发生的事,睁开眼睛立即夸张的嚷嚷道:“为什么我会在这里,咦,我昨天没有酒后胡言吧?说了什么你可别介意。”
小医仙气愤道:“即便你说了我也没听见,行了吗?你还不快点起来,打算赖到什么时候?”
王浩一个翻身从地上弹起来。“干活,干活。”
星尘沙又名血臣丹,主要功能帮助魂魄重塑身体,当然也可以找回从前的力量。炼制星尘沙需要的材料共有四种,分别是龙胆,尸血,豹齿,凤卵。龙胆一定要火龙的胆才行,尸血并非僵尸的血,是血族的血,而且必定要活了千年的血族才行。豹齿是一种人首豹身的怪物,但是,埃及人坚持认为是狮子的身体,然而最难求的却是凤卵,不知道召唤师是如何搞到手的。
王浩知道小医仙好奇,索性简要的介绍一遍,不过这种程度的解释很难让小医仙满意。“你说的火龙胆是不是指的火龙?他好像没有能力对抗火龙才对。”
火龙是以火慑势的龙,全身有紫火缠绕,凡有火龙经过之处,一切物体均被烧焦。属于龙类中的元素龙,而且是火属本源的怪物,一旦遭遇,以小医仙的实力也只能开溜,实在无法想象召唤师要如何应付?
“火龙是非常凶猛的动物,他们长着巨大的翅膀,能够飞翔,还能够喷射烈火。”回想起当时的情形召唤师至今还心有余悸,连忙应和。
“长了翅膀?”小医仙疑惑不解。火龙属本源元生物,本来就能漂浮空中,要翅膀有什么用?
见到两人面面相觑,王浩不禁感觉好笑,挖苦道:“原来博学的小医仙也有不明白的时候呵!许多人以为西方的飞龙是特有的生物,实际上在古代典籍里早就有记载了。有角为虬龙,无角为螭龙,有鳞为蛟龙,有翼为应龙,他说的火龙实际上是应龙。据《述异记》中记述,龙五百年为角龙,千年为应龙,应龙称得上是龙中之精。应龙的特征是生双翅,鳞身脊棘,头大而长,吻尖,鼻、目、耳皆小,眼眶大,眉弓高,牙齿利,前额突起,颈细腹大,尾尖长,四肢强壮,宛如一只生翅的鳄鱼。你仔细想想,那种造型你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见过?”
小医仙点了点头,没有见过才怪呢,战国和汉代时候,龙基本上都是这个形象。“如果是应龙的话,我一个人就能应付,也许要稍微费些手脚,不过,应龙难得并非不好对付,而是因为它们的数量稀少。古时候,龙类家族非常繁荣,几乎到了泛滥的地步,龙类生性残忍暴戾,一旦得势便会为祸人间,尤其是在沿海地区极其猖獗。后来,修真界开始大规模猎杀龙类,到现在还有屠龙的故事流传下来。大概也就是几十年的光景,龙类销声匿迹,我还以为它们被斩尽杀绝了,原来是跑到别处逞威风去了。”
王浩狂汗,修真者的能力和贪婪果然不容小觑,居然在几十年的时间里让龙类消失,用斩尽杀绝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而且,修真者很少过问百姓死活的,屠龙多半是觊觎龙身上的宝贝。
召唤师突然间说道:“血族的血不一定非要千年以上,实际上血族和僵尸完全不同,他们的能力与血统有关而不是年龄,具有纯正血统的血族即使才出生不久,也比活了千年的血族更加强大。但是在血族,血统纯正就意味着地位尊崇,为了获得血族贵胄的血液,我可是绞尽了脑汁,所有材料里唯有尸血我认为不太满意,不如你先看看能不能用?”
王浩接过一滴暗红色的血液,脑海里浮现出倒霉的凯奇,那个家伙居然不惧怕阳光,看来血族的血统的确很重要。以往炼丹师对血族不屑一顾,所以了解也相对较少,丹王就认为血族和僵尸一样,都是修炼越久能力越强,教出的徒弟也和师父一脉相承,将凯奇当成了寻常货色。
“这滴尸血的品质非常差,严重拉低炼沙的成功率,即使炼成了,说不定影响星尘沙的品质,你确定要使用这滴血吗?”经过一番鉴定,王浩将尸血还给召唤师,假如使用这样的尸血,岂非糟踏了其余的三样材料。
王浩先检查过龙胆,完全合乎要求,豹齿的品质也非常好,凤卵更是难求的极品。即便由小医仙出手,也未必能找到这些材料,更别说全部都是上等货色。将这些顶级材料搭配一滴垃圾尸血实在让人不舍,连胖子都为他惋惜。
笨想也能知道召唤师收集这些材料付出的艰辛,虽然有一颗追求完美的心,不过年龄却无法让他等下去。而且对于一名召唤师来说,血族也不是那么好惹的。
王浩仅仅是卖了个关子,随后说道:“我倒是囚禁了一名血族,还是尼古拉家族的嫡孙,不知道他的血液够不够纯正?”
“尼古拉家族!”召唤师瞪大了眼睛。“尼古拉家族是血族的正统,尼古拉伯爵是公认的血族始祖,他们可是最正统的血族了!你怎么敢囚禁他们的孙子?难道你不怕他们的报复?”
“哈哈!报复!这是我听过最有趣的笑话,我还怕他们不敢找我报复呢,来一个灭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回去我就放他的血。”
虽然将血族的事甩给了星月宗,不过凯奇至今仍然关押在小楼,星月宗只不过派人守在这里,诛杀前来营救的血族成员。这种守株待兔的方法让星月宗的高层不甚满意,谁愿意让自己的徒弟长期留在外面?难道不需要修炼的吗?但是碍于陈玄的面子却不好开口,这样耽误时间还不如一鼓作气杀到欧洲,荡平血族来的痛快。
与此同时,问剑老怪也放出话要对付血族,徒儿的筑基进展异常顺利,老怪物无聊之余准备找人晦气了。消息已经传的沸沸扬扬,想必老尼古拉如今已经是如坐针毡了吧。根据看负责看押的星月宗【创建和谐家园】介绍,血族一共三次派人营救凯奇,最近一次是在两天前,结果全部是铩羽而归。
王浩问明了一切只不过笑了笑,径直走向凯奇所在的地下室。
“陈玄居然调来星月宗的【创建和谐家园】帮你对付血族?你的面子可够大的。”小医仙对血族提不起兴趣,反倒是对胖子和陈玄的关系有所不解,要陈玄做这种事连亲兄弟都别想,难道他们是结义的兄弟。
进入关押凯起的地下室,温度陡降。经过一段时间,这里的低温非但没有消散,反而更加的透骨难耐。凯奇犹如一座冰雕立在房间中央,英俊的面孔方法精雕细琢,即使被冻僵了,他仍然是无可争议的帅哥。
“这个人就是尼古拉家族的嫡孙?”召唤师有点疑惑,在欧洲,人们制造了最坚固的金属笼子关押普通的血族,而尼古拉家族的嫡孙居然就这么处在地上,仿佛进入了沉睡。以他的目光来看,这样的戒备程度关押血族,而且是尼古拉家族的嫡孙,显然是太儿戏了些。
“这些冷血爬虫稍微受冷就会全身冻僵,本来我还有很多办法可以关押这家伙,不过我选择了最经济实惠的一种。”王浩冷淡的解释,如果用回梦的话,也许凯奇能舒服一点。
利用小玉教授的方法,胖子缓缓为凯奇解除冰冻效果,这家伙刚一张开眼睛,立即大声像王浩讨饶。冰封虽然可以封闭血族的行动,却无法封闭他们的意识,这段时间凯奇始终承受着极寒的煎熬,痛苦可想而知。
“为什么我没有看见你的骑士风度呢?别和我罗嗦,这次唤醒不只不过是取一些东西。说白了就是要放你一点血出来,我也不能白养着你对不对,想不到你除了当鱼饵以外,还有别的用处。”说话间胖子硬生生割开凯奇的皮肤,过了老半天,才有一滴殷红的血液从创口处沁出来。显然,血族和人类的体质是不相同的。
居然用这种方法取血?召唤师和小医仙同时皱起了眉头,采集血液是一回事,这种做法分明是故意折磨人。
王浩本来就要折磨凯奇,不过他当然不肯承认,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的,解释道:“血族的体质和常人不同,他们感觉不到疼痛,而且恢复能力惊人,这样的伤口几分钟内就能愈合。”
谁叫凯奇长了身贼肉呢?不一刻伤口就回复如初,变相的为胖子提供了佐证。
“放过我好吗?我保证以后不会再来中国,如果有条件你尽管提出来,我的祖父一定会满足你的。”凯奇任凭他挤出鲜血,不敢有半点的反抗,摊上了修真者,他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有力气不如出声讨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