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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不是害怕阳光的吗?为什么你晒太阳都没事?”其实胖子早就想问了,不过是看他刚才的德行,懒得碰钉子。
“拥有高贵血统的尼古拉家族是不惧怕阳光的,在我小的时候,经常爬到教堂屋顶晒太阳,而且经常一晒就是一整天。”凯奇的语调充满自豪,他不是喜欢晒太阳,而是喜欢向人炫耀。因为在他沐浴在阳光中的时候,同伴只能躲藏在下水道里,隔着铁栅栏,用羡慕的眼神望着自己。
“你TMD少臭屁了。”王浩又是一脚。“只有你不怕阳光?还是尼古拉家族的人都不怕?”
“你刚才说过,只要我回答你的问题,你就保证三天内不再打我。”凯奇没能躲开,腰上挨了一脚,沉重的摔在地上。
“我不是还没有保证吗?”王浩理直气壮的叫嚣。“当初我放你走的时候,我是怎么和你说的,你又是怎么答应的,我就是让你知道,出尔反尔的人有多么可恶。”
啪的一声,王浩换了个花样,居然玩出一记旋踢。李芦无奈的摇摇头,可怜的血族,你干吗要得罪胖子呢?
留下凯奇的目的非常简单,首先是让尼古拉家族投鼠忌器,立刻就能解掉苏家在欧洲的困境。另外还可以用凯奇做诱饵,等待尼古拉家族自动找上门来,这要比孤身杀去欧洲明智多了。
留下凯奇自然是好处多多,不过放在旁边却实在碍眼,一想到这个家伙死追苏雪,王浩就会产生扁人的冲动。
可怜的凯奇苦撑了两天时间,终于看见成都昏暗的天空,这让他想起了自己的故乡,伦敦。王浩回到小楼第一件事就是突击检查,苏老头没有偷懒,甚至没出过阵法,几天来一直都在不眠不休的进行修炼。
他的刻苦精神无可挑剔,可惜成绩却令人失望,距离王浩的期待相去甚远,难道天分真的那么重要吗?对于一个尽了全力的人,胖子实在说不出刻薄的话来,当然也想不出词汇来夸奖,更加不忍心打击他的积极性,只是为那七颗晶石不值。叮嘱他要坚持不懈后,再次将他赶回了阵法,收效不大就更应该继续努力。
眼见王浩的眼神不善,凯奇料定自己难逃一顿毒打,悄悄蹭向李芦的身后。
胖子发现他的动作,笑骂道:“所谓识实务者为俊杰,你早点有这份觉悟,何至落到现在的田地?我带上你终究是个麻烦,不如就把你关在这里。”说完,招手收掉了束缚凯奇的法宝。
脱去火绳后凯奇如释重负,除了那根古怪的火绳子,他想不出有东西能绑住血族。因为在地下室里,他看不见关押血族的特制牢笼。
普通的镣铐,铁链,对血族是没有用处的。只要牺牲点皮肉就能挣脱出来。而血族的恢复能力别说是皮肉,就是折断几根骨头,也能在几分钟内恢复原状。
王浩看出他的心思,冷哼道:“别把血族那点破能力太当回事了,我随随便便就能想出上百种方法囚禁你,每一种都能叫你乖乖留在这里,即使你的同伴赶来也救不走你。为了保证苏家在欧洲的生意顺利发展,我只能将你当成人质留在中国,在此之前,你有权力给家里打个电话,报个平安。”说话间当真掏出了移动电话,递给凯奇。
“你还可以将这里的地址告诉他。”王浩向疑惑的凯奇补充道,他巴不得尼古拉家族的人倾巢而出,全部跑来中国救人,到时候用不着自己动手,问剑老怪物就能让这些小丑全部葬身在中国。
王浩关押凯奇的方法非常简单,而且实用,随手用冰焰冻结凯奇就行了,不知道是风狸吐息的作用,还是万载冰魄本身的属性,冰焰冻结的东西很难解冻,连修真者都颇为痛,血族断然没有办法解除的。
即使老尼古拉派人搬走凯奇也无济于事,除非他打算让外孙永远冻在冰块里,所以胖子即不用派专人看守,也没有在外面布置阵法。
自从来到成都以后,李芦就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无论做什么事都心不在焉,这种反常的举动当然骗不过胖子。
“如果你有什么事不妨直说,是不是打算帮拓拔家再争取一颗续命丹?我可是再也拿不出来了。”王浩开了个玩笑,调节气氛。
“续命丹和车马芝都给了澜姐,无论怎么分配也足够她用了,澜姐并不笨,她应该会给自己留上一颗的,还有一颗她会留给儿子,拓拔舞目前的修为,应该不需要续命丹。”李芦老实巴交的说道。
王浩呵呵笑道:“不知道该说你什么好?你那么喜欢车马芝,怎么舍得留给澜姐?”
李芦笑道:“拓拔家里我只认识三个人,拓拔野,拓拔舞,还有澜姐。当然要想尽办法成全它们,但求个心安理得。我虽然喜欢异草,异兽,却不是要占为己有,只求增长见闻就足够了,我宁愿将它们留给有需要的人,你肯定早就猜到我会这么做,对不对?”
这就是李芦,他并不笨,却总是做出连傻瓜都不会做的事情。王浩摇头道:“你是我见过的最老实的人,不过也是最聪明的人,你还是说出来吧,到底有什么心事,我也不笨。”
李芦犹豫了片刻才说道:“其实我有个女儿,今年刚到二十岁,她人就在成都,我这几天在犹豫该不该去看看她。”
“你的女儿!天啊!那要老实到什么程度?你放心让她一个人出门?万一被人家骗走怎么办?四川的人贩子可厉害呀!”王浩没来由的为他女儿担心起来。“这样好了,我在成都还有点关系,不如帮她找份好工作,省得她在完面闯荡,这样你也可以放心。”
“被别人骗!我才不担心会发生那种事,我就是在犹豫要不要去看她。”
“看啊!既然来到成都当然要看啦,难道你不想念自己女儿吗?连我都对你女儿充满好奇。”发现李芦的目光有点可怜,才匆忙解释道:“我没有别的企图,就是好奇。”
“你肯定不会对她有企图的,不过,好像应该是她来看望父亲。”李芦喃喃自语,如果不是拉不下脸皮,他早就去看望女儿了,何须等到今天。
“喂!你对所有人都那么大度,干吗和女儿斤斤计较呢?除了父亲,你还是一个男人,好像不应该这么小气吧?”
“可是我该找个什么理由?就说我到成都办事,顺便来看她一眼。或者,我听别人说她病了,所以就赶来成都看看?”
“父亲要看望女儿,难道还需要理由吗?唯一的理由就是想她,何必要找无聊的借口,我明天陪你去。”王浩一巴掌拍上李芦的肩膀。
第一百一十九章 兔子的秘密(上)
胖子除了是帮助李芦,也是满足自己的好奇,天刚亮就催促着上路,让人不得不怀疑他的企图。有时候修真者非常无聊,尤其是胖子这种三无人员,无师门,无徒弟,无压力,元婴期以前的修真者,胖子大概是最轻松的了,原本修炼的法门就与众不同,还有大票的续命丹,他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李芦苦笑着跟在他的后面,不知道他胖子见到女儿后,是不是还能笑的出来?想起女儿,李芦的脸上再次出现僵硬的笑容。和自己的敦厚纯良截然不同,女儿出生的那一天起就充满叛逆,妻子过世以后就悄悄的出走,再也没有回来。
“你确定女儿住在这里?”胖子声色俱厉的质问,这个房间实在太熟悉了,如无意外,里面的人就是那只死兔子。
李芦点点头。“我哪能放心叫她一个人在外面,所以找人悄悄跟住她,基本上知道她的行踪。”
王浩的目光渐渐从诧异转为同情。“怪我多事,女儿有什么好看,我们不如喝酒去。”
突然发现李芦的女儿居然就是兔子,王浩顿时失去兴趣,别说是喝酒,就是喝醋他也不想看见兔子。
李芦晃了晃手里大包小包的东西,都是刚才在超市为女儿买的零食,苦笑道:“我们就这么回去吗?昨天可是你怂恿我来的。”
“那是因为我昨天酒喝多了,哪有父亲看望女儿的道理?这种不肖女不认也罢!”转眼间,王浩开始为李芦愤愤不平。
“你不是说男人应该大方点,不该为这种小事计较的吗?”李芦思女心切,如今都到了门口自然不肯走了。
“纲礼伦常那是小事吗?一味纵容只能毁了她,你打算毁掉女儿吗?”
不可否认,女儿走到今天和李芦的纵容有关,可是这也不能完全责怪李芦,她和母亲的容貌实在是太像了,每次见到女儿就能想起病重的妻子,李芦实在狠不下心教训她。
胖子正在危言耸听,房门和上次一样突然拉开,兔子还是那副男生装扮,怒容满面的出现在视野,也不管远道而来的父亲,瞪着大眼睛向胖子质问道:“你刚才说谁是不肖女?”
毫无疑问,她听见了王浩刚才的话,兔子的耳朵确实够灵敏。王浩连问剑都敢当面顶撞,哪会害怕她那点微薄的气势,迎上她的目光说道:“我说别人对的起你吗?一声不吭就离家出走,小的时候不懂事也就算了,长大总该回家看看吧,何况你在外面做的事也不光彩。如今你父亲千里迢迢的赶来看你,你连瞧都不瞧他一眼,这不是不肖又是什么?”
王浩的愤怒也是有感而发,当初他也是悄悄离家出走,父母肯定急死了。不过要是他事先征求家里的同意,父亲不会答应他的异想天开,胖子就没有可能遇到丹王前辈,那么,胖子就真的是一个可怜的,平凡的胖子了。混沌之火虽然难得,可是炼丹师更加难得,要不是运气好碰上丹王,胖子注定会被埋没。
“这个人枉称神医,连妻子都救不活,分明就是欺世盗名,我不认这种无能的父亲。还有,这是我们的家事,轮不到你来过问。”兔子怒视着自己的父亲,其中的曲折大概只有他们父女才清楚。
“咣当!”兔子用力的摔上房门,将父亲和胖子一并关在门外。
“死兔子,你没救了。”王浩不由火冒三丈,居然有比自己还狂的人。
李芦仿佛突然苍老的许多,低语道:“这件事不能怪她,我们还是回去吧。”虽然早就料到会不欢而散,知道女儿不会和自己相认,知道自己注定要碰个钉子,可是李芦仍然来了,而且非常的开心,至少他看见了女儿。而且女儿还很健康,看起来活蹦乱跳的,气色也相当的不错,李芦可是神医来的,身体状况一望即知,所以他虽然碰了钉子,老脸上仍然挂着笑意。
“你这个人就是犯贱,女儿都被你宠坏了,放任她胡来会出事的。”王浩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将兔子行骗的事说出来,倘若及早管教说不定能来个兔子回头呢。
“玉儿的本性善良,就是和人家学坏,也坏不到哪里去,不用为她操心的。”李芦苦笑。
王浩冷哼道:“你就这么有把握?”
“小玉是我的女儿,我当然有把握了,你说怕她学坏了,大概是因为知道一些事,你们以前见过面,而且你知道她行骗,说不定她还骗过你,对不对?不过凭她的见识,应该是骗不过你。”联系到胖子深恶痛绝的眼神,李芦不难做出以上推论。
“骗我!她还要再学几十年本事才行,不过那一次我确实让她气坏了,搞不懂你们父女两个人,为什么差距就那么大的,她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
这个也值得怀疑?李芦郁闷道:“小玉当然是我亲生的,其实小玉本性不坏,她行骗是为了气我,她知道我找人跟着她,就故意做那种事气我,起初她在超市偷东西,行骗是前两年才开始。李家或许称不上大富大贵,女儿还是养的起的,怎么会让她出来讨生活?更别说像现在这样行骗。”
李芦是个本分人呵,知道女儿偷东西,行骗,差点没给气死。他不是心疼李家的名声,而是心疼女儿,可惜他的这份心情,小玉无法了解。
李芦最终说出了不为人知的往事。又是个该死的误会,那件事完全不能责怪李芦。
李芦的妻子原本是他的病人,初次见面时就已经身患绝症,女人虽然身染绝症,却是出奇的美丽,善良。而李芦则是才华横溢,不久,李芦不顾家人的反对,和那个女人双双坠入爱河,可惜这份幸福注定是短暂的,李芦想尽办法也无法让妻子活过十年。
“即便如此,你的女儿也不至于离家出走吧?”胖子依然不解。
“小玉不知道这一切,她看见我救了很多人,却唯独救不回母亲,她无法接受父亲无能,所以她恨我也是应该,谁叫我决定隐瞒她呢?而且,我停止了对妻子救治。”李芦的表情变的苦涩,痛苦的记忆就像发生在昨天。
李芦不可能告诉几岁的小玉,她的母亲得了绝症,妻子过世后更不肯提起了,所以小玉到现在对发生了什么一无所知,她只知道父亲最终放弃了母亲,阴影始终笼罩在她的心里。
虽然王浩基本上猜出了原因,仍然询问道:“你为什么要停止救治呢?”
“我能用千年人参吊住她的命,却无法减轻她的痛苦,我无法眼睁睁看着她受苦,只为了多留住她几天,那样做实在太自私了,我做不到。”李芦的声音有些哽咽。
对于一个身上插了十几条管子,无论吃什么都会吐出来的病人,活着不是一件幸运的事。而且,妻子完全没有治愈的希望,忍受那样的痛苦毫无意义,这种事小玉是无法理解的,即便理解了也不能接受,何况李芦也不愿让她理解,真相对女儿来说太残忍了。
王浩耐心的听完李芦的回忆,对兔子的看法也改变了不少,原来她并非那么让人讨厌,只不过是太固执了,也太不幸了,小小的年纪就经历这种事,天晓得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与其叫她知道真相,再痛苦一次,还不如让继续憎恨父亲,反正李芦被冤枉了那么多年,早就习惯了。王浩安慰道:“你也别伤感了,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我有好消息告诉你,你女儿的天赋非常出众,是修真的绝佳材料哦,以后说不定投个名师,前途不可【创建和谐家园】呵,你不用再为她担心了。”
“你说她适合修真?你是不是看我心情不好,找点乐子想逗我笑?”李芦的确在笑,不过是苦笑,而且非常的难看。虽然从未看轻过自己的女儿,可是他实在无法将小玉和修真界里的女人等同起来。瞧瞧拓拔舞,澜姐,云逸,还有大名鼎鼎的小医仙,那种气质和普通人判若云泥,就连自己以前的妻子都比不了。至于小玉,如果有一天能叫自己一声父亲,李芦也就知足了。
“你不信拉倒,这可是我一个朋友说的,绝对错不了。”王浩瞪了他一眼,小医仙三个字差一点脱口而出。
李芦还是不肯相信,追问道:“如果小玉的天赋适合修真,为什么你的朋友不收下她?”
“每个人的天赋不同,小玉是火属性的天赋,不适合我朋友的法门,不过我朋友会帮她寻到一个好师父的。”
“那就承你的吉言了,如果小玉真能修真,叫【创建和谐家园】什么都行。”妻子去世后李芦早就了无牵挂,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女儿,如今知道女儿前程无忧,自然是老怀安慰了。好歹也在拓拔世家逗留过一段时日,他知道天赋对修真者有多么重要,胖子的话显然并非安慰自己。
“说什么呢?以后我们就是自己人了,你女儿的事就是我的事,即使我朋友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我也不会袖手旁观的。”王浩将胸脯拍的啪啪作响。
第一百二十章 兔子的秘密(中)
说话间两人回到了小楼,沏了两杯绿茶,惬意的边饮边聊。
李芦虽然在女儿面前碰壁,却是早有心理准备,此刻放下心头大石,当下就开始讨教起异草和异兽的知识来。
李芦和王浩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王浩生性喜欢偷懒,虽然贪图宝贝却舍不得辛苦,以前在山上他是克扣别人的炼丹材料,下山后,获取宝贝的方法主要是靠骗。
而李芦则是刚好与他相反,占有宝贝的念头不强,而且勤奋。可以的话,他宁可带上一柄药锄,一个草药包,效仿当初的神农氏尝百草,不为著书立说,名垂青史,只图个逍遥快活,自得其乐。李芦的打算是再上一次贡嘎山,那里遍地都是宝贝,上次因为王浩受伤,来去匆匆的未曾认真搜索,要是错过了宝贝实在可惜,当然,他首先需要一粒能化解百毒的解毒丹。
正是由于这个缘故,两人才有合作的机会,假如李芦是个懒鬼,而且贪得无厌,胖子肯与他合作才怪,不过却不赞成他再上贡嘎山。
考虑了片刻,王浩取出一滴墨绿色的液体。
“这件东西你认识吗?”
李芦想都没想,就说道:“那是修蛇的毒液,性寒,毒性极为强烈,如果是药用可以治疗,中风,脑血栓等疾病,对寻常人来说,那是件无价之宝。”
“你连修蛇的毒液都认识,如果见到修蛇肯定也认识,对吧?”王浩继续问道。
李芦点头道:“那是自然,古籍对修蛇的体貌,特征记载非常详尽,只要遇见,绝对没有走眼的道理。”
“可是那条修蛇就在拓拔家,你却一点也没有察觉。还有风狸,为什么你当时没认出来,被我捕获后却认出来了。”
李芦摇头不语,曾经怀疑过王浩见过那些异兽,不过按照胖子的年纪推断没有可能。
王浩尝了口茶,才继续说道:“那是因为你不相信那里会有异兽,你认为异兽生存在人迹罕至的地方,而拓拔家人来人往,当然不可能有异兽。青城山即是旅游区,又是修真门派所在,即使有异兽也被人抓了,轮不到你出手。实际上以你的见识,用心推断一下,不难认出那是风狸。人都是如此,老以为在天涯海角能找到旷世奇珍,却对身边的珍宝视而不见。”
若干年前,胖子曾经被师父这么教训,现在轮到他来教训别人了,同样的话,原来说和听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
“寻找异兽的地点固然重要,但是关键在于用心,如果连眼皮底下的宝贝都错过,跑去再远也是枉然。贡嘎山的环境实在太恶劣,依我看你也不用舍近求远,龙门山脉绵延千里,环境比贡嘎山要舒服多了,你不如到那里碰碰运气,记得和当地的村民,尤其是猎户搞好关系,他们经常能找到好东西。”
龙门山脉可是胖子战斗过的地方,所以他知道那里有数不尽的异草,吃不尽的走兽。说话间差点流出口水,猎户经常猎到不知名的动物,其中有不少就是上古存活至今的异兽,不过大部分没什么用,全部让胖子打牙祭了。
推荐李芦去那里的目的却非常简单,从入门到精通必定有个过程,龙门山脉找到好东西的几率不大,但是胜在数量众多,生存环境比较好,适合菜鸟上路。
王浩没有传授他异兽的知识,不过教的确是最实在的东西,假如不知道学以致用,知识再多也没有用,何况李芦遍读古籍,书本上的知识不比胖子差。
“那就去龙门山脉,我明天就上路。”说话间李芦已经起身,准备收拾东西了。
王浩差点将茶水喷出来。“你也不需要这么急呀?休息两天上路也不迟。”两人虽然没有言明,彼此心中有数,李芦找到宝贝一定会交给胖子,此刻李芦匆匆上路,倒像胖子不够地道了,这不是拿人家当牲口使吗?
不过胖子确实考虑的太多了,李芦本来喜欢那种生活,而且,普通人的生命短暂,哪个不是争分夺秒的活着?即便是修真者也要修炼,有几个像胖子一样放开玩的。
让胖子一提,李芦倒是不好意思了,腼腆的说道:“说实话,我不喜欢都市的生活,这简直就是在活受罪,早就想钻进大山里快活几天了。”
见他去意坚决,胖子只能勉强同意,临别前送他两件东西。一粒解毒丹,一本小册子,在山里生活有了解毒丹就能百无禁忌,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小册子则是王浩以前的‘日记’,上面记载了胖子对异兽的见识,有些是和师父学的,有些则是自己摸索,内容非常详细,不仅包括体貌,特征,叫声,有些甚至还包括了烹饪的方法。
对于李芦来说,没有比这更珍贵的礼物了,接过时连双手都微微颤抖,解毒丹是每个医者都梦寐以求的,而小册子比以前读过的古籍强过千倍,万倍。不过他还是提出了一个小小的请求。
“居然连李芦也变的贪心了。”王浩抓住时机,连忙挖苦。
原来李芦是看中了胖子的小锄,就是胖子在贡嘎山用过的那个,对采药的人来说,小锄确实不可少,除非你准备用手扒出所有的草,何况,有些草还是生长在石缝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