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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士征程》-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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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克发泄过后身体精神也是一阵轻松,他突然想起了约夏克大叔营帐里抽屉中的一条黑色小短棒,据说叫雪茄。是男爵赏赐给他的,他曾见约夏克大叔每次饭后总要点燃抽一两口,然后立马熄灭,等着下次再抽。大叔那抽完雪茄后舒服的神情历历在目,洛克想现在来根雪茄,是不是更完美。

      美艳老板娘此时慵懒的抱着洛克,脑袋靠在洛克的胸膛上,说不出的小鸟依人。洛克也抱着怀中的女人,他虽然不是好人,也不是冷血的人。之前他不帮助老板娘,是因为两人素不相识,仅有的一份好感今天用来帮她解围已经是用尽了,不过现在两人发生了这种关系,他就不得不给老板娘想想办法了,他可不希望自己的女人将来真的流落风尘。

      就在洛克还再为将来思考时,夏茜享受着这个比自己小不少的男人的温暖的怀抱,她抬头看着洛克不时的皱着眉头,心里有一丝心疼,她低声说“酒馆里的酒还能卖一周,要是没人来抢钱,一周挣的钱也不少呢,我会拿着这些钱去占领区找份工作的,你不必为我担心。”

      洛克还在想事,听到老板娘这么说,心里想也没想就脱口说道“怎么可能,你一周最多也就挣个两个银币,够干什么?”这是实话,两个银币要说在福斯坦王国腹地或者是洛克的家乡那个小村子,的确够她一个人舒舒服服的生活两个月甚至更久,但是在占领区就算了吧,现在夏尔洛王国的‘有识之士’都看出了这个王国快要覆灭了,大批的商人和资产家涌入彼得斯领要入福斯坦王国的国籍,据说就连夏尔洛的贵族也开始‘投诚’,那里现在虽然混乱,但消费水平不比大城市甚至王都弗洛尔城差多少,她这点钱去了那,够生活一周就不错了。

      夏茜听洛克这么一说,也沉闷下来,她下意识的紧紧抱住了洛克。洛克被老板娘这么一抱,也反映过来刚刚他说的话打击到了这个美丽的女人,他安慰道“别担心,我不是那种吃过后就抹干净嘴的人,我会帮你的。”“真的?!”夏茜听洛克这么一说,立马兴奋道。“当然,我正在想办法。”洛克说道。

      夏茜已经很久没被人这么关心了,就算有也是不怀好意的人,不是贪图她的美色,就是贪图她的钱财。虽然洛克也可能是因为她的美色才帮助她,但她还是摒弃了这个想法,她想当洛克的女人,试问一个有权利、有实力的男人,谁不喜欢,虽然这个男人的权利、实力还很小。“这些年来你是对我最好的人了,我不会再找别的男人了,我给你当情人吧。”夏茜突然说,声音很低但是却怔怔说道。

      洛克也听见了,他看来这个美艳老板娘对他不是露水情缘而是要当他的女人了,谁不喜欢漂亮的女人,而且洛克只是一个大头兵,没权没势,以前想找漂亮女人除了去军需营的那个地方,也就是自己在梦里想想罢了。他也紧抱着怀里的美丽女人,说道“你真的想好了?我可能哪天就不幸战死了。”

      “别瞎说!当然想好了,你要是战死了我就收敛你,然后给你守寡!”虽然真正相处的日子只有一天,但夏茜下定了决心,以后就跟这个小男人了。

      “嘿,能杀我的人还没出生呢,你放心吧,我什么大战都经历过了,还能在最后失脚?”洛克笑道。

      “嗯。。。”夏茜低声应道。

      两人对彼此这番深情表达都十分兴奋,互相搂着在床上聊起了各自的往事。洛克知道了这个女人叫夏茜,23岁,是本镇人,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因病去世了,只有一个哥哥还活着,因为家里只有兄妹俩,所以她从小就自力更生,在镇上卖家里哥哥做的木凳子、木桌子等,因为头脑灵活还在旅店打过零工,识得几个字会一些粗浅的算数,后来在17岁时经媒婆介绍嫁给了她经营酒馆的丈夫,但刚嫁过来不到一年,战争就爆发了,她虽然有不俗的才能,想要将这个酒馆做好,但四年的战争,动乱和贫穷的生活,熄灭了她满腔的热情,她的丈夫也对她没有多少感情可言,后来更是被丈夫抛弃。她想这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

      听罢夏茜的身世,洛克心里也是一痛,这个女人比自己的遭遇可惨多了,他好歹父母亲人健在,自己又是个男的,怎么都行,这个女人是如何担起如此重担的。他安慰着夏茜,对她保证肯定不会辜负她。他也对夏茜讲了自己的身世,如今18岁,家在福斯坦王国德尔省凯多齐领的枫叶村,有爱自己的父母、姐姐。在听到洛克已经当了四年兵了,夏茜先是一惊,随后才理解到,怪不得这么年轻就能当小队长。不过她对洛克的年龄很纠结,本来洛克在营中是不刮胡子的,所以常年的战争让他显得成熟不少,夏茜虽然看出来洛克比他小,但没想到小这么多,足足5岁,我的天,自己和他岂不是。。。夏茜心里哀嚎。

      洛克也听出夏茜的别扭,不过他可不管,而且表示亲昵,他叫夏茜“茜茜”,“别这么叫,只有我哥哥和我那些姑姑阿姨小时候才这么叫,你这么小,我听得别扭。”夏茜赶忙拒接。“不行,我现在难道不是你的‘亲哥哥’?就这么叫!”在洛克的强势下,夏茜也只能接受。

      洛克在知道夏茜过往身世后认识到,这个柔弱的女人可是有不小的能力的,尤其在听到夏茜认识字和会算数更是惊为天人。洛克可是一个文盲,他连自己的名字都写的磕磕巴巴的,要说算数,恩,低级的加减他倒是数的清,稍微复杂一点的话,呵呵,还是算了吧。她给夏茜的评价是,内心缺乏关爱,但是精明且有能力。所以在稍微考虑一会后便决定将自己目前遇到的晋升军衔的问题告知夏茜,因为洛克想了半天才发现,只有他晋升了一等兵,当了中队长,才有能力养着夏茜。营里只有那几个中队长以上的人物才在战时养情人而不被人诟病。

      于是洛克把这两天选举中队长甚至一周后就要出发进攻法兰斯城的事告诉了夏茜。夏茜在经过刚开始的吃惊后马上回过神来,她知道洛克把这些事告诉她,就是把她当自己的人了,而且是那种不会被抛弃的人,洛克也明确告诉她,只有他当上中队长才有能力在这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保护她。

      夏茜马上将自己代入洛克贤内助的角色,她仔细的询问了洛克关于他们军营的高层人员结构以及他自己的一些人脉关系,洛克知无不答,他相信夏茜不会害他。而且这些情况也不算什么机密,有心思的人花点小手段也能打听到。在把洛克的情况大致了解后,夏茜一针见血的指出让洛克抓紧索隆少爷这根线。

      第十章 分析

      “你们营有一个大队的实力,最高长官是凯多齐男爵,就连大队长都是男爵手下的骑士担任,所以你想继续往上爬就要攀上男爵,军功什么的不都是男爵一句话?”夏茜说道。

      “所以我需要依附索隆少爷?他是领地内的大少爷,很有可能是将来的男爵继承人,现在就投靠势力不深的大少爷,很有可能得到大少爷的欣赏与栽培。”洛克还是有点小聪明的,他立马反应到夏茜建议他投靠索隆少爷的原因。

      “不错,听你的介绍我觉得现在你们军营里最有权势的是男爵大人,下来就是你们的大队长以及索隆少爷了。”夏茜解释道,“既然男爵大人和大队长不参与选举中队长,那么你就应该抓紧索隆少爷这跟大腿。而且我甚至认为这次选举中队长,男爵就是为了给索隆少爷建立自己的班底。”

      夏茜不愧是自小就在市井摸爬长大的人,对于世俗人情捏的很是精准。洛克曾经从华纳那听到三四中队可能要合并成一个中队,然后再重新建立一个中队。当时洛克是把它当成一个笑话听得,并没有当真,但被夏茜这么一说,这好像是真有可能,如果新设一个中队,那正副中队长由谁来担任,一个没有领导框架队伍不正是适合索隆少爷练历以及建立班底吗?

      洛克这么一想,如同茅塞顿开般,他激动的亲了一口夏茜,并将中队合并的消息和夏茜一说,夏茜也更加确认了自己的想法。

      “男爵为什么要这么早给大少爷建立班底呢?况且据说现在在国内管理领地的是男爵的二儿子啊。”洛克还是有点想不明白。

      “不明白的事多了,你管那么多干嘛?”夏茜白了洛克一眼,“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往上爬,让我们将来的生活更好一点。”夏茜毕竟也只是市井长大的普通平民,虽然精明但对于贵族们的处事还是不够了解甚至不敢了解,这个时代普通人对贵族更多的是敬畏。

      洛克也没有什么大志,能和家人吃饱穿暖就很满足了,夏茜的那句“我们”打动了他,他搂紧夏茜说道“我们将来的日子一定会很好。”

      第二天日上三竿洛克才醒来,至于原因,自然是昨晚两人情动之时又连番大战。“是不是憋太久了。”洛克忍不住嘀咕道。拍了拍自己的脸,让自己清醒了清醒,洛克大步走向军营。

      昨晚洛克和夏茜商量好了,就投靠索隆大少爷,至于送大少爷什么礼,夏茜建议不需要太过贵重或者奢侈,你就是一个小队长能有什么好东西孝敬,不如就送符合你身份的礼物,即能体现你的真诚,又能拉低你的门槛,不搞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让索隆少爷觉得你是个可用之人。

      洛克从大少爷担任骑兵中队副队长以及在营里的事迹看,也觉得索隆少爷不是注重物质享受的人,也就听取了夏茜的建议,至于选的礼品是昨天他和约夏克大叔喝的那种酒,夏茜说这种酒她也存货不多了,只剩五瓶了,必须买点小麦等原料酿制。这次,他带了两瓶准备去见索隆少爷。

      洛克回到营里他们小队的营帐,营帐里乱糟糟的,隔的老远也能听到这帮家伙的吵闹声,这次在营帐口值班的是彼得,一个年轻的仆兵,小伙子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是凯恩的跟班,专职是弓箭手。

      “洛克大哥!您回来啦!”彼得突然喊了一嗓子,倒是吓了刚走到门口的洛克一跳。洛克斜眼瞧了他一眼,不用说也知道他卖的什么药,没有多说,洛克一把掀开营帐的挂帘走进营帐。

      “我猜洛克大哥估计还在那酒馆老板娘被窝里耕地呢……”离得老远就听见凯恩兴奋的叫喊声,看来这个家伙并没有听见门口彼得的提醒声。他正背对着营帐门口,手舞足蹈的给营帐里的其他人讲述着他的意淫。

      洛克默默的走到凯恩身后,营帐里的其他人嬉笑的神情一变,凯恩不愧是斥候,在别人脸色一变时他也立马反应过来,一个恶狗扑食,向前一倒,躲过了洛克的一技扫堂腿。又是一个泥鳅翻身往左侧一滚,躲过洛克一踏。洛克不愧是拥有二等兵实力可以竞争一等兵的强者,仅仅是仓促间的一踏,地面也激起了一层尘土,发出了一声闷响。

      “哇,大哥您消消气,我就是闹着玩的。”凯恩一看洛克这气势,就知道老大是认真的,他可打不过洛克,除了实力的压制,你见哪个弓箭手肉搏厉害的?他可不傻,不想被老大白白揍一顿。

      “哼,算你没有退步。”洛克见接连两招都被凯恩躲过,也就没有追究他偷偷诽谤自己的事了。这家伙就是泥鳅,洛克嘀咕道。

      “好了,不闹了。这几天训练完,亚德你带菲尔他们几个去绿棕榈酒馆镇镇厂子。”洛克对周围的小队弟兄吩咐到,仅仅是对付一些地痞流氓,一个三等兵加四五个仆兵,足以应付。

      洛克的这句话也透露出许多意思,首先,洛克让手下人去镇子里的酒馆镇场子,这已经超出了一个小队长的能量,虽然他有这个实力,但能量不到,就不能随意妄为,这是招忌讳的,这也间接透露出洛克对于晋升一等兵中队长的势在必得。

      其次,洛克只吩咐了这几天去镇场子,也透露出一个信息,队伍可能要开拔了,至于是去哪里,生活在军营里,大家或多或少心里都有个数。

      最后,是去绿棕榈酒馆镇场子,联想到洛克一夜未归,这群大头兵不难想到,自己老大是不是和那位美艳老板娘发生了什么。老大派自己去保护嫂子,行,这说明没把自己当外人,自己一定保护好了。这也间接拉近了小队的凝聚力。

      至于洛克让亚德带着一群仆兵去镇场子,不光是因为他们足够应付那些混混。保护自己的女人,谁不想把最强的力量排过去?一个是营里还有巡查校士,自己目前还是个小队长不能做的太过,其次就是为了锻炼锻炼他们,这些仆兵大多都是最近一年补充到他小队的,一两年前甚至只是个普通的农夫,经历的战火还是不够,让他们去整那些混混,多多少少也能锻炼一点。别看昨天一个个打的都挺狠的,那是洛克和凯恩他们在旁边,他们带了头,激发了血气。

      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队长话外的意思几个老油条都听明白了,就是没听明白也没事,晚上聊闲时凯恩这些人会提醒一番。

      这就是洛克的魅力了,将一些边缘的敏感信息提前告知队友,既让他们提前做好战斗准备,又让他们对自己晋升充满信心。

      下午三点左右,洛克来到了军营的中心位置,这里是男爵、大队长以及索隆少爷居住的地方,不愧是男爵的长子,索隆少爷的帐篷外少说有两个小队的兵力在守护,这还是明哨,暗中相信也存在不少高手。

      请求守门的士兵通报一声索隆少爷,洛克便在门外等候。这次来拜访索隆少爷,他是只身前来,身上只带了两瓶玻璃瓶包装的麦酒,被他提在手里。这是他和夏茜早就商量过得,一般的礼物索隆少爷也看不上,好的礼物他也没有,不如就带两瓶酒过去。军营里酒是拉进关系最好的良药,带两瓶酒既能拉进两人的关系,洛克可以接机表忠心,又不会显得他没有礼数。

      例行搜身后,传讯的那个守卫也回来了,他邀请洛克进去。洛克对他点点头,稍稍整理了下衣服,便走进营帐。

      这是洛克第一次来索隆少爷的营帐,他之前与索隆少爷交流甚少,只是在战斗中或者军营中相遇时会恭敬的问好。在洛克印象里索隆少爷是个实力强劲又比较随和的人,作为一个贵族,他没有嫌弃他们这些军营里的普通平民,反而和他们一起战斗,索隆少爷的实力也是毋庸置疑的,这是一个和约夏克大叔他们一样学习了斗气的强者,洛克估计以他现在的本事最多和索隆少爷打个平手。

      这已经很了不得了,没有学习斗气的人能与习得斗气的人争斗,这不亚于越级挑战,当然这其中更大的原因是索隆少爷是一名贵族,更是一位男爵的直系继承人,索隆少爷当然会自幼习得家传斗气,然而男爵大人是必定不会使他的儿子置于危险之中,洛克从尸山血海杀出来的实力能与身拥斗气的人相匹,这也在情理之中。

      第十一章 索隆少爷

      这是一个十余平方的青色营帐,诺大的营帐两侧是不少珍奇的玩意,花盆里红色的小树、吊在半空中的金属架下面连着一个又一个的珍珠、一张灰褐色的熊皮、一个雄鹰翱翔状的木雕。。。。。。总之,洛克识得其中的一些是非常值钱的东西,另一些他不认识,想必更不是凡品。

      营帐正前方是一张橘红色泛着油光的木桌子,右侧是一面巨大的屏风遮挡住了屏风后的景象,洛克判断到,那是索隆少爷睡觉的地方。

      一名有着淡红色瞳孔,黑发,身材挺拔的年轻人站在书桌前,他淡淡的看着眼前这个灰发,神情中透露着好奇,与他年龄相近的士官。红瞳青年是索隆,这个标志性的特征显示出他拥有王都高贵的山德鲁侯爵家的血脉。

      索隆认识这个现在他面前,提着两瓶麦酒的洛克。不得不说,洛克此时乱糟的灰色头发搭配着他破旧皮甲加上提着两瓶麦酒的形象十分滑稽。

      不错,是滑稽,拥有深厚贵族修养的索隆少爷此时对洛克的评价是滑稽,不过,在考虑到这是一名实实在在的普通平民出身后,索隆也释然了,反而对他有了一些兴趣。

      这个灰发却身材比他还壮一号的小队长,这两天没少出现在他的耳边,部队要开拔了,可被打残了两个中队的三、四中队还需要两个中队长,后方的新兵都已经到了,然而中队长确迟迟没有定下。

      连续讨论了几次中队长的人选都没有定下,一是达标准的人有好几个,可位置只有两个,这种实权位置盯住的人不知凡几。二是军营的前两号人物还没发号,他的父亲凯多齐男爵和他的老师大队长威尔骑士。他两位没有发话,别的都是白费口舌。

      洛克也是呼声较高的一个人,竟然有两位中队长推荐他,虽然这两位都是他中队的正副队长。这些人毕竟都是平民出身,不懂贵族之间的权衡利弊,两个中队长都提携自己手下的人,这么粗糙的拉山头方式,简直让索隆少爷咧嘴。

      当然洛克的实力,资历都达标了,甚至在营里还有不小的声望,声望这东西在军营里尤为重要,这不仅能让你坐稳身下的位置,还能增强团队作战能力。至于年龄,索隆少爷就烦这个。

      他今年19岁,不也照样进军营担任骑兵中队的副队长?虽然他是去年才进的军营,因为是骑兵,后来的费尔默大峡谷之战也没有进入到最危险的争夺战中,所以没有经历两次血肉磨坊。

      而洛克,参军四年,大大小小的战役都打过来了,试问新兵们最服的是谁,洛克大哥。所以,整体上洛克晋升的可能是五五开。看洛克此时提着麦酒,略微紧张的看着他的模样,索隆也明白了七八分,这小子脑子不错啊,索隆心想。

      “大人,我是二中队的洛克,前些天刚得两瓶好酒,给您尝尝。”洛克在最初几秒好奇,紧张过后,立马调整好,恭恭敬敬的低头说道,并亮出那两瓶麦酒。

      “唔,不错嘛,放那吧。。。”索隆少爷一指侧面的架子。洛克小心翼翼的把酒放在了架子上,他又飞快的扫了一眼架子上的奇珍,他对这些东西很好奇。

      放好后洛克退回营帐中心的位置,低垂着眼,索隆看着洛克如此恭敬上道,他对洛克的好感加了不少。“你是哪个镇的?”索隆随口问道。“大人,我是矿山镇的。”“今年多大了?”

      “大人,我今年18了。”索隆提起兴趣了,都说洛克年龄太小,不足以担当中队长一职,都说他年龄小,索隆还真不知道这么小,比他还小一岁。他看着此时下把长着胡子,面庞成熟的洛克,他先入为主的以为他是二十几岁的人了。

      “听说你参加过戈登高地血战?”索隆略有兴趣的问道。“是的,大人。”这场可以说是夏尔洛王国与福斯坦王国之间的国运之战,索隆没少听身边的老兵讲,不过这些人都是老兵油子,讲述自己如何如何英勇如何如何杀敌,索隆是不信的。

      他的老师威尔骑士,一名高阶骑士侍从级强者对他讲的是,那一战就连他也身负重伤,个人勇武在十余万人的血肉交战中,连个花也翻不出来。别说他是高阶骑士侍从,就是巅峰级骑士侍从也不行,巅峰级骑士侍从是军团长那一级,高阶骑士侍从是兵团长一级,不得不说的是,凯多齐男爵以一男爵领地能培育出高级骑士侍从,的确不容小视。

      “能给我讲讲么?就讲你自己的情况就行。”索隆迫不及待的要求道,并邀请洛克坐在营帐左侧的休息位置,“这是沙发,夏尔洛人挺会享受的,上次攻破菲戈尔城在城主府缴获的。”索隆介绍道。

      “谢谢大人。”洛克谢道,拘谨的坐在“沙发”上。看索隆少爷如此求知欲,洛克心想,机会来了。

      洛克不是个会讲故事的人,他只是机械的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虽然没有热血,没有【创建和谐家园】,但却生动,索隆少爷听腻了夸张的描述,这种如小桥流水般的普通人面对生不由己的战争经历,吸引住了他。

      洛克讲到那次血战发生在他参军第三年的晚秋,讲了他当时作为一名长枪兵跟随在约夏克大叔手下作战,他对索隆少爷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巨大的火球从天边滑落,寒冷的冰锥刺穿了最坚硬的铠甲,身披重甲骑着战马的强者一剑砍出的气浪劈翻了整整一个小队的人马。

      索隆越听越有兴趣,从不同人口中听出的故事截然不同,他显然比起威尔骑士更喜欢听洛克讲述的故事,他将自己代入洛克的经历,其中的凶险,【创建和谐家园】让他无法自拔。

      对于洛克所说的火球,冰锥等超自然攻击,索隆还是知道一点的,不过他还没资格接触这些,等他什么时候继承爵位后才能一窥究竟。所以他对洛克所说的那种骑士强者更为关注,他自己也修炼了斗气,深知要达到一剑砍翻十余人至少是中阶骑士侍从级实力,他至今也只是入门级骑士侍从,这还是他从九岁就开始修炼家传斗气。

      “那种强者是不是横扫一切?”索隆问道。

      洛克摇摇头,“那种级别的强者我也只见过一次,别人我不知道是不是横扫一切,但那个骑士在砍翻一个小队后立马被周围的士兵淹没,在激发了一片三尺高的血花后遍没了动静。”

      索隆显然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中阶骑士侍从级强者在两国军队中至少都是大队长一级,这种级别的强者竟然死的这么简单?平平常常和正常人一样,就这么被杀了,被人海淹没。

      第十二章 故事

      的确,过十万人级别的战争,高阶侍从级实力也就只够自保罢了。洛克接着讲到,他和其余人在约夏克大叔的带领下在戈登高地的左侧平原与夏尔洛人厮杀,淡黄色的美丽平原杀成了暗红色血与尸体的海洋,战争还没有结束。

      第一天他们小队就减员两人,第三天又有减员。。。直到仅仅过了一个星期,约夏克的小队仅剩了四人。仆兵全部死光,就连三等兵也一死一残,残的那个因为小队身处战场腹地,大家也没办法把他带回后方,在争取了他的同意后,由约夏克大叔动手,给了他一个痛快,两边都不需要俘虏,所有人深知这一点。。。与其被俘虏后虐待致死,不如自己了断。

      约夏克小队在后来的战斗中,虽然只剩下了约夏克一个二等兵带着三个三等兵,但他们的战斗力仍在,人少了默契更高了,几人竟然在后来的战斗中没有减员。

      战争毕竟是战争,充满了不确定性因素,在不停歇作战了一个月后所有的军队都打散了,广袤的戈登高地承载了十余万的人和尸体。洛克在夜晚值班时,他们营遭到了突袭,混战之中洛克没法回到营帐和约夏克大叔他们汇合。

      常年的夜间行军作战和年轻的身体让洛克有了不错的夜视能力,但在那晚,他宁可自己没有这种能力,因为处处都是危险,来突袭的敌人有很多,洛克看不到人海的尽头,他且战且退,跑啊跑,到第二天时竟不知道自己到了哪,每个地方都有战斗。洛克于是就近加入了一处战团。。。

      傍晚,历经一天一夜突袭结束了,敌人撤了,洛克与同为福斯坦一方的士兵们席地而坐,篝火旁洛特向同袍打听到,他竟然跑到了猛虎军团的作战区域,不过他们也打散了,他们中有猛虎军团第二兵团的,第三兵团的,甚至还有几个后勤兵团的。

      当然只是大部分人是猛虎军团的人,也有不少雄鹰军团和战狼军团的人。大家一起干了一整天的仗,收拾了战友尸体安顿好伤兵后,一共两百多人,在当时仅有的一位大队长号召下,一起坐下来吃饭。洛克熬了一天一夜了,在喝了两口肉汤之后就沉沉睡去。

      没有自己的直系长官就有一点好处,不用值夜,长官不认识你啊。接下来的日子里每天都有战斗,洛克当然不能脱离群体去寻找他们营,于是这两百多人,在那名叫福斯的猛虎军团大队长的带领下继续作战,这个时候已经与军部失去了联系,信鸽早就死光了,也不知派人去哪里取得战斗指令,福斯大队长率领他们向戈登高地的中心,也就是雄狮军团所在地行去。

      雄狮军团是福斯坦王国的王牌军团,他们作战的地方也是即将决战的地方。洛克他们这支临时组成的部队不得不来的原因一是这么多年的战争,所有人都打出了血性,懦夫早就死光了。二是离队超过二十天,将被判为失踪。

      失踪仅比逃兵好一些,逃兵不用说,被判后家人贬为奴隶,抓住后更是要在军营门口斩首,用以祭旗。失踪则是给家人补偿一点微不足道的抚恤,一是因为贵族们本着能不花钱就不花钱的原则;二是因为军部无法确定失踪的人是逃跑了,还是被俘了,还是死亡了。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士兵是不能脱离军队太久的,尤其是平民出身的军人。洛克当时已经参军两年,深知这一点。大不了战死算逑,洛克不止一次这么想。毕竟战死得到的抚恤,够三口之家五年饿不死。

      奥摩尔历1345年晚秋,夏尔洛西部行省戈登高地中部平原的一角,一支3000人左右的福斯坦军队与一支2000人左右的夏尔洛军队展开厮杀,福斯坦标志物一般的黑色战旗上一只雄狮咆哮图印刻其上,显示这支部队隶属福斯坦王国的王牌军团雄狮军团,另一支部队的红色战旗上一只苍狼仰天长啸,这是夏尔洛的王牌军团战狼军团。

      战斗已经开始了不知多久,五千人近一个兵团的总人数创造了这个血肉磨坊,这边以人数优势包围了另一边,那边比另一边似乎较多的超自然力量,也在支撑着。5000人杀成了不足三千人,此时战场上已经没有了明显的敌我之分,所有人都在与他最近的敌人厮杀,用剑砍,拿刀捅,用牙咬,无所不用其极,每个人沾满了血液,自己的或他人的。

      洛克所在的这个临时队伍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个景象,领队的福斯大队长当即激发斗气,策动战马,率领他们冲入战场。

      这么一大帮人出现,两军的指挥官都发现了,夏尔洛人本来就是苦苦支撑,见敌军来了援兵几乎都心存死志,因为所有人都在混战,根本撤不出来,没有了后路,夏尔洛人无所顾忌更加凶狠起来,于是战争更加升温。而福斯坦王国的指挥官是雄狮军团第三兵团的兵团长,一位高阶骑士侍从级强者。

      他的第三兵团和夏尔洛的这支部队在戈登高地来来【创建和谐家园】战斗了半个月,这是一次绝好的抹杀夏尔洛军队有生力量的机会,作为高层他知道,福斯坦王国比夏尔洛王国多一个行省,国力就比夏尔洛雄厚,而且国内爆发了两年的旱灾,平民都吃不上饭基本,只能来吃军粮,招兵更不是问题,所以王国高层是打算强吃下夏尔洛王国。

      别看他率领的第三兵团阵亡数都过半了,但他只要吃下对面的敌人,打散他们的番号,他就是有功。他看到这支来历不明的援军心头一喜,这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其实按照正常老兵油子的做法应该是遇见这种规模混战能滑脚就滑脚,可是被两方发现后就不是这么回事了,夏尔洛人以为敌军又来援军了,做困兽之斗反而向他们冲去,福斯坦军队的指挥官兵团长也乐的减少自己的损失,将敌人向洛克他们引去,这个率领洛克他们的福斯大队长,不是个愣头青就是个从上面下来镀金的贵族,根本不知道战争的残酷,反而嗷嗷冲了上去,没办法,洛克他们也只得上。

      果然,在两军交战的一瞬间,局面就成一面倒的形势,一边是夏尔洛的百战强兵王牌之师,一边是临时组成的杂牌部队,相识还不到一周,根本不敢放心把后背交给别人,人人各自为战,成为夏尔洛人案板上的鱼肉。至于那名福斯中队长,他是第一个与夏尔洛军队撞上的人,斗气赋予了他更强的力量,这也给了他更强的反作用力,在撑了不久后,那个一飞高过五米的头颅应该是他的。

      主帅被杀,200多人的队伍像割麦子一样被层层撂倒,洛克处于队伍中心,他亲眼看着那个临时大队长高高的头颅飞起,看着周围的战友一个个倒下,洛克那时参军已经三年了,手上没少沾血腥,杀过的人之少也能凑齐一个十人小队了,之前是他杀别人,现在轮到别人杀他了。虽然他早就不把生死当回事了,但面对死亡的时候还是做不到那么镇定。

      王牌军队果然是王牌军队,虽然鏖战了半个月,夏尔洛的战狼军团战斗力依然不容小视,雄狮军团第三兵团的兵团长一看觉得差不多了,大手一挥,率领身边的兵团近卫骑兵队冲了上去。

      洛克他们现在的情况不容乐观,200多人被夏尔洛人杀的不足100,战狼军团指挥官也是一名高阶骑士侍从级强者,他一马当先率领麾下不足300人将洛克他们的阵型冲散,中阶骑士侍从级的福斯大队长,就是被他牵扯住一刀砍了脑袋。

      而此时第三兵团兵团长率领手下部队700余人又包围了夏尔洛人,没错,第三兵团这是把洛克他们这支突然冒出来的外援当诱饵了。

      杀杀杀,洛克疯狂的挥舞着自己的铁剑,这种近身肉搏不适合用长枪,他的长枪在刚刚交手时就被他扔了,洛克知道自己这些人被包围了,他不敢保留实力,更不敢停留在一个位置,他且战且退,活着的希望在哪他不知道,他只需要做到活的比别人更久就好。

      就算被包围,这只临时组成的队伍还是爆发了自己的潜力,100多人竟硬生生围成个圈挡住了夏尔洛人的拼死进攻,洛克此时在靠近战狼军团与雄狮军团的主战场位置。这也是战斗的最外围区域。

      洛克的实力在临时拼凑的这个队伍中只能算中游,甚至还有所不如。他虽然没有强劲的实力,但他有一个不错的脑子。他知道躲在最里面也没有用,只是死的晚一点罢了,这群夏尔洛人双眼通红,丝毫不在意自己受伤的进攻架势,绝不是自己这只临时队伍所能抵抗的,现在想要活命的话必须往己方人多的地方跑。

      自然不是被包围的人多的地方跑而是往包围圈外跑,只有往外冲,才能看到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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