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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唐大猛士-第101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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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罗成选择这六座寨子建兵站,正是看中了他把守入山要道的地理特点。

      赵贵带着骑兵队进寨绕了一圈,曾经还算热闹的寨子里空无一人,连只鸡都没有,只有一些麻雀落在屋顶上。

      还有几只沦为野狗的土狗守在寨子里,等待着主人的回来。

      寨子一角的那座兵站也是空无一人,上次剿匪之后,兵站便无人了。

      原计划,这兵站也是要跟那些寨子一样一把火烧光的。

      “郡兵屯驻兵站之内,那些屯田奴和牲畜可以安排住在外面寨子里,以后郡兵也可以把家眷接来安排在外面住。”

      罗成对于屯田很重视,他不仅计划着让郡兵屯田自给,而且他还想着给那些郡兵们在这里授田,让他们把家眷带来,然后形成屯堡兵。

      “先安顿下来,回头要重新规划一下寨子。”

      罗成指着那空荡荡的寨子,他计划把寨子重新规划,那些乱七八糟的屋子要推到重建,修的整齐一些,还要打井建水渠,另外还要修补寨墙寨门。

      寨子不仅是给屯田奴和牲畜们居住的地方,这里还将成为兵站的外堡,拥有一定的防御力,拱卫内堡的兵站。

      甚至以后,寨子里还可以建立简易的集市,联通各兵站寨子,让生活在这里的百姓和士兵方便购买东西,或者是出售土产猎物等。

      要守好这片山区,让兵站能够长期坚持下去,这里就得充实起来,不能光靠外面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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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贵站在罗成身边,忍不住道,“小五,你说咱们之前做的对吗?其实原来这寨子里的那些逃民也挺可怜的。”

      “是啊,如果能够只追究贼匪,而赦免他们是最好的结果,将他们重新编户登记,然后把这里的地授给他们,让他们能够继续生活在这里,也挺好。”

      只是,做决定的人并不是他。

      就如同盗屠牛案一样,罗成对那些偷盗耕牛的家伙也很恼恨,但他觉得追究这些人的罪行就足够了,没有必要还要牵连他们的家人。

      可做决定的人依然不是他。

      反贼劫匪也好,逃民、盗屠牛贼也罢,在官府眼里这都是不可宽恕之人,尤其是这里的逃民大多还是跟贼匪有纠缠不清的关系时。

      “除了这六个寨子,派人把其它寨子拆了,能用的东西都搬过来修补这六个寨子,加强兵站。其它的寨子全都拆了,只留下一两间可以供郡兵巡逻时临时休息的屋子就行,带不走用不了的都烧了。”

      山里的寨子很多,有大有小,但罗成只有三百郡兵,一队驻一站,只能驻六寨。多余的既然也顾不过来,干脆就拆了取材料用,剩下用不完或用不上的也不留着,烧了。

      至于那边的田地,就近的就耕着,远了的也就只能荒着了。

      罗成派郡兵屯驻山中六寨,实行的是轮驻制。既每队半年换一次驻地,基本上半年驻山里,然后半年驻县城。

      各队都参与轮驻。

      第一批驻扎六寨的是长枪队、长矛队、盾枪队、钩镰枪队、轻骑队和【创建和谐家园】队,名单是各队头抽签抽出来的。

      “相比那些逃民们,咱们算是跟对人了。”长枪队头辅三叹道。

      “是啊,咱们跟着小五,这才多长时间,如今也是骏马得骑、散阶到手。我几次得的赏金拿回去买了不少田地,还翻新了宅子,这些全都靠小五,要没小五,我估计还在为交不出县里要求的鹿皮和野鸡毛而发愁呢。”赵贵也道。

      “你们也不用谢我,我只是带你们走了这条路,但能得功立赏,也是你们拿性命拼来的。”

      老贾在一边道,“只要你们好好跟着五郎干,以后可不止是得赏拿钱这些了,将来早晚也能得个一官半职,光宗耀祖的。”

      他这么一说,大家也更是有了干劲。是啊,以前他们哪敢想象如今这样的日子,刚得了散阶,又拿了很多赏,日子过的别提多带劲。

      第168章 雇佣兵

      在山里呆了十多天,眼看着六队郡兵都安顿下来了,罗成才骑马回到了县城。本来快过年了,郡兵也应当放假回家。

      可罗成与队头们商量许久,觉得刚搬过去,这转眼又解散回家,那山里的六站可能就要废了。

      而临近过年,想临时征召一批郡兵轮换,更不现实。

      骑马回城的路上,罗成一直在思考着一个问题。

      那就是现在他虽然统领五百郡兵和一千乡兵,可始终有个问题卡着他,那就是郡兵和乡兵的轮流征召当值制度。

      郡兵乡勇不比府兵。

      府兵是三年一点选,只要选中为府兵,那么就终身为府兵,要当到六十岁老了才算退出府兵。成为府兵,官府授给田地,府兵们平时种地,闲时受训,每年还要上番入京宿卫当值,遇战事则点兵出战。

      府兵虽然也隶属民籍,但他们居住在军府附近,称为地团。

      不管是去军府训练,还是上京宿卫,都是轮番,按距京远近分为几番,一年去当一两个月值。

      平时他们的田地收了粮食也不用交租纳赋,收入比较稳定,条件较好。

      但郡兵乡勇不同,郡兵乡勇根本算不得正规军,只能算是一种民兵。

      民兵嘛,就是轮流服役,来当乡勇那是一种差役。按郡兵乡勇的规模来征召,再根据郡县里的丁男数量来轮,有可能几年轮一次,或一年轮一次,若是丁多,那么几年轮一次,一次可能也就轮一两月。

      这种轮流当差,对百姓来说当然是好事,几年或一年去当个把月差,也影响不大。但对罗成来说,要是隔个把月队伍就轮一遍,那他的郡兵营还谈何战斗力?

      到了县城,罗成直接去找张仪臣和杜如晦商议这事。

      一路上,已经能感受到一点年末的气氛,不少百姓在准备年货。

      辛苦一年,日子好也罢坏也罢,这年总要过的。

      “你想延长郡兵乡勇们的当值时间?”

      杜如晦听完罗成的想法,皱起眉头来。

      “可百姓岂会愿意?”杜如晦反问。

      本来几年轮次差,当个把月,已经多少也影响到些生活了,毕竟郡兵乡勇又没钱粮可拿,遇到剿匪若得胜立功还能得点赏钱,若是平时,那就纯是耽误一两月时间。

      “我觉得可以把轮番的规矩变一下,假如说我们章丘一年六番,也就是说县中壮丁若轮到服役,一年要当两月差。我们可以更改一下,改成六年一番。就是本来一年要轮一次,一次当两月,现在我们改成六年轮一次,一次当一年。”

      一年轮一次,一次两月,跟六年轮一次,一次一年,听起来似乎差不多,总的来说六年里都要当十二个月的差,只是前者是六年里分开来当,每次只当两月,而后一种是六年里的差事都凑一起来服役,一次服满一年。

      “没有这种先例啊。”

      杜如晦说到。

      他一下子听出了罗成话里的意思,一次当两月跟一次当一年,对罗成的郡兵营来说关系重大。

      “我觉得这只是一种变通。”

      杜如晦也跟罗成算起账来,“按我们县户籍名册,把所有丁男数量统计一下。比如说我章丘县大概有户一万一千余户,那么有丁男两万四千余人。则我县郡兵营五百人,若一月轮一番,则一年需六千人轮完,全县男丁轮完一遍,要四年。”

      县里两万四千男丁来轮郡兵营的差役,一月一番,就是要四年轮一次。四年里,只要当一个月就行了。

      而若按罗成说的,一次当一年,那么全县男丁轮完一遍,要四十八年之久。

      这明显就不现实了,四十八年,时间太久了。

      罗成还真没这样算过。

      “那么可否这样呢,县里郡兵营雇人服役,然后轮到当差的百姓花钱代役,你看行吗?”

      罗成很快想到一个解决的办法,百姓就算四年轮一次,一次只当一个月,但当差也还是会影响生活的。

      如果允许百姓出钱就可以代役,那么比如说你不当值的时候自然不要你出钱,轮到你当这个月,你就出这个月的代役钱,然后县里拿这些交上来的代役钱,雇佣一批人长期当差,岂不一举两得。

      朝廷没有这种纳资代役的先例,但是有纳绢代庸的规定。大隋推行均田制,实行租庸调的税赋法,有田就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

      庸就是一种正役,丁男每年需要为朝廷免费服二十天的劳役,这是正役。但若是朝廷不需要百姓服役,这一年没服满二十天正役,那就需要缴绢代庸,规定是每丁按每天纳绢三尺中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来缴。

      反正你别想占朝廷便宜。

      不过也只有庸可以纳绢布来代,其它的杂役差役之类的没有这种先例。

      “如何纳资代役呢?”

      “按折庸的方法来吗?”杜如晦问,折庸是一天纳绢三尺,这样算一个月的差役,就要纳九十尺绢,一匹绢是四十尺,这相当于两匹多点。

      纳一次钱,四年不用再轮当差,听起来还不错的样子,但归根到底还要看得出多少钱。

      两匹绢值多少钱?

      绢在隋朝属于第一货币,但绢跟钱一般不直接挂钩,挂钩的是粮食。粮食有丰年有歉年,因此粮价起伏不定,绢价也起伏不定。

      绢价好的年头,能换到十石左右的粟米,而若是灾荒之年,一匹绢才能换一斗米。

      米价贱时一斗才几文钱,而贵的时候一斗得几十文。

      因此可以说绢价好的时候,大概是一匹三四百文,而价低的时候,也就值一百来文。

      现在是年末,秋收过去不算久,还没到青黄不接的时候,章丘今年的粮食还算丰收,因此粮价不高,这导致绢价也不算高,之前是匹绢大概百多文左右,现在到年底了,差不多能到一百五左右的样子。

      一尺绢折约三文多不到四文的样子,九十尺绢按现在的价折钱就是三百三十八文。

      交三百三十八文钱,保你四年内都不用再轮值当郡兵营的差,听起来好像不错啊。

      “三百多文钱,只怕大多数百姓宁愿服役而不愿意交这个钱。”杜如晦道,三百多文钱,对不少普通的百姓来说,这都是一笔不小的钱了。

      第169章 养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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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县尉,其实不然。若是让寻常百姓一下子拿出三百多文钱来,确实不是一笔小数。但是,这个当值是四年一轮,平均下来,一年也不过纳钱八十文左右,若是一年分夏秋两次缴,那么百姓在卖粮之后,一次只需缴四五十文钱,则就不算什么了。”

      罗成算的却是另一笔账。

      一次性掏三百多文钱,跟半年掏四五十文钱,确实相差巨大,但总的结果其实还是一样的。

      “甚至,我们可以按季缴或按月缴,如果按季,一次不过二十来文,按月的话一月更是才六七文钱啊。”

      杜如晦想想,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夏秋两季缴就比较合理,正好是收获之后,百姓手里也多少会有点余钱。还应当允许百姓以粮或绢来缴,不应当强求纳钱。”

      大隋帝国总是缺钱的,缺的是铜钱。

      大隋天下一年生产的绢是相当庞大的数量,高达几千万匹绢帛的年产量,可以说大隋从南到北,遍布桑树,家家种桑养蚕,正因为绢有了巨大的产量,所以除了做衣服后,还拿来充当货币,还成了大隋最主要的货币。

      可隋朝的铜产量却极低,就算天下设铸钱炉百座,可一年得钱不过几十万贯而已,铜钱的发行量太低,远远不够满足朝廷和民间的经济所需,特别是好多不法商人还总喜欢把铜钱熔了去铸铜器卖,倒手就能赚七八倍的高利,因此朝廷屡禁不绝,使得铜钱极度稀缺。

      若是让百姓都交钱代役,就会给百姓增添负担。到处钱荒,百姓为了纳钱,就得把粮食、绢这些自产的东西拿去卖钱,可能被不法商人坑一笔,所以杜如晦以为,可以直接让百姓用粮食或绢布来折算。

      朝廷征税都是这样,田租就是交粮食,户调则是交绢、布,种什么就交什么。

      张仪臣在一边听着两人在那里算来算去,提醒了一句。

      “如果以资代役,百姓或许会答应,可一天二尺绢能雇佣的到人,还能供的了日常开销吗?”

      一尺绢折钱才不到四文,二尺绢折钱也不过七文多点钱。

      这么七文多钱,够雇佣一个郡兵一天的开销吗?毕竟要是雇佣一个郡兵,首先得供饭,还得有工钱。

      这当兵的吃的又多,总不能饿着他们,卫府军的标准是士兵训练做战时一天两升米,另外还有规定数量的盐、菜这些。

      而既然是募兵,就还得有饷钱。

      边关有戍卒,一年的军费标准是绢布十二匹、粟十二石。一个月就是一匹绢一石米,这个标准不能说高,但这只是月粮和衣赐,另外还有杂赏。此外,这三项是士兵拿到手的,他们平时吃喝用度还没算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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