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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发老外这话一说,驱魔人们立刻就把目光放在了他身上。有人低声说:“没错,驱魔人虽然也看中身体素质,但最主要的还是降妖除魔的手段。”
也有人说:“不如赌斗?输了的把命留下!赢了的就是真的!”
“那万一真的输了呢?”
那人冷笑道:“若是真的张无心连一个冒牌货都收拾不下来,死了也算他活该!阴阳店铺里难道需要这种废物?”
话虽然说的狠辣了一点,但这还真是事实。我若是输了,店铺的名气一落千丈,还会连带温太紫来解散温家。
出了这种事,我也没脸面自称是阴阳店铺的掌事人了,说出去谁信啊?正牌的张无心被一个冒牌货打的满地找牙,事情传出去,我还有脸在圈子里混?
那红发老外见大家议论纷纷,就把酒瓶子在桌子上一放,慢慢的站了起来。他这一站,大家才发现这家伙竟然足足有两米高的个头。坐着的时候还不觉得怎样,但是站起来却把在场所有人都比下去了。
他淡淡的说:“久闻阴阳店铺驱魔手段厉害,不如我给两位出一道难题,谁解的出来,谁就是真正的张无心!”
红衣先生哼了一声:“你算什么东西……”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旁边的何阴阳给捂住了嘴。
何阴阳恭恭敬敬的说:“先生可是来自巴黎?”
红发老外冷漠的点头:“没错。”
何阴阳又说:“弗兰肯斯坦跟先生怎么称呼?”
红发老外看了他一眼,语气仍然冷漠:“他管地下,我管地上。只不过那家伙最近有点倒霉,所以我才来了中国。”
何阴阳脸上微微变色,说:“原来是红发格尔斯先生来了。”
本来红衣先生被何阴阳捂住了嘴,还想发怒。但是一听到红发格尔斯这个名字,脸上立刻豁然变色,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几步。
这个煞星怎么来这里了?
在场众人听说过这个名字的很少,纷纷在那交头接耳,想要弄明白这人的来历。但除了江中小龙,无咒师,还有白云道长等人,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名字。
不过话又说回来,就连我都不清楚他的来历,只知道他跟弗兰肯斯坦好像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白云道长恭恭敬敬的说:“既然是格尔斯先生来出题,那就再好不过了。”
连白云道长都说了,其他人就算不知道这个红发酒糟鼻到底是谁,也没人愿意去得罪他。反正他要找出谁是真的张无心,跟大家都是一样的目的。
至于用什么方法,管他呢。
红发格尔斯面无表情的朝周围扫了一眼,然后从腰间拿出来了一个皮质袋子。他冷冷的说:“这个袋子里面,藏着一个很厉害的东西,是我从巴黎地下墓穴带来的,这东西曾经跟害死了法国十三个驱魔好汉,连弗兰肯斯坦都吃了它的大亏。”
“你们两个,可有胆子试一试?”
我听到巴黎地下墓穴的时候,心中已经警铃大作。当他说连弗兰肯斯坦都吃了大亏的时候,我更是眯着眼睛仔细朝那个皮袋子看去。
那皮袋子似乎是人皮制作成的,上面隐隐约约还有看不懂的纹路。更主要的是,这玩意儿的拿在红发格尔斯手里的时候,还在轻轻的蠕动,似乎里面的东西乃是活物。
第64章:鬼文贴身,百邪不侵!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总觉得红发格尔斯有点不怀好意。那个人皮袋子里的东西更给我带来一种很不安的感觉。
但若是想要辨出个真假,似乎又没有其他的好办法。
我盯着那个人皮袋子看了好久,才问道:“敢问先生,袋子里的东西是什么?可会危害其他人?”
红发格尔斯冷漠的说了一句外语:“斯里克尔德摩。”
看到我们都露出不解的神色,他又解释道:“翻译成汉语,意思就是:血王。”
听到血王这两个字,在场所有驱魔人齐刷刷的后退了两步,原本已经坐在椅子上的温太紫更是霍然起立,脸现怒色!
这王八蛋,竟然敢带血王来温州!
什么是血王?这里要跟大家解释一下。
民间有鬼,名字叫:食血鬼。这种小鬼跟西方的吸血鬼又有不同,乃是屠宰场里的鲜血所化。
众所周知,屠宰场里面终日杀戮,血流成河。虽说死的都是猪羊牛之类的牲畜,但若是死的数量多了,难免会带有血气。
这些血气跟溅在地上的污血汇聚,再加上猪羊牛之类的牲畜死前留有怨气,日积月累,就会形成食血鬼。
食血鬼乃是猪羊牛等牲畜的怨气所生,所以戾气十足。刚形成的时候,还只敢躲在屠宰场里面偷偷吸食污血。
等成了气候,就会吸食活物的鲜血。被食血鬼缠身的人,终日气血两亏,再严重点,会发生极度的贫血现象。
等食血鬼吸食的鲜血数量足够多了之后,就开始大范围的制造【创建和谐家园】了。
那时候,食血鬼就有了一个新的称呼:血王。
在国内,这种食血鬼很少见。据说是因为屠宰场里杀生之前,会有自己的规矩。要么在杀生之前,用自己的鲜血来祭刀,要么就是在屠宰场里供养钟馗,来镇压邪气。
再不然,就是杀猪宰牛的屠夫要一身血气,能盖得住那些邪祟小怪。
总而言之,中国民间土法无数,不管什么样的方法,只要能镇得住场子,就算是好办法。
国内的食血鬼不多,但是国外却没有那么多讲究了。他们杀猪宰牛,那都是现代化机械用的。甚至发展到了把活着的猪羊赶进绞肉机里,这头进,另一头出来的就是香肠。
死就死了,谁还在乎什么鲜血不鲜血的?
于是食血鬼在中国没了出路,却在国外大肆发展起来。以至于国外屠宰场的闹鬼事件频频出现,一群作死的老外又不懂如何处理,才出现了血王这种东西。
我微微皱眉,这家伙带着这么一个厉鬼来人群密集的地方,哪怕在场众人都是驱魔人,那也是有极大风险的。这玩意儿在人群中简直就是一个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爆发。
不过片刻之后我又冷静起来,正好。若是一般的厉鬼,怎么能显出我的本事来?又怎么能收拾了这个冒牌货呢?
我只是心中这么想,那冒牌货反倒先拍手叫好了,他说:“如此正好,越是厉害的邪祟,就越能显出我阴阳店铺的本事来。却不知道格尔斯先生想怎么比?”
红发格尔斯面无表情的说:“以血养鬼,谁镇的住血王,谁就是胜利者!输了的人,管他是不是张无心,都是废物一个,死了也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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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魔人们看见鲜血,不由自主的纷纷后退。要知道这是血王的鲜血,一旦接触到人的皮肤,就像是硫酸一样融化人身肌肤。
到时候活人的身体和骨骼,全都会化作一滩脓血。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加拿大有三家屠宰场,都曾经发生过食血鬼害人事件,当时的屠宰场犹如鬼蜮,只有一滩一滩的鲜血,却从不见活人尸体。
若非从鲜血上能判断出死者的身份,当局都以为根本就没有死亡事件,只有失踪事件了。
张无心看了我一眼,说:“咱们两个谁先来?”
红发格尔斯冷冷的说:“废什么话!两个一起来!谁活着谁本事,都死了,就怪自己本事不到家吧!”
他用右手掐住了袋子中间,血流顿时一分为二,从左右两侧流在了地上。也不知道红发格尔斯用了什么手段,这两道血流都被控制在他身边,形成了两个小小的血泊。
驱魔人们见红发格尔斯果然能控制血王,一个个的顿时精神起来。反正被鲜血融体的不是他们,谁不喜欢看热闹?
他们兴奋的叫道:“快!谁活下来谁就是真的张无心!快点!”
我抬眼看了张无心一眼,发现这家伙脸上没有半点惧色,依旧是那副淡淡的笑容。这让我心中暗暗赞叹,但是却也暗暗警惕。
能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说明他要么真的有些手段,根本就不怕这种厉鬼。要么就是心性极好,即便是害怕也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不管是哪一点,都说明这家伙的确不简单。
我冷冷的扫了一下在场的驱魔人,说:“今天就让你们看看我阴阳店铺的手段!血王而已!岂能奈我何?”
这话刚说完,我就在镇邪短棍上面拽了一下。这一拽下,一道银色的丝线就从上面脱落下来,缠绕在我胳膊上。
银色的丝线极细,在我胳膊上扭曲来去,形成一个个淡淡的鬼文。这是何中华经常使用的手段,叫镇邪鬼文。
鬼文贴身,百邪不侵。
哪怕是食血鬼也不可能伤的了我。
对面的冒牌货也不甘示弱,只不过他的手段比我诡异多了。他没有用自己的短棍,而是用自己的捆尸索在身上缠了两圈,绳索下坠,正好落在脚下。
我俩彼此之间对视了一眼,然后一起站进了血泊里面。
血泊很凉,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刺骨的寒冰一样。这股寒气顺着我的双腿逐渐往上蔓延,低头看去,才发现原来是鲜血见了阳气,竟然主动往上攀援。
若是普通人,被这股鲜血沾住身体,基本上半天命就没了。但我的身上阳气旺盛,又有鬼文贴身,这让人为之色变的血液,在我眼里只不过是一股冰凉,恶心点的液体而已。
我为了表现出阴阳店铺的手段,甚至还伸手抄起血液,放在手里仔细的观看。
传闻血王的血液乃是天下最污秽的东西,里面藏污纳垢,最是邪祟。但是现在看来,却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我挑衅一样的看了看冒牌货,发现这家伙身上缠着捆尸索,正站在血泊之中对我微笑。可能是看见我挑衅的目光,他又冲红发格尔斯说道:“格尔斯先生,能害死法国十三名驱魔人,并且让弗兰肯斯坦前辈焦头烂额的血王,应该不止这点程度吧?”
我听到他说:弗兰肯斯坦前辈这几个字的时候,猛然间心中一动,似乎已经明白了点什么。
他竟然喊弗兰肯斯坦为前辈?
只要是稍微有点资历的人,都知道弗兰肯斯坦是什么人。这家伙原本是一群疯狂的科学家,用尸体碎片拼凑起来,然后通过生物电和灵魂碎片激发之后,形成的人造人。
因为这种事情很像是当年疯狂的科学家弗兰肯斯坦,所以这个被人为制造出来的家伙,被命名为弗兰肯斯坦。
因为是尸体碎片拼凑起来,所以弗兰肯斯坦长得丑陋至极,犹如怪物。被囚禁的经历和各种实验折磨,也让他性情大变。
所以弗兰肯斯坦后来逃出实验室,成了一个专门掠夺别人尸体的恶棍。
嗯,在上一任凶人榜里面,弗兰肯斯坦排名第二!凶人榜第二!
而恰好我又知道,只有凶人榜的凶人,才会对上一任的凶人榜成员称为前辈!
第65章:人面鬼相
我脑子转动的飞快,凶人榜上的成员已经挨个想了一遍,目标已经锁定了三个人。
这三个人年龄跟我相仿,又都是中国人,其中两个是福建人,乃是被苏子安当年驱逐出省,不得踏入福建半步。
另一个是海口人,据说年轻的时候被厉鬼附身,整日做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发现的晚,当地驱魔人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被厉鬼占据了半边身子。
他的身体里面白天是一个灵魂,晚上又是一个灵魂!
按照正常逻辑,一山不容二虎,一个身体里面自然也不能容纳两个灵魂。偏偏这家伙身体状态有点特殊,身上多一块邪骨。
平日里那厉鬼就藏身于邪骨里面,跟这人共同使用一具身体。
他在驱魔人为他驱除厉鬼的时候狂性大发,害死了那个可怜的驱魔老汉。在警方来到之前,又逃窜去了外地。
从此以后,这家伙就一发不可收拾,连续做下了一连串的连环杀人案。后来惊动了特案处,布酷少校亲自出马,才追的他上天入地,满世界乱窜。
若非布酷少校因为某些原因被关进了厉鬼大狱,这家伙早就被捉拿归案了。
嗯,这人在圈子里人称田若鬼,凶人榜排名第十,平日里最崇拜的就是塔塔吉克。只因为他很想像塔塔吉克那样,以一人之力单挑整个特案处。
之所以怀疑他,那句弗兰肯斯坦前辈只是起因,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他是凶人榜里面唯一一个被通缉了三年,却不曾出国躲避风头的凶人!
要知道特案处在国内翻手为云,配合军队,地方治安,还有无所不在的天网和摄像头,让中国成了凶人们的禁地!
那些被通缉的凶人们,谁不曾被追的上天入地,不得不出国避避风头?就连当初的陈无夜都有三年时间滞留在印度尼西亚厮混,直到后来才偷偷摸摸的潜回国。
田若鬼之所以能坚守在国内,除了负责抓捕他的布酷少校被关进了厉鬼大狱之外,还因为他身体共生的厉鬼能给他带来两个相貌。
俗话说,相由心生。他心中有鬼,自然就是鬼面,厉鬼藏于阴骨,自然就是人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