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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血屠神》-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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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卡也知道今天他只怕捞不着好了,如果对方是平民,他自然可以为所欲为,可尼凯在这龙山镇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要是没点道理,他也不敢太过份,再说今天他才现,原来这尼凯,功力并不比他这个低级武师差!

      “这事儿看起来是我儿子的错,只不过兰奴蒙伤得这么重,要是没啥后果也就算了,就当给他个教训,要是真有个三长两短,尼凯先生,我是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说罢他狠狠的扫了一眼罗天,“为了一个小侍女,就把我儿子伤成这样,小子算你狠!”

      当下也不理尼凯再说什么,袍袖一甩,转身向门外走去,“意外天天有,尼凯先生,最好关照好你家的人!”

      罗天的嘴角抽搐一下,这是赤果果的威胁,本来想说点场面话,可一想到刚才那道斗气,他突然感觉到后背有点紧,赶紧闭上了嘴巴。

      尼凯的脸色倒很正常,他是尼凯伯杨,虽然他不适合修炼魔法,可是他现在也是中级武师的实力,要说高自然算不上高,可是在这龙山镇,他还真不需要害怕什么。

      然而等他一转头看到罗天的时候,眉毛皱了起来,这小子怎么看都不是一个省事儿的主,就算他不怕赫卡的报复,可是这孩子不行啊!“跟我来一下!”

      罗天心里有些惴惴,今天他这事做的是有点过,不过作为一个男人,他最恨的就是这种人,可是他实在没想到,会弄出这种状况,灰溜溜的应了一声,“是!”

      尼凯的脸色很平静,右只手有节奏的在桌子上敲打着,出单调的声音,眼睛一直盯着对面的罗天,他实在没想好,接下来应该怎么说。

      罗天心里叫苦不迭,已经过了十分钟了,然而尼凯就这么静静的看着他不说话,这无形的压力让他的后背冒出了一层冷汗。

      “我不知道在你身上生了些什么,可是不管怎么样,你都是我的儿子!”

      尼凯终于开口了,可一句话就让罗天心里突的一下,“这一天终于要来了!”

      “有些事也是时候和你说一下了!”尼凯轻轻的吐了一口气,似乎做了某种决定,“想来你已经打听到了不少,不过我还是亲口告诉你一下比较好!”

      罗天不安的扭动了一下身体,这样的对话,怎么看都不应该出现在父子之间,难道他这个便宜老爸真的知道了他的身份?“特么的,总不至于杀人灭口吧?”

      第11章 离乡

      夕阳已完全被暮色吞噬。 空中绚丽的晚霞变成灰褐色,好像被什么人撕成碎片,一条条,一缕缕地占满了西边的天空。

      罗天呆呆的看着慢慢黑下来的天边,突然嘟囔了一句,“特么的!两个大老爷们,干嘛搞得这么煽情!”

      尼凯和他说了很多,现在他手中正把玩着那块玉佩,一块一直带在他身上的玉佩,看起来很普通,只是一块刻着奇怪花纹的玉牌,玉质很不错,他研究过无数次,并没有现什么特别的,可是直到今天他才知道这是罗琳留给兰陵的遗物,夕阳给玉牌染上一层红光,罗天突然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其实很多事他早都打听清楚了,可在听到罗琳死去的时候,心里突然有一种酸酸的感觉,也许是因为尼凯眼角的泪吧,“母亲吗?”

      就连尼凯也不知道罗琳的身世,直到她死的时候,他都不知道罗琳还有什么亲人,可是这并不妨碍他爱上她。

      “这事儿有些奇怪啊!”罗天的眼神有些空洞,他想不通为什么兰陵突然间变傻,然后罗琳就突然吐血身亡,而后他又会重生在这具身体上,“难道这其中有什么联系?”

      罗天摇摇头,这里面有些东西他还想不明白,可是眼下他却来不及想这些了,他要离开这里了!

      “银月城?”罗天的嘴角带上一丝笑容,“应该会有很多美女吧!”

      尼凯还坐在原来的位置上,他终于还是下定决心把罗天送到银月城,离赫卡远一点,总会安全一点。

      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罗天并不抗拒这件事,只是要求他把尼玛安排好,“这小子居然也是一个情种!”

      尼凯轻轻笑了一声,似乎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他已经决定把尼玛送到江东那边,那里同样有他的生意,想来赫卡也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儿特意跑那么远。

      “罗琳!我们的儿子已经长大了,你不要怪我的安排!”

      尼凯坐在那里,静静的看着夜空,一时间竟是痴了。

      祖神历3569年三月二号,罗天离开了龙山镇,乘船去银月城。

      “保重!”

      罗天冲着岸上的尼凯摆了摆手,心里略微有些难过,只不过更多的是兴奋,他终于离开龙山镇了。

      尼玛在两天前就已经被送走了,想起小丫头哭红的眼睛,罗天的嘴角带起一丝笑意,这个家里对他最好的,自然就是尼玛了,他这具身体只有十六岁,可是罗天前世已经活了二十多年了,在他心里,早就把尼玛当成妹妹,他这次要不是为了上学,说什么他都不肯把尼玛落下的。

      罗森娜对于他的离开,自然是松了一口气,罗天想了半天,还是没有把投毒的事儿和尼凯说,既然能够躲开,那自然也不必在这上面付出太多。

      从龙山镇坐船到达银月城只需要三天,现在离开学日期还有近一个月,考虑到赫卡的怒火,尼凯还是让他早一点走,听说兰奴蒙那伤恢复的并不十分好,罗天那一下实在是太狠了点。

      罗天对于这一点非常的赞同,这几天睡觉的时候,他被那团火红色的斗气吓醒了好几回。

      “那就是斗气啊!”罗天羡慕的叹了一口气,“这斗气也是蛮帅的嘛!”

      祖神大6上对于职业划分很简单,战士、魔法师、弓箭手,人数最多的自然是战士,按实力划分,战士分为斗士、武士、武师、大武师,每个阶段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再往上就是武圣了,那可是如同神仙一般的存在。

      另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便是教庭了,能够疗伤的牧师是受所有佣兵团欢迎的职业,可是更让人们害怕的,是宗教裁判所里的卫队,他们的【创建和谐家园】号称来自神的力量,不同于魔法和斗气,然而见识过其威力的人,从来都没有活下来的,这也给他们增加了更大的威名。

      然而这一切和罗天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就算经历过穿越这样神奇的事,他也并不相信有神灵,更不会去教堂礼拜。

      至于实力,罗天也不是很在意,他只想舒服的活下去,相对于名声,他还是比较在意用起来够不够帅,毕竟他要征服的是女人而不是天下。

      要泡妞,光有帅是不行滴,钱也是必要的条件!

      摸着腰鼓囊囊的钱袋子,罗天脸上露出笑容,那里是整整五百金币,对于他来说,可是一笔巨款啊!

      “老子终于有钱了!”

      对于罗天来说,他已经距离梦想中的生活越来越近了。

      紫荆王国中,一个金币可以兑换十个银币,一千个铜币,而一个馒头,也只不过一个铜币,换算成前世,这可是15万啊,这还只是他一年的生活费,换成以前,他哪敢想这种好事!

      一刹那间,两岸枯黄的草丛似乎都放出光芒来,就连那扑面而来的凉风,似乎都变得温柔起来,那一点点离愁,很快就被罗天甩在脑后,现在他一心想着的,都是即将到来的美好生活,仿佛无数漂亮的御姐萝莉正在向他热情的招手,“银月城,我来了!”

      “小伙子!没事儿回舱里呆着!别在这里碍手碍脚的!”

      一声粗鲁的声音打断了罗天同学的yy,“好!好!我这就回去!”

      yy时被人打断是一件非常不爽的事,可罗天现在心情不错,自然也就不和这些下等人计较,“哥可是富二代,将来是要成大事儿的人!”

      这条运河直通银月城,此时正是春季,大批的佣兵从帝国各地赶向魔兽森林,整条河上都显得极为热闹。

      这一路上罗天几乎把书中所说的人种都看了遍,祖神大6上除了人类以外,精灵和矮人也同样是极大的族群,他们已经完全和人类的社会融合在一起,这一切都让他大开眼界。

      佣兵们都是以小队的形式进入魔兽森林的,小的只有三五个人,大的佣兵团甚至要用两艘船才能载得下,成员更是什么种族都有。

      罗天看到过不只一个矮人,这是一个神奇的种族,他们就算是成人,身高也不会过一米四,他们天生神力,是天生的战士和武器制造师,至少罗天看到那一个足有半张桌子大小的斧面就忍不住想要打哆嗦。

      相对于这些满脸胡须,酒不离口的矮人,罗天更关注的是精灵族人。

      精灵族是以俊美而闻名于大6的,他们是天生的弓箭手和木系魔法师,然而这并不是精灵最出名的地方!

      美丽才是精灵族最大的特点,不说精灵族女人,就算是精灵族男人也个个漂亮的让罗天自惭形秽,“特么的!要是这群小白脸都跑到人类社会来娶老婆,那么人类非得绝种不可!”

      俊美的外表再加上几乎永不变老的容颜,让无数人类对于和精灵通婚充满渴望,好在精灵族对于血统极为看重,很少有精灵会看上族群以外的生物,所以这种事才极少生。

      自然有人想过打精灵族的主意,然而精灵族虽然极为爱好和平,可是他们显然更关心自己的族人,一旦有人胆敢攻击他们的族人,他们就会象被捅了蜂窝的马蜂一样冲出来,对于任何一个得罪他们的人来说,那就是一场灾难!

      可是这些和罗天都没有什么关系,这三天他过得非常舒服,毕竟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露出什么马脚,也不需要担心食物里会有什么加料,“这特么的才是人过的日子啊!”

      第12章 土鳖

      银月城是紫荆王国八大主城之一,再加上他是离魔兽森林最近的主城,每年来往的佣兵,给这座城市带来了巨大的活力,在紫荆王国的主城中至少能排在前三名。

      此刻罗天正站在船头,看着那足有二十丈高的城墙,心里唯一的感觉就是震撼。

      淡青色的城墙如同一条卧龙一样向两侧蜿蜒而去,墙上偶尔出现的青苔,默默的述说着它的历史,城楼上几面大旗迎风招展,罗天知道那是紫荆王国的国旗,淡黄色的布面上,一朵盛开的紫荆花,如同鲜血一般引人注目。

      曾经的他以为在这武者满地走的世界里,所谓的城墙只是一个摆设,可是远远看着城墙上面一具具闪着寒光的巨弩,再加上密布在城墙上方的塔状建筑,他就知道自己想错了。

      那些塔状建筑上不时闪出一抹柔和的魔法光芒,显然不只是用来装饰的,以魔法防御塔守,以巨弩攻击,要想打下这样一座城市,最好的办法也不过就是用生命来堆砌。

      “这就是银月城吗?”罗天的嘴张得大大的,这般气势,哪里是他这种现代人能够想象得到的。

      随着人流走进了银月城,罗天一路上东张西望,颇有些乡下人进城的意思。

      这一路上车马粼粼,人流如织,不远处隐隐传来商贩颇具穿透力的吆喝声,偶尔还有一声马嘶长鸣,罗天犹如置身于一幅色彩斑斓的丰富画卷之中,似乎连自己的身上,也多了一丝古意,“当真风景如画呢!”

      街道两旁店肆林立,正午的阳光挥洒在红砖绿瓦或者那眼色鲜艳的楼阁飞檐之上,让这古老的城市生生的多出几分活力。

      罗天正在出神,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几个骑士压根不管这是热闹的街道,策马急驰,居然生生冲出了一股铁血气息。

      “土包子!别挡道!死开!”

      两边的路人听到马蹄声早都躲在一边,倒把呆的罗天给显了出来。

      “【创建和谐家园】!这群王八蛋!”

      罗天打了一个激灵,一下子跳到路边,眼看着那些骑士扬长而过,隐隐的传来一声嗤笑,“这土包子,一看就是乡下来的!”

      “别啰嗦,快走!”

      街道转眼间就恢复了平静,似乎对这种情形早已经麻木,罗天四处看了看,突然有些沮丧,“特么的!原来老子这富二代在这里就是个土鳖,真特么的丢人!”

      被人无形之中鄙视了一下,罗天也失去了继续游玩的兴趣,打听了一下路径,直直的向着银月军事学院走去。

      银月军事学院的位置在银月城外二十里处的群山之中,当罗天看到校门的时候,长长的吐了一口气,“玛德!早知道这么远就租辆马车过来了!”

      映入眼帘的是一道巨大的黑色大理石牌坊,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光,透过牌坊,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是一条足有二十米宽的青石板路,路两侧均是参天古树,路的远处是几幢白色的建筑,看起来很是气派,要不是隐隐传出一声连一声的呼喝,否则罗天一定会认为这就是前世里的一所普通大学。

      饶是罗天久经锻炼,二十里路也不是件轻松事儿,擦了额头的汗,罗天赶紧把身上的灰土拍了拍,特别把腰间的钱袋子露了点出来。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富二代必然要有富二代的作派,眼见着校门里的不时有个人影晃过,这入门可不能丢了份儿了!

      罗天减肥以后身材自然不必说,一米八左右的个头,身体因为长期锻炼,肌肉特别的匀称,此刻的他一身淡青色长袍,看起来倒也有几份洒脱。

      原本的包子脸瘦下来以后,倒也说得轮廓分明,一对卧蚕眉,再加上黑亮的眼睛,高挺的鼻梁,略薄的嘴唇更是让他看起来多了几分精明,再加上一浓密的黑,那卖相可就更加上几分。

      如果在前世,就光凭这长相,成为明星只是分分钟的事,就连尼玛这小丫头,都不时的夸奖上两句,这让罗天的信心更足了!

      “就凭哥这长相,这身材,再加上这大大的钱袋,对付一些学校的小丫头,那简直就是致命的诱惑啊!”

      罗天摆摆头,脸上露出一丝自信的微笑,向着银月军事学院的大门走去,“学姐学妹们!我白马王子罗天来了!”

      出乎他意料之外,学校大门处并没有什么看门的,显然这里并不拒绝外人进入,不时有几队年轻人说笑着进出,还别说,其中长得漂亮的女孩子还真不少!

      罗天敏锐的感觉到,这些人经过他时,都会好奇的看上几眼,特别是那些女孩子,回头率至少也有九成!

      “看来哥这造型是相当的拉风啊!”

      罗天强忍着心中的骄傲,脸略微向上扬起,那是自信的表现,装13一定要装到底,自信的男人才有吸引力嘛!

      “卧了个槽!这是哪里来的土鳖?”

      一个声音在他身后响起,虽然不大,可是足够罗天听得清清楚楚的,他的脸不由得抽搐了一下,看那些人的装束也和他差不多,他这么拉风的造型,怎么又被人说成土鳖了?

      “可不是!除了土鳖,现在哪还有用钱袋的,一看就是乡下人!”

      “哈哈!看他那样子还自我感觉良好,估计是新生吧!”

      “别说了,那家伙可能听到了,哈哈!”

      罗天的腰慢慢的弯了下去,紧接着头也深深的低了下去,差点抵到自己的胸前,一只手轻轻的伸了出去,把腰间半露的钱袋向里按了按,一张脸红得就如同熟透的柿子一样。

      原本尼凯准备派个管家送他上学的,可是罗天拒绝了,他可是见过大场面的穿越人士,只不过就是上个学,那还用人送,谁丢得起那人?

      可是现在他真的后悔了,似乎所有人看他的眼光都怪怪的,就好象他背上已经贴上了两个金灿灿的大字,“土鳖!”

      “尼玛!老子的光荣形象啊!”他的心里出悲鸣,果然如前世一样,带着一袋子钱上街的只能叫土豪,真正好使的那全是刷卡啊!

      他突然想起还有一种叫做储物戒指的东西,那在所有的玄幻小说中可真是居家旅行,杀人放火必备之物,只不过那玩意儿在龙山镇压根就没有卖的,这才让他忘了这个碴。

      罗天就算用脚趾头想也知道那玩意肯定不便宜,只怕他这五百金币全搭里也换不来一个,现在看来,骑大洋马已经成了一种奢望,现在他怕的是想找一头驴子都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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