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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一大群人处于这里,是那么的异样,可却又好像十分和谐。
凌云脑中一片混乱,置身于这样一片人群之中,他只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茫然和恐惧。
哪怕凌云再神经大条,再怎么粗心大意,也早就看出来了,这些人既不是什么猎人,也不会是什么庄丁,更不会是什么山贼马匪,这些人明显就是北齐公主高浅雪殿下的人马。而且,这还只是其中的一小部份,一个高家庄都能有二百训练有素的庄丁,以高浅雪北齐公主的身份,若有心经营,怎么也会有一支不小的私人武装的。以凌云的观察判断,高浅雪居住在高家庄时,定然是早安排了这些武士们分散在高家庄附近,以随时保护高家庄的安全。而且看这集中起来的速度,很有可能这里出现的只是这支北齐势力的一部份而已。
再一想想高浅雪先前对他所说过的,她们来江南时间不过一年,她们以往其实都是在北方活动时,就能判断出,她们真正的实力只会更大,眼前的可能仅仅只是这支不甘亡国的势力的冰山一角。
北齐都亡国二十余年了,他们却还拥有这样一支势力。其意义不是很明显吗?凌云一路上心中自我安慰了无数遍,希望高浅雪只是北齐亡国公主而已,明显就是自欺欺人的。高浅雪不但是北齐的亡国公主,而且她们还一直在经营着一支势力,且势力不小。加上联系起高丁重伤而回,高乙外出一直未归,然后他们突然就要转移,迷雾渐渐揭开一角,凌云已经敢肯定,高浅雪他们在反隋,甚至有可能还在谋划复国这样的事情。一想到自己卷入到了这样的谋逆大罪中,他就心拔凉拔凉的。
他可是一个现代来的人,谁能比他更清楚如今的形势。大隋帝国如今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开皇盛世之下,天下太平,大隋人口就有四千多万,东西九千多里,南北一万四千多里。大隋虽然承平数年,裁减了许多府兵。可常备的府兵就在六十万以上,战争动员能力更是惊人,随时能够全国动员高达一百五十万的兵马。
凌云虽然也比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眼下如日中天的大隋帝国,其实即将到达顶峰,然后就是江河日下。可是再怎么就,大隋这样的庞大帝国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轰然倒塌啊。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杨广现在连太子都还不上,等他谋得太子,做上天子之位,大隋还要更红火几年,才会猛然爆发大乱。可真等到天下百姓反,最早也得大业七年,那离现在还有十三年。等到杨广江都被杀,更还有整整二十年时间。
二十年啊,得黑了多少木耳,软了多少香蕉,又紫了多少葡萄啊。
起码那个时候,凌云若是现在和高浅雪努力造人的话,二十年后,都差不多能当上爷爷了。
所谓出头的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现在这个时候,搞复国谋反?那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吗?
刚才一路之上,好几次,凌云都在想,也许自己该想办法一走了之。毕竟,他没有什么太大的野心,来到了这个时代又回不去了,那就努力的生存下来,想办法活的轻松一些就好。至于什么迎娶公主,当上驸马,做上大将军,成为皇帝,走上人生巅峰,名留青史,开创帝国,统一全球这样的想法,他一丁点儿都没有想过,一丁点都没有想过。
可一路上汇集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先后有四支队伍半途加入,人越来越多,他跟着高浅雪的身边,直接就被护在了中间,根本没有半点机会离开。
再说了,离开,又能去哪里,到现在他还没弄清自己的身份呢。没身份,又身无分文,他能去哪里。最关键的是,他都已经和高浅雪成亲了,三书六礼都走过了,以这古代的观念,他以后生是高家人,死是高家鬼。而谋反这种事情,更是诛连九族的,他想跑都跑不掉。
他努力的想要保持着笑容,可脸上肌肉僵硬的要死,心里却不住的往下沉。
“大郎,”木兰告诉他,“小姐请你过去。”
“好的。”凌云闻言点头。
其实刚刚凌云并没有睡多久,也就打了会盹。他们昨晚上走了大半夜,此时是黎明前的黑夜,队伍停下来休整,用食,然后,会去下一个他完全未知的地方。
虽然出来的时候匆促,可食物并不缺少,那些中途赶来的人,准备的十分齐全。就在他刚才打盹的时候,已经弄好了许多食物。一盘盘的食物端至眼前,有香气四溢的烤肉,也有肥厚的香肠,甚至还有鲜美的鱼汤,以及咸蛋,火腿片。只是面对着这些,他却没有半点食欲,根本不想吃任何东西,胃里早饱了。
高浅雪似乎理解他此时的心情,并没有多说什么,亲自帮他端来了一份精心配搭的饭菜后就不再打扰他。于是,凌云也只能感觉自己好像被棉花包裹着一样,根本无处发力。最后,他抢过高伯儿子面前的一个酒囊,举起来就猛喝了几口。一边喝,他心里一边想着,“车到山前必有路,我一定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又狠灌了一口,他心中忍不住咆哮,“牛日的,老子从现代都穿越到隋朝来了,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不可思议的事情吗。管他娘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就是了!”
第022章 同心
凌云只想一口气喝个酩酊大醉,然后一醉醒来,发现自己还躺在南下扬州的画舫上,这里的一切的一切,不过都是他酒后的一场醉梦而已。
不过高浅雪却不愿意看到自己的新婚丈夫一醉不醒,她伸手夺过酒袋,扔回给它的主人。凌云想要【创建和谐家园】,甚至想要大声冲着高浅雪嚷嚷。可一想到他那公主的高贵身份,还有眼下四周的那两百多骠悍的反政府武装份子,他顿时就泄了气了。
高浅雪撤离高家庄,然后召唤她的追随者,他们便都纷纷应命前来。短短半夜,就已经有两百多名战士带着刀枪剑盾前来。而这,还只是其中的一小部份而已。刚刚高明月告诉他,他们在六合县布有千名战士。而在扬州,能够动员武装起来的更能多达三千人,这些人平时都分布在各个高家控制的农庄和商铺之中,这些人表面上都有一个正常的身份,或者是农庄的庄丁佃户,或者是商铺伙计护卫。当然,除此外,还有一些高家的武士,则被安排在这扬州的河河道路要津附近,做着山贼水寇,用以打听联络消息,以及关键之时所用力量。
上千名私兵,对于凌云来说是支极大的力量,可对于朝廷,甚至对于那些江南的高门大族来说,却并不稀罕。哪个大家族门下的私兵家丁加起来没有百千号人?若是在隋灭南陈以前,这些江南的豪强们更是家家奴仆家丁成千上万。
“今晚过后,我们都不可能再留在扬州了。”高浅雪抿了一口蜂蜜水,一边轻声说道。
小心驶得万年船,她们的身份让她不得不谨慎小心。也许高丁受伤,并不一定代表着朝廷已经发现他们的身份。但为了小心计,在这种情况下,高浅雪最终还是选择了立即转移。这一转移,如此大的异动,也必然无法一直隐藏,用不了多久,这里的异动就会被官府发现,进而可能被追查出更多的秘密。
凌云有些心不在焉的随口道:“那我们去哪?”
“回北方!”高浅雪回答。
“高丁为什么会受伤?”凌云扭头望着高浅雪,不管他愿不愿意,此时他都已经陷入到了这个泥潭之中。凌云不想怨天尤人,毕竟当初高浅雪救了他,而且后来也是给过他离开的机会的。是他自己选择了离开,如今面临这样的局面就谁也不能怪。况且,他也不是那种喜欢后悔的人。事到如今,能做的不是埋怨后悔,而是如何解决麻烦。既然如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参与进来,哪怕是做个谋反的乱臣贼子,哪怕是明知道自己可能会死,他也希望做个明白人,而不是糊里糊涂的掉了脑袋。
凌云的表现落在高浅雪的眼中,让她有些意外,也有些惊喜。
“事到如今,妾身也不打算再瞒着夫君。其实我们南下江南,就是为了联络江南的豪强一起反隋。一年来,终于有人愿意和我们合作,这次高丁就是去迎接那位朋友的使者前来的。高丁带了五十名庄丁前去接人,此事极为隐秘,却不成想,最后居然是高丁重伤而回。妾身担心走漏了风声,高丁他们被朝廷拦截了。”
凌云点了点头,“也有可能是你们的那位朋友最后出卖了你们?”
高浅雪赞赏的看了眼凌云:“夫君说的也有道理,不管是官府发现了他们,还是他们出卖了我们,现在情况未明之下,我们都不能坐以待毙。转移地点,集结人马,就是在做最坏的打算。”
“嗯,我很高兴你把这些告诉了我!”凌云伸手握住高浅雪如玉般的纤手,玉手微凉,柔嫩似无骨。虽然两人名义上已经是夫妻了,可除了那天人口呼吸时的接触,这还是凌云第一次与她的亲密接触。高浅雪并没有表现的很羞涩,而是很大方的任由凌云握着她的手,她微微的松了一口气,她原本还很担心凌云知道她的身份之后会有很坏的反应,甚至知道如今的处境之后,会有更更的反应。没想到,他只是失落了一会,然后就已经转换了心情,甚至开始认真的思考和处理这件事情。
“其实,你本来不必承担这些。我与隋室有国仇家恨,而你不同。这是提着脑袋的事情,你大可不必冒这个险。你现在若是想要离开,我绝不会强留你。虽然三书六礼以过,可还没有正式拜堂,也没有进过洞房。你要走,我可以把婚书退过给,这桩婚事也就不算数。我会让其它人把你忘记,就当你从来没出现过。就算将来我们万一落在朝廷手中,也绝不会牵连到你。”
凌云直接低下头,一下吻住了高浅雪玫瑰花瓣般的红唇,将她后面的话给挡在了嘴中。
这突然的吻让高浅雪措手不及,她有些懵住了,甚至不知道要如何反应。长这么大,这是她第二次和男人接吻,其实,这是她清醒的情况下,第一次和男人接吻。上一次溺水时虽然也被凌云亲过,可她也只是事后听木兰说给她听,她自己根本没感受到。而现在不同,那是实实在在的一个吻,就那么突然的吻住了她,她能感受到,他那带着男子气息的呼吸,那带着男子体香的味道,甚至能感受到他鼻翼间呼出的气息扑打在她的脸上。
那湿润的,暖暖的感觉,这就是吻。
心跳急剧的加速,那白皙无比的脸庞迅速的飞起两朵红霞,整个身体开始僵硬,然后又开始酥软,她感觉自己马上就要站立不稳,马上就要倒下去了。
她不由的伸出双手抱住他才让自己不至于软倒在地,然后她马上想起来,天啊,这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啊,虽然眼下是大晚上,可这篝火的火光下,也跟白天没什么区别了。一想到,两个人在这么多人的目光下做出这样亲密的事情,她顿时羞的快要钻进地里去了。此时的她,再没有了刚刚的落落大方。有的只是小女儿的娇羞,她努力的喘息着,向凌云道:“不要,不要这样……”
看到了高浅雪如此小女儿态的另一面,凌云突然心情大好。他没有再让她为难,终于放开了她。其实这只是一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吻,甚至只是两唇相接而已,他连舌头都没有伸出去,更不用说两人湿吻,舌头缠绵。
不过看直到此时还把头快缩进胸脯中去的浅雪,他也终于意识到,自己刚才有些忘记了时空的转换。这可是大隋朝,哪怕隋唐时代的风气开放,可这样当众接吻的事情,还是过于奔放了一点,哪怕他们是新婚夫妇也是一样了。他作贼心虚的偷偷把余光瞥向旁边打量几眼,果然发现那些家伙虽然表面装着什么也没发现,可还是能看到火光照耀下的他们脸上的微微不自然。甚至有些家伙憋的很痛苦,都快要忍不住喊出来的样子。
凌云假意咳嗽了几声,算是应付过去。
伸手抓着一直低着头做鹌鹑状的高浅雪,凌云柔声道:“不要再说那些傻话了,也不许你再说了。你是我三书六礼正式迎接过门的妻子,以后不管什么时候,你也都是我的妻子。而我,也一直会是你的丈夫,永远不会变。不管你是高家庄的小地主婆,还是大齐的公主殿下,你都是我的老婆,此生不离不弃,相约白首不分离。”
“你才是地主婆呢!”高浅雪低声轻斥一声,伸出玉手轻锤凌云的胸膛,那状态,哪还有半分公主的高冷模样。“还什么我是你的老婆,哪来的怪话,不正经。”
“老婆,就是你以后成了没了头发,牙齿掉光了老婆婆,我也会一直在你身边陪着你。那个时候,你是老婆婆,我就是老公公,你叫我老公,我叫你老婆!”
“老公,老婆!”浅雪轻轻呢喃。
“老婆!”凌云低声唤道。
“老……老公!”
“哎!”凌云高兴的应下。
“你也叫我一声。”高浅雪低声道,语带娇羞。
“老婆!”
“嗯!”
简单的称呼,却让两人立即拉近了许多的距离,这一刻,两人亲密无间。
老公和老婆这两个简单的称呼,此时在浅雪的心中,却远远胜过公主和驸马的称呼。这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真正只属于夫妻两人的。
一阵马蹄的疾驰声打断了这对新人的你情我浓。
在外围警戒的几名战士带着一骑飞奔而来,“是高队头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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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乙,高乙队头!”
话未落,高乙已经策马冲到了篝火旁,他急勒停战马,黑色的大马前蹄扬起,长嘶一声。马一停,高乙已经飞身而下。
凌云已经和高浅雪跑了过来,高乙满身灰尘和夜露,一见到高浅雪立马叫道:“大小姐,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现在外面什么情况,找到和高丁一起的兄弟们了吗?”
“找到了,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大小姐要先听哪一个?”
第023章 盟友
曦光微现,黎明就在眼前。
高乙终于回来了,他要是再不回来,紧绷着弦的高家庄众人说不定就要暴走了。还好,他总算回来了,回来的晚,总比不回来好。凌云听到高乙还有心情问他们想先听好消息还是坏消息的时候,就已经清楚,事情没有想象中的坏。果然,高乙的消息让所有人都长松一口气。
高丁的队伍确实是出事了,但还算好。高家庄的新盟友没有背叛他们,他们也没有被坐镇扬州的晋王杨广发现,只是出了点小意外。
前一刻,凌云还已经做好了杀官造反,逃亡拼命的打算,下一刻,听到这消息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心中长叹,刚鼓起的那一点亡命之心也一去不复返了。不到万不得已,哪个又愿意云抛头颅,洒热血。高浅雪也松了一口气,心情大好。南下江南一年有余,眼看事情就要有了进展,她不愿意此时前功尽弃。曙光未露的清晨里,高浅雪让人把两人的坐骑都准备妥当,然后翻身上马。她头戴着摭面的皂纱昭君帽,长长的皂纱自宽檐下罩下,直垂到膝下,摭住面目身体。帽纱下,身披一件厚重的毛皮大氅,看起来高贵而又冷艳神秘。“易郎,我们出去走走。”她笑着说道,“担心半夜,原来只是虚惊一场。”
“好。”凌云微笑应道,知道不用拼命,暂时不用逃亡后,他现在也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我陪你一起去看日出。”
“嗯,来到江南一年有余,还真没有认真欣赏过这江南风光。”这时木兰和青莲两个丫头也和十余家丁牵着马站在远处,看来是要跟随护卫。看到安排好了护卫,凌云便也点头上马。那是一匹枣红马,长的很是高大,不过却很温驯。凌云如同一个熟练的骑手一样,很轻松的就踩镫上马,丝毫没有困难。
浅雪骑着她那匹白色的大马一路狂奔,越跑越快,一路沉默不言,似乎在用这种方式舒缓先前的紧张压力。凌云也只好跟上,好在他这身体骑术不错。他跟在后面叫她慢点,可晨风吹散了他的话音,前面奔驰的她根本没有听见。之后凌云也不再说话,只是默默的骑马跟随在后面。他们顺着山脚下的大道,奔驰在白雾浓郁的开阔平原上。木兰和青莲两个小萝莉与家丁们保持着一段距离跟随,让凌云感叹,原来不止高浅雪马骑的好,连两个小丫头也都能骑大马。
直到他们纵马奔驰到了一处低缓山坡,晨曦初现,高浅雪才停下坐骑,此时离临时的营地已经有数里之遥。凌云跟上浅雪,只见她把昭君帽脱下,白皙的脸颊映着两朵红霞,整个人出奇的神采飞扬。她笑着大声道,“好久没有这么痛快的骑马了,跟男人一样的骑马奔驰可真痛快。易郎,以前我经常希望自己能是个男人,那样就可以在外抛头露面,快意恩仇。”他没有想到,向来表现的十分冷静克制的浅雪,骨子里竟然会如男儿一般的豪爽一面。
凌云开玩笑道:“那我可就娶不了你了,我可没龙阳之好。”
“我若是男儿,易郎可以是女子啊。”凌云的话让惹的浅雪开怀一笑。“我真想就这样,就我们两个人一直这样骑下去,远走天涯,放下一切。”
一抹笑意派上凌云的嘴角,“你可以的。”
浅雪微微一笑,笑容中有几分苦涩。“我很想那样,但不能够。虽我是女儿身,可我是高家之女,不可能抛下这一切。”
“浅雪,其实有时候,该放手时就放手。齐国已经亡国二十年了,隋室并有中原也已经十八载,中原一统,百姓安家乐业,这其实不是很好吗?不如就此放下这负担,就我们两个,骑马仗剑行走天下,看尽天下风光,等走累了,就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置办一个庄园,隐居山野?”
“果真如此倒好。”浅雪说,“但是易郎,我有责任在身,这不是负担,而是责任。”
“也罢。”凌云温声道,他也知道,这不是他一两句话就能说的动的。转而道:“对了,现在你打算怎么办?刚刚我听高乙说的不是太清楚,跟我们要合作的是陈族的人,而救我们的是萧家的?”
“这次和我们合作的是陈雄,救高丁他们的是萧世略。”
“陈雄,萧世略?”看高浅雪说的这么郑重,凌云估计这两个家伙估摸着来头不小。而且只听他们的姓氏,便能猜到一些了。江南士族,原以王谢为最大门阀。不过后来南梁时江南侯景之乱,可以说对江南的那些大阀造成毁灭性的冲击,及至隋灭南陈,江南的大阀以顾陆朱张沈虞贺诸世家大族为主,而刘、萧、陈三族,又曾是南朝皇族而保留着强大的实力。眼下高浅雪居然连络到的陈氏,极有可能就是南朝陈的其中一支。虽然南陈灭亡后,陈族上下都被迁往关陇,但他相信总会有些漏网之鱼的。至于这个半路出手的萧世略,虽然他没听过名字,但估计也是这大族萧氏的一支,要不然,普通人有几个敢插手这样的事情之中?
“这陈雄和萧世略是什么来头?”要造反,当然得广拉盟友,但造反是提着脑袋的危险事,选盟友也必须得谨慎小心。要不然,若对方背叛,则可能会让他们遭受灭顶之灾。
旭日东升,红日将东天染红,金色的朝阳刺透霞云,探进清晨的朦胧白雾之中,一片辽阔的原野在两人面前展开,再前方就是滚滚东流的长江。高浅雪指着那片山河对凌云道,“这里,以前都是陈雄家族拥有!”
凌云皱眉,果然如他所料。“你居然找了个南陈皇族一起谋反?”
若从某方面来说,陈氏家族做为南陈旧主,在江南地主的威望还是很高的。可事情不能只看一面,看看当年隋灭南陈,一年时间,几乎都没有怎么打大仗,连个决战都没有,就被隋军灭亡了。甚至可以说,南陈灭亡,既有被隋军五十余万大军东西齐进的千里占线压制,也有陈叔宝昏庸所致,但其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失败原因,那就是当时江东的世家豪门对于这场战役,几乎全都采取了事不关已的旁观姿态原因。没有人支持南陈,一起对抗北周。虽然他们后来在南陈灭亡之后一起造隋朝的反,但那不是为了匡复南陈,而只是因为隋朝夺了南陈后对这些江东世族利益损害太大了,他们才反的而已。从这里可以看出,陈氏家族虽然是江东旧主,可在江东的声望并不怎么用。更何况,如果他所记得不差的话,陈氏家族上到陈叔宝,下到陈叔达陈叔慎等这些王爷王孙,公主郡主,可是都被一股儿赶到关陇去了。除了陈叔宝天天在大兴城里醉生梦死,陪着隋主杨坚喝酒聊天外,其它的陈氏族人生活的可不太好,多数被下放到关陇各地,许多人都只能卖酒种地为生,生活的好不艰辛的。
浅雪找这群人来做盟友,而且还是要造隋朝的反,这不是有点猪一样的队友,神一样的队手的感觉,怎么看怎么前景不妙啊。
“陈雄是南陈前废太子吴兴王陈胤之子。”末了,高浅雪又加了一句,“嗯,是陈胤的私生子,其母本是建康一歌伎。”
听到这里,凌云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只能手抚额头,感觉一阵头痛。尼玛,听陈雄这个名字很威武,谁知道居然只是一个与歌伎在外的私生子,他甚至连个正当的陈家身份都没有。虽然陈胤当年还是太子时对他们母子还算不错,没接进宫,却也给了他们安排了大量的田产家业,可尼玛这样的私生子哪个大家族不是一抓一大把。想要借陈族的势,也不能找这样的家伙啊。既年青,又是个无名无份的私生子,估计除了有点钱外,什么都没有。
等高浅雪又仔细的介绍了下这位陈雄的关系后,他更是无语了。这位陈雄陈哥,母亲只是一个建康城中歌伎。他的父亲陈胤以前虽然做过太子,可是陈胤的母亲也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宫女。而且在生他的时候,就难产死了。只是因为他是陈叔宝的第一个儿子,所以当时他爷爷陈宣帝就把他当成嫡子对待。其父亲陈叔宝的嫡妻太子妃沈氏因为无出,就把他当成亲儿子养在身边。后来陈叔宝继位,陈胤就以长子身份立为太子。可沈皇后并不得庞,陈叔宝最喜欢的是张丽华,因此后来便废了没有半点母族势力支持的陈胤,改立了庞妃张丽华的儿子陈深为太子。不过还好陈叔宝比较喜欢文的,因此被废后还得了个吴兴王的安置,没有如当时北朝那些权力斗争失败的太子们一样被圈禁或被杀的结果。
可这不正说明陈雄这个人没什么价值吗?
“陈雄确实不是什么理想中的合作对象。”高浅雪似乎看出了凌云心中的想象,笑着解释道:“虽然陈雄的父亲是南陈废太子陈胤,但我们更看重的是陈胤是沈皇后亲自抚养的儿子。”
第024章 吴兴沈、兰陵萧
凌云眼前突然一亮,他听出了话外音。
“陈雄只是个幌子,真正的合作者是吴兴沈氏?”
天下沈氏出吴兴,吴兴沈氏可以称之为南朝时期的顶尖门阀之一,是继王谢之后与顾张朱陆并称的大族,尤其是在隋唐时期,更是与兰陵萧氏并为江东豪族。别看陈氏曾经是南陈之主,可南陈开国之主陈霸先原来不过是一个寒门子弟。陈朝一共有五个皇帝,如果除去废帝,那么四个皇帝中,其中有两个皇帝的皇后都是这吴兴沈氏之女。陈文帝和陈后主的皇后,都出自吴兴沈氏。吴兴沈氏,同姓宗族上万家,势力庞大,真正的江东顶级豪门之一。南陈灭亡,陈氏家族遭遇到致命打击,跌落泥底,可沈氏这样的大族,虽受冲击,可在江东的地位却依然是极强的。凌云记得,在隋末的反隋狂潮中,江南三大势力,杜伏威,陈棱,以及沈法兴。这个沈法兴,就是吴兴沈氏出来的。
在开皇十年的江南大叛乱浪潮之中,其中有两支叛乱豪强,苏州沈玄,温州沈孝彻,也都是吴光沈氏的分支。
“当年陈胤因陈雄之母是个歌伎,没有接入宫中,便是托沈皇后的娘家沈氏安置的。”这句话已经说的很透彻明了了。陈雄不过是一个提线木偶,他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虽是陈朝废太子之子,可只是个私生子,没名没份,甚至都没资格让隋朝把他带到关陇去。这样的人,高浅雪怎么可能会看的上拉做盟友。现在一切都明了了,高浅雪合作的对象,其实是陈雄背后的吴兴沈氏。不过吴兴沈氏这样的大阀,做事总是喜欢拐来拐去,喜欢弄的云山雾罪,既想要占好处,又不想沾麻烦。因此,才把这位陈雄推到了前面来,他们在后面提线。
陈雄没什么可值得的合作的,算是个鸡肋。可吴兴沈氏就不同了,他们要人有人,要钱有钱,声望极高,在地方上就是土皇帝。而且这些江东豪强,在地方上多少年下来,早织就了一张密密麻麻的网络。其力量,是不可小看的。真要说联合他们就能搞倒隋朝,这也是不现实的。毕竟开皇十年那么大的叛乱都瞬间而平。但高浅雪只怕也根本没有期待过能推翻隋朝,他们不过是想要报仇,想要搞破坏。
只是让凌云有些不解的是,吴兴沈氏这样的豪门大阀,对于形势可是最善长观望的。如今大隋形势如日中天,晋王杨广坐镇江南多年,早拉拢了江南士族百姓。沈氏不会看不清形势,他们为什么要与高浅雪接触,与他们合作?
“其实我们与沈氏早就有合作了,不单单与吴兴沈氏,甚至与许多江东豪族都有合作。”高浅雪语不惊人死不休。
“这怎么可能?他们能与我们有什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