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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时候,陆扬满面笑容,心里像喝了蜜一般甜。
事实证明,他这段时间费心做下的计划,和付出的努力,都是有收获的。
这些天,几乎天天出现在曹雪她们班上和她们一起上课,看来已经成功地在曹雪心里留下了一个还不错的印象。
否则,刚才她不会答应和他试着了解,甚至连手机号码都给了他。
回去的路上,陆扬没有再耽搁,径直回了自己的出租屋,一回到出租屋,就快步走进书房,用最快的速度拿出纸笔,把曹雪的手机号写在雪白的稿纸上。
就算陆扬对自己的记忆很自信,也担心时间久了,会记错。
毕竟,数字这个东西,很容易记错。
望着已经写在稿纸上的手机号码,陆扬忽然觉得自己该买一只手机了,否则,跟曹雪联系很不方便。
2003年,手机功能虽然单一,价格也昂贵,但为了女人,买一只还是值得的。
反正手机这个玩意,以后也是省不了的,既然是早晚都要买的东西,那么,早一天买,就能早一天使用。
反正现在手边也不差钱。
想买就买。
念头一起,陆扬就拿了银行卡,带上身份证出去了。
办手机卡的时候,要用到身份证。
……
有人民币开道,想要一只手机,自然简单。
陆扬出去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便已经买了一只诺基亚的直板手机。
2003年,诺基亚的直板机可是很牛逼的,出了名的耐操。
回到出租屋,陆扬就把曹雪的号码存了进去,跟着就给她发了一条短信。
——“这是我的号码,陆扬。”
信息发过去后,大约两分钟,曹雪回了一条信息。
陆扬点开,只看见三个字“知道了。”
虽然只有三个字,但曹雪回复了信息,对陆扬来说就是一个好消息,这至少能说明曹雪之前在操场上跟他说的话,不是在敷衍他。
至于以后,就要看陆扬自己的努力了。
陆扬心情大好。
便笑呵呵地启动电脑,在作者后台又传了一章上去。
好心情要和人分享!
对陆扬来说,最好的分享对象,就是他的读者们。
他高兴,就要让他的读者也跟着高兴。
哪怕他目前的读者还寥寥无几。
……
新章节传上去后,陆扬心里又有了一个计划。
为了这个新冒出来的计划,陆扬立即打开word文档,点燃一支烟,构思了几分钟后,开始安安静静地码字。
他要在今晚天黑之前,再码一章稿子出来,今晚他想去3号教学楼,根据这些日子以来对曹雪的观察,陆扬估计曹雪今晚还是会像以前一样去那里看书。
陆扬也不想做什么,只是想出现在她不远的地方,和她一起上晚自习,想必这不会让她反感。
追女孩,最初总要小心一些的。
步子不能迈得太大,葛优都说步子迈大了,容易扯着蛋。
第022章 一起上晚自习
陆扬很清楚自己立身的根本是什么。
写小说!
陆扬很清楚,如果自己为了泡妞而荒废了自己的小说事业,那么,就算自己一时能和曹雪走到一起,也无法和曹雪永远在一起,早晚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被抛弃,就像重生前那次被冯婷婷抛弃一样。
前文说过,陆扬已经不会再拿自己的心去交换爱情。
事实上,陆扬最近这段日子,追求曹雪,他自己也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爱上了她,他只知道偌大一个校园里,到目前为止,只有曹雪让他生出了想要追求的心思。
至于是不是爱情,陆扬不在乎,也不想去想。
有过四次失败的感情经历,陆扬已经不追逐天长地久,能拥有一时是一时,喜欢的时候,就去追求,没必要想太远。
只要让自己的写作一直进步就好。
陆扬心里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就像今天晚上,他想去学校和曹雪一起上晚自习,但在去之前,他要自己必须先写好今天的章节,他不能容忍自己为了追求女生,而放慢自己的写作。
……
当一支香烟点燃含在嘴里,吸着熟悉的烟味,陆扬浮躁的心,慢慢沉静下来,脸上所有的表情都渐渐消失,慢慢只剩下淡漠,香烟的烟雾中,陆扬的双眼习惯性地微微眯着,隔着缭绕的烟雾,眯着眼睛望着电脑屏幕上的空白文档,心里慢慢开始构思这个章节的内容,直到对将要写作的章节了然于胸,陆扬才动起双手,眼睛望着屏幕,双手仿佛随意一般地不停敲击在键盘上。
空白的文档上,一行行的黑色文字跃然而出。
时间在流逝,文档上的文字则在一行行地增加。
一个多小时后,当陆扬把心中构思好的情节都写出来的时候,文档下方显示的文字,已经有3329个字,正好一个章节。
见写好了今天的第二章,陆扬没有任何表情的脸上,露出一点笑容。
写小说,无论重生前,还是重生后,对陆扬来说,都是自己最喜欢的事情。
每次写完一个章节,他心里都会感到很愉悦,陆扬很喜欢这种感觉,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并且能看到自己努力的成果,相信,任谁都会喜欢的吧?
陆扬把写好的章节保存好,然后习惯性地登陆作者后台,看了一眼《末日废土》的收藏数。
——已经18个了。
打开《末日废土》的书页,满意地看到点击数升到了177,推荐票涨到31张,书评区又多了几个书评,有几个是读者写的,有三个是其它新人作者的广告帖。
陆扬见三个广告帖只占自己书评区的一点点地方,也就随它去了,对于普通的新人作者,陆扬心里还是挺同情的。
都不容易,他们打广告就随他们吧!只要不太过份,把自己的书评区完全变成他们的广告区就好了。
又上传了一章上去,陆扬才微笑着关闭电脑,去洗漱间,用温水洗了个脸,换上干净鞋子,带着一本中国古代史和铅笔,就去学校了。
……
经过学府路那些饭店的时候,沿街那些饭店里飘散出来的饭菜香气,让陆扬想起自己晚饭还没有吃。
于是,就进了一家重生前来过几次的小饭店,点了一菜一汤,解决了一下肚子问题。
等陆扬从饭店出来的时候,外面天已经黑了,学府路的两边路灯都亮着,沿路的店家也都灯火通明,五颜六色的广告牌闪烁着缤纷的光彩。
这样的夜景,让陆扬的心情好了不少。
也许是职业的原因,相比于白天,陆扬更喜欢晚上,尤其喜欢夜晚万家灯火的景色,陆扬总觉得夜景比白天漂亮,夜晚的空气也比白天的舒服。
怀着不错的心情,陆扬夹着书本来到学校3号教学楼外,经过一个个教室的窗户,陆扬的目光透过窗户玻璃望进去,寻找曹雪的身影。
不多时,陆扬就在其中一间教室里看见曹雪看书的身影。
今晚曹雪穿了一袭黑色连衣裙,脚上的凉鞋居然也是黑色。
看来曹雪不仅喜欢白色,黑色也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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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常说: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
此时,陆扬站在窗外,望着教室里灯光下一袭黑裙的曹雪,便体会到了这句话的真意。
教室里的灯光照在她白皙光洁的脸蛋上,仿佛散发着一圈蒙蒙的白光,让陆扬心生纯洁无暇之感。
陆扬微微一笑,从教室后门放轻脚步走了进去,轻轻走到曹雪身后不远的地方坐下,并没有过去打扰曹雪看书。
陆扬看得出来,曹雪此时看书看得很入神,那专注的模样让陆扬不忍打扰,也不想打扰。
能在她身旁不远的地方陪她一起看书,陆扬觉得就很好了,等她从书里的世界退出的时候,看见他就在她身旁不远,想必也会让她感到甜蜜。
如果能达到这种效果,陆扬觉得就够了。
想要拿下一个自尊自爱的女孩,攻心为上。
心里有了这样的想法,陆扬就放轻动作,翻开自己带来的书本,握着铅笔,安安静静看起书来。
虽然陆扬重生后,也没打算以后要靠自己所学专业找工作混饭吃,但历史书,陆扬还是觉得多看看肯定会有好处。
俗话说:读史使人明志。
曾经有篇古文,这样说看史书的好处,陆扬记得那段话是这样写的: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
多看史书,可以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和做事的方法。
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王朝更替,不知凡几。
五千年的历史中,名人辈出。
有人成功,有人失败。
每一个或成功或失败的古人,对现在的人来说,都是一本书。
看懂一个古人的成功失败,自己自然会领悟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很多人不读史书,结果自然在自己的人生中,犯下许多古人曾经犯过的错误,而这些错误,如果你已经从古书上看到过,或许都是可以避免的。
宝藏就在书中,大部分人却根本没有想过去翻阅。
不得不说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
陆扬翻开书后,便渐渐的看了进去。
是从夏朝开始看的。
夏朝,中国最早的封建王朝。
因为距离现在太过久远,留下的文字记载已经很少,所以记载得并不详细,但还是足够陆扬看上一晚上的。
……
陆扬看入了迷,所以渐渐忘了关注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