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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底花的的确良短袖,下面是一条的确良的深蓝色长裤,都是新做的,虽然布质在颇有一番阅历的她看来,难受又不透气,但是已经是这个时代高规格的着装了。
为了给她置办结婚后的新衣服,钱秀花把家里今年的布票都花光了,但还是没买到她结婚时满意的一笑。
钱秀花疼她,还真是没二话,村里哪一户人家的姑娘都没有她在娘家受宠。
起来,她的性格会那么无法无天,目光短浅,性情会好吃懒做,也都是被钱秀花惯出来的。
只是后来,钱秀花出车祸早早死了,父亲虽然一直没找后妈,但是随着他年纪的衰老,也慢慢顾不上她了。
第3节
她一把年纪,日越过越颓靡,再加上村里人对她经历的种种非议,叶秋桐要面,后来直到死,也没有再回过村里。
和上辈的嫌弃不同,这次叶秋桐摸着身上崭新的的确良衣服,眼睛湿湿的,真切地感受到钱秀花对自已的母女情深。
钱秀花自已,也只有逢年过节才舍得扯一身新衣裳,现在却把全家人的布票都给她用。
叶秋桐慢慢品味着失而复得的种种美好,一边拉上新房的门,把及肩的卷发用橡皮筋利落地扎成一束马尾,开始轻手轻脚地在厨房里忙开了。
天还全黑着,此时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夜秋桐“啪”地打开了厨房里的灯,不足五瓦的灯泡,可以是一灯如豆,只能勉强照个亮。
穷家户!
寒酸!
叶秋桐想起前世自已,曾经如此嘲笑过迟生的家境,心里不由浮起一股浓浓的负疚感。
她深吸了口气,把那些不愉快的画面都甩到脑后去,从厨房的角落里,拿起水桶和扁担,往村头公用水井挑水去了。大家请关注江陌南完结书《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同时请收藏本书,加书架或者点右上角的五星收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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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背你回去
村里根本没有路灯,还好叶秋桐出门时带了支手电,昏黄的手电光照着她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公用水井走去。这样的乡村晨路,她已经几十年没走过了,此时再走,不由地觉得一阵亲切。
村里的公用水井离她家不远,两三百米就到了,此时别看天还没亮,水井这里已经慢慢开始热闹起来,都是一大早起床做早饭的大妈和媳妇们。
“碰”地一声,有人把打水的水桶扔进井里,“哗啦啦”熟稔地打着水。
水井边,人影晃憧,大家时不时互相打着招呼,村里一天的人气,就是从这里开始,被她们点燃了,泅染至全村。
“哟,秋桐,你不是昨天才结婚吗?怎么一大早就起床打水做饭了?是不是你家婆婆一大早就去叫你门了?”
“刚结婚的新娘一早就来打水做饭,秋桐,你是村里第一个啊!没想到,你一结婚,就变了个人啊!亏迟生舍得啊!”
秋桐嫁在本村,因此这些大妈媳妇都是平日熟识的。此时大家一边是怀着对新娘的好奇,一边是想起叶秋桐未出嫁前的种种“不良”表现,话间,不免挤眉弄眼,带着嘲讽的味道。
谁不知道叶秋桐是后山村未出嫁的大姑娘里,最漂亮的,当然,也是最懒的。属于油瓶倒都不扶的那种懒。
若不是叶秋桐长得实在漂亮,村里人都觉得,这姑娘怕是以后难嫁,好吃懒做,从来没有上山打过柴,没有下过地割过水稻,谁家能伺候得起她呀?
所以,叶秋桐嫁给迟生,大家都大吃一惊,觉得这懒姑娘是掉到福窝里了,迟生可是军队里的副营长,堂堂一个军官,以他的级别,还能带家属随军呢!
村里人羡慕嫉妒恨之余,顿时也觉得,叶秋桐真是好命,她懒吧,不会种地吧,人家嫁了个军官,能够到部队随军,迟生能养得起她,人家这辈就是不用种地的命。
叶秋桐前世可没少听村里人这些羡慕的言语,不过,当时她都没往心里去,觉得村里人太庸俗了,一个军官有什么了不起?她和他没有谈过恋爱,没有感情,凭什么因为订了娃娃亲就要绑在一起一辈?于是她任性地追求自已轰轰烈烈的爱情去了。
结果……
自食其果。
这一世,把村里人这些话听在耳朵里,叶秋桐就品出了不一样的滋味。
归根到底,大家还是羡慕嫉妒恨啊!
也因此,出的话就象掺了辣椒的辣油一样,闻着呛人刺鼻。酸溜溜的之余,还带着一股挑唆的意味,那话里的潜台词无非是:
新婚第一天,就破天荒地做出出嫁前不曾做过的事,一大早来挑水做饭,看来,婆家的人对叶秋桐不咋的啊!
叶秋桐要是上了套,回家和迟家大吵一番,喜事立即就蒙上了一层阴影。
所谓的唇枪舌箭,莫过于此。
叶秋桐淡定一笑,对大家伙心平气和地道:
“以前是以前,现在成亲了,自然要转换角色,不能再象从前那般孩气了。”
转换角色?这些词用得好“高档”,村里人好象不会用这样的词来形容自已,只有镇里的干部和学校的那些文质彬彬的老师才会这么话,叶秋桐竟然运用自如?
大家伙又是一阵错愕。
而且,叶秋桐脸上带着调皮的笑容,舒心愉快,并没有在婆家遭受冷遇的模样,看来,她早起做饭,是心甘情愿的呢!
一时间,大家也不好再什么,毕竟人家才是新婚第一天,总不能起劲咒人家婆媳关系不好吧,何况,叶秋桐还是村里支书的女儿,不好太劈削到人家脸上,支书是村里最高领导,谁知道什么时候就要求到人家头上,于是大家便赶紧转换了话题,不再提这件事了。
叶秋桐打了井水,利落地用自家的水桶,洗起带来的一篮青菜,把青菜洗干净后,放在竹篮里,又把两只水桶打满水,这才用扁担挑起,摇摇晃晃往家里走去。
然而,叶秋桐还是高估了自已的能力,她从来没有挑过水,狭长坚硬的扁担压在她肩膀上,让她觉得肩膀被压的地方疼痛无比。然后还要兼顾手里提的一篮菜,让她倍感吃力。
虽然离家只有三百米远,却象三公里一样走不到头。
此时太阳已经挣脱黑夜的束缚,天边露出一丝鱼肚白,村庄里的各个角落,都笼罩在晨光里,好歹不用举着手电照路了,夜秋桐把手电塞进裤兜里,否则,一只手打手电,一只手提着菜篮,还要兼顾肩膀上的一担水别洒了,夜秋桐绝对做不到。
以前在娘家,看母亲来打水,都是肩上担着,两手提着,从来都是泰然自坦,如履平地,轮到自已做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叶秋桐咬着牙,一步一步艰难地向家里挪去,她可不能让公用水井边的村里人看笑话。
“秋桐,怎么这么早出来打水?也不叫我一声。”
就在这时,迎面走来一个男人,看到扭着腰被一桶水吃得死死的叶秋桐,不禁又好笑又心疼,一双温暖的大手伸过来,在她身侧微微欠身,然后熟稔地将她的扁担挪到了自已的肩膀上。
叶秋桐肩膀上的磨痛马上消失,如释重负。
“生哥,你怎么也醒了?还想让你多睡会呢!”
叶秋桐脸红了,自已真是没用,连一桶水也挑不好。
可是看迟生的模样,并没有责怪的意思。
“哎,这种粗活你又做不惯,当然让我来了。”
第4节
迟生把扁担挪了挪,心疼地附耳在她身边道:
“昨晚上那样,你还受得了吗?”
那样?哪样?
叶秋桐差点脱口问出来,再看迟生局促不安的脸,顿时明白他的意思,脸上不由“腾”地浮起了一片红云,嗫嚅道:
“是有点不舒服,没事,还能撑得住。”
“你呀,新娘第一天,也不用这么干活。”他伸出手,拉着叶秋桐安抚道。
迟生看着自已娇羞可爱的新娘,一颗心都快化成水了。
“晓得了,能做多少做点。”
叶秋桐发现,迟生似乎知道她“好吃懒做”的名声。
她原本还指望他在部队里待久了,不知道家里这些传言呢。
这下可惨了,想要勤快刷个好感,没想到身体吃不消,迟生会不会嫌弃她呢?
叶秋桐这么一想,心里顿时有点难过起来,走路的脚步也慢了下来。
“怎么了?不舒服吗?要不,我背你回去?”
迟生把水桶放下来,径直冲她走过来,看样,真的是要背她回去。
叶秋桐吓了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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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隔世的姻缘
“生哥,别,不要背我,让大家看到了,不知道成什么样呢!我能走得动。”
叶秋桐脸上“腾”地浮起一朵红云,连连摇手拒绝。
迟生见叶秋桐坚持,而且此时路上已经有村民陆续出现,迟生只好挑起水桶,回头对叶秋桐道:
“那咱们慢慢走吧,我刚才走得太快了。”
叶秋桐简直啼笑皆非,她万万没有想到,迟生一个大老爷们,还是部队领兵带队的连长,竟然这么会照顾人。
听,在部队里连长就能配勤务兵了,别提营级的军官了。军官的生活,也都由勤务兵照顾得妥妥贴贴的,什么一日三餐打好饭等等日常琐事,都是勤务兵做的事。
叶秋桐很赶上了放缓脚步的迟生,或许是因为怕两个人无语尴尬吧,叶秋桐便对迟生道:
“听你在部队也有勤务兵?”
“不是勤务兵,是通讯员,负责联络的,我们忙得走不开的时候,他们偶尔也帮忙打个饭什么的。”
迟生点头道,见叶秋桐乐意和他话,他心里很高兴,虽然他已经和夜秋桐成了夫妻,但是除了那啥,他更乐意敞开自已,让叶秋桐了解他,他也想进一步了解叶秋桐。
谁让她比他了五岁呢?
他18岁去当兵的时候,她才13岁,如今他25岁了,好不容易等到她20岁,可以领证结婚了,两个人便订亲连着结婚仪式一并举行了,但事实上,他和秋桐,不光有五岁的年龄差距,还有五年不在一起时光的缺失。
参军后,他一两年才能回来一次,而且每次行色匆匆。
那时,叶秋桐在镇上读初中和高中,他五年里根本没能见到叶秋桐几面,每次看到她,不是在她家里打个照面,就是在村里的村道上。
若是在叶秋桐家里,她还能淡淡地打个招呼,若是在村道上遇到她,随着叶秋桐变成大姑娘,或许是出于知道和他订过娃娃亲的羞涩,简直是有多远躲多远。
这一次回来,是叶秋桐的父亲打电话让他回来的,并且告诉他,秋桐上周满20周岁了,可以结婚领证了,催他回来结婚。
接到秋桐父亲的电话时,迟生简直惊呆了,不是抗拒,而是欢喜。
挂上电话,叶秋桐那明眸皓齿的清新模样立即浮现在眼前。
迟生一刻也不想延缓,立即找部队请了假,打了结婚证明,喜孜孜地回家,迎娶自已痴梦了多年的新娘。
然而,这一场亲事,还是蒙上了一层阴影。
迟生直到婚礼时叶秋桐冷漠的态度中才揣摸出些滋味来,似乎秋桐心里已经有了别人?
这种猜测让迟生心里十分不舒服。
怪不得,叶支书会赶紧打电话让他回来结婚,叶支书肯定发现了端倪,所以想用结婚,来断了叶秋桐的念头吧?
但是这些发现并不会让迟生嫌弃叶秋桐,相反,他更迫切地想要得到她的心。
谁让他情窦初开时,第一眼见到叶秋桐,就喜欢上了她的俏模样呢?
那种来自叶秋桐的莫名吸引,让迟生在部队从大头兵做起,拼了命的练体能、技能,终于跻身军官行列。
在叶秋桐看不到的地方,迟生一直在默默爱着叶秋桐,用他自已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