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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队上的人对他俩越来越瞧不起,于是张小兵就决定跟着老同学出去闯一闯,决定去y南淘金,据说挣三年钱便可以回家修房子过好日子了。
临行前的晚上,小两口躺在床上,依偎着,喜滋滋地憧憬着未来——
嗨,要建一座像街上人住的那种砖瓦房,不要糊纸的窗户,窗户要砌玻璃的那种,房间地面上要用水泥敷地,还要买上一整套家什——缝纫机、自行车、收音机。
“我再给你买一个s海牌手表戴在手腕上。”张小兵说。
“买两个,一个男式的一个女士的,你戴一个,我戴一个。”向国红说。
“好,就这么说定了。”
哎,往日的情义历历在目,而今却是阴阳相隔,向国红的心啊真是万种滋味都说不出来。
如今眼看着丈夫的头七都过了好几天了,奇怪的是,虽然她日思夜想都在怀念着和丈夫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可是丈夫的身影却一次也没走进过她的梦里。
从前听老人讲,一个人若是恨你,他死后都不会进入你的梦里来。
“你说,你爸爸为什么就没给我们托个梦来呢……”向国红一边轻拍着已经熟睡的儿子,一边喃喃低语。
难道小兵他在恨我吗?向国红想,恨我在他尸骨都未找到的情况下便拿了他的卖命钱?
可是,可是小兵啊,我也是情非得已啊,我们的儿子这么笑,我需要这笔钱来抚养他长大啊!
不,小兵他没有这么小心眼的,他肯定是想回家的,他的尸骨还躺在异国他乡,他不甘心啊!
想到这,向国红更是痛彻心扉。
“不行!我不能这样绝情,我一定要去y南边境,我一定要找到你的尸骨,然后带你回家!”向国红说。
望着门外漫漫的黑夜,向国红擦干眼泪,她想到了孟姜女哭长城,攥紧了拳头,暗暗发誓——
不就是一个金矿吗?人家孟姜女为了寻夫,哭倒了一座长城,一个破金矿我又何所惧?小兵等着我,我马上就来领你回家!
打定好主意,她一下子茅塞顿开,堵在心里的痛也一下子就被一股坚强的力量打跑了……
她开始连夜收拾起东西来,准备天一亮便带着儿子往y南进发。
收拾好东西后已是凌晨时分,向国红正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时,突然听到外面院子里传来一阵风声和几声狗叫,紧接着又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这时候响起的敲门声不是鬼就是强盗?
不过,鬼是没有的啦,现在正在搞破四旧的斗争,鬼恐怕都打跑完了;强盗也不会有的,这年月就算你不关门都不会有人来偷东西,犯罪率低得可以忽略不计。
但流氓半夜来敲门是可能的,不是有那句话叫“寡妇门前是非多”吗?
所以向国红只是紧张地听着,并不敢起床去开门。
这深更半夜的,万一是起了坏心觊觎她的流氓可怎么办?谁知道是不是那些起了打猫心肠的人干的呢?
她点亮了房间的煤油灯,从门角处拿起一根扁担来牢牢地握在手里。
这根扁担是张小兵走了后她故意拿来藏在门角处的,就是以防坏人来敲门的。
不过,在敲门声响过之后,她隐隐约约地听到有人在唤她的名字,而那声音传进耳朵里时那么的虚弱和缥缈,就像从遥远的地下传来的一样。
她不由得尖起了耳朵,将脸贴在了门板上仔细地听。
这一下细听,不由得令她全身毛孔喷张,寒毛倒竖——
这声音……太熟悉了!
这不是他的声音吗?
对,是张小兵在唤她!
她顿时脸就变色了。
她没听错,真的是丈夫张小兵的声音!
可是张小兵不是已经死了吗?
难道是他的鬼魂回来了?
向国红一时间感觉到手脚冰凉,头皮发麻,感觉很难以置信——难道真的是小兵的鬼魂回来了吗?或许我在做梦吧?
她朝着自己的大腿内侧狠狠地掐了一把——
“哎哟——”
这一把痛得她冷汗直冒。
可是,耳边还在响着敲门声和断断续续的呼唤“国红”的声音,还伴随着敲门的声音。
这声音叫得她毛骨悚然,身上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她该去开门还是不理睬呢?
毛了,她将心一横,管他是人是鬼,姑奶奶今天拼了!
若是他的鬼魂,我就将他迎接回家供起;若是坏人扮鬼,我便同他拼命!
于是,她一下子打开了房间的门,手里握着扁担麻着胆子出去了。
一步一步地,她朝着院门迈过去,一颗心都快跳出胸膛来了。
在打开门的那一瞬,一个蓬头垢面的人一头栽了进来,差点就栽倒在地。
此人好几个趔趄才站稳了步子。
“国红,是我!我是小兵!”此人发出了沙哑而疲倦不堪的声音,是张小兵的声音。
月光下,男人拂去遮在额头的乱发,虽然满脸灰垢,但向国红还是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这不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丈夫张小兵吗?
“哐当——”一声,她手里的扁担掉到了地上,整个人都呆若木鸡了。
“是我啊……国红,真的是我……我是小兵!”男人急切地一把抱住了向国红,声音已是几度哽咽,两行泪水夺眶而出。
第243章失去了一条腿
“真的是你吗?……你来看我啦……瞧你,你在阴间怎么就不爱干净了呢?也不洗洗澡,瞧你这幅模样,我都差点不认识你了……”向国红一点都不害怕了,僵硬着身子,喃喃地说。
“什么?阴间?”男人一只手费力地搬过她的脸来,问到:“国红,你在胡说什么呢?难道你生病了?是的,我回来了,走了好远好远的路,好辛苦,好饿……”
好饿?
“我去给你烧钱纸……”向国红说。
“……”张小兵没有理她,跌跌撞撞地三下两下就冲进了厨房。
一进厨房,他便揭开锅盖,触到锅里还有一点剩饭,于是用手抓起来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这时向国红已经像个木偶人似的跟着进了厨房,然后摸着灶台上的一盏煤油灯,用火柴将它点亮了。这时这时候她才看到张小兵正在往锅里抓着冷饭吃。
她有些懵逼了——难道这是幻觉吗?鬼魂也要吃饭?鬼魂不是都是吃香火吗?
向国红呆呆地,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好老婆,帮我烧点热水吧——瞧我这一身,好多天没洗过脸和澡了,我得好好洗洗啊。”那“鬼魂”一边抓着饭吃,一边嘴里包着食物含含糊糊地说。
“你,你是人还是鬼?”向国红艰难地吞了一口口水,眼睛死死盯着天那张就像乞丐一样满是脏污和黑灰的脸。
“鬼?”他愣住了,停止了嘴里的咀嚼和吞咽,吃惊地望着她——对了我这样子是很丑,看起来就像个鬼一样。
“难道……难道……难道你没有死?”向国红结巴了,突然眼睛里迸出了惊骇的光芒,“你……你的腿……”
到这时候她才看到眼前的他只有一只腿脚支撑着身体,而另一只腿脚是靠着木棍支撑着的,膝盖之下全都是空的。
“我的脚没了……”他平静地说,那语气简直自然得就像自己衣服上掉了颗扣子那么平常,“我死了?谁说的?我这不是回来了吗?你长这么大见过鬼吗?……我命大着呢,没死成……快,婆娘,给我一杯水吧,哽死我了……”
“哇——”
向国红这才相信丈夫没死,是真的回来了,她一下子就大哭起来,紧接着又“呵呵呵——”地傻笑——
好啊,好啊!只要活着回来就好!没有了腿脚也无所谓了,只要能活着一个他回来!
“太好了!太好了!你没有死!你没有死!”
向国红跳着脚在厨房里转了好几个圈,这才想起去倒水,于是又“呵呵呵”地笑着去倒了杯水过来递到丈夫的手里。
真的,她好高兴好开心,哪怕回来的丈夫已经成了一只脚的残疾人了。
她这样反常的喜悦把张小兵搞的一愣一愣的。
“他们……哈哈……他们说你死了,把你的后事都办了……哈哈,你回来了,没死……我说嘛,自从你死后,我怎么就从来没梦见过你一回,原来你没有死!真是太好了!太好了!……”向国红又是哭又是笑地说。
从妻子这如泣如喜的话里,张小兵终于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原来家里的人都以为他死了,他现在是个只有坟堆没有户口的“鬼”了。
不过,这些都没关系,他现在回来了,终于活着回到家里了!
吃饱了,喝足了,他也开始向国红讲述起他的生死经历来——
原来,淘金洞在塌顶的那一刻,他正在离作业点几丈远的一个废洞里解手,刚提起裤子,只听得“轰”的一声巨响,一股巨大的气流夹着尘灰把他冲出了几丈远,撞在洞壁上,昏了过去。
醒来以后,洞里漆黑一团,根本辨不出白天黑夜。他知道,一定是作业点出事了。
这淘金洞是老洞,几百年前就有人在这里淘金了,大洞小洞,新洞老洞,纵横交错。
求生的本能促使他千方百计往外爬,可是一块巨石压住了他的一只腿,左腿,左腿从膝盖下都被石头死死压住,根本就动不了。
为了活命,他捡起一块锐利的石块活生生地锯断了自己那一截腿足,这期间也不知道昏死过去多少次……待脱身后爬出洞口,已经是三天以后了。
这时他才发现,这个出口距离作业点已是数百里之遥,已经是国内边疆地界了。幸亏当地一个山民路过,把他救回了家,给他的断腿上了草药,让他在家休养了几天,他才基本恢复了元气。
这山民一家也很穷,是土生土长的少数民族,他不愿意再拖累人家了,便千恩万谢地辞别了这家人,拄着一根木头当腿足,拖着虚弱的身子翻山越岭地步行出山。
这少数民族地方的山可真大啊,他足足走了好些天才走出了大山。白天赶路,晚上借宿人家屋檐下,渴了就喝山泉水,饿了就向山民乞讨……终于走到了正规的公路上。
他又一路问着s川的方向,能遇上好心的司机就央求着栽他一截路,没遇到好心司机,就自己步行……就这样山一程水一程,终于回到了家。
“国红,我这只脚没有了,以后都不能做重活了,你会嫌弃我吗?”张小兵问。
向国红这人虽然和她妈一样自私,但对爱情还是忠贞的。
这个年代的女人都很忠贞,心里的道德准绳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当然,这个年代的男人也基本都是对家庭对婚姻忠贞的,只要俩口子都还活着,任何一方抛弃另一方都会被社会所不容的。
就算当初张小兵的爸和王淑珍结婚也是在张小兵的妈【创建和谐家园】后才敢的,不过也还落得过被人唾骂的下场,最后连队上的会计都没干下去了。
要知道这个年代的会计也是个很不错的职务呢,至少可以跟着队上的干部吃香的喝辣的。
所以——
“不会的。”向国红摇了摇头,说:“不怕,我们有钱,我会给你治疗的,听说大医院里可以安假肢,安上假肢后你和正常人一样走路。”
她和张小兵毕竟从小就青梅竹马起来的,感情又不比一般的夫妻。
“安假肢要很多的钱,你哪来的钱?”张小兵不安地问。
他是在外面九死一生活过来的人了,知道这年月钱是不好挣的,她一个妇道人家在家里带着娃娃,哪里来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