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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庶女归来by:汶滔滔-第1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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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瑛思忖片刻,嗤笑道:“宁王那般聪明的人,这次可真是阴沟里翻船了,他要是上阵杀敌战死,也算落得个堂堂正正的死法,可失心疯自沉于湖中,可是我见过的最蠢的死法。”

        “哦?此话怎讲?”何当归耐着性子问。

        孟瑛解释道:“他脑筋出问题啰,船翻之后,他立刻就从水中跃出来,都没用人救,只是脸色阴晴不定,不知在琢磨什么问题,嘀咕着,‘她临死前说的是孙湄娘,孙湄娘是谁?原来她怨我如此深,她怪我不保护她,怪我冷落了她,还怪井水太寒冰着了她,最怪我的是湉姐儿的死,说永世都不能原谅……没想到湉姐儿都三岁大了,跟她长得真像……’说完这些话,他要人取来最沉的盔甲予他穿上,留下句话说,他要下水去听‘一个声音’,又让众人不必担心。”

        何当归这次可真感觉到见鬼了,她听了半句朱权的遗言,就呆若木鸡地站在那儿,比听闻朱权死讯的时候讶异和不可置信多了。

        怎会这样!她临死前曾说过三遍“孙湄娘”名字的事,她自己也是在第七境影像墙上得知的,至于湉姐儿三岁了……什么意思?!谁在水下跟朱权说了这些?

        孟瑛看到何当归这样,心情变好的同时,继续说:“而众人一开始还真没担心,只因宁王的本事摆在那里,即使他上岸不吸空气,在水下闭气,靠功力维持内呼吸也可撑上一个多时辰。可一个时辰过去后,他却没如预想中的那样上来换气,众人这才慌了,先前上官明日要跟他一起下去被拒绝,等不见宁王上船,他们下水找时,水下却不见宁王踪迹。而后,他们大张旗鼓地召集两岸百十名水鬼打捞,终于在下游某处找到了宁王,可惜发现得太晚,彼时找到他时,他已然气绝而亡了。”

        “……”何当归问,“三公子你从哪个人口中听来的。”

        “司马明月,”孟瑛告诉她,“宁王溺水一事闹得天翻地覆,饮马镇一带已没人不知道,上官明日令百十水鬼将整条沟渠都翻搅起来,有找到宁王者,赏银千两,有救护宁王者封千户侯,一时两岸投湖者逾千,只要会水的,无论男女老少都下水‘寻宝’。后来宁王被捞上来,对外宣称是救活了,要回封地静养,可明月对我说了实话,他说,王爷没醒过来。”

        “……”何当归默然一刻,得出了听闻此事后的感想,“三公子在伍樱阁中一定有些分量吧,能获知这么重要的讯息。”

        孟瑛蹙眉逼视她,咬牙笑道:“上次见你还好,这次见你,对我一点客气态度都没有,连个上下尊卑都不分了。你莫不是觉得有四叔为你做主,就自认高人一等,不将三爷放在眼里了?看来你还要讨一本儿《孟家家训》细读,找回你该有的恭敬态度,再者,你别以为只见一面,在孟家就多了一个四叔当靠山,他对你可存着诸多疑虑,我听他话里的意思,对你印象不怎么好呢。”

        何当归虽然厌烦孟瑛搬弄是非的这一副嘴脸,可她自认对着师父孟兮的礼仪态度都足够好,连他上手对她疑似不轨,她都没发飙。要是换了旁的陌生人如此作为,她肯定一个耳光招呼过去,她怎么让他不满意了?

        “一则,四叔说,他抱过的所有少女之中,你是头一个不哭不闹,还能正常与他应答如流的人,正常得不似你这年纪能做到的事。”孟瑛脸上挂起了诡异的笑,“我四叔别有一般威慑,足以吓哭一切少女。”

        “……”抱过的所有少女之中?何当归脸黑,没想到师父是个变态。

        孟瑛将脸凑近何当归的黑脸,压低声音说:“二则,他说你内里虚寒,似有不孕之症,只是不便出口相询。三则,他疑虑你一名十几岁的丫头,竟知道那么多你原不该知道的事,会的东西也太多了。”他开心地瞧着何当归瞪到牛大的双眼,用竹扇掩口笑道,“你从哪儿听说的‘水冼’啊?还知道其别称是‘地乳’,你张口说出第一个‘地乳’时,四叔就暗中诧异了一下。那‘水冼’是川蜀古药,调配的原料早就有绝迹于世的迹象,除了我们有这药,大概就只有皇宫里才有一点库存,因此连药名都渐渐绝迹了。我都不知道‘水冼’又名‘地乳’。”

        何当归尚未做出表态,孟瑛又说:“四叔还说,最叫人不可思议的,是你的‘宋氏茶艺’,我四叔喝着你泡的茉莉花茶说了一句,‘这不是今人的手艺,我记得永乐年间才有,早了四五年。’”孟瑛傻帽的脸凑近了问,“永乐年间是什么意思?是一个地名吗?四叔是不是嫌你泡的茶太难喝?”

        何当归被这轮番的消息轰炸得头晕脑胀,最震撼的是最后一条消息,如今的年号是“洪武”,洪武三十一年,四年之后的年号才是“永乐”,且不管她的泡茶手艺有什么问题,“永乐”年号,她知、孟瑄知,怎么现在又冒出了第三个知道此事的人?

        光知道一个年号犹可,毕竟孟瑄知道的那些事也有可能讲给他师父听,可,孟兮还能喝出她泡出的茶的“年代”?这也太悬乎了吧,她这个泡茶之人尚且尝不出来呢,宋友的“宋氏茶艺”多年前就名动江南江北,有什么可区分的?她只是有意给新拜的师父留个好印象,她才用房中那些略显普通的茶具茶叶,发挥了她最精湛的茶上功夫,凝气静心泡了一壶好茶孝敬师长,难道这样也有问题?还让不让人活了!为何孟兮还说,她患有不孕之症?是因为体内的七日清余毒没肃清?陆江北在哪里?

        看着终于呆若木鸡,连动弹都不能动弹的何当归,孟瑛的心情大好,再次拿出袖中的碎赤金珠锦盒,放到何当归眼前,说:“小爷给你说了这么多机密,礼尚往来,你也答小爷三个问题,答得对有赏。问题一,廖青儿为什么这么怪,你能听懂她说的话吗?”

        何当归呆滞的目光从锦盒上移动道孟瑛的鼻子上,凝固不动。

        孟瑛挠着下巴,边想边问:“问题二,她许配人家了没?嗯……她有没有跟你提过我的名字,提完后有没有羞涩的表现?问题三么,她喜欢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她为什么一直寄居在关府,她跟关白关墨二人的关系如何?好,暂时先问这三个问题,快答快答!”孟瑛催促道,“我向蝉衣打听过,你和青青是最好的朋友,她的事你肯定全部都知道!”

        何当归回过神来,从孟瑛手中接过锦盒,反问他:“你为何要问这些问题,你瞧上我家青儿了?你瞧上她什么了?”

        孟瑛面上表情古怪,闷半天闷出话来:“瑄弟是你家的,青青怎么还是你家的!磨蹭什么,小爷问你你就快答,我的事不用你管!快说啊,说完了我心情一好,就把瑄弟从小的糗事讲给你听。”他无良地提出了如此交换条件。

        何当归研究一会儿他的表情,然后低头玩着盒子,慢吞吞答道:“青儿怪当然有她的原因,她口中的怪词,是跟某西洋传教士学来的。许配人家的问题……倒是还没提上日程,不过心上人已经有了,是谁我不能说,你得亲自去问,又或者我征求了她的意见才能告诉你。至于三公子你,半月前在桃夭院那次,我是第一回听说你的大名宝号‘孟瑛’,而且很确定,我跟青儿在一起三年,这两个字没从她的嘴里出来过。羞涩的表现,她只对某人表现过,那人的名字我还是无、可、奉、告。再说到她喜欢吃的东西,那可就多了,比如挂糊炸鸡、鸡蛋卷儿、棒棒糖、棉花糖、药糖……”

        “她喜欢什么人?!”孟瑛暴躁地打断她,“是关白关墨吗?”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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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

        “……是廖家的世交姻亲吗?”

        “不知道,”何当归诚实地说,“我不知道他们两家有否连亲,算不算世交。”

        “……是廖之远的同僚吗?”孟瑛继续出选择题。

        何当归摇头说:“不告诉你。”

        孟瑛的双目瞪得比牛眼还大,得出了结论:“她喜欢廖之远的同僚,她的心上人在锦衣卫中!是谁?他是谁!高绝?陆江北?段晓楼?宋非?杜尧?蒋毅?蒋邳?”

        何当归晃荡着脑袋说:“不告诉你。”她“啪嗒”打开锦盒,见里面有根做工精致的双鱼形木簪,香味儿袭面而来,她不由挑眉道,“沉香木簪?材料是上等的,可惜雕工差了点,材料与雕工如此不匹配,莫非此簪乃是出自三公子你的手艺,要赠予青儿的发间佩戴?”她笑目一眼孟瑛涨红的脸,揣测说,“你将价值几百两的锦盒儿送我,等我打开锦盒的时候,你就突然冒出一句,‘啊,原来里面还有根簪子哪!看样子不是什么值钱货,也不适合你戴,你就随手送给廖青儿戴吧!’我猜得对也不对?”

        孟瑛一下被戳穿心事,又听闻廖青儿已“移情别恋”了,心中又怅然又恼火又酸溜溜,暗道,她又不是上等美人,怎么还有别人惦记她?总之是五味陈杂,复杂得紧。又被何当归嘲笑,让他更加生气,一把夺回沉香木簪,转身就走,再无言语。

        他夺簪子的时候,何当归倒愣了一下,因为她这才发现,孟瑛白皙修长的左手五指上面,至少有六七处红肿的小口子,像是小竹刀削出来的,莫非?难道?还是说?

        望着孟瑛走远的背影,何当归独自回味一下他的那“三个”问题,又发愁了一下孟瑛说的孟兮说她有不孕之症,自己搭脉细细勘探一番,却是无果,见夜已深了,她转身回房。推门而入,但见青纱帐中,孟瑄正睡得香甜,她的心头顿时也有种甜甜的感觉。

        孟瑄的眼睛问题,她为他瞧伤病,却瞧不出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不似受了伤的样子。本来要去问师父,可对方已离开,而且态度中一直有几分满不在乎的样子,说旬月内孟瑄就能好。她只好稍安勿躁,道一句,但愿如此了。

        脱下绣鞋上床,她从后方环抱着孟瑄温热的背脊,缓缓合上双眼,深眠侵入她的意识,也暂时冲淡了她的愁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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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3-12-09

        被孟瑄的体温熨帖着,这一夜她睡得非常安稳,一个梦都没做,尽管昨夜睡前遇到血淋淋的事件,又听孟瑛胡扯了半天,原本她还担心,入眠后会被可怕的噩梦缠绕,不过一觉醒来之后她松了一口气,这一觉是温暖而踏实的,是她这两个月以来睡过的最好的一觉……

        睁眼就瞧见孟瑄的后脑勺,发髻还绑在头顶上没打散,这样睡久了脑仁儿难免发酸,她暗暗怪自己太疏于照料他了,就是个普通的粗使仆役,应该也能想到这一点吧,她居然没给他散发就让他睡了一夜。连忙亡羊补牢地将他的发髻拆开,一面轻柔地给他拿捏发间解乏的穴位,一面轻拍他的肩头,唤道:“孟瑄!孟瑄……沈适,该起床了,天亮了。”

        当然知道孟瑄是听不见她说话的,可她倒正好趁他还听不见的时候练习一下,免得日后对着能听见的他喊不自然……相公,该起了,你该去城防营点卯了!等日后到了京城或山海关,她是否就该这么叫他了呢?

        心头充斥着满足感,口中将他与自己的“清逸”匹配的字号“沈适”连叫了好几次,手下也加重拍他的力道,可连拍数下都唤不醒他,她觉得不大对劲儿,于是为他把脉,脉息平稳和缓,脉象一切正常。再推搡孟瑄几次,他还是不醒,面色如昨晚入睡时一样,白里透粉,唇角含着饴糖一样甜蜜。摘下他的包眼丝巾,眼皮的肿胀消去不少,两道长长的羽睫连些微的颤抖都没有,可见他睡得真是很沉。

        何当归蹙眉思忖,这可真是怪事一件,据她所知,孟瑄一向不嗜睡,三年前传功同眠的时候,她总是听着他喳喳不断的说话声入睡,醒来之后总能第一眼瞧见他晶亮的双目在看她。她还纳闷过,他会不会夜里没睡觉,可他的气色和精力又比刚起床的她还好。

        “孟瑄?相公!老公!!亲爱的!!!”何当归一边猛掐他左手上的痛穴,一边温柔悱恻地练习她所知的对他的各种称呼。

        可是,已经做到这种程度,孟瑄还是不见醒,她不禁生出几分焦躁,要下床去找根针来扎醒他,刚一撩开帐幔,就有人推门而入,圆领蓝衫,青帽花氅,不是孟瑛又是谁。

        何当归抓过一件外裳披在身上,顾不上指责孟瑛的无礼拜访,连忙告诉他:“孟瑄睡不醒了,我怎么叫他他都不醒,怎么办?四叔人呢?我把脉瞧不出问题!”

        孟瑛倨傲地颔首道:“无须着急,爷饿了,你去厨房弄饭,吃了饭就起程。”他的声音慢吞吞地拖着长调,仿佛戏里的汉朝老太后。

        何当归不知道孟瑛又犯了什么病,勉强忍下了自己发飙的欲望,好声好气地跟他说:“你告诉四叔在哪儿,我要向他请教一下孟瑄的问题,他的脉息很沉,却瞧不出异常,最让人忧心的是,昨晚我帮他上药时,见他双目只有眼白,并无黑瞳,这太急人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孟瑛与昨晚或阴险、或小人、或八卦的神情都大不相同,面上既非冷淡,也非疏离,只是一种傲慢+首次会见何当归的上等人的表情。他绷着唇角,用下巴指着何当归的鼻尖儿,问:“你就是七弟新收房的那个小娘子吧,不错,真有几分颜色,快赶上爷昨晚抱的那个倚翠天的花魁姑娘了。爷现在肚子饿了,你速速整顿一桌饭食到此,再这样不懂眼色,饿坏了爷,爷就做主把你休了,卖去倚翠天当红牌。”

        何当归抄着手问:“能待会儿再卖吗?孟瑄他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能否给我说说清楚,四叔人不在山庄了是吗,他有没有留下什么话?”

        “呔!”孟瑛横眉怒睛,喝道,“你是何身份!‘四叔’哪是你这女子能叫得的!忒也无礼!”

        何当归瘪嘴道:“那三公子请明示,‘师父’他老人家有没有留下什么话?”

        “师父?”孟瑛一怔,“什么师父?”

        “师父就是师父啊,”何当归指了指床上酣睡的孟瑄,“他是我师兄,昨天下午才拜的师,师父的人恩威并施,叫人如沐春风啊。”她笑瞥一眼孟瑛惊奇又毫不掩饰的嫉妒表情,再问,“师父可曾有什么话捎带给我们师兄妹二人?他曾留话说让我照顾师兄,可我头一次遇上这样的症状,我也不知怎样的照料才对师兄最有裨益,三公子你有口讯吗?”

        孟瑛挑挑拣拣地在何当归身上挑毛病,愤然发现,她搭眼一瞧就比自己的资质差多了,肯定是走瑄弟的后门才能入四叔门下。四叔真是偏心到家了,收第一个徒弟是瑄弟,收第二个徒弟没轮到自己,却收了个瑄弟的小妾!何其不公!

        当下,他的态度更差劲,冷冷道:“入我孟家门,就得听主子的话,在我孟家有两种人,一种是主子,一种是下人。主子分三等,老爷主母及其他尊长,此乃一等;二等是我、瑄弟、老九孟琳、老十一孟瑜;三等主子,是以大哥孟贤为首的七个庶出兄弟,还有三个庶妹,再有,就是大哥二哥和四弟的正室妻子。除此之外,孟家的其他人统统都是下人,也就是说,你入门之后也是下人,区别只是分工,普通下人干伺候人的活儿,你呢,除了干活儿还得生孩子,生不出孩子,就得降格成普通下人,或者撵出门去。”

        何当归也冷冷回道:“婢妾受教了,可是,能否先说说我相公的问题,婢妾很担心。”

        “错!”孟瑛纠正她,“相公不能在第三人在场的时候叫出来,使你们之间的私情暴露于人前,这太丢人了。更何况,就算没有别人在场,‘相公’‘娘子’也是夫妻之间的专属称谓,只有正室才能叫一声‘相公’,其余的侧室、姨娘、丫头,统统都没这么叫的资格。虽然瑄弟现在没有正室,回扬州后也只迎娶素娘和你二人为侧室,可规矩就是规矩,万万不能叫乱了,否则等日后正主儿进门了,你一时却改不了口,让人家吃了心,可没你的好果子吃。尤其像你这样有三分姿色的,在一群裙钗中格外冒头儿的,那全都是以我娘为首的当家主母重点打压的对象,也是未来七房正室瞧着最碍眼的那个。”

        何当归不惊不躁地问:“那婢妾该怎么唤七公子,还望三公子示下。”

        “错!你得喊我‘三爷’,”孟瑛负手踱步,“我是爷,是主子。”

        “三爷,婢妾有礼。”她屈膝行半礼。

        孟瑛点点头说:“以此类推啊,你人前人后都只能唤他一声‘七爷’,往后入了孟家门,他就是你的爷,你的天了。你的半礼是在普通场合下用的,到了正式的场合,比如有直系尊长在场的宴席、年节家宴等,你见了我上面提过的所有主子,都得行跪礼——你得下跪。未免你到时做错,现在我义务帮你练练,来,跪一个吧。”

        何当归静静听完,突然探头往窗外看,面露诧异之色,低呼道:“青儿!你怎么也来了!”

        孟瑛身体蓦然一僵,然后看何当归的脸,确认她不是无的放矢瞎嚷嚷。于是同时,他听见身后传来了哒哒的脚步声,立马挺直了背脊,其人不回身,面上却没了先前的牛气哄哄的大爷做派。他双眼凸出,小声跟何当归说:“帮我说点好话,回头少不了你好处。”

        脚步声越来越近,一个女子声音响起,笑着问:“小姐喊谁呢?这里可没有青儿,只有一个穗儿,您先将就着用用,要是合心意呢,你就带我回扬州,梳头浆洗缝补裁衣裳,洒扫劈柴做饭包汤圆,咱都是一把好手。不是咱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好吃不好吃您尝了再说,包你吃了一碗想二碗,三碗四碗下了肚,五碗六碗惦记着!”

        随着这番话,孟瑛缓缓回过头去,见一高挑穿桃红的丫鬟打扮的女子,双手隔着毛巾端着一个热气腾腾的砂锅走进来——显然跟廖青儿扯不上一文钱的关系!

        他回头含怒问:“何当归你什么意思?!你居然诓骗我,你这是以下犯上!”

        何当归慢悠悠地套上外裳的袖子,扣上纽子,诧异地反问:“三爷你突然又认识婢妾了,真是难得,那婢妾少不得要分辩两句。这丫头是昨个儿才跟的我,我们之间也没说两句话,我记错了名字有什么奇怪的,柳穗是青色的,我把穗儿记成青儿,加上早喊顺嘴了就顺口一喊。三爷你倒真叫一个奇怪,前倨后恭的态度,真叫婢妾害怕。”

        事实上,她还真的让孟瑛吓到了,昨晚听他一直打听青儿,她也只是寻常好奇,青儿怎么惹着的这个小霸王,两人有什么纠葛。可就在刚刚,她随口一喊青儿的名字,竟比喊一声“圣驾到”还奏效,孟瑛立刻就露出怂样了,让她不禁大感惊讶,难道他还真对青儿上了心?怎会这样?青儿和……孟瑛?

        虽然在她心里,青儿是最好的女孩儿,可就一般世俗的眼光,如今十九岁的身材丰腴容貌中上的青儿,可不大是一块美味可口的点心了。而且在大明,尤其是南方各州县,闺阁女子十人九缠足,只要家里条件允许,不必让闺女做力气活儿的人家,十有【创建和谐家园】都是要给女儿缠小脚的,有了小脚的女孩儿议亲更容易,可以提升一个价码,过门后也更受夫君宠爱。

        而青儿的问题是,她不光不缠足,还有一双天足,用她的话说,“我的脚穿39码都挤脚,可能是因为我家祖上是北方人,骨架子大。可就算生一双42码的男人脚,我也不能为了好看,就将自己裹成残废哪。古代男人太奇怪了,居然喜欢观赏女人的小脚,真变态,小脚都畸形了。唔,我没说你啊,小逸。”

        何当归也是一双三寸金莲的小脚,不过她是天生的小手小脚,到二十多岁的时候都没怎么长大,手长大概只和十二三的女孩子般大。前世的何当归小时候没条件缠足,脚就足够小了,跟缠过的区别也在一两指之间。而今世有条件缠,并且周围女孩儿都缠,她也在老太太等人的监督下被迫缠了两年,渐渐也习惯了,于是脚就更小了。

        而明朝的缠足与前面历代不同,就是尽量保持原形状,不将脚趾缠起,缠出的双足细长,还是很具有观赏性的。可青儿却接受不了,也不觉得脚丫子有什么工艺鉴赏价值,所以她的大码绣花鞋,都是院里绣娘自做的,裁缝店都买不到。照着世俗的标准,青儿实在不是一个传统好女子,无论从里到外。孟瑛突然表现出喜欢青儿的意思,他是一时的新鲜好奇,还是真欣赏到了青儿的独特之处与真性情?

        孟瑛被何当归耍了一回,气哼哼地再次端起架子,又要开训的架势。何当归连忙让柳穗摆出碗筷,盛了一碗热气腾腾的汤圆,邀请孟瑛来吃,而她自己坐到妆台前,让柳穗再给她梳一个利索的发髻。

        被孟瑛刚才一通搅和,她也不是特别担心孟瑄了,孟瑛可是孟瑄的亲兄长,她对孟瑛讲了孟瑄的“无黑瞳”的怪病况,孟瑛连眼皮都不眨一眨,可见他早就知道,也不着急上火。或许真的如师父所说,孟瑄再过一月就恢复了吧,眼下也只好等他醒了再说。而且,如今她最关心的就是锦衣卫诸人的情形,她的七日清到底有没有成功化解啊,真是急人哪。

        孟瑛优雅地用着汤圆,又开始发号施令了:“吃完了饭就上路,庄外还有我们的十几员暗桩接应,这里是个不祥地,早走早了。”

        何当归征求他意见:“能否在镇上再多呆两日,寻个客栈或民房住,我还有要紧事没办完,拜托了。”

        “没门儿。”孟瑛一听何当归如此郑重其事,仿佛对她很重要,当然要给她捣乱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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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3-12-10

        何当归想了想,扯谎道:“事实上,我昨日接到青儿的传信,说她明日就将来饮马镇接我,咱们今日走,跟她刚好错开也就罢了,要是害她在这里遇着什么不好的事,那三公子你如何心安?不若明后天再走,也不耽误什么。|全手打小说|”

        孟瑛听完将信将疑,觉得何当归的话只三分可信,于是问:“信呢?可有凭据?”

        何当归面不改色地说:“是个口信,传信者就是昨夜咱们见到的那具女尸,所以我才会多瞧上两眼,只因她的衣物非常熟悉,手腕上笼着一串红麝香珠,是为了遮掩手下被她嫡母烫出的五个香头小疤。所以就算没了头,我也认得她,就是她捎来的口信,说青儿明日或后日就来白沙山庄接我。”

        孟瑛听她说的眉眼齐全,遂问:“她叫什么名字?”

        “关瞻。”何当归说,“瞧那衣饰和手腕上的标记,应是关瞻无疑,她是扬州关府的四小姐关瞻,死得好惨,白沙山庄真是一块险地。三公子,咱们也别在这儿徘徊了,用完了早膳,就起程杨帆吧。”

        孟瑛双目一闪,蓦然想起临行前,确实曾在扬州听说关府遗失了一名小姐,正在悄悄地寻找,而廖青儿也住关府,让关四小姐捎信也是很有可能的事。只是,为了传递一个讯息就害死关府一千金,那一旦此事宣扬出去,岂不要让廖青儿结怨于关府……

        何当归也想到这一点,于是补充说:“关四小姐的表兄是廖之远,她仰慕此人故来相投,临行前去跟青儿告了声别,青儿才说,假如看到我在白沙山庄养病,就捎带个口信。因此四小姐惨死与青儿无干,只是不知,杀她的是锦衣卫的援军东厂的人,还是那一路神秘的第三波不明人马,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大卸八块,他们还真下得了手。”

        孟瑛想了想说:“十有【创建和谐家园】就是东厂手下干的吧,他们最近新弄出一帮‘兽人’,是打小儿用药浸出来的外家横练、金刚不坏体,听说是专门做‘大清洗’的时候用的。断药三日之后,兽人的【创建和谐家园】就占了上风,丢出去就胡乱撕人,出一趟任务几乎损折不了多少,却能让武功高手都头疼。”

        “大清洗?”何当归蹙眉,这样的事,她倒是闻所未闻,“兽人?他们的用处在哪里?”

        “就是用在……某些地方,”孟瑛面露遥想的神色,仿佛是曾亲眼目睹过什么。过了半晌,他做出了决定,“咱们在饮马镇的南边儿入江口找个客栈宿下,派人日夜观望,等廖青儿一到就立马起程回扬州,这里是绝对不能再呆了。第三路的人,也不是什么好来路,四叔和瑄弟都不能出来掌控局面,咱们还是找个安全的地方,坐山观虎斗吧。”

        何当归趁孟瑛这会儿表现出点成熟劲儿,连忙问:“孟瑄他到底是怎么了?受伤,还是生病了?”

        “两者都不是,”孟瑛答道,“他那日听说你出了事,就走火入魔,断气了。恰在此时,四叔他赶来相助,要将一种奇功传给瑄弟,既能救他的命,还能让他的【创建和谐家园】更上一层楼。传完功后,瑄弟痛苦大叫,我冲进房中去看时,他就已经是这样了,耳聋目盲,全身的肌肤犹如被小刀每寸深深割过去一样,汩汩往外渗血,手指脚趾的指甲也被从内里大量涌出的鲜血冲掉了,那景象惨不忍睹,将你的床榻都染红了。”

        何当归听得呆住,讷讷问:“怎么会这样?孟瑄他走火入魔了吗?”

        孟瑛摇一摇头说:“四叔说这是传功后的正常表现,开始时比较难熬,开头的几日挺过去,两个月内就能复原,连疤痕都不会留,而那种奇功,则要再等两年左右才能彻底融进瑄弟的骨血之中,化为己有。”

        何当归【创建和谐家园】,什么奇功,到底怎么回事。

        孟瑛叹气:“当时,我瞧着瑄弟那等仿佛被上过酷刑的惨状,心中是说不出的心痛与恐惧,要不是出于对四叔的了解和绝对信任,我简直要怀疑他这是对瑄弟下了什么毒手……唉,别看瑄弟年纪小,却是出了名的硬汉子,三年前有次他挨了父帅几百军棍,皮开肉绽,都没哭一声疼,可在桃夭院那夜,他却从头到尾地喊疼,可见真是疼到了极点。”

        见着了那样的惨剧,真比去年两次上战场的时候,他亲眼目睹的刀过头落、脑浆斜洒的场景更可怖,一下子就打消了他从小到大对“不寂不灭”的奥义和“两世为人”的法则的美好向往。只是传个功而已,为什么会惨烈到这等地步?“两世为人”究竟是什么样的法则,四叔又为什么为其冠名为“两世为人”?

        见铁汉瑄弟都撑不过去,几次疼昏过去,然后再疼醒,口中念叨着“小逸等我、小逸抱抱我”,才从那冰冷长夜的剧痛中熬过去。那样的景象,真是将向来对武事怕苦、怕血、怕疼的他吓着了,他从前那些艳羡和嫉妒瑄弟的想法,全都飞到九霄云外去了,连点儿渣渣都不剩了。他只是很庆幸,四叔选中的传人不是自己,当“神人”的代价也太惨烈了,“神人”果然不是人人都能当的,要换了自己,只怕当时就气绝了吧。

        所以,他对四叔说的“当个普通人就很好,正合我意”有了切身体会,那种大型杀戮性的神功,真的只有瑄弟这种心志坚定,不会走上岔路迷失自己的人才合适拥有。要是随便给了张三李四,到时驾驭不住那头噬人的野兽,不止会摧毁自己,还会贻害万千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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