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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七零小村女》-第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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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去几步,乔西从秦戎肩膀处回头看过来,与吴戈招呼:“什么时候聚啊?”

      吴戈漫不经心地挥挥手道:“让你二哥定,定好了地方时间告诉我一声就行。”

      “就会这么说!”乔西哼一声,心道,就你最难打发了,偏偏嘴里说的好像多随和似的。

      燕京烧麦馆属于老字号,他们家的烧麦是京城一绝。

      秦戎要了三斤,分别是三种不同的馅儿,香菇肉馅儿的是一斤八块,纯羊肉馅儿的是十块钱一斤,鲜虾三鲜馅儿是十二元一斤,都不要粮票。烧麦皮儿呈半透明状,极薄,细细的褶儿捏成一簇,摆在笼屉里,宛如绽开了朵朵晶莹素白的菊花,味道还没品尝,形色却已经让人觉得颇为赏心悦目。

      秦戎带乔西林娅找到座位后,又端回来三碗粥,两碗小米粥一碗银耳羹。银耳羹是给小秋的,他和吴戈都喝小米粥。

      三人终于落座,吴戈先夹了一只羊肉烧麦,那烧麦底儿就软软地垂下来,微微颤动着,因为皮儿薄,隐隐能够看到里边馅儿透出的肉色。

      吴戈夹着这烧麦缓缓放在小秋面前的碟子里,同时低声嘱咐一声:“馅子的汁水儿足,小心烫嘴!”

      秦戎则将一碟子蒜醋蘸料放在小秋面前:“咬一个小口,透透气再吃。蘸点儿醋也能晾一晾。”

      小秋点点头,在烧麦一侧咬了一个小小的口子,把里边的汤汁儿倒在汤匙里,吹了吹才喝掉。肉汁饱满醇厚浓香,入口就让人忍不住满足地微笑起来。

      然后,她才夹起烧麦,蘸了一点蒜醋料儿,一小口一小口地吃掉。

      唔,皮儿劲道弹牙,肉馅儿抱成了丸子,劲道浓香,不散不硬,筋道适口……好吃的小秋忍不住闭上眼睛回味了片刻,方才如一只猫儿般睁开眼,笑眼弯弯地看向吴戈秦戎,“真是好吃!”

      吴戈秦戎都被她这样儿逗笑了。吴戈也把之前的不虞丢开了,难得没有笑话小秋,大方道:“喜欢就多吃点儿……不过,也不是什么稀罕物儿,喜欢就带你多来几次!”

      小秋眉开眼笑地点点头,又去夹了虾仁三鲜和香菇鲜肉馅儿的来品尝。

      隔着半个大堂,乔西和林娅也要了烧麦开始吃。

      乔西吞下一只羊肉馅儿烧麦,一边烫的直呼气,一边叹息道:“还是这儿的烧麦好吃……这一个月,就吃大锅炖菜,可吃的我够够儿的了。”

      林娅面前的一笼屉烧麦却没有动,她微微仰着头,侧脸看着那边吴戈和秦戎两个人,对那个不起眼的小丫头呵护备至,吴戈不但亲自替那丫头夹烧麦,还替她倒水。因为角度的问题,她只能看到吴戈的背影,却能清楚地看到那丫头的侧脸,一口接一口地吃着,一脸欢喜的,仿佛吃了什么龙肝凤髓似的。不就是烧麦么,一看就是没见过世面的!

      “哼,这算什么,你要是能去香港,那边茶餐厅里的烧麦点心才叫好吃呢!”林娅很有些不屑道。

      乔西看她一眼,眉头微蹙又展开,只是脸上满满的笑意淡了不少:“我又不是你,能以探亲的名义出去!”

      被乔西这么一说,林娅也察觉到自己刚刚的口气不太好了,立刻勾了勾嘴唇道:“好了,算我错了,明儿我给你拿一盒比利时巧克力来,算是赔不是还不行嘛!”

      乔西挑着眉看过去,缓缓伸出两根手指晃了晃。

      林娅气恼地瞪大了眼,好一会儿才突然泄气道:“行,两盒就两盒!”

      第三百零二章

      都一处改成了燕京烧麦馆,老手艺的传承却没有丢,他们家的烧麦确实好吃,皮薄馅儿大,满满一包汤汁,味道浓香鲜美,令人停不下来。

      吃上几个多少有那么点儿腻口的时候,喝一口小米粥或者银耳羹,恰好顺口解腻,真是巧妙的搭配。荤素三种烧麦,小秋一样吃上两只,再喝一碗银耳羹,就已经十分饱了。

      看一眼美丽的像白菊盛放的烧麦,嘴巴里还是有些意犹未尽,可肚子却实在是饱了,小秋只能不甘心地放下了筷子。

      “喜欢吃就再吃一个!”秦戎低声,一边用目光询问小秋,想再给她夹一只。

      小秋连忙摇摇头,端起茶杯,轻轻地抿了一口,银耳羹甜糯,吃着好吃,却对牙齿不太好,馆子里免费的茶水清淡,喝一点清清口刚好。

      剩下的两屉半烧麦,对两个半大少年却是不算多。确定了小秋不肯再吃,两个人也不承让了,风卷残云,一眨眼,就要吃光。

      眼看着笼屉中只剩下一只三鲜烧麦,吴戈眼疾手快伸了筷子去夹,却听背后有人叫他:“吴戈……”

      吴戈的动作一顿,那只三鲜烧麦就被秦戎不紧不慢地夹了回去,他看着秦戎沾了点儿醋,小小地咬了一口,这才彻底失望,悻悻地放下筷子,却没有起身,就那么一只手搭在椅背上,大马金刀地坐着转回头,淡淡开口:“有什么事?”

      来打招呼的人是林娅。

      因为生的漂亮聪明,林娅自小在家中就倍受宠爱。再加上优越的家世背景,让她离开家门,也一直是众人瞩目的中心,特别是上了中学之后,少年慕艾,她就成了无数少年梦中的女神。

      自小顺风顺水惯了,难得遇上对她不假辞色的,别的人也就罢了,偏偏是吴戈……不同于她熟悉的男同学幼稚地假扮成熟,也不会死读书变得教条木讷,带着几许桀骜不训、漫不经心,却总能遇事沉稳,从容不迫。

      最开始,吴戈刚回京时,身边只有秦戎一个。渐渐地,他身边聚拢的人越来越多,有一个大院的子弟,也有大杂院出身的少年……而林娅在屡屡被漠视之后,也渐渐由懊恼,到渐渐被吸引。

      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何总想着引起吴戈的注意,为此,她主动结交之前并不太喜欢的乔西和叶梓,只因为她们与吴戈是一个大院的孩子,她们都有哥哥与吴戈交好。与乔西、叶梓交好,她能去大院里玩耍,有更多‘巧遇’吴戈的机会。在她潜意识里,哪怕遇不上吴戈,能够离得他近一些,看一看他住的房子,想一想可能离得他近一些,也每每让她怦然心动。

      被吴戈一双漂亮却淡漠的眸子盯着,林娅心头狂跳,紧握的掌心中沁出一片细汗。

      她心里明明有许多话要说,张开嘴却突然发现,不知从何说起:“我……”

      见她磕磕巴巴说不出话,正心里不爽的吴戈却没有耐心等她细想,目光一转,看见乔西拎着一只饭盒走过来,立刻淡淡道:“你们吃完先走吧,我们还没吃饱!”

      说完,不管张口语言的林娅,起身大步走向点餐的窗口——他不是个肯亏待自己的,既然没吃饱,就再去买来。当然,不仅仅是他吃,还有那个小丫头,饭量小,没能解馋,索性再买上两屉,也给她带一屉回去。三鲜馅儿回锅就失了鲜味儿,还是给她带羊肉馅儿吧!

      还是乔家小西子提醒了他,燕京烧麦馆里提供外带饭盒租赁服务,只需放下一块钱押金,就能租一个饭盒打包。

      对于吴戈的不识风情,小秋在旁边看着很无语。林娅那般骄傲的小姑娘,主动过来找他说话,有是眼神慌慌、脸颊泛红的模样,稍稍有点儿眼力劲儿的都能看出来,这小姑娘对吴戈有那么点儿意思,偏偏,吴戈本人毫无所知,辜负了小美人儿一片芳心暗许……汗,怎么一想吴戈与小美人儿两情相悦,她就觉得心里一阵不舒服……肯定是那小子愣头青一样的幼稚模样,在她心里印象太深,让她实在无法想象,他与女孩子亲亲我我花前月下的情形。

      也是,吴戈看着外表生的高大魁梧,心里却还是个毛头小子,愣头愣脑,还别扭的很,分明是没开窍嘛!

      可惜了那个叫林娅的漂亮小姑娘的一脉情愫啊……小秋心里暗暗叹息着,却听乔西与秦戎告辞,又突然转向她道:“……你叫小秋是吧?刚刚听秦戎说你也转到我们学校了,还跟我们一个班……我们也是赵老师班上的学生,以后我们就是同学了,再做一次自我介绍,我叫乔西,与吴戈秦戎是一个大院的。她叫林娅,也是咱们一个班的同学。”

      说着话,乔西朝小秋伸过右手来。

      这还是重生后,第一次有人跟她行握手礼,小秋先是微微怔了一下,然后才起身,伸出手握住乔西的四指,轻轻一握,微笑道:“我叫王小秋,很高兴认识你们。”

      “哈哈,这下我们就算认识了,以后你再来吴家,也来找我玩,我们两家就住前后院儿。”乔西爽朗地笑着。

      这样爽朗真诚的女孩子,很难让人讨厌。

      小秋对这位新同学的第一印象也不错,她笑着点点头:“好。”

      看得出小秋话不多,乔西也不再多说,跟秦戎和小秋打个招呼,挽起林娅的胳膊,并肩走了。林娅自始至终都没作声,小秋却注意到她,在临出门时回过头,用目光搜索了一下,却很快就被乔西拉走了。

      “唉,你怎么只买了羊肉馅儿?”秦戎的询问声唤回了小秋的注意力,转回头,却见吴戈和秦戎又守着一笼屉烧麦吃起来。

      看见她回头,吴戈立刻道:“刚刚吃的消化完了吧?再吃一个?”

      六个烧麦加一碗银耳羹,确实吃撑了,这会儿刚刚觉得胃里舒服了,哪敢再吃!

      小秋连忙摇摇头,吴戈也并不坚持,一回头就见笼屉里的烧麦都不见了,全部被秦戎夹回了自己盘子里,他立刻大怒,跳起来去掐秦戎的脖子:“你个奸诈小人,居然又趁着我分神下手!”

      第三百零三章

      两个人打闹着,再回神却不见了小秋,连忙停下打闹四下寻找,就见小秋正站在点餐的窗口。

      吴戈瞪秦戎一眼,跳起来走过去,低声道:“我们就是闹着玩的……”

      小秋回头看他一眼,淡淡道:“我知道。”

      说完,复又低头对窗口里道:“对,都打包!”

      秦戎也赶过来,想要解释,小秋却没让他再开口,只是笑着摇摇头:“不用说了,我知道……我就是想着让你们给爷爷奶奶带一笼回去尝尝。另一笼我留到明天做早点。”

      秦戎和吴戈对视一眼,都忍不住失笑着摇摇头。小秋在家里时就不是那种抠搜的,如今挣了钱,自然更不会舍不得花钱。

      一想起烧麦的价格,秦戎就出声提醒道;“你在鸡蛋钱里列账开支就好……”

      “不用,我有钱!”小秋得意一笑,道,“鸡蛋的钱不能动,咱们还有大用呢!”

      到底分吃完一笼烧麦,然后将其他三笼烧麦一起打包带走,其中两笼给了吴戈和秦戎,小秋拎了一笼回去。

      饭店里这会儿还不准备打包的食品袋一次性打包盒。因为他们买的多,吴戈出面,只花了一块钱押金,就向店里的【创建和谐家园】傅租借了两只饭盒来打包烧麦。

      这种操作小秋还是第一次见,觉得挺有意思。出了门,她拉拉秦戎的衣袖低声问:“一只饭盒用工业券还八毛呢,在这里用一块钱就能拿到两个……有没有借了不来还的呀?”

      不等秦戎回答,旁边的吴戈嗤笑一声道;“没听见他们询问学校或者工作单位啊?不来还,不怕他们找到学校或者单位去呀!”

      他没给小秋说,都一处的【创建和谐家园】傅去家里做过几次饭,连他的家门都认识,他原本不用付押金……不过是他不想搞特殊,才付了一块钱!

      小秋瘪瘪嘴,没再说话,心里却嘀咕,又没看证件,随口报的学校、单位,报个假的也不知道吧!

      好吧,她印象中,这个年代的人也大都比较淳朴,更注重脸面和名声些,不像后来,全民向钱看,为了挣钱,什么事都能做,笑贫不笑娼……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郑秋实和宋秀程都回来了,都是吃过饭回来的,这会儿正一起坐在院子里,借着灯光下棋。

      听到门响,两人抬起头,见只有小秋一个人进来,郑秋实就问:“怎么就你自己,俩小子没送你回来?”

      小秋不在意地笑笑:“送我到胡同口呢!……你们赶紧收拾残局,我给你们带了燕京烧麦馆的烧麦!”

      郑秋实立刻将手中的棋子一扔,站起来就往井台上走:“算了算了,让你赢一局,洗手吃点心……燕京烧麦馆就是之前的老字号‘都一处’,前清的老馆子,传承两百多年的老字号了,他家的烧麦乃是一绝。”

      又扬声问小秋:“带了什么馅儿的?他家的三鲜馅儿最美,羊肉的也不错。”

      小秋端着盘子从厨房里走出来,笑嘻嘻道:“我要了两笼,让人拼装的,香菇猪肉和羊肉两种……可惜,三鲜馅儿今天没买上,改天我早点儿过去给您买!”

      “唔,好吃!……香菇肉的也不错了,我没那么讲究!”郑秋实伸手捏了一个送进嘴里,一边吃一边说话,那样子,哪里还有生人面前的‘仙风道骨’,简直像个老顽童!

      宋秀程看着借口脱逃的郑秋实,无奈地摇摇头,还得认命地收拾残局,将棋子和棋盘收起来,这才洗手过来吃东西。

      郑秋实三四个烧麦已经吞下肚,正冲了茶消食,见宋秀程过来,懒洋洋地抬抬下巴道:“给你留的,尝尝凉了就去热热,羊肉馅儿冷了可膻气!”

      不就是赢了他两盘棋么?这就记仇了!

      宋秀程无奈地笑笑,自己倒一杯热茶,然后一手烧麦一手热茶吃起来。有热茶解腻,羊肉馅儿也膻不到哪里去。当然了,关键是他不挑食,换个不能吃羊肉的,哪怕刚出锅的热羊肉也吃不得!

      旁观的小秋,对郑秋实的‘无赖’和小舅舅的‘懒惰’都不是第一次见,却仍旧看得津津有味。他们在人前都是气度不凡、严谨自制的人,这种耍赖皮、不讲究的样子,大概也只有最亲近的人才见到吧!

      吃过烧麦,喝着茶,郑秋实道:“这几日你且跟着俩小子随处走走逛逛,熟悉熟悉环境,等过些日子,我那边按部就位了,你再到医院里来。”

      小秋连忙答应着。

      郑秋实又道:“不过,该做的功课不能丢了!”

      小秋心虚地一笑,也忙答应着:“一定不会!”

      心里却在想,自从进京后,基本没看过书……亏得郑秋实提醒,要不然开了学就没法交代……学校里的赵老师可不是个好糊弄的!

      一想起土匪一样的班主任,那一脸‘亲切’的笑容,小秋就忍不住一阵头皮子发麻。可她仍旧不想看到他的黑脸,想也知道,比笑更吓人无数倍!

      不止是她的学习不能丢下,吴戈和秦戎开学就是高二,眨眼就要撒上高三,高考……他们的功课更是不能耽误。看来,尽快挣到第一桶金之后,就要把他们摘出来才行。可不能为了挣几个钱,耽误了他们的学业,不说值不值得,但吴家爷爷奶奶叔叔阿姨齐齐寄托在吴戈身上的期望,也由不得他随意辜负。

      第二天,吴戈和秦戎吃过早饭才到,彼时,郑秋实和宋秀程都离开了。

      一进门,吴戈就催促:“你不说去吴家吗,赶紧走吧!”

      小秋看他一眼,微微皱了皱眉头,道:“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儿啊?”

      吴戈看着一副我没事儿,我很好的样子,目光却下意识地躲着她,那模样,一看就是心里有事儿……小秋下意识地想问,是不是家里人说什么了,可话到嘴边,又换了个委婉的说法。

      “能有什么事儿!”吴戈不在意地摆摆手,推了车子直接转个弯儿往外走,“快走吧,将他安排好,咱们也好尽快出城,咱们趁热打铁,今天再跑两个村子,这个星期争取收他个十车八车的鸡蛋来!”

      小秋看了看秦戎,见秦戎轻轻点了点头,心里已经有数,却不再追问,跟着两人一起出了门。

      再去常家,这次终于见到了小石头,传说中不走正道,已经加入偷盗团伙的孩子——就在井栏胡同的胡同底儿里,三四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少年,正在围殴一个十来岁的黑瘦男孩儿!

      第三百零四章

      “……我今天就要看看你这石头多硬!”少年未出变声期的沙哑声音,透出与他年龄完全不符的残忍,也同时说明了挨打男孩的的身份。

      小秋和吴戈秦戎本想着再去一趟曲家,没想到意外撞见了这一幕。

      依着他们三个的性子,本就不会袖手旁观,又听到挨打的小石头,吴戈和秦戎更是毫不犹豫,自行车随手往墙上一靠,抬脚走过去,小秋略一犹豫,也跟在了后边。

      “嘿,众拳打到小屁孩儿,几位还真是英雄啊!”小秋自觉打架不给力,但嘲讽功能,拉仇恨的活儿却拿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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