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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邪王追妻:神医狂妃不好惹》-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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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什么?”黑衣人被粉末迷住了眼睛,下意识抬起袖子一擦,【创建和谐家园】辣的感觉一下子蔓延到全脸。他呛得连连咳嗽起来,见阮清歌揭了盖头,露出一张一言难尽的脸,表情极其欠扁。

      “辣椒粉呀。”阮清歌见他模样滑稽,“啧”了一声,“胆子不小啊,敢来劫花轿。”

      外头响起兵器相接声,百姓惊恐的呼叫声此起彼伏。花轿剧烈颠簸了一下,随即重重搁在地上,大概是抬轿的轿夫趁乱逃了。

      辣感稍过,黑衣人的冷眸里闪过一丝微妙的暗光,有些恼怒地开口:“原来安阳郡主不是个傻子,还是说,你根本不是阮清歌?”

      没想到他一下子便看穿了阮清歌的不同,她心里一惊,随即淡然地笑了一声:“敢直呼郡主名讳,你的胆子还真不小。”

      听说梁王萧容隽掌管了先帝留给他的一骑炽烈军,这次迎亲的黑甲兵,便是从炽烈军里挑出来的。因为这些炽烈军,皇上对梁王颇为忌惮,兄弟二人不和已久。然而如今边境时有外族进犯,武将一支,最骁勇的都出自镇南王家族。

      皇上对于镇南王府既爱又恨,不敢明着冒犯,只得屡次提拔如今的征国大将军欧阳威远与之抗衡。可惜欧阳威远势单力薄,军政大权大半还在镇南王与其门徒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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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容隽得其舅舅亲传,这些炽烈军自然不会是吃素的,对付几个黑衣人,至于打这么久?

      阮清歌的笑容凝在嘴角,心里暗骂萧容隽真不是个东西。今天的事情很明显,他和这些黑衣人一块摆她一道,不想让她嫁到梁王府!

      “梁王派你来,是想杀了我灭口呢,还是想把我扔到荒山野岭里自生自灭啊。”

      阮清歌将头顶沉甸甸的翠羽凤冠卸下来,一根一根拔下发髻上的金钗。这些东西压得她左摇右晃的,终于拿下来,脑袋立刻轻松不少。

      没想到阮清歌会问出这些话,黑衣人有些惊异。他一下愣住,竟不知该如何作答。

      “我呢,好歹也算一条人命,又是个郡主,杀了我不太好吧?”阮清歌拆完头饰,又开始解身上的腰带。

      那黑衣人见阮清歌这种动作,连忙转过身去:“你做什么?”

      “紧张什么啊。”

      阮清歌把腰带扔在地上,脱下外头那件宽大的牡丹鸾凤金线织锦正红罩衫,露出里头略修身的金束带凤穿牡丹锦绣红绸衣,腰带之上缀了一圈细璎珞,行动之间发出一片丁玲声。

      “这些东西太麻烦了,你既然要劫走我,轻便一些不是更好?”阮清歌把手搭在那黑衣人肩上,忽然指尖冷光一现,一支银针便稳当当扎在他脖颈处。

      黑衣人反应过来,一把扭住阮清歌的手腕,眼中怒意勃发:“你做什么?”

      “我这银针上掺了毒,你若是不老老实实将我带到安全的地方,谁都救不了你的性命。”

      只见那银针根部接触的皮肤已然一点点发青变乌,黑衣人脸色瞬间变幻,良久冷笑一声:“你这东西莫不是为了谋害梁王殿下?安阳郡主真是好厉害的角色!”

      阮清歌挣开她的桎梏,将银针收回怀里:“外头可打得太久了,咱们若是再不出去,梁王殿下堂堂炽烈军如此无能,可是要叫满京城人笑掉大牙的。”

      想不到安阳郡主一个深闺傻女,竟对外头的事情了解得这么清楚,甚至猜出今日劫花轿的隐情。黑衣人眸光一暗,拉住阮清歌,一把带着她飞出了花轿。

      阮清歌被黑衣人夹在胳膊下头,还没反应过来,黑衣人就已经带着她窜出几丈之外。那些黑甲兵见她们飞出来,纷纷追赶,但一直保持了数米的距离。

      只见黑衣人脚尖轻点,踩在民居的屋顶上,他脚下迅疾,不时回头查看那些炽烈军的动向。阮清歌被他夹得骨头生疼,手在他腰间掐了一把:“你慢点,慢点诶!”

      这一场惊心动魄的劫持叫梁王落了好大的面子,满京的人得知安阳郡主阮清歌被掳,一个个表情各异,喜悦者有,看戏者也有。一时流言四起,很快便传入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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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处理麻烦

      “皇上何必这样大的怒气,那郡主进了梁王府,梁王此时不对她下手,日后也容不得她,不过早晚的事罢了。”

      她将白胎荷叶描鲤盏递到萧容戡嘴边,弯起一个清浅的笑意:“皇上此举不过是想戏弄梁王,可细细想来倒是一点意思没有。让他娶个被退婚的傻子不过是想叫他落人嘲笑,可是皇上您在别人眼里却不英明了。倒不如为他挑选一个可用之人,对咱们也有好处。”

      “萧容隽生性多疑,哪里有人能既为咱们所用,又能让他不生疑心?既然横竖不能在女人身上下工夫,倒不如丢给他一个凌儿不要的傻子,也好叫他不痛快几天。”

      萧容戡扔下茶盏,剑眉微拧。他虽然已经年近不惑,但不过眼角几条细纹,看上去仍旧端正英朗,有多年执政养出的威严的帝王气。

      “早知道,当初便将你送进梁王府。”

      萧容戡抿了一口茶,目光落在面前的年轻女子身上,神情微凝,意味深长:“刘才人和梁王不是故交么?”

      话音未落,“叮”的一声,女子手上的银茶匙便掉在案上。她神色之中闪过一丝慌乱,俯身下去:“嫔妾一颗心都在皇上身上,皇上可别再说这些让笙卿伤心的话了。所谓故交,不过是有几面之缘,皇上和梁王斗气,何必拉着嫔妾受苦。”

      “行了。”见她的急切模样,萧容戡仿佛愉快起来,松开眉头拉过她的手,“朕不过逗逗你,何必这么着急。如今最让我不放心的便是他手里的那支炽烈军,只是今日来看,连几个粗野山贼都对付不了,你觉得这是他萧容隽故意为之,还是那些炽烈军也不过如此?”

      “梁王近几年在皇上的施压之下,早已荒废操业,整日无所事事。那些炽烈军虽是受先帝之命护卫梁王,可皇上和梁王身为手足,同处京城,又哪有护卫之理,也不过每天游手好闲罢了。依嫔妾看,到时寻个由头将炽烈军派到前线去,梁王孤掌难鸣,又能掀起什么风浪。如今大盛国泰民安,虽有宵小犯境也不足为惧。皇上不必太过劳虑,不然真有杞人忧天之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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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宦官为刘笙卿打起帘子,她谢恩慢慢退出去,甫一转身,便抽出一条丝帕慢慢擦拭起手指,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

      廊外等候的宫女搀起她的手慢慢往外走,压低声音道:“梁王派人来,问今天的事情是不是您的手笔。”

      “是又如何?”刘笙卿挑了一下眉,眼神清冷中隐隐透出杀意,“那样的女人,怎么配待在他身边?我替他处理这样的麻烦,还不好好谢我吗。”

      那宫女闻言低笑一声:“梁王殿下说不必这样麻烦,只是娘娘将他身边的人都收拢了,倒叫殿下有些不快。”

      第十三章 药丸

      “他还能不懂我的心思吗,再没有比我更忠心的人。”

      刘笙卿眼中光华一闪,又沉默了下去,“怎么样,徵儿回来了没有?”

      “这倒是怪事,少爷到现在还没消息传来。”

      宫中风起云涌,一步三折,稍不注意就是杀身之祸。但已经远远逃离京城的阮清歌换了一身男装,倒是乐得逍遥。

      “你还没告诉我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呢?”

      阮清歌手里抓着糖葫芦咬了一口,眯着眼睛看向一旁的黑衣人:“你瞧周围的人都在看你呢,赶紧把你的面巾扯下来。”

      “咳。”

      黑衣人轻咳一声,落下蒙面的黑巾,有些不自然地走在人群里,压低声音:“你到底什么时候给我解毒?”

      “着什么急,我要的银子什么时候给我弄来?”阮清歌仰着头摊开手心,“没有银子,我可不是那么好打发的。”

      面巾摘下,露出黑衣人一张清俊的脸,他皮肤微黑,棱角分明,生得倒是英姿飒爽。阮清歌想不到劫持她的人竟生了这么一副好容貌,更加开心:“算了,也不着急,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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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衣人快速吐出这几个字,不耐烦地皱眉:“我已经把你送到安全的地方,你为什么说话不算话?”

      “我一个人在这陌生地方多无聊,你多陪我几天不是更好?不然你偷偷放跑了我,你主子知道可要不开心了。”

      两人此时身处京城脚下的颖州,市集之上熙熙攘攘,看见一身黑衣装扮古怪的刘云徵都要多瞟两眼。

      刘云徵扫了阮清歌身上的蓝色布衣一遍,怪声道:“能在嫁衣里头穿男装,你早就想逃跑了,又怎么会嫌无聊?还有,你在花轿上为什么把脸涂成那样,我还真以为你是个丑八怪,原来长得也不丑啊。”

      “我当然要做好万全的准备,要是不逃跑,就是现在不被劫出来,进了王府日子也难熬。要是被梁王看见我这天香国色,忽然喜欢上我了,我岂不是逃都逃不了了?好在萧容隽还算聪明,派了你们来,他想必也不想结这门亲事,我又何必跟他做一对怨偶。”

      “哼,你的确是不能嫁给梁王,不过我可不是他派来的。”刘云徵本对阮清歌的自信颇为鄙夷,听到后头,扬起下巴,脸上竟现出些得意之色。

      说话间,原本喧乱的大街上忽然想起一片马蹄声,随即是一声快即的勒马声,骏马嘶鸣,透过人群传过来,混乱不堪。

      阮清歌没听清他这一句,倒是看见前面忽然围上去不少人,发出阵阵惊呼。

      “哎哟,这该不会是撞死人了?”围观的百姓惊叫一声。

      职业习惯让阮清歌一下子集中精神,挤开人群过去,只见一个妇人倒在地上,身下已然是一片血泊。

      和现代车祸现场一片惨烈。

      “你干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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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清歌探了妇人的鼻息,气息微弱但残气尚存,心里先松了口气。她又掐了脉搏,忙从衣服上扯下一块布条,将妇人头上的伤口缠紧,又从怀里掏出药瓶,喂了她一粒丸药。

      第十四章 仙赐草

      此时马车上的人掀开帘子往外探了一眼,阮清歌一抬头,便对上一个男子的目光。他穿一身玉缎青袍,细眼长眉,虽没有阮清歌这些日子所见的男人衣容精细,但也算个佼佼人物。

      对上阮清歌的视线,他目光凝聚,开口道:“她可有大碍?”

      “暂时没有,不过再不上药就有了,你还不赶紧下来给人家请大夫?”

      这种肇了事还安之若素的,阮清歌还真没见过几个。

      “你不是大夫?”

      那男子问了一句,竟然展开手上的落雪梅花图折扇,慢悠悠摇了起来。

      “我是,可是我没药啊?”

      阮清歌身上满是那妇人伤口处留下的血迹,她的手紧紧捂在妇人头上,生怕一松开便血流不止,再没有转圜的余地。

      刘云徵站在她身后,见状冲上马车就要揪那人下来:“没看见你们撞了人吗,赶紧用马车送人家去看诊啊!”

      “放肆!大胆刁民,竟然还对府尹的公子用粗!”驾马的车夫见状甩开马鞭,一记狠鞭向刘云徵抽了过去。

      那马鞭划出破空的刺啦声,直扫到刘云徵的鼻梁处。他身子后仰避开,一把抓着那马鞭,手用力一拉,马鞭便从车夫手上脱力而出。

      车内公子看见刘云徵的身手,眼中一亮,伸手制止了车夫。他看向阮清歌:“家府就在不远处,养了几个不中用的大夫,倒可以少去一些奔波。”

      “那还不赶紧的!”

      阮清歌最见不得的一件事便是有病人在前而不得救治,闻言便想将那妇人抱起来。刘云徵见状过来帮忙,几人将妇人送上了马车。血腥气直冲到鼻子里,那锦衣公子用折扇掩了口鼻,轻咳一声,施施然下车,解下一匹骏马翻身而上。

      “两位既然如此热心,不如一同跑一趟吧。”他回过头,目光扫过面前的二人,似笑非笑。

      这人原来是颍州府尹的独子沈文恪,马车直驱向位于城东的沈府,径自从洞开的东门进去,随后出来几个家丁,将那妇人运进小屋里头,便急匆匆奔出几个身着布袍的老者。

      这庭院似乎与整个沈府并不相通,庭院之中辟出了两个园圃,茂茂葱葱,奇异的香气沁入鼻尖。在一片葱郁的草药中间冒出一片红花,阮清歌被它吸引,“咦”了一声:“这红景天一向生长在高寒之处,这里怎么会有?”

      长在平地里的红景天,阮清歌从来没见过,只有前世里在基地的时候,为了入药方便,在实验室的培养皿里养过一些。在古代,红景天因为常生长在海拔极高的高原雪山上,也是味极其稀罕的名药,大多是边域小国进奉的贡品,普通百姓难得一见。

      这颍州府尹的园子气候与严寒之地相差十万八千里,这些红景天竟然长得这样茂盛,实在让阮清歌大吃一惊。

      “想不到你竟这样见多识广,这仙赐草可是我从吐蕃耗费许多人力物力得来的,又费了几年心思,才得以在园内栽培。”沈文恪折扇一展,神色之间颇为得意。

      “不知你种下这么多红景天是为何用?红景天虽稀少,可你将它们强种在中原平地上,虽不知你是用了什么法子,可你看这些红景天花叶色淡,枝茎蔫软,药效早已大打折扣。”、

      第十五章 调理

      沈文恪闻言眉头轻皱,手上的动作顿了一顿,疑惑道:“你怎么知道这些?”

      “我出生于医学世家,从小尝过的药比你们吃的盐还多,这有什么稀奇?你这样费力弄来这些红景天,莫非是家中有重病之人?红景天虽好处甚多,但多做保养之用,要是拿来治病,恐怕治标不治本。”

      沈文恪见阮清歌模样年轻,又生得秀气,本存了三分轻蔑,这会见她句句说得不差,便信了几分,神色也正经起来:“你既出身于行医世家,又这样见多识广,想必本事也很了得,不如移驾内院,看看我母亲如何?”

      一直站在边上的刘云徵这会眼睛圆瞪,惊奇地看向阮清歌。他以为阮清歌是因生长于北靖侯府,所以不稀罕红景天这类东西,才能这样口若悬河。这会沈文恪竟让阮清歌去给他母亲治病,可把刘云徵吓出个好歹。

      “好啊,既然来都来了,看看也无妨。不过,我的诊金可是不便宜的。”

      阮清歌摇了摇手指,微挑了一下秀眉。

      “这有什么,我沈家最不缺的就是银子!这边请——”沈文恪折扇一指,神色之中颇有几分期待和兴奋。

      “喂。”

      刘云徵猝不及防,没料到阮清歌竟然答应下来,忙从后头拉了她一把,压低声音耳语道:“你真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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