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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邪灵都市》-第1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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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论身材,熊猫其实并不比阿蒙逊色,所以两个人第一次单纯的碰撞下熊猫并没有吃上太大的亏。

      虽然楼下胭脂夜叉已经开始对吴王采取了反包围,但现在的吴王似乎依然胜券在握。他不紧不慢地抽着烟,缓缓说道:“能在身体对抗上和阿蒙不相上下,说明熊猫的确有些能力,其实我最开始还打算从你身边将熊猫吸纳过来,让他成为我的贴身保镖,想必稍加【创建和谐家园】,他的能力一定还要在阿蒙之上。”

      我轻轻一笑:“想要吸纳我的人?那您为什么不干脆废掉那个没什么作用的郭家吉,直接将我定为接班人算了?到时候熊猫不是名正言顺的就可以为您所用了?”

      说话间熊猫和阿蒙已经完成了第一轮的交锋,南拳北腿,阿蒙的打法偏南方,从他的拳脚功夫上来看,他脚下的步伐有几分“梅花桩”的意思,在加上手上拳头的快速动作,熊猫居然一时间都没办法占到优势,反而是和阿蒙打成了个平手。

      好在何大松的拳法就已经相当犀利,熊猫曾经仔细观察过何大松的战斗方式,对应付拳法高手上有着一定的准备和心得。短时间的平手不会对熊猫的自信心造成影响,我似乎已经预料到熊猫厚积薄发的时刻。

      而这时候一边观战一边和我“闲聊”的吴王回答了我的问题:“说出来你也别见怪,其实从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没准备扶持你,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你实在是太危险了。”

      我微微一怔,之前我的确没有想到过吴王之所以始终利用我,是因为这个原因。

      吴王继续吞云吐雾,一边吞吐一边解释:“之所以说你危险,是因为我早就看出你并非久居人下之人,我若是扶持了你,那就是养虎为患。对了,你之前听没听说过南京的夜将军?”

      “夜将军?”我轻轻摇头,表示从未听说过这个名号。

      “呵呵,那常霸先呢?”吴王再度问道。

      我这才点头:“南京常霸先,这名号我当然听说过,简直就是如雷贯耳。”

      上次在苏浙的“往生汇”看到的那辆南京牌号四个9的奔驰大g在我心中几乎是个不可磨灭的权力象征,而这更是南京常霸先最好的标志物,光是看到这辆车,我就能想到这位常霸先究竟多么气吞山河。

      吴王冷冷一笑:“这就对了,当年常霸先在南京只是个初出茅庐的捉鬼天师,甚至连点名号都没有,而夜将军早已经在南京说一不二,不可一世。谁知道夜将军一不小心发现了初生牛犊常霸先,当即便升出了爱才之意,一手将这位才不过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提拔起来……呵呵,可是结果呢?小杨,你倒是猜猜,结果如何呢?”

      “结果自然是夜将军养虎为患,常霸先谋朝篡位了。”不用想也知道这故事的结局是什么。

      吴王轻轻点头:“两年,常霸先只用了两年的时间便完成了原始积累,并且在夜将军的地盘上编织了一张巨网,而正是这张巨网完成了对夜将军所有资产的血腥收割。曾经在南京辉煌了长达三十年的夜将军一夜之间人间蒸发,从此之后南京只知道有常霸先,谁还记得夜将军?”说到这里,吴王抬头看着我,笑容中带着苦涩,又带着无奈:“小杨,别怪我打压后生晚辈,常霸先的存在就是一个鲜血淋漓的教训,我固然知道郭家吉是个庸才,但是我宁愿任用一个庸才,也好过养一条随时会吞噬了自己的毒狼!”

      第二三三章 女人心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这句话说得其实一点也不夸张,甚至还带着一丝保守。

      其实根本用不了三十年,短短三年的时间,这世界就会发生翻天覆地,沧海桑田的变化。

      南京城是这样,苏州城也是如此。

      两年前整个南京还没有人知道常霸先,但是一说到“夜将军”,那可是如雷贯耳、家喻户晓。

      两年后,南京城里人人都知道有一辆车牌号四个9的奔驰大g上驮着一位说句话就如同响了个炸雷一般的常霸先,可是谁还能记得“夜将军”?

      吴王说完这些话的时候我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这苏城现在是这样,谁知道两三天后又是什么模样?到时候屹立在这里的会依然是吴王,还是早就对这片土地虎视眈眈的胭脂夜叉?

      这都是说不准的事情。

      转眼间熊猫和阿蒙已经过了差不多三十招,阿蒙的拳头因为和熊猫坚硬的身体碰触,已经开始带血红肿,而熊猫身上也被阿蒙击中几处要害,脸上变得有些苍白。

      两个人的持久能力都还不错,但是熊猫气息未乱,阿蒙却已经彻底喘起来了。

      吴王一针见血:“我本来以为熊猫的恐怖身手在于他的爆发力,没想到我这次看走眼了,打持久战,熊猫更是一把好手,阿蒙不行,今天他真正遇到了敌手。”

      这句话说出去半分钟不到,阿蒙果然泄了气。

      粘在一起的两人身体发生了一次相当惊人的碰触,阿蒙的膝盖抬起,猛地撞在了熊猫的手肘上,然而这一次胳膊和大腿的较量却以熊猫的胳膊获得胜利作为结束,熊猫这一次的肘击相当有劲道,直接将阿蒙的一只膝盖废掉!

      惨叫声和脆响声同时传来,阿蒙整个人像是半壁江山轰然倒塌。

      熊猫完全没有手下留情的意思,他猛地伸出胳膊来一拽,再狠狠用肩膀朝着阿蒙的胸口顶过去,一声闷响,阿蒙的身子直接飞了出去,断了线风筝一样摔在了客厅的墙上。

      凄凉倒地,阿蒙短时间之内已经爬不起来了,武者的命运有时候最为残酷,胜者为王败者寇,或者说的更严重一些,败者连做“寇”的机会都没有,只能死。

      吴王没有回头去看一直跟在自己身边的贴身保镖,而是淡淡看着熊猫,脸上已经敛去了笑容。

      “这么多年,终于能遇到一个能让我亲自动手的人物了,可惜我今天没准备动手,没带我贴身的长刀来。”

      孙天越缓缓开口,两脚开立,就那么一瞬间,我已经看出孙天越身上的功夫底子非常厚实了。

      熊猫没敢轻敌,虽然和阿蒙的战斗耗费了他很多体力,但是看样子他依然能够和吴王一战。

      我有些担心熊猫,投过去紧张的目光,在心中盘算着要是实在不行,豁出去不要脸了,我也得跟熊猫一起制住吴王。

      孙天越滑步侧移,身体的重心很稳,熊猫站在旁边看着他,脸上的表情凝重。

      刹那间两人身子都是一晃,我肉眼几乎无法捕捉到他们的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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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我的眼睛反应过来,他们两个人却都已经在客厅停下了。只不过这两个人站的位置发生了交换,一次过招,如同电光火石。

      吴王身子一晃,似乎有点站不稳,熊猫却连退两步,这才稳住阵脚,但从第一次的交手来看,孙天越似乎还略占优势。

      “你这身本事是跟谁学的?”孙天越皱眉问道。

      熊猫微微一笑:“自学。”

      两个字,说出来有点荒唐,一个自学成才的胖子居然有这么强大的杀伤力,这岂不是让那些名师传承的家伙们无地自容?

      孙天越笑容苦涩,脸上的肌肉渐渐僵硬:“天下之大,人外有人,看起来我还是太低估你们这些年轻人的实力了。”

      话音未落,房门一下子炸开,阴风袭来,瞬间将整个客厅的温度都降低了好几度。

      我愕然回头,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胭脂夜叉,她一袭白衣,紧身装扮将她的曲线勾勒的淋漓尽致。她胸前的衣衫上带着血迹,脸上却带着残忍的笑意,隔着一条走廊静静地看着孙天越,就像是看着一只待宰的羔羊。

      这女人果然还是来了,为了今晚她谋划太久,这座苏城她也垂涎太久了。

      终于成功,这究竟是因为胭脂夜叉的人力所及,而是吴王孙天越的命数已到?谁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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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猫后撤一步,站到我身旁,我看着胭脂夜叉,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胭脂夜叉对着我甜甜一笑,居然收起了女魔头的模样,反而露出了小女生的俏皮可爱来。

      她巧笑倩兮,悠然说道:“杨烨,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除掉了朱忆琛几乎就是砍掉了孙天越的一条胳膊,再加上吴王自己乱了分寸,这苏城现在基本已经被我收入囊中了。”

      我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胭脂夜叉的话,所以干脆沉默。

      孙天越倒是洒脱,明知道自己今晚注定不可能活着离开这里,也就淡然回应:“胭脂夜叉,就算你杀了我又能怎么样?苏城始终是苏城,而你也永远只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流之辈,苏城在我的手中繁荣昌盛了几十年,但是你呢?你能霸占她多久?一天?一周?一个月?”

      胭脂夜叉面对吴王的挑衅,并没有愤怒,而是轻轻靠着客厅的墙站着,悠然说道:“人家都说吴王孙天越是英雄好汉,是江东猛虎,手中提着一把刀,敢做出天王老子都不敢的勾当来。没想到我唯一能够目睹吴王雄风的机会却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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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脚上穿的依然是一双足有7厘米以上的高跟鞋,穿着这样一双高跟鞋与别人交手,吃的亏可不是一星半点。而这也足见胭脂夜叉的嚣张气焰和疯狂性格。

      “孙天越,你今天晚上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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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王冷冷一笑,并不回答。

      “许姐。”也许是因为吴王刚才对我的坦诚,我忽然觉得这位迟暮英雄不该这么窝囊的死在我这间小破公寓里,所以我鼓起勇气问道:“吴王必须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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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话,让我汗毛倒竖!

      胭脂夜叉原来早就知道了,她早就知道那天在墓穴里,是我亲手杀了紫鹃!

      女人心,海底针,我真的无法猜透眼前这位女魔头究竟有怎样的心机和城府,我更无法明白她看着我的眼神,以及她嘴角上伪善的微笑里隐藏着怎样的玄机。

      在胭脂夜叉的目光之下,我感觉整个人都要窒息了,我后退一步,目光开始抽离,精神开始涣散,因为我发现这场战役最后的胜者无疑是眼前这位恐怖女人。

      “你要和我过招?”孙天越没有理会我的插手,而是质问胭脂夜叉。

      胭脂夜叉也终于扭转过去,看着吴王,冷笑问:“怎么,不行?”

      吴王长叹一声:“当然可以,只是如果我手上有把刀,胜算会大一些。”

      胭脂夜叉闻言一笑,忽然朝着门外打了个响指,下一秒,一把狭长的军刀从门外扔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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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把好宝贝。

      胭脂夜叉用脚下7厘米的高跟鞋踢了一脚这柄军刀,笑着对吴王说道:“这样一来,你就死而无憾了吧?”

      第二三四章 洗牌 为5500金钻加更

      这把军刀对吴王来说一定意义不凡。

      一把刀,上面镌刻的是几个字,还是一段记忆,一个时代,或者是一种精神?

      也许这个问题只有吴王自己才知道答案吧。

      吴王轻轻低头,看着脚边被胭脂夜叉用高跟鞋踢过来的长刀,脸上的笑容有些苦涩。

      “老伙计,你来啦?”

      一句话,六个字,语调苍凉,说得缓慢。

      孙天越这时候再也不是吴王,而是一位行将就木,但是心中却还有英雄气概的老人。

      他干脆一【创建和谐家园】坐在地上,怀抱着这把长柄军刀,目光游离,低声嘟囔了起来。

      孙天越无妻无子,直到现在也是孑然一身,他抱着这把刀的时候,就像是抱着一个多年来一直相互扶持的老伴儿,絮絮叨叨说起来没完没了。

      “堂堂吴王难道想要靠着装疯卖傻苟且活命么?”胭脂夜叉的声音阴冷,目光更阴冷,她死死盯着吴王,完全不准备给他一个活命的机会。

      孙天越没有多说,只是低声絮叨着,自顾自的絮叨着。

      良久,他终于起身,因为年纪和生活习惯的变化,孙天越的肚子已经很显眼了,老迈的身躯举起长刀来也未必有多么雄姿英发,但是当他横刀立马地站在那里,至少没有给苏城丢了脸面。

      我似乎能够看到多年以前,在太湖边上,面对着从上海追来的嚣张跋扈的陈青衣,这位如今已经风烛残年,当初却是意气风发的男人横刀嘶吼:“我没理由让外人在我的地盘上欺负了自家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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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秒,这两位巅峰人物已经战在了一起。

      孙天越的刀法果然犀利,当得起“水泼不进”这四个字。

      而胭脂夜叉的身法却也的确如同鬼魅,这是我当初在徐州的时候就已经见识过的事实。

      面对两人的交锋,我却没有继续看下去的意思,抬头看了一眼外面,我低声对熊猫说道:“撤退。”

      熊猫也不含糊,我们俩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抓起了房间中最重要东西,穿上鞋疯了一样冲出公寓,往楼下跑过去。

      楼道里所有吴王的人马已经被解决掉,零星剩着几位胭脂夜叉的人也被熊猫轻松消灭。

      一直到了楼下,我忽然听见一声熟悉的犬吠。

      回头,何大松一脸凝重地站在我们背后,旁边跟着的就是山东滑条,“灵师”黑炭头。

      “你要走?”何大松的声音没有任何感【创建和谐家园】彩,苍白的像是一张白纸。

      但是从他的表情里我隐约能够猜出胭脂夜叉并没有告诉他其实那天晚上是我杀了紫鹃,但是他应该了解胭脂夜叉已经准备对我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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