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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姑爷作者:青橙》-第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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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血喷发!和着雨水,泼了萧权全身!

        这是他第一次用纯钧!

        此剑锋利得着实让萧权惊讶!

        马健硕的肉,竟能轻易划开!

        “嘶!”

        宝马嘶嘶悲鸣,颓然倒在地上,萧权连退两步,肉痛,一百万就这样没了。

        宝马在泥水中扑腾翻滚,它痛得可怜,满眼似乎又是愤怒又是哀求。

        萧权于心不忍,挥起纯钧又下了一剑,给它个痛快:“你我皆被人算计,愿你去往极乐吧。”

        宝马原本布满流光的眼睛,暗淡了下去,它给了萧权最后一眼,似乎万般不舍,千般不愿。

        萧权内心一揪,扭过头不去看它。

        “好,好,好!”

        此时,有人在旁边拍起了手掌:“此马价值万金不止,萧会元好生大方,说杀就杀!这是视钱财如粪土啊!”

        萧权回过身,那人穿着斗笠和蓑衣,双手抱在胸前,想来已经看了许久的热闹。样貌看不清,依稀能看出丝丝银发,此人上了年纪,却浑身是肌肉,分外高大。

        古人总是喜欢这样奇奇怪怪地出现,仿佛能显得自己是个高人似的!

        萧权抹了一把雨水,那人一步步地走了进来,健壮有力的步伐踩得泥水噗噗地响。

        “萧权,你的马损坏我的农田,这笔账怎么算?”

        “你想如何?”萧权冷然。

        “拿命来吧。”那人赤手空拳,一步步上前。

        “以前,你也是这么杀了易无理?”

        听到这个名字,那人嘿嘿笑了一声:“想不到,还有年轻人记得他。”

        易无理由于擅长造剑,在大魏有一别称,名为剑宗。

        人人敬仰的剑宗死在自己手里,那人一直都骄傲着:“他脖子太娇嫩,怪不得我下手重。”

        “哦?”萧权头一侧:“人人生而平等,你的脖子,怕也是娇嫩无比。”

        生而平等?斗笠下的脸在颤抖着,似乎强忍着笑:“这是我听过最可笑的笑话。第一次听时,还是从易无理的嘴里。那一次,也是在这里,也是这样的雨天。”

        “可笑?”萧权淡漠地给了他一个鄙夷的眼神:“你当时如何杀的他?”

        “无他,把他反复摁进水田里,他便死了。”那人声音有些上了年纪的沙哑,他嘿嘿一笑:“我已经很久没有接任务了,小子,你可有遗言?”

        “易无理可有遗言?”

        “有的,他说……”那人此时已经离萧权只有三步之遥,“人生自古谁无死……”

        “留取丹心,”萧权冷然:“照汗青。”

        可想而知,易无理当时抱着必死之心,倒在了冰冷的雨夜里。

        “你如何得知?”那人一颤,那一晚,明明只有他和易无理。

        “你,可有遗言?”萧权抬起纯钧,指着那人。

        “哈哈哈,果然是狂妄小儿!”那人哈哈大笑,“你不知江湖客的规矩?啊,你是一个酸文人,不知道也不奇怪。”

        他人若是赤手空拳,你便不能用武器,否则,将被所有人所不齿。

        别人没剑,萧权有剑,他和人用手打?傻子才干吧。

        “大爷,你看我像讲规矩的人?”萧权飘飘然一句,“我只守我的规矩。”

        “你什么规矩?”

        “我?”萧权眉一挑,头一侧:“我的规矩,就是不讲规矩。”

      第一百三十九章 妖妃妹喜

        那江湖客冷哼一声,十分不屑,挥拳就来。

        冷雨夜,天地无光,肢体的力量和锋利的剑气在交缠。

        雨越下越大,渐渐地,渐渐地,萧权看不清眼前的人了。

        渐渐地,雨停了。

        ……

        三日,足足三日。

        两天三晚。

        萧权都躺在水田里。

        浑身是泥,和水田混为一体。

        乍一看,不容易发现他。

        他身边躺着一匹早已死翘翘的宝马,还有那早已咽气的江湖客。

        他恨恨地看这老头一眼,这江湖客必然是和秦府里的什么人串通来杀他!可恶!

        魏监国的势力,都渗透到秦府来了!

        江湖客身上的剑伤多达四十多处,可见当时打斗之激烈,此人耐打至极,不杀了萧权誓不罢休。

        萧权体力十分好,一个老头子耐力再怎么强,也比不过一个年轻人。

        最后,萧权一剑刺中他的心脏,他这才歇了菜。

        死前,他喃喃问萧权,易无理造剑虽极强,手却无缚鸡之力,萧权也是文人,为何这么耐打?

        “我体育课,第一名。”萧权自豪地扬了扬眉,现代人不像古人经常练武,强身健体,但踢球、长跑、打篮球,萧权一样都没落下,易无理是窝里蹲的宅男,萧权算是个阳光宅男,耐力自然强上许多。

        萧权的话,江湖客不懂,最后带着满头的疑惑,心不甘情不愿地头一歪,倒在马的尸体上死去。

        其实体力强只是一方面,最要紧的是,纯钧这把剑的确锋利异常。就算是一头肉多的猪,也经不起这么割啊!

        大兄弟的剑,真不是盖的。

        只是,萧权体力也耗得差不多,累得倒头就睡。

        丫的,以后随身带护才才行,再干这样的体力活,他就是猪!

        一场厮杀,在萧权眼里不过是体力活。他不知,家里人满京都地寻他,已经寻疯了。

        最后找到萧权的,是家中的小黄狗。

        它的舌头舔了舔萧权的脸,用潮湿冰凉的鼻子拱他,萧权睁开眼睛,它就高兴地蹭上来,把他脸上的泥舔掉。

        “是你?”萧权打了个哈欠,湿漉漉的泥手摸了摸狗头:“你怎么来了?”

        他睁开眼睛,天色蒙蒙亮。这都过了几天?

        他拾起剑,和狗一起走出了水田。

        此时,路边有不少路人齐齐地列在路边,似乎在夹道欢迎着谁。

        无比狼狈的萧权猛地一出现,宛若惊炸天雷。

        “谁啊这是?大冷天的,咋的还在田里躺得浑身是泥?”

        “汪汪汪!”

        意识到那些人的眼神十分不友善,小狗展开护主技能,冲着那些人吠着。

        “好了好了,莫要一般见识,萧家人一向大度。”萧权摸摸狗头,小狗嗷呜一声,白眼一翻,似乎恨他丢人现眼一般。

        “嘿!你能耐了?”萧权哭笑不得,如今真是狗都嫌弃他了。

        “兄长……”

        一声弱弱的呼唤,从人群中传来。原来是萧婧,她们是随着小狗来的,身边还跟着一个模样干净清丽的丫头,必是白起的妹妹无疑。

        萧婧招手:“妹喜,快过来,兄长就在这里。”

        萧婧叫得很是小心翼翼,生怕被人认出来,今天是放榜的日子,若是被人看见兄长这样,兄长又得被外人嘲笑。

        妹喜此名,也是大司农所起。人太多,萧权没听清萧婧在喊她什么,他抹了抹脸上的泥:“婧儿,今天是什么日子?”

        “兄长,今天放榜。”萧婧气喘吁吁,小黄狗跑到快,她差点没跟上。家里人和护才们几乎走遍全城,就怕兄长错过放榜之日。

        殿试的放榜又叫传胪大典,又叫大传胪,是科举时代国家最隆重的仪式之一。

        放榜传胪之后,新科状元需率领同科进士赴宴,就是吃饭,大魏叫琼林宴。

        宴会之后,状元还得率众进士到知义堂礼拜,再去青园书房立碑,将新科进士的姓名刻于石碑上,殿试的程序才算全部结束。

        萧权一拍脑壳,竟过了这么些天,估摸这时辰,差不多要入宫了。

        “走,先回家换身衣裳。”萧权的声音比萧婧更低,他也是要脸面的,这么泥头垢面的,岂能是百姓对新科状元的第一形象?

        不料,小狗却很是兴奋,回家两个字,意味有肉呀,它四脚扑腾,快回家、快回家:“汪!汪汪!”

        “嘘……”

        萧权和萧婧异口同声示意小狗乖些,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这不是萧家小姐吗?”

        当初卖诗的时候,萧婧和这只狗在街上成了京都的标志,不少百姓认识萧婧。

        萧婧干笑一声,众人的视线默契地从她身上移到萧权身上。

        “这是……萧会元?”

        有人看了许久,才难以置信地憋出这么一句话。

        “汪汪汪汪!”小狗兴奋,正是本狗主人是也!

        萧权已经想好今晚用什么炖狗肉了。

        萧婧一把抱着小狗,捂住它的狗嘴。小狗委屈地耷拉脑袋,圆溜溜的眼睛转了转,它又没有说错话!汪呜……

        “哈哈!田园风光,十分有趣,十分有趣!”

        瞒也瞒不住了,萧权抹了一把脸,憋着一股气,强装谈定地摆出吟诗的架势:“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众人呆呆地望着浑身是泥的萧权,他如此淡泊悠然,百姓们看得一愣一愣的。

        谁人不知,这首诗卖了六万两?堪称大魏史上最贵的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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