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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卖家不愿意送,原本高兴的白起有些失落。
他和主人之间,有着巨大的身份鸿沟。即使他当上了护才,这些人依然看不起昆仑奴。
“大人,这地方真是不能去啊!我们这些做生意的,除了讨钱,就是讨吉利,只求个平安。”
原本萧权心情好,不和他讲价,他开口要六百两,他也就给了。
结果,他不送?这些马认人,没有熟人,无法立刻驾驭。否则,萧权也不会想用他。
一匹马,约莫二十五两到五十两左右,相当于现代五万到十万块钱。
萧权摸了摸马头,这些马喂养得不错,六百两换十二匹马,其实还可以。
养马不易,打理更难,在古代,马就是现代社会的豪车。
萧权十分明白古人养马的不易。
马是一个娇气的动物,马不好养,骑乘马更不好养。
每天要给骑乘马刷拭和遛马,洗涤蹄子,饮水,喂食,还要训练。
古代,盐是一个昂贵的玩意,养马的人舍不得吃盐,但马需要时不时补喂食盐。所以,喂马人都会把盐让给马吃。
别看今天卖马的人只有一个,可喂马养马的人可达二十来人。
二十来人的吃穿用度,都指望这些马。
马卖了出去,刨去成本,能人均赚个十两,也比种田好得多。
种田一年到头,连三两都赚不到。
可是,萧权一件婚服在当铺,凭着他当上了乡试榜首,衣服都卖出三千两。
世家子弟去明月楼吃顿饭,要十两黄金,也就是一百两白银。
秦舒柔不过是一个将门小姐,却不戴五十两以下的珠钗。
京都的琼酥酒,光卖也卖五十两起步。
平民百姓,苦苦求生存。
世家子弟肆意挥霍,一掷千金。
大魏和现代社会处处不一样,唯独这一点分外相似。
“多给六百两,送不送?”
萧权的话一出,马贩子眼睛一瞪,六百两已经按照最高价卖了,再给多六百两?
去他娘的晦气,送!
送送送!
马贩子嘿嘿一笑:“大人这么爱马,这是对小的认可!小的自然不能再推辞了!别说暗渊,就是前面是上刀山下火海,小的都为您送到!走!”
马贩子一扫脸上的嫌弃,立刻朝天地张罗了起来。
白起脸色一松,萧权冲他扬了扬眉毛:“商人重利,有钱能使鬼推磨,很多事情能用钱解决,不必不开心。在我家乡,钱能解决九成问题。你们大魏特别点,权力世界,钱只能解决一半的问题,不过也够你解决大部分的问题了。”
“是,主人,白起一定谨记在心。”
白起一跃上马,马贩子方才还对白起有几分脸色,看萧权对白起如兄弟一般,嘴巴都乖巧了许多:“兄台,您好眼力!除了大人那匹马,就您这马训得最好!”
白起有些心疼,低声道:“主人,一千二百两,太贵了。”
萧权伸手,一拍他的脑袋:“我教了你什么,你又给忘了?你大声说一遍!”
“今朝有酒今朝醉,千金散尽还复来!”
这是萧权逼着他熟记的诗词,说什么心态的改变,要从思维开始。
萧权大笑一声:“这才是应该有的大侠之风!钱对你而言,已经不是事了!”
马贩子听罢,呆呆地看着萧权一愣,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是何等的豪气?
“大人,您还缺人吗?小的也可以当护卫!”马贩子以为白起只是普通的护卫,看见萧权出手如此大方,不由起了心思。
“不缺。”萧权淡淡一句,双腿一夹:“驾!”
三人十二马,马蹄奔腾,去势汹汹。
买马之时,旁边一直有个人抱着剑,靠在外面的墙头上。
他还特意靠在明显的位置,人一出门铁定能瞧见的那种。
他以为,萧权能看见他。
结果,萧权骑马跑了,这回连眼神都没给他一个。
他正要大声一喝,可群马扬起来的灰尘,呛得剑痴满嘴是土。
萧权!
他气得握拳!
第一百零二章 执意相争
“岂有此理!”
区区会元,竟不把一个王爷放在眼里!
像他这么尊贵的人,怎么能主动和萧权说话?
一定是萧权跪拜、先开口的啊!
现在萧权不仅连着两次不理他,还请他吃灰土?
旁边的奴仆见他满脸灰尘,吓得一激灵,众所周知,剑痴王爷是有洁癖之人!
谁弄脏他衣服,像要了他的命!每天王爷能换六七趟衣服,王府里给王爷洗衣服整理衣服的奴仆,就达一百多号人,否则达不到王爷要求。
他有一丢丢灰尘都受不了,何况被扑了一身的灰土?
萧权这么目中无人和肆意跋扈,像极了剑痴!萧权潇洒不羁,有大将之风,若有萧权在,通过他必能招更多的兵、买更多的马!
“他要去暗渊,我们也去,”剑痴甩了甩袖子,嫌恶地抹掉脸上的灰,“先给我换一身衣服。”
“王爷,咱们真想招揽他?诗痴一定会生气,生气的话他会……”
奴仆说话小心翼翼,所谓痴,各方面不正常才叫痴,三痴没一个好惹的。
这事怪萧权,以前从未见王爷们对一个会元这么上心,他真想不明白,一个会元而已,用得着抢?
“我还怕他生气?”剑痴冷哼一声,“把我的汗血宝马牵来!”
“是!”
汗血宝马才叫马,萧权买的马在它面前算得了什么?汗血宝马乃马中贵族,一万两一匹,有钱还买不到!
萧权看到他,一定眼睛发直!
“王爷,您这马要送给萧权?”奴仆难以置信,这可是王爷的宝贝,竟要送给一个会元?
“诗痴送他钱,那算什么,我就要送他汗血宝马!他一定改投我的门下!”
奴仆只觉王爷像中了魔似的,却也不敢多话,只得配合兴冲冲的王爷,要什么给他准备什么。
不少人把焦点聚焦在萧权身上,那是因为他连续摘得头彩。
不过,除了太常寺的人和诗痴,以及皇帝的亲信,大多数并不知道萧权的算学得了满分,他们只是以为萧权的算学很不错,应该答中了五六题算学题,这才把书法丢掉的分补了回来。
科举这条血色之路,萧权走了一半还毫发无损,之前的文人毫发无损,全是因为被人招揽,有人当靠山了。
在众人的眼里,萧权也不例外,他自然也属于这样的情况。
这不,他成了诗痴的门客。要不然诗痴能花那么多钱买诗?
这一次,大家不再嘲讽萧权,而是有些同情萧权。
谁不知道,诗痴是个执着的大变态?多年以前,他曾经看好一个贡生,谁料这寒门贡生是冰清玉粹之辈,品行高洁,执意只忠于陛下,结果就被诗痴找了个不尊敬王爷的由头,把他手筋挑了。
手废了,无法握笔,寒门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人才,就这样成了残疾人。
听闻,这才华横溢的贡生原本前途无量,现在只能在京都的街道上乞讨。
诗痴身为王爷,是先帝的兄弟,身份无比尊贵,哪个官府敢管这样的事?
这事就算闹到陛下那里去,也不会有结果,而且这其中就算有冤情也难以求证,因为诗痴给这位贡生的罪名,是调戏王爷的小妾。男女之事,即使摆上公堂,也难下定论。
人人都知道罪名是假,贡生不愿意投靠诗痴门下,才是真理由。
这还算有理由的杀戮,还有更没理由、只凭兴致而起的事端。诗痴喜欢收藏笔墨纸砚,有时一怒冲冠,剑刃见血,也许只是为了旁人珍藏的笔。
所以,三痴为了招揽人和自己的爱好,手段之癫狂,是普通百姓难以想象到的。
他们仗着身份尊贵,肆意妄为,骨血中之狠厉。而且难得的是,他们三痴还十分团结,连皇帝都没辙。
诗痴向来看不起文翰这样的泰斗文豪,他认为全大魏只有自己才能称得上诗词泰斗。
要不是文翰是两代天子之师,文翰早死在诗痴手里。
文翰不理朝廷之事,只管教书。诗痴最讨厌的便是教书育人,他认为只有他看中的人才能学习诗词歌赋,只有归属他的人才能凭借才华一展前程。
奈何诗痴看中的人,全部世家子弟,有钱有权,偶尔看中的寒门子弟,都是异常出色的人才。
于是,他和有教无类的文翰是死对头。
一个只扶持世家子弟,成为自己的羽翼。
一个,单纯地教书育人,盼着人人可以读书。
道不同不相为谋,两人一直井水不犯河水,偏偏为了萧权,这诗痴和泰斗遇上了。这两人相遇,曹行之都得往一边站,因为两虎相争,必有一伤,曹行之不好迎难而上。
众人不明白的是,萧权已经是文翰的门生,为何还敢收诗痴的钱?
这也怪不得萧权,萧权压根没把诗痴认出来。
当初诗痴买诗,自以为每个人都认出他,结果在场不是赌徒就是百姓,都是大字都不识一个的人,哪里会认得眼前这人,是让文人雅士惊颤的诗痴?
大家只知道是一个人傻钱多的老头子。
萧婧一个女娃,只当是一个老爷爷。
京都最近的八卦,萧权压根不关注,萧母手受了伤,他天天一心给萧母抹药热敷。
外头的风言风语,他压根不在意。
萧权脑中之前没有三痴的信息,刚才冒出来就抛诸脑后了,钱已经拿了,他犯得着管谁买的吗?
下次这人来,他再写一首便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