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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品兵王混都市》-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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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锋,你这个家伙,怎么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你给我回来!”

      程冰洁捂着脚脖子大喊,这喊声在漆黑的丛林中显得那么的突派。

      作为大厅经理,上班时间是要穿职业装的,穿着高跟鞋在林子里奔跑,那就是没事找抽抽。

      可这在去气急的时候,谁还能想到。

      可无论程冰洁怎么喊,喊的多用力,她都看不见冷锋的身影。

      “冷锋,你这个【创建和谐家园】,你给我回来。”

      “大坏蛋,大坏蛋,大色狼,小色皮……”

      污言秽语接连不断,和程冰洁这样的美女实在不搭,可她也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发泄不满。

      ”嘿,你要再骂,我可真得走了啊!”

      “啊,谁!”

      吓得程冰洁差点滚下山坡,待她回头看时,只见身后的大石头上赫然坐着一个人。

      烟头发出微弱的火光,让程冰洁产生了莫名的安全感。

      这个家伙什么时候到我是身后去的,我怎么没感觉到。

      程冰洁心中如是想,可嘴上并不打算放过冷锋。

      “我告诉你,要不是你我也不会崴脚,所以你要负责把我背出林子,还有负责把我送到家。”程冰洁气势汹汹的,就差能够站起来叉着腰凶人了。

      不过这样的程冰洁好像有点女朋友骂男朋友的意思,那蛮不讲理的样子。

      “哎呦,小妞,你咋不美死呢,还把你背出林子,还把你送回家,刚刚是谁非要下来自己走的,还说我占你便宜,你就是个丑八怪!鬼才想占你便宜!”

      “你你你……”

      程冰洁指着冷锋,气的浑身发抖。

      第十三章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从小到大,容貌都是程冰洁为以骄傲的东西。

      幼儿园时,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愿意和她玩。

      小学时,同学喜欢她,老师喜欢她,她是全班的焦点。

      初中时,她是校花;高中时,她一样是校花,大学时,虽不说是校花,系花总是要有的。

      可今天冷锋竟然说她是丑八怪!

      难道她不知道女孩听到这话会很伤心嘛,就算女孩子再丑也不应该这么说人家啊,这个家伙真欠揍!

      可是一想到冷锋的身手,程冰洁就一阵气馁,这是个怪物。

      虽然没见过冷锋出手,可能把她从劫匪手中带出来,这本事真够大的。

      “我是丑八怪好了吧,那帅哥能不能带我出去,然后帮我给家里打个电话。”现在程冰洁完全是一副商量的口气。

      “哎,这就对了嘛,求人帮助就要有求人的态度嘛!”

      恰好一根烟抽完,冷锋从石头上跳下来在程冰洁面前蹲下身。

      把手机的手电筒打开递给程冰洁。

      把程冰洁的高跟鞋脱下来,那小巧的玉足让冷锋一阵心猿意马。

      一手握着脚脖,慢慢脱下高跟鞋,轻轻揉着崴脚的地方。

      灯光照射在脚踝上,程冰洁双手捧着手机,一张俏脸躲在灯光的背后,那视线缓缓从脚踝上移。

      这个家伙对待女孩子细心的时候还是蛮帅的嘛!

      程冰洁呆呆的看着冷锋,作为兵王的冷锋怎么会感受不到程冰洁那极度侵略性的目光。

      不过,好像在这样的情况下,女人比较容易爱上男人。

      还记得网上是这样写的,女孩只会把自己的玉足展示在心爱的男子面前,也只会让心爱的男子触碰。

      脚踝上那一抹红色,能看出来,崴脚有些严重。

      当然,崴脚嘛,严重也严重不到哪里去,这里也没有药酒。

      有药酒是最好的了,当然普通的酒精也管用,燃烧的酒精擦过很快就能好了。

      在没有药酒的情况下,作为兵王,简单的治疗还是会的,一手握着脚脖,一手握着玉足,缓缓轻柔。

      “怎么样,好点了没?”冷锋问。

      “哦,哦,好多了!”

      这一刻,程冰洁似乎忘掉了崴脚的疼痛,沉浸在冷锋那帅气的面孔下。

      被冷锋一说,这才回过神来。

      “你得忍忍了,等我们到镇子上,我再给你处理,走吧,我们先离开这里。”

      说着,冷锋把另一只脚上的高跟鞋也脱下来递给程冰洁。

      继而,冷锋转过身蹲在程冰洁面前:“上来吧,我背你走!”

      “哦。”程冰洁弱弱的回答。

      林子很黑,至少看不见路。

      可这个家伙是怎么看见的,还走的这么快?

      程冰洁趴在冷锋背上,闻着那淡淡的烟味,有些好闻,没有大烟枪那种刺鼻。

      “我能给家里边打个电话吗?”

      “嘿嘿,恐怕不能,你把pda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刚刚,冷锋没要,程冰洁也没主动给,pda就这么一直在程冰洁手中。

      莫名其妙的打pda ,屏幕上弹出一个红色的框框,给人一种危险的感觉。

      可程冰洁却被震得外焦里内。

      通缉令,竟然是通缉令,还是关于冷锋的通缉令。

      那张面孔好像不是冷锋,大胡子,硕长的头发,可那眼神却骗不了人,这就是冷锋。

      如果还不能确定,一共两张照片,后边的那张照片就是现在的冷锋的样子,可这个家伙怎么会成为通缉犯呢!

      仅仅是几个小时时间,冷锋就从人质变成了通缉犯,而且通缉令上写的是,国际通缉犯,身份是某国际佣兵组织的在籍佣兵。

      “看到了 ?现在我是通缉犯,我跟本回不去,而你就算回去了,你会被带去问话的,当然这里边没你什么事情,你相信我的话,最好和我待在一起。”

      “为什么?”下意识的程冰洁问

      “还记得今天的抢劫吗?”

      冷锋自顾自的说起来:“看起来那些人是抢银行的,可你仔细想想,他们真得是去抢银行的吗?十个劫匪,而且使用的都是外籍部队的制式武器,这样的人会去抢银行?他们就算缺钱也不会去抢劫小银行。”

      “还有一点,假如他们真得是抢银行的,可为什么要带走我们,如果说他们需要人质的话,应该出了市区或者逃出警察的视线之后就应该放了我们,再假如他们很凶残,那也应该在逃出警察的视线之后杀了我们。”

      “你再想想,假如劫匪需要钱,抢劫银行和绑架,可无论是我或者是你都不是绑架的最佳人选,当时大厅里那么多人,比你我有钱的人多的是,可为什么不选他们却把我们带走了,当然也可能觉得你很有钱。”

      “我爸是银行行长。”

      冷锋还想说下去,被程冰洁突然这么一句,他停下,回头看了看程冰洁。

      “呵呵,他们可能真得是冲你去的,当然也有可能不是。”

      程冰洁突然身体颤栗,她想到了之前家里不断打来的陌生电话。

      每到凌晨一点的时候,家里的电话总会响起,可当她接起来的时候,电话里却又不说话。

      为此她把家里的电话线都给拔了,可在那段时间里,父亲每天回家之后,总是一惊一乍,精神恍惚,好像有什么心事一般。

      而等他问起的时候,父亲看她的眼神充满了溺爱,可在这份溺爱中却参杂了一份担心。

      父亲究竟担心什么?

      莫名的程冰洁想到了这件事情,莫名的程冰洁把两件事情联系到了一起。

      程冰洁相信冷锋说的话,尽管冷锋没说,可程冰洁知道,是她连累了他,劫匪就是冲着她来的,很有可能抢劫银行只是个幌子,真正的目标是她,绑架也只是个幌子。

      而程冰洁不知道,在她被绑架的两个小时后,程建国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而前段时间,她所看到的担心变成了现实。

      想到冷锋的身份,这个家伙竟然是雇佣兵。

      存在于小说中的职业,也许一辈子波澜不惊,找个爱自己的男朋友结婚,过完这一生,永远接触不到这样的职业。

      可一切都随着这个人的出现改变了。

      漆黑的夜里,好像有一道无形的灯光照射在两个人身上,让程冰洁看到了冷锋的脸庞,她闻着冷锋身上淡淡的烟味。

      心中想的是:这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

      第十四章跟着你

      程冰洁的目光很具侵略性。

      看的冷锋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这也是因为之前冷锋遇上的女人,都是一些不投入感情的,也就是公交车。

      当然就算是公交车,冷锋也是很挑剔的,在国外,佣兵战场上,很多佣兵都死于性病,是的,就是性病。

      对于程冰洁这种冰川美女,老实说,冷锋是第一次遇到,当然是产生交集的,还是这么近的距离。

      和飞机上遇到的美女林倾城,这是两种不同的美,但都让人欲罢不能,淫雨霏霏。

      前半夜的时候,两个人还在聊天,到了后半夜,程冰洁像小孩一样爬在冷锋背上睡了过去。

      背着一个美女在这漫无边际的丛林中行走,日后说起来也是一番回忆。

      晨光慢慢覆盖大地,或许是清晨比较冷,程冰洁慢慢醒了过来。

      “嗯?”

      身上的衣服是冷锋的,可人呢?

      紧了紧盖在身上的衣服,程冰洁四下寻找,却找不到冷锋的影子。

      “你醒了?”

      正癔症着,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吓得程冰洁一哆嗦。

      回头看时,冷锋【创建和谐家园】着上身,好像刚刚跑步回来,汗水弥漫着上身,挥汗如雨。

      硬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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