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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谋杀法则》-第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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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尸体为中心,超过两三米远的地方就没有血迹了,我试图找到呈滴状的血痕,但我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法医跟我说,尸体没有掉肉的地方发现了一些淤痕,并且四周没有发现搬运尸体的血迹,他推定凶手的第一犯罪就是尸体现场。

        我点点头,不否认法医说的可能性。

        和丁艳的尸体现场一样,案发现场没有发现任何作案工具。法医对丁艳的尸体做了勘验,认定剖腹和割肉的作案工具是某一类利器,我特地观察了这具尸体上的切口,伤口比较平整,不呈撕裂状,所用的工具应该也是利器。

        我脱下手套,和温宁、江军走出了警戒线。刑警正在对这一整个班的学生进行现场的询问。除了两个老师,其他人都才上小学三年级,很多小孩都被吓哭了,现场的哭声一片。两个老师告诉我们,他们就在距离尸体不到十米的地方进餐。

        尸体还没有开始重度腐烂,所以大家都没有闻到奇怪的味道。尸体四周都是杂草,大家没有仔细看根本就发现不了尸体。尽管这样,想到他们在距离尸体那么近的地方进食,大家还是觉得胃里一阵恶心。

        两个老师都是女性,她们脸色苍白,连说话都哆嗦了。

        温宁叫来了两个中途去解手的小孩,两个小孩被吓哭,说话不是很利索。两个小孩在一棵大树下解手,解完手之后,两个小孩嬉闹着往回跑,结果跑在前面的一个小孩被尸体绊倒,脸塞进了尸体被剖开的腹部里。

        我朝小孩的头看了看,他的头发还是湿的,粘了很多粘乎乎的液体,听到这里,现场有一个刑警打了个激灵。尸体腹部内满是血水混合液体和内脏、未成型的胎儿,这个小孩竟然把整张脸都浸到了尸体的腹部里去。

        小孩的身上有零星的血迹,衣服湿淋淋的,温宁看着我,问:“凶手应该是同一个人。”

        我点点头:“我想明白了,这也许不是仇杀……”

      第191章 共同特征(一)

        “未必是仇杀。”我对温宁说。

        温宁茫然地看着我,我扫了一眼在场的众人,说等回警局再跟他详细地解释。温宁让人先带一整个班的学生和老师回警局,我们一直等到现场的刑警提取完痕迹才离开。尸体的腹部内满是血水,法医和鉴定人员先将那些液体抽出装进鉴定容器里,才敢小心翼翼地搬运尸体。

        抽了水之后,尸体腹部内被切开的内脏完全暴露在我们的眼前,连接体内器官的血管和肉块都已经被切断,很多内脏也已经被利器划的面目全非。特别是那个没有成型的胎儿,腹部也被人掏空了。

        根据现场的推测,法医认为尸体至少已经在树林里暴露了几天,甚至死亡时间比丁艳还要早。鉴定人员将尸体搬上了车里,我和江军也上了温宁的车。郊外的路很陡,江军捂着嘴,一副快要吐出来的样子。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车子进入市区,江军长舒了一口气,看的出来,连续的两起案子让江军心里很不好受。温宁和我还好,毕竟见过很多死状凄惨的尸体,但江军就不一样了,在跟着我之前,江军从来没有出过粤市,遇到最残忍的凶案也只有周小若一起而已。

        回到警局的时候,刑警正在给一整班的学生和老师录口供,法医也在鉴定中心给尸体进行尸检。温宁着急地把我们带回办公室,询问我没有说完的话是什么,我还没开口,江军就说话了。

        江军也直接接触了案子,他对案子也有自己的理解,我没有打断他,让他继续分析下去。

        “凶手如果只作了一次案的话,的确可能是因为感情【创建和谐家园】或者仇恨而动的手,但是连续两起案子了,所以我同意李教授说的,未必是仇杀。”江军对我们说道。

        温宁点燃了一根烟,仔细地听江军的分析,我点点头,表示江军的分析正是我要说的。

        凶手的作案手法都差不多,都是杀人剖腹,并对尸体体内的胎儿尸体进行残害。作案手法上相同的不止如此,两起命案的死者身上的肉都被人割了下来,并且,嘴里都被塞了粪便。根据这些,已经足够将两起命案并案侦查了。

        而且,凶手作案的目标都是女性,并且是孕妇,从这点上,大致可以推定凶手是同一个人或者属于同一个犯罪团伙的。

        两名死者身上都全身【创建和谐家园】,从犯罪手法的残忍程度上看,可以知道凶手对死者的仇恨程度到了哪一种地步。江军认为,凶手除了仇恨两名死者,并对死者实施了羞辱性的行为,这从尸体嘴里的粪便可以看出来。

        “现在,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调查两名死者的关系,如果她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那很可能说明凶手并不是针对她们两个人,而是针对她们是孕妇的这个身份。”江军认为凶手极有可能是一个变态杀人狂,专杀孕妇。

        往嘴里填粪便是一种典型的侮辱行为,这种行为还包括丁艳即将临盆的时候进行了性行为,以及新一名死者的头发被扯下。按照常理来说,凶手能将尸体剖腹割肉,也有足够的条件将死者的面部毁坏,如果死者的面容真的被毁,我们想要找到死者的身份就更加困难。

        凶手的犯罪手段残忍缜密,不会没有想到这一点,唯一能够解释的理由就是死者想故意让大家看到死者的面容。如果凶手真的是心理畸形的变态杀人狂,这种行为可以很容易得到解释,凶手残忍地迫害羞辱死者,想要让更多人知道死者被人遭遇了羞辱。

        江军看向我们:“如果凶手真的是专门针对孕妇的变态杀人狂,那这就不是案件意义上的仇杀,可以说,作案的目标是特定人群没有错,但却没有详细到具体针对哪个人。我最怕的是,B市再发生类似的案件。”

        听了江军的分析,温宁的神态变的凝重起来,如果江军分析的是对的,那凶手的确有可能再次进行作案,甚至已经实施了不止两起的犯罪。温宁马上把烟熄灭,他联系了相关的单位和部门,提醒市内的所有女性特别是孕妇小心。

        我冲江军点点头,示意他分析的很好。

        我们在办公室里待了好一会,法医出具了初步的尸检报告。和丁艳一样,死者的死亡原因被确定为窒息,尸体上发现了多淤痕,法医认为那是死者在进行挣扎的时候留下的。丁艳的尸体上则没有发现类似的痕迹,这其实也比较好解释。

        刚发现的死者怀孕的周期没有比丁艳长,她的反抗能力比丁艳强,所以在抗拒的时候留下了挣扎的痕迹。而丁艳则不同,她死的时候,距离孩子快要出生的时间不长,连走路都不方便,更不要说反抗了。

        我翻着尸检报告,不出我所料,尸体体内也发现了少量的【创建和谐家园】残留。法医对提取到的【创建和谐家园】和丁艳尸体上的【创建和谐家园】进行了比对,法医证明,【创建和谐家园】来源于同一个人。

        法医也给出了尸体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在三天前,这跟我之前推测的一样,这名死者比丁艳死的早。

        温宁已经派人去调查死者的身份了,如果死者和丁艳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江军和我的推测就可能是对的。但如果死者和丁艳有关系,她们则可能得罪了同一个人,遭到了仇杀。总而言之,不管是哪一种可能,我们都必须先对死者的身份进行确认。

        两名死者的身上都发现了【创建和谐家园】,这让我们更加确定死者在生前或死后遭遇了性侵犯,按照常理来说,两名死者都自愿和人发生性关系的可能性不大,特别是丁艳,她的思想保守,不太可能会在自己将要生育的时候跟别人发生性关系。

        案子的消息已经在B市内传开,到晚上的时候,基层的民警联系了我们,他们说在前一天的时候接到了人口失踪的报案。他们接到报案的时候,丁艳的尸体已经被发现了,所以他们没有及时想到人口失踪会和案子有关联。

        直到温宁再度通知了整个B市的警界系统,他们才想到要联系刑侦总局。他们把人口失踪的信息传了过来,看到失踪者照片的时候,我们确认了下来,死者的确就是失踪的那个人。

        我们马上联系了报案的家属,晚上八点钟的时候,警局里来了好几个人,这些都是受害者的亲属。当看到尸体的时候,好几个人都被吓哭了,受害者的父母更是当场晕厥了过去。

        受害者的家属坐着接受我们询问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之后的事情了,受害者的父母已经被送到了诊所里,坐着接受我们询问的还有三个人,一个是死者的丈夫,还有两个是死者的舅舅和姐姐。

        大家都泣不成声,特别是死者的丈夫,经过一个多小时撕心裂肺地哭喊,他的声音沙哑,几乎要说不出话来。死者叫金翠,是城里人,她刚和她的丈夫结婚不到一年,是在五个多月前怀上的孩子。

        金翠的丈夫家住在一个街角,他自己开了一家服装店,平时他和金翠都在家看店,由于卖的服装比较便宜,生意还算过的去。在几天前,金翠晚上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突然失踪,金翠的家人很着急,立刻报了案。

        由于失踪的时间未达到法律的要求,警局并没有立案。那两天的时间里,金翠的家人找遍了他们家附近的那一带,并询问了金翠的熟人朋友,可是大家都没有金翠的消息。

      第192章 共同特征(二)

        金翠失踪之后,再也没有回过家里,立失踪案所要求的时间一到,他们又去警局报案了,这次,派出所立了案,并第一时间张贴寻人启事,派出民警去调查寻访。但到目前为之,派出所方面还没有找到金翠失踪的原因。

        金翠的丈夫脸色苍白,他很憔悴,他告诉我,他已经好几天没有睡觉了。金翠的丈夫说着,眼泪有掉了下来,他说金翠从来没有得罪过人,他们在一起了好几年,在结婚之前,金翠已经和她他同居。

        服装店也已经开了好几年,金翠一直在店里帮她的丈夫照看生意,从照片上看,金翠长的白白净净,是一个比较漂亮的小姑娘。店里比较忙,金翠和丈夫轮班,金翠看店的时间是上午和中午,她的丈夫则要更辛苦一点,从中午饭后一直到晚上打烊,都由金翠的丈夫看店。

        在一个人看店的时候,另一个人一般都在楼上休息,两个小夫妻做了几年生意,有了一点小积蓄,所以他们在去年的时候结了婚,并在几个月前要了孩子。金翠失踪的那天,店还没有打烊,那个时间点,来往的路人已经比较少。

        虽然偏僻,但那一带的治安很好,从来没有出过什么事。家里缺生活必需品,所以金翠就出门去买了,超市距离街角也只有不到十分钟的路程,但是金翠的丈夫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金翠还没有回来。

        金翠的丈夫意识到事情不对劲,关了门,一路找去,可是,金翠再也没了踪迹。

        “当时我还说让她看店,我去买,如果我执意要求的话,她肯定就不会出事了。”金翠的丈夫说着,狠狠地给了自己一个耳光。他脸上满是后悔,说都是他害了金翠。

        温宁:“金翠在失踪前,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举动?”

        金翠的丈夫擦干眼泪,仔细地回想,良久,他摇头。金翠的肚子已经慢慢地变大,所以金翠很少出门,就连看店的时间都减少到两个小时,大部分时间,金翠都在楼上休息。如果不是当天金翠看他太累,金翠也不会自己出门去买东西。

        我皱着眉头仔细思考,温宁问完话,又问我有没有什么要问的。

        我点点头:“金翠认识的人或者朋友里,有没有一个叫丁艳的人?”

        金翠的丈夫又想了很久,随后,他摇头。从金翠怀孕开始,除了失踪的当天,金翠就没有离开过家,金翠的丈夫说金翠所有的朋友他几乎都认识,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好几年了,金翠有什么朋友,她都一清二楚。

        金翠近几个月都没有离开过家里,那她和丁艳应该没有什么关系。我想了一会,心里有了一个大致地推断。我又问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人来照过金翠,这次,金翠的丈夫终于有了反应,他说有个人来店里闹过两次,并自称自己是金翠的前男友。

        金翠和丁艳没有什么关系,那么凶手有很大的可能是针对孕妇群体,但我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凶手很可能是为了报复社会而实施了一系列行为,B市的孕妇群体很大,我认为,金翠和丁艳虽然没有关系,但她们身上一定还有其他相同特征,或许是性格,或许是某种行为,这才引起了凶手的注意。

        温宁听到,立刻问是谁。金翠的丈夫表示不知道,那个人来闹的时候,金翠都躲在房间的楼上,他废了很大的力气才把那个人赶走。事后他询问过金翠,金翠承认,那个人的确是她的以前的男朋友,但他们已经分手了很多年。

        至于分手的理由,金翠的丈夫没有多问。他对我们说,两夫妻最重要的就是信任,他以前也谈过对象,但那些事情都过去了,他只想和金翠好好在一起,过安稳的日子。说到这里,一直没有说话的两个人开口了。

        金翠的姐姐说她认识那个男人,那个男人本和金翠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最后金翠又认识了金翠的丈夫。那个男人家庭很穷,替人粉刷屋子为业,没有接到单子的时候就一点收入都没有。

        女人总希望自己能过的好一点,所以金翠在考虑之后,和男人分了手,跟了她现在的丈夫。金翠的姐姐说,那男人对金翠很好,就是家里穷,一开始,他们家还觉得对不住男人,但男人好几次闹到了金翠的家里,金翠和丈夫同居之后,又闹去了店里,这让他们很气愤。

        从那之后,他们就再也不觉得男人值得同情了。

        “他最后一次闹到店里,是什么时候?”我问。

        金翠的丈夫想了想,说大概是在好几个月前,这几个月来,男人都没有再来闹了。温宁看了我一眼,示意我会不会是男人为了实施报复性行为,所以将金翠杀了。我摇头,从犯罪动机上来说,男人杀金翠能解释的通,但丁艳的死就解释不通了。

        但我们没有就这样把线索放弃掉,我们问了那个男人的信息,金翠的姐姐告诉我们,男人就住在B市外环一个偏僻的老街里,金翠曾经带她去过。天已经很晚了,但情况紧急,立刻有警察带着金翠的姐姐和舅舅去找那个男人。

        金翠的丈夫又到尸体身边接着哭,由于鉴定需要,尸体被隔离开来,金翠的丈夫没有办法直接接触到尸体。

        时间太晚,温宁问我们要不要先回去,我看看手表,摇头,江军让我打个电话回去报平安,我让江军替我打一个,我则和温宁继续去研究案情了。现场提取到的血迹都是死者一个人的,除此之外,警方就没有再掌握其他线索了。

        江军打完电话的时候,刑警回来了,他带着金翠的姐姐和舅舅去找那个男人,但刑警却没有将他带回来。询问之下,男人根本就没有在家,男人的家里也没有其他人,刑警在深夜敲醒男人的邻居才知道,男人住了院。

        刑警又去了医院,他们终于找到男人了,但是男人却已经整整住了一整个月的院。男人在帮人粉刷外墙的时候,不慎从二层摔下,身上的肋骨断了很多根,手和脚也都伤的严重。刑警找护士要到了男人的病例,并且,一整个月的时间,男人都下不了床,更不要提离开医院行凶了。

        男人在听到金翠的死讯时,神情复杂,到最后痛哭了一场。

        男人的嫌疑被排除了,温宁问我要怎么办,我想了想,问温宁手头上有没有事情,如果没有的话,去金翠家里那一带勘察一下。温宁很快同意了,我们开车出警局的时候已经过了零点。

        街道上没什么人,车子停在了金翠丈夫说的那个街角,我们先到了金翠丈夫的家里。我们一路沿着家里往超市的路走去,经过街角,有一个拐弯处,通往一个地下人行道,晚上的时候,里面很黑,大部分会选择走天桥,里面一个人都没有。

        超市就在地下人行道五十米远的地方,金翠出门买东西的时候,超市还没关门,所以超市门口那一带肯定还有人,凶手不太可能在那里动手。江军盯着地下人行道黑漆漆的入口,问我们要不要下去看看。

        我点点头,凶手很可能是在金翠经过这里的时候将她拖走或者打晕带走的。

        温宁事先带了手电筒,由于经济的关系,地下人行道在晚上的时候没有开灯,里面很闷,我们三个人往里面深入,皮鞋踩在地上的声音回荡在整个地下人行道里。

        温宁打着手电筒四处照着,一路上,我们都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温宁叹了一口气,说他实在搞不明白凶手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我:“丁艳和金翠身上有其他共同的特征,我想我大概明白凶手的心理了。”

      第193章 还会作案?(一)

        地下人行道里有些潮湿,地上满是积水,几乎要找不到落脚的地方。进来之后,我们才发现这条地下人行道已经用黄线封住了。温宁手里的手电筒照到了一个警示牌:禁止通行。由于设计的不合理,只要外面一下大雨,雨水就会全部灌进地下人行道里,排水口好像也被堵住了。

        整条地下人行道就像下水道一样,散发着恶臭,我们越往里面,那臭味就越重,我们不得不停下脚步。温宁拿着手电筒四下照着,只见积水上漂浮着很多垃圾,温宁一不小心,脚底一滑差点摔倒。

        站稳之后,我们才发现温宁踩到了一只死老鼠。死老鼠灰色的短毛被水浸泡得湿漉漉的,硕大的身体已经开始腐烂,上面有很多苍蝇和蟑螂正在腐蚀着它已经被咬破的躯体。温宁一阵恶心,往前跨了一步。

        地下人行道已经禁止通行,这让我们更加确定金翠在去超市买东西的途中,被拉入了这个又脏又臭的地下人行道。根据金翠的丈夫说,他已经记不清金翠是具体几点出门去了。但金翠在出去买东西的时候,他们还没有打烊,服装店一般比较早打烊,那就说明金翠出门的时候,还不至于路上一个行人都没有,正因如此,金翠的丈夫才在犹豫之后,让金翠独自出门。

        特别是那家超市,我们从警局出来到这一带的时候,超市才正在关门,这就更加降低了凶手在超市门口附近动手的可能性。根据分析,我们一致认为是金翠在经过地下人行道入口的时候,被打晕或者强行拖入地下人行道的,这里禁止通行,大晚上的更加没有什么人,就算金翠大声嘶吼,也没有什么人能够听到。

        我对温宁和江军说,我大致明白凶手的心理了。丁艳和金翠不仅仅在孕妇这个身份上有共同点,根据凶手的残忍手段,我还发现了丁艳和金翠的另一个共同特征。奸淫,脱衣,往嘴里塞粪便,这都是典型的侮辱行为,可见凶手对丁艳和金翠有多么厌恶。

        丁艳和金翠居住的地方虽然都比较偏僻,但还算不上是荒无人烟,凶手作案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很有可能被发现的。如果凶手单纯地仇恨孕妇,他大可以去偏僻的村落或者郊区实施犯罪行为,那些地方的孕妇也不少。

        可是凶手冒险了,这让我更加揣测起凶手的杀人动机。丁艳和金翠不仅仅是孕妇,她们都和不止一个男人牵扯在了一起。金翠的经历很好理解,她和她前男友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以说,是金翠抛弃了她的前男友。

        分手之后,金翠和她现在的丈夫在一起,并怀孕了。从出去调查的刑警以及金翠丈夫、姐姐的口供可以看出来,金翠的前男友很爱金翠,否则也不会在金翠结婚后,多次闹到金翠丈夫的店里去。并且,在听说金翠的死讯之后,男人还痛哭了一场。

        而丁艳的悲惨经历则要费解一点,她已经答应要嫁给别人,也就是有了婚约,但在那之后,她遭人奸淫,并没有将孩子打掉。凶手不止对丁艳实施了谋杀或者奸淫的行为,更是将丁艳的肉混进西单包子铺的肉包子里。

        凶手对丁艳的痛恨程度并不比对金翠的痛恨程度弱,在我看来,丁艳和金翠不管是不是自己自愿的,都对不起原来要谈婚论嫁的那个男人。凶手系仇杀的可能性已经随着案情的进展被我们慢慢排除,他实施报复社会行为的可能性则越来越大。

        一般实施报复社会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心理都曾经受过极大的摧残和伤害,或许在本案中,凶手自己曾经的经历和金翠、丁艳对不起的那个男人相似,所以凶手才会实施这样残忍的犯罪行为。

        如果放在古代,丁艳和金翠的行为都是违背忠贞的。金翠抛弃前男友的行为就不用说了,在传统的伦理观念中,就算女性是被奸淫的受害者,也会被人瞧不起,更何况,丁艳因为善良或者出于其他原因,没有将受到奸淫致孕的孩子打掉。

        在凶手看来,丁艳和金翠怀的孩子都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我推断的不错,凶手是一个思想传统,并曾经受到感情挫伤的人。

        听到我的分析,温宁和江军都觉得有道理,但是,问题又随之而来了。丁艳和金翠不太可能认识,凶手是怎么知道她们的事情的。金翠的前男友去金翠店里闹过,凶手还有可能因为恰巧经过而知道,但是丁艳呢?

        丁艳和人有婚约的事情,只有他的父母和男方知道,就连丁艳打工所在饭店的老板和她的邻居都知之甚少。并且,凶手又知道丁艳被奸淫,所怀的孩子又是因为奸淫行为怀上的,知道其中一些不是不可能,但是对丁艳所有的情况都了如指掌,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丁艳的思想传统,不可能将这些事情随便告诉其他人。

        大家都陷入沉思,借着手电筒,我看了看表,已经快凌晨一点钟了。温宁问我是继续往前,还是原路返回,没有犹豫,我们一致决定往前走。如果凶手利用这个地下人行道实施犯罪,那么他肯定事先把这个地方勘察了一番。

        地下人行道实际上不长,通往街道的对面,人行道上方就是一座天桥。温宁告诉我,这一带曾经也繁华过,但随着经济中心往内环转移,这一带的生意和人群越来越少。后来,经济中心又逐渐从内环往外拓展,这一带才又慢慢有要繁华的趋势。

        这地下人行道看起来也有很多年了,应该是在这一带的车流量比较大的那个时期打通的。如果是在白天,又没有积水的情况下,走完地下人行道也只需要一分钟不到的时间。但现在天很黑,地上又满是垃圾和积水,出于勘察的需要,我们足足走了好几分钟。

        终于,我们从地下人行道的另一个出口出来了,出来的时候,臭味瞬间消失,雨后清新的空气重入我们的呼吸道。街道的对面是一些正在被【创建和谐家园】的房子,有很多小胡同,这个时间点,只能偶尔见到几辆夜行的车子经过。

        我们又顺着那些小胡同走了进去,小胡同后面是一片废墟,应该是要重建什么建筑。

        “凶手应该就是利用这条地下人行道将金翠带走的。”温宁朝四周看了看:“金翠去超市买东西,势必要经过地下人行道的入口。金翠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人捂住嘴拖入地下人行道是绝对可能的。”

        金翠是一个孕妇,力气很小,犯罪嫌疑人被确定为一个男性,力气肯定要大金翠很多,金翠没有防备,很容易就被拖入地下人行道里了。进入人行道之后,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将金翠打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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