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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汉之庄稼汉》-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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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此物做不成,食肉无味矣!”

      现在的烹饪方法,大多都是煮,就是把食物放到陶罐里,和水一起煮开,煮成一团浆糊,最多加点配料,就可以端上桌。家里如果是有条件可以吃肉的,还可以用烤,烤完撒点盐,关键是绝大部分人是吃不上肉的。最后就是煎,比如煎菘菜,拿个陶罐放火上烤,再把菘菜放上面摊平,煎完水份就上桌,连配料都省了。

      现在终于有条件改变了,冯永简直迫不及待。

      丁二的工作能力不错,效率很高,仅仅是第三天中午的时候就扛着做好的曲辕犁冲到正在钓鱼的冯永面前。

      “唉唉唉!停停停,你干嘛呢?把鱼都吓跑了。”冯永被吓了一大跳,站起身来对着丁二跳脚大骂。

      “犁”丁二笨嘴笨舌的样子,让人一看就想踹他。只见他指了指地上放着的犁,半天才憋出一句话,“做好了,请主家看看。“

      这么快?冯永当然看到犁了,可是仍然觉得不可思议,看了看丁二双眼里布满了红血丝,这才明白过来,看来这家伙是一回去就立马开工,估计这是熬夜赶出来的,是个行动派。可是就算如此,在冯永看来速度也有点快啊?

      后边跟着跑的管家这时候才气喘吁吁地赶到,然后扶着旁边的柳树弯腰直喘气一时说不上话。

      冯永弯腰打量着这个世界历史上的第一个曲辕犁,嗯,不错,木匠的手艺还不错,全身木头打造,虽然是把犁分成几部分,然后再组合起来的,可是当冯永拿着犁把手,用力晃了晃,却感觉到各个部分都巧妙而紧密地榫卯到一起,整个曲辕犁给人一种浑然一体的感觉。当然比不过后世的全铁打造,可是能做成这样,也算不错了。

      “这个,犁铧,怎么不用铁片镶住?”冯永突然指了指犁铧,问道。

      “主君,小门小户家里,能吃口饱饭都是托了主君的福了,还想要铁?就这个,还是丁二和他的三个娃子一起赶了两夜,才赶出来的。匆忙之间,让主君不满意,也是情理之中,也就是让主君看个眼,看看哪里还需要修改。”管家终于回过气来,连忙在旁边解释道。

      冯永砸砸嘴,又尴尬了,自己还是脱离不了以前的思维,铁这东西,一辈子都在农田里忙活的农户,只怕一生都难看到几块。原来是家里还有三个儿子帮手,怪不得两天就能做出来。

      “那这样,赵叔,咱家不是要去城里做铁锅么?叫丁二按着这个再做个犁铧,到时候就带着犁铧去城里,叫铁匠打个铁片镶在上面。”

      地要深耕,才能多打粮食。没有铁犁铧,哪来的深耕?

      “老仆晓得。”赵管家应了一声,转身对着丁二就是一脚,“还愣着做什么?没听到主家的话,快去再做个犁铧。”

      丁二被踢了一脚,却是嘿嘿傻笑,感激地看了管家一眼,对着冯永行了个礼,扛着曲辕犁就要转身离开。

      “慢着,”冯永却是突然想到一事,“这犁,你家的三个儿子都帮着做了?”

      “回主家,是的。”丁二一脸茫然地回答。

      “你家,有多少个孩子?都多大了?”

      “三个男娃,一个女娃。老大十四了,女娃是老幺,今年刚十岁。老二十三,老三十二。”

      “唔,老大就算了,剩下的那几个娃,挑个机灵点的,送到府里来做事,男娃女娃都行。府里最近缺人手。”

      看来这丁二和他老婆都挺厉害啊,连续三年生三个男娃。

      “啊?”丁二再次茫然。

      “啊什么?”管家一旁看不过眼,又是一脚踢过去,“还不快点谢过主家,天大的好事呢!”

      这管家脚劲还挺大,一个猛踹就把丁二踹了个踉跄。

      丁二这才反应过来,把犁一扔,急忙就扑倒在冯永面前磕头。

      “停!”冯永往旁一个闪现,“再磕头就不要了。”

      丁二立马利索爬起来。

      这木犁的质量还真不错啊,冯永没理会激动得快要把身体扭成麻花的丁二,又把木犁立起来仔细打量。刚才丁二突然把肩上的木犁扔地上,冯永还担心会不会散架,可是现在看来,依然结实,没有一点松散的地方,看来丁二一家的手艺真心不错。

      “不错。”冯永放开木犁,拍拍手,对丁二说,“就按这个样子,快些再做一个出来。”转而对管家说,“赵叔,这铁犁铧,一个不够,还是做两个吧。”

      原本只是想先做一个看看能不能用,如今却是没有想到,这木头做的曲辕犁除了没有后世的重量,模样与后世差得也不算太远,质量也过得去至少与不能深耕的直辕犁相比,这个肯定能把地耕得深一些。家里有两头牛,自然要做两个,多做一个铁犁铧也多费不了多少钱。

      至于为什么要让丁二要让一个孩子来府里做事,这自然是冯永在为养鸡大业做准备。虽然说是要到夏种后才买鸡苗,可是并不代表着现在不要提前做准备。反正丁二家的孩子这么多,少一个帮忙也没什么大碍。

      第0008章 冯永的往事

      养鸡最怕什么?当然是鸡瘟。家财万贯,带毛不算。这可不是说说而已,一场瘟疫下来,别说是养鸡,就是养鸭养猪养牛都扛不住,血本无归妥妥地没什么问题。所以养殖首要问题就在于防瘟疫。

      即使是在有疫苗和专治各种瘟病的药的后世,瘟疫都没办法完全避免,冯永自然也拿不出更好的办法防止鸡瘟的发生,只能是尽量减少鸡瘟发生的概率。比如可以用散养代替后世的集中养殖。鸡瘟的产生,与周围环境脱离不了关系,太过于拥挤,不注意鸡舍的卫生等都有可能导致鸡瘟。

      四川虽有沃野千里的美誉,可是多山也是事实。冯庄的后面,就有几个小山陵,虽然不高,可是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却是无法耕种的,刚好可以用来散养鸡群。

      再有就是蛆,嗯,没错,就是那种白花花蠕动的蛆。这个是小说里教的,唐朝好男人知道伐?里面就讲过这个,说是可以防鸡瘟。是不是事实冯永不知道,但试试总没错,而且这也解决了鸡饲料来源的问题。

      即使这个最后不行,冯永也还有一个杀手锏,那就是蚯蚓,也就是中药里面的地龙,这个冯永自己亲身试过。

      农村的家里,哪个没养过几只鸡几个鸭的?小孩子干不了重活,但喂个鸡放个牛什么的还是可以的。

      冯永小时候喜欢百~万\小!说,脑子又灵活,那时候的劳动课本还是挺贴地气的,不像后来那样全是语文数学英语,连个课外都是钢琴画画,孩子没有一点自己选择的余地,而且一点也不活泼。当时发下来的劳动课本里面就有讲过如何养蚯蚓来喂鸡鸭,甚至喂猪致富的事。

      当然,如何养蚯蚓冯永没试过,因为他不用试,家住南方的他,夏天里随便在老树底下拿铁锨一挖,用树叶堆成的腐殖土里全是这玩意,刚买回来的小鸡小鸭疯了一般猛抢,最后吃得摇摇摆摆差点走不了路。

      翻过的腐殖土堆成一堆,下次来再换个地方,等绕了老树挖完一圈,或者再下一场雨,最开始的小土堆里又钻满了一堆蚯蚓。

      自从冯永发现了这个秘密后,别人都是赶着鸡鸭去找食,还要小心看着,而他却是扛把铁锨出门半小时,就可以把鸡鸭赶回家,然后出去玩耍,简直不要太爽。而且他家里的鸡鸭也极少得瘟疫,长得又快又肥。

      要不是后来他弟弟炫耀了出去,导致各棵老树底下都是拿着铁锨狂挖蚯蚓的小伙伴,冯永表示他还可以安静地偷懒。

      正是有了这些底气,才是冯永敢在这个连粮食都不够人吃的时代养鸡,要不然,难道还真以为自己有那“祝鸡翁”的本事?再说了,那祝鸡翁的养鸡本事,也未必有他的高,至少,他总想不到用蛆和用蚯蚓养吧?既促肥又防病,多爽?

      不但是鸡怕得病,人也一样怕得病,特别是在这个没有抗生素和疫苗的时代,一场瘟疫往往就可以让一个大城市成为人间地狱,并且以此为中心迅速向四周扩散,从而导致赤地千里,这个并不夸张。

      冯永自从来到这个时代,有了条件之后就很注意卫生,更注意锻炼身体以提高自己的免疫力。没办法,这个时代太可怕,一个小感冒就可以导致肺炎,从而嗝毙,你还没办法治。

      死过一次的人就特别珍惜自己的生命,冯永自从安定下来后,就一直坚持锻炼,早上按点起来,先是一套广播体操,再来一套基础军体拳,然后再一套格斗军体拳,最后练一遍易筋经。

      你没看错,是的,军体拳,易筋经。冯永考上大学后,家里还是比较穷的,他一个小城市农村里出来的孩子,想要在大城市的名校里拿到高额奖学金,并不是说不可能,但也只能拼命去学别人比你底子好,又不是说所有人都是来大学混日子的,加上冯永的天份就算再高,难道可以考进名校的别人都是傻子?人家凭什么就让你轻松拿了奖赏金?

      拼了命去学习去拿奖学金,就没有时间去勤工俭学,那平常的生活费怎么办?所以当他听说大学生当两年兵,回来后学校有优惠政策,就毫不犹豫地报名去了部队,两套军体拳就是那个时候在部队学会的。

      农村里出来的娃,能吃苦,又是大学生出身,脑子灵活,这样的人在部队不要太受欢迎。连里在第一年就已经开始把他当作部队骨干来培养了,然后第二年又把他送去某个基地训练,里面有个老教官,大校军衔,平时人挺和气,甚至还会跟他们这些新兵蛋子开开玩笑啥的。

      冯永在某一个大清早机会巧合之下,发现那老教官在树林里晨练,五十多岁的人了,身子还能折成一个诡异无比的角度,实在是让他大开眼界。问了才知道是在练易筋经,说是练到极致可以让人脱胎换骨。

      脱不脱冯永无所谓,但对身体有巨大帮助他觉得那是绝对可以肯定的,所以他就问了老教官自己能不能学,没想到和气的老教官呵呵一笑,说满大街都有这种教学,只是有些地方教得不对,还有一些招式不全罢了。

      当然,最主要的是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呼吸引导法门,这老大校自称学过一些皮毛。若是冯永想学,教给他也无妨,不过得能吃苦,特别是一开始的时候,会有骨折一样的痛苦。

      冯永当场就拍着胸脯说吃苦俺不怕,俺最喜欢吃苦了。

      学那玩意确实辛苦,最开始的时候冯永感觉自己的腰都被折断了,可是带来的效果也是非常惊人的。别的不说,他在部队领导的挽留声中回到学校后,才发现自己的身体比起以前有了质的飞跃。

      虽然没在校两年,可是大学的奖学金,对精力充沛的他来说却比以前轻松太多地拿了下来。再加上学校的优惠政策,让人瞩目的资历,在普通学生眼里,冯永已经算得上是半个人生赢家了。

      最后冯永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又轻松进了一家国家企业大公司,不说是铁饭碗,但也算得上是陶瓷饭碗,小心地捧着,也不算容易碎,多么美妙的人生?

      人常道不出校门不知道社会的苦,出了校门,冯永才觉得自己还是想得太美好了!出来三年,工资五千多一点,加班的时间不要太多。谈了一个女朋友,第一次上女方家门,被三大姑八大姨围着问了一圈就懵了,连怎么走出门的都不知道。

      虽然是被问懵的,可是其实核心问题就那么几个,不外乎有车吗?有房吗?工资多少?家里具体啥情况?说穿了,其实也就是你特么的有钱吗?没钱凭什么让闺女跟着你受苦?

      拿死工资的人哪来的钱?国企说好一点的地方,也就是安逸一些,也就是福利比别人好一些。

      第一次上门让冯永受到了极大的【创建和谐家园】,于是他痛定思痛,放弃了这份让安逸而让别人羡慕的工作,辞职去了另外一家高薪的私企。拼了老命加班,两年时间,冯永一个人顶三个人的工作量得到了女老板的青睐。

      第0009章 幺妹

      你们想得没错,是全方位的青睐,包括工作和生活,女老板看上他了!

      常年练功,让冯永有着远异于常人的精力,体力和魅力,有过部队服役的经历和一直保持着部队的作风又让他有着不同于人的丝许霸气。这种男人对城市的女人来说杀伤力太大,让不少腐女【创建和谐家园】心如猫挠,可是却又偏偏无从下手。

      为什么?

      因为冯永从那一次以后就再也没谈恋爱,没办法,大城市里谈恋爱既费钱又费感情。作为从乡下飞到大城市的老大,冯永家里的老父母,弟弟妹妹,哪个不指望他?曾经天真过的冯永很明白,没有钱你哪来的资本谈恋爱?久经商场的风韵【创建和谐家园】老板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一点,用可以活埋他的金钱把他砸倒了,条件是当她三年男秘书。

      冯永无所谓,那时的他已经不是那个刚从农村来到大城市的天真而淳朴的他,主要还是家里的情况让他没办法拒绝这个诱惑,而且三年他能等得起。再说了,他的能力摆在那呢,就是老板娘尝完鲜后反悔了,他到哪里不一样能轻松找到工作?

      美艳的老板娘确实反悔了,是三年后反悔了,她觉得三年太短了,要冯永再干三年,嗯,各种意义上的干。这回轮到冯永不想干了,钱早就拿够了,家里的事情也解决了,他要是再为老板娘服务三年,那啥时候才能轮得到他给自己活着?

      可是还没等他和老板娘完全了结呢,老板娘那个搞房地产的前夫就跑来想跟老板娘复合,然后自然是被老板娘义正辞严地拒绝了,冯永声明自己不为此事负责。

      可是前夫哥表示:你说无关就无关?老子的原谅帽,是哪个小瘪三都能给带的?

      于是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有十来个汉子表示看冯永不过眼,要打断他的三条腿。冯永有一身蛮力,又有在部队服役的经历,表示我一个能打十个。

      后来事情的发展说明他的感觉是错的,他只能打三个,当他打倒第三个汉子的时候,背后就响起了枪声搞房地产的有哪个是善茬?手底下不干净的多了。连前夫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经常用来当抹布的手下竟有一个是全国杀人通缉犯,身上还带着自制的土【创建和谐家园】。

      后面的事情就可以想像出来了,冯永挂了,魂穿三国,前夫哥锒铛入狱,底子全部被查了个底朝天。唯留下一个美艳的老板娘伤心欲绝,毕竟冯永这种全方位碾压她,让她身心俱服的优秀男人实在太少,少到可能再也找不出另外一个了。

      还好那三年里,冯永衣食住行全由女老板提供,给他的钱他基本没动,全留给家里,他挂了以后,家里倒也不用担心。

      练完功,再开始绕着诺大的庄子跑步。这个习惯也是被别人当作疯子的原因之一,你说哪个没事大早上的绕着庄子跑的?不是神经病是什么?

      不过后来冯永渐渐习惯当地的生活以后,当地的庄户也对主家这个癖好见怪不怪了,毕竟这年头,遇到一个能让人吃上饭的主家不容易,遇到一个大方地给自己吃饱吃好的主家更不容易,所以可以更宽容一些。最多最多,也就是在别人听不到的地方嘀咕两声,拿来做反面教材教育娃子。

      当早上的锻炼结束后,开始吃早饭,雷打不动的必须要有一个鸡子。没办法,此时正是长身子骨的时候,没有足够的营养,只能拿鸡子顶一下。按道理应该是早晚一个,但是如今鸡子算是奢侈物,一天吃一个已经算是挥霍败家行为。

      不过还好,冯家也就一个冯永,家底勉强够他挥霍。这也是为什么冯永对养鸡念念不忘的原因之一,不养鸡自给自足,坐吃山空不说,真当鸡子如后世的满大街都是?收鸡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呐!

      吃完早饭后,就到了一天的学习时间。冯永的书房挺大,里面铺满了书简。可是这有卵用?一整个大屋子的书简加起来,其实也就是一本书,那就是说文解字。

      冯永有没有文化?答案是肯定的。可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他又不算是。他会写字,可是有毛用?他写的字别人又看不懂,别人写的字他也看不懂,所以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他就一文盲!

      文盲是可怕的,特别是当你明明不是文盲却又被当成文盲的时候,那就更可怕。所以冯永不想当这个时代的文盲,所以他要学习,至少要认得这个时代的字,然后再努力地学会写这个时代的字。

      再一次感谢小学时候幸运地赶到了劳动手工课的尾巴,好歹学过一年的课外毛笔字,虽然整整一年里写出来的字只有一个字能被老师认可,但好歹让他知道了毛笔的基本用法。

      纸是很珍贵的,而且质量也不算好,但是有竹简啊。这年头,竹简当然是有卖的,可是更多的都是自己做,做竹简和木简是这个时代读书人的一项基本技能。

      即使不是读书人,很多不识字的人也会这个技能,偏偏冯永没有这项技能。管家是个好管家,大户人家里出来的,点出了这项技能,所以竹简不用担心不够用。

      读书是一件很辛苦的事,特别是在没有老师的情况下,自己需要一个人独自摸索说文解字上的字,在认出相应的字后,还要把它和简体字一起抄写在空白竹简上。

      感谢化的延续性,即使是繁体变化到简体,还是一样有规律可循的,大多数的字都可以猜出它的相应简体字,这样就不至于让冯永变成这个时代的文盲。要真是遇到身毒那样的国家,文化彻底断层,那就死球去吧。

      冯永是一个坚持的人,这个从他出了部队几年后还能保持部队习惯的就可以看出来,可是他又不是一个可以为了某个坚持而放弃其他一切的人,这个从他和女老板的几年纠缠就可以看出来。

      所以当丁二带着一个小小瘦瘦的女孩站在冯永面前,并且一再坚称这个就是他家里最机灵的娃子,冯永也没有坚持说他的本意最想要的还是可以帮家里做木犁的那几个男娃之一,毕竟他当时也说过,男娃女娃都可以。

      后世带来的思维仍在不由自主地影响着冯永,如果是在后世,明确说明了只要男娃,很可能就被人说成是重男轻女,或者是对女同胞的歧视,最后肯定是被喷成狗,所以对丁二带来的是一个女娃他也不好说什么。

      事实上到现在冯永都没反应过来,这年头,重男轻女才是正常的,不重男轻女那才叫奇怪。

      丁二家里有这么个女娃,活干得没有男娃多,吃得却不差多少,几年后还要赔一笔嫁妆,怎么看都是一个赔钱货。如今主家里要收人,并且还说了男女都可以,丁二家当然直接就把她推出来了。

      “这女娃长得不错,”一旁的管家上来摸摸女娃的头,笑眯眯地说,“十岁就这么高了,身子骨还可以。”

      第0010章 【创建和谐家园】契

      冯永看看那女娃,头发有些发黄,有些地方甚至打结到了一起,偶尔有虱子爬进爬出,脸上黑黑的,很明显营养不良,身上穿着不太合身的衣服,过于肥大不说,还破破烂烂的,赤着脚,已经看不出原来的皮肤颜色。

      全身唯一的亮点就是那双眼睛,不知道是原本就大还是因为脸太瘦而突显出来的,又大又黑,正带着惊恐的目光看着冯永。

      这个就叫长得不错?冯永感到一阵心酸。

      管家凑到冯永耳边悄声说:“主君养鸡,若是想找人打下手,这个女娃就不错,比男娃好,不用担心这府里的秘密泄露出去。老仆打听过,这女娃平常里干活勤快,年纪也不算太大,进了府里正好【创建和谐家园】。”

      我是不是理解错了什么?还是管家理解错了什么?为什么女孩进府要比男孩好?还有【创建和谐家园】这个词,确定没有说错吗?我原本的意思是想要几个大半小子进府帮忙打下手的啊。

      不好反驳管家的话,更重要的是,冯永对这个时代的各种规矩根本没有多少概念,好不容易勉强被当回正常人了,他可不想再次被人认为又突然发疯。

      所以一般情况下,管家的意见都很重要,冯永心下也觉得女孩子和男孩子没多大区别,心里虽然有些疑惑,却点点头示意管家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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