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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耀魔徒》-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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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自己肯定是没有机会见到苏天河了……

        那就找一个有机会的人!

        这样想着,叶欢的目光在人群中寻找起来……吉格斯肯定是不行的,有传言说苏天河生性耿直,当官的时候曾经在一天之内处死过几百个贪官,吉格斯见到他非得吓死不可……一旁的教工们看来也是身份不够,学生们更加不行了……

        哦?

        这是?

        叶欢在广场外面看到了一个有趣的画面。

        一个只有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坐在广场的围栏上,她翘着二郎腿,嘴里叼着一只加长版的雪茄,脸上还带着一个超大号的黑墨镜,这在神圣庄严的东林神学院,绝对是足够关进地牢的表现,甚至波波夫已经冲着这小女孩过去了,可是,看了一眼这女孩身上穿着的火红披风,他骇然停下了脚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回到了主席台。

        旁边还有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少女,她的表情就庄重多了,不过在这所有人都穿着长袍的神学院,她竟然穿了一套格格不入的银色铠甲,还公然背了两柄长剑。

        最让叶欢感兴趣的,是他们的黑头发,黑眼睛……炎黄人!

        叶欢凑了过去,一万多人黑压压的广场上,他还不至于被这两个女生留意,很容易就听到了小女孩的声音。

      ¡¡¡¡¡°ÍÛ£¬ÍÛ£¬ÍÛ£¬ÀϽ㣬ÎҲŷ¢ÏÖ£¬ËÕ´ó±Ç×Ó³¬Å£±ÆµÄÚÀ£¡¡±

        “……”

        这谁家孩子?

        叶欢满头冷汗地继续听下去,只听那少女教训道:“菲儿,这里是东林,不是大日城,哼,我可没兴趣激怒吉格斯,然后再浪费力气,杀光他的警备部队!”

        “……”

        叶欢继续冒冷汗。

        “切,老姐,东林怎么了,吉格斯又怎么了?他奶奶的,就算莱茵哈特来了,老娘也照样叫齐弟兄,砍了他的老二,烧了他的【创建和谐家园】毛!”莱茵哈特,这是当代教皇的名字。

        而且,说这话的时候,这小女孩大大咧咧地挥舞起了一只小拳头,露出了披风里面极为暴露的身材……好吧,十二三岁的小屁孩还没有身材可言,可是,她露出来的左臂上,一条东方青龙的文身,右臂,一只西方白虎文身,耳朵下面的脖子上,还纹了一个超夸张的,两把交织在一起的斧头……

        另外,她的后腰带上,真的别了两把小斧头。

        叶欢得到了足够的消息,走回人群轻轻一碰鲁修,“鲁修,大日城是什么地方?”

        鲁修立刻露出了尊敬的神色,“欢哥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大陆强者,以三贤者,九圣雄为尊,我们的苏老校长就是三贤者中的星贤者,大日城,就是九圣雄之一,十级祖魂,烈人王的居所!”

        说着,他压低了声音,“欢哥,有什么发现吗?”

        “看到围栏上的那两个女生了吗?”叶欢低声一笑,“烈人王的孙女,她们足够让苏天河留意到我了……当然,在这之前,我必须做一些小小的准备!”

        叶欢走了回来,他蹲在人群中,以催眠【创建和谐家园】的眼光看了一阵银色铠甲的少女……

        他摇摇头,跳了过去。

        再看那小女孩,他满意地笑了,然后,他留意到不远处的草地上还有一只小哈巴狗,肥嘟嘟,胖乎乎,穿了一件和小女孩的披风一样材料的红色马甲。

        不会错的,这是小女孩的宠物狗!

        天知道这小丫头出远门为什么带上一条狗,但是,他足够叶欢冒出一个有趣的想法了。

        接下来,叶欢走去了广场后面的食堂,买了一袋子的肉骨头,回到草地之后,骨头一根一根地摆开,延长到了一个拐角无人注意的地方……小哈巴狗顺着骨头吃了过来,一抬头,正看见叶欢拎着个棒子,笑眯眯地望着他。

        咚!

        一棒子打死了狗。

        叶欢拎着尸体欢愉地走进了自己租用的小公寓,不一会儿,他的屋子里传出了一阵香喷喷的烤肉味……

        ……

        第二十九章 其实,我是个好人

        叶欢坐在地毯上,对面是一个从黑谷带回来的炭火盆,他脚下已经摆放好了酱油,芥末,辣椒面,十七八种诱人的调料,可怜的小哈巴狗已经只剩下了一条肥嘟嘟的狗腿,架在炭火上,叶欢一面哼着上辈子的小调,一面往在上面刷调料……

        哈巴狗的味道其实算不上好,但叶欢这个两辈子单身汉的烹调手法相当不错,几分钟之内,几十个信徒都香气引到了门外,领头的白小白甚至一面流着口水,一面在门外‘当当’地敲打饭盆。

        不过,叶欢把他们都给赶走了。

        他的理由是,他正在通过美食与旦哥进行一场深层次的精神交流……

        终于,叶欢等到他的目标。

      ¡¡¡¡ßÛµ±£¡

        十二三岁的红披风小女孩踹门冲了进来,她好像是来兴师问罪的,一进门就耀武扬威地举了一只小拳头,可是叶欢为了在客人面前出风头,已经在屋子里挂满了另一个叶欢获得的荣誉证书,这小女孩一抬头,就看了一张叶欢和教皇陛下,以及两百多位何烈山教廷大人物的合影,两米多高,五米多长……

        这就是一种心理压力了。

        小女孩吐了吐小舌头,关上了房门,然后她打量着墙上的相片看了一阵,‘唔’地捂住了小嘴巴,“新纪元1235年,何烈山武斗场,叶欢一己之力击溃十四人联手,教皇陛下为之亲手披上荣耀之衣……哇塞,你就是叶欢,东林之星,当年天父教新生代的十四天王联手,也被你一招干趴下的那个变态音乐狂!?”

        变态……

        音乐狂!?

        叶欢慢条斯理地把烤肉切成碎块,“其实,我只是一个好人。”

        “嗯?”小女孩蹲在了叶欢对面,他们之间就是炭火盆上的烤肉,但是谁能认出这些刷满了酱汁和虾油的肉块就是那条小哈巴狗呢?“喂,变态狂你有没有搞错,我在问你是不是叶欢,你说你是好人,这之间有联系吗?”她指了指自己的胸口,“烈菲儿,大日城,斧头帮的总瓢把子!”

        “哦,烈小姐,你找我是……”

        小女孩的眼眶红了,“我的猪猪不见了,有人看见是你抓走了他,不过……你是叶欢诶,我爷爷说过,天父教新生代中只有两个人有潜力超越他,一个是凯撒,一个就是你,能让我爷爷夸奖的人,不太可能抓走我的猪猪是吧?”

        多么天真的一位大小姐呀!

        叶欢很愉快地点头,“你说对了,其实,我是个好人!”

        “喂,别说这些没用的了,叶老哥,我听过你的名头,大英雄,大好人,那就别坐在这里吃肉了,快帮我去找猪猪,我可是你们东林的客人呢!”

        叶欢的回答是……

        切好的烤肉装成一小盘,送到了小女孩面前。

        找猪猪,怎么能空着肚子呢?

        东林人可是最好客的。

        小女孩受宠若惊地接过肉盘子,大口就吞了几块烤肉,她甚至在这时候感到了一阵阵梦幻的滋味,老姐,看到没有,你暗恋的大英雄正在请我吃烤肉诶,哎呀呀,这大英雄要是成了我的姐夫……

        呜呜,好好吃的味道呢!

        好吃吗?其实……我只是个好人!

        叶欢笑眯眯地陪着小女孩吃光了烤肉,他的表情严肃起来,“烈小姐,你想找猪猪是吧,他是不是一只长的很像哈巴狗,脑袋上却长了两只羊角,最后还起名叫猪猪的小家伙?嗯,大概这么高,这么胖?”叶欢比划了一个小水桶的样子。

        你知道?

        当然,我是好人嘛……

        那快带我去找呀!

        “咳,其实……”

        “别其实了,我知道你是好人,快告诉我猪猪在哪!”

        “其实……”

        叶欢推开了后窗,顺着他的手指,后面的院子里隆起了一个小土包,看样子是刚挖出来的,还没有来的填埋整齐,一棵小树在上面歪歪斜斜地生长,树上挂了一张雪白的狗皮,树下还随便丢了十几根骨头。

        看得出来,这些骨头都是冲窗口随手扔出去的,所以顺着最后一根骨头往回找,小女孩看到了土包下面还有一根骨头,然后是第二根,第三根……第四根骨头出现了,就在窗台,叶欢的手边……

        “……吔?”小女孩嘴角向上翘了翘,大眼睛眨了眨,吧嗒,吧嗒,眼泪掉了下来。

        她指了指叶欢手里的烤肉,又指了指自己的嘴巴……

        叶欢点点头,“其实,我是个好人!”

        终于暴走了!

        这小太妹趴在窗台,‘哇哇’地吐了几口,然后她撩起背后的披风,拔出里面的两把小斧头……

        就在这时!

        她看到叶欢正笑眯眯地望着她,一双黑色的眼睛里面闪烁起了诡秘的光芒,一只送到她鼻子前面的左手,缠绕了一根银色的项链,好像还有一个黑色的下坠。

        哗愣愣!

        五指张开,一尊妖异的黑山羊骷髅头垂了下来。

        “烈菲儿,告诉我,你现在的第一个念头是什么呢?”

        叶欢的语调也变得犹如梦幻。

        “你……你……”小女孩在他的注视下,大眼睛慢慢地迷茫了,小斧头也垂下了,她好像终于想起来了什么,惊喜地叫了出来,“你是个好人!”

        现在知道叶欢为什么一直再重复这样一句话了么?

        单调,枯燥,大量的重复,正是诱使人进入催眠状态的一种办法!

        当然,催眠术并不是万能的,很多人都不会在简单的几句话之内就进入催眠状态,不过催眠教材上有这样一句话:高智商者,宗教信徒,还有就是涉世未深的小孩子,是最容易被人催眠的三类人!

        所以叶欢没有去选择烈菲儿的姐姐,只是选了这只有十二岁左右,左青龙,右白虎,双斧在耳边,明显还在玩儿着黑帮家家酒的小女孩,甚至他在每一个环节上都加持了催眠作用。

        比如,和几百个大人物的合影代表了权威,也在小女孩心中植入了对自己的仰慕!

        比如,另一个叶欢的名声,给小女孩带来了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对叶欢的信任!

        还有外面那精心布置过的狗皮和骨头,叶欢甚至在引导着她的视线,让她的心情从有了一点希望,坠入惊讶,失望,绝望……直到最后看到叶欢手边的骨头,确认猪猪已经死了,而且自己吃掉了它的一部分血肉的时候,小女孩的情绪在心痛和暴怒中彻底崩溃了!

        这就是叶欢欺入他潜意识的最好时机!

        这还有个特别的说法,叫反抗性催眠,专门用来对付那些不肯配合的病人……

        “烈菲儿小姐,你说的非常好,我是一个好人,你很早就意识到这一点了……”

        叶欢在小女孩耳边轻柔地说道:“是很早很早以前,知道为什么这样说吗?”

        “我……”烈菲儿茫然地摇头,她今天才是第一次见到叶欢,怎么可能是‘很早’就知道叶欢是一个好人了呢?

        “再想一想,关于我的记忆,你一定能想起来的,只不过,他们可能隐藏在了很深很深的地方……”叶欢继续诱导,“还是想不起来吗?不要紧,我可以帮你回忆……我是一个好人,所以,你不会拒绝我的帮助对吗?”

        催眠,开始了!

        ……

        第三十章 好朋友,讲义气!

        “现在,告诉我小时候的一些趣事。”

        “小时候……”烈菲儿情不自禁地歪着脑袋,她才只有十二岁,当然没有太多的经历,可是,催眠术的真正作用不是让人精神沉睡,相反,他的核心要旨,是让人的潜意识更加清醒,甚至能挖掘出一些自己都已经忘记了的记忆!

        小女孩终于想了起来,“有趣的事情么……没多少呢,五岁那一年,姐姐去做了杀手,菲儿也当了斧头帮的老大,有好几百人的斧头帮哦……从那以后,人们都好像很怕菲儿,没人会跟我做游戏,也没有什么有趣的事……”

        “那么五岁以前呢?”

        “以前……对了,菲儿很小很小的时候喜欢吃糖,刚会走路,就偷了邻居家一个坏小子的糖……嘿嘿,菲儿不撒谎了,那不是一个坏小子,那是一个很老实的大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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