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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进的平凡生活》-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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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倭患猖獗与沿海那些以海贸为牟利手段的名门巨室间存在着深厚的利益纠葛,甚至一部分本身就是海商的白手套。海商为倭寇提供物资以及情报,某些时候还充当带路者,反过来,倭寇劫掠的物资,也要通过这些海商脱手销售,实现共赢。官府与倭寇的家量中,往往倭寇更容易获得补给以及情报,在民间的支持率,也比官兵更高。

        但是林凤势力的主要倚靠是海外华商,与广东的豪门交情并不深,且其部下袭击海上商船,让广东的海商家族都蒙受了巨大损失。这些商人在本地很有影响,自己的利益受害,自然就要求官府剿匪。为了维护自己的市场,把庞大的资源砸下去,将南澳砸平倒也不是妄想。

        从萨保那范进已经了解到,当初放走几个海盗,实际就是官府的计划,放长线钓大鱼,借林凤为诱饵,引诱海盗大举来攻,方便一网打尽。虽然这个计划没成功,但是来了头领,总也是收获。眼下广州城里,抓林氏的除了官府以外,那些大户人家的保镖护院家丁仆役以及与他们有关系的城狐社鼠,哪个也没闲下来。

        这种行为实际就是和林凤势力彻底翻脸,车子上了轨道,想让它停住就不容易,即便是凌云翼,想要让这么多人的脚步停下来,也得付出代价。这个代价他不是付不起,而是是否值得。单纯为了海外【创建和谐家园】的利益,或是所谓理想就让他承担这个风险,就未免可笑。

        范进道:“中丞,海盗固然要打,代价也要考虑。只靠一份海图,似乎还不充分。”

        萨保也道:“南澳本来是个良港,停泊的船只很多,还有人在那里贸易。自从倭患兴起,强人们据地称王,将那里便祸害的不成样子。自从世庙到现在,过了这么多年,很多当年的老人都已经不在,于那里的地形已经生疏,尤其哪里有暗礁,哪里容易搁浅,知道的人已经很有限。根据卑职打探的消息,强盗们在港口附近布了铁网阵,船一过去就会被锁链锁住,又有明暗炮台来打,防范森严。要啃下这块硬骨头,少不了要费些气力。”

        凌云翼道:“再硬的骨头,也可以啃下来,广东义民愿意出钱出人为官兵助战,又颁了大笔赏格。重赏之下有勇夫,只要三军效死,就没有攻不破的坚城。再者招安一事,盗贼所求未免过奢,林凤这么大的案子,并不比当日汪直为小。五峰难逃一死,他又怎么能免的了罪?”

        他又对范进道:“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老夫自有安排。杀了这个盗魁,绝了盗贼招安之念,这些人不管是孤注一掷攻打广州,还是死守南澳,都是一盘散沙,不难铲除。老夫已经行文肇庆殷制军,请调大军,将这伙乱臣贼子一网打尽。等到灭了这群贼寇,你就可以高枕无忧。你的家眷那里也做了安排,如果海盗敢去打她们的主意,保证有来无回。”

        范进道:“东翁,学生并不是为自己的家小担心,而是为东翁盘算。以经制官军对那些乌合之众,自可一阵而胜。但是南澳地形复杂易守难攻,如果贼人据险固守,我军即使能胜,伤亡也大,倒不如将计就计,借着招安……灭掉他们。这样在伤亡上就可以降下来,于战报上也好看一点。”

        凌云翼皱着眉头,“招安倭寇的事,当年朝廷确实做过,汪直之乱可平,一来是官兵敢战,二来就是以招安之计诱杀汪直,又让徐海与陈东麻叶互攻,最终将几路悍匪一网打尽。眼下林贼的力量不及汪直,男女合计两三万数便已是极限。若是能用同样的方法除了他们,确实可以节省不少气力,不过海盗狡诈多智,如果被他们看破机关,只怕反倒坏了大事。”

        “东翁,学生认为消灭这群海盗,除了用兵戈,还应用计谋。海路上的毒瘤,不止林贼一伙,夷贼之恶亦不下于林凤。佛郎机人占领吕宋之后,把持商路,倡乱两洋,最可恨的是操纵物价,使我海贸之利大减。我广东电白司通市之利,是广东一大饷源。现在夷人把持海路,等若扼我之咽喉,使我内外不能相连,商路不能畅通,海贸之利一日少过一日,商贾不行,商道操于人手,长此以往海贸就成了亏本生意,广东筹饷艰难,内帑输送若有短缺,朝廷也会怪罪。”

        “你所言之事和林氏谋招安一事又有什么关系?”

        “学生认为,海盗虽不可任用,但可利用。我们发兵消灭这些海盗,不但要损兵折将,于己亦没什么好处可言。不若借招安把这些人拿捏在手里,拿他们当做朝廷的刀,让他们砍谁就去砍谁。如果佛郎机人还是不肯恭顺,就用海盗去和他们打,夷人胜,倭患可除。海盗胜,也会大伤元气,到时候再收拾他们就很容易了。”

        凌云翼没有急着做出回答,微闭二目,凝神思忖,过了良久才长叹一声。“倭寇之乱,自洪武始,自世庙而大兴,虽经三朝,其势犹在。朝廷诸公闻倭患而心忧,皆欲将其一网打尽。以闽粤之地,最为猖獗者莫过于林逆,且其想要聚众谋反,已犯不赦之条,招安他的部众,这个主张朝堂上怕是很难通过。再说,林道乾前车之鉴不可不防,你有把握,把他们捏在手里么?”

        “把握不敢说,不过就当下看来,海盗的诚意很足。不但交出了他们在城里眼线名单,还愿意拿出一笔巨款来助饷。那笔钱埋在南澳岛上,只有盗魁自己知道,其部众都不知其事,而且数字很大。这么隐秘的事都说出来,可见他们的诚意是有的,将来的事不好说,至少当下而言,学生认为他们或许可以利用。当然,官兵打下南澳岛也有可能起获这笔赃款,但是……恕学生直言,万一海盗丧心病狂,玉石俱焚将这些财宝尽皆毁弃或投入海中,这笔巨款付于汪洋,未免就是一件极大的憾事。毕竟眼下国用艰难,如果广东可以解一笔巨款以解京城危难,就算是江陵相国那里,也会为中丞记一功。”

        “记功就算了,我辈为官但求无愧于心,上对天子下对黎庶中对良心,赞毁不过过眼云烟,老夫并不在意。”

        凌云翼打断范进的话,“但是你说的,也有道理。眼下朝廷里最难的事,就是银子。听说太仓银告罄,京官的俸禄发放起来都很困难,如果可以送一笔银子进京,京城里的日子就会好过,天子也可以少些忧愁。为人臣子者,自然要戮力报国,尽量为朝廷分忧。这群盗贼如果真愿意献出藏锵,或许确实有几分招安诚意。那笔金银的数字,他们说过没有?”

        “这……倒是不曾说。海盗乌合之众,没什么规矩,也不懂得造册记账,就连他们自己,怕是都说不清楚自己手上到底有多少钱。不过这些人做了这么久强盗,打家劫舍,手上很有几文银子,这是没有错的。人为财死,他们连银子都能交出来,又肯交出自己在广州城里的眼线,想来不是做伪。”

        萨保也道:“盗贼报上来的名字,下官也看过了,有一些人是我们已经查到的,正准备顺藤摸瓜,查到更上面的人,可见说的不是假话。这回一网打尽,海盗在城里就成了瞎子聋子,再想打探官府的消息就很难。”

        凌云翼点头道:“这么看来,或许他们还真有几分诚意归顺。范进所说,借虎驱狼的谋略,倒是有了几分希望。佛郎机人比起倭寇来,其实更为难缠。他们的火器犀利,船也坚固。朝廷水师的战船与倭寇相比,还要占优势。可是与夷佛船对上,却大多不敌。眼下他们人少,还不至于成为我们的心腹之患。可是一旦他们落地生根,滋养生息,久后怕是要成为一枚难去的毒刺。壕镜澳的佛郎机人,最近就有些不大恭顺,听说还要选什么总督。笑话,区区蛮夷酋首,也敢设督抚疆臣?也是该给他们一些教训,让他们知道天朝威仪,但是这件事的关系……也很大。”

        范进当然清楚,招安海盗第一缺乏先例,第二凌云翼自己也很难做主。这些海盗就像是难以驾驭的野马,谁也不能保证他们招安后几时会重又生乱,现在他们是强盗,荼毒地方是正常事,官兵只要用心打胜负都不能怪到督抚。可如果凌云翼做主招安,那这些海盗将来惹出来的麻烦,凌云翼都避免不了背锅。

        所以现在的问题,就是招安的能不能办,怎么办,谁来办的问题,不把这些理清楚,怕是还是没法推进。这时只听凌云翼道:

        “明天,你把这个人领来,我当面跟他谈一谈,谈过之后,再做计较。萨将军,这份名单你回头报上来,我们两个衙门一起参详一下,再行安排行事。眼下广州城内学子云集,不能轻举妄动,一旦学子震动人心惶惶,事情就不好做。既不能让盗贼耳目逃脱法网,也不能中了他人反间计自乱阵脚,你明白么?”

        “卑职遵命。”

        凌云翼又看看范进,“你说好要去家里读书的,又牵扯到这件事里,看来这次大收,你多半是没指望下场了。”

        “此事若成,既可除倭患又可助京饷,为国出力,为中丞分忧,学生何惜功名!”

        凌云翼面上露出一丝微笑,“好!只要你有此报国之心,老夫保证你不会像徐青藤一般青矜终老。吩咐外面准备酒席,你留下来与老夫喝几杯。”

      第一百零一章 契兄弟

        白天始终阴霾闷热,到了夜间,反倒起了凉风,夜风飒飒总算吹去了几分暑热。由于来了大批考生,广州的夜并不沉闷。即将走上考场的学子并不清楚太平景象下的波涛涌动,最多就是听说码头打了架,或是哪里闹了贼,但不会有什么危机意识,更不会认为这些东西和自己有关。

        广州作为广东最为繁华的城市之一,又是个重要商埠,吃喝玩乐的地方一样不缺,这是大多数县城乃至府城都无可比拟的优势。初入花花世界的学子,多半抵不过丝竹引诱,毅然投入温柔乡内,红袖添香不读书。

        清楼里样子不太差的伎女,现在都是抢手货,歌舞饮宴通宵达旦。肥佬王住的地方,距离花街并不算太远,歌声与丝弦声顺着风,向院落里飘来。范进敲响了门,应门的依旧是肥佬王,不过态度上已经比白天沉稳了许多。

        等走进院里,见林氏负手站在院中,样子颇为潇洒,但是模样似乎与白天有一些区别。天色太黑,也看不十分清楚,总觉得有什么不一样。范进朝她一笑,将手上的东西一晃。

        “买了些猪头肉外加一小坛烧酒,给你当点心。等到三更天,我带你去锦衣衙门,先让你和林凤见一面,算是我们给出的诚意。我说过,我这个人很讲究的,既然答应了做生意,我的诚意会先拿出来。”

        肥佬王没让林氏上手,自己摆上杯著,又点了蜡烛,但是对女人的态度已经很冰冷,只朝范进道:“二妹三妹她们知道你有公事要忙,没留下,回你那小院去睡了,孩子也跟她们在一起。妹夫,我回房里去,你们说话,有事记得喊我。”

        女子的兴致并未因肥佬王对她的冰冷而有所消退,提起酒壶各满了杯酒,双手捧起酒杯对范进道:“范公子,这杯我敬你!不管事情成与不成,你能让我见大哥一面,我就要先说声谢字。”

        借着灯火范进才发觉女子跟白天的区别在哪,她的肤色变了。原本白皙的皮肤,现在变得蜡黄。这种黄很是病态,看上去仿佛是严重的肝部疾病患者,按这个时代的说法,称之为黄病。

        不管多美的女人,变成这样的肤色都会大为减分,更何况黄病的传染性摆在那,男人看到她只会远远躲开,自然不会再有什么非分之想。如果不是白天见过,即便范进怕是也不敢和她同桌吃饭。

        女子朝范进一笑,原地转了个圈,“怎么样?你让我易容,我就易容成这样了,除非是遇到疯子,否则没人想脱这样女人的衣服吧?”

        “只要你自己不脱,就很安全。姑娘倒是好手段,短时间内,就能伪装成这个样子,当真是高手。”

        “范公子过奖,我的手段比起公子来可是差的远了,下毒的把戏都被你戳穿掉,你才是高手。不过你这人没意思,我又没有把他们怎么样,只是骗他们混套房子住,你这样一说,我的上房就没有了只好住厢房,如果再住下去,他们说不定要报官捉我。咱们打个商量,你那院子能不能借我住几天?”

        “房子的事,我们回头再商量。我娘子来过了?”

        女子点点头,“她是来向我炫耀的,说你们两个走到一起有多艰难,又说有多恩爱,言下之意自然是让我放聪明点,要是招子不亮勾引她相公的话,就把我大卸八块。她身手很厉害,我现在这样子多半打不过她。”

        “姑娘误会了,我让她来,是给姑娘处理伤口的。”

        “伤口也处理了,很疼!”女子说着话,已经把喝了两杯酒,伸手抓着猪头肉就往嘴里送,边吃边道。“我知道她是故意整我的,算是给我个下马威,告诉我如果抢她男人,就会死的很惨。你的女人很美,本事也很棒,伤口弄的很舒服,比我们岛上的郎中还要好。而且她讲了很多东西……很有用,对我们来说,这些东西可以救命。做我们这行受伤是很寻常的事,很多人受了伤,本来不严重,但后来伤口莫名其妙就烂了,要么砍下来变残废,要么只能死。今天学了这些,如果我有命回去,就能把它们告诉自己的手下,这样就可以少很多残废也可以少死很多人。为了这么多人命,被她弄的很疼也不算什么,再说像那么好的女人,她怎么对我我都不会生气。最后她又告诉我,这些东西是你教她的。书生,我之前小看了你,要向你赔罪,这杯酒我敬你。”

        “林姑娘客气,无非是懂一点不成气候的学问,不当如此。姑娘这么豪爽自是好事,可你不怕我在酒里下【创建和谐家园】?官府中人无所不用其极,我虽然是白丁,但是也在巡抚衙门做事,按你们的话说也算鹰犬,咱们两下又有过节,这酒你敢喝?”

        女子毫不犹豫地将酒一饮而尽,“我说过,我从小就是在药堆里泡大的,什么样的【创建和谐家园】也瞒不过我的鼻子。再说范公子若想对付我也不用这么麻烦,把我带到锦衣衙门里一声令下,就算我有三头六臂,也是刀下之鬼,何必浪费些【创建和谐家园】呢?我们有过节或许可以算做仇人,但是我们向来敬仰有本领的人,即便是对头,只要有本事,我们还是会佩服。所以我敬你,是敬你的才学,如果你骗我,我也会杀掉你,这是两回事。”

        “很好,姑娘快人快语,这性格我喜欢,这杯酒喝着舒坦。”

        两人各自举杯一饮而尽,林氏又丢了几片肉进嘴里,吃相很不雅观。范进遇到过的女子里,即便是胡大姐或是梁盼弟这样生计艰难的,见到食物时,也会刻意维持个体面,尽量让自己斯文一些。

        只有林氏吃起东西如同抢饭,抓起肉就朝嘴里丢,吃相与那些码头上的苦力没什么区别。一边吃一边咋着嘴:“省城里的东西就是好,这肉卤的真香。在海上,可吃不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范进刚刚在凌云翼那里吃过饭,所以没怎么动筷子,只看着林氏一个人,把买来的三斤猪头肉消灭过半。等到肚子里有了些食,林氏才放慢了进食速度,范进这才道:“你很饿?”

        “当然了,把戏被人戳穿了,就没人管我饭吃,当然会饿了。两个女人带着孩子去了你那,那头肥猪看我的眼神像看杀父仇人,守着他什么也吃不下。看到这猪头肉就像看到他被炖熟了一样,吃起来格外解气。再说我已经习惯这样了,在岛上不管男女老少都这么吃,像你这样斯斯文文的,早饿死了。”

        “我听人说做没本钱生意的都是大碗酒大块肉的风光,没想到你们过的也挺惨。”

        “说书人说的怎么能当真呢?有饭吃谁疯了去当强盗?我们有几万人,就是几万张嘴,每天最头疼的事情就是怎么给这些嘴找到食物。粮食从来都是不够吃,只能数着米粒下锅,手快有手慢无,不抢就要饿肚子。再说官兵、夷人都要和我们打仗,有粮食也要存起来,预备着打起来买不到米的时候,即便是大哥也经常挨饿的,所以见到食物就要吃进肚里,哪怕撑的难过也好过饿死。”

        她又看看剩下的猪头肉,再看看范进,“你……不吃了吧?如果不吃的话我想把它带上,给我大哥吃。”

        “姑娘随意就好。”

        女子欢天喜地的把肉打了包,又到厢房里更换了衣服,等出来时,已经换了身斓衫,做了个书生打扮。时下广州这样打扮的人极多,穿这身衣服确实不会惹眼。只是她走路脚步生风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够斯文,好在惊鸿一瞥间不用担心露馅。

        城里一群大户都惦记着林氏的头,他们门下的护卫镖师,亦是支不可轻视的力量。即使在锦衣卫那里达成默契,下面的人搞什么手脚,还是可能出问题,必要的易容,也是安全的一部分。

        范进看看天色道:“不急吧?时间还有富裕。”

        “路上走走,说说话,留在这里,我怕那头肥猪会在背后咒我不得好死。”站在院子里,女子又朝上房里喊道:“我留在厢房的东西,算是付你的房钱。那几颗人头你交上去,可以换个不错前程,里面断魂枪华龙飞的脑袋,可是值二百两银子,便宜你了。一共也只睡了你老婆几个晚上,这么多银子够本了……”

        房间里寂静无声,直到两人出了门,上房里才传出摔碎茶壶的声音和男子的咒骂。

        这个时间,街上的行人实际已经不多,大多数书生都已经找到了相好,在听曲子或是喝花酒。偶尔有一些,大多是两两为伴的书生,或双手紧握,或双臂交缠,边走边亲切交谈,甚至还有人将头搭在另一人肩上,与情侣一般无二。

        “这就是契兄弟了……”林氏显得很有经验一般为范进介绍道:“虽然都是男人,可是论亲密呢,却不输夫妻。听说连京城里也很流行这个,叫什么翰林风的。”她一边说,一边学着那些人的样子挎起了范进的胳膊,将头枕在范进肩上。

        这样走在一起,肢体接触是免不了的,范进咳嗽一声道:“你……”

        “我什么?这么晚了两个大男人出来,不这样才奇怪吧。万一被仇家看出破绽来砍我,我的武器都被你女人拿走了,可该怎么应付?大不了我们也做契兄弟好了。”女子笑了笑,“我刚才说的话,是真的。我在王家这几天,晚上都是梁氏陪我睡。”

        “梁氏……陪你睡?”

        “是啊,我们这些人是你们说的江洋大盗,闯到百姓家里,间银烧杀不是很常见的事么?当着丈夫的面搞他的老婆,这是我们最喜欢做的事,不奇怪啊。”

        “是……不过似乎男人做这事才不奇怪,林姑娘……”

        “我虽然是女儿之身,不代表我的心也是女儿之心啊。我说为夫家报仇什么的,其实都是骗人的话,洪家都死光了跟我有什么相干?我从来就不喜欢洪大安,也没想过要跟他做夫妻,我爱的是女人,不是男人。像是你那个娘子我就很喜欢,她如果愿意嫁给我,我双手欢迎。我也知道年纪大了就该成亲,我想找女人成亲,大哥又不肯答应。非要说女人大了必须嫁人,不能娶女人做老婆,又说难得有个读书人要我,我嫁给他,就可以上岸做好人,不用再吃江湖这碗饭。搞的我没办法,只好答应。我也跟洪大安说过我喜欢女人这种事,问他肯不肯介绍好看的姐妹给我,结果这个衰仔就翻脸不肯迎娶,还骂我不要脸。如果不是这样,我现在已经是他的女人了。你也是书生,来评评理,我是不是很奇怪?”

        她看看范进,后者并没有如她想象中那样露出奇怪或是鄙夷的神色,反倒是点点头,只表示自己知道了是这样,而没有任何情绪波动的表示。

        “喂,我说了,我喜欢女人啊。”

        “那又怎么样?我也喜欢女人啊。最多算我们志同道合,我有必要大惊小怪么?广东福建这些地方,契兄弟那么多,有契姐妹也不奇怪。男人既然可以喜欢男人,女人当然可以喜欢女人,我对这个没什么意见的。只是提醒你一句,不许动我娘子的脑筋,否则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在前世见多识广的范进,于各式各样的女人见的多了,跟林氏取向一样的也不是没见过,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或是值得反对。虽然说反对她对三姐下手,也是开玩笑的成分更大,如果对方真的去找三姐搞姬,结果只能是大打出手,梁三姐的取向很正常,他压根不担心。

        想到梁二姐白天那愤怒的神情,范进此时才恍然,原来她的怒火正来自于这个女强盗要求她陪睡,向来对梁二姐来说,不管男女,这样的事都难以接受。如果不是她出自市井,接受能力比较强,现在怕是出人命都不稀罕。

        看到他是这种云淡风轻的态度,林氏反倒是有些迷惘,两人走了一阵,她才说道:“大哥犯了个错。他选错了合作伙伴,如果他是选你做朋友,也许就不用像现在这样了。洪大安这个人读书就厉害,其他就没什么出色的,大哥问过他一些建国的问题,他说的也很迷糊,听了半天听不懂他说什么。像是你这处理伤口的学问他是不会的,你这种器量他也没有。如果当初……算了,现在说这个没有用,反正我把这个秘密也告诉你了,你就该相信我对你没什么恶意。我跟姓洪的没拜堂,也没什么感情,你杀他全家自有他跟你算账与我没关系。只要我大哥可以出来,我们两边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以后或许还可以做朋友。”

        “能不能做朋友,要看缘分,眼下这关过去,才能谈的到以后。林姑娘,你是个聪明人,很多事不需要我多提醒,到了里面请你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否则只会害人害己。如果因为冲动把你自己陷进去,可别怪我不讲信用。”

      第一百零二章 探监

        锦衣卫的监狱,本就建于地下不见阳光,关押林凤这种重犯的地方,位于牢狱的最里端,环境便更恶劣一些。阴暗潮湿,长年不见阳光,白天和黑夜在这里区别并不明显,不管什么时候进来,都需要灯火照明才能看的见。

        夜风呼啸,吹过气孔,发出阵阵呜咽声,仿佛鬼哭。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嚎叫声、啼哭声顺着风飘过来,伴随着牢头手上钥匙那有节奏感的叮当做响,让人很容易生出一种离开人世进入阴间的错乱感。眼前那条昏暗不明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的甬道,就是阴阳之路,一直走过去,就可以看到阎罗王。

        即便是江湖上有名的硬气好汉,受了锦衣卫的刑也要脱层皮。喊疼喊冤乃至叫妈的声音,反复折磨着林氏的神经。她的嘴巴闭的很紧,手上紧握的灯笼阵阵颤抖,灯火随着胳膊的抖动而摇晃,就让这路变得更为诡异。

        越往里走,叫喊声听的就越清楚,一些声音听起来很熟悉,应该是自己认识的人。既想要看到熟人又怕看到熟人的矛盾心理之下,林氏甚至不敢向两面去看。

        之前她随着海盗攻破过大户人家的庄园,也占领过沿海县城,于县衙门或是地主家的水牢都见过,认为人间地狱不过如此,所谓心理准备也是从此而来。可直到此时她才认识到,原来十八层地狱下面,还可以修地窖。

        “范进,你不得好死!”

        “姓范的,我杀你全家啊!”

        类似这样的叫声越来越多,而这些声音的主人,林氏都认识。平时他们都是些武艺高强铁骨铮铮的好男儿,可是现在听声音就知道落到什么处境。空气中血腥味、粪便臭味以及其他的味道混在一起,让一向能吃苦的她也暗自皱眉,可以想象的出,人在这种环境里过的是什么日子。

        诅咒的词句很恶毒,骂的人咬牙切齿有着食其肉寝其皮的气魄,如果人能够冲出来,怕是范进现在已经死的连渣都不剩。作为海盗,类似的诅咒林氏也听过不少,比这更恶毒的也有,通常都是由受害者发出,作为发起诅咒方,却是很少见。

        向来信奉能动手就别嚷嚷原则的海盗们,更喜欢用武器教训对手而不希望劳动神明,越是这么骂,越证明一点:他们除了漫骂诅咒之外,对这个书生没有丝毫办法。

        牢头手里的鞭子如同长了眼睛,隔着栅栏抽进去,百发百中向不落空,谁骂的凶,皮鞭就在谁身上落下。范进则笑道:“不用那么麻烦,谁骂的凶,明天不给饭吃就好了。”

        “范公子高见,不过他们现在本来就是两天一顿,这帮杀才,吃这么少还有这么大气力骂人,看来口粮还是要减。”

        锵锵……

        几声清脆悠扬的拉刀声在林氏身旁响起,佩刀的锦衣官校提醒着来访者不要自不量力。在林氏四周,十几名高大健硕的大汉将她包围起来,从呼吸和气势上判断,每个人拿到江湖上,都可以被称为高手。

        萨保安排了这次会面,自然不允许出任何纰漏,每一名护卫都是手下精锐,林氏再怎么能打,孤身一人与这么多人交手也会吃亏。望着身旁这些如同牛头马面的随行者,林氏不由暗自感谢起范进的安排。如果不是换了男装,如果不是把自己搞成这副鬼样子,今天或许就真的走不出去了。

        漫长的甬道亦有其尽头,来到这条黑暗之路最深处时,牢头站住了脚步,指着尽里面一间牢房道:“就是这里了,不过只能隔着门看,不能进去。”范进递了块银子过去,他想推脱,范进反倒是把脸一板,“礼不可废,这是圣贤说的话,我们不能跟圣贤对着干,拿好。”

        牢头笑了笑,主动走到一边,那些护卫也略微退开些,但是刀都拿在手里,只要林氏有劫狱倾向,他们就会扑过去将之切成碎肉。牢房的栅栏格外坚固,缝隙又少,想想也知道,从这种缝隙里递进去的食物不会有多少,林氏怀里的猪头肉注定递不进去。

        牢房里一片漆黑,看不清里面情形,人一靠过去就能闻到令人欲呕的恶臭,比起方才的味道更为严重。本来广东的天气就以闷热潮湿为主,而地牢显然让这一情况变的更为严重。地面上的坑洼处,都积着水,牢房的环境只会更恶劣,人在这种环境里,终日见不到阳光,注定会一点点腐烂、发霉……

        林氏皱着眉头看向范进,后者只摇摇头,“没办法,这种牢房,就是这个条件,不管谁住进来,都是这个样子。”

        “我要看我大哥……”

        “自己拿灯笼照,你放心,他死不了。这么重要的犯人,不会让他随便死在监牢里,相反还特意保住了他的命。但是你想必能明白,上刑再所难免,所以他现在行动上不是很方便,你可以看看他,至于能不能说话,我不敢保证。”

        林氏举起了灯笼,向着牢房里四下寻找,虽然灯笼能提供的光芒有限,但勉强可以看到牢房里的情景。整个房间的规模并不大,并没有家具之类的物件,包括床铺也没有。只在角落里堆着一蓬乱草,大约充当床铺的职能。

        灯笼微弱的光照到上面,依稀可以看到一团物体。第一次照过去时,林氏并不相信那是个人,很快扫过去,待发现再没有大哥踪迹时,才重新将灯笼转过来,紧紧照在那团物体上。

        那是团血肉模糊的物体,任何人第一眼望过去,都不会相信那是个人来着。直到她反复观察良久,才惊呼了一声,“大凤哥?”随后那团血肉动了动,便又没了动静。

        林凤的身躯虽然不算如何高大,但终究也是成年男子,这时看去,这个肉团充其量只相当于一个孩子,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更像一团烂肉堆在那,等着一点点腐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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