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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前方传回来的情报,敌人数量多达七、八百名骷髅兵。”雷沃尔道。
七、八百名骷髅兵,那么这支敌人的来源,应该就是那座黑暗之城,也只有它才拥有这么多的兵力,不过自己的兵力可不多了。
“来势汹汹啊!你还有多少可战之兵”
“属下无能,现在只剩下二百多人,其中小精灵差不多占了一半。而且没有将敌人完全剿灭”在刚刚的战斗之中,小精灵虽然实力很差,但是他们很怂,躲在枪兵和半人马的后边,所以他们的损失反而最少。
“没事,反正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胡建波并不怪雷沃尔,反正他对这个石头矿区并不怎么在意,这里也并不是一定占领的,在光明之城那边也有一个矿区。他来这边是为一件宝物——使徒之鞋(英雄四维+2)
“黑暗之城的军队既然来了,以我们现在在兵力拼不过他们,就把这矿区还给他们,我们回河对面。你说怎么样欧瑞斯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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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瑞斯心里想骂娘,老子也想说话也想表达意见,但眼前这个东方英雄太恐怖了,他能感觉到这个东方英雄小小的身体中蕴含着可以轻易杀死他力量。对于雷沃尔他可以无视,可以耍个性,对这个东方英雄他可不敢,他只服从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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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那就撤”胡建军把面罩带上,骑上马。刚刚一到场,他就有意的给予半人马首领压力,有了宝物使徒之鞋他的实力更上一层楼。
。。。。。。
“敌方英雄逃跑,战斗结束”
“恭喜您取得一场辉煌的胜利
本次战斗中,您一共击杀一百名枪兵,损失十七名骷髅兵”
“叮!......”
.....
逃跑了?林格有点无语,我都已经脱裤子了,你却给我看这个。
“追是肯定追不上,只能先去占领矿洞”林格也是无奈,骷髅兵的速度怎么说呢,行军是的不比其他任何普通兵种差,但要是想追人,还是洗洗睡吧,就他们那个小骷髅腿,追个农民都困难。
死了十七骷髅,又复活三十三个,兵力没有损失。
按着地图上的路线,在石林中左转右转十多分钟才找到第一个矿洞的所在地。有了金矿的经验,林格做好战斗准备的,当骷髅兵冲进去,林格发现里边没有人,不费一兵一力就拿下一个矿洞。
到下一矿洞,里边还是没有一个守卫,这时天色也暗了,林格准备在洞中住一晚上。
石矿洞还有金矿洞那么大,里边有桌子、床、等等生活用品,看来是有生物的,可能就是今天自己遇到的那些。里边也有购买东西的建筑,买了一份大餐,林格最近迷上了兽人族的烈酒,一口下去全身热乎乎的,非常的舒服。
“嗯?把他们带进来”在矿洞外骷髅兵们围住一支队伍,对方的英雄想见他。在助手的帮助下,林格可是能在千里之外建造骷髅城,把骷髅城牢牢撑空住。只要林格想,他可以随时降监到任何一个骷髅兵身上,这是他传承自一个英雄的天赋。
安德玛带着自己的残兵败将,跟着一名骷髅兵向矿洞,看到那排练整齐发着蓝色灵魂之火的骷髅兵,安德玛心中非常羡慕同时很震撼,他羡慕林格能拥有这么多的骷髅兵,在安德玛的心中,骷髅兵在一阶兵种中是最好,比起一些二阶的兵都不差。震撼是为林格骷髅兵排列整齐,能把骷髅兵排列的整整齐齐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这需要很强的精神力和撑控力。
到了石矿外那些兵就不允进入,安德玛一个人在骷髅的带领下走进洞内。一个穿着暗黑色盔甲的,相貌普通的年轻人坐在一张桌子边,桌上美味佳肴和一把奇特的大刀。
恐....恐怖之刃安德玛看到大刀,认出了大刀的刀名,再仔细看向那暗黑色的盔甲,如果没错的话,那应该就是恐怖盔甲。
“请坐”林格对着安德玛道,眼前这个英雄是他遇到的第二个英雄。遇到第第一个英雄,可惜两人是死敌,不能一起坐下来聊聊天,现在终于遇到一个可以坐下聊天的。根据跟余海平的聊天,人族的英雄大多喜欢精灵族的美酒,在对方还没有到的时候,林格就去买了几瓶精灵美酒,把一瓶精灵美酒放到对方面前。
“多谢”安德玛看到林格亲自拿一瓶酒,而且还是自己最喜欢的精灵族美酒,心里非常的感动,自己一个败军之将,还能受到恩人这样的厚待。不仅有实力(可以从骷髅兵的灵魂之火看出这些骷髅兵是属于个人的还是被招唤出来的),还有人格,自己明明已经成为他的俘虏,但林格当他没有被俘虏过一样,把他当一名英雄对待(在一般的战争中,像安德玛这样被敌人围住,属于那种已经要被杀死的人,被他人人救下,他就属于那个的俘虏。对于英雄而言被人俘虏是一件天大的事,不仅仅是自己的名誉扫地,家族声誊受损,没有士兵愿意(拥有智慧的士兵)与这个英雄并肩作战),这样的人不正是自己多年以来要寻找的明君吗?
然安德玛不知道的是,林格根本不知道因为自己出兵,无意救了他。也不知道算起来安德玛是自己的俘虏,至于给安德玛酒这些是余海平交他应该怎么与别人交朋友的一些小细节。
安德玛拿起精灵美酒倒满,站起起来对林格道:“多谢,将军的救命之恩,今天要是没有将军您,我安德玛早就死在雷沃尔的手中,我安德玛向誓约之神发誓,此生此世,愿为将军驱使。若有违被,人神共弃!!!”
“英雄安德玛向您效忠”“恭喜您获得一名英雄的誓死效忠”
“.......”我把你当一个可以喝酒的朋友,你却把我当老大,林格心情很复杂.....
第十六章 胡建军
..,
“安德玛种族:人族等级:1级主城:黑暗城(附属)
特长:骷髅兵
技能:中级侦察术
魔法:迟缓【创建和谐家园】
英雄四维:
力量:1 攻击:2
防御:0 知识:1
英雄宝物:吸血鬼披风(招魂技能成功率加10%)亡灵护身符(招魂技能成功率加5%)
忠诚度:100(你再他最困难的时候解救了他,还给予相应的遵重)
任务:寻找到死神靴(完成任务获得神秘礼物)
评价:这是一个与墓园族非常有缘的英雄,可是他的运气不怎么好。”
“中级侦察术,不错的技能,可以用来当一名前锋”林格看着安德玛属性心中暗道。
林格在看安德玛的属性时,安德玛也在看林格的属性,在忠诚达到100时,他可以看到自己效忠者的一些属性。
“君主:林格种族:?等级:1级(980/1000)主城:黑暗城
特长:恐怖骑士骷髅兵
技能:高级招魂术
魔法:迟缓【创建和谐家园】魔法神箭时空之门嗜血奇术(从大耳怪首领那得来的)
英雄四维:
力量:2 攻击:1
防御:2 知识:1
战斗属性:
等级:0阶5(90%经验)级
攻击:9.5+3(装备加成)伤害:8.5+3 生命:23.5+3
防御:7.5+3 速度:8.5+3(每升一级,全属性加0.5外加一点属性点)
剩于自由属性点:5
经验:102/100
饥饿值:85/100 体力值:100
英雄装备:无
战斗装备:恐怖骑士套装(全属性加3 唯一特性:伤害永远处于最高点)坐骑:恐怖战马(速度加10)”
“天命英雄!!!”看到林格那不科学的技能等级和数量,安德玛感觉自己像是被幸运女神吻了一下又一下,等等战斗属性?这是天命英雄,传说中能把自己的实力转化为英雄四维的天命英雄。自己的君主难道是天神的儿子吗?
“将军,这两件装备在属下这里属于明珠暗投,请将军收下。”安德玛从自己的英雄空间中取出一件披风和一个挂件”这两件装备属于‘不死国王斗蓬’中的两件,还差一件死神靴就能将这一套装备重新组合,现在属下已经知道这一双靴子在那了”
“不死国王斗蓬!你知道那?”林格激动的问道。通过助手林格很理解不死国王斗蓬这一套装备,这套装备简直就是为他装备的,他变异的招魂术有50%的机率将死去的生物复活,加上这一套装备的话就是80%,差不多是死去的都将会重新复活变成这个的士兵。可惜一直没有这一套装备的信息,现在突然有个人告诉他,马上你就可以得到这一套装备了,他能不激动吗?
“本来我是不知道,但是昨天的战斗告诉了我,死神靴在那里”安德玛信心满满的道。
“跟你那个任务有关?”林格问道,在安德玛的属性板面中,他看到了一个任务,这是神给的,他也有,他的任务是统一这个世界。
“是的,我之所以被神传送到这里,是因为我得到了两件墓园族的宝物,我到处找‘不死国王斗蓬’的最后一件,也是最珍贵的一件死神靴。听说死神靴曾在一个石矿中出现过,我就前往那个石矿,就到了这个世界。神提示我死神靴就在这矿区内,我把矿区差不多翻了个遍,都没有找到死神靴,到是发现人族的一件宝物使徒之
鞋,那双鞋子被一大群石像鬼保护着。”
“昨天被敌人包围的时候,我使用侦察术观察到一个人族的英雄脚上穿着使徒之鞋,而那鞋子上有一丝丝黑气,那是死亡的黑气,看这样是与一件带着死亡气息的装备放在很久了,我敢肯定死神靴就在石像鬼的洞口内”安德玛非常肯定的道,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一直寻找的东西就在他眼睛底下,以前他也有这样的想法,但是不敢肯定,也不敢去尝试。
“这装备我就先不拿,你先完成任务,要不我们先去...”林格有些不好意思,安德玛刚刚投靠自己,自己还没有让他休息一下,就又要让他跟自己出去。但是他怕夜长梦多,‘不死国王斗蓬’对他而言真的太重要了,有了这一套装备,他可以跑去神恩大陆上刷一大堆僵尸,再回来把所有可以占的资源点给占了,然后快速的建造自己的黑暗城。
“属下也是这么认为,去晚了怕会出什么意外。”安德玛看的出林格的急切,同时又有些感动,要是一般君主在听到有宝物,早就不管不顾的跑去找装备了,而林格却先考虑自己这个下属,不愧是自己选择的君主。
“那我们先去取死神靴再回来喝酒。”林格道。
.............
“使徒之鞋到手了,收附热带区的时间要趁早提前,不过黑暗城的骷髅兵竟然已经发展到了石矿区中,从黑暗城石矿区中间相隔的路程以骷髅兵的速度这么说也要走上一个多星期。敌人发展的速度不比自己,不能掉以轻心。”
“没有想到这个世界竟然跟现实世界,《英雄无敌之嗜血杀戮》游戏中的神恩都陆有联系,看样子那个游戏不简单,怪不得国家会大力支持这个游戏”胡建军躺在帐篷中的床上,脑子在不断的猜想。
他是一个在校,大三学生,在《英雄无敌之嗜血杀戮》这个游戏公测前一个小时,他女朋友突然打电话来说分手,理由就是他没钱,不能给她想要的生活,就这样在一起五年的女朋友走了,胡建军不相信,两个人在一起五年了,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还能不了解?
不相信的跑出寝室,刚出寝室楼口就被一个从天而降的头盔击倒,在昏迷中来到了这个世界,成为了一个英雄。不过他是随便退出这个世界,就像玩游戏一样,随便进出。
从昏迷中醒来,他迫不及待的跑到女朋友所在的寝室楼,只看到她跟坐上她们班一个有军队背景的同学的车上,在车中的她看到他了,一句话也没说。车子从他身边过去,他想起了之前朋友们说过的,在她们班有一个男的,最近跟她走的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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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死神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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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皎白的月色下,林格和安德玛带着骷髅兵来到一个小洞窟前,这个洞窟非常普通,要不是有安德玛带路,林格的会直接无视。
安德玛不知道从那里搞来一大堆火把,让小怪物和一些骷髅兵拿着。火光照亮洞穴的两壁,墙壁非常光滑有人工修饰的痕迹不过很不明显。
越往里边走,洞穴逐渐变得开阔,人为的痕迹变得明显,在火把的照耀中,来到了一个广场的地方,在广场上铺着黑色的身体。
安德玛蹲下用手触摸那黑色的身体“这些是石像鬼的残骸,看来它们已经被全灭了。”
“这些东西应该是我们墓园族最讨厌的东西之一了吧!杀了不能进行招魂,如非必要,还是对它们敬而远之”林格要蹲下,仔细的看着石像鬼。
石像鬼是塔楼炼金术师们创造出的一种兵种,主要是用来防御,在大多法师塔中都会有这种炼金生物。只要拥有足够魔法力,它们就能像骷髅兵一样,不停的战斗。
墓园族的英雄最不喜欢遇到的敌人就是这些石像鬼,因为石像鬼不是肉体的生物,把石像鬼杀了,石像鬼就会变成一堆石块,无法进行招魂,对于大部分墓园族的英雄来说,骷髅兵就是他们的主力部队,遇到一群石像鬼,打输了死兵,打赢了死兵,不管怎么样都是亏的,还不如不打。
“把这些石头捡起来,这些可都是钱”安德玛说道,石像鬼的材质是黑曜是,黑曜石的价格可不低,毕竟是一种战略性物品(塔楼对黑曜石的需求),他们身体上的眼睛可是宝石,虽然只是小小的一片,积少成多。
林格让骷髅兵把在地上的石像鬼残骸收起,在广场上的石像鬼残骸不多,大概三十多具,收集起来来大概也有四、五千斤。
在广场的尽头是一个小高台,看起来像是一个祭坛,上边还有一具巨大的石像鬼残骸,这具残骸有普通石像鬼的体积四倍大。这应该是石像鬼首领,它的职责是保护这个祭坛上的东西,它失败了。
安德玛走到祭坛上,在祭坛中央有一根柱子托盘,上边的东西早己被人拿走。到托盘边上安德玛的神情变得有些激动,他能感受的到,在祭台下有东西在乎唤他,不,准确的说是在乎唤他英雄空间内的那两件宝物。不死国王斗蓬,马上就要现世了,自己半生的努力马上就要得到结果了。
“安德玛,你确定死神靴是在这里?”林格看了看四周,在火光照射下,没有藏东西的地方啊。
“是的,将军,死神靴就在这里它在乎唤它的伙伴,请您离远一点,我怕等一下可能会有什么意外。”安德玛压住心中渴望,他怕等一下会有什么意外,他可不想自己的君主遇到危险。
“嗯,那我离远点”林格直接下了祭台,他是真的怕,在助手的记录中,一些宝物组合成套装时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发生,有的有危险,有的没危险,他可不想把自己的命塔上去。“这五十个骷髅兵你带着,以防万一。”
林格把五十个骷髅兵派到祭台上,不是他吝啬而是上边放不了更多的兵了。
“你的君主林格将五十名骷髅兵的指挥权交给你”
绝对不能辜负将军的期望。安德玛把“吸血鬼披风”“亡灵护身符”取出来放在祭坛的托盘上。
这两件宝物在托盘上发出摄人心魄的光芒,“咔嗒”“咔嗒”一块块小石块,洞中的石壁上往下掉,数百个红点在洞壁上,林格拿起一根火把,往上边扔去。在火把的大照耀下,石壁上露出一具具黑色的躯体,红点是两颗美丽的保石,这些东西是石像鬼,上百个石像鬼在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