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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口被上了药,清清凉凉,渐渐昏睡过去,方若华怀疑这药里可能有安眠的成分。想想也是,既然让她知道了这么多,就不可能一点儿措施也不做。
轰隆隆!
方若华再一次醒过来,是被热浪熏醒的,睁眼就是遍地硝烟。
已经出了大牢,她被拖着踉踉跄跄,眼角的余光能看见一个人背着小少爷跑在前面,后面无数子弹飞舞,脚步声紧跟其后,不一会儿一阵轰鸣,火光冲天。
这是要逃出生天了?
方若华努力伸出手去:“家,我要回家,爸妈在等我。”
房间里只亮了一盏床头灯,略有些昏暗,却很温馨。
方若华偎依在妈妈夏芬怀里,显得有点儿呆愣,从越狱到现在都过去十几天了,还是有些后怕。
幸好她爸妈比她镇定自若,不过数月时间,就在本地扎根,先买了妈的香水还有饰,爸的机械表,购买了一大片土地,雇佣了些佃户,更是救了一帮从外省逃难来的灾民,很快安身立命,在本地有了些声望,可谓是短短时间就如人生赢家一般,比他们女儿做得好一百倍。
“不对。”
趴了一会儿,方若华忽然想起什么,猛地站起身,“这是阳城外吧,我记得”
她赶紧去扒拉粉丝给出的小说剧情。
“妈,那本小说里,男主角可是带着人把阳城周围的村子都给横扫了一遍,还说批斗了好多土豪劣绅,均分田地什么的,咱们可别被人当成小Boss给刷了!”
看小说的时候还没觉得有什么,就是一扫而过,估计真正的读者还觉得男主颇为威风,又很善良,救了多少老百姓,可是个伟岸的好人,但现在方若华处在这个位置上,知道她爸妈可能变成人家刷威望的道具,那感觉可是,非常不好。
方肖皱了皱眉,也有些忧虑,半晌才笑道:“放心,咱们又不做亏心事,不必怕那些人,再说,人心都是肉长的,知道好坏,咱家给佃户的条件,保准他们不会有一点儿不满。”
一转念,方肖又蹙眉:“你身体怎么样,你说你买的那止疼药,有没有副作用?”
“别的也没什么,只是吃了之后,一点儿痛感都没有,而且持续时间很长,这要万一受了伤,怕是容易忽略过去。”
“哎,紧要关头,救命用的便用了,以后万不可乱吃药。”方肖略放松些,见气氛凝重,不由挑眉笑道,“让我们若华吃些苦头,有些历练,其实也未尝不好,以前我就总担忧父母故去,你这个小丫头自己在世上活不好。”
“哪里来的那么多废话,我到宁愿闺女娇养在手心,一辈子平平凡凡,到现在了,不说这个,如今日子还要照过,不能说不是在家里,就稀里糊涂的。我看啊,最要紧的是若华和那个什么项君的问题,这个婚,到底要怎么离才合适!”
说起这个,夏芬一脸的凝重,“哎,咱们还不知道要在这地方呆多久,那个女人不是说,有可能你得在这儿过一辈子才能走?那样的话,这名声就很重要,如果坏了名声,简直是寸步难行,怎么得了!”
他们两口子到没什么,就怕女儿受委屈。
方肖以前是大学历史系教授,虽然这个小时空和他知道的历史完全不一样,但大体的进程却差不多,眼下已经算是民国,渐渐有了男女离婚案例,可女子依旧处于劣势,便是离婚,大部分也是在公婆家伺候公婆。
夫妻两个和女儿碰头以后,先是被她遍体鳞伤给吓得不轻,完全想不起这一桩,如今女儿身子养得差不多,到又为这个愁起来。
“只盼着这些人,念在咱们对他们还算照顾的份上,公道一些。”
“我瞧那小少爷到不像不讲理的人。”方肖给女儿递了一块儿点心,小声道。
夏芬无奈摇头:“你这人,还是老毛病,见了长得好的小伙子就心里喜欢,哎,记得当年我们宝贝儿和你那个学生分手的时候,咱们宝贝儿还没怎么样,你到难受了好几个月。”
方肖一本正经地板着脸:“这是说到哪儿去了,再说,我学生可比后来那个高飞好一百倍。”说着说着,他噗嗤笑出声,“当年我有好几次在图书馆看见许默,他借了一堆言情小说,表情特别严肃,还一边看一边记笔记,笔记本都用去大半本,后来他和咱们闺女谈朋友,我才问他,他说老看见咱们若华读这些言情小说,一边读还一边笑,他就想研究一下,奈何研究许久,还是没研究出哪里好笑来!”
这下子连方若华也大乐:“怪不得!那家伙有一阵儿老稀奇古怪的。”
她笑,只是觉得书里全是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让人好笑,大家都忘了,灰姑娘也是贵族千金,这王子啊,只能配公主!
说起小说来,方若华按了按眉心:“我觉得,咱们还得刷声望,不能让别人提起我,只知道我是某某人的前妻,把我和那个项君永远联系在一起,至于这声望怎么刷我别的不会,到是能写点儿东西。”
第六章 善人
这个年代的人,还是很受人尊重。
方家二老想了想,也点头答应,他到不觉得他们一家三口在这个小时空,就当真除了舞弄字之外没别的能做,这样的大时代,方肖虽老,女儿虽幼,心中同样有一股气在,若不做些什么,哪里对得起这一场奇遇!
当然,如今初来乍到,外面的情况还不大清楚,若华又是个女孩子,还是写点儿东西最为安全。
方肖知道自家女儿以前喜欢写小说,还时常去杂志上投稿,也写过几篇网络小说,笔还不错。
“好,说不定咱们家现在住着的那个小少爷,也能帮帮忙。”
这位顾少爷可是个妙人!
方肖一笑,莞尔道:“咱们家的人都没有架子,那是应该的,但顾少爷一看就出身不凡,却也能和苦哈哈们说到一块儿去,那就很不容易了!”
四月花开,春雨浇透了灰黄色的土地,连山脚的碎石也显出几分清冽的气息。
顾长生围着紫色的大衣,坐在山脚的石头上,嘴里叼着根草叶,盯着下面那一片片高低起伏,却也齐整的农田若有所思。
“小少爷难不成还对农活儿感兴趣?”
花大娘笑眯眯地往他怀里扔了一大块儿烤地瓜,转头同样看过去,赞道,“方老爷真是好心思,也是个善心人。”
“唔。”
顾长生若有所思,目光直直地盯着那些正在辛苦劳作,而且毫不吝惜力气的农夫,轻声道:“不光善心,还思想开明,能力出众,要是有他老人家加入,对我们来说,是一大幸事。”
这位到是难得有这么一本正经的时候,花大娘却不觉得奇怪,还一脸期盼地点点头:“所以,我们得赶紧帮若华姑娘找到项君。”
她有句话没说,不过彼此心里有数,项君是自己人,那么项君的妻子,当然也是自己人,现在阳城的情况不好,孙家那边动作频频,他们实在很需要方家这种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开明乡绅的帮助。
尤其是方家的佃户,还有家丁简直堪比一支军队,而且是正规军,不对,应该说比正规军更守纪律,可以说直接给他们配备上枪械,稍作训练,绝对能成精兵。
顾长生他们在阳城人手紧缺,哪能不眼馋?
可惜
一声哨响。
两个打扮齐整的妇人,赶着牛车不紧不慢地过来。
正在做活的农夫,农妇们纷纷放下手里的工具,撒开牵着牛的缰绳,66续续走到树荫里。
“阿牛嫂,今天吃什么?”
“大饼卷酱肉,配冰糖绿豆汤,管够啊,快点儿来吃,吃完了我们还得赶回去。”
阿牛嫂大笑道,脸上的褶子都舒展开。
一群人蜂拥而上,不过到还知道排队,嘻嘻哈哈地拿了各自的美食,狼吞虎咽,吃得半饱才凑在一块儿说话。
“如今这日子,当真是给个神仙也不换!”
“”
听着乡言村语,顾长生先是叹气,转念又有些欣慰,叹气是可惜了这些人恐怕不会抛家舍业地加入他们,毕竟日子过得这么让人满足!
这些老百姓,不是真过不下去了,大概都不乐意去做那等杀头的勾当。
再说欣慰,他那日被同伴们救出,为甩脱追兵,迫不得已,真稀里糊涂听了项君他夫人的话,到她家避难,本来以为就是个普通的农户,项君媳妇要是好人家的女儿,也不至于给项家当了童养媳,却不曾想,外面看着到是不显山不露水,方家竟然是相当殷实的豪富之家,至今顾长生还记得一进方家大门,看到的那种低调的奢华,简直连他都觉得自己很土气。
且方老爷采出众,方太太也是知书达理,性格豪爽,和普通的农妇大有不同。
不光如此,只他看到的方家佃户过得日子,就不比寻常地主家差了,方家地租只收三成,且还无偿教导佃户们识字,免费将各类书籍借出去给大家伙看。
顾长生是外人,没敢开口要进人家那小小的阅览室读书,当然,一开始他没把所谓的阅览室放在眼里,他十三岁出国留学,读的书也算浩如烟海,哪里会看得上寻常乡绅家的藏书,但偶然一次,见过半本佃户抄回来的农书,到让他大开眼界,从此开始觉得方家高深莫测起来,别的不说,如今那位大地主会只收三成地租?
方家显然并不靠这点儿租子过活。
“小少爷,你说项君媳妇怎么就成了方老爷的闺女了?不过,她和方老爷长得有六七分像,肯定是父女没错了。”
那边的佃户已经吃喝完,继续下地干活,花大娘也学着顾长生找块石头坐下歇脚,“项君媳妇在项家可有好些个年头,以前老听项君说,他那媳妇是父母给他养的童养媳,他并不喜欢,没把人赶走,一来是好心,怕那姑娘离开项家会活不下去,二来也是为了父母,还老说等父母故去,要和那姑娘离婚”
说着说着,花大娘越迷糊,“可若华姑娘是方老爷的女儿,一看就知书达理,才学也好,哪里是他说的那个样子!”
花大娘是不好说的太难听,以前他们这些人听了项君的说法,还以为项君媳妇是那种大字不识一个,什么都不懂,见识短浅的寻常村女,还想着项君读书那么多年,采出众,配这样的媳妇有点儿可惜,现在看看,若华姑娘不光为人有情有义,还有担当,宁死不屈,实在是个好姑娘,项君到显得薄情寡义了些。
“哎,女人要是不得自家男人喜欢”
以前也就罢了,她没见过方若华,对项君却熟悉,纵然不赞同他这种想法,但如今的年轻人追求进步,不接受童养媳这类封建糟粕,她也不会说什么,但现在可不一样,人家若华姑娘,无论如何也不能与糟粕联系在一起。
花大娘摇了摇头,一脸不悦,“找到项君,我得好好说说他,做人可得对得起良心,若华待他一心一意,他要有担当才好。”
第七章 文字
“我打听过,方老爷夫妻早年遭过难,有一个大仇家,为了保护女儿才任由女儿在项家当了童养媳,后来方老爷一家子熬过来,也没背信弃义,还许了婚事,只是怕自己牵累项家,没敢和女儿来往,多年下来,骨肉分离,也是苦!”
顾长生神色间也带出几分敬意。
他这样的身份,住在方家这么久,怎么可能不详细调查!不是不相信方老爷夫妻,那两个人一看就是一身的正气,自信昂然,绝不是卑劣小人,但他不是一个人,必须为他的同伴们负责。
以家里的地位,很快就查清楚方家这些年的情况,他们当年与人结仇,说起来还是为了保护组织里的一位同志,结果不得不背井离乡,还害了女儿。
幸亏方老爷夫妻能力出众,实力悬殊也全身而退,看如今到更是家大业大了,只是可惜了若华小姐。
一直在田边坐到太阳渐渐西落,顾长生才回了方家,方家不像如今的大户人家,不养下人,偌大的房子里就住着一家三口,方太太自己做饭,方老爷打扫卫生,他一开始看见,总觉得不可思议,后来见人家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到因为他以前在家那种穿个衣服,洗个脸也有下人伺候的日子觉得脸红了。
他们这些人一直追求的都是民主、自由、平等,如今在家里都不能放下架子,达成平等,还怎么好意思说这六个字!
换了拖鞋,抬头就看到方若华趴在沙上奋笔疾书,旁边琉璃桌儿上一盏很洋气的台灯,亮着并不刺目的光。
方若华没有什么仪态,但那种随意和自在,一点儿都不会令人觉得她的仪容有什么不妥。
她的容貌似乎也有了些变化,肤色越晶莹,五官清清秀秀的,不是多美,却也渐显精致,一点儿都不像当初在牢里见过的农妇了。
顾长生略有些怔愣,方若华一见他,到是落落大方,浅笑道:“顾公子回来了,正好,且来看看我写的小说。”
“荆衣记?”
顾长生挑了挑眉,拿起方若华手中的稿纸看去,只见她字迹到是十分清秀,用的是钢笔,硬体书法别具一格。
小说女主人公秀娘,本是书香门第的千金小姐,为报恩情,进了农门做童养媳,丈夫温有礼,是个读书人,一家人本生活和睦快乐,纵然秀娘卸下钗环,穿了布衣,日日辛苦劳作,用自己的双手供丈夫读书,养家糊口,但丝毫没有抱怨。
前半截章温馨感人,女主角情深意浓,从不吐露半个字,可一读,便能从一举一动中品味出来,看她为省钱不肯点灯,寒冬腊月坐在门外借着月光缝补衣服,看她谎称自己吃饱了饭,就为省下一把米粮。
各种细节描述得详细逼真,让人瞬间带入其中,可能是大部分贫寒人家的家庭妇女都做过的,就越让人感动。
到了后半截,剧情急转而下,丈夫犯案逃跑,凶恶的官差抓了秀娘,严刑逼供,秀娘奄奄一息,凭着对丈夫的爱,硬生生撑过各种拷打,终于等到丈夫【创建和谐家园】,冤案洗清,接她回家。
整个大牢里这一段情节,真实到让人觉得毛骨悚然,出了一身的冷汗。
笔不错,故事也好,顾长生一下子就看了进去,几乎入了迷,半晌才深吸了口气,抬头看向眼前的女子,字是骗不了人的,只从这小说里就看得出,方太太对子南情谊深厚,对方家付出了巨大的牺牲。
这本来就是原主经历过的点点滴滴,方若华又是读书万千,有真情实感也有技巧,煽起情来连她自己都落了泪,何况是别人!
顾长生眼眶微微泛红,脸上表情严肃认真。
项君以往还说他的妻子大字不识一个,这等诋毁,怎么说得出口,他心里一闪念,到对项君有点儿不满,满嘴谎言,一身骄矜,不知惜福,这等人不值得结交!
方若华一看这位的表情,也吐出口气来,这十几日,她除了养伤,就是想着要在此地博一才名,先通读了市面上各类书籍,各种刊物,到现这个时空和她所知的时空到底有所不同,朝代更替到差不多,著名人物也都有,但她所知的那些名著,居然一本也找不到。
似乎他要是想成就才女的名声,绝对不难,家中地下室里放着好几块儿硬盘,里面全是书籍,各色各样都有,而且和当下民国不同,她生在网络畅行天下的二十一世纪,每日接收到的信息当下的人连想都不敢想象,随意拿出点儿东西,对民国的人来说,肯定算得上相当新鲜。
她不会矫情说什么尊重版权之类的话,毕竟时空不同,但她也不可能乱抄乱写一气,先不说各种著作都带着作者的个人印记,著名作家熟悉的读者只要一读章,就能把作家猜个不离十,一个人的作品要是风格太杂乱,让人看起来绝对会显得特别违和,她写东西,必须是自己能理解的东西,也得有自己的风格。
而且这个时代,写章也不算安全,实在需要仔细,还有,所谓跨越时代半步者,是天才,跨越一步,便成了疯子,这个时空推行白话刚刚开始,人们的审美眼光还没那么开放,她到底一开始要写什么才合适,不能轻易决定,这几日从诸多杂志报刊里选了小说月报。
还是得让这个时代的人帮忙看一看。
想了半天,和父亲商量过,方若华就决定先写出一些偏白话的中短篇小说试一试,一开始就长篇巨著,恐怕没多少人去看,便是想成名,也该一步一个脚印,一点点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