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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平安悄悄的冲她背影撇撇嘴,瞥见瓦罐里剩下的葛根,他并不认识,也不知道是什么,但这种见都没见过的玩意儿指不定是什么野生植物的根,反正不会是粮食,忍不住眼眶红了红,愤愤不平道:“朗哥你平日里就吃这个?那秦家也太过分了,他们怎么能这样对你!”
秦朗淡然一笑:“我本来就不是秦家的人,他们这么对我也没有什么错。况且,爹娘对我是好的。”
宋平安哼道:“伯和伯娘是好,可惜镇不住那兄弟俩和他们的媳妇!简直太过分了!”
秦朗失笑:“行了!我有手有脚,不用靠他们。这些话在我这说说就算了,你可别往别处说去!”
“我知道了,”宋平安闷闷应了一声,精神又振了振,笑道:“我也觉得没有他们朗哥能过得更好,等将来,哼,后悔死他们吧!对了,”
他将手里提着的篮子里的东西一一拿出来:大约两斤多五花肉、两个碗口大的大芋头、两颗大白菜、还有一小把面条。
“朗哥留着吃吧,过几天我再给朗哥送点吃得来,朗哥千万别跟我客气,我们家不差朗哥这一口饭!”
宋平安说的十分慷慨。
秦朗道:“菜留下,肉你拿回去吧。你媳妇怀着身子,做给她补补!以后也不用总送过来了,若是我们没吃的了,不会跟你见外的!”
宋平安一笑:“朗哥不用客气,我媳妇有吃的呢!今日回来岳父岳母他们给了一只老大的蹄髈、两只猪蹄、两只鸡、还有三十来个鸡蛋呢!这点肉朗哥留着打打牙祭!那你记得时不时上我家要点儿菜去,我爹我娘也是这么说的,不然我还是会送来的!”
宋平安向来就是这样的脾性,秦朗笑笑也就不再纠结这个问题了。
只是听到宋平安岳父岳母一家对他媳妇如此疼爱,再想想自己这个媳妇的境况,简直一个天一个地,不免更觉心疼怜惜。心里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好好的对她。
“对了,我这儿想再搭建一点儿棚子,冬天做饭也有个地方,过两天你来给我帮帮忙。你也许久没回家了,回去陪你媳妇去吧!”
“成,朗哥你什么时候要帮忙只管去叫我!这会儿农闲呢,我什么时候都有空的!要不,咱明天就去?”
宋平安点点头,瞟了一眼这就一间茅屋,的确是该有个有遮挡的厨房,总比眼下这样好啊,简直叫人看着心酸。
秦家那些人真太不是东西了!
秦朗笑道:“过两天吧,也不用这么急。好了,你快回去吧!”
宋平安心里到底也惦记着自家媳妇,嘿嘿笑着说好,便告辞了。
秦朗送他到篱笆院门处,看了苏锦一眼,向宋平安低声道:“以后见到你嫂子对你嫂子客气一点。你嫂子是个好人,以后你就知道了!”
“......”宋平安一愣,目瞪口呆的看着秦朗,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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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落荒而逃
秦朗哭笑不得:“你这是什么眼神!”
“不是,”宋平安挠挠头,忍不住道:“这——朗哥你没糊涂吧?苏氏她——苏氏她——”
在秦朗面前,宋平安连句“嫂子”都不肯叫,可想而知有多厌恶苏锦、对苏锦有多大意见。
秦家人随随便便从破庙里拖回来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就塞给他朗哥当媳妇,他本就替他朗哥不平,连带着嫌弃苏锦。
更何况苏锦本尊与秦朗关系还不好,宋平安就更不待见她了。
现在听到他朗哥这么说,可不给吓坏了!
秦朗哭笑不得,因以前种种,倒也没怪宋平安有此反应,只是正色道:“苏氏是我媳妇,不管以前怎样,那都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我希望你能记住。”
宋平安张了张嘴,到底什么也没说,只是点了点头:“好,我知道了。”顿了顿又道:“其实,我也没啥,只要她对朗哥好就行。”
真是孩子气的话!
秦朗失笑,拍了拍宋平安肩膀:“行了,去吧!”
“哎!”
看他离开,秦朗转身,朝苏锦走去。
苏锦早已经洗好了碗,正蹲在地上处理那些葛根,抬头冲他笑笑:“宋平安走了啊!”
“嗯,”秦朗也蹲了下去,顿了顿,温言道:“平安他......以前对你有点误会,所以才会那样。你不要往心里去!以后他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自然不会带有成见了。他其实心性很单纯,也很善良的!”
苏锦一愣,旋即笑道:“你不用担心,我没有怪他的。”
她看得出来宋平安对秦朗有多好,跟小弟崇【创建和谐家园】的那种好似的,可见秦朗在他心中是什么地位。凭从前苏锦本尊所为,宋平安要是对她有好感,那绝对是居心不良、动了歪心思!
厌恶才是正常的!
秦朗见她目光清正,神态坦然,知道她是真的没有很介意此事,心下一松,目光也不觉柔和起来,微笑道:“你这样想那就最好。”两人相视一笑。
苏锦眨眨眼,半认真半玩笑道:“唔,我对他看法如何,你很介意吗?”
秦朗微滞,看向她认真的点了点头:“是,我不希望你们之间存着芥蒂。”
苏锦显然对这个答案并不是很满意,眨了眨眼,一脸虚心求解释、很想很想知道的继续问道:“可是,为什么呀?”
为什么?
秦朗语塞,而且觉得这个媳妇好像有点故意的味道。
这有什么为什么?当然是——
“因为对我来说你们都是最重要的人!”
脑子里自然而然这么想着,秦朗想也没想脱口便说了。
苏锦一怔。
回过神来自己说了什么的秦朗也是一怔,耳朵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泛红,并且范围迅速蔓延扩大,整个耳朵都红了,脸上也有泛红的趋势。
苏锦唇角翘了翘,清澈漂亮的眼眸中笑意点点,有点羞涩,还有一点窃喜和得意。
秦朗更窘了,根本不敢去看苏锦的表情,顾左右而言他:“那个、平安带来了一些吃的、你、你快去收、收起来吧!唔,我去砍柴!”
说毕一溜烟的跑了。
看着男人几乎是落荒而逃的身影,苏锦眨了眨眼,“噗!”的笑出声。
然后双手捂着脸低低的闷笑起来。
她又没有笑话他,他逃个什么劲啊!
所以,这个男人是害羞了吗?想到他竟然害羞了,苏锦竟然有点小小的得意,不时低笑出声,心情飞扬,唇角翘的老高。
苏锦自己在那笑了一会儿,便去将宋平安带来的东西收起来。
还有两斤五花肉啊,苏锦有些遗憾的想,可惜家里除了盐就没有别的调料,不然就能做一顿好吃的好好打打牙祭了。
眼下所能做的,也就是板栗炖五花肉而已。
心里暗暗盘算着这些天的收获,苏锦觉得进城一趟很有必要。
干木耳、板栗、一部分山药,不管能卖多少钱都得卖掉,好换一些生活日常用品,不然他们这日子过的也太寒碜了。
秦朗挑了很大很大一担柴、天色将近黑才回来。
苏锦觉得,如果天还没有黑的话,他只怕还要继续砍柴。
出去溜达一趟效果还是不错的,至少这会儿秦朗的脸就不红了,看苏锦的目光也不躲闪了,要多坦荡有多坦荡。
放下柴禾就跟苏锦说:“我去挑水了啊!”
苏锦点点头笑着应了声“好!”,也没再逗他。
适可而止吧,再逗的话人家只怕要恼羞了。
晚饭是五花肉炖板栗,盛出来后又煮了点儿米饭。
两人都没有提给秦老太太老两口送点儿的话,不是两人舍不得,而是一旦送了就等于捅了马蜂窝。
方氏、柳氏两房人是好惹的?
若是以后自家站住脚跟渐渐发展起来了,倒是时不时的可以请两老上家里来吃顿饭,这还罢了。
次日两人进山,下的套子要明天再去看,今天仍然是寻找食物。
挖了半天的葛根,又找到了一些山药,顺带还弄到一些枣子——大约七八斤左右,红彤彤的已经熟透了,苏锦如获至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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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收获算很不错了!
苏锦喜滋滋的搓了搓手,斟酌着道:“要不别弄死它们吧,活的更值钱。家里的木耳、板栗也都晒好了,明天咱们进城一趟,把这几只活物也卖了?”
秦朗想了想,点头笑道:“明天正好是集日,行,咱们明天进城。明早村里会有牛车进城,两文钱一个人,咱们就坐牛车去。”
苏锦拍手笑道:“那更好了,这样省了走路!索性咱们明天顺便还带几十斤山药吧,能卖出去多少就卖多少。”
秦朗自然没有异议。
于是便将这两只羽毛鲜艳、尾羽老长老长的山鸡用细藤绑了双脚和翅膀根,将那野兔前后脚分别也成对绑了起来,放进了背篓里。
寻够了山药之后,准备回家之前,秦朗又用短短一截细棍子恰到好处撑着山鸡的嘴以免它们发出叫声,在上边盖了几把药草,这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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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小鸟雀,肉虽然少,但却比山鸡更加鲜美。
秦朗只喝了粥,笑着把肉都给了苏锦。
苏锦一愣,本要还给他的,秦朗十分嫌弃道:“就这么一丁点蚊子腿肉,我嫌麻烦,你吃吧!”
苏锦看看,去掉骨架,只怕还真是连一两肉都没有,便也不再推辞,说道:“下回再捉了山鸡,你吃鸡腿。”
秦朗好笑,没理她。鸡腿当然给媳妇吃了,看她那么瘦,细胳膊细腿的......
第二天一早,秦朗上宋婶家借了个不大不小的麻袋,将板栗装上。
两只山鸡、野兔放在小背篓底下,中间秦朗用木棍撑着做了个隔层,上边放从宋婶家借来的口袋装着的干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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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苏锦还想把那些晒干的平菇也带去的,但被秦朗拒绝了。
因为蘑菇这种东西在大家眼里其实是不太安全的东西,几乎每年都有人会因为误食蘑菇而中毒,严重的还闹出过人命。
所以一般人家都是只采摘那常见的有限几种蘑菇食用,通常不会乱试吃。
而恰好,在所有人的认知里,冬季里是没有蘑菇的。
这平菇苏锦认识,可旁人不认识啊。万一那么巧吃平菇的同时吃了别的不该吃的东西,却怪在平菇上,岂不是平白惹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