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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妆夺谋》-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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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叶裳扬眉,“你认识?”

        “这个人,在江湖上人称水上怪客,姓易,叫易焰,都叫他易疯子。”苏风暖道,“使得一手好暗器,最著名的暗器是毒蜂针。他在江湖上靠杀人越货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为生。有一个相好的,叫风美人。让他杀人,非万金不请。看来背后之人真是下了血本让你死。”

        叶裳看着她,“就靠这么一个人头,你是怎么认出他的?”

        “他的手,左手食指是断指,而且骨节粗大。这个是多年前风美人给剁的,剁完之后,不解恨,又给咬了。才会如此。”苏风暖放下画,看着叶裳,“那么短的时间,你没躲开暗器,到是将人家的断指看的清楚,这样便省了查他的工夫了。”

        叶裳欷歔地看着她,“单凭这样的画像,你就认出了他,看来这么多年在江湖上也不是只顾着玩了。”

        苏风暖哼了一声。

        叶裳奇怪地道,“当时,我落下水时,他立即便走了,若是当时再给我补一刀,我必死无疑。他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不是不应该干没把握的事儿吗?比如,如今我就被你救了,没死成。”

        苏风暖瞥了他一眼,“谁知道呢,估计是看你长的美,没舍得补一刀。”

        叶裳一噎,对她黑下脸,“难道不是因为他看见了你?怕你找他麻烦,才赶紧走了?”

        苏风暖抬手,对画像上那只胳膊划了划,眯着眼睛,眼底冷意深深地道,“是吗?那算他识相。我本来觉得他还是死了的好,免得再对别人用如此歹毒的穿骨钉。如今你这样一说,我就网开一面,把他这只胳膊砍了送给风美人下酒好了。”

        叶裳闻言扭头看着她,眸光凝定满片刻,溢出丝丝缕缕笑意,浅浅又深深,也眯了眯眼睛,懒洋洋地笑着说,“暖暖虽然惯与人打架,但素来不轻易伤人,如今要砍他一只胳膊,这样为了我,若是传扬出去被人知道,你就不怕让人大为揣测你与我有瓜葛?”

      第三十三章 最是护短

        苏风暖闻言瞪了叶裳一眼,将画像上的那只胳膊用指甲划掉,画像上的胳膊与画像上的人顿时分体了。她满意地看了一眼,将两张纸捏在手里,不答他的话,向外走去。

        叶裳一把拽住她,“别告诉我你现在就要去砍掉他的胳膊。”

        苏风暖回头瞅了他一眼,“杀鸡焉用宰牛刀,他还不够格让我出手。”

        “是啊,暖暖手中的剑怎么能用来宰鸡?太抬举他了。”叶裳轻笑,看着她,“你还没回答我的话呢?”

        苏风暖拍掉他的手,“有什么好回答的。”

        叶裳生生地挨了她一下打,拽着她的手不松,“你一会儿还回来陪我。”

        苏风暖瞪着他,“别得寸进尺,如今你好好的,用不到人照顾了。再耍赖皮,信不信我现在就赶你出去。”

        叶裳慢慢放开她,“那你别丢下我离开,我身上的伤口非你不治,你明天还要给我换药。如今世风日下,大夫们都不好好学医术,庸医害人者比比皆是。”

        苏风暖无语,轻哼了一声,没反对,出了房门。

        叶裳坐在桌前,看着她去了院子里,那叫柳开的小伙计还没去睡,正等着她。只见她将手中的两张画纸递给他,对他说了一句什么,声音太低,他听不清,柳开点点头,拿着画纸走了。她转身去了不远处的一间房间,连灯都没点,就睡去了,可见真是累得很了。

        他无困意,就那样坐在窗前看着窗外浓浓的夜色,夜色再深,也掩不住他眉眼溢出的笑。

        她自小便爱往外面跑,江湖之大,她不知道跑了多少地方。

        她有很多缺点,比如懒惰、嘴馋、刁蛮、任性、喜欢打架、喜欢打劫、喜欢热闹的地方,行事全凭自己喜欢,等等,数不胜数……

        但她也有一个优点,比如……最是护短。

        两年八个月她不来京城的日子里,他日夜煎熬,派人打探消息,却查不出丝毫,即便去江湖茶馆,也不能从说书人口中多听到她的一丝消息。她似乎在江湖上失踪了,他不知道她这两年在外都干了什么。

        陈述、沈琪、齐舒等人一直不明白江湖茶馆有什么好,那里的茶水干涩难咽,他却总是喜欢去喝茶,嘲笑他是不是不想做世子了,羡慕江湖人,也想去做行侠仗义的大侠。

        他用不着跟谁解释原因,喜欢去就是喜欢去。

        有时候,他几乎会忍不住去想,她怕是永远再不回来了,再不进京了。但他更不会忘,她还有一个跟他一样摆脱不掉的身份——苏府小姐。

        基于这个身份,总有一日,她会回京。

        若是他猜测得不错,她刚刚便是让柳开派人将那副被她指头划开的画像送去给风美人了。用不了两日,江湖茶馆里应该又出了江湖上最新的消息,便是易疯子被人砍了一只胳膊,砍他胳膊的人是他的老相好风美人。

        正如她所说,易疯子还不值得她亲自动手,交给风美人,风美人即便有天大的不愿意,不想动她的老相好,但更不敢驳她而护着易疯子。

        至于原因,估计很少人能够打探得出是因为他。

        但即便是很少的那一部分打探得出,也足够震动半个江湖了。毕竟,能打探得出的,在江湖上的地位都举足轻重,更是对她脾气秉性十分了解,她若非被人得罪得狠了,从不会去要人命,更不会轻易卸人胳膊腿。

        这些年她在江湖上的地位,他从来不怀疑能一言九鼎,动动手指头,就能翻云覆雨。哪怕江湖上最恶的人,也不敢得罪她,没人敢得罪她。否则,不会她一句话交代下去不准泄露她的行踪,便使得他用尽办法,两年八个月,在江湖上也打探不到她一丝消息和蛛丝马迹。

        她能把江湖密封成她自己手里的网,任谁都捅不破。

        如今,她要卸掉易疯子一条胳膊,这样的行径,这几年来是第一回 。焉能不让有些人揣测?可是她看起来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应该是真正的怒了,所以,不怕人揣测她与他的关系?哪怕被朝中人闻到些什么风声彻查也不怕?

        是否说明,她心里还是如两年八个月前一样?护着他的心从未改?她还是她,从未变?

        他想着想着,嘴角的笑意便怎么也收不住了,不由得笑出声。

        小狐狸在他的笑声中醒来,睁开睡的迷糊的眼睛瞅着他。

        叶裳发觉一道视线,慢慢地转过身,看着小狐狸,小狐狸的眼睛在灯光下如天海一般蓝澈,他看了一会儿,对它招手。

        小狐狸看看叶裳,又低头瞅了瞅自己的爪子,然后,对他呲牙,露出凶相。

        叶裳眯起眼睛,收了笑意,对它道,“你不过是她养的宠物而已,最好别得罪我,否则以她对我的在意,别说放你点儿血,就是杀了你给我炖着吃,也能做得出来。”

        小狐狸身子颤了颤,缩回脑袋,然后,又不服气地用蓝眼睛瞪着他。

        叶裳对他挑眉,“你不信?”

        小狐狸呜呜两声,站起身,尾巴甩了甩,四下嗅了嗅气味,“嗖”地跑出了房门,向苏风暖所住的房间跑了去。

        叶裳看着小狐狸用爪子挠门,挠了一会儿,苏风暖困歪歪地从里面给它打开门,任它跑了进去。房门再次关上。他脸色微郁,挥手熄了灯,也去了床上。

        第二日,苏风暖睡到日上三竿才醒。

        她先是让人抬了一桶水进屋,沐浴梳洗之后,换上了柳开给她准备的干净衣服,才神清气爽地出了房门。

        柳开等在门外,见她出来,压低声音说,“小姐,昨夜将东西已经给风美人送去了,回来的人说风美人收下了,什么也没说。”

        苏风暖点点头。

        柳开又小声道,“今日早上,官府从东湖里将那艘画舫打捞出来了,同时还打捞出了另一艘船,也就是船家的那艘。那画舫里的尸体也被官府捞上来了,如今送去验尸了。据说此事已经惊动了京城,皇上那里估计已经得到信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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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开低声道,“外面说什么的都有,大多数人猜测,叶世子十有**遇害了。东湖太大,官府的人还在继续打捞。国丈府的小国舅不相信叶世子遇害,吩咐人在灵云镇附近查找线索呢。”

        苏风暖道,“许云初不愧是许家最器重的子嗣,通过蛛丝马迹就能看出些眉目。”

        柳开向叶裳的房间看了一眼,“小姐,您是什么打算?让叶世子一直在这里养伤吗?”

        苏风暖想了想,道,“稍后我问问他,再定。”

        柳开点点头。

        苏风暖来到叶裳的房间,叶裳正坐在窗前,桌子上摆着饭菜,他面前的碗碟空着,显然他还没吃,饭菜纹丝未动,已经凉了。

        柳开随后跟来,小声说,“我将饭菜去热热,叶世子说要等着小姐,早饭也还没吃。”

        苏风暖点点头。

        柳开将饭菜收拾下去热了。

        苏风暖没进屋,靠着门框,看着叶裳,他已经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应该是柳开今儿一早给他买的,他脸色还是失血过多的苍白,但人却稍微有了些精神,阳光从窗外打进来,照在他的身上,他闲闲散散地坐在那里,如富贵人家养的一株金贵玉兰,雅致清华。

      第三十四章 店铺再遇

        这副容貌,真是祸害!

        苏风暖看着叶裳,心里腹徘了一句,用手拢了拢因为沐浴还没哄干的头发,见他看来,对他问,“京城已经得到消息了,外面因为你的事儿已经翻塌了天,你是什么打算?”

        叶裳看着她蹙眉,“怎么穿男人的衣服?难看。”

        苏风暖瞪他,“我常年在外面跑,为了方便,时常穿,难看你可以不看。”

        叶裳一噎,有些嫌弃地撇开脸,对她说,“没打算。”

        苏风暖挑眉。

        叶裳道,“翻塌了天也没什么不好,东宫不适政,早晚【创建和谐家园】,如今不如给他一个警醒。”

        苏风暖看着他,“东宫【创建和谐家园】,朝野倾覆,危江山之大害,有什么好处?”

        叶裳转回头,看着她,淡淡道,“那也比江山基业传在一个不适朝政的国君身上,外戚夺政,改朝换代来得强。至少,东宫没有了,还有别的皇子继承。总之姓刘,姓不了别姓。”

        苏风暖闻言失语,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对。他父亲保的就是南齐江山,若是换了姓,也就改朝换代了,南齐也就不是南齐了。她道,“那你就在这里住着了?”

        叶裳点头,看着她,“暂时先住两日再说,不过你不能离开,在这里陪我养伤。”

        苏风暖翻了个白眼。

        吃过午饭,苏风暖给叶裳换了药,在他郁郁的脸色下,出了院门。

        外婆不是她娘,她一日不回去,她还能坐得住,若是再多的话,她便会发动人找她了。她总不能让人知道苏府的小姐与叶世子一同失踪了。那么以叶裳的身份和她的身份,麻烦可就大了。

        路过昨日给小狐狸做衣服的衣裳铺子,小狐狸拽住苏风暖衣角,说什么也不走了。

        苏风暖想着昨日一通折腾,这小东西身上的花衣服不知道丢哪里去了,如今这是拽着她再买,她有些好笑,走进了衣裳铺子。

        还是昨日的那个小伙计,见她来了,愣了愣。

        苏风暖对他笑道,“怎么?不认识我了?”

        小伙计摇头又点头,“姑娘今日穿了男装,险些认不出。”话落,他四下瞅了一眼,铺子里没人,他连忙走到近前,悄声说,“姑娘,你这是又来给你的小狐狸买衣服?”

        苏风暖点点头,“昨天那件丢了。”

        小伙计压低声音说,“今儿一早,有人来询问,是否见过一个姑娘和一个穿着花衣服的小狗。我觉得来人像是京城方向来的,便没敢说见过姑娘。”

        苏风暖“哦?”了一声,“有人找我?”

        小伙计点头。

        “你描述一下是什么样的人?”苏风暖道。

        “像是谁家的护卫,腰牌上画着麒麟图。”小伙计想了想,将大致样貌描述了一番,说,“只有一个人,很年轻。”

        苏风暖闻言笑了笑,“我认识他,没事儿。”

        小伙计松了一口气,“原来姑娘认识啊,吓了我一跳,昨日东湖据说沉了一艘画舫,上面坐着容安王府的叶世子。你听说了吗?”

        苏风暖点头,“听说了。”

        小伙计叹气,“叶世子年纪轻轻的,佛祖保佑,他一定没事儿。”

        苏风暖含笑看着他,“你与他非亲非故,不认不识,保佑他做什么?”

        小伙计摇头,“姑娘说这话就错了,叶世子可是容安王和王妃唯一的子嗣,他若是真出了事儿,容安王府的血脉可就绝了。王爷和王妃是为了保家护国而死,没有当年的王爷、王妃拼死而战,沙场饮血,也就没有如今咱们南齐百姓的太平了。叶世子可不能死。”

        苏风暖坐下身,笑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他死不了。”

        小伙计嘿嘿一乐,“姑娘说的对。”话落,他连忙问,“还做昨日那样的衣服?”

        苏风暖看了一眼小狐狸,想着昨日她是带着小狐狸大摇大摆地出的城,不少人都看见了。今日她穿的是柳开给她准备的男装,虽然没特意易容,但若不是跟她接触深的如小伙计这样的人,也识不出她,小狐狸自然不能再穿昨日的衣服了,她道,“不要了,换个样子。”

        “那是姑娘挑一种布料,还是让小狐狸自己选?”小伙计问。

        苏风暖扫了一眼,伸手从一堆摆着的布料里够下一块大红花的布料,转头问小狐狸,“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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