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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阉人?”封常清眉毛迅速上挑,旋即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姓薛的是太子,或者哪位皇子的人?”
“正是!”岑参轻轻点头。“否则也没必要赶出距离京师那么远的地方,才跟姓薛的说话!”
“嗯!”封常清低声沉吟。薛景仙今天说过的所有话,在他耳边匆匆回响。“好像此人在宣旨时,第三句提的就是杨国忠和太子?莫非太子殿下复出了?你等可有类似消息?”
“太子殿下已经于上个月中旬复出。目前正在秦国桢、国模兄弟两个的辅佐下,重新熟悉政务。据说这回陛下突然有了传位之意,所以命令杨国忠全力配合!”
这就对了。封常清摇摇头,脸上浮现了一丝苦笑。怪不得薛景仙今日如此卖力气,原来已经抱上了太子殿下的粗腿。作为手握重兵的边镇节度,他当然不能轻易跟太子之间起什么瓜葛。否则,王忠嗣大将军的下场就是前车之鉴。非但自己落得郁郁而终,连累着河西军也跟着实力大损,无数弟兄稀里糊涂地被继任者哥舒翰葬送在石城堡外。然而,为了安西军的未来着想,薛景仙这个人还真的不能得罪。否则,一旦太子将来接替了皇位,等着大伙的,还是一场飞来横祸。
既要面对来自前方的刀光剑影,还要提防来自背后的凄风冷雨,饶是封常清久经大浪,一时间也觉得十分难做。无论如何,保持安西军的安稳最为重要,尤其是现在这个节骨眼上,更是万分马虎不得。想到这儿,他叹了口气,低声追问,“姓薛的在疏勒城时,见到了边监军没有?可否派人与其联络?”
“没有!”岑参笑着低声保证,“边令诚那厮刚好出去巡视他的那几百顷田产去了,当时不在城中。”
“那就好!”封常清心中暗松一口气。虽然他这个安西都护府副大都护,眼下头顶上并没有正职压着,但监军边令诚的影响力却不容忽视。万一薛景仙已经跟边令诚勾结上了,或者边令诚得知了薛景仙背后的来意,准备借此向杨国忠邀功。安西军必然会遭受一番动荡。毕竟,边令诚作为朝廷派来的监军,所代表的乃大唐天子本人。
“属下斗胆,请大将军尽早送钦差东返!”岑参又向前走了半步,低声建议。“宋将军是中书舍人的亲弟弟,宇文将军态度不明。属下得到消息,他们两个,都是得到杨相的嘉许,所以才被越级提拔。如果杨相和太子两方的纠葛蔓延到我安西军中的话,恐怕会影响军心!”
“已经来不及了!”封常清摇摇头,继续苦笑,“边令诚手中另有一班亲信。那是朝廷的制度,老夫干涉不得。此刻,他恐怕正急匆匆地自疏勒往这边赶,估计转眼就到!”
“老贼!”岑参眉头一皱,手不由自主地就往腰间摸,“如果属下带几个人出去一趟……”
“不要鲁莽!”封常清见状,赶紧低声喝止。他麾下这个岑判官可不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文人,如果此刻他轻轻点一下头,恐怕过几天就得向朝廷给边令诚请身后之功,奏其“舍身为国,不幸死于歹徒劫杀!”
这可能是防患于未然的最佳选择。然而,作为大唐的忠心臣子,封常清却不愿意痛下杀手。虽然与边令诚合作的这些年来,对方的贪婪、多事和在军务上的擎肘,无时无刻不在挑战着他的忍让底限。
见封常清下不了狠心,岑参无奈,只好退而求其次,“那就将将军把此战的目的改一改,尽早结束在坦叉始罗城下的耽搁!”
“老夫筹备了两年多,等的就是这么一天!”封常清想了想,苦笑着摇头。“该来的早晚都会来的。让他来吧,老夫要当着他们的面儿,洗刷安西军头上的耻辱!”
以安西军目前的实力,坦叉始罗城虽然高大,被攻克也是数鼓之间的事情。然而,他此番西征的目的却既不在大勃律,也不在健驮罗。而是在两国背后,那个不断向东拓进,像蝗虫一样走到哪毁到哪的大食。
天宝十年,由于葛逻禄仆从军的突然叛变,高仙芝在恒罗斯一带被大食人打得大败亏输。几乎将安西军的近半精锐,都折损在了那里。活着回来的弟兄们卧薪尝胆,矢志报仇。所以,封常清这回才故意装作久攻坦叉始罗城不克,等着大食人援兵上钩。
要么不战,要战,就得将大食人打疼,把恒罗斯河畔的血债,连本加利讨还回来。令大食品那些宗教狂信徒从今往后听到“大唐”两个字就做噩梦,心中轻易不敢再起东窥之念。
为此,封常清宁愿付出所有代价,包括付出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注1:开府仪同三司,为从一品。辅国大将军,是正二品。二者皆为虚职,可以领相薪俸,使用相同服饰仪仗。安西都护府副大都护,为实授职位,从二品。眼下薛景仙为中大夫,品级为从四品下,并且没有实际管理范围。所以在封常清、周啸风等人面前需要持下属之礼。
第二章 天河 (六 下)
如果下不了狠心将监军太监边令诚和传旨钦差薛景仙两人之中任何一人暗中做掉的话,静观其变,就成了眼下安西军最好的选择。毕竟眼下大唐天子年事已高,早晚要将皇位传给太子。而太子殿下偏偏又与杨国忠势同水火。
既然决定了以不变应万变,封常清干脆连虚应故事都省了。酒筵散掉之后,立刻传令全军,从即日起对坦叉始罗城的战术改为四面围困,逼着健驮罗的国主自己主动投降。
安西军的纪律向来严整,将士们虽然对节度使大人的命令有些不解,却也不折不扣地将命令执行了下去。唯独薛景仙这个外人,既想跟着大军分些灭国之功,又怕战事拖得太久了会有什么难以预料的变化。因此找了个自认为合适的机会,低声向怀化将军周啸风讨教道:“我军远道而来,每日粮草消耗想必都不会是个小数。怎么不一鼓作气将坦叉始罗城攻破,反而要在城下长期地耗下去?此地距离疏勒虽近,从那边运送辎重过来恐怕也需一个月以上。万一粮道有个什么闪失,比如忽然间大雨倾盆或者野火蔓延什么的,岂不是要前功尽弃?!”
怀化将军周啸风正有心从薛景仙口中套问朝堂上最近的局势变化,因此也不能对他过分疏远,四下看了看,笑着打趣道:“薛大人不会是想亲眼目睹健驮罗国主肉袒负荆的模样再走吧?若是能亲手将请降文表带回长安去,估计上头也忘不了大人激励士气之功!”
“咱大唐不是有‘男儿何不带吴钩’之说么?”被人一语道破了心事,薛景仙不由得老脸一红,转而爽快地承认,“薛某难得来西域一回,就算不能亲自披甲冲阵,替诸位摇旗呐喊,擂鼓助威,总是能做得来的。回去后即便不会因此而受到褒奖,下半辈子也有向人吹嘘的本钱了不是?!”
大唐男儿,素来讲究的是“功名但在马上取”,因此,周啸风并不因为薛景仙坦陈心迹而感到厌恶,反倒在内心深处又对他多出几分认同来。笑了笑,低声透漏:“这个倒不用着急,据周某判断,少则三五天,迟则半个月,此间必然会有一场大战!”
“大战?”薛景仙吃了一惊,“莫非封将军做的是围城打援的谋划?这手笔可太大了,毕竟此乃敌国地界,我军对这里人地两生!”
“当然是围城打援了!”周啸风撇了撇嘴,眉宇间充满了对眼前敌人的不屑,“否则,甭说区区一个坦叉始罗城,就是大半个天竺也拿下来了!只是因为我安西军人数实在太少,震慑境内诸胡,已经颇为吃力。根本不可能留下太多兵马于此地驻守。而这些弹丸小国向来都是墙头草,我军只要一班师,肯定又要倒向他人。所以,还不如给他来个一劳永逸!”
“将军说得是吐蕃人么?”薛景仙听得似懂非懂,皱着干涩的眉头追问。
“吐蕃人算什么东西?一群茹毛饮血的禽兽而已!”周啸风轻轻摇头,嘴角不经意间撇得更高。
“那,那莫非,莫非是,是大食人!”薛景仙被笑得心里发毛,嚅嗫着嘴唇猜测。“他们,他们不是已经被咱们打怕了么?上次恒罗斯血战,我军虽因为葛逻禄的背叛遭受小挫,却也杀得大食人血流成河。即便获胜,也丧失了继续东进的勇气!”
话音刚落,周啸风已经怒不可遏,“谁跟你说的?简直是捂着眼睛做梦!我安西军输了就是输了,却不需要编造这些瞎话来丢人!”
“朝廷,朝廷的邸报上写的啊!”薛景仙缩了缩脖颈,装出一副可怜巴巴模样。他倒不是真的对恒罗斯之战的结果一无所知,只是为了照顾对方的颜面,不愿意将邸报背后的盖子揭开而已。
“瞎话,全都是瞎话!”周啸风突然变得冲动起来,丝毫不像一个身经百战的将军,“不是我老周牢骚多,朝廷最近几年,可是被李林甫这奸贼折腾得够呛。什么假话都敢说,拿皇上和全天下人当睁眼瞎!”
“好在陛下重瞳亲照,最后发现了李林甫这奸贼的图谋!而最近又命太子殿下出山,帮忙处理朝政!”薛景仙闻言大喜,装作很不经意地附和。
“如果太子殿下能知道西域目前的局势就好了!”周啸风摇了摇头,低声叹气,“我们这些马上取功名的,不在乎醉卧沙场。却无法忍受在前方打生打死,还要提防自己人从背后下黑手。”
“太子殿下乃天赋之资,应该会知道的!”薛景仙愣了愣,旋即在眉宇间露出一丝欣喜。这姓周将军简直太聪明了,差点把自己给带进沟里去。他身为安西军的核心人物之一,哪里会不清楚当年朝廷在恒罗斯之战后掩败为胜的举动?分明是借着这个话头,婉转地向自己表达对太子殿下的亲近之意。
如果这也代表着封大将军本人的意思就好了!刹那间,薛景仙心头被烧得火热,连先前趁机捞取军功的念头都忘记了。可周啸风却丝毫不理解他的苦心,绕来绕去,把话头又绕回到了眼前战事上来,“当年大食人之所以没有趁机东侵,是因为其国发生了内乱。而眼下距离上次战事已经过去了将近三年时间。大食国的内乱早就平了。我安西军即便不西进,大食人也会重新把战火挑起来。所以这回封帅干脆主动出击,先灭了大食人在东方的两个仆从。打乱他的进攻部署!”
“所以先前的所谓久攻不下,也是封大将军故意而为?”尽管心里小小的有些失望,薛景仙还是顺着对方的意思猜测道。
周啸风点点头,耐心地向对方解释,“当然,否则,凭它一个弹丸小城,怎可能阻挡住我安西军的脚步。此城在咱们唐人眼里,虽然残破不堪。却是这一带数一数二的繁华所在。城中还曾经有许多佛寺,如今虽然被天方人改成了他们的神庙,在周围的影响力却依然残留着不少。所以万一此城被破,昔日的佛子佛孙们,肯定要借着我唐军之力驱逐天方教众。而如果这里再度变成佛国的话,天方教向东传播的道路就会彻底被卡死。”
“不是两军之争么?怎么又跟天方教众扯上了关系?”薛景仙听得似懂非懂,眨巴着眼睛追问。
他虽然有一定的治政经验,对于西域这边的复杂民情,却一点儿都不了解。所以表现得就像一个刚出茅庐的书呆子。好在半年来在京师中屡受打击,身上的傲气已经差不多磨干净了,因此也不在乎向别人屈身求教。
周啸风的本意就是通过薛景仙的口,将西域所面临的具体威胁,带到太子李亨的耳朵内。虽然眼下太子顺利接位的形势还很不明朗,但多做一点准备,总是没有什么坏处。故而,无论薛景仙问出什么【创建和谐家园】般的问题,他也不会表现出半分的不耐烦。反倒很客气地笑了笑,用对方容易理解的例子解释道:“薛大人在中原时,可曾见过那些刺【创建和谐家园】经的佛子、居士?”
“见过,一个个简直都是他娘的疯子。”作为不折不扣的儒家门徒,薛景仙提起此话气就不打一处来。“人之发肤,受于父母。他们不知道珍惜,已是不孝。还妄图借此获得什么佛祖的青睐,以求来世富贵。这岂不是缘木求鱼么?”
“薛大人请想。如果佛经上说,信我者,皆入极乐。那些不信我者,其子女、田产,皆可随意剥夺,归信我者所有。那些佛子、居士们,还会刺自己的血么?”
作为非常有经验的地方官员,薛景仙当然知道人一变成狂信徒,会是什么模样。眉头跳了跳,低声回应。“那肯定是要个个拿起刀来,把邻居、街坊,甚至自己的亲朋好友都杀个干干净净。乖乖,你不是说天方教的经书上,唆使他们四下劫掠吧!那岂不是把信徒个个都变成了疯子,即便先前信的不虔诚,杀了几个人后,也会变得像妖怪一样嗜血!”
“天方教的具体教义如何,周某不太清楚。但其教众的表现,大抵却是如此。西域这些小国,只要天方教一传播开,用不了多久,必生内乱。然后过不了几天,境内除了天方教的教众外,就剩不下其他活人了!更狠的是,其教义极有盎惑力,信者宁可此生穷得连裤子都穿不起,也要追寻死后的天堂。纵使黄巾、白莲之流,也拍马难及!”
“天!世上还有这种疯子!”听了周啸风的描述,薛景仙忍不住大声惊呼。大唐帝国气度恢宏,各国商旅百姓在境内往来不绝,因此长安附近也不乏拜火教、十字教和天方教的神庙。但在薛景仙的记忆中,这些怪力乱神的信徒都跟佛教的信徒差不多,痴迷固然痴迷,却还远远没达到丧心病狂的地步。莫非教众这东西也跟某些果树一样,“淮南为橘,淮北为枳”?如果事实真如周啸风所说的话,那眼下大唐在西域面临之形势……,他简直不敢设想。
好像唯恐他印象不深,周啸风笑了笑,继续循循善诱,“如果其军队皆由狂信者组成,以劫掠征服非信徒为念,薛大人以为其战斗力如何?”
“那,那岂不是个个悍不畏死?!”站立在习习凉风中,薛景仙却去伸手抹汗,“他们,他们……”
他不敢说不下去了。眼前突然变得一黑,无数身穿大食黑袍子的狂信徒,如同天河决口一般,从太阳即将落下的位置滚滚而来。
第二章 天河 (七 上)
“所以,这一仗,我安西军必须打赢。只有把天方人的士气打下去,才能保得整个西域的十年平安。”周啸风的声音又清晰地传来,如同闪电般劈碎铺天盖地而来的黑暗。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却让薛景仙两眼发亮。
“周将军看得长远,薛某愧不能及!”半晌之后,薛景仙才从令人恐惧的幻想当中回过神来,抱拢双拳,冲着对方深施一礼。
“不是看得远。而是站得近而已!”周啸风摆了摆手,眉宇间透出一抹萧杀,“薛大人如果久在西域,一样会将局势看得清清楚楚。天方教讲究的是非信徒的财富乃至生命皆可予取予夺。如果此战我安西军因为某些意想不到的原因打输了,中原会不会震荡周某不敢说。整个西域,从凉州到疏勒,恐怕不止是要披发左衽那么简单了!”
此刻周啸风话里所谓的‘意想不到的原因’从哪而来,薛景仙心中比谁都清楚。顿时心里好生愧疚,犹豫了片刻,用仿佛不是自己的声音说道:“若是薛某,薛某能做些什么,周将军尽管吩咐便是。薛某虽然不成器,轻重缓急,还是能分辨一二的。”
周啸风接下来的话,让他又气又愧,“薛大人是背负着使命而来。这点大人不必明说,我等也能猜到一二。但是,周某想请钦差大人转告您背后的那位太子殿下,我等在此刀头舔血,并不只是为了自家功名富贵,同时也是为了整个大唐。只要他最后能心想事成,我等自然愿意为他鞍前马后全力奔走。可若是想现在就命令我等做些别的事,恐怕我等此刻就答应下来,也不过是一桶远水罢了。”
“这……”对方的话说得太直接,直接得有些令人难堪。但这些话又偏偏句句理直气壮,让薛景仙根本没勇气拒绝。
宦海沉浮十数年,他已经习惯了斟酌着说话,弯着腰做人。平生第一次,见到像周啸风这种说话不会拐弯的武夫。毫无疑问,对方的话并不是只代表他一个人,而是他背后那整整一群。一群相信‘功名但在马上取’,一群毫不掩饰自己对富贵的渴望,又愿意为某个看似虚无缥缈的目标,放弃已经到手一切的赳赳武夫。
这一刻,薛景仙觉得自己需要挺直脊梁,才能看清楚对方的身影。事实上,他也不由自主地在这么做。肃立抱拳,沉声答应,“周将军尽管放心,此战一天未完,薛某就不再多提一个与长安有关的字就是!”
“如此,周某多谢了!”周啸风也郑重了起来,双手抱拳,长揖及地。“薛大人此番回朝之后,必然会平步青云。他日若有需要,我一众安西将士,也不会忘了大人今日的眷顾之恩!”
“这个,咱们就不提了吧!”薛景仙摆了摆手,笑容依稀有些发苦。除非日后位列三公,否则,他无论如何也用不到引地方藩镇为外援。而此番西行如果回去将周啸风刚才那番话如实禀告,恐怕也会给太子那里留下办事无能的印象,今后再想把印象扭转过来,难度可就大了。
然而男子汉大丈夫,这辈子总得做几件像人样的事情。用力甩了甩头,薛景仙将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到脑后。继而笑了笑,把话题转回即将到来的战事上面。“据薛某昨日所见,此番出征,安西军顶多出动了三万正兵。如果大食兵马倾巢而来的话,不知道封大将军那里有几分胜算?”
“打仗么,谁敢保证每次都稳操胜券!”提起战事来,周啸风的脸上的神情立刻又变得很放松,“咱大唐甲兵天下无双,但大食人在西边,也是赫赫有名的霸主。只能说,尽力往最好了打就是了。总之咱们这回是以逸待劳,想打输了也不容易!”
这话等于什么也没说,薛景仙的心一下子又被揪了起来,“我初来乍到,两眼一抹黑。周将军能否给我这门外汉说说,大食人的具体实力如何。比起,比起当年的突厥来,是差不多,还是更再其上。”
“没法比!”周啸风摇摇头,笑着解释。“说实话,当年的突厥国不过是黄昏的太阳,再亮也亮不到哪去了。而眼下大食国,却是初生的旭日!”
这个比方,令薛景仙的心脏顿感沉重。他几乎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刚才要答应对方在战事结束前不做扰乱军心的举动了。如果能亲自参与到一场空前绝后的大胜仗当中,封常清随便从功劳中分点儿出来给他,也够他在太子面前将自己办事不利的形象挽回一二。而若是既没及时完成太子殿下交托的使命,又跟着安西军一道打输了,或者没完没了地在这里僵持下去,他的前程可就彻底看不到光亮了。
“甲兵,甲仗兵刃,大食人那边如何?”带着一点点不甘心和难以置信,薛景仙低声问道。
“大人请看!”周啸风笑着从腰间解下一把柄上装饰着古怪花纹和宝石的弯刀,双手递给薛景仙,“这是周某上次恒罗斯大战时,从一名大食将军手里夺来的。给大人看个稀罕。”
薛景仙小心翼翼地将兵器接过,缓缓拔出半寸。刀刃刚一出鞘,一股子冷森森的寒气就直扑他的面孔。周啸风的话恰恰又从对面传来,令人的头皮阵阵发紧,“像这样的弯刀,周某手中还有好几把。都是从大食将领手中夺来的。对于他们那边来说,好像不是什么稀罕物件!”
“哦!”反复回想书中描述的当年在淝水之战时谢安的形象,薛景仙强作镇定,“看起来好像挺锋利的,不知比咱们的横刀如何?”
“大人拿你腰间的宝剑试试就知道了!”周啸风想了想,给出了一个馊主意。
大唐男儿,无论文武,腰间都喜欢佩戴一把兵器。薛景仙也不能免俗。听周啸风说的轻松,心里便有了一争短长之意。将弯刀交到左手,右手抽出自己平素佩戴的宝剑,高高举起来,向左手的刀刃砍去。
耳畔只听“噗”的一声,宝剑居然如同豆腐一般断为了两截。薛景仙这下彻底沉不住气了,将丝毫无损的弯刀举到眼前,一边反复打量,一边气急败坏地质问道:“你刚才还跟我说,此战万万输不得。兵器不如人家,兵力也不如人家,这仗还怎么打?”
“大人莫急!”周啸风还是那副波澜不惊模样,笑着从薛景仙手里夺过弯刀,将其装回刀鞘,“周某只是想让大人对大食那边的实力,有个更直接的印象而已。至于这把弯刀,就送给大人防身吧。此乃天竺那边所产精钢打造,刀身上的花纹很精美,带回长安去也算个稀罕物件!”
“你还没说怎么才能打赢呢!”此刻薛景仙哪还有闲心再欣赏什么刀身上的花纹,一把将刀身刀鞘从周啸风手上夺回,气急败坏地追问。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薛大人虽为文官,看起来也深得其中三味!”周啸风又笑嘻嘻地打趣了对方一句,才收起满不在乎的神色,郑重解释,“方才周某跟大人说起,大食人的三大长处。一是其士卒多为教众,相信死后可以进入天堂,享受无穷无尽的美酒美食和天国处女,所以作战时往往不顾生死。即便处于劣势,也会顽抗到底。第二,就是大食国如今国力正盛,比起我大唐毫不逊色。第三,则是其国新并了天竺、河西一带,把两地所产的良马、精钢都得了去。甲杖之坚利,可谓天下无双。我大唐在此三方面,根本不占……”
“这我都记住了!不会忘了回长安替你等宣扬!”没等周啸风总结完,薛景仙气哼哼地打断。“说重点,咱们怎么才能赢。否则,甭想让薛某替你等张目!”
“很简单啊。”周啸风微微一笑,故意让薛景仙着急,“咱们不是不能输么?”
“狗屁!”薛景仙气得直哆嗦,顾不上斯文,脏话脱口而出,“不能输就不会输了。自古以来,谁打仗想输过?”
“那可不一样!”周啸风摇了摇头,语气虽然还是带着一点点玩笑意味,眼神却很是凝重,“大人可知道,整个西域的百姓,无论栗特,突厥,还是突其施人,走到西边去做买卖,都以唐人自居?而西边的波斯人,天竺人、甚至极西之地,信奉十字教的色目人,到了我大唐境内,也无不倾倒于我大唐的优容与繁华!我大唐之文章,我大唐之秩序,我大唐之物产,即便走到万里之外,也令无数蛮夷之国仰慕不止。他们来我大唐之后便不愿意离开,只恨自己今生投错了胎,没有生为唐人。”
是这样么?久在中原,薛景仙对此还真没什么特别感觉。记忆中,自己治下的确有个开点心铺子的胡商,总是到衙门中上下打点,希望能花钱买个唐人良家子的身份。只可惜他那双汪蓝汪蓝的眼睛无法像头发一样用墨汁染黑,所以无论怎么装扮,正常人一瞥之间就能看出破绽。故而衙门口也不好收他的贿赂,直到薛景仙离任,此事还没有任何着落。
“那些天方教众,寄希望的不过是一个死后的天国。而我大唐,建立的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太平盛世。”周啸风的话继续传来,配合着过去的回忆,让薛景仙的心中刹那间豪情万丈,“兵书上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在人和这一块,敌我双方还用得着比么?”
第二章 天河 (七 下)
回到自己的寝帐,躺在铺着软绵绵羊毛毯子的大床上,薛景仙辗转反侧。这是他在军中渡过的第二个晚上,然而,他却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迷恋上了此地。不仅是因为借着传旨钦差这个差事的光,平白得了许多以往得不到的尊敬。而且是因为安西军中那种轻松、惬意、雄壮威武又充满阳光的氛围,让他浑身上下倍感舒畅。
人天生就是直立行走的物种,即便是乞丐,也不愿接受嗟来之食。在官场摸爬滚打这么久,薛景仙本以为自己早已经忘了尊严是什么模样。而今晚,他却发现自己的尊严还在,并且隐隐有了复苏的迹象。
长远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好事!然而今天,他宁愿冲动一回,以后回想起来,也不会后悔。为了不让西域大地像周啸风描述的那样,成为一伙宗教疯子的猎物。更为了写在自己灵魂深处的那个称谓,唐人!
他薛景仙是唐人。无论做县令时的薛景仙,还是读书时的薛景仙,都是唐人。是唐人这个称谓,让他在治下那些腰缠万贯的胡商面前,始终能高高地仰着头。是唐人这个称谓,让他,他的晚辈,还有成千上万和他一样的人,无论走到哪里,心中都充满了骄傲。
我是一个唐人。我大唐的国力,文章,物产以及平头百姓的吃穿用度,都是全天下最好的,世间无其他国度可比。我大唐平定西域这片无主之土,带给地方的是繁容与安宁。而远道杀来的天方人,带来的只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实在被自己突然崇高的举动烧得有些兴奋,薛景仙忍不住披上衣服爬起来,借着灯火观赏周啸风赠给自己的弯刀。刀柄上装饰的是几块拇指大的红色宝石,看起来非常剔透。被灯光一晃,就好像有一股流动着的血迹,顺着刀柄淌向刀鞘。而把刀刃抽出来之后,血迹又突然化作一朵朵金色的云彩。卷卷舒舒地布满了整个刀身。看起来神秘而又华贵。
“这个周老虎,还真的如他所说,不让朋友吃亏!”信手抛起一块面巾,薛景仙挥刀将其凌空斩为两段。到现在,他已经不相信,随便一个大食将领,都会配备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了。很显然,周啸风刚才故意夸大了敌人的实力。而至于此人为什么这样做,薛景仙已经懒得去寻找答案了。这把刀带回长安去,至少能卖到一千吊钱以上。但薛景仙绝对不会卖掉它。这将作为人生的一段令人骄傲的回忆,陪伴他过下半辈子。直到厌倦了仕途沉浮告老还乡之后,还能一手拿着宝刀,一手抚摸着孙子或者曾孙的脑袋对他们炫耀,“你祖父我当年,可是在西域打过天方人的。一刀挥下去,就是……”
正对着刀身上的花纹呆呆地傻笑,寝帐外又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紧跟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将其从幻想拉回现实,“薛大人已经安歇了么?周将军这里有一份礼物让岑某带给大人。不知道大人可愿意今晚就收下!”
“是岑判官么?薛某还没睡呢。”薛景仙愣了愣,赶紧收好宝刀,快步走到寝帐门口,“真是的,又让周将军破费,薛某怎好意思!”
“薛大人不必客气。大人肯替我安西军着想,就是我安西军所有将士的朋友!”判官岑参已经知道薛景仙的承诺,因此话语间透着股子亲近,“这份礼物,大人肯定会喜欢。赶紧抬进来吧,别耽搁太久!”
“是!”随着一声回应,几个虎背熊腰的兵士,将一个巨大的描金箱子抬进了寝帐。薛景仙在路上高薪聘请的私人护卫们也被惊动了,纷纷走出临近的帐篷,试图过来帮忙。判官岑参却笑着踏上一步,挡在了他们面前,“周将军叮嘱过,这份礼物,需要我们走后,由薛大人亲自打开。不劳烦诸位帮忙了,大伙还是回去继续休息吧!”
“你等先退下吧!”见岑参举动神秘,薛景仙只好客随主便,点头吩咐护卫们回避一二。待一干护卫回了各自的寝帐,刚想出言询问究竟,岑参已经拱手告辞,“大人慢慢看。喜欢就收下。不喜欢也没问题。岑某还有事情要忙,就先走一步了!”
说着话,竟不跟薛景仙继续客套,一转身,含笑而别。
什么东西遮遮掩掩的?莫非他们还能送我金子不成?想想岑参脸上的诡异笑容,薛景仙心里就有些发痒。反正是睡不着了,不如现在就打开看看。随手将寝帐门关严,薛景仙带着几分期待,扭开了箱子上的铜锁。
还没等他将箱子盖完全揭开,里边已经传出了一声柔媚的【创建和谐家园】,“哎呀,可闷死奴家了。这个姓周的家伙,不得好死!”
“啊!”薛景仙吓了一跳,赶紧将手从箱子上缩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