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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第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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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自己是否真的刺中他能杀了他?冬余失神的把头后仰下去,泪水不住的流出来,这一刻她知道自己完蛋了!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此时冬余无力的躺在榻上。她的个头高俏,身材也是绝好,身上的肌肉更是经过十足的煅炼。赵榛知道,冬余的美丽,真的是很少见。就是后世那些浓妆艳抹的明星们,恐怕也没几人能有如此的美丽。

        双儿是美,可是她在赵榛面前很柔弱,也许她端庄,在外人面前有着高贵的一面。但是对于赵榛来说,太无味了,双儿没有任何不顺从自己的,自己就是她的天。哪怕是自己死的那天,赵榛知道,双儿也会陪着自己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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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榛好色,与天下间所有男人一样,都好色。就连孔子都说过,食色性也,这是人的天性。但是赵榛从来不乱搞,因为上一世他是一个对老婆忠贞的男人。

        穿越到这个世界上,赵榛也从来没有与双儿和赵青儿以外的女人上过床。这个冬余是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个女人。

        同时,赵榛也想起上一世的老婆,月儿!是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孩。上一世的老婆与双儿的性格很相似,赵榛怀疑,双儿就是他上一世的老婆。不然,为何与自己非常知心?一定是的。

        所以,赵榛在想着,他搂着眼前这个这美丽动人的冬余。赵榛要睡觉了,他知道自己的预警能力,只要冬余敢在自己睡觉时暗杀自己,自己就能预先醒来。这!就是曾经威名赫赫的幽灵战队的强悍实力。不然的虎啊,赵榛哪敢将一个杀手安排在自己枕边?

        正在此时,赵榛手下的亲卫王之充这时候呼喊赵榛。“千岁!千岁……”没有王之充敢直入,他在外屋子的门口,甚至连内屋都不敢进来。不过就算是到内屋,还有着一扇屏风挡着。王之充恭敬的甚至不敢进入外屋,但是赵榛仍是有些不快道:“怎么回事?”

        王之充自然知道赵榛的火,忙道:“有人深夜来此,我也没有办法……”赵榛奇道:“什么人,这么大牌子,把你给惊动了?”王之充与刘云山和其他亲卫不同,他俩被赵榛提拔为亲卫队的正副队长了,王之充武技最高,刘山人老实,办事牢靠。能将二人之一惊动,必然不是凡人。

        王之充道:“这有令牌!”赵榛叫道:“阿水!”在暗角的侍女阿水从地铺上起来,到王之充的身边,把令牌拿了过来。光线还是很好的,赵榛看了下,那可不是一面普通的令牌,是一面铜令牌,这一面令牌却是铜铸的,这就先说明了这铜牌的主人身份非凡!

        “是他!我靠,这个家伙为啥回来?还亲自来!”赵榛一下子跳起来了,拿起内衣迅速穿上,再抓起外袍披在身上,穿衣服的动作迅疾如风。前后仅仅只用了几十秒钟的时间。别忘了,这可是秋、冬之际的衣服。虽然赵榛不同别人,穿的很薄,但也好几件呢。

        赵榛道:“王之充,你快去,把来人请到侧厅,我在那里等他!阿水,你去叫后厨整治一点酒菜来!快去!”吩咐完毕,赵榛立刻拔腿而去。倒不是来人的身份值得他这个亲王如此慌张,实在是来人不因该来。来这里,就说明对方是真有急事。

        一瞬间,冬余似是被人给遗忘了。眼看着房间里的人一个个都跑出去了,此时,冬余一下子抱着匕首想跳起来。但讽刺的是,在瞬间她就又倒下去了。那种剧烈的运动让她的身体全然没有了力气,虽然现在没有人,没人看着她,可她连出这个门的力气也欠奉,这是一种何等的可悲。

        没一会,这间房里传出了冬余不住的哭声!剥去女剑客的武力和她原本的蝶部高层的身份,她和所有柔弱的女性没有区别。而且,在赵构的保护下,他还没有如同其他女蝶一般,进行过特殊的与男人之间在床上地训练,所以现在的她是脆弱的。

        赵榛跑到了偏厅,坐到偏厅圆桌之主位。圆桌自然也是他发明的,在宋朝一般都是太师椅八仙桌待客。这时王之充道:“客人来了!”在他的话中,一个一身黑色斗篷的男子踏步进来,道:“高贤弟,好久不见!”

        赵榛也站起身来,一抱拳笑道:“真没想到,你居然会亲身前来!”男子笑道:“怎么,不想我来么?呵呵。”

        “理论上是的,现在是敏感时期,你的身份也敏感,主要是害怕你被朝廷奸人陷害。”赵榛说着一指圆桌旁的椅子,道:“坐下说话,李大哥身体安好呀?”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威名赫赫,领兵抗金的李彦仙。不要看赵榛是亲王,按说不因该对李彦仙如此的尊重。但是此时的李彦仙地所作所为,却非常值得赵榛去敬重。在青石城被金军主力围攻之时,陕州城同样被围攻,自顾不暇的李彦仙还要派邵云去求援,想支援青石城。虽然没有请来援兵,但是这份情谊赵榛是领的。

        更加重要的是,自从赵榛挥军攻打金军,占领大片解州和河中府地盘之后,李彦仙一兵未出,也不上报,坐看赵榛扩张地盘。这份情,可比什么都大。让赵构手下的大臣知道了,判他个知情不报,不收复故土的罪名都是轻的,弄不好要加上私通亲王谋逆的死罪。

        所以,对于李彦仙,赵榛是绝对敬重的。此时,已经有所准备的侍女捧上了热酒、菜蔬和肉食。虽然这些不是很丰盛,但按信王军高层食物一向不奢侈但却精美的传统,他们的食物虽然不丰盛,但口感非常好吃。

        就连从来都艰苦朴素惯了的岳飞,在信王军都承认现在自己非常嘴馋,有口福天天吃好的。在信王军中,无数现代烹饪美食让赵榛一个个的都写下了做菜食谱,一个个厨师按照他的食谱做出来的饭菜,口味自然不差。

        李彦仙本是想随意吃点,但很快,他就大口吃了起来。因为他是一路策马快速赶过来的,来的时候吃得比较少。再一个,因为是赶路,干粮等食物也不是那么可口。吃到面前的饭菜十分可口好吃,李彦仙也不顾体面的当即大吃了起来。军队出身的将领们,经常在前线指挥打仗,亲临一线甚至亲自上阵作战,早就顾不上什么礼仪风范了。

        一边吃,一边喝,好一会,才算是吃好了!李彦仙缓了一口气,再看赵榛,气定神闲。此时,他才闻到了赵榛身上的一股子的味道。李彦仙的鼻子颇为好用,便笑道:“高兄弟啊,看来我来的不是时候,是不是耽误你的好事了?”

        “李大哥你能来,就是最大的好事!其余的,都是小事!”赵榛说得很认真。李彦仙道:“我此来的目的,你可明白?”赵榛点点头,笑道:“你是来支援我的?”

        李彦仙笑道:“可真是有你们的……这么快就击败了金军,难道是信王千岁打算出的兵?你因该没有权利调动南北两方信王军兵马一起出动的啊。不过,金军在西面已经调派出了几支人数不少的军队来支援。当然,在绛州,金军的军力人数也在五万人左右!不过纵是此数,相信你也有算计,是不是?”

        对于李彦仙不知道自己是信王的事情,赵榛有点愧疚。现在李彦仙已经摆明了态度了,在自己攻城掠地的时候,一兵不出抢占地盘。他虽然没有投靠自己,但是也算是和自己一条船上的了。所以,赵榛也不能再对他隐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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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讶的看着露出本来面目的赵榛,李彦仙瞪大了眼睛说道:“高兄弟,你今年多大?有二十没有?十七?还是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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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您……您就是信王殿下!”李彦仙吃惊的站起来。在信王军,是不可能有人冒充信王的,而且对方的年龄小,长相与他见过的赵家皇室有点相像,显然对面的真是信王。

        “微臣李彦仙,拜见王爷千岁,祝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微臣不知是王爷,冒犯之处还请海涵。”信王一表明身份,李彦仙明显的恭敬了起来,拜倒便行礼。

        赵榛连忙拉起他来说道:“你我交心,不必多礼。我告诉你我真是身份的意思,就是信任你,并且当你是自己人。”

        李彦仙被扶着站起来,看着赵榛那年轻的模样。想到这些时间在陕州城和解州的艰苦作战。他感到非常的感动。

        一个亲王在从金军手里逃出去之后,想到的不是保全自已。而是毅然决然的到最危险的前线,与金军血·拼到底。勇猛无畏,却又足智多谋的信王赵榛与一味南逃的原康王,现皇帝赵构相比,高下立判。

        大将征杀前线,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一个亲王亲自上前线,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这就很难见到了。不仅仅是难见到,古往今来也没几个。

        李彦仙看着赵榛神色严肃的说道:“殿下,您辛苦了。根据我所知,这次来对付你们的,光是金军【创建和谐家园】军恐怕就有十万大军。”赵榛道:“我计算金军出兵的人数在十五万上下,不过【创建和谐家园】军么,再多那也就只是肉了!”

        李彦仙奇道:“纵是如此,十万【创建和谐家园】军也不少了,那可是整整十万大军啊!您能一口吃下?”

        赵榛笑道:“一口吃不下,可以分开吃么!我从来不想一口就吃下多少东西。对于我来说,我可以今天切一块,明天切一块。用时间吃掉所有敌军,而后细嚼慢咽就不会被撑着了!”

        李彦仙道:“事实上,现在很多人都在关注你,大部分人是在看热闹,但我觉得您能成功的击退金军!”

        赵榛笑道:“这样说来,李大哥此次给的军需一定很丰厚!”李彦仙道:“我也没有多大的能力,也只能将陕州城的七百副步兵重甲,两千只枪头,一千张弓,一百具踏张弩以及连发军弩!还有八百面盾!您觉觉得如何?”

        赵榛动容,如果他要用钱来购买这些东西,很贵,比自己交换的镜子等东西还要贵,毕竟军需品是属于禁止买卖的,别人卖给他,自然要冒风险,冒风险,自然就要多赚钱了。

        别的还就算了,但赵榛知道,那七百副步兵重甲,只有大宋最精锐的西北军卒的军用装备,是宋国最好的重甲,从上身护到了下身膝处,甲片的防御力那叫一个好,这种步兵重甲是类似鱼鳞甲的一种重甲,但是钢片锻造的更加滑溜厚实。纵是刀枪弓箭亦是难伤害。

        尤其那踏张弩以及连发军弩,威力可是十足,可以远远的射出一百步外。并且,弩上的望山可以设定标尺。这样的弩一般给别人别人都不会用,可赵榛会用,用这种弩,主要就是会看望山!不然一百步外,人只是柳叶大的小,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射中呢!

        赵榛军工业中,火器、火药和炼钢是这个世界最先进的,而且没有之一,而是唯一。但是甲与弩,还是宋军用品中的极品,都是信王军所欠缺的,最最精贵的武器。

      第109章 兵甲

        “李大哥你能来,就是最大的好事!其余的,都是小事!”赵榛说得很认真。李彦仙道:“我此来的目的,你可明白?”赵榛点点头,笑道:“你是来支援我的?”

        李彦仙笑道:“可真是有你们的……这么快就击败了金军,难道是信王千岁打算出的兵?你因该没有权利调动南北两方信王军兵马一起出动的啊。不过,金军在西面已经调派出了几支人数不少的军队来支援。当然,在绛州,金军的军力人数也在五万人左右!不过纵是此数,相信你也有算计,是不是?”

        对于李彦仙不知道自己是信王的事情,赵榛有点愧疚。现在李彦仙已经摆明了态度了,在自己攻城掠地的时候,一兵不出去与信王军抢占地盘。他虽然没有投靠自己,但是也算是和自己一条船上的了。所以,赵榛也不能再对他隐瞒了。

      ¡¡¡¡ÕÔ黽«×Ô¼ºµÄ¼ÙºúÐëÒ»ÂÆÂÆµÄ°ÎÁËÏÂÀ´£¬Õâ¼ÓºúÐëÕ³ÉϺͰÎ϶¼ºÜ·ÑÊ£¬ËùÒÔ¾ÍÁ¬ºÍ¶¬ÓàÉÏ´²µÄʱºò£¬ÕÔé»¶¼Ã»ÓаÎÏÂÀ´¡£

        惊讶的看着露出本来面目的赵榛,李彦仙瞪大了眼睛说道:“高兄弟,你今年多大?有二十没有?十七?还是十八?”

      ¡¡¡¡ÕÔé»Î¢Î¢Ò¡Í·ËµµÀ£º¡°À¾ü£¬½ñÌìÎÒ±íÃ÷Éí·Ý£¬ÊǶÔÄãµÄÐÅÈΣ¬ÄãǧÍò²»Òª½²ÎÒµÄÉí·Ýй¶³öÈ¥¡£ÎÒ¾ÍÊÇÐÅÍõÕÔ黣¡¡±

        “什么?您……您就是信王殿下!”李彦仙吃惊的站起来。在信王军,是不可能有人冒充信王的,而且对方的年龄小,长相与他见过的赵家皇室有点相像,显然对面的真是信王。

        “微臣李彦仙,拜见王爷千岁,祝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微臣不知是王爷,冒犯之处还请海涵。”信王一表明身份,李彦仙明显的恭敬了起来,拜倒便行礼。

        赵榛连忙拉起他来说道:“你我交心,不必多礼。我告诉你我真是身份的意思,就是信任你,并且当你是自己人。”

        李彦仙被扶着站起来,看着赵榛那年轻的模样。想到这些时间在陕州城和解州的艰苦作战。他感到非常的感动。

        一个亲王在从金军手里逃出去之后,想到的不是保全自已。而是毅然决然的到最危险的前线,与金军血·拼到底。勇猛无畏,却又足智多谋的信王赵榛与一味南逃的原康王,现皇帝赵构相比,高下立判。

        大将征杀前线,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一个亲王亲自上前线,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这就很难见到了。不仅仅是难见到,古往今来也没几个。

        李彦仙看着赵榛神色严肃的说道:“殿下,您辛苦了。根据我所知,这次来对付你们的,光是金军【创建和谐家园】军恐怕就有十万大军。”赵榛道:“我计算金军出兵的人数在十五万上下,不过【创建和谐家园】军么,再多那也就只是肉了!”

        李彦仙奇道:“纵是如此,十万【创建和谐家园】军也不少了,那可是整整十万大军啊!您能一口吃下?”

        赵榛笑道:“一口吃不下,可以分开吃么!我从来不想一口就吃下多少东西。对于我来说,我可以今天切一块,明天切一块。用时间吃掉所有敌军,而后细嚼慢咽就不会被撑着了!”

        李彦仙道:“事实上,现在很多人都在关注你,大部分人是在看热闹,但我觉得您能成功的击退金军!”

        赵榛笑道:“这样说来,李大哥此次给的军需一定很丰厚!”李彦仙道:“我也没有多大的能力,也只能将陕州城的七百副步兵重甲,两千只枪头,一千张弓,一百具踏张弩以及连发军弩!还有八百面盾!您觉觉得如何?”

        赵榛动容,如果他要用钱来购买这些东西,很贵,比自己交换的镜子等东西还要贵,毕竟军需品是属于禁止买卖的,别人卖给他,自然要冒风险,冒风险,自然就要多赚钱了。

        别的还就算了,但赵榛知道,那七百副步兵重甲,只有大宋最精锐的西北军卒的军用装备,是宋国最好的重甲,从上身护到了下身膝处,甲片的防御力那叫一个好,这种步兵重甲是类似鱼鳞甲的一种重甲,但是钢片锻造的更加滑溜厚实。纵是刀枪弓箭亦是难伤害。

        尤其那踏张弩以及连发军弩,威力可是十足,可以远远的射出一百步外。并且,弩上的望山可以设定标尺。这样的弩一般给别人别人都不会用,可赵榛会用,用这种弩,主要就是会看望山!不然一百步外,人只是柳叶大的小,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射中呢!

        赵榛军工业中,火器、火药和炼钢是这个世界最先进的,而且没有之一,而是唯一。但是甲与弩,还是宋军用品中的极品,都是信王军所欠缺的,最最精贵的武器。

        之所以信王军军工业作坊制作不出这种精制的弩来,是因此它的制造是非同小可的,每一个弩件凑起来,如果达到要求,从材料的生长期算起来,一共要十年!这也是三年弓十年弩的原意!

        弩等器具都是木制的,不是每一种木材都可以达到要求,对零件的硬软要求都不一样,这也是弩的比价昂贵的原因!

        同样,弩的杀伤力也是可怕的,是一种古代的最优秀的远程武器,威力和射杀速度甚至超过最原始的火枪。现在的金国,学习仿造宋国的各种兵器,尤其是火药为主,但是却很难有人再造出此种宋朝才有地精良的弩具!

        “谢谢了,我会给你十面一尺长的镜子,二十个最精美的水晶琉璃工艺品。”赵榛说道,他不白用李彦仙,这个人如此帮助他,不给好处不是赵榛的性格。

        “不必!只要王爷能击败金军,这些东西就都用在了刀刃上了,比存在我军库中强的多。如今金军强大,末将受君令所限,不能助战。末将不缺金银,末将只想看看王爷您带领您的军队到底能做到什么地步!”李彦仙摇头说道。

        其实李彦仙说的很对,从表面上看,信王军的一切都欣欣向荣,正向辉煌迈进。但致命的危机,其实已经到了眼皮子底下。那就是金军主力南下回军的时间。

        如果赵榛不抓紧这大约半年地一点点的时间,把自己的两块地盘连成一片,并且与南宋的占领地接壤。打下来一片铁桶般坚固的地盘,而且背靠南宋占领地可以回易粮食、军用物资等物,那就意味着赵榛将在此后面临金军倾力报复攻击。

        赵榛有理由相信,一旦事情到了那种地步,赵构会笑眯眯的出手把自己杀了,绝没有二话好讲。与其说赵榛为自己定下的半年多时间,倒不如说他只有半年的嚣张时间。

        对信王军来说,时间就是这样的紧迫。虽然李彦仙不要价值千金的镜子和玻璃制品,但是赵榛却不能不给他。本来,帮助赵榛,李彦仙是并没有想要好处的,他只想驱逐金兵。

        但赵榛必须给。没法子,李彦仙手下兵员和壮丁们,需要他开支的人超过两万人。就算是李彦仙有一定的朝廷供奉,但养活这两万人也是不容易的事情。现在李彦仙上头的张浚比较起来,比杜充要强一点是一回事。但同样的,由于他的文人出身,家庭条件也好,他不是一个知苦的人。在大宋被金兵入侵,国力已经开始急速下降的情况下,这位张浚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栽减了一些不必要的支出。

        这是必然的,因为在这位志大才疏、刚愎自用的川陕宣抚处置使的心中,由于现在金兵大举南下入侵,大片土地丢失。朝廷的税赋急速减少,各军要钱都是极端疯狂的数目。张浚还要克扣一些,为自己的亲兵先发,还有自己的所有开销。当然,也有可能自己装自己私人腰包一些。

        所以,给大家发下来的军饷自然大打折扣。而李彦仙得到的军资已经越来越少了,军人的福利减少,种种的不足,让李彦仙无奈。但是对于赵榛来说,他不得不帮对方想办法,别的不说,对方的军队就是隔在信王军与宋军的一道润滑剂。有李彦仙的军队在中间,信王军就不会与宋军发生冲突。

        而且,陕州城经过长时间的大战,已经没有多少粮食了。对于军队来说,粮食是最重要的。

        但是信王军也缺粮,信王军无法资助李彦仙粮食。但是信王军虽然缺粮,但是他们有价值千金之物,自然有无数的大商商贾前来送大量的粮食猪羊,来换取对信王军来说,造价不值几文钱的玻璃、镜子、香水等等物品。

        所以赵榛必须给李彦仙承诺的镜子和玻璃制品,这些物件都是做工最精美的,也是比普通镜子和玻璃制品贵的多的。相信这些东西,可以让李彦仙直接筹集到足够两万人三个月的军粮。

        也许有人会惊讶,仅仅是一些镜子和玻璃制品,在那个时代就够两万人的饭吃,简直惊人!但是事实就是如此。各种透明和彩色的玻璃制品,价值万贯,是真的能卖上万贯,镜子甚至更贵。万贯钱,可以买到两万人半个多月的军粮。

        当然,这是到了南方的价格。卖给来回易的商贾们,能有三分之一到一半的价格就不错了,当然,商贾们是以粮食和金子进行交易的。商人图利,自然来回都要赚大钱。

        李彦仙军务在身,他急匆匆的要走了。他的军队中不知道有多少南宋朝廷和金国的探子和间谍,所以他连夜要赶回去。送走李彦仙,并且吩咐亲卫将物品给李彦仙带上后,赵榛这才回来。

        此时,赵榛所在大厅,那旁边的屋子里,李玉轩从中走了进来。“殿下,李将军果然是个忠肝义胆的人,但是如此大手笔,是不是有他上面人的指示?”“上面?”赵榛微笑道:“你是说张浚或者赵构!”

        “哈哈哈!张浚没那个胆子,论军务能力,他不及李彦仙多亦。至于赵构吗?说句不好听的,那不过是一头猪而已!只不过比我先得了天时罢了。他想让可能造反的义军们瓦解,同时还想与金兵求和。却连驱虎吞狼、隔岸观火坐收渔翁之利都不会。他除了琴棋书画样样比我强之外,简直是一个傻子!军事【创建和谐家园】!”赵榛对大宋的现在地皇帝赵构很是不屑!他认为赵构之所以能与自己抗衡,指示人家有了天时,有了正统之名罢了。

        但这句话,算是赵榛的牢骚。其实也不能说是完全对的。事实上,赵构其实是很聪明的。智慧也好,才能也罢,他其实都不差的。若然非是如此,那大宋的天下也不至于落到他的手里。

        可问题只在于他的性格。赵构在当王爷的时候,也算是有胆量了。第一次进入军营,被金国贵族暗中残害,才有了隐疾。

        赵构被金国贵族弄残了身体,其实是非常隐秘的事情,大家都不能说出去。金国说出去影响他们的名声,即使是野蛮的女真人,也不愿意背上随意玩弄帝国王爷的名声。而赵构更是需要忍气吞声,忍受着不能人事没有后代的痛苦。

        赵构有了心理阴影,同时也害怕金国的贵族,金国的军队。所以,赵构的心里产生了一种阴影。所以,赵构从心里畏惧金兵,指挥让其他将领努力抗金,却暗中求和,一味逃跑。但是赵构很聪明,各个抗金出名的赵家皇室成员以及所有有势力的义军,纷纷都被他暗害或瓦解。最后,逃跑的赵构依然坐稳了半壁江山。虽然有一帮名将起了力挽狂澜的作用,但是你说赵构傻,他却是不傻的。

        从李彦仙带来的军弩中,赵榛拿出了踏张弩和连发弩等弩具,直接让他的工匠们进行仿造。

        “我要你们想办法试制弩具。你看看,弩的主要组成是木制品,我要你们想办法,除了主架构,看看能不能尽可能的用铜铁代替其零件。你们知道,弩的损耗率极大,主要就是弩里面的零件器物,要是那些敏感的东西用铜铁代替,效果相信会好的多!”赵榛对工匠们指明了方向。

        中华文明中,所造的弩一直是走在世界前方的。但问题是,中国的弩一般都是木制品,而当中国弩传到西方后,西方一直在想法改进着,主要方式就是以金属代替弩上的木材料。因为木材料容易出事损耗,不经用,一把弩如果十年不用,那可能就完了,或者说用的次数一多,木纹也就断开,又会坏。相对起来,用金属代替就可以永久使用了。

        工匠头目自然没有异议,但是他却说道:“可以是可以,但是主公,我们需要拆开几具弩……这……”他的意思赵榛明白,军弩可是很贵的,一般人谁会同意把昂贵的军弩随意拆卸?

        但赵榛自然允许,他毫不犹豫的说道:“好,各种【创建和谐家园】各给你五具弩拆吧!”一只精品的军弩,可是非常昂贵的。最好的连发弩,由于对木材的要求高,做工紧密,甚至贵起来可要几十贯之多。就算现在这里的是量产品,可再便宜,一具弩也要十贯左右,这十贯意味着什么?几十两白银!面对各种弩弓各五具,可以随意拆卸研究,这就是几百白银的贵重物品可以随意损坏。

        知道金国为什么学习不到宋国最好的【创建和谐家园】技术么?除了工匠技术水平不及宋国和他们不重视弩,只重视弓之外,还因为不允许他们的工匠随意拆卸贵重的弩弓。工匠头目听到赵榛的话,感动无比,他捧着一把连发弩,几不能言。

        “我要的骑兵地新式武器什么时候可以做好?总帅府那边已经做好向各部发下去了,你们要快。”赵榛说道。

        工匠头目说道:“主公放心,不要半月就可以打造了,如果不是我们这边的人力不足,我们可以做的更快,而且主要还是主公要的武器种类太多了……”

        赵榛感叹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呀。金兵兵力比我们多,我们的骑兵其实在某些方面是不如对方的。所以我们的骑兵一定要用足够的兵器,不然如何提高他们的战斗力呢……我们现在的士兵多,我也很头痛!有些武器还要多打制一些好,比如飞刀、盾牌一类的!”

        飞刀是学习【创建和谐家园】飞刀骆驼兵的,【创建和谐家园】飞刀骆驼兵非常厉害,让强悍的身穿重甲地欧洲十字军,都被斩杀了无数失败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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