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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神记》-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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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牧也有些纳闷,这两年多来司婆婆一直没有将大育天魔经传给他,甚至连提都没有提这回事。

        司婆婆叹道:“他现在修炼大育天魔经,只怕会扭曲他的思维意识,这门【创建和谐家园】,魔性太重。”

        瞎子点头,被尊为天魔教的圣典,能够成神成魔的【创建和谐家园】,大育天魔经自然是魔性深重,即便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只怕都会被书中记载的千奇百怪的魔功诱惑,误入歧途。

        比如修炼自在先天功的那个魔教更夫,他便错误理解了自在先天功的修炼方法,采取豢养异蛇吞噬初生婴儿的先天之气修炼自在先天功,以至于死在司婆婆和瞎子手中。

        “其实,如果能彻底将大育天魔经参悟透彻,修炼这门圣典与正道的【创建和谐家园】并无区别,不会作恶。但是如果参悟得稍有偏差,那就会误入歧途,但偏偏也能炼成。”

        司婆婆也很是头疼,道:“而且威力也很强,更加诡异,只是会留下很大的破绽,但胜在能够速成。这就是天魔教被称作天魔教的原因,其实一开始的时候,天魔教叫做天圣教,传闻是由天上下来的圣人立教,打算教化众生这才传下来的【创建和谐家园】,后来许多【创建和谐家园】练偏了,【创建和谐家园】越来越诡异邪魅,所以才被称作天魔教。牧儿虽然素来有主意,但是贸然将大育天魔经交给他,我怕他会曲解【创建和谐家园】的意思。”

        她突然腾空而起,向镶龙城而去,声音传来:“我先去城中布置,等待延康国的先头部队!你们到了城中先安顿下来!”

        过了不久,秦牧与瞎子又回到镶龙城,白天的镶龙城已经没有了昨晚的热闹,但还是有不少各地的村民尚未离开。

        秦牧与瞎子又回到那座客栈,客栈老板是天魔教的人,早已安排好房间。

        瞎子兴奋道:“牧儿,今天我带你去赌坊见见世面,咱们爷儿俩一定能旗开得胜,赚得盆满钵满!”

        秦牧想起昨晚瞎子被人抬着从赌坊扔到大街上的情形,摇头道:“我不去。”

        瞎子讷讷道:“那你给我点龙币……”

        秦牧取出钱袋子,瞎子伸出大手在钱袋子里抓了一大把,提着竹杖兴冲冲的出门。秦牧哭笑不得,瞎子好赌,但是偏偏不愿意动用自己的能力,只凭运气与他人作赌。

        秦牧幼年跟随瞎子学听风辨位,任何【创建和谐家园】牌九,一听便知。秦牧尚且能够做到,更何况瞎子?

        再加上瞎子的心神眼,可谓是逢赌必赢,而他却偏偏不用,只赌运气,因此逢赌必输。

        秦牧走下楼,客栈老板走上前来,陪笑道:“少教主出门?是否需要属下安排一下?”

        秦牧摇头,道:“客栈耳目众多,不必称我少教主,称我公子便是。”

        “是,公子。”

        秦牧想了想,询问道:“隔壁赌坊是谁的产业?”

        那客栈老板满脸堆笑,道:“自然也是公子的产业。公子要去那里看看自己的产业?属下这便去通知赌坊的老板前来伺候……”

        “我的产业?”

        秦牧吓了一跳,有些错愕,摇头道:“不用了。这镶龙城中,有我多少产业?”

        那客栈老板沉吟一下,盘算道:“菜市、赌坊、客栈、酒楼、青楼、古玩、器皿、药店、铁匠铺、兵器铺……公子,整个镶龙城,大半都是公子的产业,城内大半都是公子的势力。每间赌坊,每个勾栏,菜市的菜贩,卖肉的,客栈的茶博士,打铁的武者,药店的伙计和药师,兵器铺的老板,只要公子一声吩咐,便会为公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难怪昨晚有这么多人助我,斩杀那些追踪者。”

        秦牧瞠目,脑中有些眩晕,过了片刻,徐徐道:“你告诉赌坊,和我一起来的那个眼盲的老先生,你们不要总是赢他,让他也赢几局。但是不能让他全赢,有输有赢,他开心就行。”

        “是。”

        客栈老板退下,出门张罗去了,没过多久领来一个花绸貂裘手指头上戴满玉扳指的中年男子,向秦牧见礼,道:“这是赌坊主人,我圣教的韩香主。”

        韩香主面带难色,道:“公子,属下不是不想让那瞎子赢,关键是瞎子当众出千,而且手段下作。倘若他不这么明目张胆的话,倒也算不得什么。”

        秦牧纳闷:“他怎么出千了?”

        韩香主道:“摸牌九时,瞎子摸到臭牌,便指着窗外说外面有神鸟,然后就众目睽睽之下之下明目张胆毛手毛脚的换牌。而且,我们家的牌九是黑色,他从兜里摸出的牌是青色。属下无能,还请公子给个简单的活儿。”

        秦牧哭笑不得,沉默片刻,道:“让他赢几局,若是他出千被抓,那就打得轻一点。”

        “属下领命。”

        韩香主转身出去,秦牧定了定神,整个镶龙城竟然有大半都是自己的产业?大半都是自己的势力?

        自己何时变成了富甲天下的大富豪?

        “天魔教的少教主这个名头还真是大,相比来说,昨晚赚来的那三千多龙币着实算不得什么。”

        他心中怪异,镶龙城的城主到底是傅云敌还是自己?

        再加上婆婆杀了傅云敌,披着傅云敌的皮囊,这岂不是说整个镶龙城都是自己的了?

        他有一种荒诞的感觉,摇了摇头,走出客栈,四下游览,昨晚他只是观看了城主府附近的古庙,这次打算去看镶龙城的龙柱。

        镶龙城如此庞大,这些龙柱竟然能守住这片领地不让黑暗入侵,应该很了不得。

        秦牧张开神霄天眼,细细打量面前的龙柱,赞叹不已。龙柱上雕琢的是龙神,极为庞大,几乎与他在涌江龙宫见到的龙王遗骨一般庞大。

        这些龙神盘绕在粗达三十多丈的石柱上,被雕琢得栩栩如生,石柱高一百六七十丈,可想而知龙神是何等庞大。

      ¡¡¡¡ÇØÄÁÑöÍû£¬ÁúÖùÉϵÄÁúÉñÍðÈç»î¹ýÀ´Ò»°ã£¬¾¡ÏÔÕøÄüÐ×¶ñ£¬È´ÓÖÊ®·ÖÉñÊ¥£¬°õíç´óÆø¡£

        “大墟地理图中,这座城不是镶龙城,而是天龙星宫。这是神人手笔,倘若能够从雕琢的纹理走势来研究,对我的书画之道大有裨益,甚至说不定能够参悟出神人的【创建和谐家园】来!”

        秦牧兴致勃勃,一点一点查看龙柱的纹理构造,雕琢龙柱的神人虽然并没有把自己的【创建和谐家园】融入其中的意思,但雕琢走势却不由自主带着其【创建和谐家园】神通的烙印,对于别人来说龙柱只是浮雕而已,但秦牧跟随聋子学习书画,深谙此中的道理。

        “大墟地理图中,天龙星宫旁边便是星海,距离这里不到两百里。从这个名字来看,天龙星宫应该是天龙居住的地方,这里如此庞大,难道是龙族的聚集地?黑暗侵袭,让龙族也变成了废墟。”

        秦牧一边查看,一边心中感慨,突然一个惊讶的声音上空传来:“放牛的,你怎么还在镶龙城?”

        秦牧听着耳熟,循声抬头仰望,却见龙柱上探出一个小脑袋,正是那个带着他进入城主府混吃混喝的丫头。

        灵毓秀冲他招手,声音传来:“你能上来吗?”

        秦牧看了看这个高度,犹豫一下,石柱太高,现在没有风,无处借力,想要上去只怕只能跑上去。

        他可以跑上山崖,但山崖往往是三五十丈高,垂直跑上一百六七十丈的龙柱,他还从未试过。

        秦牧后退十几步,突然足下法力,向龙柱奔去,几步之间,他的速度便提升到极致,浮光掠影,冲向龙柱,接着脚踏龙柱身体与地面平行,狂奔而上!

        他的速度惊人,冲力也是惊人,一鼓作气冲上百余丈,直奔龙柱顶端而去!

        “糟糕,跑不上去……”

        秦牧只觉自己的冲力到了极限,速度开始放慢下来,而现在距离龙柱的顶端还有三五丈的距离。

        他又向上冲出三丈有余,终于力竭,身体开始向下坠落。就在此时龙柱上垂下一条丝带,挽住他的手腕,轻轻一抖,将他向上抛起。

        秦牧在半空中身躯一翻,落在龙柱顶端,放眼看去,只见这里竟然很是平整,是一个巨大的石台,石台向南的一边则雕琢着龙首,可以从石台这边爬过去,站在龙首上。

        灵毓秀上前,解开他手腕上的丝带,笑道:“你竟然跑上来了。你不知道吗?龙柱里面有楼梯的,可以从楼梯上来。”

        秦牧看着她的丝带,惊讶道:“你这丝带质地不错。”

        “那是自然。”

        灵毓秀不无得意,道:“这是用天香丝织就的,献给皇帝的供品,自然上乘。你闻闻,很香的,这是天然的香味,永远也不会散去。”

        秦牧低头嗅了嗅,的确有一股清香,笑道:“我也有一个汗巾是用天香丝织就的,也是这么香。”说罢,将自己怀里的“汗巾”掏了出来。

      第76章 虎狼之师

        秦牧抖开“汗巾”,看了看丝带的质地,道:“我原来便觉得你身上很香,很熟悉,原来咱们用的是同一种布料。”

        灵毓秀看到这条“汗巾”,脸蛋顿时腾地红了,连忙从他手里把“汗巾”抢过去,又羞又怒:“这是我的东西!怎么会在你这里?你还当成汗巾!不理你了!”

        这少女气冲冲跑到龙首上蹲着,双手托腮,看向远方。

        秦牧愕然:“这是你的汗巾?”

        “才不是汗巾!”

        灵毓秀怒道:“这是人家的,人家的……不理你!”

        “不是汗巾能是什么?”

        少年不解,道:“这是瘸爷爷给我的,说是擦汗用的,我见质地不错所以带在身上。既然是你的东西,那还给你便是了,用得着生气?”

        灵毓秀将抹胸扔了下去,气道:“还给我也不要!”

        秦牧元气飞出,将抹胸卷起,笑道:“你扔下去会被别人捡到拿去擦汗,还不如给我,我练武时出汗多。”

        灵毓秀嗔怒道:“还我!”

        少年更加纳闷,道:“还给你,你又要扔,何必呢?还不如给我擦汗……”

        灵毓秀连忙抢走,想了想,取出一块手帕塞给他:“这是女孩家家的东西,你大老爷们用着不嫌寒碜?这块香帕给你,也是天香丝织成的,上面还有我亲手绣的图,你用来擦汗便是。”

        秦牧接过香帕,只见上面绣着的是一只歪歪扭扭的猪头,笑道:“绣的真丑。”

        灵毓秀又气又急,伸手去抢:“你不要就还给我!”

        秦牧连忙收起来,走上前去,在她身边坐下:“你收走了我的汗巾,还给我一块是理所当然的事,我那块比较大,你给我的比较小,说起来还是我亏了。”

        太阳已经升得很高,初春的日光带着甜甜的暖意,少年觉得惬意极了,仰面躺了下来,看着悠悠飘过的白云。

        灵毓秀眨眨眼睛,道:“你觉得那个胖胖的肥七公子好看吗?”

        秦牧想了想,道:“他长得还是可以,就是阴柔气太重,不像男人像女人。”

        灵毓秀忍俊不禁,捋着胸前的秀发,笑嘻嘻道:“那你觉得我长得好看吗?”

        秦牧认认真真的看着她,道:“虽然脸胖了点,但长得还不坏。”

        灵毓秀很是满足,好奇道:“你杀了傅云敌的儿子,怎么不逃出城反而回来了?”

        “回来有事。”

        秦牧闭上眼睛,淡然道:“延康国的大军即将来到这里,我回来抵挡延康国的入侵。”

        灵毓秀心头微震,面色凝重,缓缓道:“你知道你是在以卵击石吗?再说,被延康国统治有什么不好?延康国百姓安居乐业,各门各派都服从朝廷统治,井井有条,国境内没有战乱,只有些小的纷争。哪一点比不上大墟?大墟是何等混乱的地方?民不聊生,天天打打杀杀,吃了上顿没下顿,连糊口都难。我来到大墟,便见到不知多少人家在卖儿卖女,可见境遇凄惨。延康国的大军才是正义之师,你们应该放弃抵抗,主动迎接延康王师。”

        秦牧张开眼睛,目光幽深:“大墟的人也不想生活在这里,不过我听闻,大墟的人被称作神之弃民,倘若出境离开大墟,便会被延康国的边关擒拿,有的直接处死,有的则卖做奴隶去挖矿,没几年也死了。”

        他坐起身来,双手十指扣在膝前,面色平静道:“他们也想活得好一些,但是去了延康反而死得更快,还不如留在大墟,留在这里还可以勉强活着。延康国的大军倘若攻占了大墟,又会如何对待我们这些神之弃民?是杀了还是当做奴隶?”

        “毓秀妹子,延康国的皇帝和延康国师,看上的不是这里的百姓,而是这片土地,神弃之地。弃民们生活在神弃之地中,即便每天晚上都会有黑暗侵袭,每天出门打猎都要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可是毕竟还可以活命,还可以让自己的儿子女儿活命,而延康国统治这里,那就连活命的地方都没了。”

        灵毓秀呆了呆,她从未想过这件事,她只觉得延康国便是正义,却没有想过这里的人们会有什么样子的际遇。

        她忍不住道:“你知道吗?你对抗延康大军,只有死路一条,不可能活下来的!”

        秦牧露出灿烂笑容,充满了自信,抬头看向东方:“不!延康国的皇帝和国师,会在这里踢到硬石头,会在这里碰壁,铩羽!他们不知道他们会在这片神秘土地上,即将遭遇什么!延康的不败神话,在这里终结!”

        灵毓秀起身,气道:“你冥顽不灵!你肯定会死在这座城,何苦呢?”

        秦牧站起身,直视她的眼眸:“弃民到了延康国就是死路一条,延康国想要入侵这里,将这里变成延康的疆土,弃民更是必死无疑。既然不反抗是死,反抗却有一线生机,为何弃民不能反抗?”

        灵毓秀被他看得心烦意乱,从龙首上走下,站在平台上,回头看了看他,咬牙道:“我是延康国人,我此次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占领大墟,让这里变成延康国的领地。”

        秦牧点头。

        灵毓秀道:“我不可能背叛延康,任何与延康国作对的人,都将是我的敌人!”

        秦牧再度点头:“我是弃民,我也不可能背叛大墟。”

        灵毓秀转身走向石台边的台阶,身形消失,声音却从石柱中传来:“战场中,我如果遇到你的话,我不会留情的!”

        秦牧看向远方,那里尘烟渐起,如同笼罩百十里地的迷雾向这里移动,低声道:“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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