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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想我为你做些什么?”
“别人想有的,我有过了。无所求了。”
胡忧看奥斯马尔如此豁达,也不由笑了:“难道你不觉得应该给与你拥有同样睛神的人,留点有记念意义的东西?”
“你是我见过的最无赖的人。既然你问起了,这个你拿去吧。反正我留着也用不上了。”奥斯马尔扔给胡忧一个小布包,飘然而去。
“同样眼神的人.”胡忧在心中默默的念着,他知道,奥斯马尔这一离去,就再也不会出现了。奥斯马尔究竟是不是因为他所说的眼神,而找上自己,胡忧不知道。不过胡忧却知道,奥斯马尔的命不久矣。因为奥斯马尔转身的瞬间,他的眼睛里,已经没有生命的光彩。
直到奥斯马尔的身影完全消失,胡忧才打开了手中的小布包。拿出里面的东西,只看了一眼,胡忧马上发疯似的往奥斯马尔离去的方向追过去,连酒钱都忘了给。
然而,奥斯马尔已经消失在了转角之中,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胡忧一拳打在身旁的松树上,内心之中,充满了后悔,早知道,应该早点打开布包的。
小布包里是什么?是一双黑色带金丝纹的手套。这是胡忧继换日弓和飞天爪之后,得到的第三件带有‘疲门’暗字的东西。但是这双名为天丝的手套,与前面两件不同,它上面有一行用笔写的‘疲门’文字——这东西送你玩。
很明显,这行字是奥斯马尔写的,因为这行字很新,绝对是近期所写。通过这行字,胡忧知道了奥斯马尔现身的真正原因。奥斯马尔肯定是看到换日弓,才出现的。
换日弓除了表面的文字和做工比较精巧之外,大体看起来,无其它的弓箭分别并不是那么大。加上来路没有问题,所以胡忧平日练箭的时候,用的就是换日弓。
胡忧判断,奥斯马尔之前肯定见过换日弓,不然他不会从胡忧用的仿换日箭,推断出胡忧懂得疲门暗文字,而特意在临死之前现身,并送给胡忧这双手套。
奥斯马尔是胡忧来到天风大陆之后,唯一发现懂得疲门文字的人,他本该可以解答胡忧心中很多的疑问,可惜却就这样错过了。这怎么能让胡忧不失落。
“可恶,可恶,可恶呀。”胡忧越想越气,一拳一拳的打在松树上,发泄着自己心中的怒火。
“胡忧,你干什么?”一个女人的声音在胡忧的身后响起,声音之中,隐隐带着焦急。
说话的是黄金凤,她刚才无意之中,发现胡忧疯狂的从身边跑过,于是就跟了过来。
看胡忧停在松树下,黄金凤本打算转身离开的。可是看到胡忧这样自虐,不由的又有些心疼,于是忍不住走了过来。
胡忧一转身,抱住了黄金凤。用尽全身的力气,那么紧紧的抱着。黄金凤本可以偏开的,但是看到胡忧那忧郁的眼神,她微微犹豫了一下,就让胡忧抱住了。
黄金凤虽然与胡忧相处的时间不算很长,但是胡忧给她的印象总是很有办法的人。无论是当时为自己治病,还是被欧阳寒水陷害,他都很轻易的就解决了。在黄金凤的记忆之中,从来没有见过胡忧这样无助过。
“胡忧,你怎么了。”黄金凤轻抚着胡忧的脑袋。对于这个生命中第一个男人,说她心中没有情,那绝对是骗人的。她之所以恨胡忧,不过是恨他当年的不告而别,她忘不了的是胡忧曾经带给她的欢乐。
“没事。”胡忧发泄了一阵之后,恢复了过来。既然奥斯马尔懂得这种文字,那就证明天风大陆上,还是其它人懂得这种文字。错过了奥斯马尔,再找其它人好了。
“那我走了。”黄金凤推开胡忧道。
“金凤,你别走。”
049章鸡飞蛋打(上)
胡忧反手又把黄金凤拉住,在她耳边说道:“你知道吗,我一直都在想你。我不会放开的,除非你说,你不会离开我。”
刚才黄金凤任着他抱住,胡忧就知道,黄金凤对他还是有情的。黄金凤是胡忧第一个心动的女人。要知道,为了她,胡忧可是连‘【创建和谐家园】为奴’都做过了,还差点失了性命,怎么能就这么让她离开呢。
“你放开我。”黄金凤挣扎得有些无力。以她的功夫,要把胡忧摔出去,并不是太难的事,然而她却没有这样做。
“不放,就是不放。我的心为你而跳动,放开你,我会死的。我这么深爱你,你不会这么狠心,让我死吧。”相比起说情话,整个天风大陆上所有的人加起来,可能都不是胡忧的对手。因为没人做得到像他这样不要脸。
黄金凤嗔道:“你这个无赖。”
胡忧又死不要脸的说道:“是的,我就是无赖,为了你,我连命都可以不要,做个无赖,又算得了什么。”
胡忧如果是在乎脸面的人,他早就饿死了,还能活去现在!只不过,这个脸要怎么个丢法,那可是有技巧的。
黄金凤哪经历过这个,被胡忧这绵绵的情话,说得骨头都轻了。特别是胡忧这个家伙,边说还边有意的往黄金凤的耳朵里吹所,弄得黄金凤整个人怪怪的。
黄金凤小脸通红,那声音柔得,都快滳出水来。“你先放开了。”
胡忧心中暗笑,却不肯放手道:“不行,除非你答应不离开我。”
“嗯。”黄金凤似有似无的哼了一声。
“真的,太好了。”
胡忧却依然抓住黄金凤的一只小手,说什么也不放。
黄金凤试着挣了几下,看胡忧完全没有放开的意思,也就只能由着他了。
黄金凤问道:“你怎么一大早的就喝那么多的酒,还在这里锤树?”
“因为想你呗。”胡忧油嘴滑舌的笑着,心里却在想着,怎么能把欧阳寒冰那块冰和黄金凤放到一起。到时候自己一手拉着冰,一手牵着火,不知道多爽。
“油嘴滑舌。”黄金凤啐了胡忧一口,心里却是满心欢喜。毕竟她只是吃醋,并没有恨死胡忧。对于这个人生之中的第一个男人,她心里还是有情的。
还好她不懂听心术,不然让她知道胡忧现在脑子里冒着什么坏水,她非把胡忧给活劈了不可。
胡忧嘿嘿笑道:“嘿嘿,你怎么知道我的舌头很滑,哦,我想起来了,你偷吃过。”
“你要死了,让人听见。"黄金凤敢紧用手封住胡忧的嘴。她却没有想到,这样做,更能吸引别人的目光。
胡忧在黄金凤的手心上舔了一下:“我说我自己的妻子,谁敢反对。”
胡忧的油嘴一开,哄得黄金凤几乎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直道被胡忧拉进会馆的房间里,才发现这事不太对。不过此时已经微微晚了一点。
因为保密的关系,欧阳寒冰虽然搬了家,却并没有搬来奇正会馆。而且她从来不来这里,所以胡忧并不担心她会突然出现。
黄金凤突然一口咬住胡忧的肩膀,闷声哼道:“我什么都给了你,以后再让我发现你上青楼,或是和别的女人不清不楚,我就咬死你。”
胡忧心中一惊,敢忙笑道:“我的乖宝贝,我什么时候上青楼了。”
黄金凤哼哼道:“还想狡辩,我可是亲眼看到的。你不但上了青楼,而且还和那个叫红叶的女人不清不楚,哼。”
胡忧心说,还真没发现,黄金凤这丫头居然是个醋坛子。看来以后跟欧阳寒冰在一起的时候,可得小心一点,不然可有得头痛了。
“嘿嘿,别生气了。我去青楼不过是跟兄弟们喝喝酒,可没跟那些青楼女子做过什么。再说了,她们比起我家金凤可差远了。”
胡忧这句到是实话。他似乎没有青楼命一样,每次去青楼,都会出问题。给了钱都点不了香灯。
胡忧在黄金凤的身上,一阵手脚乱动,把话题转开道:“对了,我还不知道,你怎么会加入红粉军团的。”
黄金凤趴在胡忧的身上,回忆道:“那天,我和你分开之后,就被我父亲关了起来。我求他,可是怎么也不肯放我出来。
直到第三天,我三哥黄金豹偷偷告诉我,你被父亲乱棍打死,丢于后山。我才从家里跑了出来。
我到后山找你,找了很多地方,可是无论怎么找,都找不着你。你知道吗?当时我很绝望,我走呀走呀,没有方向,也没有目标。
后来我无意中,撞上了红粉兵团的外办人员,听说他们正在征兵,我就去了。之后,我就成为了红粉兵团的人。
我一直以为你已经死了,可是谁知道,那次我被派出去,执行任务,居然无意中看见了你。
我当时有多高兴,你知道吗?可是我想过去叫你的时候,你却进了青楼里,之后又为了一个女人和别人打架,还受了伤。
当进我很气,想不理你的,可是我又舍不得,于是晚上的时候,我偷偷的去了你们的军营。没想到,居然让我看到你和那个女人在一起。哼!”
黄金凤说着气不过,又咬了胡忧一下,不过这次可比上次要轻多了。
胡忧轻抚着黄金凤的发头,心疼的说道:“对不起,让你为了我吃了这么多的苦。都是我不好,不过你放心,我以我一定好好的待你。”
黄金凤靠在胡忧的怀里撒娇道:“这可是你说的哟。”
胡忧肯定的说道:“当然,我说的。”
黄金凤噘着小嘴道:“那你老实交待,除了那个女人之外,还与什么女人有过来往。你要是再敢骗我,我要你好看。”
帝国三妻四妾是很平常的事,一般的女人,也不太会管男人的风流债。胡忧不知道黄金凤为什么会这么在乎这个。他本来想把欧阳寒冰的事,告诉黄金凤的。但是想到黄金凤的醋劲,他又犹豫了。
没错,这时候如果说出欧阳寒冰的事,黄金凤也许还是会放过胡忧这一次。可是胡忧要是想在和欧阳寒冰保持关系,那可就难了。鱼是美味,熊掌也鲜,鱼和熊掌无论放弃哪一样,都不是胡忧所愿意的,再说还有个红叶呢。更何况胡忧的远大理想可是做皇帝,皇帝哪能只有一个妻子。
想到这里,胡忧决定先把欧阳寒冰的事给压下来。他相信以他的能力,很容易就可以搞定黄金凤。等到黄金凤同意接受其它女人了,再把欧阳寒冰给说出来,不是更好。
胡忧搂过黄金凤哄道:
“你呀,真是个小醋坛子。我现在除了你之外,可没有其他女人了。”
黄金凤道:“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就在这时候,房门被猛的撞开,一个冰冷声音,回响在房内:
“你有没有骗她我不知道,但是你这次骗了我!”
050章红巾之乱(上)
按下胡忧喝得大醉,被吴学问,因扎吉,几个抬回房间暂且不表,单说欧阳寒冰和黄金凤出了奇正会馆之后,两人来到当日胡忧烤鱼的小潭边,互道委屈。最后一致决定,再不见胡忧此人,连夜打点行装,一同离开天德,退学而去。
日上三竿,胡忧突然睁开眼睛,猛的想起黄金凤、欧阳寒冰离去和林正风的阴谋,胡乱穿了衣服就冲出房门。
“胡忧。”吴学问在胡忧经过的时候,叫住了他:“如果你是想去找欧阳寒冰和黄金凤的话,就不必了。她们昨晚已经退学离开。”
“你说什么?”胡忧抓住吴学问的衣襟,脸色铁青的叫道。
吴学问拍拍胡忧的肩膀道:“冷静一些,你应该已经听懂我的话了。”
“呼。”胡忧长长的吐了口气,坐在吴学问的身边,拿过吴学问的茶,一口喝了下去。
看胡忧能这么快冷静下来,吴学问在心中暗暗点点头。他在收到欧阳寒冰和黄金凤两女离去的消息时,也大吃了一惊。他也没想到,这两女如此刚烈,居然为了这事,连军校也不上了。
喝了茶之后,胡忧的心平静了很多。看着远处被风吹散的白云,问道:“你还知道些什么,一块说出来了。”
吴学问问道:“你怎么知道?”
胡忧脸上带出了一丝笑意,仅管他此时并没有什么值得开心的事:“你一早在这里等我,不就是有消息要告诉我吗?”
吴学问笑笑道:“你的好朋友林正风也退学离开了。”
“他是去追欧阳寒冰的?”胡忧的话,冷得就像是西伯利亚的冷空气一样。
“恐怕是了。不过他是今天早上走的,相差了一晚,而且似乎方向也不太对。”吴学问边说着,边留意胡忧的眼神。
“是吗?”胡忧在心里暗松了一口气,表面上却并没有太多的变化,而是站起来往外走。
吴学问问道:“你去哪?”
“上课!”
欧阳寒冰和黄金凤离开之后,胡忧的生活就得简单起来。早上依旧天不亮就起,除了练箭和枪法之外,他还增加了短兵器的使用。但是无论使枪还是用箭,他的脚下都坚持一种步法——马步。这样一可以练腿力,保持下盘稳定,二可以聚气精神,让自己更专心。
奥斯马尔的话,对胡忧的影响很大。只一个‘稳’字,就不那么简单。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别的地方,都包含了很多值得去推敲的含义。
学军的课,胡忧除了之前的兵法理论外,又加学的几门,包括行军和侦查。下课之后,胡忧不是拉着吴学问讲究谋略运用,就是去找因扎吉几个对练。虽然在身手方面,胡忧依然差了他们一些,不过进步却是每天都有的。
这三人之中,胡忧最喜欢和范尼对打。范尼是来自池河帝国的老兵,虽然今年才26岁,但是他十八岁入伍,已经有八年的兵龄。
池河帝国和百色帝国长年交战,能在战场上八年而不死不残,需要的绝对不仅仅是运气。范尼能交给胡忧的东西很多。
通过与范尼的交手,胡忧在次印证了奥斯马尔的话。范尼虽然自己也说不清怎么才能在战场上存活而不死,但是胡忧出可以看出来,范尼非常注重下盘的保护。有时候宁愿吃胡忧一拳,他都不愿让身体出现不平衡的状态。跌倒的事,更是绝不允许发生。
值得一提的事是,范尼的拳法相当好。他非常喜欢近距离贴身发力,他自己解释这手在战场上的习惯,因为在战场,经常会出现一刀砍出去,突然刀断的现像,这时候作为后备武器的拳头,能活动的空间已经不多了。胡忧结合他的出力方法,称之为寸劲。这也是他练习的重点。
充实而忙碌,这是胡忧近段学院生活的写照。在整个军校里,他虽然不能称为最勤奋努力的人,但绝对是其中之一。
军校里不是只有欧阳寒冰和黄金凤两个女生,她们离开之后,军校里还有很多女生。但是胡忧对她们都不感兴趣。一来,胡忧觉得她们比不上两女,二来,胡忧也没有时间浪费在她们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