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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天赐:“……”
老林家三代单传,说不定还真是。
“看你整天窝在书房里,我真恨自己当初为什么要附庸风雅买这些书。”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林天赐好言相劝,谁知林员外听到这儿眼中精光一闪:
“你想要黄金屋?妥,这事儿爹给你办了。”
说罢真的起身准备去干,林天赐赶紧拦下来。他知道凭那股溺爱的劲儿,自己老爹绝对做得到。
“比喻,这就是个比喻啊,爹!”
“是么?”
林员外露出明显失望的表情。
“要不,你上街去放个火?开心开心?”
林天赐无语,哪有这么教育孩子的!
“儿啊,看你整天愁眉苦脸的躲在书房里,到底图的什么呀?”
到底还是做父亲的,林天赐隐藏的再好,还是被自己老爹发现了。
这句话算是问到点子上了,林天赐抬头四十五度望天,矜持的一笑:
“梦想!”
“梦想?什么梦想?”
“出人头地!封侯拜相!”
林员外很欣慰,然后照着林天赐【创建和谐家园】的小【创建和谐家园】一顿爆揍。
“梦想就是做梦都不要想!”
林员外很顽固。
“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分别!”
林天赐同样很顽固。
话一出,他还以为又会挨顿揍,谁知林员外反而大笑出声:
“哈哈哈,好儿子,你终于有豪门大少的自觉了。”
天赐小哥儿一脸懵逼,这都哪跟哪?
“来人。”
“小的在。”
“少爷想吃鲜鱼,给我把全镇最好的鲜鱼找来。不,你快马加鞭去通州城。记住,只要贵的,越贵越好。”
林天赐很崩溃,爹,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啊!
第3章 一世英名又毁了(修)
林天赐说服不了老爹让自己努力出人头地,林员外也说服不了自己儿子安心当败家少爷。
天赐小哥的计划很明确,他要学文、习武、赚钱。将来不说留名于世,怎么说也该混成一个不大不小的人物。
而林员外的计划也很明确,他准备先给儿子定一个门当户对的娃娃亲,然后等他及冠(16~20岁)之后就把喜事办了。若是一两年还不见动静就赶紧纳妾,纳个十房八房的。总之,林员外打算把儿子当成播种机,好让老林家开枝散叶……
这是要把天赐小哥儿当种马用的节奏啊。
所以从一开始两人的思维就不在一个频道上,林天赐想的是封侯拜相一鸣惊人,林员外想的是多子多孙儿孙满堂。
谁能说服谁?
这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林天赐并不是特别要强的人,估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一次次试图崛起的失败后,就会乖乖当他的林家大少,过着斗蛐蛐养狗,把妹生孩子的逍遥日子。
顺便一提,当夜林员外一家确实吃的鱼。不过由于通州地处内陆,生鲜海鱼肯定没有,都是些土腥味较重的河鱼,所以家仆把人家店里作为镇店之宝的咸鱼给买了回来。
看着死咸鱼那暗淡的鱼眼,林小哥儿总觉得这东西在嘲讽他。
——虽然味道确实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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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夜晚很无趣,比起现代,这时娱乐手段匮乏。人们除了吃吃喝喝,也就剩下回家打娃生孩子了。
尤其到了后半夜,几乎可以用‘万径人踪灭’来形容,只有偶尔路过的更夫有一声没一声的叫嚷: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打着梆子的更夫渐渐远去,一抹黑影出现在月光之下的街道中小心观望。
他见更夫远走,一个鹞子翻身,钻入墙内。
很不幸,他进了林大员外家。
作为附近最有钱的家,林员外对安全意识还是很看重的。钱倒是无所谓,可千万别伤了人,尤其是自己的宝贝儿子。
所以家里不论白天黑夜,始终都有家丁护卫巡逻,大狼狗都养了好几条用来看门护院。
然而这抹黑影不是寻常【创建和谐家园】,他如烟如雾行动迅速,有时又不动如山,安安稳稳的蜷缩在假山之后的阴影中,像是能提前知道家丁护卫的巡逻路线一样。
“是我眼花了么?我怎么觉得刚刚有个人?”
一家丁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有些迷惑,他的同伴看了一眼安然无事的大狗,笑道:
“狗都没看见,你比狗还灵么?”
“你这混球。”
两人低声笑骂着走远,直到完全看不见,那抹黑影才从假山之后冒出头来。
黑影暗自摇头,像是责怪自己大意,若不然怎么可能被一个凡人察觉到?
想到这儿,他更加小心谨慎,全力催动隐身法,幽灵一样穿过一道道巡逻线,没有惊动任何人。
不知此人目的何为,若是图财,他的目标自然是林员外家的库房。若是害命,应当朝里屋内宅去,可他竟然朝着院落一侧的厨房去了。
“嘿嘿,就是这味儿!”
潜到厨房门外,问道厨房内飘出的饭菜香气,那人咧嘴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颇有些惊悚。
伸手轻推,木门吱呀一声缓缓打开,那人第一时间看见了目标。
——大半只放在桌上没吃完的烧鸡。
“哈!可想死老道啦。”
说着,他一跃而起,嗖的一下钻进厨房,头也不回的朝门一挥手,厨房门应声关闭,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而他本人,此时已经抱着烧鸡啃的满嘴是油。
肉渣残屑落的前襟满是,这货也不在意,伸手一抹念叨着:“不能浪费了。”全数送进嘴里。
一只三斤多的大烧鸡顷刻间就被他啃了少半,狠狠的解了解馋。
“不行,我得换个地方。”
他也知道这里不是吃喝的好地方,说不定什么时候这家人半夜醒了找点夜宵吃,若是被人发现那可就尴尬了。
一念至此,那人抱着烧鸡正要离开,刚迈开步子,便看到门内有些异样。
借着皎洁的月光一看,原来是根极细的鱼线。
“机关?为何在厨房里?”
那人摸不到头脑,却又好奇心起。
就算是皇帝的御膳房,也不会在里面设下放到机关吧,这户人家是搞的什么鬼?
仗着艺高人胆大,他明明察觉到了粗浅的机关,却非要一脚踩下去,看看会发生什么。
——事后,据凌云子回忆,他悔得肠子都青了。
线断而动,机括滑动的声音一闪而过,只听嗖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破风而来。
这难不倒此人,他嘿嘿一笑,伸手不轻不动的一捏,便把射来的东西捏在指尖。
“陶罐?”
射来的东西竟然只是一个巴掌大的薄陶罐,封口用封泥死死封紧。定睛一看,那人发现些端倪。
“这封泥上的手印,怎么像小孩子的?”
他正疑惑着,第一发陶罐只不过是前奏而已,嗖嗖嗖破风之声不绝于耳,一脸十几个陶罐接踵而至。
“有点门道”
那人暗自点头,这支连珠箭似的机关看似简单,布置的却很巧妙。
不过,这也难不倒他。
左手搂着烧鸡,右手大袖一卷,所有易碎的陶罐如同轻飘飘的被巧劲拿下,不仅没有破损,连一丝一毫的声响都没有发出。
且不论他的潜行技巧如何,单凭这手柔劲功夫,就已经很是了得。
那人暗自得意,不愧姜还是老的辣,自己不用法力,依旧能来如影去无踪。
然而有句话叫做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一浪更比一代浪……
只听一声闷响,从天花板落下一张细密的渔网。
那人同样不以为意,不过是张渔网而已,老道就算不用法力,单凭内劲就能震碎。
“冰蚕丝?竟然有人用这东西做渔网?”
冰蚕丝产自极北苦寒之地,在凡间十分珍贵少有。编制成衣物可抵御刀枪,却又轻如鸿毛。这要多败家才会用这东西做渔网!
大网兜头罩来,那人左腾右闪,心想能避开,结果抬头一看,大网竟如同活物一般。
“想不到竟有人用法宝看守厨房。”
凭他的能力,一件法宝而已,避开甚至是直接剁碎都不是问题,可他的自尊心受不了。
想我凌云子即使是玄门大殿也能来去自如,今天却在一户凡人家里动用法力?
这可不行。
那人眼光独到,自然看得出这件法宝没有任何伤害,且无人驱使,自动变位不过是法宝的本能而已,根本算不上有主的东西,布置机关的人显然也不知道这是法宝。